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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政治时政: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建设,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他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中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作为2016考研政治大纲新增内容之一,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一、材料节选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的一年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把管党治党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升,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强。
总开关拧得更紧了!一年来,中央把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不断夯实全党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一年来的思想教育实践,让理想信念教育入脑入心,“三严三实”融入血脉,广大党员干部重温党的优秀传统,重燃理想信念之火,绷紧纪律规矩意识之弦,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 好作风炼得更精了!一年来,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一年来的作风建设实践,让干部作风显著改善,党风政风逐渐清朗,政治生态趋势向好,赢得了全党全社会的真心拥护。
反腐拳打得更狠了!一年来,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反腐重拳不间断,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一年来的正风反腐实践,再次宣示一个朴素的道理:无论是谁,无论身居何位,只要涉及腐败,必将受到严惩!
关键人管得更严了!一年来,选人用人聚焦如何把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着力破解现实突出问题。一年来的管理监督实践,把从严治党的要求具体落实到从严治吏上,着力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
铁笼子扎得更牢了!一年来,中央积极回应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着力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年来的制度建设实践,让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步入快车道,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制度执行力切实增强,使加强制度建设正愈加成为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
中国共产党90多年风雨历程,可谓“雄关漫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全面从严治党堪称“人间正道”。过去的一年,全面从严治党成绩斐然;未来的一年,管党治党大业必将更上层楼!(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5年10月29日)
二、毛中特知识点“全面从严治党”分析材料
中央把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可见思想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说明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基本内容提出后,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所谓“全面”就是治党要覆盖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等党的建设各个领域。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
材料突出体现了“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这一知识点,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一知识点包含的具体内容。
思想建设是党的各项建设包括制度建设的基础。只有加强思想建党,坚定理想信念,才能确保制度建设的方向,才能为制定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提供思想保证。制度治党是思想建党的有力保障,思想建党的成果不断凝结和形成为制度,思想建党的不断深化和持续进行也需要靠制度来保障和维护。思想建党打造的是从严治党的思想防线,制度治党打造的是从严治党的制度防线,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不可偏废,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思想建党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原则。思想建党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决定着党的建设的性质和方向。
制度治党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之道。从严治党,就必须严格以制度治党。 材料中还涉及到党风、反腐、党员干部培养,因此可能会考到以下知识点: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狠抓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我们党之所以强大,之所以成为得到人民衷心拥护的坚强马克思主义政党,靠的就是党组织的先进性、铁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
(1)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首先落实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组织建设的重点是造就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
(2)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3)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至关重要。作风问题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首先,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其次,严格党内生活,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再次,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第四,建立抓作风的长效机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第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第二,坚持惩治不放松。第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第四,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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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落脚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组织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依法履职、促进和谐中走前头、作表率、树形象,努力营造争先创优、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XX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实现“五个在前”: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在党信党,思想建设走在前;带头力戒虚言妄语和极端偏激,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纠正乱议论、乱猜测、乱编造等自由主义倾向,在党言党,政治纪律严在前;带头守持道德准则和廉洁自律,杜绝奢靡享乐和谋取私利,有效解决慵懒散慢、中梗阻塞、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党忧党,作风形象树在前;带头保持务实进取和勤勉敬业,反对耽于安逸、随波逐流和懈怠无为,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在党为党,推动发展干在前;带头秉持群众观念和为民情怀,远离官僚作风、浮华心态,自觉为群众办实事、求实效,在党立党,服务群众想在前。
三、岗位标准
“共产党员先锋岗”党员要达到以下标准:
1、胸怀全局,克己奉公,党性修养好;
2、精通业务,高效办事,业务技能好;
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业绩好;
4、文明办公,热忱服务,待人接物好;
5、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遵章守纪好;
6、积极主动,勤勉肯干,出勤情况好;
7、善于钻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好;
8、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群众评价好。
四、管理办法
1、岗位设置。“共产党员先锋岗”为个人先锋岗,先由各党小组推荐,支委会研究并统一公示后报市级机关工委批准确认。确认后由支部授牌并将先锋岗标牌置于该党员办公桌显著位置。“共产党员先锋岗”每季度推选一次,一次三名。党员可重复当选。
2、动态管理。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党员先锋岗党员进行一次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党员先锋岗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党员先锋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立即撤销称号,收回标牌:一是党员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本局管理制度的情况;二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先锋岗”形象的情况。
3、群众监督。党员先锋岗自授牌之日起,该党员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支部考核和总结时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4、表彰奖励。年底统一对年度内获得先锋岗并考核合格的党员给予表彰奖励。凡通过局党支部向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推荐的各种表彰奖励对象,原则上从获得先锋岗并考核合格的党员中产生。
五、工作步骤【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办法2016】
每季度首月上、中旬完成本季度先锋岗的推荐、公示及报批等环节。首月下旬开始命名、授牌。每季度末月由支委会组织对党员先锋岗党员进行考核检查。
六、工作要求
1、认识上求“深”:支部所有党员要进一步强化党员先锋模范意识,深刻领会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重要意义。各支部委员及党小组长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落实。
2、标准上求“严”: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把关,严格要求,严格检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验收。
3、效果上求“实”: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党员先锋岗创建工作要与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总要求相结合,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从旅游局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采取得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工作,取得“命名一个岗,树起一面旗,表彰一个岗,带动一大片”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了贯彻中央和省、市、县从严治党要求,落实XX县委《关于从严治党“十大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我局从严治党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关于党建论述为指引,按照XX县委《关于从严治党“十大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进一步转变作风,建设学习型机关,力促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思想建设。
1、坚持政治自觉。开展集中学活动,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关于党建论述。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自觉用党的政治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加强道德养成。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引导全体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3、增强群众观念。扎实开展联系基层司法所,联系群众活动。每名班子成员每年联系4--5个司法所,每名党员帮扶1名基层困难群众。班子成员到基层司法所不少于4次,每年必须为司法所和服务对象办1件实事。
4、大兴学习之风。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在全面完成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开展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谈体会活动,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讲业务、讲思路、讲工作心得。
(二)加强廉政建设。
1、建立责任体系。将履行廉政责任纳入目标管理,签订责任书,每名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
2、开展风险防控。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落实责任,严格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3、加强干部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之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交心谈心活动,加强沟通,开展警示提醒。
4、注重监察监督。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各项工作进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纪检组不定期开展抽查,半年开展1次检查,年底进行考核。
(三)加强组织建设
1、健全规章制度。发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好作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两次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
2、严明党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坚决拥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权威。严明组织纪律,服从党组集体决定,维护司法局集体形象。严明宣传纪律,自觉抵制社会上、网络上的错误思想、错误言论。严明群众纪律,不得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严明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3、严肃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聊天;严禁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
(四)加强制度建设。
1、健全规章制度。根据县委《关于从严治党“十大工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将重点工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局“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强化目标管理。完善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到科室,落实到人,将目标完成情况与年度奖励、评先晋职晋级挂钩。
(五)加强作风建设。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党建责任。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负总责,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落实“一岗双责”。
(二)加强检查督办。党总支不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党组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报告,年内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和部署从严治党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27号文件精神,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以管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建好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为基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供销社党组织都始终成为一个战斗的堡垒,每一个党员都始终成为一面旗帜,为打造“青清净静”魅力县,为深化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从严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
1、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一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每个党员干部每一年研读3本经典著作。加强对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引导党员干部把理论学习同解决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理论学习成果的转化。
2、加强党员干部道德建设。组织开展“四德”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教育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大力弘扬和践行“千锤百炼、刚柔相济、精雕细作、百折不挠”的当代干部精神,传承和弘扬云岭精神。做到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争创文明单位。
3、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带头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把党性修养、作风教育和法治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必修课,纳入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专题讨论。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实际,每年为党员干部讲一次专题党课。
三、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1、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做法固定下来,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好民主生活会,常态化开展意见征求、深入谈心交心、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措施。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和个人主义,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2、完善领导班子运行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互结合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行重大事项“一人一票表决制”,推行讨论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大力提倡和弘扬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团结,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多沟通、勤补台,正确处理分歧,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发展局面。
3、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包保帮扶贫困村、科级干部包保帮扶贫困户制度,把包保帮扶成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活动,在职党员带头佩戴党徽,带头承诺践诺,带头服务群众。
四、从严管理监督,强化管班子带队伍工作
1、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干部谈话谈心、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干部问责等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接受评议制度。
2、健全用权行为监督约束机制。通过上级监督、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人事、财务管理方面的监督,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决策和用权行为。坚持和完善干部谈心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一岗双责”要求和分管联系工作,分级负责开展谈心谈话。坚持“七个必谈”,即:上级“一把手”与下级“一把手”必谈,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必谈,组织人事部门与本级党组管理的干部必谈,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部必谈,干部任前和离任必谈,干部遇到批评处分或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较差必谈,干部个人遇到特殊困难或家庭遇到重大变故必谈。个别交谈与集体座谈相结合。把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抓在平常。
五、从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思想,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书中明确的整改事项,逐项抓好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2、突出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活动。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制度。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继续开展“联村帮户”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
3、加强党务、政务各个领域办事公开,完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做到议事规则、决策过程、行权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公开监督举报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切实保障群众监督权。
4、重视舆论监督作用。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党员干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和改进工作。健全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六、从严惩治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推进制度防腐工作。认真贯彻《县供销社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16—2017年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
2、建立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把警示教育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经常性地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切实让党员干部是偶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着力构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机关文化。
七、从严纪律约束,规范党内行为准则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将政治,自觉服从服务大局,坚决执行县委、政府的决定。自觉抵制不当言论,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的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讲原则,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坚持讲规矩,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和党内法规办事,坚决反对特权、搞家长制、独断专行,防止滥用职权,维护严而有序、依法而行的政治秩序。
2、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坚持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重要情况必须及时反映,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不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真正做到懂规矩、听招呼、守纪律,努力使各项工作符合组织原则、符合政策要求。
3、严明党的经济纪律。建立健全财政预算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形式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社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建立健全社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
八、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聚精会神抓党建工作
1、完善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大局观,认真落实“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建或抓不好抓不实,那就是政治上不合格”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党建;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党建;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服领导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2、建立健全从严治党制度。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从严治党各个方面,按照科学简便管用的原则,抓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干部工作制度、权力监督制度等各项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从严治党走上法制化轨道。
3、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党支部建设,建强支委班子,落实党支部工作经费。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引导力度,营造重视党建、大抓党建工作的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章》为根本,以《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力解决镇党委领导班子在科学决策、高效运转、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一套职责明确、民主集中、运转协调、务实管用的镇党委领导班子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为实现镇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要求
通过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使党委领导班子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一是建立健全系统全面、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把各项工作纳入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二是建立健全运行有序、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镇党委领导班子健康顺畅地运行;三是全力建设功能强化、总揽全局的领导班子,提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党规原则。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为依据,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务实管用原则。注重联系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系统规范、便于操作的领导班子内部运行机制,使机制建设“于法周延、于事简便”。
三是改革创新原则。在全面梳理完善、择优继承的基础上,按新的工作内涵,体现实践要求,与时俱进、大胆创新,使机制建设更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和富于创造性。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权力运行透明机制,着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
1.厘清权力边界。科学界定镇党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细化规范重大事项具体内容设定,科学优化权力结构,把集体决策权和个人决定权以条目的方式形成权力清单予以固化,切实减少自由裁量权。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
2.编制权力运行流程。按照简便、易行、实效的原则,制作涵盖权力事项、行使主体、行使要素、运行程序、投诉举报等方面内容的权力运行流程。通过广播、党务公开栏、网站等宣传载体,向群众和社会公布权力清单以及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健全决策议事机制,着力提高决策科学性
3.完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更加注重从会议制度、决策程序、发言时间、议事频率等方面,对镇党委工作规则进行健全完善,增强决策议事合理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议事规则特别是决策程序在决策中的把关功能和强制约束。积极探索“现场决策”的形式和程序。凡简化步骤、颠倒程序的决策一律无效,未经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不得实施。
4.坚持“五不上会”制度。镇党委要进一步健全民意收集、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决策比选等制度,使决策符合基层实际、紧贴发展需要、顺应群众期盼。凡属重大决策,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汇集群众智慧,咨询各类专家,制定2个以上可供比选的方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凡未经调查研究、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没有比选方案的一律不上会、不讨论、不决策。
5.完善协商沟通制度。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商制度,对决策的议题和事项,会前要采取单独约谈、专项工作协调会等方式,交换意见、充分酝酿、统一思想。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一些重大改革、民生投入等,要与同级人大沟通和协商,使决策体现合法性,更具权威性,做到民主协商在重大问题研究之前、重大决策出台之前、重大部署实施之前。
6.建立“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制定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凡属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干部人事任免等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一把手”作最后表态发言,防止和解决“一把手”先定调、会议讨论不充分、集体决策走过场的倾向性问题,切实增强民主决策实效。
7.实行重大事项决策票决制。科学界定重大决策事项票决范围,进一步改进票决方式,规范票决程序,明确票决生效情形,增强票决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实效性。票决事项议题原则不得临时动议,意见不统一的要暂缓表决,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代替票决。全面推行“重大事项集体票决”,推进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具体化、程序化。
(三)构建高效执行机制,着力提高决策落地率
8.健全科学分工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现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全覆盖、不交叉。实行目标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集体决策事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表,制定路线图,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对涉及多位班子成员的决策事项要明确牵头领导。建立履行职责保障机制,赋予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权、干部任用建议权,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推进决策高效实施、落地见效。
9.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事项落实情况,研究推进措施。建立重大决策落实专项报告制度,重大决策作出后,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决策执行进展和效果。加大督查力度,对决策执行进行全程跟踪了解、督查督办。改进督查方式,采取现场核查、暗访、社会调查等方式,加大对决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党委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决策不折不扣落实、求实务实执行。
10.开展执行力评价。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点工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效能、工作实绩等情况,定期开展评价测评。评价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内容,作为调整配备干部、评先评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健全阳光监督机制,着力提高对权力的约束力
11.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强化党代表大会的监督功能。制定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建立党代表提案质询、调研巡视和党代表到选区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积极组织党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
12.建立决策全程公开制度。实行决策前置公开,凡提交决策的重大事项,要采取听证、民意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加强决策过程公开,采取党务公开、政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强化决策执行公开,通过广播、宣传栏等载体,动态公开决策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完善决策评估反馈制度,用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载体,做好收集意见建议工作,开展决策效果评估,为决策纠错、调整和延续、终止提供依据。
13.建立“一把手”决策“八不准”制度。规范党委“一把手”决策行为,落实“一把手”不准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等制度。
14.完善重大决策审查制度。党委制定出台关系本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政策措施文件,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审查。
15.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制定决策全程记实办法,真实记录决策工作全过程,为决策执行和责任追究提供重要依据。对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决策者责任。
(五)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着力推进内部运行高效化
16.增强科学决策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强化党史、国史以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增强政治定力和发展定力,强化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现代治理能力。
17.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要把内部运行机制建设摆在全面深化改革、从严管理干部的突出位置来抓,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要重视制度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注重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一起抓、“废改立”一起抓,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加强制度执行,加大检查惩处,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体现制度的效力。主要领导要做好表率,自身要求必须更加严格,执行制度必须更加刚性,始终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增进团结,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五、工作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全面梳理(6月1日-6月10日)。对镇党委班子现行的内部运行机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前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和自身建设的实际,分析和研究现行的内部制度是否完善,切实做好现有机制的废、改、立工作,使机制建设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查缺补漏,修订完善(6月11日-6月30日)。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配套充实和调整优化内部运行机制草案。要集思广益,采取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各党支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要针对当前领导班子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找准机制建设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力争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的领导班子工作运行机制。
(三)深入学习,运行落实(7月1日起)。组织班子成员对班子内部运行机制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强化“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作用,重点对机制运行和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把班子制度建设情况列入班子考核重点内容,同时对机制运行过程中的一些情况和做法及时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机制,实现制度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工作成果和发展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职责分明,强化组织保障。镇党委要把内部运行机制建设摆在全面深化改革、从严管理干部的突出位置来抓。成立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镇党委副书记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的职责,亲自挂帅抓好制度建设,带头执行各项运行机制。
(二)勇于创新,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当前领导班子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突出领导班子运行的公开透明、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等重点环节,找准制度创新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积极探索提高领导议事决策质量的具体办法,认真研究强化班子内部监督的有效措施,努力推进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创新。
(三)总结完善,确保取得实效。运行过程中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制度,把创造性的经验再用于指导实践,使领导班子内部运行机制由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第1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的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要求
《决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的方向、目标和思路的新概括,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把它放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大局下去认识、去审视,放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特别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干部工作需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扩大民主,增强透明度。但必须明确,这种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党管干部水平,更好地为党选拔优秀人才,决不是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每一项措施,都应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着眼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习近平同志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正确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对这一标准的内涵作了深刻阐述。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这就指明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着力点。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尤其要使那些理想信念坚定、锐意改革创新、敢于负责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各级干部都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化水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必须科学设计,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们要按照《决定》提出的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管用,就是改革措施的推出要服务于选准用好干部的需要,更加注重实际效果,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坚持形式服从内容、过程服从结果。简便易行,就是改革制度的设计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此,要正确处理继承干部工作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尤其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改革措施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坚持试点先行。要加强制度统筹,既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又有效防止制度繁密现象。要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和配套,重视抓好已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改革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抓住当前干部人事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把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与完善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修订好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等,努力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决定》提出,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关键所在。【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办法2016】
一是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主要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一方面,要改进民主推荐、测评方式和程序,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在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仅体现在投票推荐上,而且体现在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各个方面,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把得票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组织平时掌握的德才和实绩情况对照起来分析,综合考虑确定人选。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得票相对较少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
二是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坚持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加强纪律监督,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防止把严肃的干部工作搞成选秀,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现象。
三是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根据选任制和委任制的不同特点,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权重,避免一刀切。选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适用选举民主。委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机关的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适用“实绩晋升”。这一层面干部的选拔,主要是扩大提名、考察环节的民意收集和决定环节党委(党组)内部的民主,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
四是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要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规划。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尤其要放到基层、艰苦岗位去磨炼。注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既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干部,不能简单地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
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要据此改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导向,促进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实行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改进德的考核办法,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检验干部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主要看是否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对工作极端负责,是否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健全到基层干部群众中、从履职过程中考察干部制度,完善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了解干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增强考核全面性和准确性。
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一是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这对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统筹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选人用人上,现在还存在着违背五湖四海原则的现象,有的用干部以部门、地域、单位划线,干部调不进、派不出,有的只注重安排身边的干部。客观上讲,单位、部门之间领导职数资源分配不够均衡,从制度上导致干部发展机会不平衡。因此,必须打破干部部门所有,大力推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增强干部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二是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三是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严格考核、选拔和监督上,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条件、程序。对于那些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而且要终身追责。四是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主要是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通过这些措施,着力改变公务员队伍千军万马挤领导职务这个独木桥问题,调动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积极性,使他们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事情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用人才。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决定》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这是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体制保证,有利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首先要深刻分析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决定》强调,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这是人才工作重要理念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同时也出现了社会分层“凝固化”和社会流动“缓慢化”趋势。这不仅不利于把大批优秀人才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而且易激起社会“仇官心理”。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一些年轻干部破格提拔习惯性质疑,从深层次上折射出社会公众对社会流动不畅的焦虑。因此,必须着力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大力营造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环境,让社会各阶层人员都有通过平等竞争向上发展的机会和通道。
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现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不够通畅,许多社会优秀人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中的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和普通工人农民,由于受到体制和身份限制,难以进入党政干部队伍。要探索建立由多种干部选拔方法、多条干部选拔渠道构成的干部选拔体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对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可推行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等办法,畅通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给他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同时,对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也要进行一些制度性探索,打通干部在不同体制之间的流转通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当然,这种流动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期权交易、权力寻租等问题发生,防止干扰正常经济秩序,防止滋生腐败。
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当前推动基层各项事业改革发展,面对的迫切问题是人才缺乏,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学校、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机构和艰苦岗位人才匮乏、留不住人、人员素质整体偏低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在待遇、职称、选拔任用等方面真正向基层、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岗位人才倾斜,切实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人才向缺乏人才地区聚集。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通过智力引进、人才创业、人才派遣等多种形式,实现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要大力倡导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精神,鼓励年轻人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
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李光耀曾说,中国和美国之间的竞争,关键在人才,中国从13亿多人中选人才,而美国是从全球70亿人中选人才。此说虽不完全准确,但也有一定道理。这与我国人才引进方式单一、引才审批手续繁琐等不无关系,特别是对外国人才来华留华工作缺乏有吸引力的制度。因此,必须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敞开大门,招四方之才。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体系,通过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依靠实践和群众发现人才。要持之以恒抓好“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完善人才签证、绿卡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家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等法律,推动人才试验区建设等,大力吸引国(境)外优秀人才回国或来华创业发展。要按照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使广大留学人员回到祖国有用武之地,留在国外有报国之门,让他们把自己的梦想融入亿万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阔奋斗之中。
第2篇: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述评全面深化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直接关系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一年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把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锣密鼓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组织实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成效初步显现。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2015年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2015年12月2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这一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积极性的改革举措进入实施前的“倒计时”,标志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2015年4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此前,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等重点改革任务的文件已经出台。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的效果最可靠、效力最持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加强谋划、精心组织,把改革紧紧抓在手上,着力破解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有效推进改革。
为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要举措,专项小组制定了任务分工方案等。专项小组制定并经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更明确了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内容,基本目标主要体现为上述四个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围绕这些目标任务,《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共提出26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在已经出台的改革文件中,包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以及总体规划性文件等方面。
这些文件提出的改革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配套对接,针对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目前,部分改革措施已产生阶段性效果。实施方案中计划2015年完成的任务已基本完成,计划2015、2016年完成的部分改革任务已提前启动。
狠抓落实、注重执行——已出台改革文件落地见效
2015年12月,中央组织部先后公布全国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和副处级以上“裸官”清理工作的成果。2015年初,又公布了全国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所取得的实效。一组组数字、一项项举措,正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从文件转化为行动,取得具体成效的写照。
制度出台一个就要执行好一个。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坚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落实,对机制不健全的着力改进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整治规范,确保改革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全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破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选人问题。中央组织部着力推动条例贯彻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培训,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使条例真正成为选人用人的严规铁律。2015年年初出台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也得到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2015年以来已经开展两轮,共查处各省区市和中央单位违规用人问题278起,近期即将启动第三轮专项检查工作。
——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通知印发后,中央组织部先后深入5个省区市调研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研究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同时,推动各地各部门抓紧确定和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
——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改进后备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在新一轮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中体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推动实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年轻干部工作常态化。
——落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集中治理“裸官”。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惩戒瞒报漏报。截至目前,中央组织部已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已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
——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集中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2015年以来,采取具体到人、规定时限的办法,全国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36人次。
——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规定,全国共清理清退“吃空饷”16、3万人;查处6484名“走读干部”。按照《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3094名参加EMBA等“天价”培训的领导干部按要求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被整顿停办。
——落实加强基层基础有关制度规定,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8、6万个。经过整顿,基本配齐7195个村和556个社区长期缺职的党组织书记,93、5%的村和94、9%的社区得到不同程度的转化提升。
——加快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中央组织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完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制度,增加人才政策开放度。各地各部门以更大力度培养国内创新人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据统计,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人数比上年增长24%,“万人计划”进展顺利。
落实要求不变通,严格执行不走样。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不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更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制度意识,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
上下联动、逐级推进——各地对改革措施承接配套、细化落实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还需要上下联动,做好政策统筹、方案统筹,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年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扎实推进各地对已出台改革方案、改革文件的细化落实工作,逐级压实责任、逐级推进落实。
执行改革方案要有配套措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时宣传部署,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确保任务无缝对接。各省区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研究制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或落实意见。据统计,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4个省已制定下发落实《实施方案》具体措施;15个省区市已完成制定,将于近期下发;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在研究制定。
在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承接措施,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实施改革文件要有细化举措。围绕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制定文件,对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发挥好领导把关作用做出制度安排;山东出台工作流程,对省管干部调整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完善;云南出台工作规程、贯彻落实意见和一系列试行措施,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套精细化操作办法。围绕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安徽、湖北、福建等制定和出台实施意见,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总体规划。围绕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广西、宁夏、内蒙古等出台实施意见或细则,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
第3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已经中央批准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并在通知中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全文如下:
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国际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今后10年中,为实现我们党和国家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目标,抵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战胜各种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要按照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干部在内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并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出和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公务员制度;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了新时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特制定2001-2015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5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基本目标是: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2001年至2015年“十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与得失的根本标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坚持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和方式方法。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3、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3至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逐步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加快全国统一题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积极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退(离)休制度。完善对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办法。
(8)进一步完善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力度。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相形见绌的干部,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可实行待岗制,或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下岗学习、离职分流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妥善安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努力拓宽渠道,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9)根据各类干部不同特点,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相关制度。
(10)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制订配套法规或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法规体系。
5、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考核。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改进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拓宽考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对在考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专项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考察预告制。探索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及其考察方法。
6、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跨地区、跨部门交流。
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把干部交流同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引导干部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位交流。妥善解决干部交流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政策。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
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加大东西部干部交流的力度。制定和实施与西部大开发相配套的干部交流规划,有计划地选派西部地区的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7、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研究制定有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权利、责任,规范监督行为,实行依法监督。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并加强督促检查。试行巡视员制度,严肃查处用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
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抓紧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国家机构和编制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方法。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提倡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职务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的职位试行聘用制。严格执行奖惩、降职、辞退等制度,实行优胜劣汰。
根据党政机关不同职位的特点,制定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员额和职数合理设置职位,规范职位管理。改进年度考核工作,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并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升降。加大党政机关干部轮岗的力度。
9、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
完善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办好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究班,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办班质量。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和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后备人才。
在重点抓好任职前培训和脱产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0、探索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相应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保障退(离)休人员退(离)休费和有关待遇的落实,防止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工资分配差距过大。
探索和完善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分配方法。改善工资结构。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结合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将福利分配货币化、工资化。加快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待业保险制度。
三、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11、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为重点,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12、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加强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包括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大企业、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下同)的领导人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由投资机构管理。明确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职责,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
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相关办法。
13、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
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及所属企业的产权代表,由政府和投资机构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任命,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选,择优任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负责人选举制度。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等中介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人才评价推荐机构的指导,发挥人才评价推荐机构在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14、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的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重点考核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改进考核方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国有企业中逐步推广。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档案。
15、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具体办法。对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导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探索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推行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改革的指导和监督。
16、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党组织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和厂务公开等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由于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17、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培养制度
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明确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避免多头培训。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形成科学的培训网络。
建立国有重要企业后备领导人才培养制度。对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18、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用人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按实绩和贡献多劳多得,易岗易薪。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9、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
20、推行聘用制度
破除事业单位目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制定《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保障单位用人权和职工择业权的落实,保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未聘人员。
21、建立和推行岗位管理制度
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竞聘上岗,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对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建立政府宏观指导和管理下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化评价机制。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建立适合不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
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制定职员条例,规范职员的聘用和管理。
22、改革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积极进行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23、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适应知识经济、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以培养优秀拔尖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年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加大人才培养投入,推动人才培养投入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全面推行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表彰制度。
大力发展并规范人才市场,建设全国性的人才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化。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在稳定西部地区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向西部合理流动。
五、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
2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组织部门要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5、加强对改革的分类指导
对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试验和实践已经成熟的经验,要及时加以规范,形成制度;尚无经验和需要探索的,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试验和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办法,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26、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舆论宣传,为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统筹协调,搞好配套改革,妥善解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4篇:中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在对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作出全面部署时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多年实践证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所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人才,把各方面的人才集聚到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这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根本之举。
锻造合格执政骨干队伍——
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
11月30日,山东菏泽市开了一场县区交流推进会,主题是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与会者不仅观看了制度建设成果展,交流了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还对推进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菏泽这一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务实举措,恰是各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对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作出了新的部署,最重要的是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而要做到任人唯贤,就要形成一套相应的制度机制。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中央党校教授李民表示,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文件中使用“执政骨干队伍”这个词,表明党的执政意识有了新的深化,从执政高度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了进一步提升。
与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等相关干部队伍建设的论述相比,十八大报告首次集中提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明确了选任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视野、路线、标准、方法、途径。
在政策导向上,十八大重申了“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这一积极信号为长期扎根基层、具有真才实学的干部带来了好消息。特别是报告明确提出“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这对进一步打破体制内、体制外人才的流通壁垒,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也是十八大提出的一个方向。多少年来,我们党一直重视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事实上,近些年来,各级各地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用上持续升温。以2015年换届为例,在综合分析不同层级选拔配备年轻干部情况的基础上,中央提出了换届时配备年轻干部的目标任务,明确各省区市配备45岁以下市级党政正职、40岁以下市级党政副职、35岁以下县级党政正职的数量要比上次换届时有所增加。十八大报告的这一论述,显然为出台更多新政提供了最新的政策依据。
此外,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可以想见,十八大报告中的这些具体要求在不远的将来,都将会找到实践的注脚。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使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十八大报告强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只有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才能风清气正,这是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标准和抓手。”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认为,关键是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只有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才能实现择优的目标。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着眼党长期执政大局、保持干部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是党的用人标准的重大创新和发展。然而,现在一些干部出问题,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一些干部群众说得好,“干部没才会误事,干部无德更坏事”,选人用人先“问德”是个好导向。因此,十八大报告增加“以德为先”的表述,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扩大民主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李民认为,提高干部选任过程的民主质量,须注意3个方面:一是提名质量,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二是考评质量(
十八大指出,要“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这对下一步继续深化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竞争性选拔干部是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的重要举措。以2015年为例,全国各省区市竞争性选拔厅处级干部占到新提拔总数的30、7%,中央和国家机关达到46%。可以预计,未来无论在力度、方法、形式等方面,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都会有一个大的提升,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适”。
广开进贤路广纳天下才
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办法2016】
就在几天前,中组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
人们注意到,十八大报告在部署党建重点工作时,专设一部分来阐述人才工作。这在党代会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人才工作的重视。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指出,党管人才原则的提出是党对执政规律和人才开发规律的深刻总结与自觉把握,集中反映了党对人才资源的重要价值的科学判断与战略选择。党管人才的目的是为了履行集聚人才的执政责任。十八大报告提出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这就说明,人才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同时也就上升为与党员队伍、干部队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执政资源,成为执政党实现执政目标的最可依靠的优势资源。专家表示,当前要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部门对党管人才认识不到位、党管人才体制机制不健全、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不适应、党管人才保障不有力等问题。
人才大国与人才强国,一字之差,区别甚大。十八大提出,“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这一目标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下大力气解决我国人才开发的质量、结构和效能问题,尽快形成我国人才竞争的比较优势,这是未来十年迈向人才强国的奋斗目标。”吴江表示,十八大还提出,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是有重大现实意义的。
第5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国际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今后10年中,为实现我党和国家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目标,抵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战胜各种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要按照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在内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策。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关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出和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险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公务员制度;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了新时期各给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特制定2001-2015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5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基本目标是: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2001年至2015年”十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提供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继承与他新相统一,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制度和方式方法。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待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产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3、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求
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肄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灾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化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3至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的比例。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加快全国统一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积报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
(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试用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退还(离)休制度。完善对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办法。
(8)进一步完善高速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力度。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相形见绌的干部,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可实行待岗制,或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下岗学习、离职分流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妥善安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努力拓宽渠道,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9)根据各类干部不同,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常干部的相关制度。
(10)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制订配套法规或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法规体系。
5、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党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考核。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改进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拓宽考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对在考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专项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考察预告制。探索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及其考察方法。
6、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跨地区、跨部门交流。
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把干部交流同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引导干部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痊交流。妥善解决干部交流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政策。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
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加大东西部干部交流的办度。制定和实施与西部大开发相配套的干部交流规划,有计划地选汽船西部地区的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7、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用工作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级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监督。研究制度有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权利、责任,规范监督行为,实行依法监督。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并加强督促检查。试行巡视员制度,严肃查处用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制度。明确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进一步完善国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
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抓紧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国家机构和编制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党政机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办法。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提倡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职务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的职位试行聘用制。严格执行奖惩、降职、辞退等制度,实行优胜劣汰。
根据党政机关不同职位的。制定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员额和职数合理设置职位,规范职位管理。改进年度考核工作,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并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升降。加大党政机关干部轮岗的力度。
9、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
完善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办好各级领导干部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究班,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办班质量。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和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后备人才。
在重点抓好任职前培训和脱产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0、探索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相应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宏观,保障退(离)休人员退(离)休费和有关待遇的落实,防止地区间、行业之间工资分配差距过大。
探索和完善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分配方法。改善工资结构。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结合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将福利分配货币化、工资化。加快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待业保险制度。,
三、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11、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他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为重点,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病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选人用人新机制。
12、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加强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各给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包括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大企业、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下同)的领导人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政府授瓜的投资构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由投资机构所属的职责,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
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的行政级别,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相关办法。
13、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
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及所属企业的产权代表,由政府和投资机构按照和有关规定任命,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选,择优任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人国工会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负责人选责人选制度。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等中介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强对人才评价推荐机构的指导,发挥人才评价推荐机构在国有企业人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14、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的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和考核标准,重点考核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改进考核方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国有企业中逐步推广。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档案。
15、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具体办法。对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导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探索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选择具体条件的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推行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改革的指导和监督。
16、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党组织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坚持和宣判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和厂务公开等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由于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17、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培养制度
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明确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避免多头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形成科学的培训网络。
建立国有重要企业后备领导人才培养制度。对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18、完善胃企业内部用人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杈。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按实绩和贡献多劳多得,易岗易薪。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研究制定具本办法,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9、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
20、推行聘用制度
破除事业单位目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身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半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制定《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保障单位用人权和职工择业权的落实,保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示聘人员。
21、建立和推行岗位管制度
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合理调协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竞聘上风,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对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建立适合不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
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制定职员条例,规范职员的聘用管理。
22、改革事来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关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按业绩定酬的办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积极进行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23、改革事业单位的收入制度
适应知识经济、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以培养优秀拔尖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年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加大培养投入,推动人才培养投入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全面推行以搞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表彰制度。
大力发展并规范人才市场,建设全国性的人才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在稳定西部地区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向西部合理流动。
五、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
2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各给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组织部门要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推进干部人塥制度改革的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求按照本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5、加强对改革的指导
对已经出台的各英改革措施,要及时加以规范,形成制度;尚无经验和需要探索的,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试验和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办法,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26、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舆论环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各级支持和参与改革。统筹协调,搞好配套改革,妥善解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各英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