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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
质量验收:
建设单位:鹤岗市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鹤岗市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鹤岗市兴鹤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鹤岗市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经五方验收评定为合格,已在鹤岗市质量监督站备案登记。
本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做了交接验收。
质量保证:
鹤岗市筑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鹤岗市龙宇花园小区C组团C1栋住宅楼的质量保证。该公司遵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通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各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评定,质量满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准予交付使用。
鹤岗市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遵守国家建设工程保修规定和鹤岗市建筑装修管理规定,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业主入户时,本公司将签发本质量保证书,业主申报保修工程项目凭本质量保证书。
保修责任的认定:
●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隐患。
●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隐患。
● 其它按国家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保修责任的免除:
●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改动管线、打凿墙、板、柱、外墙不当和不当装修引
起的房屋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打凿结构梁不当的房屋质量问题。
● 超出设计允许之业主/住户的不当使用(如超出楼板或屋面的设计荷载)。 ● 业主/住户擅自改动、拆装装修部位、物品和设备等引起的质量问题,业主/住户未按装修设备和材料的施工说明书或操作保养指南而错误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装修改动部位及其关联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
● 交付后出现的污染、磕碰、划伤、破裂等问题。
● 业主/住户个人习惯、喜好等原因,非产品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未遵照《住宅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如地漏未清理造成的堵塞积水)。
● 自然损耗。
● 超出设计允许之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饿质量破坏。
技术基本信息:
● 结构形式
龙宇花园小区C组团C2栋住宅楼主体为砖混结构:工程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土地使用年限7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 节能措施:
区域集中采暖、热源采用循环地热水及燃气锅炉;
● 结构热工指标:
本工程采用涂料饰面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采用80厚EPS板(λ=0.042W/
(m.K),ρ≥18kg/m3)。屋面保温采用80厚挤塑聚苯板,传热系数不应大于0.6W/
㎡.K。窗气密性等级6级,抗风压等级4级,保温性能等级8级,水密性等级为3级,空气渗透性等级4级,空气隔声性能等级3级,采光性能等级为3级,窗除南向为单框双玻璃塑钢窗外,其他朝向窗均为单框三玻璃钢窗.阳台门采用塑钢门,其他内门采用拼板门。
保修范围:
注:
1、保修期以客户根据购房合同有关规定正式办理入住手续或取得入住通知单之日起开始。
2、答复时限是指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服务中心或指定联系单位接到业主/住户书面通知之日起给予答复意见的最迟时间。【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
3、处理时限是指在业主配合的情况下开始相关保修活动之最晚时间。
4、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保修责任之项目。
5、石材、瓷砖、油漆等产品因生产批次不同,保修更换时无法保证与原材料【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
颜色完全一致。【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
保修程序:
1、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本公司按规定期限内给予处理。若因业主本身申报延误而造成其他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
2、房屋质量保修由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服务电话:0468-8923444
3、保修期满前两个月内,请业主将保修期满确认书和保修期满前问题登记表返回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将安排处理。如不返回此表,则表示业主认定不存在问题,保修期将按时结束。
4、保修期满后的工程项目本公司将移交物业公司,如若发生问题将由物业管理中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处理。
5、业主有权对保修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如施工单位人员有违规违纪现象,业主可向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投诉。
6、业主对保修工程施工提供支持,如因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由业主本人负责。
7、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本公司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人工费。
装修重要提示:
★装修房墙面天花板已刮耐水腻子或拉毛处理,地面为地采暖保护层。灯具、开关插座、弱电插板等都已安装到位。如需调整必须征得物业管理中心的认可,并做好调整前的现场确认工作方可进行施工。一切未经物业管理中心认可的对现有
装修调整,而对装修成品造成的破坏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选择正规公司,签订正规合同,明确规定:费用、工期、材料、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
★办理报批手续,服从管理,不能代替装修公司交纳押金。
★委托专业公司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为保证楼盘外立面的整洁,屋面不能装修和任何搭建。
★住房结构不可任意改动,建筑的荷载承载式经结构设计师计算而确定的,不能破坏承重结构,不得超过楼板负荷。
★开墙、凿洞必须遵循建筑规范,承重墙不得开洞,非承重墙开口(不得开70厘米以上的孔洞)必须做加固处理。
★燃气管道不得任意改动,如须改动应由燃气供气单位派员操作。
★电路隐蔽处必须做穿管处理。
★使用可燃或易燃装饰材料必须做防火处理。
★厨房卫生间装修必须按规范杜绝破坏已施工完毕的防水层,如造成漏水影响楼下,您将承担责任。
★竣工验收前已对上、下水等管路做打压试验和灌水试验,请业主/住户确保装修时对管路无任何破损,否则后患无穷。
★不可再凸窗楼板处打孔及大力冲击。
★家庭装饰工程竣工验收请参照国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家庭装修进行验收。
注:本书由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有权进行修正,其中未尽事宜或业主/住户认为还有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可致电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物业公司。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开发公司(章)辽宁正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赵立君(签章)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 楼,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2014年09月26日通过竣工验收,各项手续齐全。
二、该住宅工程由市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
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
说明:
1、 发放本保证书时,必须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不得漏填。
2、 如本保证书未列的商品房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由双方自行约定。
3、 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售房单位存档一份,另一份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
提供给用户。
5、 其他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可参照本保证书提供。
6、 本保证书为办理房产证必备件之一。
售
公
法
联
联系房司人系电单地代位: 址: 表: 人: 话:
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
联
用户:
为保障住宅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监督、配合我们做好房屋保修工作。
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小区__________幢_______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______平方米。
司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住宅系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已经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1年;
4、门窗安装出现翘裂、变形不密闭,五金件损坏,1年;
5、厕所、厨房、洗漱间,阳台地面倒泛水、积水,1年;
6、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7、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灯具,6个月;
8、管道堵塞,2个月;
9、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由双方自行规定: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限内承担保修。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购房款或调换住房,并由本公司承担有关鉴定费用。
六、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保修期内,对用户提出的报修,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在一周之内予以答复,并及时予以修复。
七、本商品房的保修期,从住宅交付使用和订立本质量保证书之日起计算。
八、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九、本住宅的合理使用,详见《住宅使用说明书》。
新建商品住宅 质量保证书
和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
-1-
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 市(县) 区(镇) 路(街) 号 小区 幢 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维修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共有建筑面积分摊 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住宅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三、本住宅于 年 月 日经竣工验收核验,质量等级为 。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住宅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基础、结构主体和设备的白蚁预防包治,为本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15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或大面积起砂、墙面和顶棚抹灰脱落,为 年;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年; 7、卫生洁具 年; 8、灯具、电器开关 月。
上述第3-8项保修期限按本保证书第五条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自本住宅交
付住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可以延长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
五、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和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条款: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三)《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
-3-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二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本公司向住户交付本住宅时,已办理交房验收手续,并由住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住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住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七、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八、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
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对住宅质量仍有争议的,可向本住宅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申请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物业管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5-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滨州市 区(县)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 年 月 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 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
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商品房质量承诺书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开发公司(章)辽宁正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赵立君(签章)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 楼,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2016年09月26日通过竣工验收,各项手续齐全。
二、该住宅工程由市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
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尊敬的住户: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建设质量,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本公司对您安置的栋单元层号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二、该住宅工程由 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安置房屋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安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安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按照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建设单位在向用户交付安置的新建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房屋安置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施工单位联系人: 电话:
建设单位联系人: 电话: 购房业主: 电话
年 月 日
住房质量保证书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一、质量等级
核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
三、抗震设防烈度:八度。
四、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及保修期
1.屋面防水:三年。
2.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及管道渗漏:一年。
3.墙面、顶棚摸灰层脱落:一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一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一年。
6.管道堵塞:两个月。
7.供热系统和设备:一个采暖期。
8.电器线路:一年。
五、开发商对所售房地产担保的质量保证可委托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六、用户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状态,对有关房地产质量等级、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履行验收。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的房产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 绍兴 市 路 / 号 小区 幢 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 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 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 绍兴 市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镜湖新区分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门、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如下: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如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保证书一式叁份,本公司、住户和物业管理公司各一份。 保证单位: (盖章) 物业管理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人:
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物业管理处:
电话:电话:
开发公司: (章)管理公司:(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年月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表:
号序
维修项目
国家规定
的保修期
公司承诺
的保修期
问题处理
期限
1
屋面防水
5年
2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渗漏
5年
3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
2年
4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2年
5
管道堵塞
6个月
6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2个采暖供冷期
7
卫生洁具
2年
8
电器管线
2年
9
给、排水管道安装
2年
10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
正常合理使用寿命
附件:
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有限公司:
本人所购买贵公司开发建设的小区栋楼单元室商品住宅,自20年月日(竣工验收日期)起交付使用后,发现有如下质量问题:
请予以检验、修理或
购房用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承担质量问题的法律文书。开发商在将房屋交付使用时,应当按照《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如果房屋交付使用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维修的,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的单位。
商品房保修责任从住宅交付之日起计算。
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 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 已通过市、县(区)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 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 住宅自签约自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下列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一、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二、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四、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五、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六、开发商承诺的其他内容。
物业住宅质量保证书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校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
投诉部门:*********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