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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篇一
《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指朝廷允许普通人士和官员自愿向官府报名,然后经过分科考试,依照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和授给官职的一种制度。
科举制度是唐朝开始正式实行的,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一直紧紧伴随着中华文明史,结束于清朝光绪二十七年最后一科进士考试。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经历着几个时期:
隋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隋朝统一全国之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就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度代替以前的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唐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完备时期。
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的主要科目有明经、进士。
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大体有两种:
一种是朝廷所设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以及各地的州、县学馆的学生,当时称为生徒。他们在学校内考试合格之后便可以参加朝廷于尚书省举行的科举考试,也称为省试。
二是不在学馆的普通读书人,可以向所在的州、县官府报考。地方州、县逐级对他们进行考试,合格的人被送到京城长安参加尚书省的省试。这样的人叫做乡贡。凡是被举送参加省试的考生,可称举人。省试被录取称及第。第一名称状元或状头。
科举考试及第者只是取得做官的资格,尚不能直接得到官职,还须经过吏部的考试,才能被授予官职。
吏部的考试是在每年十月以后,次年的夏天来临之前,吏部便要按照“三注三唱”的程序公布考试人员所得到的官职,并经尚书、门下两省和皇帝批准之后,以皇帝的名义发给委任文书“告身”【古代授官的文凭】。
宋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朝由于封建经济的发展,中小地主阶层逐渐扩大,想任职官吏的人在经济实力日益雄厚的同时,迫切地要求通过科举走上政治舞台。因此宋朝的科举制度与唐朝相比,有着显著的发展:
第一, 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任用的范围。唐代录取进士及第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
则几人、十几人。宋朝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及第,二等称赐进士出身,三等称同进士出身,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唐代录取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实际授予官职还须通过吏部考试一关。而宋朝一经录用便可任官,排名在前的即可得到高官。宋朝还不限制应试者的出身,甚至僧道之人也可以参加科举。
第二,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由皇帝亲自殿试考选,考生一律成为天子的
门生,避免考生与主考官之间以师生为名结成同党。
第三, 从宋代开始,科举正式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糊名就是
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封密起来,誊录就是将考生的考卷另行抄一遍。这样
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都无从辨认,做到绝对的公平竞争。这些方法都被后来明清所继承。
第四, 在考试的内容上,改变了唐代只考诗赋的做法,进士科增加了经义等内容,还设有“明
法”科,“试律令,《刑统》大义、断案,”考中者任司法官员。
明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超过了以往历代。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
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
明代的科举制度在程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中乡试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解元(jiè-) : 唐宋科举时乡试(州府举行的考试)的第一名。宋元以后用作对读书人的尊称,如明代唐伯虎,人称唐解元。】。中会试者参加由皇帝主持的殿试。殿试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通过逐级考试,统治者可以从中挑选最有用的人才。
明代科举考试内容的重要变化即八股取士制度的确立。明太祖朱元璋采取刘基【刘基(1311-1375) : 明初大臣。字伯温,浙江青田人。元末进士。曾任元朝官吏,后弃官隐居,著《郁离子》,揭露元末暴政。元末农民大起义爆发后,至应天(今江苏南京)劝朱元璋脱离韩林儿独树一帜,并参预机要,筹划用兵。明初任御史中丞兼太史令,封诚意伯。1371年被胡惟庸诬陷而遭免职,忧愤而死。善文章,与宋濂齐名,有《诚意伯文集》。】的意见,规定各级考试专用四书五经命题,作者只能按照宋代程、朱等几家的经义解释来回答,绝不允许抒发自己的见解。明宪宗时,更创立了“八股”的格式,要求文章在形式上逐段对偶。堆砌雕琢,完全脱离社会现实。所以比唐宋诗文取士,更禁锢人们的思想,使科举制度完全服务于皇帝专制的需要,同时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
清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时期。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科举只是为汉官铺设的一条参加政权的阶梯。科举考试的内容,仍然采取明时的八股文,用以禁锢士大夫的思想。之后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
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严厉,但由于科举制度本身的弊端,舞弊越演越烈,成为历史进步的障碍,所以最终只有走上被消灭这条道路。
总体来说,科举制度的实行在古代是积极多于消极的。
从个人角度来说:
它的积极性体现,一个出生普通家庭的人想要进入朝廷,高榜题名,然后升官晋爵,光宗耀祖,飞黄腾达,全家富贵,一切的一切,都是依靠科举考试。
它的消极性体现,假使一个普通人士极度看重他的名望或是某些其他原因一心要成为官吏,便投住一生的心血埋头苦读,本可以开始其他路途发展的机会,但全都不去考虑,有些人还是到死的那天都不能高中,不能够成全他毕生的愿望,含恨而终。所以有的时候也不能一味地将科举视为殊死搏斗的政治战场,白白虚度大好光阴,渐渐加速社会的腐败。 从社会角度来说:
它的积极性体现,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让他们明白考科举可以是一条很好的出路。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提高社会的行政效率。改变了封建社会前
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科举制度成为了选拔官吏唯一公正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考试和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和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更加促进了文学的繁荣昌盛。
它的消极性体现,作为一项文官选拔制度,科举的直接结果是选拔了十万名以上的进士,及近百万名以上的举人。这庞大的群落,当然也会滋养不少贪官污吏或卑鄙的害群之马,做官位却不做其事,皇帝赋予父母官的政策等得不到实施。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应考者,使得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他们原本活跃的思想,对学术文化的发展没有推动作用,反而败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直至最终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古代的科举制度这样一路走来,经历了不断的改革,不断的进步,至此古代的科举考试演变成现在的高考。其实现在的高考也有一些当时的科举制度历史存在,两者有着相似性,像当时采用糊名的方法来批阅试卷,现在的高考制度也是需要糊名的,这样可以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像科举考试是选拔全国各地最好的人士,高考也是全国性的,这样有利于更多的精英荟萃,一山还有一山高的汇总。像当时都是选举考试第一名的,任职的官位就越高。现在的高考也是选取分数最高的就读最好的大学,以分数高低决定前途。其次现在的高考制度比古代的科举制度具有先进性,古代的科举制度要在学堂住上三天三夜,直到考试圆满结束。而现在的高考不必这样,只是需要两天时间分科考完四门课程。古代的科举制度只允许男子考,做官的更是堂堂男子汉,而现在的高考男女皆可考,废除了性别歧视制度。古代的科举制度是为封建社会不同等级成员间的相互转变创造了条件,通过考试决定做官的机会,高中之后唯一的出路就是做官。而现在的高考是通过考试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感兴趣的专业就读,将来朝着自己的理想发展和最终获得求职的机会。古代的科举得了第一名之后就是状元,没有再高的学位,而现在的高考制度之后就是本科生,甚至继续考研究生,博士,博士后,步步高升。古代的科举制度在满清曾经出现舞弊案兴大狱,江南科场狱等混乱局面,手段阴险毒辣,令社会人士都人心惶惶。而现在的高考中也存在舞弊事件,但随着科技手段的运用以及惩罚手段的严厉性,所以概论已少之又少。
因此,科举制度与现在的高考有其关联对应性,国家正在一步步完善各项不足,一项制度的实行必定有利有弊,怎样做到尽善尽美正是中国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为国家输送和培养各行各业的人才还是付诸于现在高考的制度,必须做到公平原则,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国民综合素质,这是振兴中国的必然之道。
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篇二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对今天考试制度的启示》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对今天考试制度的启示
【摘要】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中国古代科举制度被誉为“中国第五大发明”,对中国当前的考试制度提供了很多启示。
【关键词】科举制度考试制度选贤任能
中国古代官吏制度是中国古代行政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一直是从社会中分化出来的一种机构,一直是由一批专门从事管理、几乎专门从事管理或主要从事管理的人组成的。人分为被管理者和专门的管理者,后者居于社会之上,称为统治者,称为国家代表。这批“居于社会之上”的“统治者”和“国家代表”,就是官吏。官吏是行政制度的具体实施者,没有官吏,行政权力无法行使,行政制度无法实施,行政目标也就不可能实现。中国古代官吏制度则不仅包括中国古代各朝官吏的设置与沿革情况,还包括中国古代官吏的选举、任用、考核、奖惩、监察、待遇、致仕等管理方面的内容。在行政制度运用过程中,有关官员的人品、才能和作风,必然直接关系着制度执行的公正和效率,并且影响着行政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社会效果,决定着这一制度的成败。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施行了1300多年(公元606年—1905年),几乎和整个封建社会相始终,对我国的官制、民族心理,社会,文化曾经产生过重大影响,对今天的考试制度也提供了很多启示。
一、科举制的历史
科举制度作为我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取士制度,在其1300多年的发展中,以其自身固有的发展规律,渐由兴盛走向衰朽,以至不得不被废止。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魏晋以来,官员大多是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弟子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身份低微但有真正才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做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到了清代,科举制度贯彻的则是民族歧视政策。学校以四书五经为主,但近代的社会很需要大量科技人才,旧的科举制度无法适应社会发展,文人批评它,开明的官员要求废除,洋务运动时期创办了新式学堂;戊戌变法时期创办了京师大学堂;1905年宣布废除了沿用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科举制终于消亡。
二、科举制度的制度优越性
科举制度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了唐诗繁荣。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三、科举制度的制度弊端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
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精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比如明清实行的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四、科举制对今天考试制度的启示
科举制度植根于我国的具体土壤,即有赖于我国多民族国家中主体民族在人口、发展水平与文化认同上的巨大优势和封建生产力方式
不断向周边地区拓展的历史现状。它的存在既依赖于专制王朝,又促进国家的统一与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共同发展的历史。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的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是我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创造。它客观上使中华文化统一到儒家文化的前提下来,这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如果以科举制度奠定基础的隋唐为界划分我国历史的前后期,也可以看出,后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凝聚力与稳定程度要大于前期,这与官僚铨选制度由“察举征辟”到科举考试的演变也密切相关。虽然古代的科举制度与今天的考试制度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但是同样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手段,科举制度对现代考试制度有着重要启示作用。
第一,考试制度同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当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发生变革之时,对人才的需求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不同的社会制度或同一社会制度的不同历史时期,考试制度必须适应人才观念的转变而改革或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选拔合格的人才,满足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发展的需求,从而不断推动社会的进步。
第二考试制度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现象是有其自身的内在
发展规律的。我国考试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演变过程表明,这一自身的内在发展规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考试的权限相对集中在上面比分散在下面利多弊少;二是国家考试的标准客观性大些比主观性大些利多弊少。这两点是值得我们今天的考试制度特别重视的。
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篇三
《浅谈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及其影响》
浅谈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及其影响
摘要:科举制是中国封建社会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考试制度。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作为中国历史特定时期的产物,其产生对中国封建社会发展演变、政治稳定以及中华文明和儒家文化的传播继承等,都产生过不可低估的作用,推动了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举制自身的自局限和弊端日益暴露出来,严重阻碍了教育和社会的发展,最终被社会淘汰。
关键词:科举制 内容 形式 积极 历史影响
引言:在奔腾的历史长河中,影响其流向的往往只是为数不多的关键时段,而某些特殊日子发生的重大事件,有可能成为社会历史进程的转折点。100多年前发生的废止科举制,便是影响中国社会发展至深且巨的重大历史事件。
一、科举制度概述
所谓科举制度,就是中国古代设科考试、选才任官的制度。科举,就是分科选举的意思。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是通过逐级的考试来选拔人才。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完善于唐代,再经宋、元、明三代而定型,直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共历时一千三百多年。这项制度对于封建社会的中国政治、社会、学术、文化和教育等方面都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1864年,在狄更斯主编的英文周刊中刊载了一篇题为《中国的科举考试》[1]的文章,指出科举的独一无二之处在于:“科举这个教育机器几乎是从不间断地实施其功能:它是唯一没有被动摇过基础的制度,是在权威一再崩溃和颠覆中唯一能维持全面而广泛的影响的制度,当其他帝国统治的代表一次又一次被推翻并被践踏为尘土时,它在全民族的眼中却是神圣的唯一避难所。”
1.科举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明朝建立后,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
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直至1905年9月2日,清廷颁布上谕:“方今时局多艰,储才为急,朝廷以提倡科学为急务,屡降明谕,饬令各督抚广设学堂,将俾全国之人咸趋实学„„科举不停,民间相率观望,推广学堂必先停科举„„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2]至此,科举制度寿终正寝。
2.各朝科举制度的内容和形式
从隋朝开始,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从各个朝代科举设置的科目和形式的变化可以看出统治阶层的用人取向,也反映了不同时代的人才需求。隋文帝仅有策问,隋炀帝开考十科。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经济科等。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形式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墨义、口试、贴经、策问、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二、科举制度的积极作用
纵观世界政治的历史,不仅是在封建社会的中国,甚至在欧美各国,科举制度都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从科举制度本身的利弊出发,理性地分析其对社会以及学校教育的影响。
1.较为科学地选拔人才,维护政治统治
由于科举考试是通过统一的考试、统一的评判标准来择优取士,并且打破阶级的束缚,使得各个阶层的人都能有施展抱负的机会,正如余秋雨所说,“科举制度的最大优点是从根本上打破了豪门势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使得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向着尽可能大的社会面开放。科举制度表现出这样一种热忱:凡是这片国土上的人才,都有可能被举拔上来,即便再老再迟,只要能赶上考试,就始终为你保持着机会。”不可否认,“科举取士确是封建时代所可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竞争机制,是选官任能的最佳形式和途径,是最大程度上吸引知识分子,尤其是社会中下层人士加入国家政治行列的最优制度。”
因此,科举制在保证统治者掌握对人才的选拔和任用权的前提下,加强了思想的统一,公开、平等的仕进之路,刺激与网罗了大批中下层知识分子,使他们有了参与政权的机会,同时使封建政权取得更多阶层的支持,造成了社会阶层的对流,进一步扩大其
统治基础,并且有利于提高封建官僚队伍的政治、文化素质,成为封建统治者强化其思想统治、巩固皇权的有效手段。
2.影响现代文官制度的建立
科举制度不仅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政治录用的典范,而且对近现代各国政体的人才选拔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
欧美各国在18世纪以前,多实行贵族世袭制、君主恩赐制、政党分肥制等机制进行文职官员的选用。这些任用办法不可避免都会因为“人”的关系带来结构性的腐败,削弱政府的稳定性和行政能力。而我国的科举制度采取竞争考试、择优录取,政权尽可能大的向平民开放,倡导公平取士,唯才是举,正体现了“机会均等”原则。这与资本主义启蒙时期的“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不谋而合。因此,当西方了解了我国的这种选官制度后大为赞赏,进而仿效,成为近现代西方文官制度的胚胎。之后西方各国纷纷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1883年美国也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4],并于1893年进一步完备。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借鉴西方文官制度以建立公务员制度,才发现西方文官制度是从我国古代科举制度学过去的。科举制对欧美现代文官制度建立的影响,堪称为我国对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
3.客观上推动了教育文化的发展
科举制度是我国古代长期实行的一种官员选拔制度,它不是教育制度,但它与教育关系密切,对学校教育具有导向作用,具体体现在对学校培养目标的导向、学校教学内容的导向、对学校教学效果的导向等诸多方面。为了适应科举的需要,中央官学、地方官学、各地书院及各种乡村私塾不断发展。明清时期,“科举必由学校”,各类学校就更加发达了。明朝南京国子监学生多达 9000人,是15世纪中国规模最大的最高学府。清代府、州、县学的教官就有4000多人,府、州、县学及私塾的学生,大概有上百万人。科举极大调动了广大学子的学习积极性,对形成中华民族刻苦学习的优秀传统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科举考试主要是以儒家经典为内容,这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内容的统一和标准的一致,也具有积极意义。用知识作为选拔的核心内容,确立了知识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强化国学和人文精神的修养,推动了文化普及和社会文明。在历史上,中国教育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选拔“人才”。科考的内容主要是文化修养及对诸子经典的熟悉程度,对经、史、子、集等各类书籍注解和发展,无疑对社会重心和人格重心产生了积极的影
响,读书人的国学和人文精神修养得到强化,大批书生从政,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社会的文明。
三、科举制度的弊端
科举制度为历史所淘汰,必定是由于其自身存在的种种弊端,以及与社会发展不匹配所造成的。
1.考试内容单一,知识结构僵化
科举考试规定必须学习儒学经典,考试内容多是《四书》、《五经》、策论和诗赋之类,读书人所学内容均以科考为目的。科举制度发展到后期,明清的八股文造成了“因命题范围狭窄,士子揣摩试题,读时文选本,模拟仿作,而束书不观,不务新知”的现象。儒家历来重纲常伦理而轻技艺,因此大多数读书人为了仕途,为了出人头地,把学习的精力都集中在儒家经典上,对于其他自然学科的知识毫不关心。人们的知识结构逐渐狭窄僵化,思维被禁锢,甚至胸襟狭隘、目光短浅。此时科举制重伦理轻技艺,重才能轻德行,仅仅作为封建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工具而已,失去了选拔优秀人才的意义。
2.与时代和社会发展严重脱节
科举制作为一项选官制度,决定着政治人物的诞生和发展,必定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历史的推进,西方列强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被动地走上了近代化道路,社会面临着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从经济上,新兴的工业经济对科学技术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然而科举制的考核内容将自然科学完全摒除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之外,在这样的选拔制度下,无法培养出需要的人才,也无法推动经济的发展。从政治上,科举制度造成官员普遍思想教条僵化、目光短浅的情况,无法应对政治制度的革新与变化,无法推动社会的进步。当陈旧的社会制度无法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时,必然将被取代。不论是当时的中国封建社会,还是当时的中国科举制度,都不能幸免。
3.仍然存在选拔不公
虽然一再强调科举制度体现了极大的公平和公开,然而用现代的观点来看,它不可避免的仍然存在很大的不公平性。科举制度始终将女性排斥在外,这与时代进步所带来的“男女平等”观念是背道而驰的,因此也不为社会发展所认可。此外,科举考试的层层选拔不仅需要应试者投入大量的时间,更需要投入相当的财力。很多人因为家境贫寒而没条件读书,有的即便自学成才,也没有足够的财力承担其远赴京城参加考试。“学而
优则仕”这条在当时几乎是唯一的出人头地之路,很大程度上只为了富裕人家、官宦人家以及书香世家的子弟铺就。因此,科举制的公平性是有限的。
四、科举制度对学校教育的影响
科举制度对学校教育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所以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都围绕科举而行。
1.学校成为科举的预备机关或附庸,学校培养目标就是准备参加科举
科举制度的创立和实施,就像一根指挥棒一样,对教育产生了重大的作用和影响。科举注重文辞,所以学校也注重文辞,而少实学;科举注重贴经、墨义,学校也采用这些考试方法,结果学生只重视记诵不求义理。科举支配下的学校教育培养出的是记诵经典章句、善于文辞而缺乏实学的人才。士子为科举而学,学校为科举而教,这就导致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向应试教育发展的必然。一方面,科举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的发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士人的学习积极性和社会兴学设教的热情;另一方面,又使得教育成为科举的附庸。学校教育完全以科举考试为准尺而调节、变化,成了考试的预备场所,混淆了选拔人才与培养人才两种不同性质的活
2.科举考试的内容必然成为学校教学内容
如唐代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学的教学计划就是按照科举“九经取士”的要求而安排的。把经书分为大、中、小三类,规定通二经的须大小经各一或中经二,通三经的须大、中、小各一,通五经的须大经并通,而《孝经》、《论语》则为共同必修。至于律学、书学、算学的教学科目与科举考试的科目相同,如注重习字、习时务策,也是适应科举的要求。又如,进士科注重诗赋,所以从唐朝至清代即使在乡村学校都普遍做诗,学诗成为当时的一种社会风气。
3.对学习观和教育观的形成影响深远,“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
中举之路,举步维艰,但纵然是“其有老死于文场者,亦无所恨”,“三场辛苦磨成鬼,两句功名误煞人”。成千上万的士子终身追求,孜孜不倦,至死不悔, 因为这是他们,尤其是平民布衣改变身份和命运的唯一出路。因此,社会上形成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的畸形学习观和教育观,从而“官本位”思想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影响至今。我们今天的教育模式仍受其影响,“出门莫恨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
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篇四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沿革及其影响
科举制度是指封建王朝为了统治的需要而采取分科考试选拔各级官吏的一种制度。它起源于隋朝,形成于唐朝,完善于宋朝,元明清三代,虽在内容上屡有深化与扩展,但基本仿行宋制。到1905年,历经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终于在地主阶级改良派和资产阶级维新派的唾骂声中宣告废除。科举制度作为封建制度的一个方面,有其自身的存在价值,它对隋唐以后1300多年的封建社会有过重大的影响。为了更好地剖析科举制度对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影响,这里先就其沿革过程作以简述。
一、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沿革
作为一个王朝,隋朝是短命的。但隋文帝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却对后世有极大的影响。譬如说,他以分科举人的办法,取代魏晋以来的九品官人制,无疑是石破天惊之事。隋炀帝时创置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奠定。总之,隋以考试遴选官吏,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大分界线。
唐朝是中国古代空前统一的封建大帝国,他在完善封建专治制度方面也是空前的,为了满足专治政治的要求,在取士方面唐承隋制,全面推行了科举取士的办法,并在制度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备。从科举的发展史看,唐朝正式完成了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的过渡,这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次深刻革命。
明代科举影响最大的是形式上的八股取士制。至清代时,科举制已是日落黄昏了。在制度、科目、内容、形式上多袭前朝,虽颇有新招,却没有多大的积极意义。文试重八股,命题亦采用“四书”“五经”,愈发空疏而不合理。十九世纪末,随着中国资本主义逐步发展而产生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在积极推行新政的过程中,亦对科举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其主要表现是废除八股。“百日维新”后八股制曾一度恢复,不过是回光返照而已。至1901年到1905年间,废八股、改策论呼声迭起, 1905年清政府下诏“立停科举以广学校”。历时1300多年的科举制即告结束,这是历史的必然,因为中国封建统治的大厦已经动摇,旧的政治制度包括教育制度将被取代,科举制不可能独立于封建体制而存在。
二、中国古代科举制的历史地位
科举制度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科举所规定的内容又与历朝的意识形态紧密相关,因此历代帝王都非常重视科举,尽一切可能地控制着科举考试的权柄。科举也因此经常被封建改革家们视为改革的前沿阵地。
我们知道,科举制产生之前,取士途径经历过两汉的荐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按九品中正制之法,事实上等于承认了世族做官的特权,当然会获得士族的拥护。时间一长,这种制度逐渐变成了大官们扩充士族势力、巩固门阀制度的工具。那些庶族子弟,纵使英俊之士只能永远屈成下僚。显然不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制,不符合人才的选拔任用。因此,隋朝科举制的改革,给中国的选士工作带来了良好的风气,突出的是扩大选拔对象,适当放宽了政策,录取标准相对客观化,由过去的重门第转而重才学,这是文帝、炀帝的聪明之举,因而能被后代帝王所沿用。
唐朝,尤其是盛唐时期的很多方面,可以说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极致。在选士方面,它承继了隋制并作了改革。宋代至明清两朝,最高统治者亦从未放弃对科举大权的控制。身为异族统治者的清政府,在政治上向来实行的高压政策,在科举方面也不例外,不仅考试办法比前代繁杂而周密,还把八股取士推向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封建社会实行的人治,按照一定的标准,合理选拔人才,是上层建筑的需要,是巩固政权、维护专治统治的需要,因此一千多年来科举始终居于崇高地位就不难理解了。
三、科举考试对我国古代社会负面影响
科举制终究是封建专制制度的一个方面,它在1300年的自生自灭过程中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第一,科举制度对民众思想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思想形成禁锢。它在表面看来公平,这些政策吸引着知识分子一年又一年埋头读书,有甚者皓首穷经,终不得举。从而养成了读书人驯服的性格。这一点宋以后的理学思想纳入科考影响则更为严重。第二,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充满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不利于选拔和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各类人才。考生以求官为读书的唯一目的,“治国平天下”多流于口头,更多知识分子满腹经纶,却一无是处。第三,科举制自身的一些弊病,导致贪贿之风盛行,严重地影响科举的公正性,对整个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这在每个王朝处于衰落阶段时更为明显。第四,考试的内容科目拘于经义,唐宋虽有多科考试,但终非常科。尤其缺少科学技术、经济生产方面的内容,一定程度上阻滞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第五,也因科举受封建礼教的制约,主张“女子无才便是德”,使广大妇女没有科举入仕的资格,致使隋唐以来一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少了一支强有力的政治力量。第六,科举考试对教育的负作用最为明显。古代科举考试就如今天的高考一样对教育有着无形的指挥棒作用,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1)影响了学校的教育内容,致使士子们死啃经书,不闻窗外事,不学生产技术;(2)使学校教育以中举为目的,学校处于可有可无状态,限制了学校发展,限制了全民教育的可能;(3)教育的观念、方式、方法随着科举时代推移愈加陈腐、教条、呆板。第六,对文化的负面影响,最突出的是排斥、限制了儒学以外其他文化的发展,使中国自秦汉以后儒学文化始终是一花独放。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江山代代人才辈出,他们的影响及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及国民的素质诸方面。科举制自然也有它时代历史之功效。今天,科举制已经作古,当我们在构建素质教育的框架,积极改进考试制度,人才选拔制度时,仍可以从中得到许多启示。
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篇五
《对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理解》
对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理解
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实行的重要选官制度,其与以往选官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普通读书人均有通过科举考试而被选拔作官的机会,扩大了皇帝选拔官员的范围,同时也使选拔标准相对公平和客观。这在当时来说,是一种较为先进和公正的选官制度。
一、发展演变历程
科举制度最初实行是隋文帝开科取士、隋炀帝时开设进士科。唐朝在隋朝基础上加以完善发展,贞观年间增设考试科目,以明经和进士两科为主,武则天时首创武举和殿试,是唐朝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措施之一。北宋王安石变法触及科举制,在太学设立三个等级,逐级淘汰不合格的生员,学问和品行最优者,可以不经考试而直接出任官职。明清时,科举制日臻完善和周密:明朝君主专制加强,科举规章严格,定期实行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考试,考试内容专取《四书》、《五经》命题,对经义的解释只能以朱熹的观点为标准答案,不得有自己的见解,文体死板,分成八个部分,称八股文;清朝前期基本承袭明制。近代以来,由于国内外形势巨变,科举制度再也无法维护下去了,清政府被迫制订了新学制,于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
二、科举制度兴衰的原因及影响
科举制度的产生从根本上讲是封建经济发展,地主阶级中士、庶力量对比变化的反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庶族地主的经济势力得以增强,形成了一种社会力量,要求得到应有的政治地位。士族势力虽然渐趋衰落,因其政治、经济的特权地位,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隋唐统治者。加强中央集权,必然要改变官吏选拔制度,让庶族参与政权,以扩大封建统治基础。科举制在隋唐时期是一种优越的选官用人制度,符合士族地主衰落和庶族地主地位上升的历史趋势,适应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巩固国家统一的需要。科举制引入竞争机制,倡导了重视真才实学、进身仕途的良好风气,对魏晋以来的门阀士族制度是个沉重的打击。各阶层知识分子,特别是庶族地主参政,提高了政府行政效率,扩大了封建统治基础。科举制也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由于进士科以诗赋为主,所以科举也是唐朝诗歌繁荣的重要因素之一。正由于具有如此的积极作用,科举制被后世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但我们也应看到,它也起到了推行文化专政的作用。科举考试严禁“刑家之子,工商殊类”应试,更不要说杂户、奴婢等人了,即使有良人身份的农家子弟,因生活贫苦,能读书应试者寥寥无几,可见科举制度确实比士族制度进步,但它依然是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选官制度。
明清时期科举制反映了封建君主专制的加强和封建制度的腐朽衰落。从明初到清末的五百年间,在科举制下虽选拔出了大批官员,维持了封建统治,其中也不乏有能吏贤臣。但从整体上看,那种呆板的标准化和程式化的考试形式及考试内容,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淹没了人们的个性,压抑了人们的创新思想和创造力,埋没了大量人才,还引导着应试者向酸腐迂拙、不学无术方向发展,造成了“锢智慧”、“环心术”、“滋游手”的后果。到清末,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已经有了一定的变化,新的科学技术已进入中国的学术和经济领域,
作为封建社会上层建筑之一的教育和考试制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废除科举制度被提上日程。
三、评价
高中学生应该用历史唯物主义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科学观点,根据科举制在不同时期的作用,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
科举制在实行前期,如隋唐时期积极性占主导作用,它适应了我国封建国家发展的需要,不拘门弟、以才选人,使知识分子都有希望参政,扩大了统治基础,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选贤任能。正如有人所说:“科举制度的实行,用统一的标准来选拔社会上的优秀分子,使之参与了国家的政治。”它也促进了古代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对后世乃至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到实行后期尤其是明清时,消极性越来越大,并占居主导作用,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手段,是导致科技由发展转向停滞、社会发展缓慢、中外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科举制虽是中国封建社会选拔官吏制度,但其公平、公开竞争的合理一面值得继承和发扬。
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篇六
《科举制度对古代社会的影响》
一、科举制度的演变
1科举制度的创立
隋朝初是以秀才、明经等科选拔官吏,到隋炀帝统治时期设置进士科,宣告了旧的以门第为 主要依据的选官体制的结束及新的以进士科为代表的科举制的诞生。唐代科举考试分制科和 常科。制科主要应试对策,也就是对时政的看法和建议。唐代常科的科名有秀才、明经、进 士、明法、明算等五十多种。进士科以考时务策为主,后来也考帖经和杂文。唐代参加科举 考试的考生大体有两个来源:一是朝廷所设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以及各地的州、县学馆 的学生,称为生徒。二是不在学馆的普通读书人,可以向所在的州、县官府报考。在唐代, 考中进士只是有了出身,即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下一步还要经过吏部选试合格,才被授予官 职。选试包括身、言、书、判四个方面。
2科举制度的发展
宋代在革除了唐代科举制弊病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相当完整、严密的科举制度,成为封建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宋代科举实行三级考试,解试(州试)、省试( 礼部试)、殿试。解试由地方官府考试举人,然后将合格举人贡送朝廷。举人参加解试合格 的,由州或转运司、国子监等按照一定的名额送礼部,参加省试。省试合格者由礼部奏名朝 廷,参加殿试。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凡登科进士,一律由吏部立即授官。宋代科举考试向 士大夫广泛开放,对于各科举人,不重门第,只要文章合格,就可以录取。辽金、元朝时期 基本上沿用宋朝科举制度。
3科举制度的鼎盛和僵化
明代至清代中叶前这一时期,科举制度走向鼎盛阶段。科举制度各方面的规定已经成熟,建 立了系统的法令法规,社会各阶层从上到下无不重视科举考试,科举制度成为了国家政治生 活中影响最大、最基本的制度之一。这一时期科举制度的主要特点表现为:科举制度与教育 制度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学校教育成为应对科举考试的重要工具;考试内容与规则格式化 ,并与宋明理学相结合,严格限定出题、答题范围和格式,从而形成“八股文”;考试科目 也趋向于单一化,主要有进士一科;考试程序更加严密,实行四级制考试体制,即童试、乡 试、会试和殿试;科举考试与明清时代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完全融为一体,其 影响力不仅局限于中国,还播及海外。随着封建社会晚期的到来,科举制度渐渐趋于僵化, 各种弊端日益突出,最终成为历史进步的障碍,到1905年8月晚清政府废止了这一制度。
二、科举制度的历史作用
(一)积极影响
1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封建国家的统一。
实行科举制度一方面把分散的人事选拔全完全回收中央,另一方面又使政权的社会基础 更为扩大,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 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使中国封建 社会大一统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增强了维护国家统一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更有利于传统中 央集权国家的发展。 2为封建国家行政机器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管理效能。
自隋唐以来,历代有作为的将相辅臣几乎都是科举出身的“学而优则仕”者,如宋代的 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明清的张居正、林则徐等等。在这些人才中,大多都意气风发, 抱有“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伟大抱负。由此可以看到,科举考试制度为国家选拔了一批又一 批较有才能的人士,尤其是将广大中下层出身贫寒人家的子弟充实到统治队伍中,它不仅提 高了封建官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而且还为封建统治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封建管理阶层的 新陈代谢,为社会的繁荣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弥补了人才选拔制度的不足,改善了封建社会的吏治状况。
科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等传统人事选拔方式上的不足,彻底 打破了官僚贵族世家依仗门荫资历对选官的垄断,通过实行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的原则,在较大的社会范围中开辟了一条入仕途径,在社会上形成“公平、公正、合理”的 观念。通过科举考试制度,封建国家官吏队伍中知识分子的比例大大提高,他们中许多人能 以封建礼教约束自己,敢于抵制官场腐败现象,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吏治状况的改善。唐宋明 清各个朝代,凡国事隆盛、吏治比较清平的时期,都是科举考试制度与官吏队伍建设结合得 比较好的时期。
4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
由于科举考试制度为广大学子提供了获取功名的机会,一方面大大激发了中下层阶级的 进取精神,另一方面也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隋唐以后,随着时势的不断发展 ,科举制度和教育制度越来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科举考试的生源主要来自学校,而学校主 要为培养应试士子而设立,学校教育的目的主要就是为统治阶级培养所需的人才。“为应科 举而兴学重教”,在当时是有其积极作用的。如北宋时期就出现过三次大规模的兴学,即: 公元1044年范仲淹普建州县学;公元1068-1085年王安石创立太学三舍法;公元1102-1106年 蔡京增加太学名额,实行毕业授官。
5为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据记载,早在唐中宗时期,日本建立了模仿唐代制度的考试选官制度。16世纪以后,我 国的考试制度愈来愈受到世界的瞩目。孙中山先生在考察欧美各国考试制度后指出:“现在 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 学过去的”。胡适说:“我在国外的时候,时常感觉到,中国文化对于世界的一个伟大贡献 ,就是公开的客观的文官考试制度。没有一个国家的考试制度,能够像我们这样久远,严密 与公开。”“反观西洋国家实行文官考试制度,至多不上二三百年,而且都是受了中国的影 响的。”到1 9世纪中叶,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已为欧洲知识界普遍知晓,朝鲜和越南也曾长 期实行过科举制。毋庸置疑,科举制度西传欧美并影响世界是中国对世界文明进程的一大贡 献。
(二)消极影响
科举制度在其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考试内容
科举考试内容过分强调文学诗赋,而忽视了其他促进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种文化知识,尤其是 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忽视,这对中国文化的畸形发展以及近代中国科学技术的落后,不能不产 生消极的影响。
2考试形式
科举考试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考试形式也日益走向僵化,因循守旧,漏洞百出,特 别是明清以后实行的八股文制度,完全脱离现实生活,无法培养士子们的实际能力,反而强 化了人们投机取巧的考试心理,败坏了学风,腐蚀了心灵。 3科举制度的价值导向
科举制度虽然达到了选贤任能的目的,但它也把人的思想束缚、禁锢于一定范式中,民 主意识被无情地扼杀了。同时,科举制度强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贵族观念,引 导人们轻视社会各行业,轻视生产实践,使知识分子严重脱离社会实际生活,造成中华民族 在表面的文化繁荣下日益空洞衰弱的颓唐之势。
三、科举制度对行政人才选拔的启示
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要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政党、一个国家,能不能不断培养出优秀的领导人才,在很 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个政党、这个国家的兴衰存亡。”历史发展表明,重视官吏培养有助于提 高统治阶级、国家政府的行政能力从而提高国力。在当前条件下,如何为国家不断选拔、培 养有执政能力的行政人才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之一。只有把优秀的人才汇集到各级行 政部门,充实到各项行政管理事务中,才能保证政府行政能力的提高。因此,在我们大胆引 进、吸收和效仿西方人事管理思想、制度和技术的同时,我们有必要回过头来重新审视曾经 影响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一千多年并对世界做出贡献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度。
1考试选人是行政人才选拔的一种有效方式。
官员的考核和选拔自古就是一个难题,历代王朝都不遗余力地在探求一种最能体现“公正、 公平”、最能有效为国家选到真正有“德才”的管理人员的选人方式。回顾科举制度的发展 历程,我们可以看出,通过考试选人是最接近这一目标的一种有效的人才选拔方式。中国封 建社会的几个主要的朝代,都是通过科举考试来发现、选拔和任用人才的。尽管这种选人用 人的制度像古今中外任何一项制度那样,都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且在以前一度受到 了来自于各方面的非议和批判,但是我们更应看到这一制度其实有着非常合理和较为科学的 内核。首先,通过考试选人可以为社会各阶层的有志之士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平台 ,使他们有机会脱颖而出,为国效力。其次,通过考试选人将大大扩大行政人才的选拔范围 ,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解决行政人才“入口小”的问题,弥补传统“委任制”的不足。最后, “考”而优则士符合“任人唯贤”原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防止任人唯亲,有利于形成“公 平,公正”的人才选拔环境。
应该说,通过考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综合反映一个人的知识、能力与思想素质。因为通过考 试起码能够比较准确地判断出这个人平时是否注重“讲学习”,是否注重对实践的观察与思 考。同时也可以从侧面了解到关于这个人的修养、知识结构、性格气质以及看问题的视角、 处理问题的方法与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历史也证明,通过科举考试所遴选出来的并不像人们 以前所想象的大多都是些高分低能、只知道之乎者也的“书呆子”,而事实是在一次又一次 的科举考试中,
一批又一批有识、有志、有才、有为之士,像韩愈、柳宗元、欧阳修、王安 石、范仲淹、寇准、包拯、张居正等许多后来彪炳史册的历史人物纷纷脱颖而出,走上了仕 途,为国家、为人民贡献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当然,在肯定考试选人的合理性、科学性的同 时,我们更要吸取科举制的经验教训,在现行的行政人才选拔考试中,要用科学的方式全面 地考评每个人,一定要警惕出现类似“八股文”那种脱离实际、扼杀创造力、培养考生循规 蹈矩能力的考试形式。 2完善的教育体制是行政人才选拔的基础。
今天我们重新回过头来,心平气和地打量我国从唐朝到清朝所实行的、牵动天下读书人的科 举制度,我们可以看到,科举考试是社会成员获取功名、地位与权利的重要途径,社会成员 要想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进学校读书,学习文化知识,不经过“十年寒窗”,没有较深的 学识,是不敢问津的。朝廷通过一次次科举考试使大批有学识、有能力的人才脱颖而出,为 国效力。从表面上看,这是一次次人才选拔的成功,但如果没有背后长期、有效的教育、学 习过程作支撑,人才选拔恐怕就要大打折扣了。
作为封建社会的统治集团能够认识到官僚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教育密切相关,而身处科学技术 高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的现代人,我们就更应该把这极有价值的理念发扬光大。对于担负 着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政府而言,行政人才资源能否得到科学的利用和开发,直 接影响着未来行政人员的总体素质和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目前我国行政人员中,通过正规 教育接受过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的人数并不算多,而且由于自身素质原 因而不能胜任所担任的职务或不能领会、执行上级政策的现象也并不少见。我们衡量行政人 才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掌握必要的管理知识、方法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形 成的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我们在关注行政人才选拔的方法、程序和结果的 同时,更应该对行政人才成长的过程给予重视。也就是说,在关注“考试择人”的同时,也 要把目光放到“考前育人”上来。没有专门、系统的教育过程是不可能有高质量的结果的。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要想从质和量上获得所需的行政人才,仅为备选人员构建一个 竞争平台是不够的,还应该把眼光放到行政人才的“预备队伍”或者是“准”行政人才队伍 的培养上来。政府应在现有的人才培养基础上,制定长远规划,把行政人才的培养从“小” 抓起,从“学校”抓起,应确保在选拔行政人才之前使候选人员得到必要的正规学校教育, 为将来脱颖而出、为国效力奠定充分的智力基础,使行政人才的发现、培养以及选拔形成一 个良性循环的系统工程。既然谈的是选拔,就得有被选对象,如果我们不能致力于培养相当 规模的备选对象,不能夯实行政人才选拔的基础,那么选拔的结果肯定难能如愿。
3“德”、“才”是行政人才选拔的主要标准。
“德才兼备”几乎是从古至今所有国家选拔人才的统一标准,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现实 中评判和操作。和“才”的考核相比,对“德”的考核是最难把握的。现在的行政人才选拔 也非常注重“德”的考查,但主要是通过背书答题的方式考查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时事政治等的掌握和熟悉程度。这与科举制度的区别只在于“背”和“答”的内 容不同。对一名行政人才而言,除了政治品德,还应包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只注重政治品德而忽略其他三个方面起码是不完善、不科学的,是不能保证所选出的人才具 有用好权力所需
的全面的“德”。因此,在对“德”的考核上,我们应该努力探索更科学、 更合理的评价方式、方法和手段,加大量化比例及可操作性,使“德”的考核更加公正、更 加科学化。在选拔行政人才时,应该根据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岗位,对“德”、“才”要求 有所侧重。
4科学、民主、严格的监督机制是行政人才选拔的保障。
回顾我国古代科举制度在人才选拔方面的种种积极作用,结合目前社会发展的现状,我们仍 然可以看到,通过考核和竞争来选拔人才,毫无疑问是一种较为科学和合理的模式,但如果 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它也只能是一种空的摆设,甚至有可能为“合法”滥用权力创造 条件和依据。所以,尽管科举制度具有较为完善的考场规则和防弊措施,但还是出现了相当 多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贿赂等现象,这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科学、严格的 监督机制。因此,在进行行政人才选拔的时候,如果只强调有完善的考试方法、考试规则, 而没有后续的管理措施,没有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实行法治,同样有权力被滥用的危险 ,还是可能选出“庸才”或者“准贪官”来。因此,要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合理,就一 定要建立起科学、民主、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
5主动“猎才”是行政人才选拔方式的补充。
古代科举制度和现行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所遵循的原则是没有太大区别的,即通过考 试,实行公平竞争,按“竞争择优”原则,力图从社会各部分的广泛来源中获取人才。纵观 古今中外的人才选拔发展历史,可以看出这一制度确实比其他传统方式具有更为科学、合理 的内核。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不管是科举考试制度还是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他们往往都是 通过发布考试信息、规定考试内容、制定录用标准等方式“静候”考生“主动”前来报名考 试,然后再在众多候选人中进行人才遴选,中国传统的高高在上的“官本位”意识仍可从中 略见一二。毋庸置疑,通过这种选拔方式,许许多多的有识之士纷纷脱颖而出,最终成为国 家栋梁。尽管如此,部分“贤能”还是会因信息流通不畅、选拔层级过多、世俗偏见、自身 清高等原因而未能主动“抛头露面”,最终被排除在人才选拔范围之外。而在这部分人才中 往往藏有“兼济天下”、“扶社稷、安苍生”的优秀人士,如古代的姜子牙、诸葛亮就是例 证。因此,在普遍采用考任制、委任制和聘用制等方式进行行政选人、用人的同时,政府有 必要建立相应的“猎才”机制,“主动出击”,“有的放矢”,在最大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选 拔有用的行政人才。在“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开发是第一开发”等观念已形成共 识的今天,我们应该本着“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原则,用新的理念、新的模式去寻求在行政 人才选拔上的突破,在这一点上,已经颇受企业界重视的“猎才”制度是值得借鉴的。
科举制度从它建立之后即经久不衰,延续1300多年直到中国封建社会终结才宣告废除,这充 分说明它是我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中最成熟、最完善的一项制度。在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深化 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背景下,我们理应本着“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科学态度,以客观、 公正的态度对古代科举制度进行剖析,然后弃其糟粕,取其精华,从中寻找出对我们今天的 行政人才选拔较为有益的经验和教训。“为政之要,惟在得人”,选拔出优秀的行政人才是 保证整个行政体系正常运转的先决条件,要想拥有充足的行政人才资源,形成人才济济、群 贤毕至的局面,我们还需对建立“独具慧眼”的行政人才选拔体制进行更深、更具体的研究。
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篇七
《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试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才,打破贵族世袭的现象,以整顿吏制。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阆中贡院考场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拔人才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大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才。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考试作弊被羁押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
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仕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束缚;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篇八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简介》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简介.txt我都舍不得欺负的人,哪能让别人欺负? 一辈子那么长,等你几年算什么我爱的人我要亲手给她幸福 别人我不放心 我想你的时候我一定要找得到你不许你们欺负他!全世界只有我才可以!放弃你,下辈子吧!!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起过重大的积极作用,具有进步意义。
第一,综观中国古代的历史,主要实行过三种选官制度,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科举制既不问家世,也不需要别人的推荐,主要根据应举人的考试成绩决定取舍,体现了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显然是中国古代最进步,也是最重要的选拔官员的制度。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科举制的实行,在制度上使国家政权向社会各阶层开放,打破了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状况,促进了社会阶层的上下流动,使相当多的士人“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其二,科举出身的官员,一般具有比较多的文化知识,同恩荫补官、进纳买官等出身的官员相比,在素质上显然要好得多。 事实上,通过科举也的确选拔出了一批经世致用的杰出人材,这在唐、宋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例如北宋名臣王禹偁、寇准、范仲淹、包拯、韩琦、欧阳修、王安石、苏轼、苏辙、苏颂、沈括、章敦、宗泽、李纲,都是进士出身。其中王禹偁、范仲淹、欧阳修等出身寒微,完全是通过科举踏上仕途的。
第二,科举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科举考试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勤奋读书的热情,读书人数急剧上升,对经、史、子、集各类书籍的需求量大为增加,造纸业、印刷术也都大大发展了。中央官学、州县学、书院及各种乡村私塾空前发展。教育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文化水平的提高。
第三,中国的科举制度,体现了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於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建立,起过启发和借鉴作用,在中国当代,也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如在我们现行的考试制度中,还保留试卷密封制度,按号入座制度,禁止怀挟、传义、代笔制度,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去取高下制度等。 我们在高度评价科举的进步作用的同时,也应该充分看到,它也有很多弊病,这一点在清代后期表现得尤为突出。首先是,考试内容的陈腐和考试方式的僵化,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唐及北宋前期,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诗赋,讲究格律、对偶,不利於造就和选拔经世致用的人才。王安石变法时废除了诗赋,但清代却又恢复了考试五言八韵诗一首。 唐和北宋前期,考试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帖经、墨义。主要是考试背诵经书,内容和方法都极为简单。王安石变法时,废帖经、墨义,改试大义,规定不必死记硬背经书,可以陈述自己的见解。这显然是考试形式的一大进步。
[编辑本段]科举以前的人才制度
秦朝以前,中国社会采用分封制,选士也依靠世袭制度。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编辑本段]科举制度的历史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这些虽都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以具科举制的雏形。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
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
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元——科举制度的暂停时
蒙古人不着重开科取仕,灭宋后一度不举办科举,至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
元代的科举制度基本沿袭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时办时废,共举办过十六次,取士一千余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
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
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篇九
《古代封建科举考试制度》
古代封建科举考试制度 中国封建王朝通过设立各种科目公开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至清趋向衰落。历经1300余年,对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观念和社会风尚有重大影响。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
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篇十
《中国古代教育科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