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uakaob.com--专升本】
附件一
赣 南 师 范 学 院
201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数、学费标准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教务字【2013】62号
关于组织2013年本科师范类学生教师职业技能“三字”考核
通 知
各教学学院:
根据学校师院发„2010‟9号《赣南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级本科师范类学生教师职业技能“三字”考核工作,并对2009级、2010级“三字”考核不达标的学生进行补测。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1年6月1日(星期六)、6月2日下午(星期日)、6月22日(星期六)、6月23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考核安排表)。
二、考核地点
第一教学楼:1-117、1-118、1-119、1-120、1-121,1-122、1-123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考核安排表)。考务办公室设1-116。
三、考核形式
学生分组进行考核,各班分组名单及安排详见附件1。考生应熟悉考核要求并于正式考核前5分钟进入考场,现场随机抽取考核卡,按“三字”书写的要求进行书写。
考核老师(每组配备2人)当场评定学生的基本书写能力(“三字”的楷书、隶书或行楷书)是否合格,成绩记录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级。
四、考核内容
1、钢笔字:写诗词或短文(28-40个字),时间不超过7分钟。
2、粉笔字:写诗词或短文(28-40个字),时间不超过8分钟。
3、毛笔字:写诗词或短文(20-30个字),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五、用具准备
1、钢笔字:硬笔由考生自备,用纸由学校提供。
2、粉笔字:粉笔、小黑板由学校提供。
3、毛笔字:毛笔、墨汁、纸张、砚台、毡等用具由学校提供(考生可自带毛笔)。
六、其它
1、“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是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内容,“三字”基本功考核是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师职业技能”各项目训练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基本技能拓展”模块1学分)。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务必将各行政班考核分组安排以及各组的考核时间和地点,及时准确通知到每位考生。
3、各班级接通知后,要认真核对附件1中的考核安排,重点检查本班考核安排是否有同学遗漏,休学的同学如已经复学须参加补测。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屈红恩 13576692520)。
4、考生必须持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参加考核,严禁代考!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将依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5、考试结束一周内,书法教研室汇总各组考核成绩,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公布考核结果。
附件1:2013年本科师范类学生教师职业技能“三字”考核工作安排表(包括2009级和2010级补测名单)
附件2:赣南师范学院“三字”考核参考标准
教 务 处
2013年5月15日【赣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附件2:赣南师范学院“三字”考核参考标准
赣南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关闭窗口]
赣南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掌握科学研究基本方法,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主要环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学校对本科教学的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求
选题要从本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指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观和方法论,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1、选题不宜过大,要有一定的科学性和新颖性。
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针对本专业某方面的理论问题、知识更新与应用、技术实践等问题进行设计。选题宜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新颖性,学生能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获得全面的训练,包括资料的收集、使用,理论的分析、论证,各种数据的测定与处理,实验的设计与操作,结果的检验与分析等。
2、选题要尽量结合实际、有助于社会经济建设。
要鼓励与引导学生选择与社会发展和生产实践、教学实际相结合的课题。吸收学生了解和参与教师已立项课题的实际研究。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同时,争取出科研成果,对确有社会、生产效益的选题要给予大力支持。
3、选题内容要具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
毕业论文(设计)不仅仅限于学生所学各科知识的基本应用,而应当是所学知识和能力的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较强的思维能力。因此,选题要具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
4、教育科学研究在选题中应占一定的比例。
鼓励师范类学生选择基础教育改革及其它教育类课题,通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加深对教育教学规律的认识和中学教改实际的了解,并初步懂得教育科学(包括各科教学法)的研究方法,为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进行教育研究打下基础。
5、选题分教师预设选题和学生自立选题两类。
教师预设选题由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提出,经教研室(学科组)讨论确认后,报教学学院院长审定。学生自立选题和跨教学学院选题、文理结合的选题,应由学生提出申请报告,教学学院院长根据选题的研究方向、内容和指导教师力量等情况和可行性予以审定,鼓励学生自立选题,但不能选做没有指导教师或偏离专业培养目标的课题。
6、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除少数紧扣培养目标并能使学生得到全面训练的可作保留题外,选用一般不要超过两届。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1、毕业论文(设计)一般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指导。助教不能单独指导,对在教学、科研方面成绩突出的助教经批准
可以参与指导,但须有同学科讲师以上职务的教师签审。为保证指导质量,每个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最多不能超过8人。
2、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职责如下:
(1)指导学生选题,并向学生讲清选题意义。并就选题的研究目的和进度计划等向学生提出明确要求。
(2)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和仪器使用指导,审阅学生的社会调查计划和实验设计方案;指导学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见附件1),拟订写作提纲等。
(3)填写《赣南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见附件2)并下达给学生。
(4)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并提出修改意见,至少应指导学生完成第三稿毕业论文(设计)。对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应定期到调查、科研或实习现场,进行具体指导,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学风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5)审阅毕业论文(设计)的定稿,提出拟评成绩意见,写出评语(见附件4)。
(6)推荐拟评为优秀等级的毕业论文(设计)。
3、选做中学教育研究课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聘请中学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协助指导。
4、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量,按《赣南师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若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将在其论文指导工作量上加上一定权重。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1、本科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申报论文选题。选题一经批准,中途一般不得变更。
2、选题经汇总确定后,由教学学院根据学科方向分配至相关教研室,再由教研室安排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接受任务后,应在一周内与学生见面。
3、确定选题后学生应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见附件1)。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定,报教研室存查,答辩结束后归档。
4、在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要把好定题、写作提纲拟订、初稿、定稿等环节,师生至少要有4次见面磋商,并作好记录。答辩时,学生应递交读书笔记和教师指导记录表(见附件3),否则不予答辩。
5、论文(设计)撰写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充分调查(查阅文献资料、社会调查)和研究(对大量材料、数据进行去伪存真,整理、概括等)的基础上独立进行。
6、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可靠,条理清楚,字迹工整。要严格按科研论文体例撰写(含: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具体标准见附件1)。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也可有专题调查,读书报告等体例。不合乎撰写体例和格式规范的,应予修改,直至符合要求,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7、论文篇幅一般文科以5000~10000字为宜,理科和特殊专业的毕业设计以2000字以上为宜。
8、严禁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凡大段摘抄他人成果超过论文字数1/3者,视为舞弊,论文以零分计。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1、成立教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教学学院院长及科研成
果较突出的有讲师以上职称的5~9名教师组成,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教学
学院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原则上按学科组建。(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人数总数须为单数)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须全部答辩,答辩应在教学学院答辩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答辩小组评定为“优秀”、“不及格”的论文,应由教学学院答辩委员会确认,对有争议的论文由答辩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答辩。
3、指导教师应将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及拟评成绩和评语(见附件4)在答辩前送有关评委认真审阅。
4、所有参加答辩的论文必须由本专业具备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资格的教师评阅,评阅成绩为合格后方能参加答辩(见附件5)。
5、参加答辩程序及要求
参加答辩的学生要事先做好准备工作,答辩时简明扼要地自述课题的意义,介绍论文的主要观点和内容、研究方法等,或介绍设计的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改进建议等。介绍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评委对学生的质询,要围绕论文内容及相关知识进行,着重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要针对课题关键内容提出问题,检测学生撰写论文(设计)的真实水平和能力。提问要简明、一般不少于3个问题。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取结构评分法:参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说明》(见附件8),先由指导教师给出拟评成绩和评语(见附件4,占总成绩的40%),然后由答辩小组依据对文本内容的评价和答辩检测结论,经答辩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后评定答辩成绩并给出评语(见附件6,占总成绩的60%),再报答辩委员会审定,最后评定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成绩(见附件7)。
2、成绩评定标准
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分标准见下表:
文 科 类
能在论文课题范围
内,较全面地查阅国【赣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内外有关文献,资料
翔实,能运用马克思
主义的基本观点指导优秀 课题研究,并有所见(90-10解,或在资料方面有0分) 新发现和重大订正;
论文内容丰富、论点
正确新颖、文字简洁,达到公开
发表水平。
良好 能在论文范围内认真
(80-89查阅文献,占有较多理 科 类 能在论文课题范围内,较多地查阅国内外的有关文献,资料较为丰富;方案合理,数据可靠;分析严谨;实验技能熟练,理论概念清晰,实验结果正确,研究内容有所创新;文字简洁通顺,格式规范,达到公开发表水平。 能在论文课题范围内,占有一定的资料;数据可靠,分析较严谨,结果
分)
中等
(70-79
分)
及格
(60-69
分)
不及格
(60分
以下)
的可靠资料并运用得当;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指导论文写作,在理论或实际问题的分析上有一定深度或资料整理方面有一定价值;论文条理清楚、观点正确。 能查阅与论文有关的基本资料,论文观点尚正确,论文基本上达到文字通顺的要求。 能查阅与论文有关的必要资料,使用无重大差错;论文观点无明显错误;论文写作尚能达到原定课题的最低要求。 论文观点有重大错误,写作能力差;未能达到原定课题的最低要求。 基本正确,实验操作技能较好;论文条理清楚,在理论或实际问题的分析上有一定深度。 能查阅与论文有关的基本资料;理论概念和实践(实习)结果基本正确;条理比较清楚,基本上达到原定课题要求。 能查阅与论文有关的基本资料;理论概念和实践(实习)结果基本正确,条理比较清楚,尚能达到原定课题要求。 实验(实习)和写作能力很差;理论概念和实验结果有严重错误;虽经教师多次指导,仍未完成原定课题的最低要求。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1、本科第六学期末或第七学期初,各教学学院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预设选题,并
作好相应的计划。同时,要专门开设以“怎样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为主题的专题讲座。
2、第七学期第五周之前公布毕业论文(设计)的预设选题(教育类的选题应在教育实习前公布),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由选定,并落实指导教师。学生自立选题及其指导教师也应同时落实。
3、落实选题之后,由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查阅资料、收集有关信息,进行实验等,做好准备工作。有关教育科研的选题,可配合教育实习和教育调查工作同时进行。
4、第八学期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的四至六周时间完成论文(设计)的撰写;在学生毕业前两周各教学学院要完成论文的答辩工作。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质量分析
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教学学院主管院长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教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指导教师配备,组织答辩,审定成绩和推荐优秀论文,组织本教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三级质量分析评价等工作。
2、教研室主任要依据本教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做好已选本教研室课题学生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有关指导教师认真学习论文指导工作要求,定期
检查本室指导教师及所指导学生的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需由教学学院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
3、教学学院办公室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后勤保障,成绩记载及有关资料的整理存档等工作。
4、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体计划安排,检查进度,聘请校外指导教师,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组织经验交流等。组织编印《赣南师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对有价值的科技成果和论文予以推广或推荐发表。
八、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与毕业论文(设计)存档管理【赣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1、各教学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并评定出成绩后,应从获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论文中推荐参加学校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由指导教师和一名同学科指导教师写出评审意见(见附件4和附件5),连同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和电子文本一并送交教务处,结集出版。
2.毕业论文(设计)正本一式三份,两份留教学学院存档,一份由学生自己保存;《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一式二份,一份留教学学院长期保存,一份送教务处加盖公章后装入学生档案。《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表》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各一份,于论文答辩后交教学学院保存。
3、各教学学院须要求所有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本。
九、其他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不授予学士学位,发给结业证书。学生结业后一年内可以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补做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其补做和答辩均随下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成绩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补授学位证书。成绩仍不合格者,不得换发毕业证书和补授学位证书。
十、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过去有关规定若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赣南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排版打印规范
为统一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排版打印格式,特制定本规范,供本科毕业生在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排版打印及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时执行。
赣南师范学院
师院研字„2015‟5号
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
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赣 南 师 范 学 院
- 1 -
2015年3月5日
- 2 -
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
评 选 办 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教„2014‟5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每年各评审一次。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2万元/人;江西省政府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为1万元/人。
第二章 名额分配
第三条 学校每年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给学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分配指标名额组织评选。
第四条 学校统筹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推荐名额的原则,既综合考虑教学学 - 3 -
院研究生规模和培养质量,又体现向特色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专业)适当倾斜。
第三章 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面向全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当年已毕业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面向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研究生。
第六条 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但科研业绩、学科竞赛奖励和社会荣誉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同一学年度不可兼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
第七条 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分为基本条件与业绩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成绩优良。
(二)业绩条件
- 4 -
本“业绩条件”是指研究生在校期间所获业绩,主要考查科研业绩、学科竞赛奖励、社会荣誉和学生工作等综合表现。业绩条件评分标准参见《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
学术学位研究生:注重考查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同等条件下,发表高水平论文和主持高水平课题的研究生优先。
专业学位研究生:注重考查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同等条件下,取得高水平专业竞赛奖励的优先。
第八条 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的。
第四章 评审组织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校领导任组长,纪委、监察室、计财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学院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的统筹管理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 - 5 -
自主实习联系函存根 编号: 学生姓名: 班级: 批准人:
联系单位: 二○ 年 月 日 …………………………………………………………………………………………
…
赣南师范学院学生自主实习联系函
编号:
:
为了拓宽学生实习渠道和扩大择业空间,我校允许部分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习时间为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其中有两个事项需贵单位配合:
1.有接受学生实习的意向,并填写回执或出具证明;
2.能够按照我校实习大纲要求,安排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请贵单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酌情考虑。如果接受,请填写回执,由学生带回,作为学校批准该生进行自主实习的依据。
谢谢!
赣南师范学院 学院
20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同意学生自主实习回执
实习单位领导(签字): 实习单位:(签章)
20 年 月 日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赣南师范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jwc.gnnu.cn/
上一篇:吕梁学院专升本分数线
下一篇:郑州轻工业学院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