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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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篇一: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报名时间:2015年 3月13日--3月31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4月8--10日 考试时间: 2015年4月11--12日 报名费:110元/人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报名起止日期:2015年2月28日—4月5日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9—10日

(三)现场资格确认:2015年4月11日(周六)8点至16点30分

1、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

2.操作技能测试时间:2015

年4月18日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校考单录”自主招生章程

网上报名时段:2014年3月5日-3月23日;

网报截止时间:2014年3月23日17:00正;

报名网址: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4年3月29日8:00—12:00(周六); 校考时间:2014年3月29日下午和30日下午(周日);

成绩公示:4月3日公示录取名单、4月15日左右报批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报名时间:2015年 3月 13日上午 8: 00---2015 年3 月23 日 下午18: 00

考生查阅: 4月 3日前,考生通过网上查阅审核结论以及确认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

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左右,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自主招生的各项测试。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3月20日

考生须于3月27日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

①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女生160cm~170cm,男生170cm~180cm; ②空中乘务:女生164cm~173cm,男生174cm~183cm。

2015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篇二: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代码:12876浙江省招生代码:0067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四条 颁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5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140名,招收普高和中职毕业生,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第四章 报名

第六条 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

件,有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或统考的相关职业技能成绩,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普高、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志愿。

第八条 报名方法和时限: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

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我校网站招生网页系统,自主进行

信息输入,完成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8:30--3月30日17:00。

考生在网络报名成功后于4月2日前按要求缴纳考试报

名费110元,同时邮寄以下资料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处:

1.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5

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二面)一份(A4纸);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照片后面注明姓名和身份

证号);

4.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

项证书复印件(A4纸);

5.《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

(二)现场确认

1.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和相关手续:

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和身份证原件;高中学考

(会考)成绩等第;相关各类奖项证件原件。并填写《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

2.时间:2015年4月10日(周五)9:00至16:00。

3.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内。

4.经资格确认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综合测试。

5.已网络报名但未缴费或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

名无效,所交材料及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第五章 测试与考评

第九条 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综合成绩总分计算公式

如下:

1.普高生:

综合成绩总分600分=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合成

满分300分,占总分的50%)+综合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占总分的50%)。

其中高中学考(会考)成绩A等计300分,B等计240

分,C等计180分,P等计120分,E等计60分,折算分值为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课程等第换算成绩之和/9(课程成绩依浙江省教育考试

院提供为准),满分为300分。

2.中职生:

综合成绩总分600分=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折合成

满分300分,占总分的50%)+综合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占总分的50%)。

第十条 综合测试

1.时间:2015年4月11日(周六)9:00开始(必须

在面试当天8:30前签到领取测试号)。

2.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内。

3.测试形式:专业测试和素质考评。

4.测试组织和分值:

(1)普高生:专业测试由学校建立评委师资库,测试

前随机抽取产生评委,每组评委由5-7名评委专家组成,按照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测试;同时,成立素质考评组。

综合测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测试280分,素质考评

20分。

(2)中职生:专业测试综合评价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

适应性,由文化课考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面试由学校建立评委师资库,测试前随机抽取产生评委,每组评委由5-7名评委专家组成,按照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测试;同时,成立素质考评组。

综合测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测试280分(语文和数

学共100分,每科各50分;面试180分),素质考评20分。

5. 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考

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

6.测试成绩查询:2015年4月13日后,考生可以登录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2015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篇三: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章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5年我院开始试点“一档多投”高职提前招生,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有特长的优秀人才。

一、学校基本情况

1. 学校全称: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2. 办学性质:公办

3.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4. 颁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5. 学校地址:嘉兴市桐乡大道547号 邮政编码:314036

6. 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报名条件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的生源面向浙江省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各科会考等第在P以上(含P)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每生仅限报考一个专业。

三、招生人数及培养要求

1、招生计划人数及专业

自主招生计划数为160名。具体如下:

生录取的学生按照我院《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完成三年学业后,具有毕业资格的学生可获得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四、各环节时间安排

1、报名起止时间: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11日—3月22日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

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报名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报名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考生所在学校的公章。

会考成绩单;

考生身份证复印件、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及符合素质特长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近期同底版彩色半身免冠一寸照2张(请在背面写上姓名);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可在我院网站上下载,网址同上);

以上材料可采取提前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

通讯地址:嘉兴市桐乡大道547号嘉兴职业技术学院1号楼321室(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314036。

2、确定综合测试考生名单:学院将对报考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考生高中段学考(会考)成绩折算总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测试名单,公布时间为3月27日。

3、现场信息确认并领取准考证:考生携带身份证于4月10日下午12:00—17:00到我院报到确认信息,缴纳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人。领取准考证,同时携带符合综合素质特长的材料原件,上交复印件。

4、成绩公布:4月13日公示考生成绩并确认“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

5、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1号楼321室。

网络咨询:

电话咨询:0573-89978111、89978123。

五、录取依据与综合测试程序

自主招生的录取依据,由高中段学考(会考)成绩和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成绩二部分组成。

(一)高中段学考(会考)成绩

以考生提供的经所在学校盖章的高中段学考(会考)成绩(等第)资料作为计分依据核定学业水平成绩。

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办法:

根据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单,实行3+8指定课目会考等第折分直接导入:语数英3门权重120分(∑课程折算成绩÷3×1.2),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8门课目权重80分(∑课程折算成绩÷8×0.8),满分200分。

(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170分

1、综合测试,满分150分,形式为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考生高中段学考(会考)成绩折算总分排序,按招生计划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综合测试名单(遇有小数点增加素质测试1个名额,“列尾”总分相同的考生一并入选)。

时间:2015年4月11日上午9:00始。

形式:面试或技能测试。

综合素质面试规则:以现场抽签确认考生专业面试顺序,由3-5名专业考官组成评议团,按专业综合测试方案的规定组织面试。实行候考封闭制度。专业技能测试:依据考生高中段所学知识和技能,选取部分与专业人才培养存有正相关的知识点,分别采用实操、实验、题试、测试等多种形式。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接受高职专业培养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基本素质及专业潜能等,具体见专业综合测试方案。

2、素质特长考察

素质特长主要考察与考生高中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项目,凡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的,计入素质特长分,素质特长分满分为20分。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规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具体录取规则和步骤如下:

1.考生总分的计算。考生总分 =高中段学考(会考)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满分为370分。

2.拟录取与备录考生。按专业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1:1.5划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其中1拟录取考生,0.5为备录考生。在名次排序遇成

2015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篇四: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拟录取考

2015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篇五:2015年浙江高职分数线_高考分数线

2015年浙江高职分数线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以强势的教改专业赢得了2014年高考生关注度,该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影视广告设计,游戏设计与制作,移动终端应用开发)由于其密切与职业教育思想配合,不仅能够让学生在大学校园感受文化熏陶,另一方面也会加强动手能力,注重技能培养,毕业后还可享受推荐就业服务,推翻了传统的学生自主外出寻求实习的模式,真正意义上缓解了大学生就业难的局面,让大学生资源更大程度的投入到社会中,让大学生顺利走进企业。以下就是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的老师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信息,希望对2015级的考生有帮助。

高考考好后如何能够选择自己比较理想的成绩了,各校的招生简章的形式内容没有固定或严格的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几大方面内容:学校概况、人才培养特色、院系专业介绍、招生章程、本年招生计划、往年录取分数、学费标准及奖、贷、助学金情况。对于如何看懂招生简章以下三点很重要: 第一,学院及专业介绍是考生必看的内容,它能告诉考生进入大学后学什么,学习该专业自己将会成为具有何种职业能力的人才。考生要了解院系专业,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职业取向,比较各专业的优劣来选择专业。

第二,了解招生章程的核心内容是录取规则,对于录取时调档比例、进档考

生的专业安排、有无相关科目单科成绩或加试要求、分数级差、男女生比例,以及进校后能否换专业等,都有相应的规定和说明,透彻领悟有助于考生和家长了解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准确填报志愿。

第三,了解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招生条件,以及当年招生计划是否比往年有所增减等,还必须了解该校往年的录取分数以及各专业的录取分数,包括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

2015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篇六:浙江省高职院校排名_浙江高职高专排名

浙江省高职院校排名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以强势的教改专业赢得了2014年高考生关注度,该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影视广告设计,游戏设计与制作,移动终端应用开发)由于其密切与职业教育思想配合,不仅能够让学生在大学校园感受文化熏陶,另一方面也会加强动手能力,注重技能培养,毕业后还可享受推荐就业服务,推翻了传统的学生自主外出寻求实习的模式,真正意义上缓解了大学生就业难的局面,让大学生资源更大程度的投入到社会中,让大学生顺利走进企业。以下就是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的老师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信息,希望对2015级的考生有帮助。

1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浙江省 杭州市 专科

2 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公安部 宁波市 专科

3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省 杭州市 专科

4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省 宁波市 专科

5 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省 杭州市 专科

6 温州大学 浙江省 温州市 专科

7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金华市 专科

8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宁波市 专科

9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温州市 专科

10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杭州市 专科

11 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 浙江省 绍兴市 专科

12 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宁波市 专科 13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宁波市 专科

14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台州市 专科

15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宁波市 专科

16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浙江省 杭州市 专科

17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宁波市 专科

18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杭州市 专科 19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嘉兴市 专科 20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东阳市 专科 21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杭州市 专科 22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义乌市 专科

23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杭州市 专科 24 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宁波市 专科

25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杭州市 专科

26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杭州市 专科 27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绍兴市 专科

28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杭州市 专科

29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浙江省 杭州市 专科

30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杭州市 专科

31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浙江省 杭州市 专科

32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浙江省 杭州市 专科

33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杭州市 专科

34 绍兴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绍兴市 专科

35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杭州市 专科

36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宁波市 专科

37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嘉兴市 专科

38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湖州市 专科

39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衢州市 专科

40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丽水市 专科

41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为帮助各族考生及时快捷了解征集志愿相关信息、准确填报征集志愿,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整理如下,供广大考生、家长参考。

一、确认自己是否被录取。填报征集志愿前,考生要登录新疆招生网普通高考录取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填报了也无法投档。

二、清楚了解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我们前期已通过各种方式公布了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时间包括征集志愿详细日程。由于录取进程调整,原录取时间安排均相应推后两天。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新疆招生网、“@新疆招办”新浪官方微博和“新疆招生”腾讯官方微信发布的相关消息,及时了解各语种相应批次的征集志愿时间。

三、通过新疆招生网密切关注未完成计划和填报征集志愿相关信息。我区今年继续通过新疆招生网发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填报征集志愿。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

四、准确了解填报征集志愿的相关要求。新疆招生网将适时公布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相应批次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同时明确征集志愿相关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征集志愿的有关要求,艰苦专业等线上生源不足专业可能会适当降分征集志愿,有的学校可能只是某些专业有缺额,应进一步按代号查阅专业目录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缺额专业情况、学费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错填专业类别或所报专业不属本次征集志愿范围的,其相关志愿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次征集志愿本科零批次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汉语言计划本科批次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民语言、双语班本科批次计划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本科一批次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实行平行投档录取模式。7月23日至25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零、一批次和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批次未完成征集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五、明确填报征集志愿的具体操作要求。网上征集志愿的填报方式与前期网上填报志愿相同。

2015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篇七:2015学院招生宣传培训会

2015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篇八: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15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为深化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常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常州殷村职教园,学院前身为江苏省城镇建设学校、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始建设于1986年,隶属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江苏省城乡建设大类专业设置最为齐全的职业院校。校园环境宜人,人文气息浓郁,教学设施一流,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首个以校园为单位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区”。

二、招生原则

严格按照常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招生范围、对象及报名基本要求

1、招生范围: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新北区和武进区。

2、招生对象:具有2015年常州市中考报名资格的学生。

3、报名基本要求:

(1)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表现良好,九年级结束新课考试成绩不低于450分(包含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不包含体育成绩)。

(2)中考体检符合相关规定。

四、招生计划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本次自主招生报考我校的学生,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报名,并限报一个专业:

1、校长实名推荐:

考生向本人所在初中学校校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附件2),各初中学校校长实名推荐名额见附件1。

2、学校推荐:

考生向本人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学校推荐表》(附件3),提交所在学校审核,各初中学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3、学生个人自荐。

我院留有部分考生自荐名额。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校长及学校推荐名额已满、仍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通过个人自荐报考我校,填写《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个人自荐表》(附件4),提交所在初中学校审核,由学校与我院协调。

各初中学校4月25日前完成初审和公示,并将《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学校推荐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个人自荐表》、《江

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推荐汇总表》(附件5)收齐后,统一递交我院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公室。《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推荐汇总表》交纸质稿的同时请提交电子稿至邮箱:1093830132@qq.com。所有报名考生均须提供1寸近期免冠照两张(贴在报名表上)。

4月26日,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初试的学生名单。

六、选拔方式

选拔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环节:

经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不需参加初试,复试合格后直接录取;学校推荐与学生个人自荐的需参加初试、复试。

语数外物综合卷满分200分,静物素描满分100分。参加静物素描的考生需自带4K图板或画夹、铅笔、橡皮。

1、初试

2015年5月2日上午8:30前考生在学院东门领取准考证。

(1)语数外物综合测试:9:10前凭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进入考场;9:30—11:30考试。

(2)静物素描:13:10前凭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进入考场;13:30—16:30考试。

2、复试

2015年5月3日上午8:00前,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并在校园网公布。

(1)职业倾向测试: 5月3日下午13:00—14:00。

(2)面试:5月3日下午14:30—16:30。

复试如有不合格的,从未进入复试的学生中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复试,最终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录取确认

1、录取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所有预录取学生名单报送市招办审核,按照常州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受理信访和电话举报,针对举报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3、公示无异议,5月7日学院与预录取学生签订协议,确认正式录取,同时通知相关初中校并报送常州市教育局和常州市招生办公室备案。

4、自5月8日起,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5、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高于省控线、继续报考我校的,可享受专业录取分数线降5分的优惠政策。

八、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名单如下:

组长:黄志良

组员:毛浩生、朱仁良、王伟、周炜炜、闵亚琴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与纪检工作组:

招生工作组:

组长:毛浩生(兼)

组员:蒋丽琼、史国庆、刘兆祥、沈小平、蒋筱瑜、杨建华、徐顺清

纪检工作组:

组长:闵亚琴(兼)

组员:戴敏捷、陈盛、张惠彬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

邮政编码:213147

招生咨询电话:0519-69872118 69872115 69872322 联系人:史老师(13701493016)

邮箱:1093830132@qq.com

乘车路线:市区乘坐B2至西林公交中心站,换乘5路至殷村公交中心站下车即到。

本招生章程解释权属于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15年4月13日

2015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篇九:提前高职单招备忘录

2015年高职单招报名备忘录

一、招生计划

高职单招的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30%以内。2015年新增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和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0%。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申请批准后可转为统招计划。

二、报名

1、条件: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5日—20日(使用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 报考自行组织文化测试的院校的考生,须按照院校规定的时间报名并缴纳费用。

4、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报考院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须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5、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 三、文化测试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负责命题、考试组织和阅卷等工作。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2、院校确定的除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以外的其他文化测试,可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2015年3月28日—29日进行。

3、自行组织文化测试的试点院校,应于测试工作开始前,制定严格规范的测试方案,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实行。

4、测试时间:2015年3月30日。(联合测试以及院校自行组织的测试) 5、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参加院校自行组织文化测试的考生,在院校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四、技能考核或面试

2015年4月20日前,院校发布文化测试成绩。达到报考院校规定的文化测试成绩要求的考生,由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事先设计好的方案,对考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技能考核或面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或多所院校联合组织。技能考核或面试时间,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合理

安排。

五、录取

1、2015年4月30日前,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测试和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果,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对社会公布。

2、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附:

江苏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名单

2015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篇十:【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70号 ,学校国标代码:12865。 第三条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具有百年职业教育历史。 学校举办部门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条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一所商科特色明显的多专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  学校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占地面积569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 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并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学做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 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讨论决定。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2014年面向全国18个省(自治区)招收专科(高职)生3880名,最终计划以各有关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区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执行。 此外,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 第十三条  根据有关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 结合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本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 接受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四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平行志愿录取。 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实考分数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各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第十五条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其录取方式:根据各省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原则,采取“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录取办法,根据进档考生填报本校的专业志愿顺序、分数高低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视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服从的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不服从则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专业特长、文体特长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 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 单考单招大类为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八条  学校对部分普高统招和中职单招计划采用专业类招生,其中工商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管理类(包括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3个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一学期后分专业分流学习。 第十九条  报考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与证书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班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 学生顺利修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境外专业证书或课程证书。  第七章  其  他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录取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70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    编:310053联系电话:0571-58108888、58108080、58108088、58108077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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