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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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带班记录
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第一篇

塔坛庄园

项目负责人带班日志

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江苏华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填写说明

一、填写与检查:本日志由项目领导每日填写,公司(分公司)安监部每月检查。

二、注意事项:字迹必须清晰可辨,内容必须真实、严谨,力求详细。

三、当班领导在现场巡查时,应重点对以下问题巡查:

1、了解当班项目管理人员、安全人员以及分包队伍队伍,了解危险施工部位、工种。

2、了解项目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3、重点关注高大模板、起重设备、基坑支护、脚手架、爬架、转料平台、构件吊装、动火部位等重要安全事项。

4、了解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并检查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乱搭电线、违规生火等现象。

5、检查应急预案中人员和设备的准备情况。

6、制止现场任何违规的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7、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解决。发现的重大隐患或出现的险情,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组织施救,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8、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下令停工,必要时撤离人员,启动应急预案。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当班日记,说明安全状况,是否存在隐患,以及对隐患的处理结果。

10、带班领导未按制度带班,项目安监部可向上级安监部报告,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控制情况: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降水);二、土方开挖工程(超过3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支撑高度5m以上;跨度10m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及以上;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架;提升架、悬挑架、吊篮、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六、其它(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人工挖扩孔桩。预应力工程)。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带班期间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对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工程进行组织协调。

二、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项目只要有施工作业,就必须有负责人24小时带班生产。项目值班领导应时刻在施工现场,不经交接不得离开。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代为执行。

三、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掌握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检查项目各级岗位质量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质量总监、安全总监责任的落实。

四、对正在施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组织带班生产。

五、对项目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解决,制止现场任何物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六、工程项目发现的重大隐患或出现的险情,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组织施救,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七、项目带班负责人佩带红袖章,注明“带班领导”字样。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质量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接班的负责人交待清楚。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签字存档。带班记录由当班领导签字,日志由本级安监部门保管。

八、值班领导负责当日对本单位、项目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解决问题、收集信息并反馈信息。项目领导安全值班日志,由本级安监部保管。

九、当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组织带班生产。

十、在施工现场设置标牌,标牌中注明当日带班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

十一、节假日安全值班计划上传下达;节假日或夜晚,值班领导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十二、当班的项目领导、要把安全施工放在第一位,全面掌握当班内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

【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带班日志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1
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第二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负责人(公司、工程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 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第五条 工程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工程公司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工程公司技术负责(主任工程师)。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工程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 职 责

第八条 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

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和工程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及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工程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职责:

1、做好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条 工程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

1、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2、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3、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4、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5、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其工程施工业绩的评判依据之一。

6、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带班计划并归档备案。带班计划应包括检查时间,带班领导姓名、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内容。

第十三条 公司带班领导按计划实施带队检查,主要对其所管辖工程公司、项目部进行检查。在检查中需全面了解每一级领导的带班情况,听取带班情况汇报并检查带班记录。

第十四条 工程公司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本级带班检查月度计划,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制定项目负责人带班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由工程公司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将次月带班检查计划上报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五条 当施工现场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带班。有需要的可以预请工程公司带班负责人一起参加。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重大隐患时,工程公司带班领导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如遇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

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执行经理)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

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或“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建筑施工企业的上级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第十九条 带班要求:

1、各级带班领导要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带班记录,一式两份分别存至带班领导及接受检查单位处。项目部的带班记录应在带班台账中予以签字证明,并填写《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带班当日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向下位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第二十条 若带班当日发生事故,则带班领导必须对伤员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上报,以便协助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

第四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一条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每半年对各级带班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工程公司的生产技术部门每季度末对所属各级带班情况考核,并参照本规定进行奖惩。

第二十二条 奖励细则:

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办法,并使本单位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结合年度考核对其进行奖励。

2、对带班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元。

3、对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二十三条 处罚细则:

1、带班领导不按要求组织检查、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相关的追查和处罚。

2、带班领导(工程公司)带班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每少一天处罚所在单位100元;每月带班时间少于应带班天数50%的,处罚所在单位1000元;年度累计3个月未按要求落实带班的,处罚2000元以上,并取消以

【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上单位、个人评奖资格。

3、未经公司批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带班时间未满本月工作时间的80%,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

4、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但未向项目建设单位或工程公司请假擅自离开者,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5、工程公司及项目因带班责任问题引发相关方投诉、上级警告、处罚的,责任单位除承担损失外,将被处以500元以上罚款;被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的,不良行为分每扣一分,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6、伪造带班记录者,每发现一起,对责任单位处以每人每天50元以上罚款。

7、不及时上报带班情况及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相关信息的,视情况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带班检查的给予1000元以上处罚。

9、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的,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0、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关行政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解释。

附件: 一、《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

二、《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记录表》;

三、《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四、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四川省第X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负责人四项规定要求(住建部)
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第三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等四个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我部制定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6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试行)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指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组织发包,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得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指定的分包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发现承包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组织发包时应当提出合理的造价和工期要求,不得迫使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不得拖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费用和工程款,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压缩工期的,应当组织专家予以论证,并采取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相应措施,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和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

四、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及时将施

工图设计文件报有关机构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应送原审图机构审查。

五、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应当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和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七、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八、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和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并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及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或处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档案,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处理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曝光。

附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附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未提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三)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

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三)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七、违反第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八、违反第八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试行)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勘察项目负责人)是指经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勘察单位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勘察质量管理,并对建筑工程勘察质量安全承担总体责任的人员。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勘察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甲、乙级岩土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应由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担任。建筑工程勘察工作开始前,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勘察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确认承担项目的勘察人员符合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观测员、记录员、机长等现场作业人员符合专业培训要求。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的名义承担工程勘察项目。

二、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包括勘察任务委托书),组织编写勘察纲要,就相关要求向勘察人员交底,组织开展工程勘察工作。

三、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勘察现场作业安全,要求勘察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场地情况,采取措施保证各类人员,场地内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

四、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原始取样、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整理、核对原始记录,核验有关现场和试验人员在记录上的签字,对原始记录、测试报告、土工试验成果等各项作业资料验收签字。

五、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保证勘察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在勘察文件上签字盖章。

六、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勘察后期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勘察人员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组织参与施工验槽;组织勘察人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相关验收文件上签字,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还应参加单位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组织勘察人员参与相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提出与勘察工作有关的技术处理措施。

七、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勘察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勘察人员将全部资料分类编目,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勘察项目负责人对以上行为承担责任,并不免除勘察单位和其他人员的法定责任。 勘察单位应当加强对勘察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检查,发现勘察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由更换后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的全面勘察质量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勘察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管,在检查中发现勘察项目负责人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入不良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

附件: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附件

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勘察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或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负责人 发言稿
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第四篇

项目负责人会议发言稿

各位同事:

大家好!

首先感谢XX提供的平台,很荣幸作为项目负责人带领大家开启新一年的工作,在过去的时间内,和大家共同经历了XX等项目的开工至验收,去年新开工XX项目。在这几个项目施工中,大家始终团结一致、不辞辛苦,各项目也已接近收尾,在这里,向大家的辛苦表示感谢。项目建设的进行离不开大家的努力,但其中也暴漏出一些问题:1、施工工作面多,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足,个别工作面没有施工员在场,直接导致工程质量失控,造成不必要的返工;2、机械的调配问题,大量的土方作业需要很多机械同时施工,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机械调配失调使用率底下;3、材料的消耗问题,大批量材料没有提前计算好消耗量,零星材料不能提前计划。

接下来,新的一年里新项目在不断的开工,为了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改进。

一.作息制度

从目前来说,早上7点早饭,7:30到11:30是上午的工作时间,午饭11:50,下午1:00到6:00,有效的工作时间9个小时。

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责任制度

1、作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做到熟悉图纸,了解工程量,对该工程的施工顺序做到统筹安排,做到计划在先,根据工程量,工期计划合理安排工作中需要机械,人工及其所需要的材料。

2、工作责任心问题:各标段现场管理人员,现场按图施工、在满足工程质量前提下合理节约材料,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及时与图纸工程量进行核对,对各劳务班组的工程量要认真统计,与图纸进行对比,做到真实准确;遇到现场与图纸不符的地方及时与相关技术负责进行沟通。对工程中出现问题首先不要怕,关键是要能及时发现,合理解决。对现场发生变更签证部分现场做好草图、测量资料及其相关影像资料。

3、机械方面:现场管理人员每天必须记录好当天施工日记,日记中记好当天的天气、施工桩号、施工内容、机械的使用情况,涉及到租赁机械的要记好机械的工作时间。每天晚饭后各施工段负责人要碰个面,对第二天机械的使用计划进行沟通。

4、与监理、业主要和睦相处,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5、各施工段的负责人要同时管安全,对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及时做好安全防护,需要用到的材料提前告知材料员;

三.测量人员责任制度

1、爱惜仪器,定期对仪器进行保养校核,发现仪器异常时及时送修;

2、目前工程已进展到结构层施工,对测量的精度要求较高,测量人员要对坐标、高程认真对待,经常复核,做好记录,配合好现场施工人员;

四、资料员责任制度

1、熟悉工程概况、了解工程量大小,对涉及到的规范、规程要牢记于心;

2、了解工程实时进展,做到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原材及现场检测同步进行,每一分部分项完成及时报监理签字;

3、与现场施工员、测量员配合,及时的到现场取样送检,做好试验台账

和施工台账;

五、奖罚制度

为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项目部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奖罚;

1、各施工段如能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项目部将根据工程情况进行奖励;

2、如在工作中消极怠工、不负责任,造成重大返工,将进行责任追究。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第五篇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设备公司、联合经营项目等所有生产单位。

三、术语、定义

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公司技术负责人。

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经营项目系指实际投资人)。

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四、企业负责人带班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一)、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公司工程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施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目的25%。

公司企业负责人应按区域划分责任项目或区域,做好带班分工。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醒目存档备查。(检查表附后)

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下设的分公司,企业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附表

(二)、考核规定

公司工程部未编制带班检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检查项目,或未按时汇总备案检查记录,每项考核处责任人100元罚款。

企业负责人未按带班检查制度到现场检查,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200元。

企业负责人没有填写检查记录,每次考核处企业负责人100元罚款。 发生事故时而没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的,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给予500-2000元经济处罚。

五、项目部负责人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带班职责及工作内容

项目部负责人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

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报公司生产、安全部门研究处理。

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对公司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安全部门报告。

项目部成立时必须建立项目部负责人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负责人填写,由资料员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工程项目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附表。

(二)、考核规定

1、项目部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项目部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分轻伤伤、一般、严重、特别严重等情况给予200元、500元、2000元、10000元罚款。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400元的处罚。

5、由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五、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上级请假,并通知相关部门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2016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第六篇

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书

致:

我 (姓名)在此郑重承诺:我是 (投标人)编制内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在 (工程名称)投标中所提供的个人资格及业绩均属实,不存在其他单位借用我资格投标的现象。如我单位中标,我保证按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该项目监测工作。

如在评标、定标、公示过程中发现本人承诺有虚假问题,或被举报核实有上述违反承诺行为,或在项目监测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我愿意无条件地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处罚:视情节严重,半年至二年内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工程项目监测。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办公电话:

手 机: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项目领导安全承诺书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的发生,我郑重承诺:

1、贯彻落实和宣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等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单位下发的安全相关文件精神。

2、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遵守本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带头遵守。

4、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不违章指挥,监 督检查项目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5、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生产环境。

6、积极组织、参与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 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8、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承诺人(签字):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人受(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实施组织管理。

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

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一、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切实履行建设工程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各项职责,

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二)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并对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三)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向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四)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

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

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不违背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签订阴阳合同。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五)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不要求设计单位出具降低结构安全性和原材料及构配件质量标准的设计变更。

(六)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按要求建立材料样品库,并保证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与样品一致。

(七)单位工程竣工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仿宋体字凹刻的石质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标牌尺寸不小于1000mm×800mm,标牌应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单位全称及其法人代表、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完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

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八)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九)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十)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交付使用。工程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工程质量投诉,负责查明质量问题及原因,并组织有关质量责任主体及时进行处理;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的原因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将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追究我的质量终身责任:

(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二)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

(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将为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质量终身责任,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给予的下列处理和行政处罚:

(一)项目负责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四、在以下情况下,我仍将依法承担相应质量终身责任:

(一)因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后,被发现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规定,造成所负责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自愿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给予的处理和行政处罚。

(二)已退休,被发现在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规定,造成所负责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自愿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给予的处理和行政处罚,且不接受返聘从事相关技术工作。

(三)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根据承担责任情况依法受到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后,自愿接受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取消享受的待遇。

(四)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自愿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给予的处理和行政处罚。

承诺人签字:

身 份 证 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zz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本承诺书声明:本人xx系 **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公司拟派出担任 zz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的项目负责人 zz系本公司正式职工,保证在 zz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及时到位,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到位(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期间无"中标工程或在建工程"。若在投标期间有"中标工程或在建工程"的,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我方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我方中标资格,且我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本公司包括企业本身、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我方拟派往*****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也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016公司经济责任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第七篇

公司经济责任承诺书

(修购专项)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参见项目任务书)

项目经费预算:总金额 万元。

项目起止年限: 年 月至 年 月

一、项目负责人承诺自觉遵守国家财经纪律,遵守学校《中国人民大学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接受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项目负责人承诺按照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项目任务书具体实施项目。对于每个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资金安排、建设进度负有遵守和相关执行责任。对于不遵守项目任务书给项目所造成的损失,项目负责人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经济处罚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1%至3%。

三、项目负责人承诺自觉接受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实施进度的检查。

四、项目负责人承诺严格执行已批准的项目预算,专款专用,不截留、挪用和挤占。在项目实施中如发生洽商变更,及时上报调整预算,经批准后实施。

五、项目负责人承诺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认真编制

项目预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承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资金的不合理使用,杜绝浪费,按时、保质完成批准的建设项目。

对于项目结项时审减(或超支)金额超过该项目送审金额的10%(含10%),项目负责人承诺承担相应的行政处分,并给予扣除本人1至10个月岗位业绩酬金的经济处罚。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济责任审计承诺书

为了表示对贵处审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充分合作,按照津职大审通字[xx-xx]xx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谨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所有经济业务交易事项,均遵循《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提供的审计年度内各类资料,均能做到真实、完整,且所有经济业务交易事项皆已入帐,无账外账及“小金库”行为;

(3)本单位经济活动中无偷漏税问题,对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所领取的各种形式的收入计算应纳入个人所得税,无偷漏个人所得税问题;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我们的责任;

(5)无蓄意歪曲或虚饰会计报表各项目金额或分类的情况,无违纪违法舞弊的现象;

(6)无其他可能影响审计报告真实性应予提供而未提供的资料;

(7)本人无经济违纪及其他问题;

(8)对以上承诺内容中未能得到保证的部分均已做了说明,审计机构可以此承诺为依据,对承诺内容充分信任。

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安全经济责任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公司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把安全第一、保证质量、信誉至上的经营宗旨贯彻落实到施工项目的始终。同时,根据公司实行两级财务核算的实际,保证公司施工管理费的足额收缴,我项目部被公司授权投标的

工程,已(若)中标施工,愿按以下承诺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一、施工管理方面项目部愿做到:

1、精心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计划,按设计意图组织施工,并坚持内部质量“三检制”,认真做好施工档案,按质按时完成合同全部施工内容,争创优良工程。

若施工中管理不当,有损于公司信誉和导致公司连带责任情况发生,愿接受公司处罚或调换施工队,因此而发生的损失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2、把安全生产落实到项目的始终,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配专职、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台账,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防范于未然。

3、按期报送工程资料:①合同签订后,向公司本部送交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②施工中按月向监理方和公司报送工程进度、安全生产资料;工程结账验收后向公司报送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和结算资料原件。

二、经济责任方面项目部愿做到:

1、根据公司章程第九章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主动向公司上缴施工管理费,本工程上缴费率定为工程总造价的 %。

缴纳管理费的期限及办法为: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内的工程(含100万元),当签订合同时,按合同造价比例一次性向公司交清施工管理费。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在签订合同时,向公司上缴合同价比例50%的施工管理费,其余部分在工程竣工结算前,按结算总工程量价款比例扣除签合同时已交部份,一次性全部交清,公司方可结算签章,否则一切责任后果项目部自负。

2、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合法用工,并按约定数额,按期支付工人工资。

3、凡本项目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一切经济责任,(包括工程合同履约责任、质量经济损失、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等)不需公司本部承担,完全由本工程项目部承担责任,法律责任按公司其它约定或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该承诺书一式二份,公司总部存一份,项目部存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承诺

腾冲县石工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部名称:

法定代表人:王国银 项目部负责人:

经办人: 承诺经办人:

二○○ 年 月 日

经济责任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南昌三志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实现公司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双赢。鉴于乙方是甲方公司的财务人员、采购员、业务员,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从业行为的特殊性,经协商一致,甲方与乙方签订经济责任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乙方应当履行的义务

1、在工作期间,不得侵占、挪用公司财务,不得截留公司业务资金。

2、在工作期间,不得收受对方或第三人的财务,不得受贿。

3、在业务过程中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吃差价、吃回扣。

4、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5、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二、乙方不履行第一项义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1、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侵占、挪用公司财物、截留公司业务资金行为,乙方应依法将侵占、挪用、截留资金(包括物品)全部返还给甲方。构成犯罪的,甲方可向有关司-法-部门控告其犯罪行为。

2、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收受他人财物等受贿行为,乙方应将其受贿财物和资金全部交给甲方;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如乙方的受贿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对此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在业务过程中出现利用职务之便利吃差价、吃回扣的行为,乙方应当将差价或者回扣所得利益全部返还给甲方。

4、乙方在工作期间因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该协议书是乙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四、因该协议书的履行发生纠纷,由甲方在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五、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驾驶员(经济责任人)安全行车承诺书(范本)

我是广西运德集团公司 邕宁汽车 总站的营运驾驶员(经济责任人) ,为确保安全驾驶车辆,我向集团公司、广大旅客和社会各界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春运、重要节假日和集团公司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期间的行车安全管理规定,树立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肇事可耻的思想!

二、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训培训活动,通过学习,提高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意识,进一步认识安全驾驶、安全营运的重要性。

三、驾驶中,保证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带病驾车、不盲目超车、不开斗气车;不在高速公路随意停车和上下客;不冒险通过漫水路、漫水桥和傍山险道。

四、严格执行驾驶员配备、休息管理制度,自觉进入长途客车中途休息站休息和遵守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有关规定。

五、做好车辆例保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按时进行车辆年度安全检验。坚持出车前、行车途中和收车后的安全自检,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

六、自觉接受单位对车辆运行动态的监控,不擅自关闭或破坏车辆动态监控设备

七、依法经营、进站经营,服从站务管理,严格遵守检验报班制度。

八、严格执行安全告知制度,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做到发班前向乘客宣读《安全告知》,中途停车休息向乘客宣读《中途停车休息告知》。

九、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接受集团公司、本单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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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项目负责人职责
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第八篇

第1篇:项目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督促检查监理、施工单位规范施工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二、参与工程设计、勘探管理工作,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的问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非施工阶段。

三、负责审核甲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对数量、规格、品种仔细审核。参与材料(设备)质量与价格的调研选购工作,严把材料(设备)质量验收关,拒收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设备)。

四、起草或参与起草工程项目的有关文件、报告、会议纪要以及分包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负责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前期“三通一平”等准备工作。组织编制“三通一平”工作实施计划,组织制定工程管线和古迹、树木保护措施。

六、参加工程例会、工程专题会、图纸会审、工程验收等会议,经常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记好施工日记。

七、加强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市质监、安监等单位的工作联系沟通,协调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施工期间,多邀请使用单位现场察看,尽可能满足使用部门的一般要求。

八、负责认真审签阶段性工程量,严格按合同、按工程进度核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九、负责工程建设进度控制的督促工作,应当按期完成基建任务。

十、加强签证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合同外工程量签证,对隐蔽工程量签证应请跟踪审计人员到场会签,签证应以写实性工程量计量,尽量避免以点工和人民币的方式计量。

十一、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争创文明安全工地,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对校园教学、生活环境的不利影响,保证校园师生员工的安全。

十二、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把资料送交基建处资料室存档。

十三、具体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交付使用及回访维修保养工作。工程竣工后在质保期间发生的相关问题,应及时解决。

十四、负责组织监理和相关人员对工程决算进行初审,及时送跟踪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配合督促审计单位按期完成审计工作。

十五、对于工程的较大变更、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等情况,应及时向处分管领导汇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十六、工程竣工后做好工程管理的总结。

十七、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1、联系项目的使用单位,提出项目的建设目的及相关功能要求。

2、参与设计方案的评审及设计单位的选择。

3、参与项目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

4、参与项目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

5、参与项目相关合同的签订。

6、联系校内有关部门,协助施工单位,落实项目的“三能一平”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7、牵头组织设计交底会。

8、配合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9、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10、配合监理单位,落实项目的进度目标。

11、负责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处里核定。

12、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并及时与处里沟通。

13、对每月工程用款进行初审。

14、参与工程中需经业主定质、定价的设备、建材的调研。

15、参加项目的隐蔽工程、主体结构及竣工验收的质量检查及评定工作。

16、督促与配合监理单位,完成工程决算的初审。

17、配合文档管理人员将项目的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8、协调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整改工作。

第3篇:工程项目负责人职责

1、负责落实工程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即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及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3、负责掌握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质量、与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解决施工现场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4、认真检查施工单位对图纸会审及使用功能要求的落实执行情况。

5、负责施工现场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对各项检查验收结果填写验收单,甲乙双方共同及时签字。

6、认真填写现场的施工日志,对工程进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做详细记录,并及时与各专业工程师及使用部门负责人联系。

7、负责施工现场的经济签证和技术变更交底(),但一次经济签证达叁仟元以上的要事先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8、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按工程进度提出拨计划和额度。

9、严格把握建筑材料质量,有权制止不合格材料的使用。

10、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和工程竣工后的资料归档工作。

11、执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检查,并作详细记录。

12、负责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各分项的保修工作。

第4篇: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2、项目负责是公司在该工程项目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3、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在该项目中代表公司履行合同执行中的有关365JT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

4、主持制定项目的365JT施工组织365JT设计、质量计划及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5、深入施工现场,处理矛盾,解决问题。不断完善经济制度,搞好经济效益,主持项目盈亏分析。

6、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关心职工生活,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依法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利益,做好困难补助工作,并对病、伤、残职工的慰问。

7、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清算。

8、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5篇: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施工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有取得乡相应资质、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较好的施工技术。德才兼备人员承担。对该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考核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结合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拿出具有针对性的管理要求,并监督实施;

4、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在施工项目上有效使用;

5、支持专职安全员的工作,给现场安全员一定的安全裁量权;

6、加强分包管理工作,要保证工程的主体部分、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由本项部施工;

7、严格施工现场的临时用工制度,尽量不在通信施工现场雇佣临时工人;

8、加强对分包单位及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上岗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9、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0、组织实施与监督施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

11、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12、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安全形势,明确安全成绩,分析安全隐患,制定安全整改措施,解决安全与生产的矛盾,奖励安全生产员工,鼓舞安全生产士气;

13、如果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项目亩责任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4、监理并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只要施工在进行,就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

第6篇:物业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所管小区各项公共管理服务按质按量的完成。

2、负责就管理区域事项和开发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衔接和沟通。

3、负责所管区域各项费用的收取。

4、负责所管区域各项重大投诉的处理和上报。

5、负责小区团队的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使各项工作程序均达到公司要求的品质。

6、负责所管理区域的成本控制。

7、管理处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

8、负责对下属的督促、培训、指导,为公司培养选拔人才。

2016施工保证书范文
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 第九篇

施工保证书范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 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九、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一份留建设单位,一份留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质量承诺书范文

为确保 广告牌整改维护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质量我方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要求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 本工程质量承保时间为2年;

即2016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在质保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人为因素及自然灾害因素除外)由我方负责。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后,在二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处理。

2、本工程内容:

1)整改内容:广告牌全长28米一块,整改后为13米长、14米长二块,高度不变。

2)维护内容:背面整体支架及整体框架重新加固、去锈处理、上防锈漆。

3、按照工程整改维护要求整改,不擅自修改广告牌框架结构,不偷工减料,如有不同意见,可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自行对材料、配件、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整改维护前后的记录。

承诺方:

身份证: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方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以贵公司名义承接施工工程项目,本人作出如下承诺:如果违反下列任何一条条款造成的一切问题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人全权负责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1、同意公司对该项目按总造价的收取管理费用()。缴纳工程项目保证金(¥:元),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返还。

2、如发包方要求备案,需押建造师证,费用另议。

3、如发包方和项目部需要公司人员参与管理,费用另议。

4、项目负责人必须将所有劳务人员购买保金60万元/每人以上的人身伤害保险,其相关费用占工程总价的%,由公司扣除或项目负责人购买并提交购买凭证。

5、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刻制印章(包括公司合同章、工程项目部章、资料章等)。因私刻印章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均由我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因工程承包建设需要赊欠建筑材料,均以本人个人名义进行,不得以贵公司名义或工程项目部名义进行。

6、不得以公司或工程项目名义向外借款。因工程建设借款均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7、为确保甲方发包工程和建设质量和工期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必须

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且甲方必须将工程款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款转入任何其他账户或以现金等方式支付工程款,均视为甲方根本违约、未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8、本人自开工起立即认真对该工程做好施工组织挑选有实力、品行好、专

业能力强、工种对口的劳务队伍进场施工,不得以公司或工程项目部名义拖欠材料款、民工工资等,若有发生本人全权负责,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工人上访、堵路、跳-楼、起诉公司等行为,产生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后果,公司有权扣除本人工程造价的%作为违约金。

9、严守本公司商业施工技术等机密。

10、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

11、确保所有合同及条款的履行,不将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内容转包或违法

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特别是质量、安全、工期均提前做好预控和相关施工措施。

12、对实施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承担全部和终身责任。

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经济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公司可以对本人处以项目工程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月日

施工质量承诺书

为确保 项目 顺利完成,我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一、质量保证

1、质量目标:

2、施工质量: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按“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进行检查,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3、材料: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履行材料报验程序,使用材料具有合格证和复检报告。

二、工期保证

1、工期承诺:

2、组织合理措施:①由项目部统一调度管理。②及时落实材料、劳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③每周安排计划,下达班组完成的工程量指标,明确责任。④每周五将下周生产安排及劳动力配置计划报至项目部及生产保障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作为质量保障的第一责任人。

承诺单位(签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建一局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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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承诺书范本

甲方:长葛市大户陈社区“滨海·汀畔”5#、6#楼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该工程 单项工程以劳务大清包的方式清包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树立施工单位良好形象,乙方向甲方项目部做出如下承诺:

一、 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国家施工规范

要求进行有序施工,项目部拟定分项工期,确保完成,达不到要求自愿接受处罚。

二、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达不到要求,并经甲方技术人员两次指

正仍达不到要求,经项目部研究确定更换乙方施工班组,乙方无条件撤场,撤场后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合同单价70%支付工人工资。

三、 乙方管理好自己的施工人员,做好文明安全施工,爱护甲方该项目的所有机械设备、设施、周转材料。做到不损坏、不偷盗、不浪费。如经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以上不良现象,除当事人承担责任外,乙方自愿接受叁仟元处罚。

四、 乙方施工期间,合理利用甲方提供设备,下班后分类清理,清洗干净,归位堆放整齐。关好水电源,做到防雨、防漏、防损、防危险。如不能每天即时做到以上要求,甲方将安排人员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宿舍、厨房、厕所每天清理干净,防止疫情发生。员工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如达不到要求,甲方指派人员整理,费用由乙方处理。

六、 乙方如临时请跑场人员,下班后自觉接受出场检查,交通工具按指定的地点有序停放。

七、 对进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做到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如有违反规定,乙方自愿受罚。

八、 工期安排:(有效工期)

1、 基础

2、 地下室:

3、 一层结构:

4、 二层及以上:

5、 水电工、架子工,交叉作业,全线配合。

九、 奖罚规定

1、工期提前、拖延半天,奖、罚元,累计计算。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每人次罚元。

3、结构封顶,该项目部组织各楼号共同评定,质量、工期等达标的奖 元,最差者罚 元。

4、砼漏震、蜂窝、模板跑模发现一处,罚款节严重的罚款500元~500元。

5、酒后作业或酗酒闹-事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甲方负责人(签章):

: 年 月 乙方承诺人(签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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