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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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一篇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嶺江一品工程

监理部

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 蓬江住建(2016)25号文件关于印发《2016年蓬江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防范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多发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本企业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和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整治重点,以易发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部位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监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强化责任制,健全工程监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监督,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行为,改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遏制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重大事故、多发性事故的发生,建立工程监理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长效管

理机制。

三、检查整治组织

(一)、成立工程监理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吕永佳

副组长: 林奕雄

成员:陈承达,彭木仲,陈少立

四、整治范围

重点检查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临边洞口、施工用电、扬尘防治、以及施工现场围挡、临时设施等易发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源部位。

五、整治内容和要求

⒈开展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高处坠落是历年来造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

⒉开展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

【2016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⒊开展脚手架事故专项整治

脚手架应由具备相应的专业队伍搭设,并有专项施工方案。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脚手架基础必须组织进行验收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⒋开展防起重机械设备事故专项整治

塔吊、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由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

塔吊、施工升降机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方案审批制度和设备登记制度,确保每一台设备安全使用。是否执行维修保养情况。

塔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应灵敏可靠,附墙装置按规定设置,自由高度符合说明书要求,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多塔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施工升降机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施工升降机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证无障碍物。

⒌开展防高大模板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扣件式钢管支撑材质要符合规定要求,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

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管壁厚度不足的钢支撑材料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⒍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范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监督施工单位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等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悬挑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论证、审查。

7. 开展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整治排查工作

对项目部的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工、施工升降机司机、焊工、电工、架子工无证假证的人员进行查处,证件过期的人员限期续期办理。

8. 开展防治扬尘防治

加强监督对项目部出入的混凝土搅拌车,工程车辆,出入必须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出路。

六、整治方案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2016年4月30日以前。我公司工程监理部总监,各工种监理工程师将组织认真进行工作部署,逐级逐项抓好计划落实工作。

2、全面自查:2016年5月1日开始。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整改发现问题及隐患进行记录拍照,下发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

求及时整改。

3、2016年5月1日开始,联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组织每周五下午进行“三方”项目部安全大检查。

七、检查资料整理

1、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记录交由资料室统一归档,并且分类登记检查台账,分类存档。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江门•嶺江一品工程监理部 2016年4月29日

2016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篇

2016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6.3”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安委会的部署,采取更加坚决、有力、有效的措施,从6月初至9月底,遵循本局职责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作出贡献。

二、整治范围及主要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根据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遵循本局职能,重点整治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等行业,突出做好除汽油外的加油站和规模以上冷冻食品加工、冷冻保鲜储藏、火力发电、冶金等液氨从业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并配合有关县直职能部门做好建筑施工、燃气与消防、道路交通“三个专项整治”。

(二)主要整治内容

1、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主要检查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等。

2、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液氨使用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冷冻保鲜、冷链冷藏车辆、火力发电、冶金等涉及液氨使用单位的底数,明确液氨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台帐;督促涉氨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涉氨岗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制度;完善自动化控制、报警连锁系统,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严防氨气泄露事故发生。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以除汽油外的加油站为重点,督促各加油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规范标准化运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成品油经营行为,对农村边远乡镇无证经营加油站点进行严肃查处。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部署安排、推进落实、收集汇总全局“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并跟踪、协调有关督导检查事宜。

(二)职责分工

1、规模以上冷冻食品加工、冷冻保鲜储藏、火力发电、冶金等液氨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局投资与运行保障科、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科、企业管理与改革科共同

开展整治行动,其中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科主要负责火力发电液氨从业单位的整治行动;

2、除汽油外的加油站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局商贸服务业科负责开展整治行动;

3、民爆器材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局投资与运行保障科负责开展整治行动。 以上整治行动,将由县外经、环保、质监、海洋渔业、消防、工商和所在乡镇、开发区管委会予以配合,可视情况通知。

四、组织实施

“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初至6月25日):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总体部署,在局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自身职能,立即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相关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等行业企业、除汽油外的加油站和规模以上冷冻食品加工、冷冻保鲜储藏、火力发电、冶金等液氨从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6日至9月20日):局属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对相关领域所有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到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的全面彻底隐患排查,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检查。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老、大、难”问题要主动加强联合执法。对除汽油外的加油站和规模以上冷冻食品加工、冷冻保鲜储藏、火力发电、冶金等液氨从业单位要做到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要及时分析总结“百日行动”取得的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2016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科室,要在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百日行动”,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隐患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把“百日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四)做好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科室要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梳理“百日行动”的做法和成效。

2016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三篇

2016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按照国务院、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种类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和扬尘防治水平,为全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建设各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在安全生产方面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工作目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在文明施工方面努力形成扬尘控制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对建设文明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重点

1.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省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方案》等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2016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主要包括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高支模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脚手架工程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3.安全培训管理情况。重点是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情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施工企业对新进、转岗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情况。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重点时段安全管理情况。(春季复工、冬季防火、重大节日

(1)春季复工:复工前,项目部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在建项目现场的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卸料平台、【2016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饮食卫生和临时设施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物料仓库防火、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及周边办公、生活区域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监理是否及时掌握现场较大危险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

(3)重大节日:施工企业有无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是否健立应急值守机制,有无应急物资设备保障和应急抢险队伍;强雨、台风、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是否有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节日期间仍进行生产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到岗带班制度。

5.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情况。施工单位是否严格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在建项目现场的围挡、道路硬化、沙石堆放、出入口等是否按照扬尘防治措施的要求严格进行落实。绿色施工创建项目的专项方案的编制,推广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情况。

6.监督管理情况。办理安监许可的项目是否统一使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资料》,在建项目是否纳入“省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起重机械设备是否录入《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是否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制度。

四、时间安排和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2月-3月):复工和扬尘整治

复工整治内容是以“全员教育,全面排查,严格责任”为主题,全面开展“2016春风行动”。整治的重点是复工前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验收,开工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改。

扬尘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整治的重点是参建各方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围档封闭和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出入冲洗、裸土覆盖、粉尘作业控制和建筑垃圾清运等。

第二季度(4月-6月):深基坑和高支模整治

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

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触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撑面板的支撑体系。整治的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第三季度(7月-9月):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整治

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整治的重点是建筑起重设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

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的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吊篮使用等。

第四季度(10月-12月):施工消防整治

【2016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的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布点、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业监控、

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辖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针对本地区工程实际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深化完善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环节。

(二)广泛宣传、强化措施。要以“全省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为契机,把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加强与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扬尘问题。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标准化考评为手段,加强扬尘防控源头管理,巩固整治成效。要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群众投拆、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

(三)突出重点、力求治本。各地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四个季度不同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确定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环节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和对坍塌、火灾等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四)联动管理,动态监督。各级部门要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及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行为,重点是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安全相关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五)加强信息报送、做好总结分析。各辖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将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和检查汇总表报送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在12月25日前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2016年专项整治方案
2016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四篇

江阴周庄中翔广场工程

2016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长效管理、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基层专职安全人员的权威性,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减少重大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较大伤亡事故和有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

2、继续加强脚手架、施工消防、建筑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确保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受控。

3、推进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治理建筑施工噪声、扬尘等污染,避免因施工引发的影响环境和扰民事件,提高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

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准资料台账和企业视觉识别应用系统。【2016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加快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远程监控全面覆盖和安全生产考核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队伍的日常监管手段,创新安监工作,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督能力。

三、整治重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2‟112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的通知‣(苏住建规„2012‟15号)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审核、备案、实施,安全告知、挂牌公示、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春季复工、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消防等开展专项整治。

3.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落实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是否对新进工人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每年对原有工人是否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是否100%培训合格后上岗;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100%持证上岗和施工现场民工学校开展情况。

4.重点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等情况,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整治内容:

1.预防高处坠落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开展“三宝四口五临边”和卸料平台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和安全防护情况的专项检查;深入分析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的确定施工现场监控的重点,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和工具化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高处作业安全、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2.预防坍塌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论证、审批审核、现场实施情况监督;积极开展针对深基坑、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重点跟踪加强管理,提高检查频率频次等措施,督促责任主体全面履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重大危险源,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严格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和使用登记制度;加强对租赁、安装、使用、检测过程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一机一档”资料、施工现场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落实维修保养、组织定期检测等工作;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继续保持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目标明、频率高、查处严的高压态度,严格参建各方的责任落实和追究制,保障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4.施工消防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意识,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积极开展施工消防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体系。重点排查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的制定、安排专人负责的落实情况;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分包单位应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职责。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应

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应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接受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动火应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应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应根据施工消防的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杜绝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5.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自查自纠工作,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在排查过程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等“三项制度”,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情况为检查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综合检查,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落实责任人,整改到位,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6.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整治。贯彻落实•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意识;编制•防尘防噪措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施工扬

2016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6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五篇

2016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重点突破,全面带动,有序有力开展食品安全重点品种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强化政府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增强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食品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整治品种:酱油和鸡肉及其制品

整治区域:城乡结合部和各村的养殖场、集贸市场、屠宰场、加工作坊、超市、食品店和餐馆等。

三、整治分工

(一)养殖和屠宰环节。由办事处农业办配合区农牧局和商务办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严格督促大豆、肉鸡等农产品种植养殖户执行和落实农药、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肉鸡等家禽类产品滥用抗生素。要加强食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的建设和监管,扩大安全食用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建设。加强基地环境污染监控,对已认定的基地实施不定期抽查和动态管理。

(二)生产加工环节。由办事处食药所配合区质监局负责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和以病死禽加工熟肉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调味品、鸡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审查鸡肉及其制品、调味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或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大对酱油和鸡肉及其制品库存原辅料、半成品的检查和对成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加大抽查频次,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依法严肃处理,多次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三)流通环节。由办事处食药所配合区工商局督促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品购销合同。对在市场抽检中发现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出市场,责令经营者立即追回,及时消除隐患。同时要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落实不合格食品的市场退出制度。不合格食品要按批次、按产品和按产区下架退出、迅速召回。落实食品批发经营使用登记备案制度。

(四)餐饮环节。由办事处食药所配合区食药局结合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面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督促餐饮单位严把原料进货关,做好原料采购台帐记录,严防不合格调味品和问题鸡肉及其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7日-5月20日)。办事处食药所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大会,及时公布整治内容和举报电话,利用各级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10月30日)。办事处食药所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指导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主动上缴问题产品,针对问题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分阶段、按步骤展开集中整治,组织拉网式排查,对问题较多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漏对象、不再反弹。

针对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办事处食药所要制定和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规范管理制度,切实解决调味品和鸡肉及其制品相关行业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有效杜绝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反复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办事处食药所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12月3日前将整治总结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专项整治抽检和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

五、工作要求

(一)大力开展宣传和举报。要抓住“政府重视食品安全、群众关注食品安全”这种有利形势,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手段重点对整治工作进行报道,宣传诚信企业和个人典型,宣扬在整治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对严重违法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类媒体集中曝光,并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二)密切配合打击违法行为。办事处农业办和食药所要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周密部署,有效清查和处理鸡肉及其制品和调味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全面查处违禁物质超标、注水、病害、劣质、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问题肉制品、调味品。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办事处食药所要认真总结整治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彻底清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将每个阶段行动开展情况按时上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大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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