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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篇一
《个人之间借款协议(模版)》
借 款 协 议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
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借 据
今借到 人民币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 起到 日止。
借款人:
证明人:
年 月 日
收 据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篇二
《个人借款协议书》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日,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
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 价值 元
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
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
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
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
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
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 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
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篇三
《公司之间借款协议书》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
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用途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_ 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篇四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民间借贷)》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_ 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借款协议篇五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帐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
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 年 月 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 ,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月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 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
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五(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连带保证人:
签订约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篇六
《借款合同(模板)》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借款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期限 个月,月利率 %。
如果甲方逾期不能还款,逾期期间的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_____计息,直至本息还清之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次借款用途为:
第三条 担保方式
1、 用 ,作为按期归还借款的担保物。
2、 以其全部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个人股权及投资项目)为本笔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第四条 借款交付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将借款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
1、以现金方式交付
2、转账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3、甲方收妥借入资金后,向乙方出具借款凭据。
第五条 借款利息的计算
1、乙方向甲方交付资金之日,即为借款利息起息日。利息按月计算。
2、借款不满十五天按半个月计息,满十五天不满整月按一个月计息,以此类推。
第六条 还款方式
1、按 支付本金和利息,每月支付本金和利息为: 。
2、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需经乙方书面同意,还款时,结清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补偿金。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之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3、自觉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4、按合同约定清偿本金、利息;
5、如发生对其履行还款、付息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资金出借期内随时了解甲方资金使用情况;
2、甲方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因素时,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提前收回借款的通知由乙方以特快专递方式发至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后,甲方未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即为生效;
3、借款期限内,在甲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借款人使用期满,不得要求提前还款;
4、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等债务全部按时清偿后,应配合甲方及时解除抵押担
保物的抵押登记;
5、本合同借款期满,甲方未清偿借款本金、利息时,乙方有权依法以抵押担保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违约与责任
(一)、甲方(借款人)违约与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按时足额还款,未按约定足额还款视为违约。除应向乙方支付约定还款外,第一次违约应按应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二次违约应按应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三次违约,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全部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当甲方违约而导致乙方提前收回全部本金、利息及罚息的情形出现时,乙方行使抵押权的时间相应提前。
2、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并提前收回已放借款或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从违约使用借款之日起按应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结欠利息,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转移资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等。
4、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还款日到期2个工作日内仍未归还本金,视为违约,甲方应按未还借款本金的3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变卖抵押担保物用于清偿本笔借款本金、结欠利息和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二)、乙方(出借人)违约与责任
1、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资金的,按合同约定借款利率、延时交付金额和天数向甲方支付延时违约金;
2、乙方如提出本合同约定外的理由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借款的情形者,甲方可免付提前还款金额的利息。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主体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相关应付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借款本金,结清利息,并按本合同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人和担保物发生变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所需担保的;
2、甲方转移借款用途、发生欠付本金利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第十条 费用的承担
1、涉及与本合同抵押担保物相关的公证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办公费等均由甲方(借款人)承担。
2、若因甲方违约,乙方提起诉讼,乙方聘请律师的律师费按甲方未付本息总额的10%计算,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同意如还款期限届满后,甲方未及时向公证处提供债务履行凭证,且乙方出具材料说明甲方未能按约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担保责任时,乙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合同向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乙方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按照甲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联系方式地址向甲方发出关于催收债务的相关通知(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的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甲方仍未按约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担保责任时,甲方承诺同意公证处按甲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甲方发出《债务核查通知书》(函寄或送达),甲方并自愿按《债务核查通知书》限定的期限就通知书中所载明的借款金额、债务履行情况向公证处举证。如甲方未在限定期限内举证,或因甲方未履行通讯地址变更后的告知义务导致未及时收到《债务核查通知书》,或未与乙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担保责任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甲方承诺同意公证处以甲方为被执行人向其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3、甲方的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电话: 。
乙方的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电话: 。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 份。
甲方:(借款人)签字:
乙方:(出借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篇七
《借款协议》
借 款 协 议
甲 方:
乙 方:
担保人:
因资金周转需要,甲方需阶段性借用乙方资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借款期限:甲方使用乙方资金最低期限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如果到期后乙方未要求还款,甲方也需要继续使用,则借款期限自动顺延。
三、借款利率与利息:
1、借款利率:本项借款利率按年利率 12 %计算。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2、利息: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借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5。
3、结息日:本项借款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按年结息。利息结算日为 年 月 日。一年借款期结束后,如果甲方经乙方同意继续使用本借款,则之后的利息结算日为每年的 月 日。
四、借款的支付: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于7月20将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转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五、还款:
1、归还借款:
一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如果甲方不再需要使用本借款,则连本带息一次归还乙方。
一年期限到期后,如果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本借款,乙方未提出还款要求,则借款期限自动延长。在乙方需要使用资金时,向甲方提出还款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将本金及未支付的利息予以归还。在甲方不需用借款时,需同乙方联系,在乙方同意后,将本金及未支付利息予以归还。
2、付息: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乙方在收到利息时,需开具利息收入收据。
3、还款方式:甲方于约定的还款日将借款或利息转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提前还款:
如果甲方提前还本,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甲方提前还本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甲方分次还款的,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协议约定利率计算利息,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照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临汾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且资金汇入甲方账户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2012年 月 日
借款协议篇八
《借款协议书样板》
借款合同
出 债权人: 吴文剑 (身份证号:452402199112280010 )(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 归还银行贷款 需要资金,向甲方借款。为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依照《合同法》签订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叄拾万元整(¥300000.00) 。乙
方收到款后另开份借据给甲方。
债务人将其下列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收款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户号:
二、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 归还银行贷款 。该资金用途若有改变,应事先书
面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不得用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不得用于任何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债务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债权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债务人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每日按照挪用数额的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债权人支付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本合同签订后,若发生以下情形的,债权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债务人成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被宣告失踪、死亡的;
或者债务人发生分立、合并、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情形的;
(2)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或通过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的文件、资
料、报表和凭证的;
(3)债务人从事或涉嫌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4)债务人发生重大纠纷或涉诉案件,可能影响偿还借款本息的;
(5)债务人财务状况或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可能影响偿还
借款本息的;
(6)借款人未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债权人
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
(7)未办理完毕债权人所要求的担保手续;
(8)债务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9)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的债务人其他可能影响偿还
借款本息的情形。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 2014 年7月 23日起至 2014 年 8月 23 日止。借款
期间没有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提前还款。
四、借款利息及支付约定:
借款按本金每月支付利息,利率按月百分之 贰 计算(2%)。乙方每
月支付利息为 人民币陆仟元整 。乙方应从借款的当月开始,每月2 号前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 人民币叄拾万元整。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方式支付给乙方。
2、乙方保证按月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若乙方逾期未支
付利息,除乙方应付的利息外,乙方还需每天按借款本金的千分之 叁 ( 3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每天需支付陆仟元整的违约金;若借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乙方除按原利率约定支付利息外,每逾期还款一天,乙方按所欠本金每日支付千分之 肆 (4‰)的违约金。
3、本协议三方应共同遵守,若有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4、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债权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债务人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即债权人提前收贷),并有权处分抵/质押财产和/或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1)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借款本金或利息发生逾期;
(2)债务人以本合同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3)债务人未如实向债权人提交与本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 危及债权人借款安全的;
(4)担保人将抵/质押财产拆除、出售、转让、交换、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质押财产,足以危及债权人借款安全,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5)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明显减少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未能获得补救,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6)担保人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未能获得补救,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7)债务人因涉及诉讼、仲裁,严重影响其履行债务能力,或被司法机关宣布对其财产予以没收或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其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清偿能力的;或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债权人担保责任的能力,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8)本合同项下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或承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
(9)债务人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或其他偿债责任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人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的能力已受到影响,或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债权人担保责任的能力,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
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10)债务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11)债务人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或违反向债权人作出的任何承诺,债权人认为危及借款安全的其他情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垫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误工费以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九.乙方自愿将其权属如下财产做抵押:
若乙方未能到期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置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 抵押权取消。如拍卖乙方的担保物不足以偿还甲方的债务,乙方同意用权属自己的其它财产作清偿,直到还清债务为止。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而引起诉讼的,甲乙三方一致确认由债权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受理。
十、本合同的公证与执行
债务人、债权人双方已经详读、完全理解,并一致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自愿接受法律文书全部条款之约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强制执行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了解,经慎重考虑决定,本合同签订后自愿向公证处办理其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确认本合同所确定的债权债务、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对本合同所设定的债务、义务无疑义,保证遵守项下一切债务、义务,并承诺若不履行、不完全履行
本合同所设定的义务或履行不适当,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具体问题由债务人在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手续时与债权人(或其代理人)所签承诺性文件约定。双方关于强制执行的约定优先适用于本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如本合同相关条款与本条约定及上述承诺性文件相冲突的,以本条约定及上述承诺性文件为准。
十一、合同完整性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被依法裁定或判决无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效力不应受任何影响。
2、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照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本合同一式 份, 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甲方 13377312099
乙方
签约日期: 2014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篇九
《借款协议》
甲方:(出借人理财客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乙方:
地址:
工商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温家宝总理“两会”讲话精神【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以及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达成一致,以兹信守。
第一条 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出借人:指参考乙方的推荐,自主选择出借一定数量资金给他人的自然人。
1.2 借款人:指经乙方的信用评估,由乙方推荐给出借人并得到出借人一定数量的出借资金的自然人。
1.3 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指为 公司所服务的出借人的共同利益考
虑,由乙方设立并管理,以乙方的名义 单独开立的一个专用银行账户,由乙方在借贷双方签署《借款协议》时对每一笔借款都从乙方自身的
服务费收入中提取一定金额存入此专用账户,款项专款专用,用于 公司所服务的出借人(包括甲方以及 公司所服务的其他出借人)一定程度的潜在回款(本金和利息)损失。
1.4 债权:指在 公司促成签署的《借款协议》中出借人拥有的全部权益,债权以人民币计价。
1.5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工作日(法定工作日)。
1.6 提前还款:指《借款协议》中约定了借款人的本息偿还周期和金额等
相关还款计划,借款人可能在协议规定 的偿还周期结束前,在某一期将剩余本金提前偿还给出借人,从而使出借人的资金比约定的计划提前收回。
第二条 甲方的资金出借方式
甲方可以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实现个人的出借需求,如果甲方途中改变资金出借方式,须于下一个资金出借情况报告日前15个工作日签署《出借人客户信息变更书》后方可变更出借方式:
□ 对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进行选择,决定是否出借;如果决定出借,
须通过当面签署、传真签署、扫描签署或授权签署等方式直接与借款人签署借款协议,甲方有义务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及时付款给借款人;
□ 对乙方服务中的《借款协议》下的个人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受让,
将款项支付给所购买的债权的转让方,从而完成资金的出借。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参考乙方推荐后拥有最终决定是否出借资金给特定借款人的权利。
3.2 甲方享有其所出借款项带来的利益收益。
3.3 甲方有权定期查看乙方提供的资金出借情况报告。
3.4 甲方同意,如果其所出借对应的借款人有提前还款的需求时,乙方允
许借款人依据约定进行提前还款,而无需再特别通知甲方。
3.5 对于乙方基于推荐出借的需要而提供给甲方的借款人的信息,甲方确
保仅用于出借和信用管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有义务为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及乙方的业务内容进行保密。如果甲方擅自、不恰当地向他人透露借款人的信用信息或乙方的商业秘密,由此对借款人或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6 甲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源合法,甲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如果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3.7 甲方变更账户信息、通讯地址、电话等相关重要信息,须及时通知乙
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导致自受到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为甲方进行服务,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信、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4.2 乙方有义务对借款人的资格进行评估、筛选,最终决定是否将特定的借款人推荐给甲方。
4.3 乙方有义务全程协助甲方完成《借款协议》的签署或既有债权的转让手续。
4.4 乙方提供信用管理服务,有权向出借人和借款人收取相关的服务费用。
4.5 乙方应审慎管理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
4.6 甲方参考乙方推荐出借对应的借款人发生违约行为时,乙方须采取合法合理措施进行及时催收和追付。
4.7 乙方须对甲方个人信息、资产情况及其他服务相关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4.8 乙方妥善保存甲方资产的全部资料以备查阅,保存期限为本协议存续期间及本协议终止之日起10年。
第五条 甲方出借资金的回收管理
根据甲方与特定借款人之间的借款相关协议文件的规定,借款人有义务对甲方定期还本付息。为便利、统一地回收本息,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与银行的合作系统先代为收取借款人每期偿还的本息,乙方系统代收款项后,在每期收款日后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进行核算,根据甲方在每笔出借资金对应签署的《资金出借及回收方式》中的选择,甲方当月有资金需要回收到本人账户的,甲方指定如下账户作为资金回收专用账户。甲方须确保如下账户为甲方名义下合法有效的银行账户,甲方变更该账户时必须签署《出借人客户信息变更书》并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变更;如因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而引发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甲方回款风险的处置方式
6.1 当借款人发生违约时,甲方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置回款风险; □ 甲乙双方共同努力追款,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和风险,自行享有借款人违约所支付的罚息、违约金等;
□ 由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进行借款人回款风险的共担,规则如下: 还款风险金的提取比例由乙方根据借款人的整体违约状况进行设定,并有权利进行适当的调整。
乙方按季度为周期向甲方披露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整体信息情况;同时,如果甲方在披露期内得到还款风险 金专用账户的补偿,将披露甲方的具体受偿情况。
6.2 甲方选择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进行风险共担的情况下,甲方受偿可能属于如下情形之一:
6.2.1在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当期余额足以支付当期(每月为一期)所有选择此方式的出借人所对应的发生逾期的借款人的逾期本息时,由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将当期所有违约借款人的全部逾期本息金额支付给甲方及其他出借人,甲方和其他出借人在各自对应的《借款协议》下约定的本息回收情况将保持不变。在甲方得到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代偿当期本息后,借款人其后所偿还的逾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等相关权益归属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
6.2.2在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当期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期(每月为一期)所有选择此方式的出借人所对应的发生逾期的借款人的逾期本息时,则当期所有选择此方式的出借人按照各自对应的违约借款人的逾期本息金额的比例对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的当期资金进行分配,甲方和其他出借人当期未得到分配的部分自动计入下一期,与下一期发生的新逾期款继续进行上述同样的原则的按比例分配,以此类推。
第七条 文件的安全保管
如果甲方在本协议第二条下选择第二种出借方式,则对于原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协议》原件,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和保管。保管过程中,如果甲方需要使用其出借所对应的借款人《借款协议》原件,可联系乙方,甲方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到乙方处查阅,乙方须予配合,在甲方有合理需求时,乙方应提供协议原件以便甲方使用。
第八条 风险提示
8.1 政策风险
国家因宏观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因素等引起的系统风险;
8.2 借款人信用风险
当借款人短期或长期丧失还款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收入情况、
财产状况发生变化、人身出现意外、发生疾病、死亡等情况),或者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发生变化时,甲方的出借资金可能无法按时回收;如果甲方在本协议第六条中选择的是第二种风险承担方式,则当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足以弥补当期所有的逾期借款人的违约金额时,甲方当期应得到的回款可能延迟回收。
8.3 资金流动性风险
甲方按照约定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使用,在借款人不主动提前情况下,
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分期偿还甲方的本金和利息,甲方的出借资金将分期回收,因此资金回收需要一定的周期。同时,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乙方将在甲方提出需求以及其他对甲方有利的时机,帮助甲方寻找、向甲方推荐愿意受让甲方债权资产的第三方,但不能确保一定能够在甲方需求的时间协助甲方寻找到合适的债权受让人。
8.4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低档的因素的出现而可能导致甲方资产损失的风险。
第九条 税务处理
甲方在资金出错、转让过程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乙方不负责。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如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或纠纷,且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 如果甲方出现出借资产的继承与赠与,必须由主张权利的继承人或
受赠人向乙方出示经国家权威机关认证 的继承或赠与权利归属证明文件,乙方确认后方予协助进行资产的转移。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主张权利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乙方不负责。
12.2 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的规定一致;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不一致,以附件为准;
12.3 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复本的效力与本协议原件效力一致。
12.4 本协议有效期1年,如期满协议任何一方没有提出解除协议的请求,
本协议自动延续1年,以此类推;在每次协议到期时,如果双方需要对本协议版本进行修订,则在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时,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签署新版协议。
12.5 双方确认,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为
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2.6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12.7 本协议自甲方将所出借的款项到达乙方指定专用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申 明
甲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相关附件的内容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双方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