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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 体育教学设备项目
询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NKHY2009-GZ080 采购项目:体育教学设备 招标单位: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目录
一:招标邀请 „„„„„„„„„„„„„„„„„„„„„„„„„„„„„„„„„3 二:投标人须知 „„„„„„„„„„„„„„„„„„„„„„„„„„„„„„„„5 (一):总则 „„„„„„„„„„„„„„„„„„„„„„„„„„„„„„„„„5 (二):询价文件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 (五):开标与评标 „„„„„„„„„„„„„„„„„„„„„„„„„„„„„„10 (六):授予合同 „„„„„„„„„„„„„„„„„„„„„„„„„„„„„„„12 三:采购项目要求 „„„„„„„„„„„„„„„„„„„„„„„„„„„„„„„13 四:合同条款 „„„„„„„„„„„„„„„„„„„„„„„„„„„„„„„„„14
第一章:招标书 „„„„„„„„„„„„„„„„„„„„„„„„„„„„„„„„3 五:合同格式 „„„„„„„„„„„„„„„„„„„„„„„„„„„„„„„„„20
一:封面(格式) „„„„„„„„„„„„„„„„„„„„„„„„„„„„„„„21 二:投标函(格式) „„„„„„„„„„„„„„„„„„„„„„„„„„„„„„22 三:投标货物报价一览表 „„„„„„„„„„„„„„„„„„„„„„„„„„„„23 四: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24 五:规范偏离表(格式) „„„„„„„„„„„„„„„„„„„„„„„„„„„„25 六: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26 七:资格证明文件 „„„„„„„„„„„„„„„„„„„„„„„„„„„„„„„27 八:法定代表人情况一览表 „„„„„„„„„„„„„„„„„„„„„„„„„„„28 九: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9
第二章:投标书 „„„„„„„„„„„„„„„„„„„„„„„„„„„„„„„„21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30
第一章、招标书
一 、招标邀请
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的委托,对体育教学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KHY2009-GZ080 (二)、招标形式:询价 (三)、招标内容: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项目要求及投标设备报价一览表;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为了确保此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所投设备须提供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经销证明;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价文件的购买:2009年11月18日至2009年11月24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在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标书工本费100元/本,标书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11月25日15∶00(北京时间),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中心,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招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设备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以前,以现金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保证金,人民币叁佰元,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者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设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九)、集中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11月20日前以书面、传真或送到招标机构。
(十)、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天际华庭商务大厦3A08室(408室) 电话:0797-8387718 传真:0797-8387576 邮箱: nkhygz@sina.com 联系人:周晓兵(经理) 手机:13707970944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支行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 询价方式。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的业主方,即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 2.2、“招标机构”系指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费用
3.1本次采购将向最后成交(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
当成交(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当100万<成交(成交)金额≤500万时,按1.1%收取
3.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合格的投标人
4.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设备及服务的,符合本询价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标公司。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专业】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招生网站-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阳光工程”精神,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第四条 我院全称为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学院代码为13439,上级主管部门为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南师范学院。 第五条 我院的办学性质为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四年。 第六条 我院坐落在大京九铁路干线上的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卫生城市——赣州市,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1号,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聘有一大批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第七条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各省(市)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具体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院招生简章,或登录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第八条 我院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及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0000元/(人·学年),其它本科专业学费8000元/(人·学年)。 住宿费标准:600元-1000元/(人·学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填报我院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后,成绩达到我院当年当地的录取分数线且身体健康的考生即具备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我院本科的录取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批次在江西省为本科院校第三批,在其它省(市)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调档比例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录取,依次录取第二志愿、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院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原则上要求通过英语口试。 日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 我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在山东省招生的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文化和专业双过线后,按我院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文化和专业双过线,按山东省考试院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它省(市)艺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双过线后,按各省(市)考试院(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符合加分和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各省(市)考试院(招办)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七条 如上述录取规则与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以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录取政策为准。 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等费用。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奖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二十条 我院设有优秀三好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及素质拓展奖学金等。 另外,学业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申请8000元/年的国家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 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同时我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及临时困难补助项目。 第七章 毕业文凭和学位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颁发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资格,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程如有与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1号 邮编:341000招生咨询电话:0797-8267019 传 真:0797-8267019学 院 网 址: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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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通知)
教务[2015]80号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公选课选课及开课工作的
通 知
为进一步落实“通识为体,专业为用”的教育理念,丰富学院课程体系,共享校外优质课程资源,我院从本学期起引入超星尔雅慕课作为我院公选课课程,现将选课及开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2015年9月23日8:00—9月27日24:00
二.选课对象:2012、2013、2014级学生
三.开课时间:2015年10月8日—12月20日
四.选课及开课事宜:
1.学生需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选课,本学期开设10门课程,课程是:创业管理实战、大学生创业基础、创业精神与实践、秦汉史、情感哲学与情感教育、法学人生、美学原理、传统文化与现代经营管理、国学智慧、唐诗经典与中国文化传统。【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教务系统】
2.所有同学须在选课结束后登录教务系统查看选课结果。
3.每人选课不得超过2门。
4.选中课程的学生名单将被导入尔雅通识在线平台,列为该课程的班级成员进行网络在线学习。登录网址为: ;登陆账号:自己学号;初始密码:123456。学生登录之后可自行修改密码,并填写自己手机号码以便接收学习通知。【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教务系统】
5.课程学习不受时间限制。
五.课程考核办法:
网络通识课程通过学生在线自学、教师在线辅导的模式,由辅导老师对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分成绩进行管理。学生在学习期间需要按照要求完成以下内容(括号中内容为课程考核比例):①观看课程视频(45%);
②提交作业(15%);③参与课程讨论(10%);④参加课程考试(30% )。
学期结束后,由辅导教师负责组织课程考试并根据学生的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合格者给予登记成绩获得相应学分。【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教务系统】
对通识教育网络课程有不清楚的地方或在课程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平台客服联系。
此通知发至各相关学生班级。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2012-2013学年责任教室一览表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www.gnsyky.cn/Jw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