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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5招生章程篇一: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5年03月05日 18:00 来源:北京大学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15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非医学类)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考相关专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全国决赛获奖;
1
4、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本科自主招生计划数之内,宁缺毋滥。
三、招生专业
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2
3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14日。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2条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4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综合评价、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5
北京大学2015招生章程篇二: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15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非医学类)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考相关专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全国决赛获奖;
4、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本科自主招生计划数之内,宁缺毋滥。
三、招生专业
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5
年6月13日-14日。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2条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综合评价、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9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
北大主页: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电话:(010) 82802191
传真:(010) 82802223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2015年3月5日
北京大学2015招生章程篇三: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5-03-05 18:20 作者: 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15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非医学类)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考相关专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全国决赛获奖;
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2条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综合评价、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一本
普通
类专
业 线录取 降60
分录
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6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以上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线
北京大学2015招生章程篇四:北京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2015年北京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不同院系的招生要求,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申请-审核”机制和公开招考四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北京大学是一所包括文、理、医、工等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目前有30多个招生院系在221个博士授予专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详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具体信息详见各院系网站。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博士学习方式见相关院系招生说明)。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4年;获得学士学位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5年。
三、报名资格
1、报名者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本校在读高年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④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⑤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
3、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4年10月下旬开始,届时详见博士报名公告。交、寄报名材料地址:考生所报北京大学各个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五、提交报名材料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
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个人陈述(含你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
6、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
7、报考采用“申请-审核”机制招生的院系,还需要提交三年之内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见各院系招生说明);
8、应届本科生申请直博,需要提交的材料与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同(详见《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
六、报名费用
参加“申请-审核”或公开招考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00元,于“在线报名系统”中网上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直博按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七、选拔方式
1、直博和硕博连读 ①全国具有推免资格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及办法与接收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详见《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
免试推荐直博生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有推免资格及名额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
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直博生不参加10月开始的北京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
②本校在读硕士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院系的考核办法进行。
2、“申请-审核”机制 “申请—审核”分初审和复审两阶段进行,由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具体要求见各院系招生说明,
3、公开招考
采用公开招考方式选拔学生的院系,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阶段进行。 初试定于2015年3月14、15日,在北京大学校本部考试,考试为三门,第一天上、下午考试为专业课,第二天上午为外语,具体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科目为哲学,理科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
八、录取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审核、考试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在2015年4月底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2015年6月3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博士生须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生科研创新,北京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网页
十一、学生住宿
1、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以及其它通过项目形式招收的博士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3、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和北京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博士生,学校可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二、毕业生就业派遣
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十三、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审核、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等,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十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系、所、中心)将通过网站公布其博士生招生的工作办法、审核程序、以及进入复审、复试的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各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五、其他事项
1、2015年我校继续在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博士生,交叉学科情况介绍详见《2015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2、北京大学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奖助学金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3、若国家在2015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布。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
附一: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751354(校本部)、010-82802338(医学部)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校本部)、zsyjs@mail.bjmu.edu.cn(医学部)
附二:
采取不同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院系列表:
校本部采用“申请-审核”机制招生的院系:
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学院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心理学系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系
哲学系
光华管理学院
法学院
社会学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
艺术学院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深圳研究生院
北京大学2015招生章程篇五:北京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5年01月01日20:18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实际情况,为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我校将于2015年1月中旬举办“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活动,并根据冬令营测试成绩,择优认定北京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一、招生对象
1、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2、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北京大学录取条件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项目及录取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按声乐类、舞蹈类、管弦乐类、民乐类招生,各类项拟签约人数和录取优惠政策如下:
三、报名与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届冬令营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申请表》,经中学签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微博]公室。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1日00:00至2015年1月7日24:00 截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15年1月9日17:00(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招生办公室129室 邮编:100871
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的字样。
2、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项目。各类别报名条件如下:
声乐类:只 招收美声唱法的特长生,重点招收男高音、女中音,择优录取女高音、男低音。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 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要求考生能熟练视唱五线谱,具备三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或在省级
(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报名材料须包 括参加中学合唱团的校方证明或者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证书、DVD格式的考生本人演唱的影像资料(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 饰处理)。
舞蹈类:招 收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考生。女生身高163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3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 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要求考生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及较强的舞蹈学习能力。报名材料须包括DVD格式的考生本人舞 蹈影像资料,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管弦乐类:考生演奏技术优秀,具备三年以上乐团演奏经验。报名材料须包括参加中学乐团的校方证明、DVD格式的考生近期独奏影像资料(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民乐类:考 生能够熟练掌握所报考的乐器,具有三年以上参加乐团演奏经历(以学校证明和视频资料为准)。笙为传统笙兼加键笙,分数各占百分之五十。打击乐为民族打击 (如大鼓、排鼓)兼键盘打击乐(如马林巴、木琴),分数各占百分之五十。报名材料须包括DVD格式影像资料,包括乐团演奏和个人演奏的视频(录音录像必须 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3、报名材料:
(1)各类项目指定要求的材料。
(2)由中学盖章的《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申请表》。
考生将上述材料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的字样,于2015年1月9日17:00前寄达北京大学老化学楼招生办公室129室,邮编:100871。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所邮寄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4、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材料进行初审,最终确定参加冬令营测试的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网上报名项目与寄送的报名材料内容不一致者,初审不予通过。各项目参加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为拟签约名额的8倍。 四、测试程序和录取办法
1、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2015年1月12日在北大招生网发布复试(冬令营)通知,请提交申请表的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查询,通过
初审的考生直接在报名平台打印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
2、艺术项目测试: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备乐器,测试期间,伴奏仅限CD格式,其他格式伴奏(磁带、DVD、MP3、WMV等)不予播放。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艺术特长测试拉帘进行。
声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演唱曲目(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唱。
舞蹈类考试要求为,现场剧目展示(3分钟以内)及跳、转、翻、软度、控制能力基本功技巧考核。
管弦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演奏报名乐曲一首(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奏。长笛考生在现场考试时需要加试短笛,定音鼓考生在考试时需要加试小军鼓,加试时间包含在现场演奏时长(4分钟)之内。
民乐类考试要求为,每位考生演奏考试曲目3分钟以内(笙和打击乐为5分钟以内),视奏1分钟以内(笙视奏用传统笙,打击乐视奏用马林巴或木琴)。
3、文化课测试:艺术冬令营期间,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
4、认定标准: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组委会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文化课达标线,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1)文化课测试成绩必须达标。
(2)艺术项目测试成绩必须90分(含)以上。
(3)对于同时符合条件(1)和(2)的考生,根据拟签约人数,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给予降至一本线、降低65分、降低50分的艺术特长生签约资格,并签订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认定协议。
(4)严格按照招生项目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则取消剩余名额,不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
5、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五、重要日程
2015年1月1日0:00-1月7日24:00,网上报名。 2015年1月9日17:00,停止接受报名材料。 2015年1月12日,公布初审结果。
2015年1月16日,考生报到。 2015年1月17日,艺术项目测试。 2015年1月18日,文化课测试。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考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请提前做好安排。 2、参加测试的具体要求请见复试通知书。
3、艺术特长生进入北京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团团员,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艺术特长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办理。 注 :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5074,010-62751407
咨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1月7日8:30-17:00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 八、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5年1月1日
北京大学2015招生章程篇六:2015年北京大学软件定向委培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企业计算机技术与管理高级人才班
2015年定向就业班招生简章
(北继培302号)
北京大学,简称北大,创建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近代最早以“大学”身份和名称建立的学校,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北大是中国近代唯一以最高学府身份创立的学校,最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教育部职能,统管全国教育。北大开创了中国高校中最早的文科、理科、法科、商科、农科、医科等学科的大学教育,是近代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的奠基者。
一、项目介绍:
集合北大强大的师资团队和单独开创的创新课程。以培养人才为社会服务为宗旨,帮助解决北京及中关村软件园对计算机软件科技人才的巨大需求,以北京大学教育资源为依托,培养具备本科层次复合型人才为目的,为国家储备大量实用性科技人才而努力。基于此,由中关村软件园、和君创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与北京大学首开涉及软件开发、移动软件开发、互联网商务等专业人才培养,让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紧密结合,培养直接可为社会服务的合格软件开发工程技术人才。
二、课程安排:
1、第一年由北京大学直接负责全部计算机、软件语言等理论课程的学习。
2、第二、三年联想等企业软件开发工程师直接负责专业课程的深入学习。
3、第四年进入各大企业实习带薪实践一年。
三、招生对象:
1、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条件优秀的往届生均可报名。
2、高中会考成绩优良,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三本录取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3、文理兼收,培养定额150人,额满为止。
四、招生专业:
1、软件工程、2、互联网经济专业;3、手机应用开发工程师;4、计算机应用技术;5、数字传媒设计。
五、报名程序:
1、由地方教育部门、学校提供推荐有一定学习能力的学生。
2、有意向报名学生可填写报名申请表并准备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推荐函,无犯罪证明,高考成绩单及高中会考成绩证明,体检证明材料提交学校进行审核。
3、审核资格通过的学生一期面试暂定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通过的会通过邮政快递发送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1、学费9800—12800元/学年;2、住宿费3600—5800元/学年;公寓用品、教材、军训、体检等各项以入学须知为准。
七、待遇和就业:
1、参加国家自考和网络教育的学生考试通过,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北京大学专、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承认电子注册,可深造考研或出国留学。
2、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入学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毕业后根据定向要求推荐到就业单位。
八、项目特点说明:
1、软件行业企业委托定向培养,为北京大学唯一软件类定向培养项目。
2、北京大学正规审批项目,吃、住、学都在北京大学正规校区。
3、所有课程全部为计算机软件类核心课程,挑选最精干的计算机知识教学。
4、已成功举办了一届,课程体系及就业等获得了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5、入学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毕业定向就业,根据2014年北京软件薪资水平可以预测毕业新生年薪可平均达到7000—12000元人民币,毕业后颁发北京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学历。
九、核心问题解答:
1、政策:
2014年2月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关于国办大学为职业教育应做出积极的推进和创新贡献。
为什么?在中国每年至少600万大学生毕业国家为什么还缺这么多职业人才?还需要一个大国总理开会强调,就是因为大学教育的毕业生不能胜任企业的岗位要求。因此北京大学联合北京重要的企业共同创发符合企业需要的实际创新课程,百年以来北京大学都紧跟国家历史使命而为国家服务,这次也一样2014年首创创新课程,承担国家职业人才、专业人才的实验性、针对性的培养。
2、需求:
首都北京已是世界国际性大都市,国际、国内跨国等国际性软件、计算机企业总部云集北京,人才需求不言而喻。需求量巨大,但国办大学大多不愿意放下身段为企业服务,也因延续传统体质闭门造车的教学已经不能紧跟时代的需求,矛盾中急需一批国家重要的作为先行者开荒辟地式的创新。
3、质量:
为保障课程的教学质量以及各企业现有的人才定制的要求,今年将接受全国150名学生。本次培养不面向社会公开招生,仅限于有推荐资格的老师给予的内部推荐。
4、保障:
(1)入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2)签订入学情况确认书。
完成学业毕业后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如放弃就业机会想继续深造可参加国家研究生考试,也可以通过北京大学国际教育平台出国留学深造。
报名咨询电话:13315882988,另可查阅QQ625308445和259500538及424070970日志和文件。
能进入北京大学学习是每个学生难得的人生机遇,
也许来了这里就改变了你的一生!
北京大学2015招生章程篇七:2015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才思教育网址:
各位考研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才思的一名学员,现在已经顺利的考上研究生,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个专业的真题,方便大家准备考研,希望给大家一定的帮助。热烈欢迎申请和报考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推荐免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与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才思教育网址:
1、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3、选拔办法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制定,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选拔办法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者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才思教育网址:
3、2014年10月25日前,院系在网上公示待录取名单。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查询公示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硕士、博士招生网页的“录取信息”查询。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各院系予以及时答复。
(四)、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我校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才思教育网址: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才思教育网址:
6、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网址:
(二)、报名办法
1、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网址: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
4、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北京大学2015招生章程篇八:北京大学2015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5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综合评价人才选拔新模式,北京大学在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开展自主招生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于2015年启动“博雅人才培养计划” (以下简称“博雅计划”),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北京大学2015年“博雅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向远大明确、有强烈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 3、学业成绩突出、基础学业成绩原则上应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15年我校“博雅计划”招生规模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深化招考机制改革综
合评价试点的招生规模之内,宁缺毋滥。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
三、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5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报名网址: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24:00截止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结合考生所在中学人才培养理念与实践、近年来考入北京大学生源质量及入校后的综合表现等情况,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个档次。初步审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面试环节,“通过”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不通过”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选拨环节。
2、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测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3、测试时间:2015年6月10日-11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测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入选资格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公示合格的入选资格考生,根据我校认定结果中的要求填报。 7、录取:按我校认定结果进行录取。
五、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将对获得复试测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从考生高中阶段全面发展
情况(包括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情况、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情况)、初步审核评价、复试测试成绩及体质测试结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做出综合评价认定。获得我校“博雅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获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确定。
为了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15年北京大学将在“博雅计划”中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中学和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
六、培养计划
对于通过“博雅计划”入学的学生,北京大学将结合“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依托文理医工学科综合优势、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优良的国际化育人环境,将博雅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融合,重点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精神,提升学生科学与人文素养。相关措施如下:
1、优先推荐进入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北京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的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2、优先推荐参加科研活动;
3、优先推荐参加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流、交换项目; 4、优先推荐参加实习、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 5、优先安排各院系知名教授担任本科期间导师。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24:00。 2、初审结果查询:2015年5月初。
3、测试通知:初审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5年6月10日-11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测试结果公布:2015年6月22日左右。
6、志愿填报:根据我校认定结果中的要求填报。 7、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博雅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初审和测试过程,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博雅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博雅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9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1407 传真:(010)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
北大主页:
清华大学2015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我校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2015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其中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5%优先。
三、招生专业类与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类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北京大学2015招生章程篇九: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5年春季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5招生章程篇十:2015年北京大学圆梦计划招生简章 (1)
圆梦计划・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圆梦计划”是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与北京大学合作共同实施的一个公益项目,旨在为党团组织在一线青年群体之间,尤其在庞大的新生代产业青年群体中,培养出有理想、有追求、有责任感、有影响力的"四有"新生代产业工人,以加快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夯实党团青年工作基础不断储备可依靠的骨干力量。"圆梦计划"面向全省遴选符合相关条件的新生代产业工人,资助他们进行为期2.5年--5年的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报名面向所有在粤务工青年(包括外省籍),基本条件如下: 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2 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1.3 一般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至199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1.4 具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一年以上在我省工厂或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一年以上在我省同一家工厂或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1.5 参加专升本学习者要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含大学专科)毕业文凭;报读高升专的要求具有高中、中专、技校或者同等学历毕业文凭;
1.6 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主要是面向社会在职从业人员开展的非全日制教育,不招收各层次、各类型的全日制形式学习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不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不招收各类型成人教育形式学习的在读本科生;
1.7 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2.1 在读的高中、中专、大专、职校、技校学生;
2.2 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不得报考;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2.3 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4 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5 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各专业的总学分、学习年限及学费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考试时间、考务费
3.1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 日—2015年8月15日 【报名起始截止时间按官方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3.2 报名网站:(圆梦计划官方网站)
3.3 报名办法:报名者登录“圆梦计划”报名网站完成注册后,选择所在地市进行志愿报考。 3.4 网络审核:报名成功两个工作日后查登陆查看北大的网络审核意见,准备相关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3.5 现场确认:按照审核意见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提交相关资料。 3.6现场确认须提供:
①近期蓝底小一寸照片的电子版(规格:300分辨率,像素为210*150,大小40k以内); ②身份证的电子版;(规格大小与原件一致,150k左右) ③毕业证书的电子版;(规格大小与原件一致,150k左右)
④学历验证截图;报考专升本的同学,请登录
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并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办公电话。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7 考试时间:8月下旬【相关考试信息以北大广东教学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3.8 考务费:100元。考生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广东教学中心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缴纳。 四、入学考试科目
具体考试内容与科目,请及时注意报名系统网上的通知公告。 ▲各门课程考试范围参考全国成人高考考试大纲
▲北京大学广东教学中心备有(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各专业入学考试的电子版及纸质辅导资料。 五、录取办法
对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经北京大学广东教学中心初审后报北京大学复审;考生须参加北京大学单独命题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材料复审合格者,由北京大学择优录取。
凡持假证书或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历验证结果者、在入学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不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一切后果自负。 六、注册、开学
符合录取条件者,北京大学择优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请按照《入学须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注册、选课、交费手续。 七、毕业、结业
学生在校期间须参加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网络教育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
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毕业论文合格且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
格的学生,由北京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办学类型代码为"7"),符合北京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者,由北京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未修满学分者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成绩证明。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3-3630112 网 址:联系地址:清远市小市机关5号楼 广东总部:北京大学广东教学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洪都大厦A栋5楼
电话:020-38781314、38781254、38781084、38781334、38781995、38781996、38781997
东莞: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3号 电话:0769-23306199、13710681476 江门:江门市幸福新村东24号江门职业技术学院9号楼 电话:13827020007
中山:中山市博爱七路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合作中心大楼 电话:0760-88368005、15819333001 清远: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68号凤城郦都中区五栋三楼 电话:0763-3630112、18620007880 肇庆:肇庆市北岭七星岩旅游景区广东工商职业学院 电话:0758-6179018、13763373571 珠海: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珠海电大行政楼 电话:13727078846、13826022849
惠州:惠州市下惠城区江北新南路22号润宇豪庭三楼 电话:0752-8493839、13710681476
佛山:佛山市南海区深海路瀚天科技城A区8号楼1201室 电话:0757-88777445、13711504609 汕头:汕头市凤凰山路龙湖苑1-2幢二楼京安培训中心 电话:13802711138 深圳: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深港产学研基地大楼东座E208 电话:0755-26979259 茂名:茂名市光华路城市便捷酒店二楼青少年宫光华校区 电话:18027280258
其他地市的相关咨询请联系广东教学中心。
圆梦计划官方网站: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
北京大学广东教学中心网址:电子信箱:pkugd2012@126.com
【附件】
考务费、验证环节流程说明
一、现场验证
1. 考生在圆梦计划网站上注册并成功报名后,北京大学工作人员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就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北京大学广东各分教点进行证件资格审查。
3. 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小一寸蓝底相片一张(电子版规格为150*210像素)【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要求为1000*1500像素】、毕业证原件、报考专升本层次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验证报告【请查看本文第三项<学历验证操作说明>】,及其他团省委所要求提交的工作证明材料,进行现场验证后,须提交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保留备案。
4. 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认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向所报读的高校提交考务费。 5. 考生缴费后,向所报读高校领取入学考试复习资料(电子版或纸质版)。 6. 验证完毕,进入入学考试复习。
二、学历验证操作说明
如何进行网络学历验证:
1. 持有大学专科毕业证书者,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2. 未在学信网查询到学历信息的考生,请到广东省高教厅进行学历鉴定认证,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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