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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网上报名提示
一、登录
报考人员进行2014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须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网址为:
/retype/zoom/2aa0682fe45c3b3566ec8b30?pn=1&x=0&y=0&raww=1280&rawh=768&o=png_6_0_0_119_422_653_419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288&md5sum=49d03ab974964525ffebe6a021f62848&sign=0140766323&zoom=&png=0-251386&jpg=0-0" target="_blank">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二)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2014年宁夏事业单位招聘1951人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2014年宁夏事业单位招聘19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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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8月15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以下六类人员中没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也可以应聘:
1.在宁夏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 、“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特岗医生”、大学生“村官”(上述人员必须在宁夏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期限为5年);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配偶或父母在宁夏工作(配偶、父母户口以2014年8月15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6.《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区直、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注明面向全国招聘的。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区直、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注明的其他条件(其中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截止到2014年8月15日之前);
(七)年龄“35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8月1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八)报考定向招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医生”、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招聘后必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后方可调离;
(九)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计划
全区事业单位1244个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951名,其中医疗卫生1075名,其他事业单位计876名。定向招聘在宁夏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医生”、大学生“村官”39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资格条件及定向招聘岗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区直、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后)。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二)报名时间:应聘者在8月25日至9月5日下午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名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在网上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加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的资格初审。应聘者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或电话咨询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区直、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者视为弃考。已经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应聘者,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注销原报名信息后可调整报考岗位。
3.网上缴费。凡参加笔试岗位的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最迟应于9月7日18: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20元,免笔试岗位不缴考务费。
4.农村特困大学生或城市低保人员凭本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于9月 3日至9月4日9:00-18:00到指定地点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手续。区直部门、银川市考生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楼301室)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手续,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考生到所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请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手续。
5.结果确认。参加需要笔试岗位的应聘者办理了缴费手续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免笔试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以上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农村特困大学生或城市低保人员通过免缴报名考务费申请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报名结果被正式确认后,不允许再调整报考岗位。农村特困大学生或城市低保人员在9月4日18:00前未申请办理免交费报名考务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报名结果被确认的应聘者,请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6.笔试开考比例为3:1(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对生源少又急需用人的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意见,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或者取消招聘名额。减少或者取消招聘名额,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社会发布公告。报考了被取消岗位的应聘者,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没有符合条件的岗位自愿放弃者,报名考务费将如数退还。对面向在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宁夏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特岗医生”、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按实际应聘人数参加笔试。
六、笔试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区直、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笔试科目要求,除免笔试的岗位,其他岗位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免笔试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考试形式。
(一)笔试科目与内容:
卫生岗位考试内容: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水平知识,包括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医学、口腔、临床、卫生检验、药剂、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中医(中西医结合)等10个专业类别。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考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知识、宁夏区情常识、时事政治、职业能力等。
(二)笔试地点、时间:笔试地点全部安排在银川市进行。
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安排在:9月20日上午9∶00—11∶30。
医疗卫生岗位笔试时间安排在9月20日下午14∶30—17∶00。
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三)笔试时限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者,按照以下标准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5分;
同一名应聘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
(四)应聘者于考试结束10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含加分)。
(五)笔试结束后,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第3名笔试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对生源少又急需用人的岗位和面向在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宁夏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特岗医生”、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七、资格复审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应贯穿到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前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资格复审后要填写《2014年全区医疗卫生、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资格复审工作要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下进行。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已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者,要向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除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
在职人员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考试的介绍信。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特岗医生”、大学生“村官”岗位定向招聘的人员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
对“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特岗医生”、大学生“村官”岗位定向招聘的人员,在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的基础上,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将上述人员的材料,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服务项目资格专项审核。专项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在资格复审结束时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一周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通过在其公共网站发布公告或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并做好通知记录。
(二)面试的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单位的实际和岗位的需要,可采用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对生源少又急需用人的岗位和面向在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 、“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特岗医生”、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取消招聘资格。
(四)艺术类等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岗位招聘人员,可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并负责通知应聘者。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
(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体检、考察人员。
九、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纪检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对在体检和复检中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者将严肃查处。
(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十、考察
考试交流群:306073698 中公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564名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党办〔2008〕31号)精神, 2013年全区共选聘564名大学生村官到564个行政村任职。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4.二、选聘对象
1.宁夏各普通高校2011年—2013;
2.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生源的2011年—2013;
3.2年并考核合格
三、选聘条件
3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
1.2013年5月1日以前入党);
2.;
3;
4.在宁夏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并经服务单位推荐。
四、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2013年计划选聘564名,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少于395名,中共党员不少于395名。各县(市、区)具体选聘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名额分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五、报名
考试交流群:306073698 中公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网址:http://
3.报名时间:2013年5月30日8:00—6月7日24:00
4.报名程序和要求:
(1)报名程序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2)凡报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缴纳报名费后即得到报名确认。报名费考人员按照规定在网上缴纳。
(3)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1个县(市、区)愿意调剂。
(4)报考人数与各县(市、区)3:1,各县(市、区)各
(5)考资格或宣布成绩无效;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6月17日- 21(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0951-6669323、5099163)。
六、资格审查
1.2.规定
3.笔试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人须提供: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网上下载打印)。
(2)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获得高校院系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近三年来受过县级及以上党、政、工、团、妇等组织表彰奖励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证书原件及评选表彰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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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需提供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属“三支一扶”的人员,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服务单位考核材料和推荐报考的书面材料。
(4)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设综合能力测试1卷。
(1)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文化历史、国情、区情等。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
(3)
(4)笔试后,由领导小组按各县(市、区)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对在岗村官人数较少和报考人数较少的县(市、区)
2.面试:当场公布成绩。总分值为100分。(1)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适
(2)【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
(3)
面试成绩通过宁夏新闻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党建网进行公布。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考察、体检、公示
1.考察。
(1)面试后,按各县(市、区)各职位拟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按考试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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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到考察对象所在院校、工作单位等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分职位按1:1的比例,从考察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选聘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考察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一周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被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事项。
2.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照本职位排序依次递补。
3.、宁夏电5天,公示中
4.(招聘)被录用的,
九、聘用、培训和任职
(市、区)(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文本);是中共预;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2(市、区)党委组织部考核合格、群众反映良好、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
十、待遇和保障政策
1.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级组织协助实施。人事档案由县(市、区)组织部门管理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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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由自治区财政支付,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协调财政部门统一按月发放。
3.新选聘大学生村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安置费,任职未满一年离岗的,将安置费从其工作、生活补贴中扣除。
4.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5.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大学生村官,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7.8.服务期满、10 分,同等条件下15 分。
十一、其他
1.
2.有关2013
咨询电话:0951-5099163,6669323
附件:
1. 《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登记表》(此表正反面打印).doc
2. 《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名额分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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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三支一扶招募2000名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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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三支一扶招聘终于开始了,宁夏的朋友们是不是等的很着急,现在公告出来了,大家可要及时报名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团中央八部委《关于做好2013〔2013〕37号)和(宁政发〔2012〕73号)精神,2013医和扶贫服务工作。
一、招募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个人志愿与统一派遣相结合。
二、招募数量、方式
2013年自治区共招募2000(其中中央分配和资助名额700名)到基层服务,其中:支教370 (农林牧渔技术服务217名,农业信息科技特派员106名,城乡养老、487名),支医264名(医疗卫生服务211 名,计划生育服务53名(扶贫开发157 名,助残扶残90 名,税务社保费征缴实习生 124名,185 名)。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
年区外宁夏生源及宁夏各高等院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招募重点是志愿为农村基层服务的当地生源毕业生,对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适当予以照顾。鼓励农、林、牧、渔等专业高校毕业生踊跃参加支农、扶贫服务项目。
四、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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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毕业生必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能胜任工作需要。
4.年龄在27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0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五、招募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1期限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2、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7日8:00-7月12日24:00,3、报名程序:
(1),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1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不得兼报,报名时,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的联络方式须准确
2.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
3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必须于考试前向报考服务地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毕业生本人残疾证;贫困家庭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由县(区)就业局提供),以便给予适当加分照顾。
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7月17日-7月20日,登陆报名网站在线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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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安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下达各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的项目名额,在符合服务资格的人员中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毕业生可划定分数段适当照顾。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一周后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三)审查确认
1、笔试成绩公布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下达各市、县(区)三支一扶项目分配名额,8月5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1份;
(2)报名登记表2份();
(3)
2(一式二份)。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月10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
(四)岗前培训
8月中旬,被录用的毕业生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另行通知),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对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
(五)派遣上岗
8月下旬,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毕业生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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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单位工作,签订自治区三支一扶服务协议。9月1日,毕业生正式到岗服务。
六、有关问题
(一)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助发放、社会保险办理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我区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情况适时调整。全部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
(二)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
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业生服务期满不再续聘。
服务期间生育的,停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补贴,连续1
(三)1.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服务期
2.(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3.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
4.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年度、期满考核合格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2009年起招募的毕业生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5.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创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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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四)报考要求
1.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慎重报考,尤其对跨市、县(区)报名的毕业生要充分考虑工作生活条件和竞争人数。
2.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如有多头重复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到事业单位实习)行为的,各类社会保险补贴)外,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出服务,经服务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助。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0951)5099130 5099131 5099163
1.B馆2号服务厅
2.
(0952)2012792
13号【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
吴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53)2028531
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243号国资大厦6楼
4.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固原市人才交流中心 (0954)2076759
地址:固原市西环北路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说明
一、关于报考条件
1.服务期未满5年的新录用公务员辞职后能否报考?
答:在3月15日之前办理完辞职手续的可以报考。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党校毕业生能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毕业证,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3.留学归国人员能否报考?
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结束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4.持辅修、第二学历证书者能否以辅修、第二学历专业报考?
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
以上学位的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毕业证)的,可以主修、第一学历(学位)专业报考,也可以辅修、第二学历(学位)的专业报考。但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类专业职位必须为主修专业,不能以辅修、第二学历报考。
5.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能否报考?
答:不能。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能报考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专升本、政法定向培养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7.“生源地”指的是什么?
答:生源地是指报考人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8.对报考人所学专业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人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试行)》),选择适合自己专业的职位报考。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对应的专业大类。对《招考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9.如何理解“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
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或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为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 “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的,其基层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其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0.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时间有中断的,可累计计算。
11.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2.哪些人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职位?
答:凡在我区参军入伍,且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并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职位。
13.在这次招考中,对 “三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有什么倾斜政策?
答: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锻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这次招考中,拿出113个名额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考。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既可以报考定向职位,也可以报考其他职位。定向招考的职位将采取单独划线、切块录用等措施,确保定向招考任务的落实。
服务期满“三项目”人员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1年及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方可报考定向职位。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考(聘)政策并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录政策。
服务期未满2年的“三项目”人员不能报考定向职位,服务期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14.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答:根据我区•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招录职位,我区将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不超过60%的职位面向本市、县(区)户籍或本地生源等人员定向招考。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适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政策的范围包括: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海原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招录职位;全区所有乡镇招录职位;其他县(区)个别特殊招录职位。
15.怎样理解个别职位要求的“具有3年以上乡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条件?
答:是指目前或曾经在乡镇从事3年以上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涉农工作经历,且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编制在县(区)部门管理,本人实际工作岗位在乡镇站、所等单位的可以报考。编制或岗位在乡镇,但本人被县(区)级以上机关借调,在乡镇一线实际工作累计不满3年的人员,不能报考。
16.“报考人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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