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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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篇一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T 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整理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filing and arrangement

2001—03—05 发布 2001—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 8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 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1月10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 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设工种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工种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文件的立卷,工程文件的归档,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为了提高本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给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南京市城建档案馆、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广州市城建档案馆。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淑珍、姜中桥、苏文、周健民、周汉羽、蔡艳红。

目 次

1 总则………………………………………………………………………5

2 术语………………………………………………………………………6 3 基本规定………………………………………………………………8 4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9

4.1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9

4.2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9 5工程文件的立卷………………………………………………………11

5.1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11

5.2卷内文件的排列…………………………………………………11

5.3 案卷的编目………………………………………………………12

5.4案卷装订…………….……………………………………………13

5.5 卷盒、卷夹、案卷脊背…………….…………………………13 6 工程文件的归档……………………………………………….………15

7 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16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A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17 B 卷内目录式样………………………………………………….31 D 案卷封面式样………………………………….………………33 E 案卷脊背式样………………………………….………………34 附录C 卷内备考表式样…………………….…………………………32 本规范用词说明…………………………………………………………35 条文说明………………………………..…………………………………36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篇二
《建筑工程文件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来源:时间:2008-12-30 点击: 3709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28-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1、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 (construction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seedtime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 (project management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 (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 竣工图 (as-build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 竣工验收文件 (handing over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 建设工程档案 (project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2.0.11 案卷 (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0.12 立卷 (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0.13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3、基本规定

3.0.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 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怼⒀槭找平还ぷ髦校ㄉ璧ノ挥β男邢铝兄霸穑?/P>

1、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移交。

3.0.3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0.4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5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4、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4.1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4.1.1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4.1.2 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4.2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4.2.1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4.2.2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2.3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2.4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2.5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2.6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4.2.7 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4.2.8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示例(附件1):

3、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4、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2.9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4.2.10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5、工程文件的立卷

5.1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5.1.1 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5.1.2 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5.1.3 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1、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

3、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4、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5、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5.1.4 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

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5.2 卷内文件的排列

5.2.1 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5.2.2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5.2.3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5.3 案卷的编目

5.3.1 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5.3.2 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5.3.3 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5.3.4 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附录D的要求。

2、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3、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4、档案馆代号应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档案馆代号由档案馆填写。

5、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6、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7、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8、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详见附录A.

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9、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5.3.5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5.4 案卷装订

5.4.1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5.4.2 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5.5 卷盒、卷夹、案卷脊背

5.5.1 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1、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分别为20、30、40、50mm.

2、卷夹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一般为20~30mm.

3、卷盒、卷夹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5.5.2 案卷脊背

案卷脊背的内容包括档号、案卷题名。式样宜符合附录E.

6、工程文件的归档

6.0.1 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详见附表

A.文件材料的质量符合4.2的要求。

2、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6.0.2 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2、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6.0.3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6.0.4 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6.0.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0.6 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7、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篇三
《2014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篇四
《JGJ/T18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 回—J G J/ 18 5 T 备案号 J 9 5 12oo9 2009—建筑 工 程 资料 管 理 规 程S p e c ificati0 nc u mfo r b u ild in ge ne ng inte e r ingd0tma n ageme n2009—10—3O发布2 O 1O一07—01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 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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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n te n tslG Te n e ra e rma s n n clP…rO v…is iO… …n s………………………………………………12se……………………………………………2 3 43 4B Ei Rquire me nt……………………………………………g inxe e r ing Do c u men tnMa n age me nt………………………A ppedi AEng ins se e ri g Do ti ne x,o cu men t,ARr ra ngeme n t a n…,C 1a CA ppenifi Inc aS…o u r c e… …e te n ti n o… … … …d… … … … …oded……8 3948dixBS u p e r v is ionDo c u me n tFo rmss s……………………A p p e n d ix CA p p e n d ix DC PFoo n s tr u c ti n orDs—o c u me n tFo rm………………odu cni g Anbuilt DDr a wra wni gs…n………………1 1O 112 116 117 11A p p e n d ix E E N Ex a pl n aold io ra rgnAs—builti gc…………………t io nfWnd i g in T h is S p es… … … … … …o ific a t i… … …n…………………o rmx Dv a ti eStaodd………………Ia n a ti n ofPro visio n s……………………………………

l1』凸U l、1. 1 0.为提高建筑 工 程 管 理 水 平 定本规程。,规 范建 筑 工 程 资 料 管 理,制。1. 2 0.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 工 程 的资 料 管 理。 、l -0 3.本规程规定 了建筑 工 程 资 料 管 理 的基 本 要 求 当规 程 与 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相抵触时 应按 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 的规定。.执行l -O 4建筑工 程 资料 管 理 除应 符 合 本 规 程 规 定 外,尚应 符 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O..建筑 工 程 资料 e n g in e e r in g d o c u m e n t 建筑 工 程 在 建设 过程 中形成 的各 种 形式 信息记 录 的 统称1。,简t称 工 程 资料2 O 2..建筑 工 程 资料 管 理、e ng in、n e e rig、doc u m、e nt m a n a g、e me n、建筑 工 程 资 料 的填 写卷.编制,审核审批ra收集。整理do c u m组、移交及 归档等工 作的统称.简称 工 程 资料 管理p re p a、2 O 3工程准备 阶段文件,e n西n e e ^ n g、to ry、sta g e、e、m建筑 工 程 开 工 前计.在立 项审批征地。拆迁勘察设、招 投 标 等 工 程 准 备 阶段 形 成 的文 件.2 O 4监 理 资料 s u p e r v is iO n d o c u m e n t 建筑 工 程 在 工 程 建设 监理 过 程 中形 成 的资料 施 工 资料c o n s。2 0 5..tru ct io ndoc u me n t。建筑 工 程 在 工 程 施 工 过程 中形成 的资料2 O 6..b 竣 工 图 a s . u ilt d r a w in g s 建筑 工 程 竣 工 验 收后 反 映建筑 工 程施 工 结果的图纸,。2 0 7. .工 程 竣 工 文件、e ng ine e r i ngc o mp le t iOndoc u me nt。建筑 工 程竣 工 验 收2 0 8. .备案和移交等活动 中形成 的文件e e r in工 程 档案en g ingfiles建筑 工 程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具 有 归 档 保 存 价 值 的 工 程资料. .。2 0 9组卷 按 照 定 的原则和方法一filin g,将有保存价值的工 程 资 料分类 整理成 案 卷 的过 程2 O. .,亦称立卷a r c。10工归档h iv in g。程 资料 整 理组 卷并 按 规定 移 交相 关档 案管理部 门的 工 作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篇五
《北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_T695-2009》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篇六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篇七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配套丛书 施工组

二o o三年六月

织设计与施北京土木建筑学会主编 工方案

前 言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核定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建筑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的重要依据。北京市建委历来非常重视建设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全面修订北京建设标准工作的通知》(京建科教[2002]371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按照“综合实际、强化管理、过程控制、合理分类、科学组卷”的指导原则,征求了相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结合了国家新颁布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有关资料的要求,对原《建筑安装工程管理规程》(DBJ01—51—2000)进行了修订工作并已完成。根据京建科教[2003]10号文,新修编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自2003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

新规程完善了工程资料分类、编号原则、工程资料管理程序,工程物资的试验、检验规则以及工程资料用表,明确了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工程与管理要求;将监理资料内容与《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相结合,统一报验的原则;增加了过程控制与质量管理的重要施工资料用表;建立了新的工程资料的组卷体系。

与老规程相比,新规程不但修订了部分内容,还将国家新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资料的内容和要求纳入资料管理范畴,同时重点增加了支护、桩基、预应力、钢结构、幕墙、装饰装修等工程资料的具体要求,所以新规程同老规程区别很大。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理解和掌握、应用新规程,提高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水平; 促使企业在建筑活动中能综合贯彻实施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规程;实现提高工程质量的初衷,我单位特组织有关专家及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了这套丛书。

第一分册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格填写范例》

建筑施工资料表格是施工技术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全面反映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状况。资料表格的填写也是施工中的难点,由于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使表格不能真正反映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给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交移和评优时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新规程(DBJ01—51—2003)里的资料表格共分为:A类一一基建文件;B类一一监理资料;c类一一施工资料;D类一一质量验收资料;E类一一档案馆资料;F类一一见证管理用表:G类一一工程

资料登记表等共七类。同老规程相比,涉及到的表格由到122种增加到155种,同时很多表格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本书将新规程中附表逐一填写了样表,供大家参考。同时考虑到施工中的实际情况,我们还以c类一施工资料类表格为重点,比如隐检、预检等重要资料表格,按专业分类填写了多个范例。另外,由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 00—2001)系列规范刚刚实施,广大施工技术人员对新的质量验收规范系列表格不熟悉,我们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均按专业填写了多个范例: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等四张总表也相应填制了范例。

本书强调了可操作性及实用性,是建筑企业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必备工具书。

第二分册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技术交底记录》

技术交底是使参与施工的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担负的工程项目的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材料要求和应注意的质量问题、质量标准、成品保护等的施工资料。它是依据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制定,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性文件。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保证工程质量至关重要。由于技术交底记录(表c2—1)的内容较多,所以在编写的时候我们把它独立成册。

本册书中涉及到78项技术交底记录涵盖了建筑工程中最主要的分项工程的施工。它是目前唯一结合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系列规范,把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与验收的过程体现在施工中各关键环节的控制要点上,确保新验收标准与方法的贯彻与实施。它不仅对您在施工过程中贯彻实施新版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具有指导意义,还可作为实施新标准、新规范、新规程的培训教材。同时也是施工单位编制企业标准的重要参考资料。

本册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

现代建筑施工过程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生产活动,它涉及到很多专业施工工种。

的平面和立体交叉施工,各类建筑机械、设备以及品种繁多的各种建筑材料的生 产和应用,需要解决和协调各方面的矛盾。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建筑施工全局, 统筹规划建筑施工全过程,协调理顺各方面关系,正确指导施工活动的纲领性文 件;是对整个施工活动的总设计、总指导。一个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将使建筑 施工活动协调和谐,提高工作效率,达到缩短工期、争创优质、降低成本的效果。 我们根据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的规定,结合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要求,参考一些精品工程优秀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写了本书。

本书不但包括建筑工程总体的施工组织设计,还包括了工程测量方案、土方 护坡工程、基坑护坡、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 工程、电气工程、冬施和雨施工程等建筑活动中主要的施工方案。

第四分册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监理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是依据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对工程建设进行监控、指 导和评价,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本书结合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对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将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监理工作总结这三种主要的监理管理资料的具体编写方法、格式均作了详尽的讲解,同时又结合实例和新的质量验收规范,对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作了全面的说明。最后又附上《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B类的监理资料表格的填写范例以及新验收规范部分例表,是广大建设监理单位不可或缺的辅导资料。

由于时间仓促,本书难免有错误和不妥之处,欢迎建筑业同行随时发现问题并函告我们, 以便进一步修改。

本书编委会

2 0 0 3年5月1 6日 北京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篇八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移交、利用等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其它专项工程项目。 3. 术语与定义

3.1 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原始历史记录。包括工程建设前期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等; 3.2 立卷:亦称“组卷”,系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

3.3 归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配套、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完成其工作任务或阶段性任务时,向公司报送经整理立卷的工程文件、资料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将项目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立卷的工程文件、资料及时送行政管理部的过程;

3.4 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公司向集团档案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和项目建设当地的档案管理主管部门移送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的过程。 4. 职责 4.1 行政管理部

4.1.1 负责各项目工程档案的编目、接收、归档、保管、利用等管理工作; 4.1.2 负责建立公司工程档案的分类、检索及调用体系;

4.1.3 指导各部门制订部门立卷类目,督促和检查有关文件的归档;

4.1.4 协助开发管理部完成建设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的预验收及档案移交工作;

4.2 项目工程部

4.2.1 负责项目建设前期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等工程文件的收集、汇总、立卷、归档、保管与保密;

4.2.2 负责向公司各职能部门催要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

4.2.3 负责提请项目建设当地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4.2.4 负责按照工程档案相关规定和要求移交; 4.3 工程管理部

4.3.1 负责收集和整理从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完成阶段的工程文件的立卷、保管、保密与归档;

4.3.2 负责监督和检查项目工程部对工程文件的收集、汇总、立卷、保管与保密等工作; 4.4 开发管理部

4.4.1 负责收集和汇总整理各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并立卷、保密、归档; 4.4.2 负责收集和整理各工程立项文件并立卷、保密、归档; 4.5设计管理部

4.5.1 负责收集和汇总整理各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并立卷、保密、归档; 4.6 成本管理中心

4.6.1 负责收集和汇总整理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集中招投标采购文件并组卷归档、保密;

4.6.2 负责检查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授权、分散招投标采购文件的组卷归档和保密工作;

4.6.3 负责检查工程投资估算、概算,施工预算、结算等成本造价有关文件并立卷、保密、归档。 5. 工作内容

5.1 工程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

5.1.1 建立工程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 5.1.2 各职能部门应制定内部档案管理制度;

5.1.3 公司由一名领导分管档案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职或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5.1.4 行政管理部统一制定工程档案的编目,设定系列编号、指导各部门按该体系分类编目,并制定工程档案归档计划;

5.1.5 各职能部门须实行工程档案预立卷制,即在项目立项后,各专(兼)职档案员 按工程档案分类要求拟好名目标签,便于各类文件、资料对号归档,为工程档案的立卷和移交打好基础。

5.2 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

5.2.1 项目立项是各类工程文件、资料收集的开始时间;

5.2.2 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有义务在完成工作(或事项)后3天内主动将文件、资料的原件交专(兼)职档案员鉴别;

5.2.3 各专(兼)职档案员将鉴别确认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归入拟好的名目标签的文件夹;

5.2.4 各专(兼)职档案员每月至少一次提醒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提交文件、资料原件;

5.2.5 各专(兼)职档案员每月对工程档案的预立卷进行一次整理,以保证预立卷文件、资料的完整。

5.3 工程档案的立卷、归档

5.3.1 案卷卷皮及卷内目录表应统一执行国家规范和建设当地规定的规格和样式; 5.3.2 各职能部门在完成阶段性工作后15天内对形成的工程文件和资料予以整理、立卷,并及时送交项目工程部归档;

5.3.3 工程管理部须要求设计单位在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任务后向项目工程部提供整套设计文件,且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充实设计变更文件;

5.3.4 在工程竣工后,工程管理部须督促项目工程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技术人员、专(兼)职档案员在7天内完成对项目竣工档案的整理、核实、确认、立卷、归档等工作;

5.3.5 各职能部门必须要求勘察、配套、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或阶段性任务后按合同或相关规范规定的时间提交经立卷的工程文件、资料,并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档案员在30天内完成核实、确认、立卷、归档工作; 5.3.6 各职能部门宜同时留存工程文件、资料的电子文件,若来文中系重要的纸质工程文件、资料除复印外宜形成电子版以备使用,对电子版文件做好备份工作。

5.3.7 开发管理部应按照建设当地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竣工资料进行装订和立卷。 5.4 工程档案的移交、保管

5.4.1 移交工程档案应编制清单目录,并符合下列规定: a. 工程档案必须规范完整、准确、系统; b. 工程档案必须符合归档的质量要求;

c. 工程档案必须与清单目录保持一致; d. 工程档案必须有交接、签字、盖章。

5.4.2 项目工程部须根据建设当地档案管理机构和竣工验收意见及时对工程档案进行整改,并根据建设当地工程档案移交时限规定移交;

5.4.3 工程管理部须在竣工验收并对工程档案文件整改完成后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移交相关工程档案;

5.4.4 工程管理部须在完成大产证的办理或在移交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时向集团行政管理部移交工程档案;

5.4.5 行政管理部和物业管理部门须对移交的工程文件、资料进行鉴别,剔除无历史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确保不遗漏关键性的文件、资料;

5.4.6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前的保管工作由各职能部门、项目工程部承担;

5.4.7 行政管理部须按照集团制定档案相关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保管工程档案资料。 5.5 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密

5.5.1 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企业员工对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都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

5.5.2 凡属密级的工程档案,应由公司行政管理部统一保管;

5.5.3 对泄露工程档案机密的,应按有关规定视情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 工程档案的查阅、利用、销毁

5.6.1 行政管理部部应制定工程档案检索体系,并指导各职能部门及项目工程部制定相应的文档检索系统方便工程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5.6.2 行政管理部应制定工程档案查阅利用制度,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工程部应按制度查阅或利用工程档案;

5.6.3 行政管理部须定期对工程档案逐卷审查,对其内容价值、保密期限作出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5.6.4 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经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鉴定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具体负责销毁,并要严格遵守监销制度,应有两人负责监销,销毁清册应存档备查。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篇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的规范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的规范管理

徐霞丽

(浙江省开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杭州 3100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是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环节,也是依法管理的凭证。

关键词:合同管理;依法凭证管理;健全合同档案

中图分类号:F284 F407.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3607(2005)04-0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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