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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赣 南 师 范 学 院
201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数、学费标准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自主实习联系函存根 编号: 学生姓名: 班级: 批准人:
联系单位: 二○ 年 月 日 …………………………………………………………………………………………
…
赣南师范学院学生自主实习联系函
编号:
:
为了拓宽学生实习渠道和扩大择业空间,我校允许部分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习时间为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其中有两个事项需贵单位配合:
1.有接受学生实习的意向,并填写回执或出具证明;
2.能够按照我校实习大纲要求,安排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请贵单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酌情考虑。如果接受,请填写回执,由学生带回,作为学校批准该生进行自主实习的依据。
谢谢!
赣南师范学院 学院
20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同意学生自主实习回执
实习单位领导(签字): 实习单位:(签章)
20 年 月 日
教务字【2013】62号
关于组织2013年本科师范类学生教师职业技能“三字”考核
通 知
各教学学院:
根据学校师院发„2010‟9号《赣南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级本科师范类学生教师职业技能“三字”考核工作,并对2009级、2010级“三字”考核不达标的学生进行补测。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1年6月1日(星期六)、6月2日下午(星期日)、6月22日(星期六)、6月23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考核安排表)。
二、考核地点
第一教学楼:1-117、1-118、1-119、1-120、1-121,1-122、1-123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考核安排表)。考务办公室设1-116。
三、考核形式【赣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入口处】
学生分组进行考核,各班分组名单及安排详见附件1。考生应熟悉考核要求并于正式考核前5分钟进入考场,现场随机抽取考核卡,按“三字”书写的要求进行书写。
考核老师(每组配备2人)当场评定学生的基本书写能力(“三字”的楷书、隶书或行楷书)是否合格,成绩记录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级。
四、考核内容
1、钢笔字:写诗词或短文(28-40个字),时间不超过7分钟。
2、粉笔字:写诗词或短文(28-40个字),时间不超过8分钟。
3、毛笔字:写诗词或短文(20-30个字),时间不超过15分钟。【赣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入口处】
五、用具准备
1、钢笔字:硬笔由考生自备,用纸由学校提供。
2、粉笔字:粉笔、小黑板由学校提供。
3、毛笔字:毛笔、墨汁、纸张、砚台、毡等用具由学校提供(考生可自带毛笔)。
六、其它
1、“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是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内容,“三字”基本功考核是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师职业技能”各项目训练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基本技能拓展”模块1学分)。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务必将各行政班考核分组安排以及各组的考核时间和地点,及时准确通知到每位考生。
3、各班级接通知后,要认真核对附件1中的考核安排,重点检查本班考核安排是否有同学遗漏,休学的同学如已经复学须参加补测。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屈红恩 13576692520)。
4、考生必须持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参加考核,严禁代考!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将依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5、考试结束一周内,书法教研室汇总各组考核成绩,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公布考核结果。
附件1:2013年本科师范类学生教师职业技能“三字”考核工作安排表(包括2009级和2010级补测名单)
附件2:赣南师范学院“三字”考核参考标准
教 务 处
2013年5月15日
附件2:赣南师范学院“三字”考核参考标准
赣南师范学院
2015年小学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小学教育学》考试大纲
① 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1)试题总分:150分;
2)考试时间:180分钟
② 答题方式
闭卷笔试
③ 试卷的题型结构
试题类型为:名词解释题(20)、辨析题(30)、简答题(30)、
论述题(30)、案例分析题(40)
④ 考试内容
(一) 绪论
1、 了解教育学在教师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2、 明确教育基本理论素养是小学教师的基本素质之一
(二) 教育
1、 了解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2、 识记教育的概念、功能、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
3、 明确小学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三) 学校
1、 了解学校的产生和发展
2、 掌握小学学校文化、学校管理的内涵
3、 明确小学学校与家庭和社会之间的关系
(四) 学生
1、 识记儿童发展的基本含义
2、 清楚儿童发展观对教育实践的影响
3、 掌握正确的儿童发展观和儿童发展的规律
4、 明确小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应有的地位
(五) 小学教师
1、 了解小学教师的地位、作用、素质、师生关系、教师资格与进修
2、 理解小学教师劳动的特点
3、 理解小学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4、 知道如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六) 小学教育目的
1、 理解小学教育目的的含义与意义
2、 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3、 明确我国小学教育目的
4、 掌握小学教育目的的功能和现实意义
5、 明确社会发展、个体发展与小学教育目的的关系
6、 清楚新形势下如何落实我国小学教育目的
(七) 小学教育的内容
1、识记小学教育包含的基本内容
2、理解小学教育之德、智、体、美诸育的内容、实施及相互关系
3、知道如何完善和拓展小学教育内容
(八) 小学课程
1、 记住课程的概念
2、 理解课程的理论基础
3、 会分析决定课程的几个基本关系
4、 掌握小学课程的基本范畴
5、 明确小学课程设计和编制的主要目标、方法
6、 理解小学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九) 小学教学
1、 掌握小学教学的意义与任务
2、 掌握小学教学活动的本质与模式
3、 掌握小学教学原则、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与手段【赣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入口处】
4、 明确小学教学工作的实施
(十) 小学生课外活动
1、 明确小学生课外活动的意义与作用
2、 了解小学生课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3、 掌握小学生课外活动的设计与指导
4、 了解小学生课外活动的概念
5、 知道小学生课外活动的特点及教育作用
6、 理解小学生课外活动的完善对学校教育与促进儿童发展的必要性
(十一) 班主任与少先队工作
1、 知道班主任工作与少先队工作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2、 理解班队工作的重要性
3、 认识班主任与少先队辅导员的任务及责任
4、 掌握开展班队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十二) 小学咨询与辅导
1、 了解小学咨询与辅导的基本知识
2、 明确小学咨询与辅导的基本任务
3、 知道专业的学校咨询与辅导人员的主要工作
4、 了解小学教师如何在学校咨询和辅导中发挥作用
5、 掌握开展小学生咨询和辅导工作的主要原则和方法
(十三) 教育测验与评价
1、 了解教育测验和评价的基本概念、特点、方法和程序
2、 明确教育测验和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克服
(十四) 教育法
1、 了解教育与法律的关系
2、 明确小学的法律关系以及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3、 了解法律的基本特征与功能
4、 了解我国法律制度及教育法的基本规定
5、 明确小学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基本法律规范
(十五) 教育研究方法
1、 明确教育研究的特点、类型
2、 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步骤、基本方法
3、 了解教育研究对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意义
4、 会从小学教育实践中寻找课题、论证课题
5、 会分析资料和撰写报告
⑤ 参考用书
黄济,劳凯声,檀传宝主编.小学教育学(第二版).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8
赣南师范学院文件
师院发〔2010〕21号
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各类竞赛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赣南师范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各类竞赛奖励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赣 南 师 范 学 院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赣南师范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各类竞赛
奖励办法(修订)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鼓励更多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国家、省级的各类竞赛,不断提高我校总体参赛水平,扩大学校的对外影响,在原奖励办法多年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进行修订如下:
第一条 奖励对象与范围
(一)奖励对象:承担了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赛前学生辅导培训工作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经过一定的选拔、考核程序后,才具备担任赛前学生辅导培训工作的资质,且仅限于指导本人所从事专业学科教学相关的赛事。赛前指导教师名单须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二)奖励范围:由省和国家政府职能部门或指定机构组织的正式竞赛(包括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以及其它各类实践技能竞赛、创新设计大赛等。具体类别有:
1.国际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举办的世界性竞赛。
2.国家级竞赛:指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如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体育总局等)及共青团中央等主办的全国性竞赛。
3.省级竞赛:指省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如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厅、体育局等)及团省委等主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各
类竞赛。
4.其它竞赛:指省级或国家一级专业协会(学会)、省级或国家级艺术类一级协会、社团及新闻媒体等举办的有较大影响的民间赛事。
以下情况不适用于本奖励办法:
1.凡未按学校要求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或未经学校批准自行参赛的;
2.由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内以做试题的形式参赛,并且奖项系按照一定比例产生的各类竞赛;
3.竞赛参赛队(作品)与奖项设置数量相同或参赛队(作品)数小于4的。
第二条 奖励程序
(一)赛前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应填写《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参加竞赛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竞赛举办单位或组委会的正式通知及组织章程等材料,于赛前按参赛项目管理归属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备案。按要求办理申报审批手续,代表学校参赛获奖的,根据学生所获名次予以相应奖励。
(二)学校于每年年初布置上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级竞赛获奖情况由指导教师自行申报,并提供《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参加竞赛申报表》、竞赛的正式通知、组织章程及学生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首次申报的赛事须提供原件),经由教学学院审核汇总后交教务处复核确定。
(三)学校颁发正式奖励文件后,由组织参赛的相关单位根据竞赛申报时的方案报送本单位奖金发放计划。多名教师参与指
导,奖金由主指导教师负责分配。奖金发放计划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后,再由教务处负责汇总,报学校统一发放。
(四)所获奖励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按《赣南师范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执行。
第三条 奖励标准
(一)学校按竞赛规格、规模及培训指导工作情况等核定奖励金额,具体标准如下:
(二)奖励标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执行以下规定:
1.获奖的时间及奖励等次的认定以主办单位的发文或学生获奖证书为准。获奖等级如设置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按获特等奖对应上表中一等奖标准进行奖励,获一等奖对应上表中二等奖,依次类推进行奖励。如设置为第一至八名的,按获第一名对应上表中一等奖标准进行奖励,获第二、三名对应二等奖,获第四、五、六名对应三等奖,获第七、八名对应优秀奖进行奖励。
2.参加省级政府职能部门主办和省级及全国性协会、学会举办的体育、艺术类竞赛项目获奖的,体育类竞赛只对获得第一至第三名的给予奖励,艺术类比赛只对获得一等奖或金奖的给予奖励。同一作品或同一参赛队(个人)在一年内多次获奖的(包括学生分别获得个人和集体奖项的),指导教师奖金按最高奖计,即按学生所获最高奖项的一项给予奖励;另在同一届赛事中,同一教师(组)指导的多个参赛队(个人)获奖时,按其所指导参赛队(个人)获得的前3项最好名次给予奖励;代表学校参加由政府部门举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艺术类竞赛获奖的除外。
3.获奖集体是指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团队。体育竞赛中篮球、排球、足球等集体项目按获奖集体的2.0倍给予奖励;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比赛获奖的,奖金按对应奖励标准的1/2给予奖励。教师指导体育特招生参加非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比赛获奖的原则上不适用本奖励办法。
4.全国艺术类一级协会主办的各类国际音乐比赛、CCTV全国器乐比赛、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全国大学生舞蹈比赛、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美展(四年一届)、中国动漫大赛、全国环艺设计大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单项锦标赛、联赛等各类比赛中所获奖项按国家级标准给予奖励。上述艺术类比赛的分赛和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综合美术展览按省级标准给予奖励。
中国美协或省美协及其它一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单项画种或设计作品展览参照国家或省级标准认定,但奖金按国家或省级标准的1/3进行发放。
教育部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各单项中心举办的比赛按国家级标准降一个等次进行奖励;省体育局各单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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