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规分包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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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企业违规分包的整改方案
深圳市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深圳市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

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以及省厅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14—2018年》的工作要求,利用2年时间,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城市轨道交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内容

1、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行为;

2、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

3.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

4.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5.《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市住房和建设局成立由李廷忠局长任组长,邝龙桂副局长、黄昌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组。局勘建处负责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局市场处、质安处、法规处、质安一站、质安二站、造价站、交易中心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及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建局)应当高度重视,“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开展相关检查工作,组织区管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开展自

查自纠、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进行严厉查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1-12月)

1.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建局)负责组织本区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区管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2.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督促建设项目的专业承(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负责汇总本企业和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及自查表(见附件1)。市管在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和相关表格收集整理后分别报质安一站、质安二站(根据项目所属片区)。

3.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受检材料目录(见附件2),认真准备受检材料,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收集整理,统一存放于施工现场,并随工程进度补充相关资料。

4.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自查表中要明确本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凡是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要在自查表中详细写清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及整改情况。逾期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自查表的单位,市、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其列为重点检查的项目和单位。

5.深圳建筑业协会、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可以通过发出行业倡议书、邀请专业人士为会员单位开展法律培训等形式,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

(二)实施检查阶段(2015年1月-2016年6月)

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管建筑工程项目每4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建设单位的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全面排查要重点关注保障房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一是对有群众举报的项目,列为检查重点。二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对其在本地承建的其他项目进行检查。三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要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防止新的问题出现。

各区(新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于2015年起每月3日前将上月度查处工作情况、《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附件3)报市局勘建处。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8月)

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是实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单位今后2年的重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同时要明确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认真组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等各环节工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各区(新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于12月10日前,将本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市局勘建处。

(二)全面检查,从严执法。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进行处理。在自查自纠阶段,企业发现问题且已经整改到位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在实施检查阶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且相关企业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处罚;对于自查自纠不积极,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从重处罚。对于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新开工的项目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对不提供有关材料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相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有关情形予以认定违法行为。

篇二:企业违规分包的整改方案
关于工程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整改报告

题目:关于工程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整改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

贵部于2010年7月23日针对我标段进行了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整改。我部领导高度重视此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各部门配合工作严格遵照执行,逐条进行检查、落实。【企业违规分包的整改方案】

此次自查整改中发现分包合同中的节点目标工期已经过期,存在合同规定的节点工期完成的项目实际上目前暂时未完成现象。具体原因是原计划工期由于征地拆迁、图纸供应的问题,造成工期延期,劳务协作单位合同未及时进行调整。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同协作单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情况汇报详见附件。

特此报告。

附件:《关于工程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整改报告》

项目经理:

日 期: 年 月 日

篇三:企业违规分包的整改方案
2016工业园区七打七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园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突出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梭式窑、建筑施工、煤气站、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七打七治”:

(一)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规经营,整治经营场所设置不规范,消防设备不齐全、空间布局不合理等问题;

(二)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和非法建设项目,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以及加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不到位等问题;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五)打击燃气梭式窑违规建设使用行为,整治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烧老虎灶等问题;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粉尘超标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和通风除尘设备不完善、违规动火作业、消防器材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不到位等问题;

(七)打击违法生产行为,整治无安全生产条件、无经营许可的小作坊企业违规经营等问题。

园区各科室、各企业要围绕“七打七治”,紧密结合实际,确定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三、职责分工

按照《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各部门、各企业要明确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1.危险化学品:由安监局负责,园区管委会协助,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进行排查,对农药经营商户是否具备资质进行核查。

2.烟花爆竹:由安监局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经销烟花爆竹的商户进行排查,不符合经营要求的坚决取缔。

3.消防: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县消防大队,对各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梭式窑:由安监局负责,协调市梭式窑整治办,重点开展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是否明火加热(烧老虎灶)情况,是否有独立气瓶间情况,钢瓶是否合格情况。

5.建筑施工:由建设环保局负责,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排查治理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的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园区各项目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建设环保局应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作用,重点排查升降机是否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6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

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安监局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组织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七类非法违法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向园区管委会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下旬-11月底)。

织开展联合执法,对七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七类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园区管委会组织对各企业开展综合督查。罗家桥乡、各企业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实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园区管委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实行“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实行警示约谈制度。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地区,逐级开展约谈警示。发生较大事故或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一般事故的,由园区管委会领导约谈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四)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园区管委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听取园区管委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园区管委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适时分区域召开情况汇报会、工作片会,汇总分析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管委会每月要分析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五)实行信息交流和调度统计制度。园区各科室、各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工作,及时向园区管委会专项行动办公室反映本单位、本行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周四向园区管委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园区管委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项行动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企业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六)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

(七)实行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在园区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通过主流媒体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同时,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重特大事故等典型案例,要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工作的意义,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要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知识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一线工人和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三)严厉依法打击。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

(四)努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断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性的轨道,不断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

篇四:企业违规分包的整改方案
2016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7篇

【企业违规分包的整改方案】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2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期间权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16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三、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十八大召开。

四、活动范围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

由分管领导带领消防小组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综治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二、重点内容及范围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进行,至10月中旬结束。

(一)排查摸底阶段(本文件下发之日—6月28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委会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要按照《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务必把任务落实到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9日—9月16日)。

镇安委办将组建专项整治小组,配合县上安监、国土等有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7日—10月10日)。

镇上对各村委会及矿山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问题依然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责任,配合县上集中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当前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影响和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整治,确保实效。各村委会、矿山企业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深化小矿山、小采石场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对停产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跟踪监督。对取缔关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关死关实,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研究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严查事故,追究责任。小矿山和小采石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高限查处。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五)广泛宣传,全员监督。各村委会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镇司法所,土地管理所、镇社保办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该关闭的要配合县上坚决关闭,建立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一处,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和稳定。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第5篇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取得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力推进全镇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全体村民、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企业违规分包的整改方案】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

三、活动时间安排

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组建活动工作机构

组建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村组、矿区、社区以标语、板报、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区、村组、企业开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方法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由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择日在矿区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矿区、村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利用社区文艺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由新民街、新建路社区主任负责落实各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并利用激情广场等文艺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氛围。

(三)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开展活动。各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富教于乐的形式,在企业员工中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杯竞赛活动,宣传月活动以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目的。

七、要求

1、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的开展好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并切实取得成效。

2、活动结束后,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

第6篇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镇自然地质环境比较复杂,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其发布特点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强烈的突发性,广泛和区域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构成的威胁和危害非常严重,且呈现隐患增多,威胁增大的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日趋严峻。灾害种类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陷塌、水利工程老化渗漏引发地质灾害及地裂缝等。

我镇共发生各种地质灾害3起,毁坏房屋12间,倒房3间,紧急转移群众230余人,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软弱层顺层滑坡。这一类滑坡规模大,危害性大,成灾范围广,以、安沟、东山、何家坪村较为突出。

(二)地面陷塌、地裂。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是因为地质灾害层变化,以及地下水和洪水暴雨冲洗造成地表下陷、山体移动而诱发,主要存在在十里店村、村的有关组。

(三)水利工程老化,致使渗漏、渠道崩塌。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张家尧等村。

(四)泥石流。由于山体高陡,采石、采矿、滑坡、崩塌、等泥土砂石和废碎石块堆积,一遇暴雨和持续降雨,极易造成泥石流。

二、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人为等因素有关以外,还与降水关系相当密切。因此,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镇201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范因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它时段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和隐患点(段)的预防。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镇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见附表)。部分隐患点险情严重,处于不稳定状态,在暴雨、连续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以及乡属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监测

(一)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形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监测方式、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群测群防等方式进行监测。可利用埋桩法、埋钉法、上漆法、贴片法、报警器等简易的监测工具,对滑坡、崩塌体和建筑物的裂缝进行简易测量,记录分析监测结果,预测预报灾害发展趋势,是避免人员伤亡的最有效的方法。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职责。各村委会、社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渎职而在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失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1、镇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责任措施的制定,督促,以及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传达、普及、宣传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向责任单位和受威胁对象搞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和发放,协助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明确地质灾害信息员、联系电话以及联系方式。各村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责任制”,并安排一名干部为信息联络员,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居民聚居点,均应挑选1-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动态监测。汛期加大巡查监测频率,一旦发灾或险情加重能及早发现,及时报警并主动避让,严防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4、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通报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减少灾害损失,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乡政府和国土资源所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年汛期对重大隐患点和高危点,监测员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及时掌握险情和灾情变化情况,通报信息,并建立巡查台帐。地质灾害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形式向上级报告。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镇政府联系电话为。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为:。

5、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明确安全通道。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居民,村里要组织搬迁,动员他们迁至安全地带、搭建避灾棚或临灾迅速就近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危险区域内所有非农业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庄和集镇规划,都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及从事其它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宣传、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大家增强查灾、报灾、防灾、避灾、减灾意识,自觉防御灾害,发生险情时能自觉服从管理。

6、根据地质灾害种类与性质,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的治理。如组织开挖排水沟、维修水圳、修建挡土墙、打抗滑桩、生态退耕等。治理经费实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同时积极争取立项治理经费。

7、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在面临突发性地质灾害危险及发生灾情时应急处理工作能快速启动,高效运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分工

(一)主要由自然因素作用引发的,威胁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预防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监测责任为有关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

(二)威胁特定范围公共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的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为引发人及该设施的主管部门。

(三)矿山地质灾害和建设工地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责任为引发灾害的矿山、企业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及其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7篇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企业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企业要继续完善工队、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镇政府继续与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社区居委会与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及所辖重点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工矿企业与车间、班组、工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

全镇要继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各村、社区要配合镇安委会突出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停业整顿,严密监控,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

四、抓好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的劳动行为,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禁使用无资质的施工队、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昌险作业,在巷道施工中,严格执行厂(矿)长带班制度,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每个掌子面的施工人员严格控制在3人以下。

五、做好其它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辖区内车主的安全教育管理,按照道路交通的有关规定,狠抓村民、居民生产生活用车的管理,加强超员、超速、超载车辆的安全整治,严禁农用车辆载人,同时要认真抓好农机安全。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利用会议、版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加大对企业职工、村民、居民,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落实低智能人员的监管责任,提高广大企业职工、村民、居民以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3、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安全整治。

六、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各重点企业、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演练,形成上下衔接,反应快速,处置得当的应急救援体系。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以镇、村、社区、企业、相应人员为成员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险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1、加大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能知宣传教育活动。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程、规章不断规范作业人员劳动行为,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特种工的安全教育,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2、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从源头抓起。要加大各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环保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八、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企业要对以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特别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教育培训和施工等记录制度,该上墙的必须上墙,对以往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语要进行刷新,并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人人知安全管理制度,个个懂安全操作规程,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九、坚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及工矿企业要及时按程序向镇政府、县安监局、环保局和中小企业服务局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对隐瞒事故不报、迟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为了加强矿产资原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的监督职能,严禁一切非法开采矿产资原的行为,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非法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禁一切己被关闭取缔的小煤窑和铅锌矿洞死恢复燃,切实维护好我镇的矿产资源。

篇五:企业违规分包的整改方案
2016建筑施工整治工作方案6篇

第1篇: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领域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制定2016年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开展,现决定成立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和内容

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特点,以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规违章行为,将下列行为作为治理重点: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基本建设程序,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肢解工程违法分包,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资质单位的行为,不及时支付和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三)施工企业:

1.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外进企业未办理进开备案手续就擅自承接工程的行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不到位的,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2.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作业的行为;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未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行为;

5.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而投入使用,日常使用、维修保养违反技术规范的行为;

(四)监理企业:无相应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五)其他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6年5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打非治违”活动的经验成果,结合现有情况和问题,针对违法违规较为严重的问题,抓紧制定建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详细方案,并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便系统全面地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及时纠正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二)自查自纠、联合整治阶段(6月上旬-10月底)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的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大危险源。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到位,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对于对整改不重视,措施不严厉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在“打非治违”行动工作结束后,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并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提高,促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顽固、反复、难治理的特点,细化专项行动方案,做好打长期攻坚战的准备。

(二)依法依规,严格标准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工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总结经验,形成机制

各单位要以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查处建设领域非法违法建设突出问题,研究部署监管治本之策,推进“打非治违”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不断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

(四)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各单位要在2016年11月20号前将本年度“打非治违”总结报至我局安监站。

第2篇:五水共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和保护我县水生态环境,根据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作出的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重大决策,按照市政府“推进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会议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奋斗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意识,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强化水工程、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建设管理和开发保护,通过开展“五水共治”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城我县环境品质和群众满意度,着力构建和谐宜居的现代化美丽县城。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工作要求,确保“五水共治”行动圆满完成。

排涝水:到2016年,基本消除易淹易涝片区和影响城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严重灾害现象,县城新区建设确保不发生新的内涝。建立起完善的城市排涝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治污水:到2016年,实现城区(含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城区(含镇)污水管网34公里,城区和集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86%。城区(含镇)共安排项目11个,总投资1.325亿元;其中城区污水治理项目10个,总投资1.09亿元;镇污水治理项目1个,总投资0.235亿元;

保供水:到2016年,进一步改造提升城镇供水设施和供水工艺,以解决供水水质、供水能力等问题,确保我县全区域范围内供水水质达标。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最大限度地向城镇周围有条件的区域延伸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面。

抓节水:到2016年,以“减少漏损、再生利用、雨水示范、改装器具”四大工程为抓手,加强节水器具、一户一表的改造,积极开发屋顶雨水收集系统,逐步推进再生水利用试点,着力实现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12%,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2%,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75%,人均生活用水量小于180升,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县的创建。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到2016年,全面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新(扩、改)建任务,加大中转站的垃圾中转能力;升级改造已有垃圾填埋场,对垃圾容纳能力进行扩容;逐步推广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积极探索和建立垃圾可再生利用机制,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配合指导建立起“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县处理”体系,实现全县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规范化管理。

三、2016年度工作

结合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和我局2016年的工作思路,将着力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任务:

(一)管控结合治污水。深入贯彻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水平。完成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县区截污纳管工程,完成江东路卫生院至二桥污水干管埋设及提升泵站建设工程,江东中路(法院至三桥)污水干管铺设工程,芹江、西渠、桃坑溪两岸截污纳管工程,旧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旧住宅小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等,进一步提高县城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二)建管并重排涝水。一是突出城区排涝重点和积水节点,加快实施城区排涝整治工程,改造消除两处积水点;开工建设桃坑溪(汽车南站至西子城入口)排水箱涵工程,消除这个易涝点;完成江东中路、钟山路东段、城东脱贫小区—城东信用社段(建学路)等工程配套排水管网建设3公里,完成城区零星雨污合流管分流改造1.0公里,完成城区集水井淤泥清理以及城区芹北路、江滨路、解放路等主要道路排水管网淤积清理10公里,增加500立方米/小时应急强排设备。二是配合水利局启动芹江水系改造。

(三)科学调度保供水。一是建设城华连接线区块两侧及城市支路的供水管网10公里,改造旧给水管网13.1公里。二是配合水利局建立完善饮用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人员和经费。

(四)严格管理抓节水。完成屋顶集雨收集系统40处;选择若干条件较为成熟的住宅小区,完成650套节水器具推广改造;改造一户一表202户。做好节水型社会、社区创建工作。

(五)抓城镇生活污染整治。新建岙滩新区垃圾中转站,改造芹北垃圾中转站;完成十里铺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和渗滤液改造项目;创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示范小区1个。积极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的生活垃圾处理运营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局“五水共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活动的协调指挥。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项目涉及的相关科室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办,牵头负责实施方案的制订、落实、反馈和具体问题的协调。

(二)抓好分工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制订了《“五水共治”项目表》(具体参见附件),明确各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年度和季度工作目标。各责任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按照分工和时限要求,及时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分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

根据“五水共治”活动目标,将“五水共治”项目推进和完成情况纳入局2016年度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城建办要及时制订考订“五水共治”办法和细则,定期开展“五水共治”活动督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积极开展宣传。

局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切实加大对局系统“五水共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挖掘典型和经验,引导、带动面上推进,营造人人关心治水、人人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

第3篇: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目标,以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使维护平安的意识深化到每个建筑施工工地,在施工现场大力落实平安创建措施,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认真履行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能,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落实“平安工地”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领域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要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动员会,部署安排创建活动专项工作,采取举办讲座、黑板报、发宣传单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创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

各单位要对照创建目标要求,在施工现场全面展开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出现新的问题。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要对“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总结报告。

我局将在各单位实施创建的基础上,有重点的组织检查验收,对创建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进行总结评比,对符合达标要求的“平安工地”给予表彰。

五、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内部其他管理措施,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防止发生工程质量问题。

(三)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加强对农民工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严防发生民转刑案件。

(四)加强对工地建设引发的质量投诉、安全事故等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不发生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信访门越级投诉上访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是我县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的有效载体,是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单位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不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项目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检查。加强对现场的督促检查,企业对项目部的检查不得少于四次,要求企业和各项目部在“平安工地”创建工作中各项检查和日常活动都必须有书面记录。

我局将严格对照“平安工地”创建主要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创建工作实效。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

第4篇:城建局解放思想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局深入开展以“提振干部精气神,共筑东部公园梦”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紧密围绕我县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和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开展“提振干部精气神,共筑东部公园梦”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大干项目、干大项目”意识,激发工作热情,加快工作节奏,努力实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发展,全力助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

二、主要任务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立足点是“我”,切入点是“查”,落脚点是“干”。局属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查问题、找差距、明不足,抓紧跑起来、干起来、快起来。重点围绕树立“五种精神”、实现“五新目标”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

(一)树立勇立潮头的标杆精神,开启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征程。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切实强化机遇意识,紧紧抓住发展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努力开辟发展新征程;强化责任意识,加快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与每个党员干部息息相关,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做坚定支持者、参与者,不做议论者、旁观者;强化进取意识,要始终坚持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精神,拉高标杆,在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成效,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服务成效,坚定全局干部职工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二)树立创新超越的改革精神,迎接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挑战。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来推进,把握好赋予我县先行先试的改革机会,敢闯敢试。对没有历史先例的要敢于想,对没有明文禁止的要敢于试,对没有现成经验的要敢于闯,敢于投入搞建设、敢于放权活机制、敢于让利促开放、敢于创新谋发展。全局每位党员干部都要从大局出发,主动融入到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做改革的坚定支持者。

(三)树立敢于亮剑的担当精神,实现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突破。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党员干部要树立敢于担当精神,遇到矛盾不怕事,碰到问题不回避,敢于直面矛盾,跳进矛盾漩涡中去解决问题。面对工作中的具体矛盾,勇于担当负责,努力找到化解矛盾的具体办法。敢于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群众意见大、怨气多的地方去化解矛盾,到工作推不开、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打开局面。要狠抓年度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进程,着力破解旧城改造征迁和项目建设资金融资等难题。

(四)树立大干快干的务实精神,展示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形象。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强化勤于抓落实、善于抓落实理念,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到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打好基础上。对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做出的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好落实,用百折不挠的意志争创一流业绩,形成靠实干开创新局面,靠实干凝聚广大群众的良好氛围。局属各党支部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使敢于担当成为干部的自觉追求,蔚然成风。要通过强化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有锐气、勇作为、敢担当的干部得到重用,让那些日常工作不负责任、关键时刻畏首畏尾的人受到警醒。

(五)树立众志成城的合作精神,凝聚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合力。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中的一员,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凝聚共识,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组织动员群众的过程,从“五水共治”、“垃圾不落地”、生态家园建设等群众迫切需要解决而又能够全面参与的事情做起,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国家东部公园建设。强化团结意识,增强大局观念,善于求同存异。坚持全局上下一盘棋,紧密配合,精诚团结,创造干群同心、心齐气顺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对象和活动安排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参加对象为全局党员干部。整个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贯穿全局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一)学习交流阶段(3月18日-4月30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规定书目,县委书记鲍秀英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对照日报《奔跑起来吧,我的!》系列讨论和“苏北”精神,掀起一场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思想风暴。局党委将集中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领导班子成员作讨论交流,局属各党支部也要召开学习会,组织局中层干部讨论交流,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都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同时,丰富学习形式,积极参加全县各项学习活动,在全局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座谈交流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查摆问题阶段(5月1日-6月30日)。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反对“四风”和树立“五种精神”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重点审视每位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能力水平、工作作风与改革创新要求是否相适应,与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目标任务是否相适应,与各自的岗位职责是否相适应,与群众的期盼要求是否相适应。要注意把查摆问题与广泛征求意见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准找实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剖析材料,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整改提高阶段(7月1日-9月30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分析清楚自身存在的优势和劣势,结合“‘三比一争’创新业”活动,进一步明确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位。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将整改目标和措施纳入各自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局属各党支部要列出问题清单,公布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企业违规分包的整改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负责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局属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各党支部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各党支部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为当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工作计划,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二)营造良好氛围。局班子领导和局属党支部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带头发言,敢于直面问题,剖析自我,为每名党员干部充分表达意愿和想法营造宽松的言论环境,带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要积极创新讨论形式,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扩大参与讨论的范围,营造思想解放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及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坚持把解放思想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变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局属各党支部要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每个阶段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及时送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第5篇: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善民生、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国家东部公园建设为主要抓手,以建设交通重大工程为主要路径和目标,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确保2016年各项目稳步推进,力争全年投资再创新高。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在全面推进交通重点工程的基础上,抓关键促实际,抓重点带全局,全力抓好交通项目建设。

(二)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在交通运输系统及社会上营造“千方百计促投资,全力以赴建项目”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交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创新项目建设机制,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三)统筹兼顾,持之以恒。“重大项目推进”专项行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于长远;既要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又要兼顾一般项目建设;既要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又要抓紧做好规划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突出发展重点,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要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杭新景高速、九景衢铁路、连接线工程、苏古线工程、公路彩化、绿化工程等十个交通重大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的建设指标。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加强前期工作督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为前期项目能够如期开工提供条件。要按照“十二五”确定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明确项目的前期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强检查督办各个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协调和衔接各个环节,完备项目前期相关手续,为项目实施创造充分条件。

(三)推进联系领导与重大项目联系点督办制度。强化督办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工程协调会,通报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分析查找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目顺利推进和保质保量完成。

四、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2016年3月开始到2016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推动实施和全面总结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3月底前)

全面做好动员工作,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和组织动员,印发项目推进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和要求。

(二)推动实施(4月-11月)

围绕各阶段目标任务,超常规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新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交通运输投资建设任务。

(三)全面总结(12月)

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和成果展示,对涌现出的先进进行表彰。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协调。为加强对“重大项目推进”专项行动的领导,县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行动的总体安排、组织协调等工作。局班子成员在各自分工的基础上实行重大项目包干制,带头深入工程一线,定期进行调研督办,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进行跟踪管理,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要不定期的召开现场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确保安全和谐建设。要把安全和质量管理作为项目建设的首要内容,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实现工程合格率100%,杜绝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大力推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继续深化交通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规范招投标管理,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

(三)完善督查跟踪机制。要把项目前期运作,投资完成目标和责任分解细化到具体班子,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在建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周报制”。

(四)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总结活动典型和建设成果。通过组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等形式,及时对“重大项目推进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和建设成果进行总结、展示和宣传报道。

第6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及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密组织,严格监管监察,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治理范围

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工作重点与分工

(一)需治理的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非法倒卖、出租、出借等形式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各重点行业领域需治理的问题。

1、道路交通领域:驾驶人酒后驾车,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

2、非煤矿山领域: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露天矿山未实行自上而下开采,采剥工作面形成一面坡、伞檐、阴山坎、空洞和危岩等不稳定岩体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采空区不按规定处理的;违规排放尾矿、废渣的等。

3、危险化学品领域: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等。

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的;烟花爆竹储存危及公共安全的;超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等。

4、消防领域: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章搭建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在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按规定要求的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等。

5、建设工程领域: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整改的等。

6、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7、机械制造行业:冲压、剪切机械,金属切削机床,铸造、锻造设备等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电气设备、电焊机、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等未设置漏电保护的;起重机械、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未设置限位连锁等安全装置的;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的等。

(三)工作分工

综合分工:

1、道路交通领域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县交通、农业、安监等部门配合。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县国土、经信、公安、质监等部门配合。

3、建设工程领域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县发改、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安监等部门配合。

4、消防领域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县工商、文广、住建、安监等部门配合。

5、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县国资、经信、安监局、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

具体分工: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水上交通、道路客运、交通建设等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渡口和停靠点,未持有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的渡船,开展道路客运、客渡船、危险货物运输、在建道路建设工程等安全专项整治。

2、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民爆物品、危化品运输等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开展道路客运和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以及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安全专项整治。

3、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无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行为,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4、县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煤地下矿山不按规定机械通风、不按规定探放水、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露天采石场不按规定实施中深孔爆破、尾矿库隐患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厂中设厂生产、储存,新(改、扩)建项目未经正规设计或擅自变更设计和设备设施选型;烟花爆竹无证经营等行为。

5、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建设施工和河道采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和非法采砂等行为,开展危险性较大水利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6、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治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安全隐患,开展老旧电梯和“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7、县国土局负责矿产资源采、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8、县经信局负责归口企业和除矿山、危化企业外的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9、县农业局负责农业机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农业机械非法违法上路行驶等行为。

10、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校舍安全专项整治。

11、县工商局负责对无证、无照及超范围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

12、县文广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负责营业性演出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营业性演出安全专项整治。

13、县监察局负责对专项行动实施行政效能监察,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从事或参与非法行为、充当非法行为“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14、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

15、县广电总台、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其余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确定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

各乡镇、园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制定辖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确定排查治理重点,全面排查上报非法违法行为,配合关闭、取缔工作,落实或督促隐患单位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送县安委办。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原则上报安监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有关部门要注重源头治理,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县安委会将通过采取交叉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视情况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专项行动结束后,县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县政府汪权龙常务副县长牵头,县安委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按要求及时通报,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治理

要切实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方,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

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季节性事故防范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乡镇、园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强化监督,严格奖惩考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开通和利用“打非治违”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县安委会将给予一定奖励。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普遍存在的,将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乡镇、园区和行业部门,将依规定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责任追究办法从严查处。

篇六:企业违规分包的整改方案
2015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方案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精益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现以下目标:

1、确保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即上报集团公司一般事故为零;一般环境事件(IV级)为零];

2、确保地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建设方责任事故。

三、组织机构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计划、部署、检查、监督,HSE管理部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公司全资企业,包括:

五、建设工程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主要内容为:

1、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15]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15]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六、物业酒店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治理内容:

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2、重要设施、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特种设备及附件的检验检测情况;

4、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情况;

5、起重、动土、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装修作业的审批管理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

7、危险源辨识情况;

8、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及事故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9、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

10、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高处作业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

1、与承租、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责任书);

2、承包商的安全条件,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情况,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3、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情况,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情况;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化公司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范进行检查与整改。

七、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3月至4月):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密防范事故。布置今年隐患治理工作,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各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服务作用,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的、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保障奥运会成功举办及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各企业将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了公司HSE管理部。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各种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单位要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四)吸取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借鉴近年来,特别是07年至今的一些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企业要认真做好阶段工作小结,总结经验,提出措施。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5)要求,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情况汇总后,于每个季度结束后5日内,统一报送公司HSE管理部。

11月下旬,各企业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公司HSE管理部。为了更好地督促指导各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HSE管理部将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方案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的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达到四个100%和一个目标:即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达到100%;隐患排查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达到100%;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个目标:即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三、组织领导

天地金草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统一领导各企业负责,为加强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企业排查治理领导组。

【企业违规分包的整改方案】

组长:李俊良(法人代表)

副组长:王珂(经理)

徐明娥(安全部长)

联系电话:15661030501

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项目部开展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组织督查工作,工作汇总,整理通报,上报所属企业有关情况。

四、排查方式和重要内容

(一)、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领导组指导、监管、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重点排查内容

在继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项目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警示标志、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执行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五、重点时段

第一阶段(2月至4月):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整改的安全隐患跟进检查。凡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尽快整改到位;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废弃工房、危房等作为排查治理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前整改到位。

2、以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加大排查治理力度。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各项目部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冰雪灾害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总之,要根据各自特点,摸清底数、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出台措施,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尽快落实到各班组,企业法人代表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即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落实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务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企业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调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部,要关闭取缔,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由于存在重大隐患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隐患排查领导组要统筹协调好督查行动,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

方案三: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国家安监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XX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和任务

通过开展XX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XX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XX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夯实构建自动化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整改旧有隐患,遏制新隐患产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XX部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XX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

(一)组长组织隐患排查小组到各班组进行检查,负责保障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相关事宜。

(二)副组长组织隐患排查小组人员对各班组进行隐患排查,督促各班组对每次排查的隐患严格按“四定四不推”原则落实整改。

(三)各成员应抓好生产现场及作业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隐患或领导小组安排隐患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完善,未整改完善的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

(四)各成员应加强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优先处理大隐患,亲自到现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亲自指挥整改,负责检查验收,对为整改完善的隐患,即使跟踪落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五)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检查验收,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回报安全按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事宜。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XX部所属X个班组:XX组、XX工段、XX组和XX组职工(包括实习工人、外聘职员等等)及管辖内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意识提升情况及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包括新员工、转岗、返岗培训;各类岗位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以及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3、现场反“三违”行为情况。

4、现场定置管理情况。

5、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

6、各级危险源(点)监控情况。

7、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的合规情况。

8、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包括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用具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检查等是否合规。

9、检维修作业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危险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了作业证。

10、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

11、特种设备、安全装置、检测检验仪器、防雷等检测检验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2、应急救援队伍的设置、应急预案、应急物资是否符合生产安全的需要。

13、厂区环境卫生、标志标牌、交通道路。

1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完成情况。

15、生产过程中涉及氧气、煤气、氮气等气体储存、输送、使用等环节的,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防范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安全措施,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16、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其它强碱、强酸等危险化学品的,检查采取了那些预防腐蚀、爆炸、烧烫伤、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各种架空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17、其它隐患排查内容。

五、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为突出解决重大隐患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保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本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三个阶段内容重点开展:

第一阶段(1季度)

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各班组,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检查各班组2015年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重点落实各类安全检查职责。XX部主要检查项目如下:起重设备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高、低压电气安全检查、防火/防爆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煤气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消防日常安全检查、各类点检/巡检。

3、根据XX部方案,发动全体职工,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反“三违”措施到位,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

第二阶段(2、3季度)

1、全面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不放过每一个生产岗位、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内容,及时开展整理工作。

2、重点检查防高温、防汛、防风雨雷电等异常天气采取了那些安全防范措施,各类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压力容器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危险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

3、认真检查落实各班组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实用性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4、针对这一时期可能的高温天气和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大风、防坍塌、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第三阶段(4季度)

1、结合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活动,督促各班组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2、针对重点部位和区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节日期间,要合理安排工作,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制度。节日期间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

3、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妥善解决,针对冬季的气候条件及自动化部工作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4、指导督促各班组做好冬季安全工作,认真排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等措施,针对冬季生产的特点,加强预防职工在高温作业场所取暖、煤气区域停留等隐患的排查治理。

5、防治年末突击生产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抢工期、抢进度。

6、加大反“三违”查处力度。

7、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要求,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对重大隐患的隐患排查治理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六、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的防范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作业,消除隐患、杜绝事故,集中精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人员应当按照规范的检查程序实施检查,对检查的结论负责,受检班组必须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提供的受检事实负责。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班组长要亲自抓,简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班组安全负责人应积极组织和参与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即使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3、落实部门主体责任

安全员要督促和引导XX部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监督各单位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确保做到“五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必须加强监控监测,严防发生事故。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班组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并加强进行监控和防护。重大事故隐患应在治理前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制定专门的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考虑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隐患治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隐患治理的有关要求落实整改。

4、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

在组织和督促各班组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针对突出特点,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要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实行隐患登记、整改、完成的全过程管理和督办制度,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彻底根治。对整改进度缓慢的班组,要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对于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要坚决予严厉考核,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5、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总结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6、加强信息统计和总结交流

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统计,简历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建立预警系统,提出前瞻性的对策和建议。要及时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XX部的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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