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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制度
工程供应商管理制度(一)
供应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标准规范,避免因外供产品缺陷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供应商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确认,对采购物品的质量、运输安全负责。 相关部门:生产部、质检科。负责采购物品的质量监督。
4. 内容与要求
4.1 供应商的选择
4.1.1 供应部应对供应方的商品质量、生产能力、检测手段等进行调查;应审查供货方的相关资质,必须具有所经营活动所需的资质,否则不得作为合格供货方。
4.1.2 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要求供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按规范包装,标贴《化学品安全标签》,必要时可进行小批试用。
4.1.3 供应部对所采购物品需要提出安全方面的要求,签订供应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内容。
4.1.4 质检科根据标准和规定对供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或验证。
4.2 对供应商的监控
4.2.1 供货期间,对出现不合格情况应向供方及时反馈,以有利于供方采取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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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对连续三次出现不合格的供应商停止其供货,重选合格供方。
4.2.3 供应部每年对本年度的供方进行复评,复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供货质量合格率、交货及时和服务等,危化品供应方需提供最新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2.4 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方面的物品,采购部应提交安全环保部备案。
4.2.5 供应部应经常、及时识别采购过程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最大限度降低采购风险。
4.3 对供应商的要求
4.3.1 供应部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避免对随后产品的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以及安全生产风险、职业健康风险及环境产生影响。
4.3.2 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双方应将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包装运输、装卸及危化品存储和罐区的情况进行沟通,特别是储罐的接口形式等,避免造成意外泄漏,形成危险和污染。
4.3.3 供应商在商品尚未交接完成时,一旦发生燃烧、爆炸等意外事故,供方应听从本公司指挥,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扑救。
4.4 供应部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5.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负责解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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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制度
工程供应商管理制度(二)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寻源,优化供应商队伍,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供应商寻源可通过员工推荐、合作方推荐、集团公共平台、第三方寻源软件、及供应商自荐的方式实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到供应商寻源以及评估考核的工作当中。
第三条 集团及下属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作为招标采购及供应商合作使用的依据。
第四条 对未纳入《供应商信息库》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预审
第六条 供应商入库之前,须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按照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工程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七条 对于涉及金额较大且未有合作过的材料设备、工程类供应商,需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纸质版作为附件附在《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
第八条 集团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留存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装订成册并归档;项目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核由
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纸质版留存项目公司招采部,电子档资料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以便同步录入集团供方系统。
第三章
第九条 供应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试用、不合格。
其中优秀、良好、试用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或予
以合作;待考察类在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转为“试用”等级或“不合格”等级;“不合格”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及合作。
供应商资料欠缺,单位情况不明,予以“不合格”;合作后履约 评估分数为0-60(不含),予以“不合格”;
供方商资料齐全,审核及考察通过,予以“试用”;合作后履约
评估分数为60-70(不含),予以“试用”;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70-90(不含),予以“良好”;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90-100分,予以“优秀”;
第十条 供应商等级为“试用”及以上的方可参与投标,其中,
供应商等级为供应商等级划分
“优秀”的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集团战略集中采购优先从“优秀”供应商中选取。
第四章 供应商履约评估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服务、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等。其中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由招采部进行评估,服务及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 工程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价格等。其中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价格由招采部进行评估。《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 供应商履约评估每半年一次。具体流程为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编制《供应商履约评估表》,由招采部各采购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交由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分派具体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返还招采部进行汇总评级,评级结果通过文件审批件流程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人、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对各项目合格供应商进行汇总,并编制《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十四条 项目公司须建立《采购价格信息台账》。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实填写《采购价格信息台账》,项目公司招采部《采购价格信息台账》每月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采购价格信息台账》见附件四。
第五章 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
第十五条 集团及各项目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项目公司须及时反馈新增供方信息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所有供应商信息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管控。
第十六条 集团ERP供应商管理系统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新增与管理。
第十七条 供应商信息须包括:类别、供应商等级、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是否合作、合作项目及涉及金额、履约情况等。
第十八条 项目公司须设立供方信息联络员,负责供方资料审核入库、《供应商信息库》日常维护,新增信息的反馈以及一切与集团《供应商信息库》管理人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供应商信息库》模板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下发。
第六章 附则【工程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
工程供应商管理制度(三)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指引旨在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包括供应商引入、考察、考核、评审定级、合格供应商资料库管理等工作。目的为建立长期稳定、可比较选择的合格建材及设备供应商网络,合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甲供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由公司成本控制中心采购部负责采购实施的建材/设备供应商的管理,包括实行甲供的各种建筑主材、辅材;机电设备;精装修项目的甲供材料等供应商的管理。
第三条 各下属公司采购部应参照本指引制订本区域供应商管理制度,并相应开展供应商的引入、考察、考核、评审及建立区域合格供应商资料库等工作,用以指导本区域项目的材料采购和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 责【工程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四条 成本控制中心采购部为供应商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供应商的组织考察、组织考核以及供应商资料库管理工作。并且是公司集团采购工作的协调人和对供应商的投诉、纠纷、协调的处理主责部门。
第五条 公司成本管理小组为供应商评审定级的审批机构由采购部、设计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物业公司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成本控制中心采购部依据考核结果出具基础评审定级意见,报成本管理小组审议确定。
第六条 公司职员均可实名推荐供应商。采购部部对供应商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即可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实施考察。
第七条 采购部部根据公司成本管理小组对供应商的评审定级结果不断更新、完善供应商资料库内容,并由专人负责维护、更新成本管理信息平台相关内容。
第八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中心、物业公司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参与供应商考察、考核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第九条 各下属公司负责本区域供应商管理工作。并且负责协调本区域内各项目对供应商的投诉、纠纷、协调的处理工作。
第十条 各下属公司主持本区域的集团采购事项,并形成区域性集团采购合格供应商资料库。各区域合格供应商资料库须及时报备公司成本控制中心采购部。采购部根据业务需要可甄选各区域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中等级优秀的供应商向公司其他项目推荐。
第三章 供应商引入、考察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供应商引入、考察工作程序如下:
(一)采购部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需要通过市场调查或其他信息、媒介渠道了解,引入供应商,公司职员亦可实名推荐供应商并提供供应商资料。
(二)采购部对供应商资料进行初审,由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人签署初审意见。
(三)初审合格即可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实施考察:
1、考察前采购部主责人员提出考察纲要;
2、考察小组成员由业务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采购部、设计管理中心、工程部等。一般不少于3人;
3、同一类供应商或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考察须保证有3人始终参与考察;
4、考察时须填写《材料/设备供应商考察记录表》,后附书面《考察报告》。《材料/设备供应商考察记录表》及后附的书面《考察报告》须由所有参与考察人员签字确认考察意见。
(四)所有经公司成本控制中心会议审议确定的供应商考察,其考察意见须报审成本控制中心领导审议确定。
(五)经成本控制中心会议审议通过的供应商,视为可纳入《合格供应商资料库》的依据。
(六)经考察不合格的供应商除在《材料/设备供应商考察记录表》中标明外,应归入《不合格供应商记录表》,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料库》的附件备查。
(七)公司成本控制中心会议作出停标处罚的供应商或经年度考核评审确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在其停标期满或评审后6个月方可根据需要再组织初审和考察。
第十二条 对供应商主营产品的考察内容:
(一)核对营业执照、准用证/产品许可证、技术鉴定文件、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原件,所有资料及证件均须复印留存。
(二)近两年的财务状况;
(三)厂家的生产能力、销售情况及人力资源状况;
(四)认证及获奖情况;
(五)生产设备的先进程度、运转情况及整个生产车间的状况;
(六) 对产品各生产环节采取的控制手段;
(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产地及质量;
(八)主要客户情况和过往业绩情况;
(九)全国供货运输情况;
(十)结合采购申请须了解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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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供应商考核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对已合作的供应商考核工作分为按项目的单项考核和按年度考核两类。单项考核的结果和表格作为资料存档在《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中,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度考核的结果和表格作为资料存档在《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中,作为年度成本控制中心评审定级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 单项考核工作程序:
(一)每单采购任务在采购供货结束后一个月内,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如工程部、设计管理中心、物业公司等)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供应商在供货质量、安装、工期配合、现场服务、售后支持及维保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评价考核,填写《供应商考核评价表》。
(二)采购部根据收集的《供应商考核评价表》评分情况和各分项指标的评价情况简述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书面单项考核评价报告,经考核小组成员会签确认后,由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人审批签发,以附件形式收入《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作为资料备考。
(三)10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办公设备采购/汽车采购等不进行单项考核。
(四)每单项采购任务在采购供货周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在供货质量、安装、工期配合、现场服务、售后支持及维保服务等任一方面存在违反合同内容或协调不畅等问题时,应及时知会采购部相关采购责任人记录在案,作为单项供应商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年度考核工作程序:每年12月中、下旬由采购部负责对全年度单项《供应商考核评价表》进行整理统计,形成该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报告,由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人审批签发,以附件形式存档在《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中,作为评审定级的主要依据,报公司成本管理小组会议评审定级。
第十六条 经考察合格而未曾合作的供应商仅纳入《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作为可参加公司招投标活动的资格依据。但不参加供应商年度考核及评审定级活动,为无级别单位。
第五章 供应商评审定级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供应商评审定级工作。
第十八条 供应商级别及对应资格如下:
(一)A级优秀供应商:年度考核综合评比90分(含)以上。
享有资格:
1、优先取得采购信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供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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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先返还投标保证金;优先支付货款;
3、年度可获公司授予的“A级优秀供应商奖”称号;
4、作为嘉宾受邀参加公司举办的供应商互动活动。
(二)B级合格供应商:年度考核综合评比75分(含)至90分间。
享有资格:
1、可参加招投标活动;
2、可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供应商培训及互动活动。
(三)C级观察供应商:年度考核综合评比60分(含)至75分间。
享有资格:
1、可参加低于50万元的小额招投标项目;
2、可参加公司举办的有针对性的供应商辅导培训活动;
3、成本管理部负责对观察级供应商提出工作待改进项,限定观察期要求其改善。
(四)D级不合格供应商:年度考核综合评比60分以下,或因违返合同内容或其他不良行为经公司成本管理小组会议决议进行处罚的供应商,即确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纳入《不合格供应商记录表》,并由采购部负责将该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中剔除。
不合格供应商不能再获邀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招标活动。
第十九条 供应商评审定级工作程序如下:
(一)采购部在年度供应商书面考核评价报告中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定级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成本管理小组会议审议确定。
(二)采购部根据成本管理小组的评审定级结果更新《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会议纪要作为《合格供应商资料库》附件备查。
第二十条 年度供应商评审定级工作结束后,采购部负责将成本管理小组会议评审定级结果和据此修订的《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以正式发文的形式在公司公示。
第六章 集团采购供应商考察、考核、评审定级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集团采购供应商引入、考察、考核、评审定级管理遵照本指引中第四章、
第五章的供应商引入、考察、考核、评审定级管理程序执行。
第二十二条 特殊条款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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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集团采购招标的投标单位考察小组成员由采购部、设计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物业公司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4人。
(二) 集团采购招标的投标单位考察更加注重其业务覆盖的地域范围(全国性或区域性)、产品的生产和全国供货能力、供货周期、工程现场服务及与施工单位的综合协调能力。
(三) 连续两年获评A级优秀的集团采购供应商可直接续签下一年度的《集团采购协议》。
第七章 合格供应商资料库管理
第二十三条 采购部设专人负责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料库》的管理,包括维护更新及每年定期发布。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料库》分《集团采购合格供应商资料库(全国性和区域性)》、《非集团采购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两部分,按产品类别对供应商分类建档,并实行四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合格供应商资料库》应详细列明该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邮等)、参加投标工程、中标工程、年度评定等级及年度考核报告需特别指出项等内容。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由成本控制中心采购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指引经公司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颁布实施,并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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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制度
工程供应商管理制度(四)
[篇一: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供应商管理制度(五)
[篇一: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规范采购行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公司所有材料物资的采购均适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采购流程及职责分工
一、采购流程:
1、生产部根据设备状况滚动编制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包括主要材料(玻璃、铝框、接线盒、背板等)月度、季度消耗总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量及原辅材料安全库存量,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单位消耗量、安全库存量、实时库存量、采购周期及供求状况定期编制原辅材料采购计划,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进行询价;办公用品由需求部门申请,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其余物资采购包括修理用备件、机器设备及工具、办公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由需求部门申请,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3、采购审批权限:公司原辅材料采购计划,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其余物品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由需求部门申请,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执行;大宗机器设备等巨额采购还需呈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执行。
4、采购人员进行询价、议价、比较分析报审,原辅材料、修理用备件、机器设备及工具、办公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定价须经公司物资价格监查组审议通过后执行采购。
5、成立物资采购监查组。物资监查组的工作职责:参与公司供应商的选择;负责公司采购物资价格的审定等,监查组由董事长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