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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高等高校,全面建成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被誉为“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校设有法学、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等17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为部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河北省重点学科,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三个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19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聘任100余位兼职教授和行业专家。
学校建设有国内惟一的全国监狱戒毒文献信息中心,拥有现代化的警察训练中心、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17个现代化实验室和36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同类院校和矫正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平均每年90%以上,其中绝大多数被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海关、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十多年来,共举办各类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和高级警官培训班350余期,培训50000余人,为我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研究生教育坚持“服务行业需求、强化工学结合、凸显应用取向、确保人才质量”的培养理念,致力于为司法行政系统尤其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领域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较高的实务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学校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精心挑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实务部门开展联合培养,注重强化实务技能,不断优化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近年来,学校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办学职能不断拓展、办学影响不断扩大。2012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2年11月中央编委批复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牌子,正式成立新中国成立63年来第一所国家律师学院;2015年2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目前学校正抢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进一步扩规模、提层次、拓职能、上水平,争取早日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央司法大学。
一、培养目标
适应国家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律和监管改造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独立从事司法行政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16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文件确定。录取时将综合考虑生源状况,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领域:
法律(非法学)(035101)
法律(法学)(035102)
三、报考条件
考生除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政治思想品德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的考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要求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年龄条件
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条件
1.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市、区)招收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各省(市、区)的考生,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男生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轻于45公斤; 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身体状况具有“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具体标准请登录我校网站.cn,
教育网址: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他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调剂报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信息结束后,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发放准考证。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在12月14日-28日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12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合格按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及时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三)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我校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5%。
七、培养与就业
(一)学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均为全日制。
(二)实行双导师制,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理论导师,在实务部门选聘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
(三)学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四)学校与江苏、海南、甘肃、内蒙等多省合作,在校内组织行业内公务员录用考试,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内收费标准,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住宿费、警服置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学校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要求,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三助”岗位资助学生专心学习。
1.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自2014年9月起,给予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将按月发放。
2. 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培养潜力较大、表现特别突出的拔尖型人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 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4. 三助。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助教和助管400元/月,助研由导师根据工作量确定发放金额。
(三)根据相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了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都能够按时、顺利入学,报到当天不能交齐学费的同学,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申请办理缓交学杂费手续报到入学 。
九、其他
(一)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二)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三)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教育部 联系电话:0312-5911093 电子邮箱: zj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071000 网址:点击“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链接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专
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高等高校,全面建成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被誉为“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校设有法学、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等17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为部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河北省重点学科,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三个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19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聘任100余位兼职教授和行业专家。
学校建设有国内惟一的全国监狱戒毒文献信息中心,拥有现代化的警察训练中心、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17个现代化实验室和36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同类院校和矫正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平均每年90%以上,其中绝大多数被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海关、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十多年来,共举办各类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和高级警官培训班350余期,培训50000余人,为我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研究生教育坚持“服务行业需求、强化工学结合、凸显应用取向、确保人才质量”的培养理念,致力于为司法行政系统尤其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领域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较高的实务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学校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精心挑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实务部门开展联合培养,注重强化实务技能,不断优化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近年来,学校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办学职能不断拓展、办学影响不断扩大。2012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2年11月中央编委批复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牌子,正式成立新中国成立63年来第一所国家律师学院;2015年2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目前学校正抢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进一步扩规模、提层次、拓职能、上水平,争取早日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央司法大学。
一、培养目标
适应国家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律和监管改造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独立从事司法行政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16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文件确定。录取时将综合考虑生源状况,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领域:法律(非法学)(035101)
法律(法学)(035102)
三、报考条件
考生除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政治思想品德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的考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要求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年龄条件
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条件
1.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市、区)招收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各省(市、区)的考生,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男生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轻于45公斤; 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身体状况具有“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具体标准请登录我校网站.cn,教育网址: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他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研招网”报考须知以及相关规定。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调剂报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信息结束后,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发放准考证。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在12月14日-28日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12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合格按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复试方式和内容【http://www.cicp.edu.cn】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及时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三)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我校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5%。
七、培养与就业
(一)学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均为全日制。
(二)实行双导师制,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理论导师,在实务部门选聘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
(三)学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四)学校与江苏、海南、甘肃、内蒙等多省合作,在校内组织行业内公务员录用考试,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内收费标准,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住宿费、警服置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学校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要求,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三助”岗位资助学生专心学习。
1.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自2014年9月起,给予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将按月发放。
2. 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培养潜力较大、表现特别突出的拔尖型人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 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4. 三助。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助教和助管400元/月,助研由导师根据工作量确定发放金额。
(三)根据相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了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都能够按时、顺利入学,报到当天不能交齐学费的同学,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申请办理缓交学杂费手续报到入学。
九、其他
(一)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二)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三)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十、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903
联系部门:研究生教育部
联系电话:0312-5911093
电子邮箱: zj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071000
网址:点击“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链接
附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凯程教育:【http://www.cicp.edu.cn】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
在考研准备的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困难,尤其对于跨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来说,通过报辅导班来弥补自己复习的不足,可以大大提高复习效率,节省复习时间,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辅导班,或许能帮你找到适合你的辅导班。
师资力量:师资力量是考察辅导班的首要因素,考生可以针对辅导名师的辅导年限、辅导经验、历年辅导效果、学员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询问往届学长然后选择。判断师资力量关键在于综合实力,因为任何一门课程,都不是由一、两个教师包到底的,是一批教师配合的结果。还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学术背景、资料著述成就、辅导成就等。凯程考研名师云集,李海洋、张鑫教授、方浩教授、卢营教授、孙浩教授等一大批名师在凯程授课。而有的机构只是很普通的老师授课,对知识点把握和命题方向,欠缺火候。
对该专业有辅导历史:必须对该专业深刻理解,才能深入辅导学员考取该校。在考研辅导班中,从来见过如此辉煌的成绩:凯程教育拿下2015五道口金融学院状元,考取五道口15人,清华经管金融硕士10人,人大金融硕士15个,中财和贸大金融硕士合计20人,北师大教育学7人,会计硕士保录班考取30人,翻译硕士接近20人,中传状元王园璐、郑家威都是来自凯程,法学方面,凯程在人大、北大、贸大、政法、武汉大学、公安大学等院校斩获多个法学和法硕状元,更多专业成绩请查看凯程网站。在凯程官方网站的光荣榜,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特别多,都是凯程战绩的最好证明。对于如此高的成绩,凯程集训营班主任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5年度引进人才招聘启事
为了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改善和队伍结构的优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管理岗位人员。欢迎有意者应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党的高等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
(二)师德高尚,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为人正派;
(三)身心健康,能满足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要求;
(四)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特殊优势情况可适当放宽);
(六)学科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拓展高层次国际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的能力,取得国内外专家、同行公认的显著学术成就,享有一定的学术声誉。
二、招聘专业范围
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需要,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择优录用和统筹实施”的原则,统筹人才引进的导向和布局,招聘法学、教育学、管理学、英语、哲学、会计、体育等教师岗位及管理岗位亟需专业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申请人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个人履历(含学习经历、研究工作和教学工作经历);学术成果、论文清单;《应聘人员登记表》。将上述材料发送到我校人事处邮箱:zjy_rsc@sina.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专业—学历—应聘专业)。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等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初选入围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初选入围人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试讲、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面试和试讲
根据岗位或专业,学校成立由相关专业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开展面试和试讲工作。面试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课堂试讲以及同行专家的提问和交流,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课堂试讲不少于20分钟。根据应聘人数和试讲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学校研究审批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察,确定聘用人员。
(六)签订聘用合同
学校对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学校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四、其他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月31日。
学校网址: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0312—5910144;13663325727
欢迎广大有志之士来我校工作!
人事处
2015年1月19日
报 考 研 究 生 申 请 表
注: 1、请申请人手填
2、本表可在人事处网站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本科高校,目前已建设成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被誉为“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校共有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设有法学、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等16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为部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河北省重点学科,12门课程省部级精品课程。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三个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专任教师325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聘任90余位兼职教授和行业专家。
学校图书馆藏书77.5万册、电子图书80多万册,建设有国内惟一的全国监狱劳教文献信息中心。学校拥有现代化的警察训练中心和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17个现代化实验室、35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同类院校和矫正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每年90%以上,为国家政法系统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学校始终致力于为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实务部门输送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科学确立了“服务行业需求、强化工学结合、凸显应用取向、确保人才质量”的研究生教育培养理念。学校紧密结合司法行政事业对高层次专门人才服务的实际需要,科学设计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着重强化实务技能,突出职业素养,注重培养研究生实际运用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精心挑选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具有行业代表性、经费保障充裕、政策支持力度大的实务部门作为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单位,定期开展实训活动,通过经验丰富的一线实践导师进行全程带班、授课、答疑以及校内理论指导教师全程实时督导,从而不断优化培养模式,努力提升办学治校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培养目标
适应国家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律和监管改造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独立从事司法行政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15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文件确定。录取时将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各界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3.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其它原因。
4. 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有不予录取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具体情形请登录网站.cn ,教育网址:
日到指定报考点(由省级招办公布,网上报名考生自选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照相及缴费等手续;有关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
(二)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三)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 .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调剂报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信息结束后,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发放准考证。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在12月15日-29日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12月27日-28日。初试合格按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及时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三)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
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我校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5%。
七、培养与就业
(一)学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均为全日制。
(二)实行双导师制,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理论导师,并在实务部门选聘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为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
(三)学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四)学校与江苏、海南、甘肃、内蒙等多省合作,在校内组织行业内公务员录用考试,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内收费标准,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住宿费、警服置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学校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要求,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三助”岗位资助学生专心学习。
1.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自2014年9月起,给予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将按月发放。
2. 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培养潜力较大、表现特别突出的拔尖型人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 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4. 三助。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助教和助研,400元/月,助研由导师根据工作量确定发放金额。
(三)根据相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了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都能够按时、顺利入学,报到当天不能交齐学费的同学,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申请办理缓交学杂费手续报到入学。
九、其他
(一)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二)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三)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教育部 071000 联系电话:0312-5911093
电子邮箱: zjyyjszs@163.com
网 址:/retype/zoom/84d6babba5e9856a57126083?pn=4&x=0&y=3&raww=625&rawh=71&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54.528000000000006&md5sum=817a895aa24f0a6c388c3f291df5e49a&sign=6734a5bb1e&zoom=&png=22813-30408&jpg=15342-35233" target="_blank">http://www.cicp.edu.cn(六)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jwc.cicp.edu.cn/homepage/index.d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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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在线入口:http://www.cqucc.com.cn/defaul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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