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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小玉传读后感篇一
《读《霍小玉传》有感》
读《霍小玉传》有感 霍小玉传》初读《霍小玉传》时,我看到了一段凄美的爱情悲剧,感叹着文人与妓女 的故事.李益初与霍小玉相恋,同居多日.得官后,聘表妹卢氏,与小玉断绝. 小玉日夜思念成疾,后得知李益负约,愤恨欲绝.忽有豪士黄衫客挟持李益至小 玉家中,小玉誓言死后必为厉鬼报复.李益娶卢氏后,因猜忌休妻, "至于三娶, 率皆如初焉" . 鲁迅评 《霍小玉传》 "李肇 《国史补》 中云: 说: ( ) '散骑常侍李益少有疑病' , 而传谓小玉死后, 李益乃大猜忌, 则或出于附会, 以成异闻者也. 《稗边小缀》 " ( ) 汪辟疆也说: " (李益) 夫妇之间无聊生者, 或为当日流传之事实. 小说多喜附会, 复举薄之事以实之.( "《唐人小说》 )至于本篇的艺术价值,前人给予很高评价. 明代胡应麟称赞: "唐人小说纪闺阁事,绰有情致,故传诵弗衰.( "《少室山房笔 丛》 ) 中国古代的文人与妓女之间似乎有着一种微妙的关系,落魄书生与风尘妓 女可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譬如宋代的柳永一生"忍把浮名, 换了浅酌低唱" ,最后死时还是妓女集资入殓的. 《霍小玉传》开篇就先从男主人 公李益落笔,写他"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丽词嘉句,时谓无双" ,而女主人公 霍小玉则是婢女所生,后沦落为妓女,但因自幼生长于宗室富家,有较好的文化 艺术修养. 在古代由于封建礼教与纲常伦理严重束缚了女人性情的发展,但凡大家闺 秀名门淑女无不规规矩矩体体面面, 而市井妓艺们由于她们个人的遭际与命运使 她们无法做一个大家闺秀名门淑女,因为她们堕入红尘,为了自己的生存她们要 抛头露面, 这种生活虽然被许多人所不耻, 但是却给了她们尽情描绘人生的机会. 她们不光外表美丽,而且多才多艺,个性张扬而热情. 而当时的封建世俗文人在追求功名的道路上无不在得意与失意之间摆动, 可无论得意与失意,都需要女人来陪伴,可是本本份份的良家女子是不会随便抛 头露面的, 更不会随便与男人调笑. 而对于有着一定审美水平与才智的文人来说, 他们需要的是能够与他们交流,也能满足他们更高层次审美的女人.这种女人自 然不必是他们的妻子,也无法成为他们的妻子,于是色艺双全的妓女与文人也就 变得情投意合. 然而,所有的快乐都不是女子的,文人感情的抒发只是他们个人的需要,他们要在得意与失意的人生中渲泄自己,他们也需要别人听懂他们的渲泄.得意 者如《霍小玉传》中李益,进士及第,于是到处博求名妓,他无非是在满足自己 的虚荣心,也是在表达自己的得志之情.而作为女人她们往往付出自己的真挚的 情感,到头来却逃不了被抛弃的命运. 可以说,霍小玉性格最突出的特征就是"痴情" ,就是对爱情
的坚贞.篇中 对她的一切描写,都是围绕着这个特征进行的.她渴望跳出火坑,就是要争取真 正的爱情生活,摆脱倚门卖笑,被人蹂躏的悲惨命运.她一经爱上李益,就生死 以之,至死不渝,最后因此献出了年轻的生命.霍小玉痴情,但不痴迷,没被暂 时的幸福时光所迷惑,而是非常的清醒.她深知自己同李益社会地位的悬殊,对 他们之间的情感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以至于在极欢之夜还虑及色衰被弃,虽然 换得李益的信誓旦旦,仍不能完全消除疑虑,但毕竟是个暂时的慰藉!李益授官 后,情况有变,她冷静地预见到将要发生的一切,对李益的盟约不抱任何幻想. "盟誓之言,只虚言耳"!既包含着她的无限辛酸,也表明她对事情看得何等透 彻! 尽管霍小玉对自己的爱情结局有着理性的认识,但当共处八年的愿望破灭, 自己被抛弃后,也只能发出这垂死的怨恨. "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 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 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决!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 终日不安! " 在封建社会里女人都是受害者,无论她们的出生多么的高贵,性格多么的 贤淑,但是她们都逃脱不了被抛弃的厄运,因为那种社会的游戏规则从来就不是 女子制定的,当她们加入到游戏中时,就已经注定只是这游戏中的一个棋子,一 个牺牲品,不要再说什么反抗,一个人就是有再大的勇气再大的智慧又怎么能反 抗得了社会呢. 当一切规则都已经制定好, 等着她们的只能是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霍小玉含悲而亡,然而,我想说,她是幸运的,起码,她的生很美,她的死也很 美,面对那么多生来平乏死去枯槁的生命,用一种美的方式打开自己的人生或许 也是一种幸运!
霍小玉传读后感篇二
《《霍小玉传》赏析》
自古红颜多薄命
——读《霍小玉传》有感
“我是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读到此句,不禁为霍小玉动容,自古红颜多薄命,霍小玉无疑是古时痴心悲情女子的代表。
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霍小玉是否后悔过与李生的相遇相爱我们无从得知,但在死后却依然纠缠着负了她的李生,化成厉鬼纠缠着李生,可见其痴情本色。李生爱她吗,她是值得的,这个连阅人无数的鲍十一娘都惊为仙人的女子,这个温婉之至的女子自然是值得的被爱的,李生初见她时“但觉一室之中,若琼林玉树,互相照耀,转盼精彩射人”,在中宵之夜,面对小玉的哭诉,他誓曰“平生志愿,今日获从,粉骨碎身,誓不相舍”,那时的他自然是爱她的,只是这爱,在世俗的门第之见与自己的仕途之中被消磨掩盖了。我们不能说李生负心,只能说他爱小玉爱的还不够深,他亦真亦假的态度加重了霍小玉的悲剧色彩,揭示了阶级对立造成的悲剧。
俩人尚未开始之时,霍小玉便知自己为妓女,中宵之夜自己说到“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松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她清楚自己同李生地位的悬殊,也只李生早晚会离她而去,却仍义无反顾的爱上没有结果的人。在李生要离去之时,为了李生的前途,她未苦苦纠缠,只提出八年之约“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深爱至此,只可惜,这小小的八年相守的愿望也未能实现。小说最后,她“含怒而视”,她要看透他究竟长得什么心肝。她恨,恨李生的薄情,也恨自己的痴情,便有了开头一句“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字字珠玑,指控李生负心之罪,悲愤沉痛,斩钉截铁,李生不内疚悲痛,谁能容。而负心人李生也未能获得幸福,他为小玉“为之缟素,旦夕哭泣甚哀”,以后又到墓地“尽哀而返”,但即使如此 ,小玉只是感叹却未原谅他,仍报复于他与他的妻妾,却没有报复他于仕途,让他不能再爱上他人,此种爱惊天地泣鬼神,霍小玉后来化成厉鬼复仇,丝毫不让人觉得其可恨,反而有种大快人心的快感,也更让人怜这个敢爱敢恨的女子。
霍小玉痴情,李生负心,是这篇小说的主题,也是贯穿全文的线索。这个内容的特点,是小说在表现手法上具有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对比描写。
小说中共有三个方面的对比。
首先,小说在李生负心前和负心后,小说的情调节奏明显不同。小说前半部分轻松舒缓, 极致描写俩人恩爱欢愉,清丽婉转,缠绵悱恻,像山间溪水,虽然有曲折,有浪花,总的却是涓涓而流,娓娓动人。后半部分写小玉苦苦寻访,痴情等待,含恨而终,厉鬼复仇,大故迭起,如江河激流,冲波激浪,奔腾直泻,凄楚悲壮。前后的鲜明对比,使读者更受触动,回味无穷。
第二,小说着重描写了两个主人公的感情悲喜变化。从霍小玉李生俩人相见到死别,小说共写了八次悲喜变化。第一次,俩人相见之后,互相爱悦,笑语欢歌,灯红酒香,“低帏昵枕,及其欢爱”;然而“中宵之夜,玉忽流涕”向生倾诉心事,“生闻之,不胜感叹”,又乐极而悲;接着俩人订立盟誓,“自尔婉恋相得, 之在云路”,又喜;以后俩人诀别,小玉语语是泪,李亦“流涕”,又悲;李生再申前盟,答应一到华州,即“寻使逢迎”,又喜;至李生逾期,音信全无,小玉忧思成疾,双眼忘穿,从此既无复欢之时了。但作者又穿插进黄衫豪士,将李生挟持到小玉家,在最后的大悲之前,忽又插进一个“一家惊喜,声闻于外”的大喜镜头,与接着的全篇最悲壮最震撼人心额死别场面相映照。小玉早已久病不支,已知
自己到了最后的时刻,临死前的装束,表现出她的倔强刚强。在自己又爱又恨的人面前,她不能蓬头垢面,让他看轻自己,她要显出自己本来的光彩,使他羞愧。这些描写,不但使读者的心情随着小说人物的感情变化而变化,忽起忽落,时悲时喜,每次变化都牵动着读者的心,又使人物性格更加鲜明,霍小玉的忠贞不渝,李生的狠心负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突出了霍小玉的悲惨,突出了文章的主题。
第三,是用对比描写刻画人物的性格。最突出的自然是霍小玉的痴情同李生的负心对比。俩人分别后,霍小玉信守着两人的约定,千方百计地寻他,而李生一进家门就撕毁了盟约,允婚卢氏,并严密封锁消息,极力躲避;一方面是霍小玉为了寻李生用尽了家资不惜典当首饰,甚至连父亲赠送的玉钗都拿出来变卖,而此时的李生为了同卢氏结婚,外出筹办了百万巨款;最后霍小玉为李生重病在床,奄奄一息,李生却喜气洋洋的进城来同卢氏结婚。然后是人物自身的对比。霍小玉对李生负心前之爱同负心之后之恨对比,李生负心前和负心后对霍小玉的态度的对比。小说中两个对比都很强烈,着重描写的是后者。鲍十一娘向李生介绍霍小玉时,他简直欣喜的发狂,甚至说自己愿意为她“一生做奴,死而不惮”。后来又对霍母说:“粉身碎骨,誓不相舍”,就在分别之时,还说要白头偕老。李生前后的180度大转变让人心生困惑,一到家门,即私会盟约,允婚卢氏,并封锁消息,先是极力躲避,后被人透露出去以后,他又用“晨出暮归”来躲避。直到后来被人用计引至霍小玉家附近,他还想借故溜掉。明明说着“皎日之誓,死生以至”,明明说着“平生志愿,今日或从,粉骨碎身,誓不相舍”怎么就变了呢?只留下霍小玉一人苦苦相守至死。
最后是旁人和社会舆论同李生的对比。小说中写到的老玉工、延光公主、黄衫豪士李生的亲友崔允明、韦夏卿,以至凡是知道此事的长安的风流之士、豪侠之客,没有一个不赞扬、同情霍小玉,并从各方面给予她支持、帮助,此与李生对霍小玉的狠心负义,正好是鲜明的对照。这三种对比对象相互交错,对比之间紧密关联,目的都是在塑造霍小玉和李生二人的形象。李生的负心,正好反衬出霍小玉的痴情之甚,因而其遭遇也就更令人悲悼;李生前面的狂热表现,更突出了他后来的冷酷无情,因而也更使人对霍小玉的痴情痛惜不平;而社会舆论的反应,则表现了霍小玉忠贞不渝的高尚情操的感人至深,以及李生的所作所为已坏到 引起了公愤。通过这些对比描写,不但把霍小玉和李生的性格写得更加深刻,而且把小说的悲壮气氛,渲染的更加强烈。
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大潮中似乎微不足道,没有多少人记得痴情女子霍小玉和负心汉李生,却都记得唐代的繁盛,但霍小玉的经历确是唐代繁盛下封建门阀森严的剪影。我们把一切都怪罪于李生也不过是因为他屈从了森严的门阀等级制度,我们改变不了时代,怪罪不了时代,只能怪罪这个负心的人。但当时那个时代下,谁又能像霍小玉那般坚守着爱情,李生的选择不过是那时男子的大多数选择,同高门大族结婚,既是一种荣耀,也有利于今后的仕途,而霍小玉也是深知此中厉害关系,为了成就李生的前途,她自愿作出最大的牺牲。她宁愿忍受青灯古殿的凄凉生活,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忠于她同李生的爱情,可谁知短短八年的爱情生活这种一个小小的要求在那个社会里都没法实现。霍小玉这个忠贞痴情,坚韧刚烈的女子令固然令人心疼可怜,但更令人生敬,敬她在那个门阀森严的时代下仍敢于追求真爱,怜她爱错了人,怜她生错了时代。
参考《唐传奇鉴赏集》
霍小玉传读后感篇三
《霍小玉传》
霍小玉传读后感篇四
《30霍小玉传》
霍小玉传读后感篇五
《_霍小玉传_之人物意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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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小玉传》之人物意象分析
闫振华
(西藏民族学院文学院陕西
[摘
咸阳712082)
要]本文从《山海经》中塑造的简单人物意象出发,以对《霍小玉传》中的人物意象分析为重点,通过对作品
中主要人物,如李益、霍小玉等人的意象分析来说明其人物特点和个性,并进一步说明作为唐传奇的代表,《霍小玉传》所取得的成就和创作意义。
[关键词]发轫;人物意象;
才子佳人故事
中国古代小说发轫于上古神话,成书于战国初
年至汉代初年的《山海经》是中国古代保存神话最为完备的一部著作,书中记录的上古神话显示,这一时期小说虽然没有形成完备的体系,但是原始初民已经试图创造丰富的人物意象,通过对英雄人物的塑造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四大神话:《女祸补天》、《后羿射日》、《共工触山》、《嫦娥奔月》。这四篇神话塑造了四种不同的人物意象,前三者可以看做人类英雄的典范,他们代表着
《嫦娥奔月》塑造的嫦娥形人类不屈不挠的精神。
象,较接近于人类的思维。因为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人类对生老病死怀着敬畏的态度,他们惧怕死亡,但却又无能为力,所以就通过嫦娥这一意象来表达
《山海经》之《海外西经》篇塑造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了大量的人兽合体的意象,令人惊叹,但是这些神话没有什么情节,塑造的各种人物意象或者是怪物意象并没有多少人类感情,作者只是试图想说明他们的存在而已。魏晋六朝小说在人物意象塑造方面虽然有着某种进步,但是仍以志怪为主。志人小说虽然也涉及人物,但是只是通过人物来表达一种处世态度,在人物意象的塑造方面并没有过多的着墨。但是这些初期的小说在人物意象塑造方面虽然尚未完备,但却是不可或缺的,之后的唐传奇便是在这些简单的人物意象的基础上塑造了更为完备的意象。
小说人物意象塑造真正受到小说家的注意并
“小说亦如诗,至唐运用于创作实践便始于唐传奇。
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婉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
(1)
早期传奇尚未脱离六显者乃是时则有意为小说。”
朝志怪小说的模式,较少以人物为中心来进行创
已经初步形成作。唐传奇经过初唐和盛唐的发展,
唐传奇终于了自己的体系和创作模式。到了中唐,
迎来了繁盛期。这一时期涌现出了大量的作家,创作了大量才子佳人型的小说。这些作家将眼光由神话世界转向现实社会,由志怪转向志人,特别是对人物意象的塑造。通过对人物意象的创造来反映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人物的真性情,从而达到反映社会各种制度和思想的目的。唐宪宗元和时期作家蒋防所撰《霍小玉》便是唐传奇之才子佳人小说的
《霍小玉传》中人物意象的分析代表。本文即通过对
并稍加结合其他作品来诠释唐传奇在人物意象塑造方面的特点。
中塑造的人物意象主要有四个,这《霍小玉传》
四个人缺一不可,否则故事情节的完整性便不复存在,也会削弱了故事的完整性。这四个人物意象分别是:李益,鲍十一娘,霍小玉和黄衫豪客。整篇传奇主要是以这四个人物为中心来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凄惨的才子佳人故事。
作品开始便向我们展示了李益这么一个才子形象。说他:“以进士及第”“少有才思,、丽词嘉句。”一开始就在人们心中形成了这么一个才貌双全的
“每自矜风调,意象,可谓完美。但是作者笔锋一转:
思得佳偶,博求名妓,久而未谐。”这句话一方面丰富了李益的形象,他虽然是个才子,但却有点傲慢,
同时侧面反有些得意忘形。他也是一个风流才子,
映了那个时代士人的心态。也为下文霍小玉的出现设下了伏笔。这里初步向我们展示了李益的个性特点,可以用“恃才傲物,风流倜傥”八个字来概括,这
“久而未谐”,所样便初步勾勒出了其意象。因为他
以便自然的引出了关键性的人物,鲍十一娘,她这个人物形象是必不可少的,少了她,故事情节便不会发展下去。她是个什么人物呢?文中说到“故薛驸
所谓青衣,汉代马家青衣也,折券从良,十余年矣。”
以后指身份低下的人所穿的衣服,即是下人的代名词。她“性便辟,巧言语,豪家戚里,无不经过。”从这几句话中我们便可以勾勒出她的形象:一个曾经做过下人而又巧舌如簧的妇人,结交了很多权贵之人。因为李益经常给她些恩惠,所以鲍十一娘便将霍小玉介绍给了李益。鲍十一娘在这里扮演的角色
【黑龙江史志2011.9(总第2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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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类似于《水浒传》中的王婆,不同的是,王婆这一人物形象在作品中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最后也受到了惩罚。而鲍十一娘虽然也结交权贵,但作者在她把霍小玉介绍给李益之后便让他退到幕后,显
但然有他的一番用意。篇幅短小也许是一个原因,
我想,作者在这里要塑造的便是这么一个穿针引线的人,她的作用不大,但却缺少不得。至少在唐代社会,这种人还是比较常见的,替人牵线搭桥,并不违法,也不会受到人的谴责。霍小玉是作品中出现的第三个人物意象,也是主要的人物意象。身为霍王故女的霍小玉颇受作者赏识,作品中写道:“资质秾艳,一生未见;高情逸态,事事过人;音乐诗书,无不
短短16字,便将其姿态和性情展现在读者通解。”
面前,她既不缺乏女性的妩媚,又具备大家闺秀的资质。这样一个女子李益怎么会不喜欢呢?
“见于是两人见面之后便两情相悦,霍小玉说:
面不如闻名。才子岂能无貌?”此反问句体现霍小玉虽是一个至情之人,但却贵于含蓄。李益则不同了:“小娘子爱才,鄙夫重色。两好相映,才貌相兼。”作品一步步地揭示了李益这一人物意象的复杂性,有才是一方面,风流倜傥是一方面,但其言语之间
“重色。”这也为他日后抛弃霍也透漏了其真性情:
小玉作了铺垫。霍小玉是个重情重义之人,从她对李益所说的话中可以看出,因为李益因为色爱,所
许下一番盟约。以她怕被抛弃。而李益却巧舌如簧,
谁料李益回家之后,其母亲已经为他订下婚约,李生不敢违抗母命,便和霍小玉断了来往。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益是个因为孝顺而软弱的人,之所以这
“逡巡不敢辞让。”这是他性格的一样说,是因为他
个弱点。
黄衫豪客的出现好像是一个转折点。当霍小玉伤心欲绝之时,他的出现犹如天降,使读者感到了
然而,一丝希望。他也把李益带到了霍小玉的身边,
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作为一个侠士,他的任务便
是扶助弱小,他只能将李益的人带到霍小玉面前,但却不能使他回心转意。而至情至性的霍小玉也没有给他回心转意的机会,她悲痛欲绝的喊出:“我为女人,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如此!……必为厉
至此,霍小玉这一人物意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象塑造的便彻底丰满了,她是一个才女,是一个至情至性而又刚烈的女性。霍小玉死后,李益果然遭到了报应,出现了一系列怪异的现象,如陌生男子向他妻子招手又突然不见了等等,看起来好像是有走向了志怪小说的老路,实则不然。作者是想借这些幻想来进一步塑造李益的形象,连同之后的杀妾
李等事情,塑造出李益生性多疑的性格特征。至此,
益这一人物意象的塑造也已完成。比起黄衫豪客和霍小玉来,他的性格特征是复杂多变的:温文尔雅,巧舌如簧,性格软弱,尊敬母亲,省心多疑。这些复杂的性格特征,或者说性格特征的两面性,使得李益在处理事情是容易犹豫不决,从而造成悲剧的发生。
通过这些人物意象的塑造向读者展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正是作者想要达到的目的。这篇传奇也获得了成功,得到了人们的肯定。
注释: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中华书局,2010。参考文献:
[1]袁珂.山海经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2]汪辟疆校.唐人小说[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2003.[3]程毅中.唐代小说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4]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中华书局,
作者简介:闫振华(1986—),汉族,安徽临泉人,现为西藏民族学院文学院2009级中国古代文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唐宋文学。
!!!!!!!!!!!!!!!!!!!!!!!!!!!!!!!!!!!!!!!!!!!!!(上接第37页)红衣陶,以及形制明显具有汉书二期
文化的特征,应为本地区早期铁器时代的汉书二期文化范畴(7)。但由于素面筒腹鬲的形制明显具有白金宝文化和汉书二期文化的双重特征,以及纹饰的作风与白金宝文化相近,其年代可能在白金宝文化和汉书二期文化之间代表了两种文化过渡阶段的遗存。若日后材料得以丰富,则可重新将其单独命名为一种新的考古学文化(8)。
小拉哈遗址的首次发掘不单填补了嫩江流域考古研究的两项空白,而且将这一地区的人类文明上推到4500年,期待着再次发掘将有更重大的发现。
注释:
(1)(2)(8)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吉林大学考古学系:
《黑龙江省肇源县小拉哈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98年第1期。
(3)沈阳文物管理办公室:《沈阳新乐遗址试掘报告》、《考古学报》1978年第4期。
(4)吉林大学考古教研室:《农安左家山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9年第2期。
(5)梁思永:《昂昂溪史前遗址》、《梁思永考古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69年。
(6)黑龙江省文物考古工作队:《黑龙江省肇源县白金宝遗址第一次发掘》、《考古》1980年第4期。
(7)吉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大安汉书遗址发掘的主要收获》、《东北考古与历史》第1辑。
注:小拉哈遗址被省政府2005年1月31日公布为黑龙江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黑文发[2005]33号。作者简介:张新颖(1970-),女,研究方向:黑龙江史。
霍小玉传读后感篇六
《唐传奇《霍小玉传》新解》
唐传奇《霍小玉传》新解
发布时间:2008-08-23 03:53:06文章来源:互联网
【内容提要】
本文在三个层面上对唐传奇名篇《霍小玉传》作了新的阐释:从男主人公的角度,认为李益是迫于客观压力的“负约”,而非主观感情上的“负心”。从女主人公的角度,指出霍小玉的八年“短愿”,是她“至情”追求的集中表现,是对真爱的弘扬与对婚姻的超越,是对不平社会另一种形式的抗争。从作品文化意蕴的角度,提出小说的深层蕴涵在于揭示唐代门第观念与婚姻制度扭曲青年男女美好感情的功利性与落后性,认为应该重点挖掘男女主人公爱情悲剧后面的社会文化原因,而非着重批判个人道德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 李益 负约 霍小玉 至情 文化意蕴
唐人小说婚恋题材作品琳琅满目,美不胜收。大多作品难免涉及到婚与恋的矛盾,当男女主人公要把爱情自然延伸到谈婚论嫁阶段的时候,就会遇到社会层面各种客观因素的干扰。面对封建礼教、门第观念、父母之命、科举仕途等层层阻力,因男女主人公思想性格、情感浓度等主观方面的差异,会有不同的结果。其中“赴死型”与“离魂型”是奋起抗争最激烈者,往往是主观因素战胜客观阻力;“心诚型”和“复生型”也因矢志追求,锲而不舍,最终获得美满的婚姻,因此男女主人公受到作者乃至历代读者的赞颂。与此相对,其中还有一类作品,笔者名之为“负约逃避”型,其特点是:男女主人公由衷相爱,感情甚笃,以至订约盟誓,以表示爱情的坚贞和长久,但男主人公却因顶不住社会客观压力而负约逃避,因而受到作者与读者的贬斥。蒋防创作的唐传奇中的名篇《霍小玉传》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作。学界对本篇的研究成果已甚多,笔者仅拟在前人与时贤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学界已经形成定评的某些观点,就男女主人公的评价与作品文化意蕴等方面提出一点拙见,以就教于方家。
一 李益:是“负约”而非“负心”
目前所见论及《霍小玉传》的文章,虽在某些方面见仁见智,有所不同,但在将男主人公李益定性为“负心汉”这一点上,却颇为一致。笔者则认为,他是迫于社会客观压力的“负约逃避”,而非主观感情的“负心”。这并非要为李益翻案,而是欲从文本出发,为人物准确定位,以更好地理解文本的认识意义与审美价值。
考之以“负心”一词定性的文本依据,乃出于霍小玉“君是丈夫,负心若此”一语。正因为是出自霍小玉之口,所以论者均袭用之而无人持有疑义。其实这是霍小玉基于“爱之深而恨之切”的愤激之词,也是因李益的不解释而导致的误解,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霍小玉因有误解说李益“负心”可,而论者洞若观火却也借用之评李益则不可。这需要客观的实事
求是的辨析之。《辞海》释“负”的第六个义项为“背弃;违背”。与此相应,释“负心”为“犹言忘恩负义”,“多指对爱情不坚贞”。按此规范与权威的解释,若李益主观感情发生了变化,前爱之而后另有所爱,则可谓之“负心”。如《诗经·卫风·氓》中的男主人公那样,其婚前的“氓之蚩蚩”与婚后的“至于暴矣”构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对女主人公的感情发生了前后判若两人的逆转,那才是典型的负心汉形象。可小说中的李益并非如此,他在内心深处自始至终都是爱着霍小玉的,并没有根本的改变,只是向客观压力妥协而负约逃避了。这可从以下几个角度加以论证。
第一,李益“决别东去”赴任前,对霍小玉的爱情是真诚深厚的。他与霍小玉见面后,便由衷感到霍小玉是埋没于“倡家”的“琼林玉树”,而非一般妓女可比,他俩是“两好相映,才貌相兼”,加之少女的“言叙温和,辞气宛媚”感动了他,“态有余妍”、“极尽欢爱”征服了他,他的感情逐渐加浓,境界开始提升,发自内心地爱上了这个聪明美丽、情真意切的少女,并愿意娶之为妻,与之厮守终生。这有他的誓言可证:“平生志愿,今日获从,粉骨碎身,誓不相舍。”这从他说此语时的“不胜感叹”与“引臂替枕”等表现看,起码说话当时是真诚的,而非“浮夸而虚伪” ① 。这也有他主动“请以素缣,著之盟约”为证。从作者对盟约“引谕山河,指诚日月,句句恳切,闻之动人”等描写看,作者也认为他是真诚的。这还有李益“如此二岁,日夜相从”等两年如一日的真诚表现为证。从见面至此,可谓之李益感情的升华阶段,直至达到真爱的顶峰。第二阶段为守约阶段。李益与霍小玉相识、相爱是在他“俟试于天官”的候选无聊时期。这个人生阶段的士人仕途不定,无所事事,最容易发生风流韵事,以此来寻求解脱,以慰寂寥。而当仕途甫定,就官上任之时,士人的兴奋中心转移,先立业而后立家,于是“始乱终弃”的故事便频发不绝了。那么,李益又是怎样呢?当他选官已有结果、“授郑县主簿”时,当霍小玉清醒明智地提出八年“短愿”时,如果李益想如一般士人那样“始乱终弃”的话,正逢良机,完全可以顺水推舟,这样既可遂小玉之愿,又不误自己前程,岂不两全其美?况且小玉又是言发肺腑,而非假意试探。对此,李益的表现则是:
生且愧且感,不觉涕流。因谓玉曰:“皎日之誓,死生以之,与卿偕老,犹恐未惬素志,岂敢辄有二三。固请不疑,但端居相待。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奉迎,相见非远。”
这一番话真诚而明确地表达了他既有誓约,便要终生守之的决心,并安慰小玉,安排好了下一步履约的时间表。可见,李益的表现强于一般士人,起码比《莺莺传》中始乱终弃的张生要好。这一守约阶段颇为重要,它生动地说明,按李益的感情规律与主观意愿,他是要守约一生,绝不会负约,更不会负心的。这是证明李益后来负约的主要原因在客观而非主观的有力证据之一。
第二,李益“到任”后而“负约”,并非内心感情发生了变化。这里的“负约”有两层含义:既指他书之素缣的盟约,也指八月“奉迎”的约定。负约是客观存在,因这二者均未实现,但这是迫于家庭与社会等客观外界的压力,而非李益主观内因的“负心”。家庭原因
主要在李益母亲身上,李益“未至家日,太夫人已与商量表妹卢氏,言约已定”。这就排除了李益主观上的责任,说明非出自他本身的意愿。因母亲严厉刚毅,李益才不敢表达己意:“太夫人素严毅,生逡巡不敢辞让,遂就礼谢。”“逡巡”与“辞让”等词语,说明李益主观上还是有抗争的意愿,最后的结果固然有李益性格软弱的因素,但后面也有孝道的制约,太夫人身后有整个封建社会在支持她,这说明双方力量对比之悬殊。社会原因主要是婚姻上的门第观念。这在当时为全社会所奉行,毋庸置疑。作者这里强调“卢亦甲族也”,与卷首的李益“门族清华”遥相呼应,正是门当户对。与此相对,霍小玉的妓女身份,根本无法与甲族的卢氏相抗衡。即使是李益提出来并极力争取,也绝无获准的可能。在封建家长看来,年青人与妓女有点风流韵事,不管是出于性还是为了情,皆无大碍,但若是谈婚论嫁,那是万万不能的。
第三,李益的一再“回避”,是因“衍期负约”,而不能视为负心的证据。作品中先后有两处清楚地说明了李益“回避”不见的原因。一处是定亲时李益为满足卢氏百万聘财的奔波过程的描写:
生家素贫,事须求贷,便托假故,远投亲知,涉历江淮,自秋及夏。生自以孤负盟约,大愆回期,寂不知闻,欲断其望,遥托亲故,不遣漏言。
这表明李益衍期是因为求贷而长途奔波,耗去时日。李益的思维逻辑是,既然已经衍期负约,回复也只能让小玉失望,就不如不令其知,故封锁消息,“欲断其望”,或许这样对小玉更好。可见李益此种做法还是出于善意,也是为小玉着想,也说明他仍是爱小玉的。未成想,这反倒使小玉“羸卧空闺,遂成沉疾”,造成了小玉的更大悲剧,可谓是好心办了坏事。对此不能深文周纳,责之过苛,更不能视之为“负心”的证据。当然,此事还有其它的处理方式,或者把事情原委与苦衷尽情告知小玉,以求得其谅解;或者与小玉暗中保持往来,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退而求其次。由于人的性格不同而会选取符合其各自性格逻辑的方式,这是性格问题,因而不能完全从道德层面评价其优劣。况且,既然已经负约,哪种方式都会令小玉失望,都是对小玉的损害。另一处是在李益入长安就亲时,作者写道:
生自以衍期负约,又知玉疾候沉绵,惭耻忍割,终不肯往。晨出暮归,欲以回避。 这次李益先是“潜卜静居,不令人知”,这与前次封锁消息的思路是一致的。当小玉获知其行踪而“多方召致”时,他仍然坚持回避不见,根源仍是“衍期负约”,深层心态是“惭耻”二字。有惭耻之心,说明其良心未泯。这里的文本内涵十分丰富,有一定的矛盾,论者可以从不同角度解释。从情理的角度说,如果还爱小玉,知道她“疾候沉绵”,无论如何应该前往探视,以慰对方之心,也是自慰。从李益的性格和思路说,既然当时无脸面见小玉,隔的时间越长,后果越不好,就越是无脸相见,因此就“惭耻忍割,终不肯往”。这也符合人的心理规律。与此相应,后与小玉相见时,李益也无半句解释开脱之辞,这比“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论语·季氏》) 的巧言令色者要强得多。李益身上表现出来的“死要面
子活受罪”的士人通病,使他一误再误,最后偏执过度而至于不近情理,以致遭到时人与论者的抨击。
第四,从霍小玉死后李益的表现看,他还是爱霍小玉的,故不能说是负心,而应是作品所说的“孤负盟约”。霍小玉死后,李益“为之缟素,旦夕哭泣甚哀”;安葬后,“生至墓所,尽哀而返”。若是对霍小玉已无感情的负心人,何能至此?李益“就礼于卢氏”后,仍然“伤情感物,郁郁不乐”,这也与李益仍爱小玉而不爱卢氏有关,完全符合“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情规律。从霍小玉的评断说,她死后重现所言:“愧君相送,尚有余情。幽冥之中,能不感叹。”已经明确肯定了李益对她尚存的爱情,并为之感动。对方的感觉应是最真切的,也是最有力的证据。这是最后的盖棺论定,可以说是纠正了她自己前面对李益“负心若此”的误解。
综上所论,李益应是有错误的好人,而非有优点的恶人。有的论者斥之为“只知玩弄女性而没有真正的爱情” ② ,显然失之过苛,也不符合作品的实际。以之论其初始阶段尚可,但论之全人则有以偏概全之失。有的论者进了一步,认为:“李益自然是一个负心汉,但这个形象并不是‘负心’二字可以完全概括的。„„他的负心并不是喜新厌旧,他的负心是别有原因。” ③ 这说明论者已经看到了以“负心”论李益是与文本有矛盾的,只是固守成见,不肯给他摘去“负心”的帽子。就文本说,李益自己曾两次认定自己是“负约”。论者皆取霍小玉之语,而笔者则认为李益的自评更合于客观实际,故作如上辨析,以还文学形象本来面目,以更深入地理解全篇的文化意蕴。
二 霍小玉:是“至情”女而非弃妇
与对李益的评价相关,对女主人公霍小玉的评价,似也应连带重新思考。现在学界基本一致的看法是既肯定她的痴情,也同情她的遭遇,更赞赏她的反抗。这符合作者的主观命意,基本不错。但若将李益定性为“负心汉”形象,霍小玉则是一个近乎弃妇的形象了。在中国文学史上,弃妇形象自《诗经》中的《氓》、《谷风》以降,代不乏人,但若这样评价霍小玉,未免降低了霍小玉形象的审美层次,削弱了其认识价值。笔者则认为,既然李益不是负心汉形象,霍小玉当然亦非弃妇形象,而是一个千古少有的“至情”女子形象。其美主要在爱情上的全身心投入,以致超越了婚姻,超越了生死,最后为至情付出了生命。这是光耀千古的闪光点,具有超时空的审美价值。这里以“至情”评价霍小玉,而不同意目前学界普遍使用的“痴情”概念,是借用了汤显祖在《牡丹亭题词》中提出的“至情”论。汤显祖指出:“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可见,超越生死,贯通生死是其“至情”论的关键一点。无论是在现实人生还是在文学世界,无情者多多,有情者亦不少,但能达到至情者,实属凤毛麟角,乃是最高层次。蒋防笔下的霍小玉真正是达到了“至情”的最高境界。汤显祖借此题材而写成《紫钗记》,亦是借霍小玉形象来寄托其至情的追求,与《牡丹亭》相互映照,相得益彰。比较而言,“痴情”的评价要低于“至情”,内涵亦有别。考察“痴情”的内涵,《现代汉语词典》释之为:
“痴心的爱情。”《词源》释“痴心”曰:“痴迷不舍之情。”进一步考察“痴”字的内涵,《词源》释“痴”有三个义项:“不聪慧,呆”;“癫狂”;“爱好至入迷”。皆呈病态,这与疒字旁的字形是一致的,痴情亦如是。即使不是病态,也有不正常、不清醒、分寸失当之意。而霍小玉则非病态,她是理智的清醒的有分寸的至真至善至美的高境界追求。因此说,以“痴情”评价霍小玉不错,她确实有痴情的一面,但还是觉得以更高层次的“至情”二字评价之更恰切,更能突显出她的超凡脱俗和不可企及。前此论者因同情她而迁怒李益,因痛恨李益而更加赞美其反抗与报复,似乎也未抓住其美质的主流。霍小玉的“至情”一以贯之,在不同时期、不同层面以不同形态表现出来。试从以下几个角度论证之。
一是,从择偶标准看,她表现出超凡脱俗的高层次。她“不邀财货,但慕风流”,欲求“好儿郎,格调相称者”。这就超越了金钱、地位等世俗的东西,而把人的素质、格调等更为根本的因素放在了首位。这说明了霍小玉超前的具有近代意义的爱情观,表明霍小玉爱情的真诚纯正与严肃认真,与一般“倡家”拉开了档次。这与其整体素质的超群绝伦有关,是其“姿质秾艳”、“高情逸态”、“音乐诗书,无不通解”等“事事过人”的“谪仙人”特征所决定的。素质高者,其目标自然要高于常人,当然要实现这个高目标的难度也就越大,为此,一旦得到也就会倍加珍惜。当霍小玉见到李益并确认符合她的择偶标准后,其意外欣喜溢于言表。这从她闻李益名时的“非常欢惬”,到见面时的“低鬟微笑”,再到帘幕中的“言叙温和,辞气宛媚”、“态有余妍”、“极尽欢爱”,足见她对李益的特别中意,其间感情逐步升华,直至达到至情的高度。至情使她进一步追求完美,想到爱情永恒性问题。至情中她并没有失去理智,明确想到爱情与其社会地位的矛盾。她的“极欢之际,不觉悲至”,是担心眼前“极其欢爱”的生活不能久长,从其自陈中明确点出两方面原因,一是社会地位的差距:“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二是人性方面的原因:“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而当李益主动提出“请以素缣,著之盟约”,并“藏于宝箧之内”后,她确认了李益的真情,更加珍惜二人的互爱。这显然更加浓了爱情的含量,逐步达到了至情的最高峰。然后在此高峰态上“婉娈相得”、“日夜相从”达两年之久。这是此后她一系列行为的感情基础与逻辑起点。
二是,从爱情理想看,她追求的是“至情”境界。关于她提出的八年“短愿”问题,学界有人认为这是“委曲求全”,也有人认为是“自我牺牲”。这些观点固然不错,亦是文本应有之意,但立足当代文化角度重新审视之,这样理解似乎过于消极了,而应该从积极意义方面进一步评价之。笔者认为,这是她爱情理想的个性化表述,是她重感情世界轻现实生活的人生选择,是对真爱的弘扬,是对婚姻的超越,是其“至情”的集中表现。当然也是对不平社会另一种形式的抗争。试想如果爱情不达到制高点,如何能做出这样惊世骇俗的决定,提出这样以少胜多的解决矛盾方案?作者以平静冷峻的笔调,借人物语言洞彻其心灵世界,表达其高远的人生境界与爱情的超凡形态。李益的登科授官并将“之官”的新变化,又一次将霍小玉推到爱情与现实的尖锐矛盾面前,她经过深思熟虑做出了果断决定,显现出她温柔之外的刚烈一面。她从李益主观条件的优越与“堂有严亲”的客观因素两方面综合考虑,认定“君之此去,必就佳姻,盟约之言,徒虚语耳”。这写出霍小玉智慧与清醒的一面,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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