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介实施方案(艺术特长生组)_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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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艺术特长生组)

 

为了丰富我校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家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条件

四川省、重庆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八省(市)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并取得艺术专业全国(省)业余考级最高水平证书的学生。

包括以下艺术种类:西洋乐、民乐、声乐、舞蹈、主持、书画。

(注:钢琴类特长生只招收视奏能力强、有即兴伴奏基础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一)登陆“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b.swufe.edu.cn)使用“网上报名系统”(http://yx.swufe.edu.cn/zsxt/)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

(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艺术特长生组)》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附上获奖或考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按照以下要求返回我校。

请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以特快专递(EMS,请不要以其它方式邮寄)的方式寄至西南财经大学校团委,截止日期2009年 12月2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303团委办公室;邮编:611130;咨询电话(传真):028-87092098/87092219。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艺术特长生组)”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老师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结合学校艺术团建设及各艺术类别的实际需要,确定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我校将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参加测试考生名单。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要求贴本人照片后,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

参加测试时必须带上此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准考证上交学校,存档备查。

 

(三)抽签

      时间安排待定,另行通知。

书画类考生统一考试,不参加抽签。

(四)测试

1、文化课笔试:主要包含数学、英语、写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财经基础、社会常识、时事政治、科技常识、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等相关知识)

测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艺术专项测试(测试安排见附件)

测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1)参加测试时请各位考生带上准考证(需贴照片,所在中学盖骑缝章),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2)按收费许可证川价费[2007]98号文件,学校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80元/人。

(五)确定入选资格

学校将根据测试结果,拟定预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形成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预录取名单。

学校有权根据最终测试情况,在不超过总计划数的情况下,调整各项目的招收人数。

(六)公示

入选我校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平台、所在中学以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录取办法

(一)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入学统一考试,高考志愿须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将不予录取。

入选考生应按照要求及时返回相关信息(如:高考成绩、高考志愿等)。非学校原因导致延误造成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录取条件

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体检合格,经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

(三)专业确定

1、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其当地调档线的考生,我校可满足其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

2、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但低于我校在其当地调档线的考生,我校根据其高考志愿,高考成绩、学校艺术团建设需要、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综合考虑,尽量满足其所填报专业志愿。

 

五、监督机制

(一)申请人应严格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提供个人各项材料和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中学接到入选名单后应在校内公示两周以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拒绝接收该中学推荐材料三年。

(三)我校将聘请省内专业艺术团体的专家和高校艺术专业教师组建我校艺术专项测试专家库,每年测试前由学校随机抽取组成当年测评考核小组。

(四)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和相关新闻媒体对我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五)学校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全程参与选拔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 87092098 87092219 87092355

 

西南财经大学

2009-11-10

文章来源: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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