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制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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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制度2016篇一
《党务公开制度汇编》

温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党务公开制度汇编

为进一步健全温宿县质监局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完善惩治预防体系建设,特制定本规则。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局党支部讨论、决定、组织下列工作:

1、研究贯彻落实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组)的重要指示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

2、研究决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措施;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聘任、解聘)、调动、奖惩等事项;

4、讨论、检查党支部织自身建设工作;

5、研究决定所属党支部织请示的重要事项;

6、讨论、研究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

7、讨论、研究需要集体协商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8、对必须由局党支部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

1、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党支部成员在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3、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4、党支部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支部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5、党支部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要如实记录;

6、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

征求其他成员,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要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7、党支部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党支部织议事规则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一月举行一次。如有特殊原因,可临时召集或推迟召开。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由办公室通知党支部成员和列席人员,并将会议议题和有关事项一并通知。

2、党支部会议的议题应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

3、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可随机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4、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5、党支部议决事项,会前应当有充分的准备。提交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事前应做好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并提出有依据的议案;

6、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会议议题先行交换意见,统一思想认识,为开好会议做好准备。议决的问题涉及到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7、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干部和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才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党支部会议时,会前应向主持人请假;

8、党支部会议应当充分发扬民主。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9、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议决。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应当逐个讨论表决;

10、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如果出现意见分歧或者发生争议,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表决。

11、党支部会议由会议主持人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必要时,可以编发会议纪要。根据工作需要形成的党支部文件,由党支部书记签发,也可由党支部书记委托党支部其他成员签发。会议涉及机密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秘密。

党务公开制度2016篇二
《党务公开各种制度》

沙发[2011]58号

中共沙窝乡委员会

关于建立沙窝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

通 知

各行政村、乡直单位:

为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沙窝乡党务例行公开制度等10项长效机制,现予以公布,望遵照执行。

中共沙窝乡委员会

附: 沙窝乡党务例行公开等制度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推行党务公开的过程中,坚持“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务公开目录提纲》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主要包括:

1、自身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委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决定、意见和措施;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的情况以及党委自身建设方面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履行职责方面。主要包括贯彻县委部署的工作落实

情况;党委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党委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干部民主测评、推荐、选拔、使用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后备干部推荐、竞争上岗,干部考核奖惩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大资金的使用、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等情况;开展专项治理和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以及党委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其他方面需要公开的情况。

3、常规性党务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党委召开各类党员

会议及贯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选举各级党组织组成人员、出席本级党代会和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发展结果、预备党员转正;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

管理情况以及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1、把重大决策及贯彻落实情况以文件、会议纪要、简

报、通报、报告、备案等形式向党内外进行公开。

2、通过有关会议形式进行公开。

3、建立党务公开栏、党委活动栏、设立文件查阅处、

公开室进行公开。

4、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接待电话。

5、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其他公开形式。

三、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可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公开。每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党组织审定——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向党员(群众)公开——登记建档”程序实施。

1、拟定公开内容。初拟公开内容,在党务公开监督小

组审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后,进行补充完善。

2、党组织审定。党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公开内

容进行讨论审定。

3、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由所公开内容的原审

批人审查签字后实施公开。

4、登记建档。各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

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四、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适应。公开时间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即时公开。

1、对党内法规、政策文件、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等

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实行固定公开,如遇修订、调整及时更新;

2、每双月26日(遇节假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为党务公开日,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

3、对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

4、对动态性、临时性的工作,如各部门工作动态、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根据情况实行即时公开。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情况通报的主体

党内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各基层党组织;对象为下级党组织、党代表、党员。

二、党内情况通报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研究“三重一大”的情况和审定的重大政务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制定的重要文件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办事处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情况;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情况;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党代表推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党员权利情况、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基本情况、职责分工、联系方式;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处理等情况。

6、党内制度建设情况。党组织议事规则;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党内

党务公开制度2016篇三
《基层党务公开制度》

基层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干群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更好地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我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同步发展

第三条 基本原则: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公开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公开要与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与党务公开相结合;公开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职工群众的要求相结合。

第四条 工作目标: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第二章 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主要包括:由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镇发展计划、机构体制改革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的酝酿、拟定、出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群众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第六条 党支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谈话诫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

第七条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镇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镇机关党总支、各支部改选情况;镇机关党总支、各支部组成人员情况;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等情况。

第八条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家属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礼品礼金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使用招待费、差旅费、电话费等情况。

第九条 党支部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第十条 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和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第三章 公开的形式、时间

第十一条 公开的形式。在适当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通过有关会议、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接待电话;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第十二条 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十三条 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方针政策

党务公开制度2016篇四
《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公开制度汇编》

党务公开制度汇编

XXXXXXXX党支部

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

1、党内基本工作制度;

2、支部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党支部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

3、发展党员情况;

4、落实党员管理定期培训、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党内救助制度的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受表彰及处臵不合格党员情况;

6、党员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情况及缴纳党费情况;

7、党员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任务情况;

8、党员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情况;

9、其他需要通报的内容。

二、通报时限、方式及程序

(一)通报时限:

固定通报原则上一年一次,即时通报按照工作进度及时通报。

(二)通报方式:

1、会议通报。主要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党员大会。

2、文件通报。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主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3、专题通报。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4、其他通报。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会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三)通报的程序:

1、承担党务工作的工作部门或工作机构提出拟通报的事项,报党组织书记预审;

2、党组织书记负责通报内容的审核工作,有必要的报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具体承办部门将审核后的通报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通报。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通报,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1、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

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行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

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3、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

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不得截流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4、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 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5、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 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6、坚持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开言路,听取不同意见,避免重大决策失误,减少给党的工作带来损失和造成影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

(一)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

(二)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

(三)正、副科级干部的调整、任免;

(四)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五)发展新党员;

(六)上级党组织规定应由党组织集体决定的其他问题。

第三条 征求意见的方式

(一)会议方式。通过召集党员开会专门进行讨论,征询意见。

(二)座谈方式。召开由不同工作岗位的党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

(三)公示方式。在区局设立的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明示受理意见的咨询电话或联系人。

(四)发放征求意见卡。

(五)设立意见箱。在机关办公场所明显位臵挂意见箱。

党务公开制度2016篇五
《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凡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应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1、党支部重大决策、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和落实情况;

2、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整改情况,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建卡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情况等;

4、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5、监督情况。党员违法违纪问题查处结果和信访处置,实施党内监督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6、经党支部研究决定认为应该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党务实行按季度公开形式,但遇临时性工作和重大决策应及时予以公开。公开的形式以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临时性工作和重大决策可选择党内会议、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党支部党务公开基本目录

党务公开制度2016篇六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康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欢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 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 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 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琪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妓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 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

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 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 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决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份;公开效果是否明显。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诚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党务公开宣传教育制度

第一条 将宣传教育贯穿党务公开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二条 深入宣传党章贼予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和义务,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各项工作。

第三条 深入宜传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双得的成效、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党务公开例行公开例度

第一条 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是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主要包括: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 公开的形式

(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以会议、会议纪要、文件、简报、通报、报告、党代表调研、询问和质询、短信平合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适宜向社会公开要以党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第三条 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应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实施。

(一)拟定公开内容。初拟公开内容,在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的基铭上,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后,进行补充完善。

(二)党组织审定.党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讨论审定。

(三)第一责任人审签.由所公开内容的原审批人审查签字后实施公开。

(四)听取意见建议,对公开的各顶工作要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做出回应。

(五)登记建档。各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

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第四条 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问要与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适应。公开时间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和及时公开。

(一)对党内法规、政策文件,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等其有德定性的内容实行固定公开,如遇修订、调整及时更新。

(二)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在当季第一个月的15日前实施;

(三)对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

(四)对动态性.临时性的工作.如工作动态、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根据情况实行及时公开。

党务预公开制度

第一条 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向社会预公开和在本党组织内部预公开两种。范围由各党支部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第二条 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根探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醉,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

第三条 预公开形式。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 预公开期限。向社会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为7天重

大事顶一般为10天.在本党组织内部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为7天。

第五条 诬公并实施。党务公开事项由党务公开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经主要负责人审定.需要公开的重大、敏感事项及信息要由问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休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把关。

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依申请公开是指未列入公开目录,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贾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清,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清人公开。

第二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塞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清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二条 审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片当公并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

党务公开制度2016篇七
《党务公开制度汇编》

党务公开制度汇编

党务公开审批制度

1、决定或办理与党员干部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开时,实行预公开制度,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初步方案,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10天,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和调整,并及时公开。

2、镇党委党务公开,一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公开的初步意见,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镇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公开。

3、各村党支部的党务公开由党组织研究后实施,并由表及里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公开。

4、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由上而下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

5、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工作的承办与落实。

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一、意见收集:由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建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联络党务公开监督员、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报告。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各单位应以适当形式给予回复。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群众,由单位负责同志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严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四、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处理登记册》,全面记载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情况,并适时予以公开。

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一、全镇各级党组织都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致富带头人、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三、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四、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五、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

一、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到位,真实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监督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为 为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一)、监督单位党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公开党务内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到位;

(二)、对党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

(三)、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四)、协调处理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支部按规定聘用一定数量的党务公开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

(一)、监督党支部及支部领导人履行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是否经常监督检查、研究安排党务公开工作;

(二)、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

(四)、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四、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及监督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搞好党务公开工作。

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制度

一、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评的方式进行。

三、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考核结果要与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

四、各级党组织年度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进行通报。

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

第一条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

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县党务公开办负责对各党委(党组)、县直机关工委直属的总支(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各党委负责对下属总支(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

第二条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㈠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坚持制度化;

㈡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㈢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㈣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到位;

㈤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㈥党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是否健全。

第三条 党务公开工作原则上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进行考核。对重要事项及公开面大的公开项目要组织人员随时进行督查。

第四条 督查、检查、考核要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县党务公开办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实施,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图形式。

第五条 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合规、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要向被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以及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要严格依照《平凉市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2016篇八
《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

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按照真实透明、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学校党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工作办法。

一、公开内容

1、党支部设置及其工作职责,支委员名单、分工和联系方式,党员基本情况;

2、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目标的进展或完成情况;

3、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如“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公示、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

4、党支部作出的决策和决定等重要事项,党内表决或民主讨论的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各类创建活动情况;

5、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群众和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群众和党员所反映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理反馈情况;

6、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

7、党支部参与企业管理决策,提合理化建议等推动学校发展的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1、相关会议。在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讨论会等会议上,通报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工作等;

2、宣传专栏。利用企业宣传栏、公示栏,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宣传介绍党的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分类公开。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及有关工作制度要固定公开,常规性、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根据推进进展要及时公开。对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大问题,通过民主讨论的办法,达成共识,进行公开,对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2、规范操作。党支部书记负总责,落实专人按照程序公开有关事项,整理存档相关资料,反馈意见建议,促进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制度。党务公开制度试行期间,要做好宣传说明工作,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订完善,积累工作经验。

和静县第八小学党支部

2013年5月

党务公开制度2016篇九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社区党务公开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组织,上级党组织、社区党员、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一、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

社区党务公开要做到内容规范、形式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监管规范和党员满意、群众满意、上级党组织满意。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建设: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调整情况;社区党组织人员分工和办公电话、廉政监督电话及履行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

(二)重大事项:社区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社区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三)党员管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流动党员登记、教育、管理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接收、审批发展新党员情况。

(四)党费收缴:党员上缴党费情况和社区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上级组织下拨党费及使用情况。

(五)考核奖惩:上级党委对社区党务工作考核情况、

奖惩情况。

(六)慰问帮扶:困难党员慰问及受帮扶情况。

(七)其它事项:上级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党员要求公开的其他党务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

(一)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和制作党务公开报告清单为主要形式。公开栏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明确标有“党务公开栏”字样,专人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会议、通知、书信、谈话、“明白纸”等辅助形式,积极、灵活、有效地扩大党务公开的覆盖面。

(二)公开的时间:每季度首月15日为党务公开日;同时要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收集整理公开内容。社区党组织负责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筛选、整理并及时向党组织负责人反馈,反馈时限为半个月,经集体研究提出拟公开事项。

(二)审查公开内容。拟公开事项公布后,要收集整理社会的意见和要求,形成最后方案,主要领导审查后,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布公开内容。社区党组织指定专人填写由社区

党组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党务公开报告清单,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监督检查。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进行全程参与、监督,并及时了解、反馈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对于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社区党组织要给予答复、解释。

(五)整改落实。党务内容公开后,社区党组织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党员群众询问,并做好解释、核查、整改工作。

(六)考核奖惩。把党务公开列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社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细则,对党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与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的评优、奖惩挂钩。

党务公开制度2016篇十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二、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提出拟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三、分管领导应对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六、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yingyuleikaoshi/100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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