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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 知识产权专业主考院校篇一:自考知识产权
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其基本特征: ①专有性;②地域性;③时间
②不发生有形耗损的使用;①保护作者权益原则;②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③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④与国际著作权发
即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编辑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有,行使著作权时要征得全体合作人的同意;②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③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
品。包括三种情况:
①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②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③故意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⑵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有三类:
①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②他人未发表作品时应事先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②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时,以法定许可获得对作品的表演权;③表演者使用他人的演义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时,应当根据该作品是否已发表来决定 ③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
权法律制度;③工业版权法律制度;④商标权法律制度;⑤商号权法律制度;⑥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⑧反不正当 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调整手段和适用原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
的专有权利,或者说,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著作权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②权利的完整性不同。所有权的属性是完整的,它不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著作权只能在一定的保护期内有 护的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法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②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要求是独创的,不要求是首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③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大多自动产生,专利权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④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 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商标权只是一种财产权。②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而商标权要求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人创作。③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而商标权一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权包括:
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制片权、演绎权。演绎权又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
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继受主体: 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其区别为:
原始主体不以继受主体为存在前提,但继受主体享受的权利却是从原始主体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此外,原始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性比继受主体的权利表现
著作财产权之一部分或全部次发表的规定不同;③著作 ;②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著名的人即为作者;③作者通过创作劳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④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视协议取得著作权;②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③著作权的必具有合意,而合作作品要求各合作者之间有共创作品的愿望;②编辑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区分的,而合作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有时可分,有时则不可分;③编辑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以合作作者的共行改编、翻译、注释或整理而产生的,因此没有原作品也就没有该编辑作品;②编辑作品必须充分尊重原作品,不得对原作品进行歪曲、篡改或其他贬损性处理;③ 2
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④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不能单独使用的作品,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无正 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
是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其权利归属,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有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成为著作权客体的条件:
;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④美术、摄影作品;⑤电影、电视、录像作品;⑥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⑦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⑧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再现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其一般原则是谁开发谁享有著作权。另外的几种特殊情况:
①合作开发。一般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②委托开发。如无协议,其著作权属于受委托者;③指令开发。著作权由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属于接受任务单位;④职务开发。著作权属于该单位;⑤非职务权;④复制权;⑤发行权;⑥出租权;⑦信息网络传播权;⑧翻译权;⑨应当由软件制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期限: 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可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超过50
时事新闻;③历法、数表、通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著作财产权: 又称经济权利,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在需利,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而著作财产权就是保证著作权人实现财产利益的权利。②著作人身权与著作权主体不可分离,不可**,只能由著作权原始主体享有;而著作财产权则可由著作权人依其意志自由转移,由著作权继受主体享有。③除发表权外,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有严格规定,超过法定时间便不再受保护。④一般情况下,著作人身权只能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而著作财产权既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 的以其作品为蓝本进行再创作的权利。它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有关的权利,是法律赋予作品传播者对其创造性的传播行为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其基本内容包括:
①出版者权;②表演者权;③音像制作者权;④广播、电视两份定单在6个月内未能得为基础;②作品的传播者对他人版权作品进行传播时,必须有法律依据或著作权人的授权。其区别为:
①两者的主体不同;②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③两者的内容不同;④两者受保护的
付的作品,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区,享有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方式出版图书的独占权利。出版者权的内容: ①图书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②版式、装祯设计的专有使用权。出版者的义务: ①与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②按期、按质出版作品。③重印、再版作品。④向著表演形象不受歪曲。③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④许可他人为赢利目的的录音录像,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它包括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和不署名两个**,是著作权人将其作品使用权的全部或部分在法定有效期内移转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其特点为:
①**的对象仅限于著作财产权。②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③著作权**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④著作权的**标的可以作多种选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其特征为:
①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②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③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人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权人根据**合同将著作财产权全部或一部**给受让方后,原著作权人对**出去的权利已不再拥有主体资格,被**的权利由受让方拥有和行使,而使用许可合同则不一样,即使著作权人许可他人行使其财产权中的全部或一部,该著作财产权的主体仍然是作为许可方的著作权人,而不是被许可人。第二,在著作权使用许可中,一般许可中的被许可人不能因权利被侵害而提起侵权之诉,只有独占许可中的被许可人才具有这个资格,且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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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因只限于侵害被许可权,而著作权中**中的任何受让人都有权对侵害其财产权利的行为提起侵权之诉,起诉的诉因则为侵害著作财产
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合理使用必须具备的条件:
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②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③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
定程序审查批准的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其特征为: 或者它们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其特征为:
①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②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设计;③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能够在工业中应用;④外观设计必
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方案;⑤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不能产生积极效
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的就发明创造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其特征为: 相对性、暂时性、相关性。 专利申请人:
是就某项发明创造有资格向件。它是判定他人是否侵犯专利权的根据,直接具有法律效力。说明书:
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必须提交的基本文件,是
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进行具体说明的陈述性书
②有权依据其申请要求优先①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②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③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
用者在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其条件为:
①法定许可使用的主体只能是报刊杂志社、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②法定许可使用的对象只能是已发表的作品;③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④著作权人明确声明不得使用的,该作品
①目的都是侧重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限制著作权人的权利;②都只能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③使用他人作品时无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④都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区别在于:
①法定许可的使用者是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报刊社、而合理使用人却无主体范围的限制;②在法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后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则不必支付报酬;③在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但合理使用却没有附加这样的条
使用者基于某种正当理由需要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时,经申请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即可使用该作品,无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 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根据,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利用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三个要件:
①要有侵犯的事实;②行为具有违法性;③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6 ①是一项特殊的发明创造,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②是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③作为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确定,在未经批准以前,任何一项发明创造都不得成为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专利: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其他组织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法主要调整四个方面的社会关系:
①因确认发明创造的归属而发生的社会关系;②因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③因发明创造专利的实施、**或许可实施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④因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保护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专利制度的内容:
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审查,对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同时将该项发明创造的内容予以公开。 专利制度的特征:
法律保护、科学审查、公开
律原则,运用自己的资金和智力创造出来的新技术方案。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①是与“自然规律”有关的
创新;②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③是具体的技术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
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点为:
①实用新型是针对产品的而言的;②产品只能是具有立体形状、构造的产品;③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在工业中应用;④必须是可自由移动的物品。
对实用新型给予专利保护的意义:
①有利于产品的改造和市场竞争;②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的积极性;③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④有利于对小发明尽快地提供保护。 7
②都是我国专利法所指的发明创造,是专利法的保护对象;③都需要经过专利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才能成为专利,取得专利权。⑵联系: ①在某些情况下,发明与实用新可以相互转换;②在某些情况下,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可能共存于同一对象;③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可能共存于同一对象。⑶区别:
①发明是专利法主要保护的对象;②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而外观设计则是一种新设计;③发明的技术难度明显高于实
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和植物品种;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新颖性:
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
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
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
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55、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实用性的几种情况:
①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再现性;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缺乏技术手段;③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违背自然规律;④利用 8 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利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相应的国籍;②有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
及其代理人在办理各种手续时都应采用书面形式)、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单一性原则(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即“一 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优先权期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另一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有关国家法
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优先权。本国优先权:
是申请人就起发明创造在某国第一次提出战栗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又向该国专利局提出后一申请的,依法所享有的优先权。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要、权利要求书。请求书应写明:
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②发明人姓名;③申请人姓
名或名称;④地址;⑤其他应当写明的事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 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照片不得小于3cm×8cm,也不
中心和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
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作出的发明创造;③退休、退职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所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行政部门提交的、用以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庶民上文
9 权;③申请专利的发明将得到临时保护;④在专利申请被批准为专利、被驳回、被撤回或被视为撤回以前,专利申请人可以申请其专利申请权;⑤在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专利申请人还享有撤回权、修改权、修改请求权、陈述意见权、实审审查
主管机关根据请求人提出的撤消请求对被请求人之发明创造专利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结论的程序。专利权无效宣告:
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6个月,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对被请求的发明创造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所规定的实质条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结论的
①都只能发生在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后;②这两个程序都不能自动启动,必须有请求人提出相应的请求;③经撤消或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⑵不同点:
①发生的时间不同。撤消程序在前,无效宣告在后。②受理机关不同。撤消请求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受理,而无效宣告请求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③请求的理由不同:
撤消请求的理由只限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而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还包括专
①前者是缺陷专利的矫正结果,后者是有效专利的正常结果;②前者是被动被迫的结束,后者是主动正常的结束;③前者可能发生不当得
利返还的后果,后者则不会发生;④前者导致发明创造专利本身消灭,后者只导致自由使用该项被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发明创造;②就该项被宣告无效专利权过订立的实施许可合同也随之终止,被许可人可以停止支付使用 10
权、权。其义务为:
缴纳专利年费、实际实施已获专利的发明创造。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使用的专有权利。易关系有效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后,许可方应当将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的副本送交专利局备案。主要条款: ①专利的实施方式;②许可证的属性;③许可证的有效期间和地域范围;④专利许可证使用费的标准和支付办法;⑤违约责任;
⑥合同当事具有显著特征的人为标记。
其作用有:
①商品来源的标示作用;②商品质量的监督作用;③商品选购的指导作用;④商品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是商标立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
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
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法律制度。申请注册商标续展的条件:
①续展注册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可以是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是实施许可权:
是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
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且其实施行为并不构成侵权的一种法律制度。主要有强制许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
利主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其特征为: ①非自愿性;②非独占性;③有偿性;④非转移性。强制许可有三种形式:
①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②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
公告授予专利权满3年后;③请求人事先必须与专利权人进行合理协商,但未能达成协议;
④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实施强制许可的要求。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
①专利权的穷竭;②善意使用或销售行为;③先用权人的实施;④临时过境;⑤为科
耗尽,是专利权人对合法投放市场的专利产品,不再具有再销售或使用的控制权或
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做好了制造、使用必要准备,并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权利。成立的条件:
①先用权人的实施行为或必要准备行为发生在专利申请日以前;②先用权人的实施或准备实施的发明创造是其合法获得的;③在专利权被授予后,先用权人仅在原有 合同将其依法取得的对某项发明创造的实施权移转给非专利权人行使的一种贸易形式。其特征为:
①许可方只能是专利权人;②标的是对有效专利的实施权;③被许可方所获得的只是对约定专利的实施权;④通常要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⑤专利许可证贸
11 人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条
款;③对技术改进的限制条款;④回授条款;⑤禁止被许可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
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独家许可证:
持有该许可证的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享有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的排他使用权。其特点: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以此相同的方式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专利的方式、期限、地域、范围等有关事项达成的协
证,应以原许可证为依据;②合同允许被许可方向第三人颁发分许可证的,分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原许可证的有效期;③分许可证所涉及的地域范围不得超过原许可证的有效地域范围,超过原许可证地域范围的行为可能构成专利侵权;④被许可方给分许可证的被许可方所授予的实施方式不得超过原
指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任何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擅自以赢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其构成条件:
①实施的发明创造必须是有效的专利;②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③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④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是法律规定的侵权
务上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其含义包括: ①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的标记;②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③商标是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
12 法的出发点;
②立足国内兼顾国际惯例是商标立法的原则;③保护商标专用权是实行商标法制的重要环节;④实行自愿与强制相结合是商 别的商品上注册使用同一个
注册人专用,且非经变更申请不得任意改变其文字、图形;商品装潢无须经过注册,既不属于特定主体专用,又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加以变动和改进。②商标不允许与所指向的商品内容相同;而商品装潢设计的内容与商品的内容往往一致。③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而商品装潢设计可以作为美术作品
商标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两方面。使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以及将注册商标**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禁止权是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侵权行
标的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定的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申请,经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商标注册制度的意义:
①有利于确认和保护商标注册人的专有权;②有利于商标管理机关加强对注册商标的管理;③有利于敦促商品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商标的注册条件:
①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区别;
②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③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④注册商标被撤消或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消或注销之日起1年内,与该商标相同
益;②保护商标初步审定人的在先申请权;③避免注册
13 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取得注册时,商标局可以以职权撤消该注册商标,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人的请求撤消该注册商标的制
造申请书文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所熟悉的商标进行注册的;③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④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进行注册的;⑤以其他商标所有人;②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的核准注册日必须先于被争议人的注册商标的核准注册日;③申请争议的时间为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1年内;④被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与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相同或相近似,而且两者被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同一种类或类似;⑤争议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不属于商标注册不当的补正事由,也不得与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
的人必须是在先注册商标所
有人;②适用对象不同;③法定期限不同;④审理事由不同,注册商标争议的事由,即是在后注册商标与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的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其理由不能与核准注册前已提出异议并裁定的事实和理由相
两者均应由商标主管机关收缴其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其商标权即告终止。不同点: 注销注册商标是当事人自动终止其商标权,发生注销情形时,商标权从注销公告之日起终止,注销公告以前的商标权是有效的;撤消注册商标是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手段终止其商标权,发生争议撤消和不正当注册撤消情形时,其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发生违法撤消情形时,从
14 继承人或受让人;②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时间必须是在注册商标有限期届满前6个月或后6个月内;③续展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并交送《商标续展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5份,缴回原《商标注册证》;④缴纳续展
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法律行为。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独占许可使用、一种
②维护被许可人的合法使用权,当第三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时,许可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③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的义务:
①未经许可人书面授权,不得将商标使用权移转给第三人;②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并在其商品或包装上注明产地和被许可人的名称;③如被许可使用的商标遭受他人侵犯,被许可人应协助许可人查明事实;④按合同的约 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商标注册、使用、印制和**
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总称。建立商标管理制度的意义: ①规范商标行为,发挥商标功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②可以增强企业和商标使用人的法制观念,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③有利于加强商标立法,完善或其组合不得违反商标法第8条的规定;②未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
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③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得将其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④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依次充好,欺骗消费者;⑤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必须在商品上、包装上表明企业名称或地址;⑥在国家明文规定应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不得使用未应的技术、设备及仓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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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等条件;②有健全的管理商标印制业务的规章制度;③有3名以上取得《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商标印制单位的商标印制管理制度:
①核查制度;②商标印制存档制度;③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④废次商标标识销毁
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③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④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的构成要件:
①该商标具有较高的信誉,为公众所熟知;②该商标在相当广大的区域内都具有较高的影响;③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优异并且有稳定性;④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的销
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如自己不申请注册,他人就有可能先申请注册并取得专用权。②注册商标遭到他人假冒使用,即构成权利的侵害,非法使用人应承担法律责任;而未注册商标不能对抗他人的使用。③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一旦与他人的注册商标构成了混同,就
用的是推定损失原则,即“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其特点为: ①不正当竞争发生在竞争活动之中;
②不正当竞争违反了诚信、公正的原则;③不正当竞争造成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危害后果。属于知识产权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①商品假冒行为;②虚假宣传行为;③侵犯商业秘密;④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6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①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信息性;②商业秘密必须具有未公开性;③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实用性;④商业秘密必须具有
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②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③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④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
造成果,其权利形态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一样都有无形产权的本质属性,归属于知识产权领域,但不具备传统类型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商业秘密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独占权,商业秘密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商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决定其 业进行经营活动时用于标示自己区别于他人的标志。厂商使用其名称,具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是表示其人格属性,即表明企业是由特定的生产经营者开办的;二是表示其行业属性,即表明企业的行业性质或经营范围。厂商名称权的特点:
一是相对的排他效力;二是
地理名称;②原产地名称的使用人,是该产地利用相同自然条件、采用相同传统技艺的生产经营者;③原产地名称所附着的商品是驰名的地方特产,在原产地以外的广大地域范围内为公众所知
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②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权不具有时间性;③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权不具有**,是用来表示商品出处的标志是表示商品于特定的国家、地区、地方所生产、制造或加工而
两者都是表示商品来源的专用标记,目的在于帮助消费者认牌购货,防止消费者误认。②不同点:
17 商标标明商品出自于何“人”,它与特定的个体生产经营者相联系;而原产地名称表明商品出自于何“地”,它与特定的某类生产经营者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是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是权利持有人对其布图设计进行复制和商业利用的专有权利。包括:
复制权和商业利用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限制包括:
①合理使用;②反向工程;③
权利穷竭;④善意买主;⑤强制许可。
在立法例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登记取得;二是创作或使用取得;三是混合方式取现的野生植物予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定条件:
①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种;②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③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有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④具
原则;③共同遵守的规定。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简称为《伯尔尼公约》的四项基本原则: ①国民待遇原则;②自动保
适当的情况下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以促进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并保证知识产权组织在各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
18 19 20
自考 知识产权专业主考院校篇二:自考历年知识产权真题
全国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知识产权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2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为十年,自( )
A.商标公告之日起算
B.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C.申请续展注册之日起算
D.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次修改的时间是( )
A.1982年
B.1983年
C.1993年
D.2001年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是( )
A.广播权
B.表演权
C.修改权
D.放映权
4.某大学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编写了一本教材,该教材属于( )
A.职务作品
B.法人作品
C.合作作品
D.委托作品
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英文简称是( )
A.WTO
B.WHO
C.WPPT
D.WIPO
6.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合理使用的是( )
A.期刊转载已在其他报纸上发表的作品
B.为撰写论文复印他人作品做参考资料
C.广播电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D.因科研需要翻译他人作品并出版
7.申请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受理机构是( )
A.工业和信息化部
B.国家版权局
C.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D.商务部
8.下列主体中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人的是( )
A.画家
B.作家
C.雕塑家
D.歌唱家
9.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是( )
A.申请日前6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B.申请日前3个月内在国内试销产品的
C.申请日前1个月内在国外发表论文的
D.申请日前在国内使用试制产品的
10.申请商标注册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间是,自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通知之日起( )
A.3年内
B.1年内
C.60天内
D.30天内
11.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原则是( )
A.先发明原则
B.先公开原则
C.先使用原则
D.先申请原则
12.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 )
A.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按约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B.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C.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但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D.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13.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在保护期届满前终止的情形是( )
A.没有实施该专利的
B.没有销售该专利产品的
C.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的
D.擅自向外国转让专利权的
14.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
A.10年
B.15年
C.20年
D.50年
15.世界上第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是( )
A.《专利合作条约》
B.《世界版权公约》
C.《巴黎公约》
D.《伯尔尼公约》
16.M公司于1988年3月1日经核准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该公司可以办理续展申请的第一天及最后一天分别是( )
A.1997年9月1日与1998年3月1日
B.1998年3月1日与1999年3月1日
C.1997年9月1日与1998年9月1日
D.1998年3月1日与1998年9月1日
17.科普作家韩某于2008年12月30日创作完成了《自然之惑》一文,2009年1月30日发表在某晚报上,2009年2月16日韩某在Q省著作权管理机构办理了著作权登记,并与W出版社签订了于2009年6月出版包括《自然之惑》在内的文集的合同。韩某对其作品《自然之惑》的著作权保护期自( )
A.作品发表之日起算
B.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算
C.作品登记之日起算
D.作品出版之日起算
18.2010年8月2日,在一次大型图书展销会上,甲购买了一幅由画家乙于2010年7月20日创作完成的版画,甲对该幅版画享有的权利是( )
A.复制权
B.署名权
C.展览权
D.修改权
19.某商标权人连续3年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对于该注册商标( )
A.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B.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争议
C.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商标局予以撤销
D.任何人都可以立即向商标局提出相同商标的注册申请
20.甲在《视线周报》上发表了一篇散文,没有任何版权声明,乙将该篇散文推荐给《风雨同舟》文摘杂志,《风雨同舟》杂志登载这篇散文时( )
A.必须经甲同意,并应当向甲支付稿酬
B.不必经甲同意,但应当向甲支付稿酬
C.必须经《视线周报》编辑同意,并向《视线周报》支付稿酬
D.必须经《视线周报》编辑同意,但不用向《视线周报》支付稿酬
2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为( )
A.合同签订日
B.合同生效日
C.商标局公告日
D.受让人首次使用日
22.制片人杨某自筹资金于1998年2月1日创作完成了《威风八面》电视剧剧本。杨某于2001年7月2日去世。杨某对该剧本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权和报酬请求权的保护期截止于( )
A.2048年2月1日
B.2048年12月31日
C.2051年7月2日
D.2051年12月31日
23.某时装专卖店为了创造自己的品牌,于2007年5月申请注册了“苗尔俏”商标,该商标属于( )
A.商品商标
B.服务商标
C.集体商标
D.证明商标
24.一项在后取得专利权的发明B,其实施有赖于在前取得专利权的发明A,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发明B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A的强制许可的条件是:发明B应当比发明A( )
A.具有经济意义和技术进步 B.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
C.具有显著经济意义
D.具有技术进步
25.在下列选项中,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是( )
A.说明书
B.图片或照片
C.实物模型或样品
D.说明书加图片或照片
26.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向我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6年2月8日获得授权。根据我国专利法,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终止于( )
A.2015年4月1日
B.2025年4月1日
C.2016年2月8日
D.2026年2月8日
2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名称的构成要素包括( )
A.行政区划名称、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B.国家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C.主管机关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D.行政区划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28.TRIPS协定在我国正式生效的时间是( )
A.1980年3月
B.1985年3月
C.1993年12月
D.2001年12月
29.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出租权的作品是( )
A.电影
B.小说
C.歌曲
D.地图
30.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 )
A.6个月
B.18个月
C.1年
D.2年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的有( )
A.实用新型
B.技术秘密
C.外观设计
D.植物新品种
E.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3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下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 )
A.翻译权
B.改编权
C.保护作品完整权
自考 知识产权专业主考院校篇三:2015年自考知识产权专业历年考试真题及答案
全国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知识产权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2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为十年,自( )
A.商标公告之日起算
B.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C.申请续展注册之日起算
D.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次修改的时间是( )
A.1982年
B.1983年
C.1993年
D.2001年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是( )
A.广播权
B.表演权
C.修改权
D.放映权
4.某大学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编写了一本教材,该教材属于( )
A.职务作品
B.法人作品
C.合作作品
D.委托作品
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英文简称是( )
A.WTO
B.WHO
C.WPPT
D.WIPO
6.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合理使用的是( )
A.期刊转载已在其他报纸上发表的作品
B.为撰写论文复印他人作品做参考资料
C.广播电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D.因科研需要翻译他人作品并出版
7.申请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受理机构是( )
A.工业和信息化部
B.国家版权局
C.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D.商务部
8.下列主体中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人的是( )
A.画家
B.作家
C.雕塑家
D.歌唱家
9.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是( )
A.申请日前6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B.申请日前3个月内在国内试销产品的
C.申请日前1个月内在国外发表论文的
D.申请日前在国内使用试制产品的
10.申请商标注册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间是,自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通知之日起( )
A.3年内
B.1年内
C.60天内
D.30天内
11.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原则是( )
A.先发明原则
B.先公开原则
C.先使用原则
D.先申请原则
12.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 )
A.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按约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B.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C.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但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D.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13.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在保护期届满前终止的情形是( )
A.没有实施该专利的
B.没有销售该专利产品的
C.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的
D.擅自向外国转让专利权的
14.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
A.10年
B.15年
C.20年
D.50年
15.世界上第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是( )
A.《专利合作条约》
B.《世界版权公约》
C.《巴黎公约》
D.《伯尔尼公约》
16.M公司于1988年3月1日经核准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该公司可以办理续展申请的第一天及最后一天分别是( )
A.1997年9月1日与1998年3月1日
B.1998年3月1日与1999年3月1日
C.1997年9月1日与1998年9月1日
D.1998年3月1日与1998年9月1日
17.科普作家韩某于2008年12月30日创作完成了《自然之惑》一文,2009年1月30日发表在某晚报上,2009年2月16日韩某在Q省著作权管理机构办理了著作权登记,并与W出版社签订了于2009年6月出版包括《自然之惑》在内的文集的合同。韩某对其作品《自然之惑》的著作权保护期自( )
A.作品发表之日起算
B.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算
C.作品登记之日起算
D.作品出版之日起算
18.2010年8月2日,在一次大型图书展销会上,甲购买了一幅由画家乙于2010年7月20日创作完成的版画,甲对该幅版画享有的权利是( )
A.复制权
B.署名权
C.展览权
D.修改权
19.某商标权人连续3年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对于该注册商标( )
A.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B.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争议
C.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商标局予以撤销
D.任何人都可以立即向商标局提出相同商标的注册申请
20.甲在《视线周报》上发表了一篇散文,没有任何版权声明,乙将该篇散文推荐给《风雨同舟》文摘杂志,《风雨同舟》杂志登载这篇散文时( )
A.必须经甲同意,并应当向甲支付稿酬
B.不必经甲同意,但应当向甲支付稿酬
C.必须经《视线周报》编辑同意,并向《视线周报》支付稿酬
D.必须经《视线周报》编辑同意,但不用向《视线周报》支付稿酬
2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为( )
A.合同签订日
B.合同生效日
C.商标局公告日
D.受让人首次使用日
22.制片人杨某自筹资金于1998年2月1日创作完成了《威风八面》电视剧剧本。杨某于2001年7月2日去世。杨某对该剧本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权和报酬请求权的保护期截止于( )
A.2048年2月1日
B.2048年12月31日
C.2051年7月2日
D.2051年12月31日
23.某时装专卖店为了创造自己的品牌,于2007年5月申请注册了“苗尔俏”商标,该商标属于( )
A.商品商标
B.服务商标
C.集体商标
D.证明商标
24.一项在后取得专利权的发明B,其实施有赖于在前取得专利权的发明A,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发明B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A的强制许可的条件是:发明B应当比发明A( )
A.具有经济意义和技术进步 B.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
C.具有显著经济意义
D.具有技术进步
25.在下列选项中,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是( )
A.说明书
B.图片或照片
C.实物模型或样品
D.说明书加图片或照片
26.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向我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6年2月8日获得授权。根据我国专利法,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终止于( )
A.2015年4月1日
B.2025年4月1日
C.2016年2月8日
D.2026年2月8日
2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名称的构成要素包括( )
A.行政区划名称、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B.国家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C.主管机关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D.行政区划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28.TRIPS协定在我国正式生效的时间是( )
A.1980年3月
B.1985年3月
C.1993年12月
D.2001年12月
29.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出租权的作品是( )
A.电影
B.小说
C.歌曲
D.地图
30.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 )
A.6个月
B.18个月
C.1年
D.2年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的有( )
A.实用新型
B.技术秘密
C.外观设计
D.植物新品种
E.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3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下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 )
A.翻译权
B.改编权
C.保护作品完整权
自考 知识产权专业主考院校篇四:2015年自考知识产权专业历年考试真题及答案
全国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知识产权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2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为十年,自( )
A.商标公告之日起算
B.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C.申请续展注册之日起算
D.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次修改的时间是( )
A.1982年
B.1983年
C.1993年
D.2001年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是( )
A.广播权
B.表演权
C.修改权
D.放映权
4.某大学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编写了一本教材,该教材属于( )
A.职务作品
B.法人作品
C.合作作品
D.委托作品
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英文简称是( )
A.WTO
B.WHO
C.WPPT
D.WIPO
6.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合理使用的是( )
A.期刊转载已在其他报纸上发表的作品
B.为撰写论文复印他人作品做参考资料
C.广播电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D.因科研需要翻译他人作品并出版
7.申请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受理机构是( )
A.工业和信息化部
B.国家版权局
C.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D.商务部
8.下列主体中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人的是( )
A.画家
B.作家
C.雕塑家
D.歌唱家
9.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是( )
A.申请日前6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B.申请日前3个月内在国内试销产品的
C.申请日前1个月内在国外发表论文的
D.申请日前在国内使用试制产品的
10.申请商标注册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间是,自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通知之日起( )
A.3年内
B.1年内
C.60天内
D.30天内
11.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原则是( )
A.先发明原则
B.先公开原则
C.先使用原则
D.先申请原则
12.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 )
A.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按约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B.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C.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但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D.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13.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在保护期届满前终止的情形是( )
A.没有实施该专利的
B.没有销售该专利产品的
C.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的
D.擅自向外国转让专利权的
14.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
A.10年
B.15年
C.20年
D.50年
15.世界上第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是( )
A.《专利合作条约》
B.《世界版权公约》
C.《巴黎公约》
D.《伯尔尼公约》
16.M公司于1988年3月1日经核准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该公司可以办理续展申请的第一天及最后一天分别是( )
A.1997年9月1日与1998年3月1日
B.1998年3月1日与1999年3月1日
C.1997年9月1日与1998年9月1日
D.1998年3月1日与1998年9月1日
17.科普作家韩某于2008年12月30日创作完成了《自然之惑》一文,2009年1月30日发表在某晚报上,2009年2月16日韩某在Q省著作权管理机构办理了著作权登记,并与W出版社签订了于2009年6月出版包括《自然之惑》在内的文集的合同。韩某对其作品《自然之惑》的著作权保护期自( )
A.作品发表之日起算
B.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算
C.作品登记之日起算
D.作品出版之日起算
18.2010年8月2日,在一次大型图书展销会上,甲购买了一幅由画家乙于2010年7月20日创作完成的版画,甲对该幅版画享有的权利是( )
A.复制权
B.署名权
C.展览权
D.修改权
19.某商标权人连续3年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对于该注册商标( )
A.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B.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争议
C.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商标局予以撤销
D.任何人都可以立即向商标局提出相同商标的注册申请
20.甲在《视线周报》上发表了一篇散文,没有任何版权声明,乙将该篇散文推荐给《风雨同舟》文摘杂志,《风雨同舟》杂志登载这篇散文时( )
A.必须经甲同意,并应当向甲支付稿酬
B.不必经甲同意,但应当向甲支付稿酬
C.必须经《视线周报》编辑同意,并向《视线周报》支付稿酬
D.必须经《视线周报》编辑同意,但不用向《视线周报》支付稿酬
2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为( )
A.合同签订日
B.合同生效日
C.商标局公告日
D.受让人首次使用日
22.制片人杨某自筹资金于1998年2月1日创作完成了《威风八面》电视剧剧本。杨某于2001年7月2日去世。杨某对该剧本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权和报酬请求权的保护期截止于( )
A.2048年2月1日
B.2048年12月31日
C.2051年7月2日
D.2051年12月31日
23.某时装专卖店为了创造自己的品牌,于2007年5月申请注册了“苗尔俏”商标,该商标属于( )
A.商品商标
B.服务商标
C.集体商标
D.证明商标
24.一项在后取得专利权的发明B,其实施有赖于在前取得专利权的发明A,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发明B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A的强制许可的条件是:发明B应当比发明A( )
A.具有经济意义和技术进步 B.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
C.具有显著经济意义
D.具有技术进步
25.在下列选项中,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是( )
A.说明书
B.图片或照片
C.实物模型或样品
D.说明书加图片或照片
26.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向我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6年2月8日获得授权。根据我国专利法,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终止于( )
A.2015年4月1日
B.2025年4月1日
C.2016年2月8日
D.2026年2月8日
2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名称的构成要素包括( )
A.行政区划名称、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B.国家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C.主管机关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D.行政区划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28.TRIPS协定在我国正式生效的时间是( )
A.1980年3月
B.1985年3月
C.1993年12月
D.2001年12月
29.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出租权的作品是( )
A.电影
B.小说
C.歌曲
D.地图
30.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 )
A.6个月
B.18个月
C.1年
D.2年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的有( )
A.实用新型
B.技术秘密
C.外观设计
D.植物新品种
E.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3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下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 )
A.翻译权
B.改编权
C.保护作品完整权
自考 知识产权专业主考院校篇五:知识产权自考完整笔记
《知识产权法》笔记
第一编:总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一)概念: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
1、广义: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2、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
(一)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知识产权的无形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特征:
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2、地域性: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时间性: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三、知产法概念、体系及地位
(一)概念: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
1、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二)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法基本上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
第二编 著作权
第一章 著作权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及其演变
一、概念: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演变和发展:
1、原始版权即“翻印权”,该保护制度最早起源于宋,宋曾颁布 “禁擅镌”的命令。
2、15世纪末,威尼斯共和国授予印刷商冯·施贝叶为期5年的印刷出版专有权,被认为是
西方第一个由统治政权颁发的保护翻印之权的特许令。
3、欧洲第一个要求享有“作者权”,马丁·路德。其1525年出版《对印刷商的警告》。 4、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即《安娜法》。
5、法国1791《表演权法》,1793《作者权法》,使著作权法离开了“印刷”,“出版”的基点,成为名副其实的保护作者权的法律。
第二节 著作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
一、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同属依法产生的绝对权利,其义务主体是除权利人以外的不特定的多数人。
1、标的不同: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所表现为对有形物的支配权。著作权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和智力活动的成果,思想或情感的一定表现。
2、权利的完整性不同:所有权作为绝对权利,其属性最为完整,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二、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虽同属知识产权类型。
1、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是通过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专利权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了表达形式而直接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
2、保护条件不同:专利权要求发明创造具有首创性。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
3、权利产生程序不同:专利权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著作权在大多数国家依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需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
4、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两者在某些方面也可能出现交叉。
三、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1、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是一体两权的典型代表;商标权则是一种纯粹的财产权。
2、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商标权要求显著性。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
3、权利取得方式不同:商标权实行注册登记,著作权实行自动保护原则。
第三节 中国著作权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中国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2、1986年《民通》明确规定保护公民与法人的著作权。
3、1990年9月7日《著作权法》通过,91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01年10月27日修订实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系统规定著作权事宜的基本法律。
二、中国著作权法的修改:2001年,著作权修正案获得通过。
第四节 中国著作权的主要原则
一、保护作者权益原则。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
二、鼓励作品传播的原则。
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强制许可使用等制度。
四、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的原则。1992年《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
第二章 著作权的主体
第一节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一、概念: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二、分类:
(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1、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
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
2、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3、区别:(1)概念不同。(2)取得方式。(3)著作权是否完整。
(二)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才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或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或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法律保护。
(三)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根据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
第二节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
一、作者首先是自然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1、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3)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2、作者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即享有完整的和原始的著作权。
(1)是相对于通过转让和继承等法律事实而取得著作权等 其他人或法人组织而言。
(2)也是相对于通过转让和继承而间接取得的著作权而言。
二、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视为作者
凡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创作,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第三节 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
指除作者以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一、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而取得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
二、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主要通过著作权转让合同。
三、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国家因以下原因而成为特殊权利主体:
(1)购买著作权。(2)接受赠送。(3)依法律规定。即法律规定某一作品在受保护有效期限内,著作权由国家行使。
第四节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一、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独立的著作权,但其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作者和演绎作者的同意。
二、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1、合作作者须具备的条件(特征):
(1)合作作者有共同的创作愿望,他们对创作行为及后果有明确认识,目标一致。
(2)合作作者参加了共同的创作活动。
2、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全体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行使著作权是征得全体合作人同意。对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三、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
1、即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
2、汇编作品区别于合作作品的特征是:
(1)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创作合意,而合作要求各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
(2)汇编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以区分的,而合作作者的成果有时是可分的。
(3)汇编作品以汇编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3、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的规定:
(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四、影视作品的权利主体:
1、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亦称视听作品。
2、影视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其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可由其作者单独行使著作权。
五、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
1、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
2、权利归属:
(1)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认定这类职务作品,要注意:从事创作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是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即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其创作提供了专门资金、设备或资料。上述作品的责任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
(2)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给予作者奖励。
(3)属于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其权利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2年内)。
六、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
1、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2、与职务作品的区别:委的创作是作者根据委托合同而履行其义务;职的创作是作者履行法律或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往往与作者的本职工作有关。
其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的,著作权归受托人。
七、美术作品的权利归属: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所有权可以转移、分离)。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八匿名作品的权利归属:
1、指作者隐去姓名,其中包括不具名或不写明其真实姓名的作品(作者身份不明)。
2、该类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如匿名作品是公民所作,作者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权保护其署名权、修改权和维护作品完整权。
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
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一)著作权作品的定义与保护条件
1、定义: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单纯的思想或情感本身不能成为著作权客体。
2、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独创性。可复制性。
二、著作权作品的类别: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
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和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此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也是著作权的客体。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指由某社会群体(如民族、区域、国家)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创作出来并世代相传,集体使用的歌谣、音乐、故事、戏剧、舞蹈、建筑、主体艺术、装饰艺术等作品、素材或风格。具有集体性、区域性、延续性的特点。
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一、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和保护条件
1、概念: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2、保护的条件:原创性。可感知性。可再现性。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一般原则是“谁开发谁享有著作权”,即属软件开发者。此外还规定了特殊情况:
1、合作开发:著作权的享有和行使以事前的书面协议为根据,如无书面协议,共同享有。
2、委托开发:由委托者与受委托者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如无书面协议或在协议中未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属于受委托者。
3、指令开发:归属由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规定;如未明确规定的,属于接受任务的单位。
4、职务开发:著作权属于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应对开发者予以奖励。
5、非职务开发:如不是执行本职工作的结果,并与开发者在单位中从事的工作内容无直接联系,且又未使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则该软件的著作权属于开发者自己。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和期限
(一)内容: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及其他权利。
(二)期限: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1、自然人:为自然人终生及死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四、登记管理:中国软件登记中心
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登记的。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的。
7、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8、故意避开或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9、故意删除或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行为人违反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四节 著作客体的排除领域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1)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2)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3)故意妨害公共秩序的。
自考 知识产权专业主考院校篇六:自考知识产权法重点识记内容
第一章 重点识记内容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之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卡普佐夫的观点,后为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广义和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应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
1、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利的无形财产权;权利本体的私权性是知识产权归类于民事权利范畴的基本依据。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本质区别,不是所谓该项权利的无形性,而在于其权利客体即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特征。
2、特征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
自考 知识产权专业主考院校篇七:自考 00226知识产权法串讲笔记
《知识产权法》 【00226】最新版 串讲笔记 总论
1、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
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自1986《民法通则》颁布后,正式通行 之前“智力成果权” 广义: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智力
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狭义: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文学/工业 2、 知识产权的性质: 本体的私权性、客体非物质性 3、 客体的非物质性表现在
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不发生有效损耗的适用
不发生消灭知识产权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4、 知识产权的特征: 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5、 知识产权专有性的表现
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并受到严格
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
对同一项知识产权,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属性的存在 6、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1709英《安娜法令》 7、 知识产权法的体系:主体制度、客体制度、权项制度、利用制度、
保护制度、管理制度 8、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著作权法律制度 专利权法律制度 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号权法律制度 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 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著作权概述
9、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
或科学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10、 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著作权客体的无形性
著作权利用上的特殊性 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 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 著作权具有人身性
11、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不同
保护对象不同 专利权保护创造人的思想内容,著作权保护思想内容的表达方式
保护条件不同 发明要求有首创性、著作权要求作品有独创性 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专利权国家行政授权,著作权自动保护 适用领域不同
12、 著作权保护制度最早源于宋朝令状制度 1910《大清著作权律》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06.01实施 著作权的主体
14、 原始主体:作品完成创作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文
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雇主、委托出资人等
15、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16、 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的区别
原始主体的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继受主体
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是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而形成
原始主体对其创作的作品可能享有全部的著作权和全部的人身
权,继受主体只能取得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不能获得人身权
17、 外国著作在我国受保护的情况:
外国主体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
护
在中国境外出版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国与中国签
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条约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际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
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参加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首次
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国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或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
18、 作者的需具备的条件
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的意志创作并由法人
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19、 我国合作作品权利归属及使用规定
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有,行使著作权要征得
全体著作人的同意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分割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作品可单独享有著作权,
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不可分割的,不能单独使用,合作作者不能协商一致时,任何
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20、 职务作品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所创作的作品,我
国的规定:
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
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完成两年内,作者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
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可以给作者奖励。主要有:
1. 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的职务作品
著作权的客体
21、 作品,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
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22、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的种类: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以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作品
23、 作品取得著作权法保护的额条件 独创性 24、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的排除领域:
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 时事新闻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作品
25、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点:集体性、长期性、变异性、继承性
26、
计算机软件获得保护的条件: 原创性、固定性
著作权的内容
27、 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8、 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人自己适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适
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
29、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美术
品归原件所有人)、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0、 人身权中的发表权保护期为50年,其他不受限制 邻接权
31、 邻接权,与著作有关的权利,及作品传播者享有的权利。主要
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广播组织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32、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于联系
共同点
1. 都与作品相联系 2. 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 3. 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区别
1. 主体不同 2. 客体不同 3. 权利内容不同 4. 保护期限不同
33、 出版者权的内容:专有出版权与版式设计权 34、 出版者的义务:
与著作权人订约的义务
按期、按质出版作品的义务 重印、再版作品的通知义务 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35、 表演者权:
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
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许可他人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的权利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许可他人复制、发型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通过网络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的限制
36、 合理使用,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
作权的作品,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作
品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
不可避免的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媒体
发表的关于时事性文章,作者声明的除外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
讲话,但作者声明的除外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
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适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适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
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未向公众收费和表演者支付
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
摄影、录像等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
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37、 法定许可使用,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已经
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意外,其他报
刊都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适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
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许可,但应付酬;著作权人声明的除外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出版的录音制品 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
者声明除外,应支付报酬
38、 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异同
相同点
1. 使用者的目的均侧重于社会公共利益 2. 作品均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 使用他人作品无须经得权利人许可
区别
1. 法定许可的适用这只能是录音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和报刊
等,而合理使用无主题范围的限制
2. 法定许可需向权利人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不需
3. 适用法定许可时,若权利人声明不许时不能适用,合理无
39、 强制许可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区别
法定许可使用不需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但是要向其支付报酬,
如果著作权人声明不准使用的不得使用
强制许可需要在向著作权人申请许可未成功时向主管部门申请
授权,通过强制许可证的形式获得适用权,同时支付报酬
著作权的利用
40、 著作权转让的特征
转让对象是财产权 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 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41、 许可使用与转让的区别
许可使用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取得的只是使用权,而受让人
取得的是著作权
被许可人只能自己按照约定的方式、地域、期限内适用作品,
不能将所获得使用权再让渡给第三人,著作权人同意的除外;而受让人不仅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将获得的权利再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有处分权
著作权许可使用中,非专有使用权的许可人不可能因专利被侵
害而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只有专有使用的被许可人才能因专有使用权收到侵害而提起诉讼。而受让人则可因任何侵犯其财产权利的行为提起诉讼。
42、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特征:诺成、双务、有偿 43、 著作权的质押合同需要向有关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
记;人身权不能作为质押标的 著作权的管理
44、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经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
理著作权邻接权的制度。民事权利管理制度、信托的一种形式,源于法国。
协调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 保证著作权人权利的实现 减少和避免纠纷 职能:
1. 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 2、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3、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4、进行涉及著作权及有关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著作权的保护
45、 侵权行为的种类
擅自发表他人作品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侵占他人作品
强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 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 拒付报酬
剽窃他人的作品
侵犯专有出版权和办事设计权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侵犯邻接权 其他侵权行为 46、 侵权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实际损失及制止开支,不能确定的50万以下赔偿
行政责任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处以罚款
及没收主要用于制作的工具,材料,设备得。非法经营额2倍以下或10万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 故意,违法数额较大,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47、 调解、仲裁、诉讼 诉讼时效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 专利权
48、 专利的特征:
专利是特殊的发明创造,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 专利是符合专利条件或者具有专利性的发明
发明创造是否有专利性,需要经有关部门依法定程序确定
49、 专利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
享有的垄断权。特征
就独占性而言,同一法域内,相同主体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
一项专利权
就时间性而言,保护期较短 50、 专利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因确认发明创造的归属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因授予发明创造专利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因发明创造专利的实施、转让或者许可实施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因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保护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51、
专利制度的特征:法律保护、科学审查、公开通报、国际交流
专利权的客体
52、 发明, 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包括
产品发明(新产品、材料、物质的技术方案)和方法发明(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
53、 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于适用的
心的技术方案
54、 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与形状、
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设计 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外观设计必须能够使人产生美感 55、 不授予专利的情况
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俗的发明创造
a) 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俗的发明创造
b) 违法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其完成的发明创造 不可获专利的主题
a) 科学发现
b)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c) 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 d) 动植物新品种
e) 用原子核裂变的方法获得的物质 f)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
用的设计
专利权授权条件
56、 发明、实用新型
新颖性 指该发明或者适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单独对比原则
冲突申请 未公开、但被记载在申请日后的申请文件中 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的:
A.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B.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C. 他人未经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创造性 非显而易见性
实用性 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技术、经济效果 57、 外观设计的可专利性: 新颖性、美观性、合法性 专利的取得
58、 专利申请人的种类
职务发明创造所属单位为专利申请人;但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
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依合同约定归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为申请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为申请人
合作发明创造合作发明人或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有协议的除
外
委托发明创造,合同约定人;没有约定或不明的,完成发明创
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为申请人
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也可以是申请人 59、 专利申请原则:
书面原则
先申请原则 申请日或有限日最早的人 单一性原则,一申请一发明 60、 专利申请日 关键日
如果专利申请文件是邮局寄出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未申请日,
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证明,否则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专利申请文件递交日,并以此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人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61、 优先权 发明、新型 12个月 外观 6个月 书面声明,3月内
提交第一次提出的申请文件副本, 否则视为放弃 62、 专利申请文件
发明、新型: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 外观: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
63、 专利权终止,指专利权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其效力消
灭的情形
保护期届满
专利权人书面形式向专利权行政部门声明放弃专利权 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专利维持费 64、 专利权无效宣告,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转圈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授予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规定,请求专利复
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理由: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之主题不合格
申请专利的发明或适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 申请人主体不合格
申请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
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过了原说明书的范围 在后专利权
65、 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一事不再理的效力、追溯力、对世效力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66、 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转让权、实施许可权、放弃权、
标记权、出质权 义务:专利维持费 67、 专利权的限制
强制许可 需要支付使用费、普通实施、非独占性,不可转许
a) 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发明、新型)被授予之日3年
且申请之日4年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的;行使行为被认定为垄断行为的,为消除或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b) 为公共利益目的强制许可 c) 为公共健康目的的强制许可 d) 交叉强制许可 不视为侵权的行为
a) 专利权的穷竭 b) 先用权人的实施 c) 临时过境
d) 专为科学或实验目的的适用 e) 医药审批的适用
国家计划 中国人的、国企的、为国家、公共利益、批准、付费 专利权的保护
68、 发明或实用新型,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
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产品发明:一切具有相同特征,相同结构,和相同性能的产品 方法发明:一切有相同特征、相同参数、和相同效果的方法 69、 外观设计 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该产品的外观为准,简要说明可
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70、 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
专利权有效原则
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自考 知识产权专业主考院校篇八:自学考试详解
自学考试详解
二十、什么是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
二十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什么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十二、自考文凭有用吗?国家承认学历吗?网上可查的到吗?和普通本科文凭有什么区别?
(1)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五章第25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第七章第25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按编号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二十三、毕业证是什么样的?学位证怎么获得?
毕业证书属于教育部统一自考文凭。由主考院校所在地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一考院校联合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的获得按照相馆国家规定,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上以(单科不低于65分),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或英语四级。即可以获得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正规统招生的学士学位证书一样。 二十四、自考的收费情况?
自考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收费都是经过国家的物价部门审批,与普通统招生相差不大。绝不会出现在途乱收费的情况,各项收费者是经相关部门审批过。
二十五、主考学校有什么作用?
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参与制订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组织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附署印章。所以在主考院校学习考试,相对更加容易毕业。
二十六、据说全日制本科自学考试助学班的课程学习很困难,对吗?
全日制本科自学考试助学班的课程学习并不是人们想像的那样困难,考生要有信心,理由有:首先全日制本科自学考试助学班的课程平均有30门,其中有9门左右,即接近1/3的课程为沟通课程,沟通课程要记载40%的平时成绩,只要考生的卷面成绩达到38-40分,该课程就能合格;其次我校是主考学校有参与命题和阅卷的权利;最后,全日制本科自学考试助学班的学生在学校脱产学习,只要能认真上课,老师认真助学,严格的管理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学生在我校是能正常毕业的。武汉各大高校的实践证明也是如此。 二十七、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自学考试助学班的学生管理有什么特色?
本校,在大学校园内学习生活,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我校普通本科学生一样的待遇,享受学校的共享资源,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和大型的运动会,配备专职辅导员和班主伤,进行严格而富有人性化的管理。 二十八、自考相比其他教育形式的优势在哪里?
自考本科毕业生,在成绩合格毕业后,可以继续报考研究生,也可以考公务员。而其他教育形式,除了正规统招本科生外。如成教,职业教育等任何教育形式,是不能报读研究生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另外自考生也和统招生一样享受一样的教学资源。
二十九、同样是自考院校该如何选择?
在很多家长和学生中间有一个误区,认为办自考的学校很多,哪里读都是一样,不愁找不到学校,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办统招的全国近千所高校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每年都是大多数学生希望能考上的,学生之所以希望考上,是因为学校名气大,教学球境好,教师水平高等各方面原因。各方面都不错的学校是每个学生的理想求学之地,而一些学校名气不大,师资力量匮乏的学校,每年报读的学生少之又少。好的学校总是很多学生希望能就读,每年各高校的招生计划却有限。这样的情况同样的适用于自考,自考的学校也有区别,一本,二本,三本,二能学院,专科等等,很多都可以招收自考生,但是往年的事实告诉我们,学校的师资力量,学校在社会上的认可度,自考生在学校的待遇等都不错的学校,成为一些学生争相报名的去处,而每个学校都有招生的最高限额,绝对不可能永无止境的招收学生。而一些相对各方面较差的学校,却无人问津。同样读自考,当然要选择学校名气更大,教学水平、师资力量更好,社会认可度理高的学校。
三十、同一个学校的自考是否有差别?
因国家大力扶持教育发展,也许同一个学校的自考会出现多个教学点。很多教学点,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校内上课,共享教育资源等,而是把学生丢在其他一些地方上课住宿,这样的教学点是对学生非常不负责任的。这种教学点,只是挂的学校的牌子,虽然,最后拿到的毕业证,也许和在校内上课学习的教学点的学生完全一样,但是却不能享受到和正规统招生一样的教育资源了。所以,学生和家长在选择自考学校的时候,必须认真仔细对待。
一、与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相比,本科助学班的优势何在?
答:优势一:可直接报考硕士研究生;而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网络教育的学生,只能以同等学历的身份报考硕士研究生(即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网络教育的学生研究生考试时,要加试若干门课程,一般要加试3-6门);优势二:可直接报考国家公务员。
二、与第三批本科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相比,本科助学班的优势何在?
答:学费更实惠。由于二级学院是按成本收费,投入比较大,收费因此也就相对比较高,通常每学年都在12000—15000元之间或更贵。而本科试点班,每学年都只在6000—6500元之间,便宜超过一半。
三、本科试点班与第四批的高职、高专比较起来有哪些优势?
答:优势一:从办学层次来说,专科低于本科,第四批的高职高专属于专科层次,本科试点班属于本科层次,明显就比专科学历要高; 优势二:从师资力量来说,高职高专院校大多是以前的中专学校近年来升级而成,无论从师资力量、教书育人的环境、校园文化氛围都难与我校的本科试点班相比。
四、与其他大学的本科助学班相比,优势何在?
答: (一)师资全部来自武汉理工大学,并配备相应外教;
(二)“学历+职业技术”,即能拿到学历,又能学到社会急需的技术;
(三)考试通过率高,某些高校本科助学班通过率得不到保障,学生无法正常毕业;
(四)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其他大学的本科试点班基本没有奖学金、助学金;
(五)鼓励学生积极、进取,鼓励学生考研、考公务员等。
五、什么是主考院校?
答:主考院校由自学考试委员会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毕业论文答辩、学士学位颁发、毕业证附署大学印章。如我院专业的主考院校是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修完学业,考试合格,就由武汉理工大学负责学生本科论文答辩、毕业证附署武汉理工大学印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汉理工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六、什么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自考全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考生进行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七、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网上是否可查?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2、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规定,取得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第七章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3、毕业证书按编号统一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八、本科助学班的学生毕业证毕业后与普通本科生的毕业证书有何不同?
答:由于教育性质不同,本科助学班的学生在进校时的录取分数线远远低于普通本科生的分数线,所以本科助学班的学生的毕业证书也与普通本科生的毕业证书有所不同;不同在于:本科助学班毕业生的文凭上除了盖有主考院校如“武汉理工大学”的公章之外,另加盖有“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公章。
九、本科助学班毕业学生享受何等待遇?
答:与普通本科享有同等待遇,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网上可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
行条例》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本科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相一致。”同样享有报考硕士研究生和国家公务员的资格。
十、本科助学班的学生毕业后能不能拿到学士学位?
答:(一)任何一名本科生,能不能够拿到学士学位都是有条件的,统招普通本科生也不例外;(二)具体到本科助学班的学生,如果四年的学习中各科考试合格,三门学位课程能达到70分以上,并通过了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学位英语,可获得由武汉理工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与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相比,本科助学班的优势何在?
答:优势一:可直接报考硕士研究生;而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网络教育的学生,只能以同等学历的身份报考硕士研究生(即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网络教育的学生研究生考试时,要加试若干门课程,一般要加试3-6门);优势二:可直接报考国家公务员。
十二、与第三批本科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相比,试点班的优势何在?
答:学费更实惠。由于二级学院是按成本收费,投入比较大,收费因此也就相对比较高,通常每学年都在12000—15000元之间或更贵。而本科试点班,每学年都只在6000—6500元之间,便宜超过一半。 十三、本科试点班与第四批的高职、高专比较起来有哪些优势?
答:优势一:从办学层次来说,专科低于本科,第四批的高职高专属于专科层次,本科试点班属于本科层次,明显就比专科学历要高;优势二:从师资力量来说,高职高专院校大多是以前的中专学校近年来升级而成,无论从师资力量、教书育人的环境、校园文化氛围都难与我校的本科试点班相比。
十四、入学时户口、党团关系及档案如何办理?
答:户口迁移原则根据学生自愿原则,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入学后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登记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的档案由学生本人到高中毕业学校提出后带到学校,学生进学校后将重新建档,学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在学生入学时或入学后转入我校。
十五、总而言之,如果走不了二本,选择自考有以下好处:
1、相比二级学院(某某大学某某学院),相比三本:
第一,学费低很多,一般家庭都能承受起。
第二,虽然同样是本科,但是二级学院,三本是严格的四年学制,而自考学制灵活。最快可以两年半毕业。很多学生以自考为跳板,两年多即可报考研究生。我校作为直属的助学机构,对品学兼优者,学校还有各种奖励办法。当统招二级学院的学生四年毕业后,正在为找工作焦头烂额时,我校很多学生早已在学校的推荐下找到了工作,一边工作一边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并且研究生也即将毕业。工作、赚钱、积累经验和学历深造互不耽误,而且用的是最短的时间。如果大家都是成功者,谁在最小的年龄就取得了成功,谁就更成功。
2、相比专科:
第一:学历层次上高一层,省去了以后专升本的时间成本和麻烦。专科学制三年,自考四年。虽然时间上差不多,但是毕业后,差距却很大。自考生直接拿着本科证找工作、考研、考公务员、申请出国留学。而专科生拿着专科证找工作受歧视,考研、考公务员、申请出国留学只有本科学历才允许,专科学历根本无法报考和申请。要想有出路,专科生毕业后,还得走自考生的老路,通过自学或到自考生毕业的学校全日制学习,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而这最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社会上目前所谓的专升本,统招专科毕业后升本科,实质上读的就是自考本科。这不但在时间上走了一段弯路,更可能错过了人生本该赶上的很多机遇,而机遇一旦错过就不再来。
第二:教学质量上更胜一筹。自考生和统招生一样,共享名牌大学的教育资源。因此自考生的授课老师大多是名牌大学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师资力量绝对一流。而专科院校的师资力量和名牌大学显然无法相比。
第三:文化环境上不具可比性。重点大学作为文化的圣地,地理面积上,幅员辽阔;学生数量和质量上可以说是莘莘学子、人才济济;师资力量上,大师满座。这样的环境,形成了强大的文化磁场。在这样的文化环境熏陶中,即使你不学习,每天只是生活在这里,长久以往,都会被这种文化场所感染,变得彬彬有礼、文质彬彬、举止谈吐优雅大方,这就是当代大学生的素质。而专科院校多数面积狭小,学生质量参差不齐,学术大师极度匮乏,师资力量不够强大,造成学生见识狭小,理想不够也不敢远大,自信心不足,从而影响整个人的气质和发展空间。环境的不同造成了人整体内在气质的不同,从而影响了以后的发展空间。
3、相比民办大学:
民办大学和自考本科简直不具有可比性。目前,我国的民办大学分为两种:具备颁发学历能力的民办大学和不具备颁发学历能力的民办大学。
具备颁发学历能力的大学,学生毕业后,颁发本校的学历。和自考的学历一样,也是全
国联网,网上可查,国家承认。但是民本最大的缺陷在于社会认可度极低。它的学历国家虽
然承认,却不能报考公务员、研究生,找工作更是受到歧视。虽说在国外,一流的大学都是
私立大学,但是在中国目前的社会条件下,民办大学真正得到社会认可仍然路漫漫其修远兮。
不具备颁发学历能力的民办大学在民办大学的比重占到80%左右。即它们的学历不是全国联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不到,凡是该网上查不到的学历,都是国家不承认的学历。这就意味着,学生毕业后,拿着某某大学的毕业证书,这一纸证书只能证明该生在此校读过书而已,并不能说明其他任何问题。如果想考公务员、研究生或找工作、出国,拿此文凭毫无作用,因为国家不承认,虽然念了四年大学,但最高学历仍然是高中毕业。
自考 知识产权专业主考院校篇九:自考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选择题汇总
1.原始版权保护制度最早起源于我国宋朝——“禁擅镌”。
2.15世纪末,威尼斯共和国授予印刷商冯-施贝叶为期5年的印刷出版专有权,被认为是西方第一个由统治政权颁发的保护翻印之权的特许令。
3.欧洲第一个要求享有“作者权”,以及对印刷商无偿的占有作者的精神创作成果提出抗议的是德国宗教改革的领袖马丁。路德。他在1525年出版了一本本题为《对印刷商的警告》的小册子。
4.1690年,英国哲学家罗克在他的《论国民政府的两个条件》中提出,作者创作作品花费的时间和劳动,与其他劳动成果的创作人的花费没有什么不同,因此作品也应当像其他劳动成果一样,获得应有报酬。
5.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
6.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7.1990年9月7日,通过《著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全面、系统保护作者权利的法律,也是我国著作权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8. 著作权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9.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10.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47.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48.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51. 著作权法:第五十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52.著作权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53. 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4. 著作权法:第七条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55.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侵权行为。
56.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57. 1236年,英王亨利三世授予波尔多市一市民以15年制作各种色布的垄断权,这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一种专利。
58.现代专利制度鼻祖——英国1623年颁布的《垄断法规》。
59. 专利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60.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61. 专利法: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62.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63.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64.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称已有的技术,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即现有技术。
65.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66.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67. 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68. 专利法: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69.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70.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71.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72. 我国于1985年3月19日正式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又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即《专利合作条约》)。
73. 专利法:第二十条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遵守本法
第四条的规定。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
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4.美国于1836年首创了审查制度,规定具有新颖性又符合实用性的发明,才能被授予专利权。这是专利制度的一大改革。
75.到20世纪50年代,国际上形成了两大专利体系:审查制和不审查制。
76. 1963年荷兰创立了“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
77.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78. 专利法: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79.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80.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81.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
(一)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本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