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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北航本科招生网入口:http://zsjyc.buaa.edu.cn/zsweb/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4年我校将进一步推进自主招生改革,继续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探索多元化的人才招录新模式。为了切实考虑考生的专业兴趣和学科特长,结合我校的学科特色,2014年我校将细化自主招生专业,考生须按专业进行报考,我校侧重于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特长突出的文理科优秀拔尖人才。为了减轻考生负担,给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继续与北京大学等高校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笔试考试成绩。2014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一、招生专业及政策
A.工科I类: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类专业总招生计划的3%
专业包括: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类(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电气类(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学院)、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航天工程)(宇航学院)、仪器类(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优惠政策:当地录取线下降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B.工科II类: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类专业总招生计划的7%
专业包括:工业设计(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类(经济管理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类(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类(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软件工程(软件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优惠政策:当地录取线下降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C.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类专业总招生计划的15%
专业包括:飞行器动力工程(国家试点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优惠政策: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招生简章》。
D.理科类: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类专业总招生计划的10%
专业包括:数学类(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物理学类(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化学类(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优惠政策: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E.社科类: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类专业总招生计划的10%
专业包括:社会科学试验班(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优惠政策:理科考生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文科考生当地录取线下降2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以上各类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方面表现特别优异者,具体降分幅度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二、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高考第一志愿拟报考我校,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理科考生:限报A类、B类、C类、D类、E类中一个专业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者或拥有发明专利者;
5.有航空模型制作或飞行操控方面的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比赛或世界级比赛名次者;
6.省级示范性高中及我校挂牌的生源基地校的校长或学科特级任课教师可推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理科优秀拔尖学生2-3名参加自主选拔考试。
文科考生:限报E类中一个专业
1.高中阶段曾公开发表过法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等相关领域的论文(限第一作者)并经我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省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者;
5.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6.高中阶段获得省级英语竞赛(演讲、辩论比赛等)一等奖(含)以上者;
7.省级示范性高中及我校挂牌的生源基地校的校长或学科特级任课教师可推荐思辩能力强且文科成绩优异或具有英语特殊才能的文科考生2-3名参加自主选拔考试。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从2013年12月22日9:00开始,到2014年1月2日9:00截止,考生须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同时报名,并保持相应报考信息一致。如两系统报考信息不一致则视为违规,将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1)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提示信息注册报名,完整填写、成功提交并打印《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注意专业志愿仅限专业一有效。
(2)考生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我要报考自主选拔”,按提示信息注册报名,完整填写、成功提交并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报名表》,校荐考生须下载并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中学推荐表》。
2.装订邮寄材料:2014年1月4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装订成册(A4纸,无需封面)寄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1)《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照片处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成绩处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报名表》,照片处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成绩处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3)校荐考生须提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中学推荐表》,填写中学校长或学科特级任课教师关于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方面的推荐意见,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4)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的考生均需提交《个人申请报告》,报告需本人手工撰写,主要内容可包括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取得成绩、今后设想等;
(5)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四、选拔程序
我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选拔工作。
1.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我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水平、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审核通过者获得参加自主选拔笔试资格。考生可于2014年1月13日以后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并于2014年1月20日前确认是否参加自主选拔笔试,考生也可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交纳考试费用并选择笔试地点和笔试科目,成功后可打印笔试通知单。详情请查询“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
2.自主选拔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3月1日
笔试地点:在全国各省同时进行(见笔试通知单)
笔试科目:
理科考生: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文科考生: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3.自主选拔面试:我校将根据自主选拔笔试成绩,决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可在笔试3周后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面试通知,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获得面试资格并参加面试的同学请自行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考试面试通知单》。
面试地点: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4.自主选拔资格入选:考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进行排名,由专家评审组评定自主招生候选名单和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适当向西部省区倾斜),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数执行教育部的规定。
5.签定《诚信协议》:所有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诚信协议。
6.选拔结果公示:入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五、录取办法
1.入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并在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批次第一志愿(第一顺次)第一专业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专业;未设自主批次省份的考生须在本科一批
第一志愿(第一顺次)第一专业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专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2.入选学生在获知高考分数后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反馈高考成绩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考确认单》。
3.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按照已经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和公示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高考录取结束后,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可上浮5分)若达到或超过该省的理科试验班(包括高等工程学院、中法工程师学院和华罗庚班)的录取分数线,考生经申请可参加一次理科试验班选拔,入选者可进入相应的理科试验班学院学习,未能入选者继续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3.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http://zsjyc.buaa.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咨询电话:15712861185 18801290972 18801290974 18801290975
纪检监察电话:010-82317582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2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12-3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教育部最早批准的可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为了更好的发展艺术团,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 《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拟招收艺术特长生39人,拟认定78人。具体办法如 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并有志于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及拟认定名额
注:严格按照招生项目拟认定计划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认定人数,拟认定计划可以在同类优惠项目内调剂。
三、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舞蹈类: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中学阶段参加舞蹈团两年以上,具备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者优先考虑。男生身高1.72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中学舞蹈团的校方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者中学阶段获舞蹈比赛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舞蹈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声乐类: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能熟练视唱五线谱,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具备个人独唱能力,舞台演出经验丰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会钢琴即兴伴奏并达到较高水平者及会主持者。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中学合唱团的校方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者中学阶段获声乐比赛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演唱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民乐、管乐、弦乐类: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乐团演奏经验,独奏水平高,优先考虑能演奏多种乐器并达到较高水平者。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中学乐团的校方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中学阶段获器乐比赛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证书复印件、考生近期独奏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注:乐团、舞团、合唱团经验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该生在校乐团、舞团或合唱团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证明需加盖中学公章。
四、报名办法
1、从2016年1月1日起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zsjyc.buaa.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后登 录,选择“报考高水平艺术团”类别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24:00。关于网上报名的常见问题, 请参见《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和《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常见问题Q&A》。
2、请考生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中学推荐表,在报名表照片处和推荐表上加盖所在中学公章,与相关报名材料(校方证明、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省级以上比赛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视频影像DVD光盘等),整理好一并于2016年1月13日17:00前寄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知行北楼211室,邮政编码100191。收件人:艺术团训练管理中心。电话:17082622352 报名材料须用EMS寄送,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五、测试选拔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已报名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名单。各项目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为拟认定名额的8倍。材料不齐全 不真实者不能参加初审。2016年1月25日起已报名学生凭报名序号和密码,在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学生可下载《测试通知书》。
2、测试现场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2016年2月25日持《测试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按照测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艺术项目测试
测试时间: 拟定在2016年2月26日举行,具体考场安排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测试内容:如下
舞蹈类:a、自选舞蹈;b、基本功;c、动作模仿;d、技巧展示;
行进管乐类:a、自选乐曲1首(自选乐曲一首曲目进行测试,时间长度在5分钟以内); b、视奏(考生抽选一道视奏题目进行测试);c、基本协调性测试(考生在考官的带领下进行简单的节奏和肢体动作的模仿);d、行进基本测试(考生抽取行进方案谱,在规定场地进行行进方案的测试)。
备注:(1)a、b项测试为单独测试,即考生独立完成所有测试;c、d项测试为分组测试,在测试前考生将抽签决定分组,并以组为单位进行测试。
(2)在测试前,将面向考生举办相关的行进管乐图谱及队列行进说明会(具体时间待通知),考生自愿参加。
民乐类、管乐类、弦乐类:a、自选乐曲1首;b、视奏;
声乐类:a、自选歌曲1首,b、五线谱视唱。
特别说明:
(1)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项,但分数不叠加,按各自项目排队。
(2)我校提供下列测试用乐器:
声乐类考场:钢琴
管乐类考场:定音鼓、小军鼓、马林巴(四组半)
声乐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使用CD伴奏,舞蹈音乐一律使用CD伴奏。
4、文化课测试
2月27日,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共计300分。考试不区分文理科,统一划线。
六、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凡是所在省市举办艺术特长统一测试的,须参加本省市艺术特长生统测,获得相应资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特长生人选。
2、认定标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文化课达标分数线,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候选人:
(1)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录取条件: 艺术项目测试9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测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招收降至一本线的拟认定人数,按艺术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予以认定。
(2)降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条件:艺术测试成绩85分以上(含)的考生,根据拟认定人数,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给予认定。已获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
(3)严格按照招生项目拟认定计划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认定人数,拟认定计划可以在同类优惠项目内调剂。
3、查询测试结果:考生可以凭借报名序号和密码于2016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4、招生网站公示:认定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5、签约与公示:4月初,我校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并将签约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 台进行公示。不签约者取消认定资格。被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须参加艺术团教学排练、校园演出及比赛等活动,不得擅自退团。
6、高考志愿填报:被认定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设立的高水平艺术团批次填报(在未设立的省份则须第一志愿第一顺次填报),并按照本省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七、监督机制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察处监督和社会监督。监察处电话:010-82317582
2、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测试拉帘进行。
八、联系方式
1、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北航知行楼北楼211室)【http://zsjyc.buaa.edu.cn】
咨询电话:(010)82338539 1708262235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
航空发动机是飞机的心脏,是现代工业技术皇冠上的明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是培养未来航空发动机行业的优秀建设者和领军、领导人才的重要基地,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全国17个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试点学院之一。国家试点学院旨在将学生培养成为面向国际学术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国家“梦之队”:
(1)具有创新潜质的学术精英
与国际一流大学合作,培养具有扎实的数学和力学基础、一流的人文素养、批判的探索精神、超前的创新思维和跨文化国际交流能力的未来航空动力学术精英。
(2)具有总师潜质的工程精英
与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一流企业合作,培养具有复杂系统工程领军能力、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优秀工程实践能力和跨文化国际交流能力的未来航空动力杰出工程师和技术精英。
一、招生对象
具有优良数理基础和航空报国情怀,志愿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动力工程(国家试点学院)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专业设置
国家试点学院围绕航空发动机全流程设计,采取多学科融合、通识化培养模式,在低年级实行与国际接轨的基础教育,大学三年级开始提供6个发展方向供学生选择:航空能源与动力、航空器/发动机一体化、航空发动机材料、航空发动机制造、航空器适航、航空器信息与控制。
三、选拔方式【http://zsjyc.buaa.edu.cn】
试点学院秉承“多层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国际理念,实行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2013年试点学院继续采取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与统一高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试点学院自主选拔录取有以下三种方式:
选拔方式一:针对具有创新潜质且实践能力突出的特殊人才
(1)本计划采取省级重点高级中学校长推荐的办法(具体推荐中学名单详见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试点学院自主招生推荐中学名单),每名校长只能推
荐一名学生。参加该录取方式的学生,要求高中学习成绩不低于年级排名前30%;同时在航空航天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潜质,并已经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被推荐: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或相同层次的全国科技创新、发明方面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拥有专利者;
3.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百年中国心夏令营表现突出者。
(2)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2012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同时下载校长推荐表,由校长亲笔填写推荐,并附上成绩单,统一加盖学校公章,连同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于2012年12月28日前一并寄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3年1月5日以后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网上报名”系统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3)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提前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将免于参加全国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的笔试即可获得试点学院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4)获取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6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招生办公室试点学院招生委员会核定,并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5)该项计划每年录取人数为不超过试点学院应届录取人数5%,可空缺。
选拔方式二:针对具有学科特长综合素质突出的拔尖人才
(1)本计划采取省级重点高级中学推荐的办法(具体推荐中学名单详见附件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试点学院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中学名单)。要求被推荐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物理省赛区二等奖(含)以上;
2.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前百分之一。
(2)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2012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
后,打印报名表,同时下载学校推荐表,由学校负责人填写,并附上成绩单和校内成绩排名,统一加盖学校公章,连同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于2012年12月28日前一并寄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3年1月5日以后在北航本科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网上报名”系统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3)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提前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学生将免于参加全国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的笔试即可获得试点学院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4)获取该项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6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试点学院招生委员会核定,并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选拔方式三:针对具有航空报国志愿的优秀人才
(1)本计划报名条件、选拔方式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B类。
(2)获取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试点学院招生委员会核定,并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四、培养特色
弹性学制:试点学院实行“本、硕、博一体化”培养,成绩合格,直接保送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导师制:施行“一生一师”制,导师指导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因材施教;
国际化:实行赴境外一流大学游学制度,高考成绩进入北航前10%的优秀生(含保送生)优先选送到境外一流大学联合培养;
奖学金:试点学院设立专项奖学金,最高奖励额度10万元。
五、设立“吴大观英才班”(吴大观,1916-2009,被誉为“中国航空发动机之父”)
在录取为试点学院的学生中,入校后进行二次选拔,优中选优。培养模式如下:
(1)由院士/长江学者担任班主任,施行“一生双师”制:选拔校内优秀教师担任“学术导师”,同时邀请中航工业集团高层领导、企业总师、国际一流学
者等担任“社会导师”,指导学生个人发展;
(2)国际一流大学教师全英文讲授本科生重点核心课程;
(3)本科期间赴境外一流大学联合培养时间不少于1年,本、硕、博连读的学生在境外一流大学联合培养时间不少于2年,成绩合格,授予北航与合作高校“双学位”;
(4)与中航工业集团联合设立“吴大观奖学金”,最高奖励额度20万元。
六、附则
(1)未参加试点学院保送生和自主招生综合面试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2)获取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高考成绩超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投档线,方有资格参加入校后试点学院吴大观英才班二次选拔。
(3)获得北航其他类型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如果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北航在当地录取分数线,报考试点学院时,不享受专业加分优惠。
(4)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中学或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参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其它各类招生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咨询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试点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北航教学区三号楼201)
咨询电话:010-52489719(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北航招办网址:zsjyc.buaa.edu.cn
北航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网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11-12-02]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与北京大学等高校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笔试考试成绩。我校侧重于选拔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特长突出的文理科优秀拔尖人才。今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5%。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类别 1、考生类别
理科生:考理科卷,可报A类B类C类D类各专业 文科生:考文科卷,限报B类C类各专业 2、招生专业类别 A类:理工类各专业
B类:外语类英语和德语专业
C类:社会科学类法学、行政管理、经济学专业
D类: 试点学院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 二、招生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A类:理工类各专业
1、有航空模型(制作和飞行操控方面)的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比赛或世界级比赛名次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物理省赛区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化学、生物、信息学省赛区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4、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 5、“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绩优异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2-3名参加选拔考试,包括我校挂牌的生源基地校。(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前确认) B类:外语类英语和德语专业(文理兼招)
对外语有浓厚兴趣,具有语言文化方面的特殊才能,愿意学习我校英语、德语专业的优秀学生(录取后不允许调换专业),符合A类报名条件之一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并获“优胜者”和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获一等奖和特等奖者; 2、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
3、省级英语竞赛(演讲、辩论比赛等)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 4、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5、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且成绩优异或具有英语特殊才能的学生1名参加选拔考试。(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前确认)
C类:社会科学类法学、行政管理、经济学专业(文理兼招)
具有文学、辩论、语言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才能,符合A类报名条件之一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2、曾公开发表过法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等相关领域的论文(限第一作者)、经我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和“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并获一等奖和特等奖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并获“优胜者”; 5、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
6、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辩能力强且文科成绩优异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1-2名参加选拔考试。(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前确认)
D类: 试点学院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
根据教育部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试点学院)文件精神,我校能源与动力学院试点开展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 在“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培养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国家重大专项的航空发动机高端人才。
符合A类报名条件之一,且对飞行器动力领域有浓厚兴趣、满怀航空报国之志的优秀学生。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从2011年12月3日起,到2011年12月18日截止。学生须进行两次报名,且要求两次填报信息一致: (1)、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选择北航,按提示信息注册报名,完整填写、成功提交并打印《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
(2)、登录北航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zsjyc.buaa.edu.cn),按提示信息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并完整打印《北航自主
选拔报名表》和《北航自主选拔中学推荐表》。
2、装订邮寄材料:2011年12月22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装订成册(A4纸)寄至北航招生办公室(请勿迟送): (1)《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和《北航自主选拔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照片处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北航自主选拔中学推荐表》(在我校网站上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填写班主任评语和中学校长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情况,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个人自荐》材料,需本人手工撰写,主要内容可包括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取得成绩、今后设想等; (5)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四、选拔程序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初审:报名结束后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和创新特长,初审通过者获得笔试资格。学生可于2011年12月30日左右登录北航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或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选择北航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学生需使用首信易支付平台进行网上交纳报名与笔试费,并就近选择笔试地点,成功后可打印笔试通知单。详情请查询“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 ()。 2、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2月11日
笔试地点:在全国各省同时进行(见笔试通知单) 笔试科目:
理科试卷:上午:语文、数学、英语;下午:物理、化学(每科100分,共500分) 文科试卷:上午:语文、数学、英语;下午:历史、政治(每科100分,共500分)
3、面试:我校将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决定第二轮面试人选,考生可在笔试2-3周后登录北航招生网查询面试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同学请自行打印《自主选拔考试面试通知单》。
面试地点: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4、入选:综合学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并全面考虑学生获奖情况、学科特长、中学表现,由专家评审组评定自主招生候选名单和相应的录取
要求(适当向西部省区倾斜),报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数执行教育部的规定。 5、签定《诚信协议》:入选B类(外语类)和理科生报考C类专业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诚信协议。
6、公示:入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五、录取办法
1、入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并在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相关专业(含平行志愿的省份),并按照本省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2、入选学生在获知高考分数后于2012年6月30日前需将《自主选拔录取报考确认单》填好寄回我办。
3、入选A类D类各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入选B类和C类各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4、入选考生如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文理科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将享受10分加分安排专业,平行志愿的省市享受5分加分安排专业。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领导和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3、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咨询电话:010- 80688134 80688135 15712861184 15712861185 纪检监察电话:010-82317583
电子信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2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047)在京招生专业计划(文史)类
北京市 学校属地: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学校地址:
zsjyc.buaa.edu.cn 学校主页:
招生专业计划信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047)在京招生专业计划(理工)类
北京市 学校属地: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学校地址:
zsjyc.buaa.edu.cn 学校主页:
招生专业计划信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191;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本科学制四年。 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选聘招生组组长、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特殊类招生选拔考试等事宜。 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五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 各招生工作组负责相关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招生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 第七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由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等事宜。 组长由校纪委书记担任。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E-mail:
zsbgs@buaa.edu.cn,咨询电话:010-82330002、82330003,18801290972、18801290974、
18801290975,申诉电话:010-82317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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