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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新增分公司模板篇一
《注销分公司股东会决议》
xx市xx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xx市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13年06月03日
会议地点:XXXXXXXXXX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XXX、XXX。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XX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XXX召集,执行董事XXX主持,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本公司于2013年6月3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本公司XX分公司注销事宜。截止2013年6月3日,与本公司XX分公司相关的清算工作及银行基本账户注销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即日起开始办理XX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x市xx有限公司
2013年06月03日
股东会议新增分公司模板篇二
《分公司设立股东会决议》
分公司设立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名称为: ,经营范围为: ,营业场所为: ,聘用(任命) 为分公司经理负责人。
全体股东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股东会议新增分公司模板篇三
《股东会决议(模版)最新2015》
*****************公司
股东会决议
时 间:2015年11月23日
地 点: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
参加人:******(公司或个人)、******(公司或个人)
会议通知时间:2015年11月8日
会议通知方式:电话通知
股东到会情况:应到 人,实到 人,列席 人
会议决议情况: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延长************分公司经营期限。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委托******办理变更等相关事宜。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议,已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电话通知全体股东。本次会议到会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要求,程序合法、有效,经全体股东审阅签字(代签无效)后生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全体股东签字:
*************************
2015年11月23日
股东会议新增分公司模板篇四
《股东会会议决议(新增股东)》
股东会会议决议
(新增股东)
股东会会议决议
(新增股东)
出席会议股东: 、 、 。
列席会议新增股东: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
2、同意 (原股东)将占公司注册资本 %共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 (新股东)。
3、同意公司住所迁至 。
4、同意公司营业执照期限延期,延长至 年。
5、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6、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股东:(签名或盖章) 新增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东会议新增分公司模板篇五
《股东会会议决议(新增股东)》
股东会会议决议 (新增股东)
股东会会议决议
(新增股东)
出席会议股东: 、 、 。
列席会议新增股东: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
2、同意 (原股东)将占公司注册资本 %共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 (新股东)。
3、同意公司住所迁至 。
4、同意公司营业执照期限延期,延长至 5、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年。
6、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股东:(签名或盖章) 新增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东会议新增分公司模板篇六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会决议 (模板)》
XX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XX万元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1年5月
10日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本次增资的总额为XX万元。
2、XXX原拥有本公司XX万元股权,现追加投资XX万元股权,追
加投资方式为货币,前后共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
3、股东增加注册资本后,其最新股本结构如下:
向南芳,出资额为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x%;
王 静,出资额为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x%;
4、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XX公司2011年5月10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增资后股东不变的情况下才有该条)。
xx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2011 年 5月10日
XX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XX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XXX
第四条 公司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勾庄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X个股东组成:
股东一:XXX
家庭住址:XXX
身份证号码:XXX
以货币方式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一次性出资,于2011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
股东二:XX
家庭住址:XX
身份证号码:XXX
以货币方式出资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一次性出资,于2011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产生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标识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权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三月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的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职权。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怡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
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六条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原件一式六份,其中每个股东各持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验资机构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xxx公司
全体股东
2011年5月10日
股东会议新增分公司模板篇七
《注销分公司股东会决议》
XX公司关天注销XX公司XX分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XXXXXXXXXX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XXX、XXX,全部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黄旗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XXX召集,执行董事XXX主持,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本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本公司XX分公司注销事宜。截止XXXX年XX月XX日,与本公司XX分公司相关的清算工作及银行基本账户注销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即日起开始办理XX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X公司
201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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