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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将于1月8日至12日进行。6日,海口市考试中心发布了2015年海口市省外借读生、省内往届生、“中职生”和“异地高考”等四类单报生的高考报名流程。与我省户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同,单报生在海口报名需前往海口市考试中心报名,并完成户籍审查、领取报考卡、网上报名确认、拍电子照和网上审批报考资格等5个步骤。海口市考试中心提醒,今年体育和艺术类考生需要去海口市考试中心拍摄电子照片。海口市今年高考体检时间定于1月23日至2月2日。
步骤1:户籍审查(第四窗口)
时间:1月8日-1月11日
考生将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交到“户籍审查处”审查。公安部门对考生本人及监护人户籍材料进行审查并做出意见,同时开出一式两份的审查结论,一份交海口市招生办,另一份存底。
步骤2:提交学籍档案等材料、缴纳报名费、刷二代身份证和领取报考卡(第二窗口) 时间:1月8日-1月11日
考生签署报名提交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后,凭身份证、《审查表》到相应的“单报生类别”窗口提交有关学籍档案材料;缴纳报名费;采集二代身份证;领取报考卡及《报考指南》等。
步骤3:考生上网报名及确认
时间:1月8日8:00-1月12日17:30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考卡自行登录省考试局网站
(
步骤4:拍电子照(第三窗口)
时间:1月13日15:00-17:00
未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及所有艺术、体育类的考生需要拍摄电子相片。
步骤5:网上审批报考资格
时间:3月30日前
海口市招生办将考生的档案材料与网上信息进行核对,并在网上做出审核结论;考生4月1日起可上网查看报考资格审查结果
2015年海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考的公告 作者:会考成绩查询 人气:55 发布时间:2015-09-01
2015年海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将于10月24日至25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举行。现将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所设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我省报名时间自9月8日8:00至9月20日17:30止。报名时间截止,我局的“报名系统”将自行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
(二)考生一般应在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设立的报名点(联系方式及地址见附件3)报名,并在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户籍,申请照顾加分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层次和科类
成人高考招生分为高起本、高起专、专升本三种层次。我省的考试科目为:
(一)高起本文科: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高起本理科:语文、数学(理科)、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物化(物理、化学综合)。
(二)高起专文科: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起专理科:语文、数学(理科)、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三)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专业基础课。其中专业基础课由考生根据统考科目门类所对应的招生专业中任选一门,考生可查阅2015年报考指南的《2015年成人高校在琼专升本招生专业与统考科目对照表》和《2015年成人高校在琼招生专业目录》选报。
(四)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必须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术科考试。
(五)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
三、报名程序和要求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1.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所设立的服务窗口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免试入学和照顾加分的考生的证书或奖状原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报名点收集待审。
2.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以无效的毕业证书或证明材料获取报考和录取资格,造成入学后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被取消入学资格或最终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等后果由个人承担。
3.按规定标准缴纳报名考试等费用,领取“报考卡”,购买“报考指南”等资料。在缴纳了报名考试费后因本人原因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其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
5.考生的身份证号、相片等信息由报名点通过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未能通过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的考生,须按报名点安排的时间、地点采集电子相片。
6.打印核对《报考信息确认表》并签名(逾期未签名的视为默认处理)后交回报名窗口备案。确认后的信息如有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7. 所有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在报名系统的有关界面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在交验材料的同时,签订纸介的《海南省成人高考专升本交验报名学历证书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8. 我省考生不得在外省借考(即在我省报名在外省考试),也不接受外省考生在我省借考(即在外省报名在我省考试)。
9.按报名点的通知考试前三天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时需交验的材料
(一)报考的考生都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起点学历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需向报名提交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不接受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含各类中专、中师、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
2016年海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工作
海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
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具体安排为: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签名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期间不到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考生在现场确认信息时,应交验如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需提供网上报名编号,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报考点
海南省共设四个报考点,分别为: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2)、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3)、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4)和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代码460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一个报考点。
选择海南省省内报考点报考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3),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3)或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代码4605)。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4)只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四、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四)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六)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八)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招生单位咨询。
(九)考生填写报考信息时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海南省考试局、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六、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初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
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八、各报考点联系电话: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23301700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66251735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65893907
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31095255
海南省考试局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加油!
2016年海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工作
海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
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具体安排为: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签名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期间不到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考生在现场确认信息时,应交验如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需提供网上报名编号,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报考点
海南省共设四个报考点,分别为: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2)、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3)、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4)和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代码460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一个报考点。
选择海南省省内报考点报考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3),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3)或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代码4605)。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4)只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四、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四)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六)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八)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招生单位咨询。
(九)考生填写报考信息时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海南省考试局、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六、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初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
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八、各报考点联系电话: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23301700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66251735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65893907
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31095255
海南省考试局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加油!
2016年海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工作
海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海南省高校招生报名站】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海南省高校招生报名站】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
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具体安排为: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签名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期间不到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考生在现场确认信息时,应交验如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需提供网上报名编号,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报考点
海南省共设四个报考点,分别为: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2)、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3)、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4)和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代码460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一个报考点。
选择海南省省内报考点报考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3),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3)或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代码4605)。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4)只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四、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四)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六)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八)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招生单位咨询。
(九)考生填写报考信息时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海南省考试局、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六、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初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
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八、各报考点联系电话: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23301700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66251735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65893907
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31095255
海南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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