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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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人教版(一)
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教案(人教版)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我国国家性质和人民的范畴,懂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知道人民和公民的区别,知道公民权利受法律确认,理解我国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体制的主要内容。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初步培养学生对人民、公民、我国国体等概念的理解、辨别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牢固树立人民是我国国家的主人的观念,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作为国家小主人的自豪感。使学生树立认真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体制。

教学难点: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与联系。

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 引导学生忆一忆,说一说,在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情景。(毛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2) 引导思考回答:听到毛主席这铿锵有力的声音,全国人民在欢呼雀跃,从心底感谢毛主席,感谢共产党,为什么?

教师小结:新中国的成立宣告,倍受压迫剥削的中国人民翻身解放,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新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二)教学过程:

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板书)

1、我国国家性质(板书)

情景活动一:从国徽开始了解我们的国家

大家了解我们的国家吗? 我们先来谈谈我们的国徽。

①大家看见哪些地方悬挂国徽的?(见教材P4页)

②所有的公共和私人场合都能悬挂吗?为什么?(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③请大家观察国徽的图案是怎样的?你知道每个图案和整个图案体现了什么吗?(见教材P4页)

(1)国家的性质

国徽的图案正是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国家的主人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情景活动二:畅所欲言话主人——

想一想: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那么,你感受到或了解到有哪些事物或事例,可以体现出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如各级人代会,信访举报,各种听证会,免征农业税等。)

2、人民的构成

情景活动三:

想一想:人民具体包括哪些人?(教材P4页)我们中学生是人民的一员吗? 哪些人不属于人民的范畴?(少数敌对分子)

教师讲述:

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人;我们中学生是人民的一员。

3、与极少数敌对分子做斗争,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学生阅读教材P5页第一段)

二、法律确认、保障权利

情景活动四:(见教材P5页材料)

说一说:上述情景表明了什么?(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归纳)

教师总结:

我国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其具体途径是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即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代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上述情景表现的就是,人民代表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利。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

公民的权利是谁赋予的呢?什么是公民权利呢?什么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呢?

1、公民权利谁赋予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谁赋予的呢?是宪法!我国宪法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奋斗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2、公民权利的含义

公民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有物质保障。(举例:受教育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利、隐私权、名誉权、财产权等)

3、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例如:人身自由权利、受教育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等。)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情景活动五:人民公民我来辨(见教材P6页图文材料)

辨一辨: ①人民与公民是一回事吗? ②在押犯人是不是公民?他们能否享有公民权利?

人民是个政治概念,是相对于敌人而言的,公民是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广泛。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

板书: 人民——政治概念,与其相对应是敌人;

公民——法律概念,与国籍密不可分;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

在押犯人是公民,但不一定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比如,同样享有隐私权,但不享有全部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不能履行服兵役义务。

4、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但有的人享有的权利却无法实现,可见,光有权利还不行,还必须有权利的保障体制。

情景活动六:(见教材P6页材料)

议一议:

(1)小寒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抚养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

(2)小寒作为公民里应享有各种权利,可她的权利为什么未能实现?(没有得到家庭

的保障)

教师小结: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以及他人来保障,否则就要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母法)、以立法保障(制定各部法律)和司法保障(公、检、法)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1)立法保障(见教材P7页)

(2)司法保障(见教材P7页)

情景活动七: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见教材P7页材料)

议一议:

① 傅某把6名学生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利?(是的)

② 6名学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司法保障)

※ 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呢?

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情景活动八:法律与保障我们的权利之间的关系(见教材P7页材料)

※ 下列具体法律与保障我们的权利之间有什么关系?

⊙行政复议法:保障公民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国家义务教育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保障消费者作为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享有的各种权利。

⊙婚姻法: 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

⊙民法通则:保障公民合法民事权益(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

⊙刑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不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民在民事案件中行使诉讼的权利。

⊙劳动法:保障公民在劳动关系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继承法:保障公民对私有财产依法继承的权利。

(三)课堂小结: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威权的利剑。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生命之树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阳光。

第二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帮助学生认识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了解我国公民的权利涉及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广泛性。帮助学生掌握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人教版】

能力目标:通过学习引导学生认清公民可以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提高学生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学会寻求法律的保护。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形成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意识,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合法、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教学难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导入语: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并予以保障的公民权利。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究竟有哪些权利呢?

二、讲授新课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案例分析:甜甜成长的经历 (学生阅读P8页:材料1,思考回答问题)

①上述材料中的甜甜享受到哪些权利?

②这些权利对他有什么益处?

③你认为我们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教师小结: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涵盖了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1)我国公民权利具有广泛性特征

公民权利 :涉及政治、经济、家庭生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涵盖学校生活等领域——广泛性

(2)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宪法规定的九个方面)

资料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人教版(二)
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全册教案

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教案集

第一单元 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一课时(总第1课时)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课标要求:

本单元两课内容对应的课标依据是:“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课程目标是“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具体的内容标准是: “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了解我国国家性质和人民的范畴,懂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知道人民和公民的区别,知道公民权利受法律确认,理解我国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体制的主要内容。

2、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初步培养学生对人民、公民、我国国体等概念的理解、辨别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牢固树立人民是我国国家的主人的观念,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作为国家小主人的自豪感。使学生树立认真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体制。

2、教学难点: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与联系。

学生分析:

1、针对的问题:国家性质、公民、人民、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体制等概念和内容比较抽象,学生平时虽有所接触,但非常有限,往往是一知半解,特别是从法律角度的理解更是非常缺乏,另外,初中生是弱势群体,又缺乏法律知识,当权利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去保护。有的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但顾虑到对方是成年人,甚至是家长和老师,所以只好忍气吞声,用法律维权的意识比较淡漠。

2、学生的需要:作为当代中学生了解自己国家的国家性质、能区分公民与人民的不同,树立起公民权利受法律保障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是一个合格公民所必需的常识。

课前准备:布置学生翻阅宪法第二章,了解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请学生搜集不正确行使权利的案例,并指出这样做的后果;学生准备一个一元的硬币,并仔细观察。

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人教版】

课时安排:计划用两课时授完。

(一)导入新课:

1、情景导入:

(1) 引导学生忆一忆,说一说,在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情景。(毛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2) 引导思考回答:

听到毛主席这铿锵有力的声音,全国人民在欢呼雀跃,从心底感谢毛主席,感谢共产党,为什么?

教师小结:

新中国的成立宣告,倍受压迫剥削的中国人民翻身解放,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新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2、板书课题:

板书: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二)教学过程:

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板书)

1、我国国家性质(板书)

情景活动一:从国徽开始了解我们的国家

大家了解我们的国家吗? 我们先来谈谈我们的国徽。

①大家看见哪些地方悬挂国徽的?(见教材P4页)

②所有的公共和私人场合都能悬挂吗?为什么?(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③请大家观察国徽的图案是怎样的?你知道每个图案和整个图案体现了什么吗?(见教材P4页)

(1)国家的性质

国徽的图案正是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国家的主人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情景活动二:畅所欲言话主人——

想一想: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那么,你感受到或了解到有哪些事物或事例,可以体现出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如各级人代会,信访举报,各种听证会,免征农业税等。)

2、人民的构成

情景活动三:

想一想:

人民具体包括哪些人?(教材P4页)我们中学生是人民的一员吗? 哪些人不属于人民的范畴?(少数敌对分子)

教师讲述:

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人;我们中学生是人民的一员。

3、与极少数敌对分子做斗争,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学生阅读教材P5页第一段)

二、法律确认、保障权利

情景活动四:(见教材P5页材料)

说一说:上述情景表明了什么?(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归纳)

教师总结|:

我国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其具体途径是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即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代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上述情景表现的就是,人民代表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利。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

公民的权利是谁赋予的呢?什么是公民权利呢?什么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呢?

1、公民权利谁赋予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谁赋予的呢?是宪法!我国宪法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奋斗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2、公民权利的含义

公民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有物质保障。(举例:受教育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利、隐私权、名誉权、财产权等)

3、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例如:人身自由权利、受教育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等。)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情景活动五:人民公民我来辨(见教材P6页图文材料)

辨一辨: ①人民与公民是一回事吗? ②在押犯人是不是公民?他们能否享有公民权利?

人民是个政治概念,是相对于敌人而言的,公民是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广泛。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

板书: 人民——政治概念,与其相对应是敌人;

公民——法律概念,与国籍密不可分;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

在押犯人是公民,但不一定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比如,同样享有隐私权,但不享有全部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不能履行服兵役义务。

4、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但有的人享有的权利却无法实现,可见,光有权利还不行,还必须有权利的保障体制。

情景活动六:(见教材P6页材料)

议一议:

(1)小寒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抚养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

(2)小寒作为公民里应享有各种权利,可她的权利为什么未能实现?(没有得到家庭的保障)

教师小结: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以及他人来保障,否则就要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母法)、以立法保障(制定各部法律)和司法保障(公、检、法)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1)立法保障(见教材P7页)

(2)司法保障(见教材P7页)

情景活动七: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见教材P7页材料) 议一议:

① 傅某把6名学生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利?(是的)

② 6名学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司法保障)

※ 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呢?

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情景活动八:法律与保障我们的权利之间的关系(见教材P7页材料) ※ 下列具体法律与保障我们的权利之间有什么关系?

⊙行政复议法:保障公民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国家义务教育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保障消费者作为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享有的各种权利。 ⊙婚姻法: 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

⊙民法通则:保障公民合法民事权益(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

⊙刑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不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民在民事案件中行使诉讼的权利。

⊙劳动法:保障公民在劳动关系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继承法:保障公民对私有财产依法继承的权利。

(三)课堂小结: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威权的利剑。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生命之树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阳光。

(四)本课知识点

见《资源与学案》P1页——“我的新知识”: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2。

(五)作业:

《资源与学案》上:“我的收获”一、请你选一选:1、2、3。

作业本上:

1、我国国家性质是什么?

2、在我国,人民包括哪些人?

3、什么是公民的权利?什么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4、我国建立了怎样的权利保障体制?

5、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呢?

第二课时(总第2课时)

第二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人教版(三)
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教案

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教案

第一单元 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和公民的区别;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能力目标: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分辨公民和人民的能力;认清公民可以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能力;提高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寻求法律保护。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增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我们是中国公民的自豪感。在行使权利时,不能我行我素,要重视他人的权利,要维护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重点和难点

国家的性质;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课前准备:制作多媒体课件;布置学生翻阅宪法第二章,了解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请学生搜集不正确行使权利的案例,并指出这样做的后果;编排书本中的案例小品。

★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小品表演法;

★授课过程

导入新课:

举例:比如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它可以得到国家社会的帮助;而民工他有劳动义务,也有获得报酬的权利等等。我们未成年人的权利问题已是当代一个世界性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青少年作为中国公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讨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第一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的知识。

新授:板书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一)大家了解我们的国家吗?我们先来谈谈我们的国徽。

1、大家看见哪些地方悬挂国徽的?

2、所有的公共和私人场合都能悬挂吗?为什么?(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3、请大家观察国徽的图案是怎样的?你知道每个图案和整个图案体现了什么吗?(多媒体出示或请同学准备一个一元的硬币)

(二)国家的性质

1、国徽的图案正是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谁是我们国家的主人?(人民)

3、人民包括哪些人?P4

4、哪些人不属于人民的范畴?(少数敌对分子)

说明:人民当家的地位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

二、法律确认、保障权利

(一)大家属于人民吗?你们觉得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吗?在我国,作为人民,宪法赋予了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公民各项权利。

1、阅读P5材料,举一些选举人大代表的例子。提问:上述情景表明了什么?(我国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其具体途径是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即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代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2、公民权利的含义(举例:受教育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利、隐私权、名誉权)

3、什么是公民基本权利?(举例: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

4、看漫画,思考问题

(1)人民和公民是一回事吗?是不是年满18周岁才成为公民?(人民——政治概念,与其相对应是敌人;公民——法律概念,与国籍密不可分;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

(2)在押犯人是不是公民?他们是否享有公民权利?(是,比如同样享有隐私权但不享有全部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不能履行服兵役义务)

(二)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1、案例分析

(1)阅读案例(小品表演)

(2)小寒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抚养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

(3)小寒作为公民理应享有各项权利,可她的权利为什么未能实现?(没有得到家庭的保障)

小结:我们享有的权利,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以及他人来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母法)、以立法保障(制定各部法律)和司法保障(公、检、法)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2、法律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是怎样的?(P7写一写、说一说)

3、案例分析

(1)阅读案例

(2)讨论:傅某把6名同学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利?什么权利?(人身自由权利——公民的人身(包括肉体和精神)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的权利。)

(3)6名同学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司法保障)

4、司法保障的含义

小结: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权的利剑。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第二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能力目标: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分辨公民和人民的能力;认清公民可以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能力;提高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寻求法律保护。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增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我们是中国公民的自豪感。在行使权利时,不能我行我素,要重视他人的权利,要维护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重点和难点

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课前准备:制作多媒体课件;布置学生翻阅宪法第二章,了解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请学生搜集不正确行使权利的案例,并指出这样做的后果

★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导入:

书本田甜的案例导入。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是广泛的。学生讨论完成书本的填空,回答书本的问题:1、这些权利对她有什么好处?你认为我们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新授:板书二、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一)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宪法规定的9点),请同学们齐读,老师做简单解释。

(二)正确行使权利

我们已经知道公民的权利是广泛的,但是要注意,权利多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权利,我们要正确行使权利,不正确行使,可能就会作出违法甚至犯罪的事情。先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1、学生阅读书本冯某养狗的案例

2、提问:

(1)在都市生活的冯某由养狗的权利吗?(有)

(2)冯某不文明养狗侵犯了邻居和其他居民的哪些权利?(休息权、环境权、人身权)

(3)你认为文明养狗应注意什么?(冯某养狗不应该损害他人的休息权、环境权、人身权。进而提升为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对他人权利的侵害,就是对自身权利的侵害。应该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行使自己的权利,满足自己的需求。)

结论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作简要解释)

3、学生阅读书本非典的案例

(1)提问:蒋某的所作所为是在正确行使言论自由吗?其危害是什么?

通过讨论师生达成共识,结论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权益。

4、学生阅读书本造纸厂厂长的案例

(1)提问:诬陷别人,属于言论自由吗?

诬陷别人,于人于己于社会有什么危害?(重点讨论)

(2)引导学生认识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制的,都要受法律的制约。

结论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2、学生阅读书本球迷打算游行的案例

(1)提问:这些球迷将要实施的行为,受法律的保护吗?(学生辩论方式展开讨论)

(2)帮助学生认识行使权利必须采取合法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引导学生全面看问题,即一方面看到这是爱国的情感和表现,对此应充分给予肯定;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得到批准方可采用游行方式表示庆贺,得不到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表示庆贺。

(4)了解相关链接关于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

结论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6、学以致用

(1)学生阅读老吴家和小辛父母的案例

(2)学生回答书本问题,教师检查掌握知识的情况。

小结: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但是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方面?(四个方面,即四个结论)。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人教版(四)
人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知识点归纳

八年级下册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什么是公民权利、公民基本权利?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权利有保障,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3、人民和公民的区别?①含义不同: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②范围不同(联系):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4、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5、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6、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7、公民应该怎样正确行使权利?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1、法定义务的内容及特点:(内容)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特点)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权利义务的关系):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3、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重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4、道德义务的含义及作用:(含义)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作用)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的履行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5、如何履行公民义务?答: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

2、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愿意。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3、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相关保护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

4、怎样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答: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

5、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6、怎么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的内容: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3、我国维护名誉权的有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4、肖像权的内容: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5、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6、如何维护肖像权: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7、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8、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既不要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也不要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否则,就侵害了公民的姓名权

9、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1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隐私权的含义::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3、隐私权的内容:①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②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③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

4、怎么尊重他人的隐私:①树立隐私意识;②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5、侵犯隐私权的后果: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

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6、侵犯隐私权的表现: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

7、怎么保护自己隐私权?

①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1、教育的作用: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个人)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对于国家)

2、受教育权的含义: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3、宪法规定,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4、义务教育含义: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5、义务教育的特征: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即不收学费、杂费;它具有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6、维护受教育权的方式:当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可以采用诉讼或非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7、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1、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2、保护财产所有权的途径:①当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我们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②另外,当我们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③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坏或者灭失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④当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没收财产的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3、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继承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5、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6、遗嘱继承:它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7、依法维护继承权: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8、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9、未成年人智力成果权受法律保护: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课 消费者的权益

1、消费者的九项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人教版】

2、安全权: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接受的服务, 不能危害生命和财产安全。

3、知情权: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4、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任何一项服务。

5、公平交易权:消费者 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6、消费者怎样才能炼就一双“慧眼”?(即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

①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获取消费知识有助于我们作出正确的消费选择;②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

7、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有效途径: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课 我们崇尚公平

1、公平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是社会公平的重要表现

2、公平含义:公平是得到自己该得的,分担自己该做的。一般来说,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3、怎样理解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①公平能使人们稳定、持久地进行合作,有利于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②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③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④总之,只有公平,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4、没有绝对的公平:公平总会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

5、我们如何面对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①增强权利意识,善于用合法的手段,求得问题的合理解决,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②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更加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③崇尚公平,主待公道,积极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6、怎样树立公平合作意识?①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②为了更好地合

作,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③公平的合作,必须是互惠的合作。

第十课 我们维护正义

1、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2、正义的行为和非正义的行为:

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3、公正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的利益制定的,而是为维护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每个人既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又要受到制度和规则的约束。

4、社会发展需要正义:①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②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③正义通过制度的调节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以利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④正义有利于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理解,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5、作为社会成员,我们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在维护正义。我们要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6、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①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②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③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人教版(五)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期末复习提纲(人教版)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期末复习提纲

第一单元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p5)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⑨见书!(我国公民权利具有广泛性)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2.人民和公民的关系(p6)

⑴①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②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注意:唯一标准是国籍,与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是否居住在国内都没有关系!)

⑵①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②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注意,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b.分裂国家的人、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我国公民的权利保障体制(p7)【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人教版】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要能够列举一些常见的重要法律)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注意: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

4.公民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p10--11)(一定要注意理解“自由不是绝对的”,要会运用这四条进行分析!)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养狗的例子)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非典期间散布谣言)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言论自由)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游行、抗议拆迁的大字报、未办手续开店)

注意:这四条原则是有交叉的,前两条讲的是行使权利不能越界,不能侵犯他人权利和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后两条讲的是权利本身是合法的、在法律范围之内的(实体正义),而且还要以合法的方式去行使(程序正义)

难点:言论自由。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侮辱、诽谤他人,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5.权利义务的一致性(p14—15)

我们不仅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还要对他人、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是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①首先,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例如: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②其次,权利与义务不可分离,二者相互对应、相互依存,在法律关系上权利与义务同时产生而且相对应而存在;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③第三,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能够更加自觉地履行义务;自觉履行义务,必然促进社会发展,为享有和行使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例如,纳税义务——享受福利)

注意:“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不可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或者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反之也是一样!

必须做到“依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6.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p16)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共6条)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人教版】

7.什么是法定义务?(p14)

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

其中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8.什么是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p17) ⑴含义: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⑵意义: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⑶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注意:道德义务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若要美德得以保存,法律是必须的;而若要法律得以遵守,美德则是不可缺少的。”讲的就是法律与道德的辩证关系。

9.如何履行公民义务?(要理解运用!)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例如鼓励公益事业、植树、科学研究、义务劳动、无偿献血)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例如:必须纳税、服兵役、受教育、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规则、保护环境等)(又称积极义务)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又称消极义务)

注意:如何区分要求做的和禁止做的?法律要求做的,就必然要做出一些特定行为;而后者则是不做

任何特定行为。例如禁止偷税漏税,就要去依法纳税,则属于积极义务;而禁止盗窃他人财物,则不需要去做什么事,正常生活即可。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25页)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25页)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页)(含义、意义)

非法搜身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格权(案例分析)

4、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⑴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⑵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⑶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26页第2段)

⑷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5、根据所给材料判断该行为是否侵犯生命健康权,并能写出有关的法律依据,懂得采用什么方式来维权。

6、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28页)

7、轻生或自残等行为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P29)

8、要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P31)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的地位、含义、内容。(P35页)

(1)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

2、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的表现。我国维护名誉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1)所谓名誉权,中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页

(2)良好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益处? P36

(3)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3、应如何行使公民的名誉权?(P38第一段末)

4、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P38末-39)

5、肖像的含义及其表现:P40

6、肖像权的内容。公民行使肖像权的方式有哪些?P41

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7、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P41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8、如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P42

9、姓名的含义?P43

10、什么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P43-44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1、隐私的含义和内容:(P46)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个人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具体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或: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P47-48)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这是因为人人有隐私,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布于众,就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终日。

3、隐私权的含义:(P48)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4、法律保护隐私的意义:(P48二段末)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5、隐私权的内容:(P48-50)

(1)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有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2)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3)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自己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

6、侵犯隐私权的后果:

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7、如何尊重他人隐私权:P51-52

(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破除我国传统文化中“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类宣扬人格依附的陈旧观念;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搬弄是非、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我们要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2)尊重他人隐私权,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个人隐私权里无不包含着两种最忠实的守护――责任和信誉。责任保证个人隐私的安全,信誉体现对他人的忠诚。亲人、朋友、同学之间常常会分享一些个人秘密,这是基于彼此信任。此时,我们要承担塌对这份隐私的责任和信誉,这不但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也是对他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8、为什么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隐私?P52末

9、我们应如何保护公民隐私权?P53-55

10、隐私权受侵犯时的做法:P54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11、维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P55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 终身收益的权利

1、教育的含义:P58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对个人的作用:P59

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已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能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类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3、教育对个人、国家的意义:(对“知识改变命运”是如何理解的?)P62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生活奠基。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渡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它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4、受教育权的含义:P60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5、义务教育的含义:(为什么要实施义务教育?)P61一段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6、义务教育的特征:P61末

义务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其它教育,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具有统一性,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杂费。

7、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P63一段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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