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摊销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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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
租金摊销会计分录(一)

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2014年的会计制度中,将低值易耗品与包装物,归为周转材料的会计科目下。 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

一、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购进

1、购进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验收入库同时支付货款,按其实际成本(包括进价和运杂费等)

借:材料物资

贷:银行存款

2、购进材料物资等,先验收入库后支付货款,按其实际成本(或估计成本) 借:材料物资等

贷:应付账款

实际支付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3、购进材料物资等,先支付货款后验收入库支付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材料物资等验收入库时

借:材料物资

贷:应付账款

二、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摊销及销售

1、材料物资的领用、销售

(1)用于业务经营、设备维修、劳动保护、办公等方面的材料物资,按其实际成本 借:经营费用

贷:材料物资

(2)用于在建工程的材料物资,按其实际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材料物资

(3)对外销售的材料物资,取得销售收入时,按实际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材料物资的销售成本时,按其实际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材料物资

2、包装物的领用、摊销、出租、出借及销售

(1)企业经营领用包装物,按规定方法进行摊销

借:经营费用

贷: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经营费用

贷:包装物

(3)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包装物

(4)出租、出借包装物(采用一次或分期摊销)

①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

借:其他业务支出(指出租包装物) 借:经营费用(指出借包装物)

贷:包装物

②出租、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的,可分期摊销,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

借:待摊费用

贷:包装物分期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指出租包装物) 借:经营费用(指出借包装物)

贷:待摊费用

③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④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⑤出租、出借包装物发生的修理费用

借:其他业务支出(指出租包装物) 借:经营费用(指出借包装物)

贷:银行存款

⑥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5)出租、出借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

①发出出租、出借包装物

借: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

贷:包装物(库存包装物)

②月终计提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额(按实际成本的50%)

借:其他业务支出(指出租包装物) 借:经营费用(指出借包装物)

贷:包装物(包装物摊销)

③收回可以继续使用的包装物

借:包装物(库存包装物)

贷: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

④收回不能继续使用的包装物将收回的残料价值入账

借:材料物资

贷: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

将包装物的摊余价值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额,作为报废包装物的摊销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指出租包装物) 借:经营费用(指出借包装物)

贷: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

同时,将报废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差额与已提摊销对冲

借:包装物(包装物摊销)

贷: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

(6)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摊销

①采用一次摊销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的残料价值作为低值易耗品的减少,冲减管理费用 借:材料物资

贷:管理费用

②采用分次摊销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按实际成本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根据低值易耗品的耐用期限分期摊入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摊余价值扣除残料价值的差额,作为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 借:材料物资(残料价值) 借:管理费用(摊余价值扣除残料价值的差额)

贷:待摊费用(摊余价值)

③采用五五摊销领用时,按实际成本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贷:低值易耗品(库存低值易耗品)

根据本月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计算当期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额计入“管理费用”

借:材料物资(残料价值)

借: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已提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报废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差额)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新会计准则下的长期待摊费用
租金摊销会计分录(二)

新会计准则下的长期待摊费用

2014-5-18 20:10:22来源:会计知识网作者:【大中小】

新准则保留设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金支出及改良支出。一般情况下,其租期及发生的改良支出受益期超过一年,此时,应设置“长期待摊费用”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租金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分期摊销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

发生的改良支出,先通过“在建工程”归集,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时,转入“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贷记“在建工程”;根据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进行合理摊销,借记相关成本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2014-3-26 12:47:27来源:会计知识网作者:【大中小】

一、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新准则规定,“待摊费用”科目中一些内容已不在该科目中核算。

1.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固定资产修理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

4.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贷记“周转材料(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

(二)除上述几项业务外,还有一些需要在“待摊费用”科目中核算的业务。

比如: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

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但是新发布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待摊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待摊费用”项目。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有几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记入损益

这种观点认为,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费用,支出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与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对全年的损益影响是一样的。但这里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没有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不能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不能体现“谁受益,谁负担费用”。比如:2007年12月支付2008年的报刊杂志费,是不能计入2007年损益的。

观点二、设置“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因此,企业如有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等业务,可以增设“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中反映。

【例1】假定某企业10月份通过银行预付第4季度保险费12600元。其中基本生产车间6900元,辅助生产车间18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2700元,专设的销售机构1200元。

支付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摊费用—预付保险费12600

贷:银行存款12600

10月份该企业要编制待摊费用分配表(略),然后,根据待摊费用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保险费2900

管理费用—保险费900

营业费用—保险费400

贷:待摊费用—待摊保险费4200

该企业11、12月份再做与10月份相同的会计分录即可。 观点三、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时,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中反映。

二、预提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照新准则,预提的租金和短期借款利息已不在本科目核算。

1.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按照新准则,企业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预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2.预付固定资产租金。按照新准则,企业应付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例2】 甲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管理用办公设备一批,每月租金8000元,按季支付。3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应付租金。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1月31日计提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

借:管理费用8000

贷:其他应付款8000

2月底会计处理同上。

(2)3月31日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8000

【租金摊销会计分录】

其他应付款16000

贷:银行存款24000

(二)除上述两项业务外,还有一些业务需要在“预提费用”科目核算。

比如:预提保险费等。但是新发布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预提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预提费用”项目。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也有几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记入损益

无形资产会计分录[1] 2
租金摊销会计分录(三)

1.无形资产

①购入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实际支付价款)

贷:银行存款

②投资者投入

借:无形资产(投资双方确认价)

贷:实收资本/股本

注: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

借:无形资产(投资方账面价值)

贷:实收资本/股本

③接受捐赠

借:无形资产(凭据金额+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递延税款

资本公积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相关税费)

④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

i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相关支出

借:无形资产(确定的实际成本)

贷:银行存款

ii研究开发费用(如材料费、直接参与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租金、借款费用等)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工资

⑤购入的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实际支付价款)

贷:银行存款

注:该项土地开发时

借:在建工程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⑥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比照非货币性交易

⑦出售无形资产(即转让所有权)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⑧出租无形资产(即转让使用权)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发生的相关支出

借:其他业务支出(如服务费,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⑨摊销(期限一经确定,不能改)P197

借:管理费用(自用的无形资产)

其他业务支出(出租的无形资产)

贷:无形资产(帐面价值/尚可使用年限)

注:无形资产摊销期: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若当期发生减值准备,则下期摊销额要按预计可收回金额和剩余可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效益,则将其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

⑩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比如取得专利权之后,每年支付的年费和维护专利权发生的诉讼费,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

2.其他资产

①长期待摊费用

应由本期负担的部分不得做为长期待摊费用。【租金摊销会计分录】

i发生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ii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营业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销售折让的核算

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

分录如下:

【例】甲公司2007年7月18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与合同要求不一致,要求给予价款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折让。为此甲公司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7月18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

贷:库存商品 350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贷:应收账款 234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44460

贷:应收账款 44460

退货与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方法

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发票联)和第三联(税款抵扣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1)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销售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销售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

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其后。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的凭证。

例如:我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两公司均属于一般纳税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该批货物成本为15万元,乙公司收到货物、发票及产品(商品)销售单后,经有关化验部门化验该批货时,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全部退货,经协商我公司同意。如果此时乙公司(购货方)未付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则须主动将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我公司,我公司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1)若我公司未入账,应将该发票所有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若我公司已入账并作如下会计分录:【租金摊销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000

则应按以下方法调整:

①另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记账联撕下入账,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作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34000(红字)

贷:产品销售收入20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34000(红字)

②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贴于红字发票联后,并在上面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所在记账凭证编号。

在上例中,如果乙公司收到发票和货物时,已付款或未付款但已入账(会计分录略),在退货时,乙公司收到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我公司,乙公司应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将其“证明联”送邮我公司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a)销售方在收到《证明单》后,应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开出红字专用发票,并作账务处理,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红字)

贷:产品销售收入20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34000(红字)

销售方收到退回的货物后,应作冲减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

【租金摊销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成本150000(红字)

贷:产成品150000(红字)

(b)购买方(乙方)在退还对方红字发票和退货后,也调整相应的会计处理:【租金摊销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20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4000(红字)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甲公司)234000(红字)

视同销售行为包括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1)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生产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元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755

贷:原材料 1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255

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70

贷: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170

三、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34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 234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3400

四、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零售商业企业A柜组在月末盘点时,发现短缺某种商品价值400元(不含增值税),原因待查,根据上月的该种商品进销差率15%计算,调整有关帐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40

商品进销差价 60

贷:库存商品 400

短缺商品经查属营业员的过失,营业员应负赔偿责任。经查,短缺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8元,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398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58

进项税额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的一般界定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交房租怎么做会计分录啊?
租金摊销会计分录(四)

你就根据发票弄呀,看发票开的房租日期是从几月开始的,
1、如果开票日期是从这个月开始的,金额为6000,那么你拿到发票的时候就可以,
借:待摊费用6000
贷:银行存款/现金6000
月底的时候再摊销房租,
借:管理费用-房租500
贷:待摊费用500
2、如果说你的开票日期是在这个月之前的话,比如已经过了两个月,金额为1000元,那么你拿到发票的时候就可以,
借:待摊费用5000
管理费用-房租1000
贷:银行存款/现金6000
月底的时候再摊销房租,
借:管理费用-房租500
贷:待摊费用500
如果要走报销单的话,把发票贴在报销单后面,填上项目金额等,报销人签个字,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租金摊销会计分录(五)

[篇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shuì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zhí shuì款不计入材料成本。这里所说的“非自用”按汉语意思理解就是不是本单位使用的,虽然在括号里对“非自用”作了解释,但是“非自用”的说法既不科学也不准确,甚至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相违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五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笔者认为,既然是“非自用”,按会计主体原则的规定,单位就不应该对其核算,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对其做出计价规定。

(三)“固定资产”科目的核算内容的规定中,部分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方法的规定欠科学

1、对动植物的入账价值及处理方法未做规定

2012年4月1日执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动植物列入存货和固定资产范围,但是,会计制度只在内容中提到动植物,单位对其计价及核算做任何规定,导致其会计核算无参考依据。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规定有误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中规定,事业单位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记“在建工程”。这样的账务处理要想保证借贷方相等,只能是在安装期内将融资租赁设备的租金付清后才成立,这在实际工作中显然是不可能的。例如: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专用设备一台,租赁协议约定设备价款30万元,分三年等额支付租金,同时支付运杂费1万元,安装费3万元,按制度的规定应做如下处理:

借:在建工程340000

贷:长期应付款300000

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40000

同时,借:事业支出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如果按会计制度的规定,

借:固定资产34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40000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40000

贷:在建工程340000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是34万元,而其占用的资金仅为4万元,显然借贷方不等。

3、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账务处理欠科学

新制度规定,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的保证金部分在计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价值的同时增加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占用的资金,笔者认为,这样的处理欠妥当,按照融资租入和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规定,设备款未付的部分不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体现账务处理原则的一致性。

4、基建支出并账的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新制度增设了在“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事业单位会计的在建工程成本,同时规定,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在建工程科目反映。并在<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对并账做出了规定。实质上,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核算仍然设两套账,同时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两套制度,基建投资信息定期在事业单位会计账面反映,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基建支出完全并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问题,同时增加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也给会计理论教学带来困扰。

5、收支类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不完整,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各收入和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的规定中,除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中,对国库集中支付的直接支付方式下,购货退回的账务处理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做出规定外,其余的收支科目都未对收入退还和支出收回做出处理规定,导致收支类科目的核算内容不全面,使实际工作中发生此类业务时,无规可循。

二、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准确清晰地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

1、单设“生产成本”和“产成品”科目,对事业单位自行生产存货的业务进行核算。或者对此类业务的账务处理不做具体规定,只在宏观上规定参照企业会计的做法即可。因为自行加工存货,涉及到产品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很难对其核算做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参照企业的做法更科学、更规范。

2、将“库存现金”的盘亏作为待处置资产核算,体现“待处置资产损益”核算内容的完整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库存现金”作为货币性资产,其盘亏理应通过“待处置资产损益”核算。

3、设置“专款收入”和“专款支出”科目,核算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业务,在年终转账时,将“专款收入”和“专款支出”的余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能够更清晰地反映专项资金收支的执行情况,体现专款专用的原则,同时减少非财政收支科目的核算层次。

(二)全面、科学的界定和表述固定资产和存货的入账价值

1、明确规定动植物按实际成本计价。初始入账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作为存货入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对已入账的动植物价值不做后续调整。

2、取消“自用”和“非自用”材料的说法,用“事业用”和“经营 用”材料代之,使材料入账价值的表述更科学、严谨。

材料的计价是材料核算的关键,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可以在完成事业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经营活动,且经营活动可以不独立核算。为满足有经营活动的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会计制度不应按自用和非自用材料确定入账价值标准和科目的使用方法,而应按事业用和经营用材料分别给出计价和账务处理方法,这样才便于理解和使用,因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zhí shuì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事业单位的事业活动一般不涉及或很少涉及增zhí shuì应税行为,即便是涉及增zhí shuì,一般也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所以完全可以按事业用和经营用作规定。

3、规范融资租入和扣留质量保证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4、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应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依上例,在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借:固定资产340000,贷:在建工程340000;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4000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40000,符合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三)扣留质量保证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不管是否取得全额发票,对于扣留的质保金部分,应不增加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也就是不计入“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的贷方,在支付扣留的质保金时再做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增加,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和运用。

(四)将基本建设资金的核算完全纳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

为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简化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工作,取消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资金设两套账核算的办法,将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的核算完全并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达到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具体数值,增设“基本建设支出”、“基建拨款”“基建借款”和“工程物资”等总分类科目,用来核算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业务,使事业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用同一会计制度核算,体现会计核算的完整性。

(五)完善收入和支出类科目的核算内容,使相关经济业务的核算有据可依,有规可循

按照制度规定的国库直接支付方式下购货退回业务的处理原则,其他的收入类科目也应分退回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做出具体处理规定,如退回本年度的做收入时的相反分录,退回以前年度的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时,应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或“事业结余”贷记“银行存款”;“经营收入”退回不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用红字做收入处理。同时对所有非经营性支出类科目,也应分收回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的支出做出明确规定,如收回本年度的做支出时相反分录,收回以前年度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或“事业结余”。“经营支出”收回不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做支出时的相反分录。

(六)进一步完善会计报表体系

新会计制度为贯彻准则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相结合的会计目标,借鉴国际惯例,建立了新的财务报告体系,新的财务报告体系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收入支出表三张报表和报表附注组成,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对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进行了调整,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按照流动性和非流动性排列资产负债表项目,按照多步式结构设计收入支出表,与企业会计的财务报告格式更加趋同。使报表提供的信息更为科学、精确。但是,现有的财务报表体系难以反映现金收支的重大增减变动情况,如资产负债表只反映某一时点的资产负债情况,收入支出表反映收支的变化及结转和结余、及结余分配的形成过程和结果,而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贷款银行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更关心现金的增减变化情况,了解单位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为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更好的体现事业单位决策有用的会计核算目标,建议事业单位借鉴企业会计的经验,编制反映单位现金流入、流出状况的现金流量表,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单位的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为单位领导层运筹资金提供基础资料,使会计报表的内容更完善。

[篇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为了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财政部近日修订印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财政部修订<会计制度>酝酿已久,早在2007年即启动了相关的修订研究工作,在适当借鉴国际经验并充分考虑我国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会计制度>修订初稿,并不断修改完善。2012年初,配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财务规则>)的修订发布,对原来形成的<会计制度>修订初稿进行了修改,经过2012年一年来的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多次征求财政部部内相关司局意见、开展实务模拟测试以及多轮修改完善,最终于2012年12月19日修订印发<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篇幅近5万字,通过详细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及财务报表编制,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该项制度实现了与<财务规则>和相关财政改革及法规政策的较好协调,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与原制度相比较,新<会计制度>主要有八大方面的变化:一是配套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二是创新引入了"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三是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定期并入事业单位会计"大账";四是着力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五是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六是突出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七是全面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八是系统改进了财务报表结构和体系。

上述重大改革举措兼顾了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将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得到更为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为了各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掌握新制度的重难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本课程详细讲解了新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新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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