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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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范本篇一
《保密协议范本》

保密协议范本

披露方(甲方):

接收方(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上有进行合作的意向,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收方披露其保密信息,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 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

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

项目开发进度、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电子邮件、影音文件等。

2. 其他信息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接收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

务:

a) 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 非因接收方的过错(不论故意或过失,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 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又以该接收方所应了解为

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保密信息;

然而,即使是接收方因本条a)、b)、c)的情形获取的与项目有关的信息,接收方

也不得再将该等信息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批露。

3. 义务

3.1.除非获得披露方的预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以及源自于保密信息的

任何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执行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保

密信息与披露方以外的第三方开发和执行项目。

3.2.接收方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披

露方授权的复制、披露或使用。

3.3.接收方只可向那些必须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

自身员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3.4.接收方应与有权接收保密信息或能接触保密信息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

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并且应包含本协议的主要义务。

4. 其他条款

4.1.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直至项目执行完毕后10年终止。披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

知接收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4.2.本协议终止时,接收方所掌握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复印件,无论其为电子或书面等任何形式,

均应立即交还披露方。

4.3.接收方承认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或被许可人,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接收

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4.4.双方均同意:为了保护披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是必要且合理的。双方

明确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钱赔偿将不足以补偿接收方对本协议的任何

违约行为而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

或可能的违约行为将对披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并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

以适用的补偿外,披露方有权:

a) 禁止接收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无须证明实际损失;

b) 从接收方获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因接收方违反本

协议的义务引起的或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或未经授权的

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或损害。如果披露方的损失难以计

算,损失赔偿额应为披露方就该项目已发生的前期费用、开发费用和其他项目开支

的2倍。

4.5.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披露方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一方授予

对方任何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并且除了仅仅基

于决定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合同关系的目的而查阅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权利以外,本协议

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

4.6.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

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定和程序在北京进行仲

裁。

4.7.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增补和修改,除非由双方合法指派的代表书面做出,否则视为无效或对

双方均无约束力。

4.8.本协议中的各个标题仅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释本协议及其条款。

4.9.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对相关义务、目的、权利、责任及关于本协议主题其他责任的完全同意和

/或理解,该协议将取代任何双方以前和/或现在达成的与该主题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

面的协议和理解。

4.10.

4.11.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种转让及其尝试自始无效。 本保密协议有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鉴此,本保密协议一经签署、即告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生效。

保密协议范本篇二
《商业保密协议范本》

保 密 协 议 书

立协议书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缘乙方可能成为甲方相关计划(「本计划」)之协力厂商,甲方可能将有关之机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为保护甲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约订如下:

第一条、机密信息

1、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揭露、

交付、出示或允许乙方知悉或取得之关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厂商或客户之任何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其是否以书面或电磁记录形式储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为进行本计划,于洽商过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关于甲方及

甲方合作厂商之业务内容、营销及产品开发计划及构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与其合作厂商合作之事实及其合作内容等,均视为甲方之机密信息,不论该等信息系以何种形式表达或附着于何种媒介之上。

3、本协议书所称之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软硬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设计、及与产品制造有关之技术

信息。

4、本协议书所称之商业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价格、业务计划、营销计划、合作厂商数据、客户数据、人事数

据、财务数据、以及双方为本计划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5、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项信息:

⑴、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已为乙方所知悉或成为公开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⑶、经甲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⑷、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甲方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

信息。

⑸、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人应在法令所许可

之范围内,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均仅得为评估或将来执行本计划

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乙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职员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乙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后另有其它人员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亦准用上开程序办理。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者,甲方得随时取消、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间之合作关系、订单或契约,无庸对乙方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请求本协议书规定之违约金及其它损害赔偿。

2、乙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时,应担保该

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乙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乙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3、乙方同意,对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应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

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书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 reverse engineer、reverse assemble 或 de-compile )机密信息。乙方应采用下列两种注意义务之较高标准,并采取必要且适当之措施,维护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或

⑵、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义务。

⑶、如乙方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机密信息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

当使用之机密信息,或防止不当使用之情形继续存在。

第三条、本协议书之效力、权利归属

1、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计划、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书

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计划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亦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

2、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其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标、专利、以及

其它知识财产权等,仍为甲方所有。该等机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成为乙

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机密信息之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之权利。甲方并不因本协议书之签订而将甲方专有之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电路布局)权或其它知识财产权授权予乙方。

3、非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制或影印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乙方应

依甲方之要求,至迟于确定本计划不进行、合作关系完成或合作关系终止后、或于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之次日起10工作日内,由乙方负担费用,返还所有甲方机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制本及节录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将机密信息销毁或删除;乙方并应于销毁或删除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结书予甲方,叙明其已完成该事实。

第四条、其它约定

1、甲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负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机密信息予乙方之义务,亦不担保其因本计划所提

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确性或合目的性。乙方并明了机密信息必然会含有诸如印刷错误、计算错误、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错误。基于此,乙方如发现上开错误应主动通知甲方,以维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确性。 2、于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书面之通知径行终止本合约:

⑴、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之任何约定。惟甲方如认定该违反系属轻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无法支付其日常费用、停止进行其惯常业务或申请进行破产或类似程序。

⑶、乙方将其现有资产超过50%部份,转让予第三人。

⑷、乙方为第三人并购或与第三人合并。

⑸、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二条第1项之规定者。

⑹、乙方或上开第二条第1项乙方在职务上或业务上知悉机密信息之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

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因涉及诈欺、虚伪陈述、妨害秘密或其它类似犯行而经司法机关追诉者。

3、基于乙方充分认知甲方保护相关机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发现乙方或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

使用人及其它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有泄密情事,而拟透过财产保全、诉前责令停止侵害行为等保全程序或先于执行程序获得实时救济时,乙方同意免除并抛弃甲方预供担保之义务,甲方得仅以释明请求法院准为上开裁定。

4、本协议书中任何条款倘相互抵触或与法令相抵触时,视为无效;其无效仅限于与法令相抵触部份无效,不

影响本协议书之其它部份。

5、双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具有合伙、雇佣或相互代理之关系。除就本计划正式签署采购、委托或合作合

约外,双方为洽商本计划所为之任何讨论及机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释为双方已就本计划达成合意或承诺。

6、本协议书权利义务之免除、限制、转让、增删、修正或修改,应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权之代表人以书面签

署之文件为之。非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亦拘束任一方之继受人或财产管理人。

7、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于生效日起5年内有效,乙方应依约负保密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业务关系之解除、

终止、撤销、无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时,除应依法负损害赔偿责任外,并需支付甲方违约金计:人民币100万元整,乙方并应当承担甲方因执行本协议书之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9、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释及补充之;双方因本协议书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争议,

应本诚信原则尽力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书于双方签署时即生效力。

2、本协议书壹式贰份,每份皆为正本,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立协议书人:

甲 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 方: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 址:

2010年 月 日

保密协议范本篇三
《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补充合同

公司:_________(下称“甲方”)

员工:_________先生/小姐(下称“乙方”)

下列条款与条件经双方一致协商制订,若有不足之处,由双方协商修订并由甲乙双方签署生效。

一、适用范围

甲方已聘用的,可以接触公司技术或销售秘密的员工。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涉及到保密范围的工作内容提供方便。

2.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创造和应用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3.甲方在乙方离职时发放“离职补偿金”以要求乙方做到第四项条款。获取“离职补偿金”条件:当涉及违反甲方纪律而被处分,处罚或被解雇的乙方不在获取“离职补偿金”范围内。

4.“离职补偿金”发放的比例:

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2)已工作一年至三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资料、信息。 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兼职。掌握甲方专有产品技术或销售业务网络的乙方,在离开甲方的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利用甲方技术机密、商业机密、客户资源参与同行业竞争。 乙方在离职前可以得到甲方给予的“离职补偿金”作为须遵守以上条款的补偿。

四、注释: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

1.电力行业的相关公司。

2.可利用甲方软,硬件核心技术的相关公司。

3.可利用甲方客户资料及销售网络,渠道的相关公司;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合同,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当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时,甲方视情节轻重处理,处以乙方_________至_________万的罚款。

乙方违反此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得全额“离职补偿金”。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务指南 > 商务资源 > 商务文本 > 合同范本栏目

保密协议范本篇四
《保密协议范本(简要版)》

保 密 协 议

协议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进行 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1、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三、违约与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为双方合作项目金额的 %(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四、有效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双方合作项目的终止并不影响和协议的效力。

五、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保密协议范本篇五
《公司合作保密协议范本》

保密协议范本

本共同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提供方”)

×××投资基金会,一家根据 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接收方”)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 ×××”融资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 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 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 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 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d) 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f) 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 项目中的融资合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当事人应事先从另一方当事人得到书面同意。该披露信息之当事人与分包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

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 非权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 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 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 违约和赔偿

1、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六条 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每一单独订立合同的项目终止之后,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

第七条 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无义务保证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提供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接收方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该提供方应给予补偿,但接收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5、双方都承认,如有违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并承诺: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的部门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该等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和补偿权。

6、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本协议文首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发出书面通知给接收方终止本协议,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但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

本协议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代表 公司签署

签字:

姓名:

职务:

日期:

代表 公司签署

签字:

姓名:

职务:

日期:

保密协议范本篇六
《保密协议范本》

保密协议范本

为了保护公司拥有的各项信息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并同时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员工双方当事人就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公司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的有关事宜,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认为每一位员工均是公司的主人,为此公司将毫无保留地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履行岗位职责的一切可能条件。

二、双方确认,员工在_________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_________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而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_________公司享有。

三、_________公司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员工就依_________公司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_________公司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四、保密条款

1、无论是受聘期间或离开公司以后,保守公司有关机密是每一位员工的义务。除此以外,公司严禁员工利用此类信息谋取私利。

2、员工在_________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_________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_________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_________公司的或属于第三方但_________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以下提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均属于保密范围,员工没有预先得到天津市

_________通讯有限公司的书面准许,不得传播、复印、借出、泄露给其他人属于保密的信息。同时,在其他人面前使用这些资料时,不泄露给他人:

(1)员工在公司期间,无论是工作时间或业余时间,利用公司或公司资源所获得的与公司利益有关的一切成果:信息、资料、技术、数据、记录、技术文档、工具及源程序等,均属公司财富,属于保密范围;

(2)凡封面、首页或页面上已明确标有“密件”或“保密”字样的公司文件与资料;

(3)员工应严格遵守的各个项目研制过程中的管理规定;

(4)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与数据,人事制度与数据,其他制度、数据与记录,均属保密的范围;

(5)公司内部网络上的所有信息,属于保密的范围;每个员工的内部网络帐号及密码均应严格保密;

(6)客户的档案资料、公司的营业战略和经济效益、市场计划及产品推销以及尚未公开的公司产品、服务或技术,均属保密范围;

(7)客户透露给公司员工的资料,或公司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明显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公司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8)公司在履行与政府、客户协议时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使用、传播、处理和控制这些材料的有关法律、公司规定和协议要求。

5、员工在为公司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员工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公司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员工应承担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6、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客户秘密信息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或客户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价值,员工应在离职时,或于公司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7、新员工在培训期间,必须学习公司有关安全、保密的制度,经培训合格聘用的,公司有权要求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不签署协议者,公司可以不予聘任;

五、竞业禁止条款

1、员工在任职期间,非经公司同意,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研发、销售、运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2、不论何种原因员工从_________公司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_________公司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单位就职(包括兼职);

3、不论何种原因员工从_________公司离职,离职后2年不自办与_________公司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企业或者从事与_________公司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

4、_________公司在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时已经考虑了员工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其任职期间的工资已含有竞业限制补偿费,故而无须在员工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六、违约责任

1、员工如有违反第四条款中任何一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视违约情况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不低于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且公司有权不经预告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关系;

2、员工如有违反第五条款中任何一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一次性向_________公司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平均月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还_________公司;

3、员工因违约行为给_________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视造成情况向员工索赔,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4、员工的违约行为给_________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费,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七、以上表述的一切,都无法完全表达公司认为员工应当遵循所有政策及法规的意愿,公司无法在本协议中对所有与本公司及其全体员工有关的法律提供一个面面俱到的解释。因此,员工应当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努力熟悉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所有法律、公司政策和规章制度。公司保留对本协议的解释权。

八、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上述约定不影响公司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雇员(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保密协议范本篇七
《保密协议书范本》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常住地址: 鉴于:

乙方在甲方任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具有保密性质的资料及信息(含甲方产品价格信息、供应渠道、客户资源信息、对所签经济合同、财务信息、尚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其他有关甲方利益或甲方产品的信息),以及在乙方为甲方客户服务时从客户端得到的所有保密信息都属于本合同协议保密的内容。乙方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双方就以上保密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

除因工作需要并得到甲方明确书面指示外,不得使他人获得或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

息;

(2)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3) 不得窃取、复制或公开包含这些信息的文件或拷贝;

(4)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无关人员泄露这些信息;

(5) 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向甲方其他工作人员打听这些信息,不得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指使或暗示或诱导他人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以不正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偷拍照片、偷偷复制、偷走样品或材料或文件,引诱或胁迫他人披露信息等;

(6) 对因工作需要而保管、接触或使用的有关包含有些信息的文件、数据、样品、设备等,应妥善对待及采取合理加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或置放。

(7) 乙方在从甲方离职之后两年内不得经营甲方客户资料,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保密资料泄密,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保密期限

乙方的保密期限为乙方入职之日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时止。

二、违约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职务成果,或主要利用甲方工作条件或便利做出的职务成果,其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的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发明、著作等。乙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离开甲方,其离开后做出的与原工作有关的成果,包括商业秘密、发明、著作等,仍视为职务成果,其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保证,乙方对应归属于甲方是上述职务成果有保密义务,并遵从本合同有关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具体规定。

2、乙方作为甲方工作人员,对甲方的利益有尽最大努力维护的忠实义务。在职期间,乙方不得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与甲方有竞争的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鉴于乙方在在职期间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及巨大价值,及乙方确认这些商业秘密(包括乙方的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在离开甲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包括辞职、辞退、除名或合同期满等)后的两年内保证自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保证:

(1) 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公司竞争的领域内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2) 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离开甲方;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乙方保密义务。在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情况下,作为权利人的甲方有权;

(1) 无条件地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 向乙方索赔因乙方违约或/及侵权所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泄密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的可得利益的损失、侵权方的获利及甲方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同时将追索或扣除乙方年度的全部奖金、提成分红及各种补贴等福利);

(3) 向侦查机关举报乙方的涉嫌犯罪行为;

(4) 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三、其他约定

(1)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离职后因本协议争议需诉讼解决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原有保密协议自行终止。

甲方 深圳市鑫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协议范本篇八
《保密协议范本[1]》

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乙方: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湖南路1号凤凰广场B座26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斌

邮编:210009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即将开展合作事宜。为明确双方保守商业机密的责任与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释义

1.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指甲乙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提供的任何商业信息、技术信

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法律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或双方根据这些资料所作的摘要、笔记、概要、研究及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以书面的、口头的或电子媒体的形式来体现或储存的资料和信息:

(1)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产品的设计、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

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技术指标、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

据、实验结果、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2) 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状况资料、经营过程中的管理诀窍、运营数据、

供应商名单、销售商及用户名单、营销策略、行销计划、成本构成、定价政策、营销数据、采购资料等;

(3) 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账册、会计凭证、账单、票据、财务报表、信用凭

证、税务凭证单据、资金往来单据、银行账户资料、财务报告、预算制定、收支情况、信贷情况、审计报告、财务资料等;

(4) 其他方面的与双方相关的信息和材料。

2. 不论上文所述,以下将不属于本协议函所指的保密信息: (1) 已向公众公开提供的

信息,不是在双方违反本协议函所施加的责任或有关保密信息的其它义务下提供;

(2)双方在合作前已按非保密基准获得的信息; (3) 双方从无保密责任之第三者处获得的信息或材料,但此信息或材料系第三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除外;(4)由于向任何政府机关或机构提交有关文件而可被取得的资料;及(5)该保密信息之披露已事先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二、权利和义务

1. 双方进行初步讨论期间,以及在履行双方其后可能订立的任何协议期间及将来,双

方相互提供的任何专有数据或保密资料、及其他以书面特别指定为专有或保密的各种资料,将受到保密;

2.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所有以书面或电子形式记录的资料和信息必须存放在合理安全的

地方,与其他资料分开保存,而且其取阅受到严格限制,同时要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由于疏忽所导致的资料失控;

3. 在未经本协议任何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

泄露、提供、或允许第三方运用或利用任何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

4. 甲乙双方于保密信息未公开之前将保密信息保密,除了用于履行协议责任外,不会

用作其它用途,但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况除外;

5. 在未经本协议任何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

泄露或提供任何在进行中的工作的性质、协议内容和合作的具体情况;

6. 双方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其所需要知悉保密信息之雇员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

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泄露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之全部或部分内容。双方雇员向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泄露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该雇员应承担连带责任;

7. 在未经协议任何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禁止制作和散发记录、缩略图、图片、照

片或其他任何涉及保密信息的复制品(包括电子版);

8. 各方有权在任何时间书面要求对方即时返还或销毁所有受本协议规限的一切书面资

料的正本和副本及载有受本协议规限的资料的磁带和磁盘,包括源于这些保密信息的其他形式的信息(包括文档信息、电脑存储信息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

9. 合作事宜的终止、失败或完成不影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责任的履行,该责任直至

双方有充分理由相信保密信息向第三者公布不会对协议任何一方造成影响为止;

10.本协议所约束的所有保密义务及相关条款均对双方的关联机构及个人构成连带约

束。关联机构指双方在全球的任何分支机构、子公司、关联公司、控股公司及任何有权获悉保密信息的相关机构。关联个人指除双方雇员外在上述关联机构工作或直接、间接受雇于关联方的任何个人。

11.不行使或延期行使本协议赋予协议各方的权利将不被视为放弃该等权利,同时部分

地行使这些权利也不被视为对该等权利其他部分的放弃。

12.本协议的规定可随时由甲方正式的书面文件予以豁免。

三、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发生,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五、适用的法律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解释。双方因本协议的执行或解释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由原告方所在地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裁决。

六、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章) (签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保密协议范本篇九
《技术保密协议范本》

保 密 协 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达成:

披露方:

接受方:XXXXXXXXX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保密信息用于:(设备制造、设计、报价。。。。。。)

披露方、接受方合称为“双方”,单独为“一方”。

事会选举或类似于董事会决策机构选举的。

鉴于

为此,双方同意如下:

1

2(“雇员”)

3、在向其披露前,

4面同意的以外。

515(十五)年,接受方应对所有由披露方料:

(i) 在披露方披露之前,接受方或其关联方已知悉的资料,以接受方在披露前已有的书面记录

为证;或

(ii) 在披露时已是公共知识或并非由于接受方违约而成为公共知识的资料;或

(iii) 接受方能证明他或他们从本协议各方以外第三方接受的资料,且此第三方通过合法途径获

得,并不需要接受方对其进行保密,并且,此第三方不是直接或间接从本协议接受方或其

关联方获得的保密资料;或

如果在上述条款(i)(ii)(iii)的一般性信息中包含部分保密信息,该部分保密信息并不得因此而被视为符合上述除外条款。此外,除非某些特征组合本身及其操作原理符合前述例外条款,否则,

该等特征组合不得因单个特征自身符合前述除外条款而被视为符合前述除外条款。即使任何保密信息符合前述除外条款,接收方也不得披露从其他途径所获知的信息与披露方所提供信息之间的相互关系。

6、披露方现在或以后拥有的或控制的任何专利、商标、商业机密、版权或其它工业和知识产权属下的权利或许可,不随本协议下的任何保密资料的披露,或进行本协议下的任何活动而被认为已授权给接受方使用。

7、接受方承诺,在履行职责时如果其关联方必须知悉保密信息,并向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及通过任何方法或方式)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时,应事先得到披露方的书面许可,接受方并保证其关联方的人员已被告知并了解其有义务对保密信息严加保密, 8求或在本协议终止时应立即销毁、删除或退还给披露方。9、既不构成也不意味对任何和所有其它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保密性的全部放弃。

10、依法披露 11本、责任、索赔、损害和费用。

12、

13

14

披露方:

授权代表打印姓名: 签字:

日期:

接受方:XXXXXXXXXXXXXX

授权代表打印姓名: 签字:

日期:

保密协议范本篇十
《公司保密协议范本》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在乙方入职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有关其在原工作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因未主动告知而致使甲方遭受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作品、知识性文档、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其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乙方同意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知识产权。

第三条 双方确认,乙方离职后一年内,利用所掌握或接触的甲方之商业秘密所产生的智力成果或技术创新,其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乙方应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秘密性。

第五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上述载体全部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非因工作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信息或允许他人使用。 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不得将工作中知悉、获取的商业秘密拒为己有,不得私自留存。

第七条 乙方离职之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八条 在工作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或从事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也不得在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组织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从事前述经营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乙方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 无论何时,乙方均不得怂恿、诱导、唆使甲方员工到竞争对手处工作。

第十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离职后一年内,在与甲方存在商业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用人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甲方逐月发放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中,均已包括用以给乙方在竞业限制期内的补偿金额。

第十一条 本协议提及的甲方之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一)技术秘密

是指甲方自行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并未公开的,且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源代码类:软件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等;

2、产品需求设计类:客户调研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书、项目管理计划和进度表、概要需求列表、估算单、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含概要设计说明书,单元说明书或维护类设计说明书或改错类设计说明书)等;

3、产品开发过程管理类:项目会议记录、项目评审记录、缺陷记录跟踪表、同行评审记录表、配置项登记表、配置管理资料、组间协调记录表、需求跟踪与进度控制表、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报告、项目关闭报告、工作产品发版报告等;

4、技术文档类:专有技术资料、技术经验、技术培训资料、技术总结等;

5、质量管理类:产品评审报告、KDSP相关资料、产品质量指标等;

6、产品应用实施类:产品实施方案、产品应用状况、客户使用情况等;

(二)经营秘密是指甲方未公开的,并已采取适当保密措施的管理制度与流程、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信息: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组织架构、计划与总结、董事会或管理层会议的决议和记录、业务专项会议资料等

2、财务信息:财务报表、商业分析报告、税务资料、原材料进货渠道、审计报告、投融资交易、投资分析报告等

3、人事信息:员工档案、组织人事资料、薪酬福利状况、培训计划、绩效考核资料等

4、营销信息:合同、产品报价、重大交易记录、客户档案、代理商资料、供应商资料、合作伙伴资料、市场调研报告、市场营销方案、重大市场活动等

第十二条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规定,其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替代赔偿金。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三条 双方同意,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若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完全了解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 工):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有竞争关系的单位范围

(一)单位范围:(根据本单位情况约定乙方不得到哪些单位任职)

(二)地域范围:(根据本单位情况约定乙方不得到什么地方的哪些单位任职)

(三)“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以能够与甲方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二、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和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

(一)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根据单位产品情况而定)

(二)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根据单位业务情况而定)

(三)地域范围:(根据本单位情况约定乙方不得到什么地方自己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和从事同类业务)

三、竞业限制期限及竞业限制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三)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与甲方确认其是否有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如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乙方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开始;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

(四)乙方在离开甲方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员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甲方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领取补偿金。

四、竞业限制补偿及其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

(二)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日期为当月 日,每月的数额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40%(计 元)。

(三)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三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yingyuleikaoshi/104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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