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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二、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三、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江苏省内)
四、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专业(江苏省内)
五、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专业(江苏省外)
六、美术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七、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学(实验班)、舞蹈学专业
一、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是南京师范大学校考艺术类专业,与国内同类专业或方向相比较,其显著的特色是:课程体系建立在播音主持艺术、影视编导与制作与汉语言文学三个平台上,依托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实力雄厚的文学、语言、艺术教学平台,以宽口径教学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级复合型媒体人才,多年来走出了一条有扎实专业基础、显著文化特色、学界一致好评、业界广泛认可、社会影响深刻的育才之路。在每年毕业的三十名左右学生中,三分之一左右会选择到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英国莱斯特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攻读研究生;三分之一左右会选择到中央台、上海文广、江苏广电总台、湖南文广、山东卫视等国内一线卫视频道就业,同时在江苏、山东、安徽等省份的诸如南京、合肥、济南、苏州、无锡、徐州、扬州、常州、盐城等地市级电视台举办的主持人大赛中,荣获为数众多的冠亚季军并最后签约为城市电视台的新闻主播;此外,还有三分之一左右会在江苏省武警总队、消防队、边防总队、省公安厅、省气象局、东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华谊兄弟影业、幸福蓝海影业等政府机构和知名企事业单位从事传媒类岗位工作。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具备主持采访、影视制作、创意策划和文案写作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电媒体、网络新媒体、影视公司、出版发行机构、政府和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节目主持、出镜采访、影视编导、企划撰稿、策划执行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 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收本科生30 名(文理不限),其中面向江苏省招生20 名,面向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生10 名;学制4 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无色盲、色弱,男身高1.70 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及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 年12 月10 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 年12 月30 日(2015 年12 月30 日23时59 分关闭报名系统)。完成后,用A4 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6 年1 月19 日上午8:00-下午16:3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 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3.报到要求: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及2 张近期免冠1 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6 年1 月21 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 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播报(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 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综合素质考查(当场随机抽题问答,文学常识问答)
(4)才艺展示,在下列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
①器乐(自带,钢琴演奏不列入考试范围)、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伴奏乐请用标准MP3 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进入普通U 盘,现场备有MP3 播放器,提供U 盘中的MP3 文件读取,考生不可带入任何具有录放功能的电子产品);
②朗诵自备文学作品(在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形式中任选一种,限时2~3 分钟)。
专业考试四项满分为300 分,其中指定稿件播报、话题评述、才艺展示项满分各为80 分,综合素质考查项满分为60 分。
7.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6 年4 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对于合格考生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江苏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 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二、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向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招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江苏高校同类院系中是办学历史最久、学科层次最高、专业设置最全、实验室及硬件设施最好的一所二级学院。学院成立于1995 年4 月,其前身为1964年创立的南京师范学院新闻学专业。学院现设有新闻系、广播电视系、广告系、新闻摄影系、网络与新媒体系五个系科,拥有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三个学术型硕士点,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两个专业型硕士点和江苏省普通高校唯一的新闻学博士点。另有江苏省新闻人才培训中心、江苏省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基地、江苏省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媒介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大众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舆情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民国新闻史研究所等科研、教学机构。学院现有6 个本科专业,即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影视摄影与制作。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及文艺团体培养各类编导、策划及节目主持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 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招收本科生32 名,其中面向江苏省招收24 名(文理不限),面向浙江、湖南两省各招收4 名(均为文科3 名,理科1 名);学制4 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正,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工作。
(四)专业考试
我校将不再对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组织校考,考生直接参加生源所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或统考。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江苏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 分)和专业分(江苏考生要求达到联考前300 名)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面向江苏省招生)
(一)培养目标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网络与新媒体传播机构、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培养专业扎实、技法娴熟、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悟力与创造力的应用型高级摄影摄像人才。毕业生可在上述单位从事影视摄影、影像编辑、后期剪辑、节目制作等工作。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 年,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面向江苏省招收本科生 20 名(文理不限);学制 4 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影视摄影与制作事业相关专业工作。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校考),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 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 23时 59 分关闭报名系统)。上述工作完成后,须用 A4 纸打印本专业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2.报到时间:2016 年 1 月 22 日上午 8:00-下午 16:30
3.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大厅(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4.报到所需材料: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5.考试时间:2016 年 1 月 23 日
6.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7.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为笔试,包括视觉故事构成、影视图像分析、影视摄影基础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间 2 小时 30 分钟,每个科目满分 100 分,专业成绩总分 300分。
(1)视觉故事构成考试内容:主考方提供多种图案素材,考生经构思后,任意选择素材中适用的图案进行剪贴组合,构成具有故事情节的四幅连环组图,并在每幅图案下面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对图案所表现的内容进行阐述。四幅连环组图与简要的文字说明构成一个完整的视觉故事。
具体说明:
考生可任意选择与使用考试提供的图案素材(数量不限)进行剪切、拼接、
粘贴到试卷中形成组图并可对组图进行加色和绘画。
考生不得自带图案素材,违者按作弊论处。
考生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工具。
(2)影视图像分析考试内容:主考方提供影视作品截图 3-5 幅,并从影视摄影专业角度提出艺术形式、表现技巧、主题思想等方面的问题,请考生回答。
参考书目:
骆志伟:《影视作品分析》,重庆大学出版社,2015 年出版
李培林:《摄影创作与审美》,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年出版
(3)影视摄影基础考试内容:影视摄影基础知识,包括静态图片摄影知识与动态影视摄影知识。
参考书目:
卜新章:《摄影基础——摄影实战技巧》,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年出版
郑国恩:《影视摄影艺术》,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 年出版
8.成绩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将于 2016 年 4 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我校将向考试合格的考生发放书面通知。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高考文化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四、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面向江苏省招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6 年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 4 年制本科生 210名,其中,面向江苏省招收 4 年制本科生 100 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一)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动画等相关专业工作。
(二)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及动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全省统考)。
2.江苏省统考:
(1)报到时间:2015 年 12 月 5 日(上午 8:30——下午 4:3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3)考试时间:2015 年 12 月 6 日
(4)考试地点: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分考区,设点考试(填报志愿
时不受考点限制),统考考点的考试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
扬州大学:扬州市、泰州市
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连云港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连云港市
淮安市教育考试院:淮安市
(5)考试科目:
速写(八开铅画纸,全身人物动态速写(提供相关文字或图片)),考试时间为 30 分钟;
素描(八开铅画纸,人物头像、石膏像或物体(提供人物头像图片、石膏像图片、世界美术史上名家作品图片或物体图片)),考试时间为 2 小时 30 分
钟;
色彩(四开铅画纸,静物默写),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速写、素描和色彩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其中,速写 60 分,素描 120 分,色彩 120 分。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专业招生简章(江苏省内)
(三)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四)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高考文化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江苏省美术统考前 30 名的考生英语单科不作要求)和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而成的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五)大类招生专业方向选择办法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即划分专业方向。美术学类按照雕塑、美术教育、油画、水彩水粉画、摄影、中国画等 6 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设计学类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展示设计、漆艺设计、陶艺设计等 5 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专业方向选择的办法为,按照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学生入学后填写的专业方向志愿申请,完成专业方向志愿选择。
五、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面向江苏省外招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6 年面向全国有关省份招收四年制本科生210 名(文理兼招)。其中,拟面向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甘肃、湖南、福建、广西、山西、安徽、内蒙古、辽宁、吉林、云南招收四年制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和动画专业本科生。因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生招生政策尚未公布,实际招生省份
将根据各省招考政策做调整,以我校本科招生网最终公布信息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生专业 |
培养方向 |
培养目标 |
就业去向 |
美术学类 |
美术教育 |
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技能的高素质、复合 |
从事中、高等学校美术教学人员、教学 |
雕塑 |
培养基础扎实、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雕塑 |
从事专业雕塑创作、城市公共空间的设 |
|
油画 |
培养基础扎实、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油画 |
从事专业油画创作和美术教学等。 |
|
水彩水粉画 |
培养基础扎实、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的画 |
从事专业美术创作和美术教学等。 |
|
中国画 |
培养基础扎实、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中国 |
从事专业中国画创作和美术教师等。 |
|
摄影 |
培养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技能扎实,表现理念新颖,能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系统掌握图片录入及影像处理,图形表现等相关的媒体艺术表现语言的影像类专门人才。 |
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媒体、广告媒体的影像类工作,及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 |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培养具有一定艺术设计、调研、策划、开发、管理及研究能力,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
从事企业产品装潢、广告、品牌推广工作;从事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研究与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的教学工作。 |
环境艺术 |
培养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环境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
从事设计院、规划院、房产开发公司以及各装饰公司、设计公司、园林公司、广告公司的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从事一定的环境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
|
展示设计 |
培养对展示设计所涉及的空间、造型、色彩、材料、制作工艺、多媒体以及声光电等手段具备很强的综合运用能力的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 |
具有展示设计特长的专业设计师,能够从事社会、文化、科技、政治、经济、贸易等各种宣传推广活动的展示策划,同时也可到经济主管行政单位宣传部门及各展示公 |
|
漆艺设计 |
培养具有漆艺设计、制作技能和漆画创作能力的专门人才。 |
从事漆艺的设计与开发工作、漆画的创作,或从事教学和设计管理方面的工作。 |
|
陶艺设计 |
培养具有陶瓷艺术设计、制作及生产、经 |
从事陶瓷艺术设计与开发工作,从事中 |
|
动画 |
培养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 |
从事动画的创作,从事商业广告动画设 |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历、课程设置及招生计划
专业(类) |
学制 |
学历 |
科类 |
主要课程 |
招生计划 |
美术学类 |
四年 |
本科 |
艺术 |
大类招生按照雕塑、美术教育、油画、水彩水粉画、摄影、中国画等6 个专业方向开设课程。 |
各省招生计划数的分配将按照各省参加我校校考的人数占校考总数(江苏省外考生)的比例测算后划定。 |
设计学类 |
四年 |
本科 |
艺术 |
大类招生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展示设计、漆艺设计、陶艺设计等5 个专业方向开设课程。 |
|
动画 |
四年 |
本科 |
艺术 |
连环画、动画造型设计、动画背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FLASH、3DS MAX、动画片制作工艺、后期编辑合成等。 |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相关专业工作。考生身高要求:男性 180cm 及以上,女性 170cm 及以上。
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单独考试(校考)的江苏、山东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用A4 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关闭报名系统)。上述工作完成后,须用 A4 纸打印本专业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1)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2)江苏省、山东省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于 2016 年 1 月 22日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原美楼美术馆(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报到,并参加专业加试。
2.考试说明:
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的考生,报到时,考生须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及《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以及 2 张近期免冠 1 寸彩色照片。
(1)报到时间:2016 年 1 月 22 日上午 8:00-11:0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原美楼美术馆(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3)考试时间:2016 年 1 月 22 日下午-1 月 23 日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5)考试科目:
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8 开画纸,考试时间 3 小时。
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 CD(WMA 格式),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备注:每科满分 150 分,总分为 300 分。南京师范大学考点接受江苏、山东考生参加考试。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以其所在省份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文化分÷所在省份文化分满分×60)+(考生专业分÷该专业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大类招生专业方向选择办法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即划分专业方向。美术学类按照雕塑、美术教育、油画、水彩水粉画、摄影、中国画等6 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设计学类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展示设计、漆艺设计、陶艺设计等5 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专业方向选择的办法为,按照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学生入学后填写的专业方向志愿申请,完成专业方向志愿选择。
六、美术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面向江苏省、山东省招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6 年面向江苏省及山东省招收四年制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本科生,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一)培养目标
招生专业 | 培 养 目 标 | 就 业 去 向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培养具有研究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规律能力以及掌握相应的工艺技术和实践经验能力的综合专业型人才。 |
从事服装公司及服装企业的设计、技术管理、营销工作;从事模特经纪公司、新闻媒体、广告部门及展览公司等领域的表演及策划工作;从事高校及中等专科学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教学工作。 |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历、课程设置及招生计划
专业 | 学制 | 学历科类 | 主 要 课 程 | 招 生 计 划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本科 |
艺术设计史、设计概论、服装设计、服装制板、缝纫工艺、形体塑造、形象设计、服装摄影、服装表演与导、服装市场与营销等。 |
江苏省拟 3 名;山东省拟 7 名。 |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相关专业工作。考生身高要求:男性 180cm 及以上,女性 170cm 及上。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单独考试(校考)的江苏、山东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用A4 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关闭报名系统)。上述工作完成后,须用 A4 纸打印本专业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2)江苏省、山东省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于 2016 年 1 月 22日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原美楼美术馆(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报到,并参加专业加试。
2.考试说明:
参加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的考生,报到时,考生须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及《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以及 2 张近期免冠 1 寸彩色照片。
(1)报到时间:2016 年 1 月 22 日上午 8:00-11:0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原美楼美术馆(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3)考试时间:2016 年 1 月 22 日下午-1 月 23 日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5)考试科目:
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8 开画纸,考试时间 3 小时。
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 CD(WMA 格式),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备注:每科满分 150 分,总分为 300 分。南京师范大学考点接受江苏、山东考生参加考试。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
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内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按照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学(实验班)、舞蹈学专业
音乐学专业(面向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招生)
音乐学专业(实验班)(面向江苏省招生)
舞蹈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一)培养目标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教育依托人文传统底蕴深厚的南京师范大学,在重点培养音乐教师的基础上,同时把培养音乐专业优秀人才作为目标。学院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致力教学改革和素质创新教育,扩展海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新渠道,考研率稳步上升,毕业生就业率高,出国深造人数多,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教学、创作、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微软雅黑; font-size: 16px; line-height: 25.6px; text-align: justify;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微软雅黑; font-size: 16px; line-height: 25.6px; text-align: justify;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2016 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舞蹈学等专业4 年制本科生145 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招生专业 |
培养方向 |
学制 |
学历 |
考试形式 |
备注 |
音乐学 (面向浙江省、广 东省、湖南省、安 徽省、湖北省招生) |
音乐学(师范) |
四 |
本科 |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 的音乐省统考 |
入校 后只 提供 钢 琴、声乐、民族乐器方 向教学,每个省份计划6 人。(浙江省、湖南省 只招收文科生。) |
舞蹈学 |
舞蹈学 |
四 |
本科 |
面向全国招生,考生 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 的考试(校考) |
招生计划:拟招生 共30名,其中江苏省拟 15名,其他省份拟15名。 |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专业考试。舞蹈学专业单独考试(校考)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校考的考
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
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 年12 月10 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 年12 月30 日(2015 年12 月30 日23 时59 分关闭报名系统)。上述报名程序全部完成后,用A4 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有关江苏考生参加全省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2.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5 省专业统考有关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等5 省考生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3.舞蹈学专业校考
(1)报到时间:2016 年1 月20 日上午8:30-下午16:0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 号随园校区16号楼)
(3)报到要求: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办理专业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6 年1 月21 日起(暂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6)考试内容: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其中自选技巧展示时间1 分30 秒内),满分为150 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 分钟内),满分为100 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50 分。
舞蹈学总成绩满分为300 分。
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7)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统考成绩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舞蹈学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可在4 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bkzs.njnu.edu.cn)查询,合格考生成绩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对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江苏省音乐统考前30 名对英语单科不作要求),专业分在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声乐或器乐前300 名以内[含300 名]的江苏省考生,将按照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对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省统考合格,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 分的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考生,将根据各省专业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对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关于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的说明
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学制为 4 年,旨在培养新型的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人才。实验班课程体系依据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教育理念、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并进行教学工作。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引进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流行最广的三大先进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探索出的一条融国际先进音乐教育理念与方法的中国特色音乐教育之路。学生进入“新体系”实验班,除了能够系统地学习世界先进的音乐教育方法外,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还有机会通过音乐学院选拔等形式赴中央音乐学院或国外相关音乐学院短期交流学习。
(八)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
(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25) 83720759、83598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