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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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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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研究 作者:冯家友

来源:《企业文化·中旬刊》2014年第06期

摘 要:近年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各方努力下有效遏制腐败产生和促进廉政建设,但也因思想认识偏差、机制设计缺陷、监督力量弱化等因素导致难以深入推进,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推进和完善这项工作。

关键词:廉政风险;意义;问题;思考

1.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其重要意义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就是将现代管理学的方法特别是量化指标、质量管理、风险控制的方法运用于反腐倡廉工作,通过风险防范管理,实现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廉政工作与业务流程、自律与他律的有效结合,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岗位,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的客观要求。反腐倡廉关键是对权力的监督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把预防腐败关口前移, 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由注重外部监管向注重内部控制拓展。同时,抓住并细化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对制度机制、权力运行和岗位职责等进行风险点的排查,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从而实现有效的内控监督。

(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促进干部廉洁从政的现实需要。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掌管的权力越大、资源越多,受腐蚀的风险就越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明确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使每位党员干部明晰易发生腐败行为的环节和部位,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用权观念和从政理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概率。

(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坚持中国特色道路的创新举措。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关键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扎实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风险管理”等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建设实践,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反腐倡廉正在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从而更有效预防腐败。

2.当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局部试点到全面展开,有效促进了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但是,通过实践我们可以看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仍有深化拓展的空间和亟待解决的难题。

篇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建议与对策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建议与对策

摘要: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就是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把风险管理理论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应用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针对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紧紧抓住“查找、防控、督查、评估”等关键环节,有效识别并解决工作中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使保护、监督党员干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但是,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对策与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发展完善,烟草行业也迅速发展壮大,各项经济业务往来频繁,各种诱惑和陷阱也随之增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也将面临更大廉政风险的严峻考验。必须强化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下面就烟草行业的实际几点初浅的认识:

一、当代烟草行业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长期以来,就不同程度存在着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 — 1 —

设有反感情绪,或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更是认识不足,缺乏“一岗双责”主体意识,认为这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思想上存在不愿管、不想管的现象,对风险防控工作被动应付,消极懈怠,甚至流于形式。

(二)廉政风险查找不深

由于思想认识有偏差或者囿于部门利益,有的部门对于廉政风险点的查找不认真、不细致,不愿把真正的问题暴露出来,有的故意避实就虚、避重就轻;有的重客观风险的查找,轻主观思想风险的查找,重一般干部风险的查找,轻部门“一把手”的风险查找,导致确实存在的风险没有查找出来。

(三)防控措施制定不全

由于风险点排查不深,导致一些问题无防控措施,缺乏有效的落实办法和监督机制。有的权与责不挂钩,责与险不对应,不能引起相关人员对廉政风险的高度警觉和自觉防范。有的制度设臵不到位、不严密,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影响了风险防控的实效。

(四)制度不够系统健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由于缺乏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理念和系统意识,人们思想普遍存在着“工作制度是工作制度,廉政制度是廉政制度”,不能把两者有效结合与统一起来,导致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思想理念不能有效进入制度,制度和程序设臵不科学、不严密,缺乏科 — 2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学性和系统性,使权力岗位运行中存在的随意性、个人感情和工

作情绪等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影响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效。

(五)监督检查力度不大

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党风党纪和行政监察的双重职责,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要求高,人员编制少,加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及同级监督难等实际问题,难以组织各种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即使检查也仅停留在“做没有”的表层,难以触及“做得怎么样”的深层;同时,受这样那样的因素影响,也无法实施责任追究,使得整体监督力度不大,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当在烟草行业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需要。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党中央着眼于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部署,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理念思路、机制制度和方式方法的重大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王岐山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强调 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行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烟草行业的发展,基础建设、物质采购、宣传促销等经 — 3 —

济业务的数量增多、金额增大,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和陷阱也随之增多,烟草企业的党员干部特别是负责具体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领导干部也将面临极大廉政风险的严峻考验。因此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关口前移,预防在先,有利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决策制定、政策执行、工作推进中的失误和偏差,保证行业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执行;有利于查找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通过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有效惩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有利于明晰各部门及各个岗位的权责界限,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和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促进企业科学、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三)转变干部职工思想的需要

当前有不少党员干部认为“只是领导有风险,一般干部无险可防”“搞廉政风险防控是没有必要、没有意义的事”。他们从思想上就不接受搞廉政风险防控,更别提建立机制了。所以我们必须要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让这些党员干部明白到“有权力就有风险”、“有岗位职权就有廉政风险”,“找不到廉政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廉政风险防控,不仅是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更重要的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让我们每位党员干部能结合 — 4 —

自己的岗位职责,明确各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廉洁从政意识。

三、当代烟草行业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廉政教育,提高防控的针对性

教育,是反腐倡廉的第一道关口,必须常抓不懈。要将廉政教育贯穿于防控工作的始终,结合部门的业务性质和排查出的风险点,经常性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将廉政风险的防控过程转化为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自我教育、提高风险意识的过程,真正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精心部署,严密组织,加强领导。制订实施方案,成立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求各单位(部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查找廉政风险点,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位员工。同时,专门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使全体员工明确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步骤和内容。分批次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及相关文件、行业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作风纪律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

(二)创新制度理念,提高防控的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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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2016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防止利益冲突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为关键,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规范职权和定廉、诺廉、督廉、述廉、评廉为主要内容的“1+5”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努力推进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城管执法工作、双争为民实践、三项活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规范权力运行,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系统治理。既要抓重点、抓关键,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发展,又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多层次、全方位推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三是坚持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既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又要积极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实效。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防控。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区别不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分类管理。

(三)目标要求。2016年底前,在全局范围内全面开展,初步建立覆盖全局各单位、各科室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2016年底前,建成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执行有力,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

二、建立“1+5”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依法规范职权。根据法定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和明确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根据“三定”方案,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厘清职权底数,确定职权类别,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法律依据、职权范围和公开时间、公开形式等。在此基础上,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原则,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流程的行使过程、突出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时限和监督方式等。特别要突出对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行清理、规范等。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完善适用规则,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落实“五廉”措施:

1、定廉。各科室、各单位要组织干部队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特点和制度要求,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式,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被追究纪律责任、可能被问责三个层面,评定高、中、低三个等级,并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各岗位等级的确定,要通过干部职工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诺廉。在“定廉”的基础上,围绕“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风险,怎样才能防止风险”,逐一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根据廉政风险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准则、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权力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外部环境方面的,通过净化个人生活圈、社交圈,减少外部不利环境的负面影响和干扰,切实增强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廉洁履职的自觉性。制定的各岗位廉政承诺防控措施,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审核同意后,召开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会议承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分管负责人与其他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存,一份由单位留存,一份报市局机关党总支备案。《廉政承诺书》在单位内部公开,接受监督,并纳入个人廉政档案。

3、督廉。采取党员群众监督、单位内部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使党员干部时时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通过单独座谈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查阅廉政建设相关资料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能,加大督廉力度。发挥干部考察、巡视、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同向监督合力。建立健全预警程序,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责令纠错、诫勉谈话等处置措施,及时预警纠错,化解廉政风险。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查处。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等设施,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在线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将廉政风险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

4、述廉。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要定期进行述廉。在述廉内容上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承诺情况,发现问题纠错等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情况;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情况;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遵守《廉政准则》等廉政法律法规情况。

5、评廉。结合党员干部述廉活动,由参加述廉会议的干部职工对中层以上干部述廉内容的真实性、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预警纠错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日常工作作风情况、贯彻执行党纪政纪情况等内容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测评完成后,分层次与不同人员进行座谈,听取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测评结果和个别座谈情况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干部个人反馈,并纳入廉政档案,作为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测评满意度低于85%的和有反映问题的,由单位党组织帮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帮扶提高。测评满意度低于85%的和有明显问题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问题较严重的,依纪依法查处。每年根据监督检查和述廉评估发现的问题以及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形成不断循环上升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局干部队员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性,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各级单位、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确保预防腐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党总支,具体负责指导、督查、协调开展各项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为了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序进行,取得实效,要在注重个人、单位全覆盖的同时,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切实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融入到执法工作和队伍管理之中,有效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

(四)强化监督考核。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之中,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和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将这项工作纳入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考核内容。各单位要采取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提高检查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篇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2016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验工作报告

创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模式 努力构建更为科学有效的惩防体系

各位领导:

按照集团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个中心,重点抓住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和领域,着力在“筑牢前期预防、中期控制、后期处置三道制度防线”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岗位职责更加明晰,权力运行逐步规范,廉政风险得到有效预防,监督与保护措施更加有力,企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推动我局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做法

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周密动员部署,按照“强意识、打基础、定措施、严防控、促稳定、注活力”的工作目标,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层层落实,整体推进。通过认真做好四个阶段工作任务,风险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制定方案,研究工作推进方法,明晰各阶段工作目标。同时实行责任包保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深入包保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同时设立了廉控工作办公室,对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协调、检查、督导,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及时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广泛动员。结合各阶段重点任务,我局召开工作推进会4次,经验交流座谈会1次。同时在局电视台开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专题栏目,出版《简报》5期,编写并刊载动态信息和风险防控知识30余条,集团采用4条,在《局报》刊载新闻报道10余篇。局班子成员撰写学习心得、理论文章、调研报告20余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280余篇。各基层单位纷纷利用电视、报纸、板报、宣传栏以及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在全局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排查风险,准确定级。按照既定的“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分析权力、管理、业务流程-找准各环节廉政风险-公示接受建议”的工作推进模式,以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为关键点,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全局21个机关处室、26个基层单位涉及“人、财、物”的所有岗位和人员的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对不明确或交叉重叠的权力进行整合归并,过于集中的分解下放,全局共梳理出工作职责698项,形成“权力清单”854项,编制了《权力目录》,真正做到家底清、权责明。为有效解决监督制衡措施缺失的问题,我们按照“运行明晰、相互制衡”的原则,研究制定了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模式,并融入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绘制了管理、责权、监督兼备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同时,深入排查所有权利对应的单位、岗位和人员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五类风险,并按照“高、中、低”三级风险点衡定标准,采取自我描述,初级评定,所在党组织征求意见后二次审核评定,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权力的重要性、行使频率、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程度等进行终审评定的“三级三险等级衡定”办法,准确评定风险等级。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集体定的方式,全局共查找出风险点4910个,其中,高级风险点1289个,中级风险点1408个,低级风险点2213个,编制了《廉政风险目录》。

(四)完善机制,科学防控。我们坚持把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系建到岗作为工作目标,围绕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对照业务流程,从权力制约、监督等方面入手,紧紧抓住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实行防控项目管理,确定了各风险点的责任部门、实施人和负责人,使防控责任得到层层落实。按照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科技“五位一体”要求,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制度机制。对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通过优化职权配置,建立健全了权力制衡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通过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方式,不断增强了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实现风险防控常态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权力健康有序运行。我局针对风险排查中暴露出的制度缺失和漏洞,规范了240项业务操作流程,制定防控措施4709条,出台和修订制度1125项,形成《制度汇编》26册。这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取得的效果

我们把防控机制延伸到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拓展到每名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使干部员工认清面临的廉政风险,强化了防控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主动拒腐防腐,极大地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一)加强了风险防控基础工作。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我局科学编制了《岗位职责权力汇编》、《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流程汇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汇编》、《单位规范权力制度汇编》等26册,使风险防范和权力运行监督用章可循,有据可依,更加规范有效。同时,局还在醒目位子悬挂大型标语条幅30余幅,各基层单位还采取警言警句图板上墙,制作宣传栏,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学习材料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人心,自我防控能力有效提高。同时,我们把防控机制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评范畴,做为问责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采取定期自查、年度考核、群众评议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追究力度,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知风险、不冒险,防风险、不涉险”的廉洁从业意识。

(二)增强了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我们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局各级党员干部开展了学习一部廉政著作、班子成员做一次廉政讲座、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写一部心得体会“四个一”活动。同时以学习《两个规定》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党性党风党纪、廉洁文化、感恩文化、传统文化教育,形成了讲廉洁、抓廉政的浓厚氛围。全局各单位还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入研究探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不断强化意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堵塞思想漏洞,形成合力抓防控建设的氛围。通过全员参与防控建设,使大家普遍接受了系统的廉政风险教育,牢固树立了“有权就有责、用权必有险”的理念,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规范了权利的正确行使。通过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一系列制度规定,推进权力运行分权制约和相互制衡机制的完善,减小了权力自由裁量空间,规范了公开办事程序,实现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促进权力“阳光”运行。

(四)创新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新方法。通过全员参与查风险,定措施,丰富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措施和方法,实现了廉政风险查到岗、惩防体系建到岗的目标。另外,我们积极探索“制度+科技”、“人控+机控”、“人防+技防”的风险防控模式,引入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从业行为、廉洁承诺、风险点、风险等级、单位账物流动及私有财产变化等信息实施有效监控和预警,将电子监察、风险预警、技术监控等科技手段融入风险防控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中,为廉政风险源头管理提供科技支撑,努力搭建技术完备、功能完善、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廉政信息平台,有效增强了源头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的能力,提高了惩防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

(五)促进了纪检监察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从岗位权责出发排查廉政风险,使党员干部从接受监督到主动防范,纪检监察工作从事后监督转变到事前、事中监督,促进了纪检工作与各级各部门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源头防腐治腐能力得到加强。

(六)强化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作风明显转变,群众来信来访明显下降,廉政勤政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合力谋发展,同心促和谐”的良好风气。

通过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

一是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的好与坏,效果明显不明显,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是关键。局党委高度重视,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上升到政治高度,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局班子成员能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为全面推进防控工作提供了动力。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二是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的扎不扎实,落实的到不到位,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是前提。我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统筹兼顾,严格责任追究,统一思想,强化“一盘棋”的大局意识,防控工作整体推进。

三是职权行使规不规范,从政行为廉不廉洁,制度约束,社会监督是保证。我局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的过程中,根据“更加注重完善制衡机制,更加注重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更加注重惩防结合”的方针,全面实施“勤廉指数”综合测评活动,组织员工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综合评价,指数高的表彰奖励、选树典型;指数低、群众反应强烈的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勤廉意识。

自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顺利启动,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和回避的问题:一是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自身权轻位微,没有滋生腐败的“土壤”,职权梳理和风险点查找避实就虚,针对性不强;二是个别单位制定防控措施流于形式、约束无力;三是个别领导干部视规章制度为“一纸空文”,执行力不强。这些问题和不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解决

三、今后的打算

(一)探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常态化。围绕集团“三六九八”发展战略和我局改革发展实际,不断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在抓巩固、抓成效、抓长效的基础上,力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抓不懈、常态化推进。同时,探索对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管理,因时因势开展动态防控,并大力推进科技防控。同时加强检查考核力度,推动工作落实,拓展工作成效。

(二)加强风险防控措施的完善和执行力的监督。要抓住关键环节,依法审核权力、界定权限、固定流程,紧紧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建立完善更具约束力、针对性强的规章制度。同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实行工作程序和廉政制度措施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规范的程序内、制度在有效的监督下运行。对违反制度、不按程序履职行权,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要加大查处力度,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发挥廉政机制在重点环节的防控功能。要将廉政机制融入行政审批、人事任免、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做到防控机制建设与企业各项决策、决议相互融合、相互推进,切实发挥廉政风险防控对企业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

(四)巩固扩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果。我们将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回头看”活动,结合工作中所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优化流程、制定措施、整改落实,巩固成果,扩大战果,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强化廉政风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真正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科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长期固定下来。

篇五: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2016廉政风险科学量化专题调研报告

一、对廉政风险等级进行量化评定的基本做法

为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控管理,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纪委、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对岗位廉政风险等级评价办法》,立足岗位准确查找风险点,科学划分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并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有关行政单位进行了廉政风险等级量化评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第一,全面检测,确定主要内容。廉政风险等级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对实施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认识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是否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二)单位及各岗位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绘制了每项业务工作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单位以及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风险表现形式查找是否具体、全面、客观、准确。(三)制定的防控措施是否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是否突出了机制制度创新和现代科技手段;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四)对岗位廉政风险是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廉政预警机制;针对新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制定了新的防控措施;对“三重一大”事项是否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五)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是否有明显增强;机关作风是否有明显好转;社会满意度是否有所提高;有无重要来信来访、越级上访以及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的氛围是否浓厚;各项制度、机制、措施的文字材料是否齐全,各种原始资料是否及时备案归档;对上对外宣传是否及时。

第二,科学诊断,量化评估等级。岗位廉政风险等级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定方法。依据各岗位的工作性质、风险危害程度、影响程度、发生机率和防控难度等因素确定风险评估分值。廉政风险量化评定等级的方法步骤为:第一步,单位自查评估。各街镇、市直各部门单位对照考核评估内容特别是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自查评估表》。这一部分占20分,其中自查报告和评估表各占10分。第二步,民主测评。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民主评议表》;同时,通过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各单位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满意度电话调查。这部分占40分,电话调查占15分。第三步,考核组检查评估。在自我检查评估、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市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工作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逐项进行打分,并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考核组检查评估表》,这部分占40分,考核组至少采取3组以上的考核形式进行考核每项10分,总分不超过30分;另外,检查评估表的综合评价占据10分。第四步,综合考核评价打分。根据综合评价分,按照:90分以上为优秀,是最高等级,为一级风险;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是最低等级,为四级风险。确定各单位考核评价的结果后,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给予表扬,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条件;对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和及格的,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对考核评估结果为不及格的,提出批评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同时取消当年度各种评先树优的资格。

第三,制定防护措施,实行相应的防范。对廉政风险进行有效防范是最终目的。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各部门和岗位分别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对于属于权力过度集中的,进行全面清理和适度分解;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权力运行操作程序;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监督机制。在加强重点岗位风险防范的同时,我们还注重从教育、警示、培训等入手,做到风险防范常态化。

二、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惩防体系建设有了新载体,各项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通过开展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制定完善防范制度、落实各项监督措施,使惩防体系建设有了一个载体和抓手,提高了工作实效,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二是《汇编》的编印,有效的落实。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成效,有关部门编印了《相关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资料汇编》。《汇编》由文件篇、实务篇、附件##第3篇个部份组成。文件篇收录的主要内容是上级文件、实施意见和配套监管制度;实务篇收录的主要内容是局本级职能职责、人员岗位职责、权力清单、风险点一览表、风险点排查定级表、岗位廉政风险点和自我防控承诺表。附件篇收录的主要内容是近几年来,纪委、监察局制定实施的9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该《汇编》分发到人,人手一册,时时提醒,入心入脑,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工作中,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得到了落实,《汇编》的编印也标志着纪委、监察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对廉政风险等级量化建设的几点启示

1、减压增压,少犯错误。随着风险防控工作的逐步推进,人们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在悄然转变。

2、上上下下,共同监督。搭建起了上下互动、共同监督的平台,有效的达到了预防腐败的真正目的。

3、查找风险、防微杜渐。通过组织学习、座谈等方式使领导、行政单位员工逐渐理解,查找风险点,不是要“整谁”,其目的是为了减少发生腐败的可能,防微杜渐,是为了从根本上保护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防范的是廉政风险,管理的是防范工作,这一理论开始深入人心,大家充分的认识到每个有权力的岗位都有可能产生腐败,这就是廉政风险。

篇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2016安监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根据全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机关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全面查找、分析不同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客观分析、评估风险等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二是建立廉政风险监控机制。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积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突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项目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纠正处理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效能和质量的考核评价工作。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应问责的及时实施问责;该立案查处的坚决依纪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6月底)

1、制定方案,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县《实施方案》,学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暨县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县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把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

2、成立机构,动员部署。

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

6月中旬召开机关全体职工动员会,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意义;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重点推进阶段(7月—11月)

1、开展清权确权,编制流程图(7月—8月中旬)。各股室各岗位依据法律法规、“三定”方案,摸清权力底数及行使权力的依据、程序和时限,全面清理、逐项确认,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含内部流程图和外部流程图)。经集体研究确定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报经县法制办、编办和县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安监局网站、相关栏目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清理规范单位内部管理职权,明确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需报请上级或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必须严格按章依规办事,将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2、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8月中旬—9月中旬)。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等方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内外结合,分岗位、股室、单位三个层面,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要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以及腐败现象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等,划分出不同的风险级别,一般分高、中、低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3、公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9月中旬—10月中旬)。对查找出的各类风险点,严格对照分类标准进行风险评估,经党组会议审定后,以一定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的监督。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评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一对一”的防控措施。属于岗位职责方面的,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等方式,加强监督和制约。属于业务流程方面的,按照廉洁、效能、便民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属于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方面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抓好落实。制定防控措施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有一个风险点,就要有一个相对应的防控措施;二是防控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防控措施制定后,要建立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4、建立风险监控处置长效机制(10月下旬—11月下旬)。建立风险监测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警处置机制。通过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组织或个人发出预警信号,采取谈话提醒、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三)检查验收阶段

1、认真做好总结。各股室对一年来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意见。

2、搞好检查验收。在各股室总结自查的基础上,局廉政风险防控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总结,并将结果上报县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接受其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带头,精心组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义重大、参与面广,工作要求高,局党组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个股室配合抓,努力形成层层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各股室、各岗位人员要加强学习,积极支持并参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查找本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努力实现关口前移,防范在前。在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完成好各自岗位工作,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2、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7、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8、冶金。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于5月1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各乡镇、部门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乡镇、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20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地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促进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建设工程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房屋建筑、水利、道路(桥梁)、码头、土地平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三、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两项许可”是否执行到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监管到位等情况,以及作业环境、安全防护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企业、项目部领导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等方面的情况。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特别是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履职情况,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资料情况,企业组织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控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项目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时间步骤

此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县政府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为期二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各施工、监理企业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都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

第二阶段:部门检查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本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阶段:重点督查阶段(11月15日-11月30日)。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督查。县政府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由县政府督查室、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组成。县财政局、国土局、交运局、公路局、教育局、水利局、花管处等部门分别参加农发、土地平整、道路(桥梁)、学校建设、水利、码头工程的检查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本行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认真评估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制度,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五、职责分工

1、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2、县安监局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3、县住建局负责检查企业资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工程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等情况;负责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安装、检测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4、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在建工程的消防设计、设施安装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手续是否健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为突破口,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抓手,以联合检查等形式为手段,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步骤、全方位地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整治督查工作。县住建局、交运局、公路局、国土局、教育局、水利局、农发办等要根据行业特点分别制订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土地整理、学校建设、水利、农发、码头工程等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二)突出重点,狠抓源头整治。建设施工单位要以杜绝较大事故、减少或避免一般事故为目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据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冬季特点,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检自查,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要把安全督查过程当作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边督查(检查)边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务求通过检查督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发动,严格信息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及各种会议、文件等有效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部分企业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个别主管部门督查不力的,要坚决予以公开曝光,并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单位在完成检查督查工作后,要认真总结本地、本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措施建议,并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报送县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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