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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河2015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工作方案(讨论稿)
根据山东省《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青岛市《关于做
好2015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莱西市教体局关于2015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专题会议的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组建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职工代表为组员的不少于5人的推荐工作小组;
(三)组建由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骨干组成,不少于7人的专家评审推荐小组。
(四)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教职工代表为成员,不少于9人的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
二、传达学习文件
(一)教委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各级文件;
(二)各中小学(园)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各级文件; (三)各级文件:
1.青岛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
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4.《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5.中共青岛市纪委《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三、评审步骤
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申报人述职——民主评议——专家评审推荐小组推荐——公示”的程序操作。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按照本单位公布的岗位条件、任职条件,自主申报。申报的同时提报下列材料:
1.任现职以来的表彰奖励荣誉称号证书;
2.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优质课、公开课(2014-2015学年度及以后颁发的不予受理)证书;
3.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
4.正规有效的国民教学学历证书(原始学历、后续学历); 5.有效期内的职称计算机证书; 6.学校出具的《任课情况证明》; 7.近五年的绩效考核结果复印件; 8.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
9.近五年中从外校调入的教师需由原单位提供相应的教学成绩及绩效考核成绩证明;
10.申报人晋升职称的《申请》。 11.教师资格证、职称证、首聘证书。
(二)单位审查。由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人提报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经历的真实性。
1.审查申报人提报的各种证书、材料的真伪和效力; 2.对申报人年度考核等次、绩效考核等次进行查档、核实; 3.对申报人教学质量、班主任工作质量、管理工作质量进行查档、核实;
4.对申报人课堂教学能力评价结果进行查档、核实; 5.对申报人学历积分、工作年限分数进行核算;
(三)申报人述职。申报人在办事处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人任现职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民主评议。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参加民主评议人员与述职与会人员范围相同,参加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5%以上。评议结果计入申报人量化积分。
(五)专家评审推荐小组推荐。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工作业绩和民主评议结果,由沽河专家评审推荐小组按照统一的赋分标准进行量化
积分、推荐。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体局。
四、组织纪律
严格按照中共青岛市纪委《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要求,对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教代会
1.教代会拟对《2015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方案》进行表决。 2.对参加职称评审人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统计并当场公布民主评议等次;
附件:
1.《沽河2015年度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沽河2015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沽河2015年度职称专家评审推荐小组》《沽河2015年度职称聘任委员会》名单
2.《沽河2015年度职称评审推荐日程安排》
3.《沽河2015年度推荐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赋分标准》
2015.9.16
附件1:
沽河2015年度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
组长: 李武文
副组长:李波 潘申涛
组员: 李义大 王海涛 高永平 宋建民 马德海 潘新平 张显翠 曲东阳 李宝杰 刘磊 马君 吴广俊
沽河2015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王学涛
组员:张新兴 于学龙 张凯 吴学廷 吴国政 迟阳功
徐玲玲 宋强
沽河2015年度职称专家评审推荐小组
组长:李波
组员:本单位四人及望城三人
沽河2015年度职称聘任委员会
主 任:李武文 副主任:王学涛
成 员:王海涛 李淑家 王悦珍 熊伟山 吴海臣
张希君 巨奎基 张爱萍 李希梅
注:以上人员若有参加职称评审或其亲属参评的将予以调换。【2015年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方案】
附件2:
沽河2015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工作方案(讨论稿)
根据山东省《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青岛市《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莱西市教体局关于2015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专题会议的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组建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职工代表为组员的不少于5人的推
荐工作小组;
(三)组建由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骨干组成,不少
于7人的专家评审推荐小组。
(四)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教职工
代表为成员,不少于9人的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
二、传达学习文件
(一)教委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各级文件;
(二)各中小学(园)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各级文件;
(三)各级文件:
1.青岛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
知》;
2.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
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
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4.《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5.中共青岛市纪委《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
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三、评审步骤
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申报人述职——民主评议—
—专家评审推荐小组推荐——公示”的程序操作。
2015年度松江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试行)
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更好地引领教师专业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职务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实现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根据(沪教委人〔2004〕77号、沪人[2004]128号、沪人[2007]54号、沪教委人[2008]56号、沪教委人[2009]51号、沪松教人[2009]42号和沪松府办【2011】3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1、深化职称改革,促进人才流动,完善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和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单位用人机制,逐步提高本区教师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
2、逐步建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为单位的高、中级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和聘任制度。
3、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功能和导向功能。
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聘后,聘任教师专技岗位的任职条件须严格按照本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条件。
1、初级(员级) 三级教师专技职务的聘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大学专科毕业后,在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上满一年,参加新教师见习期培训,经考核合格;自我申报、学校聘任委员会根据三级教师专技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考核、评议通过后,报教育局职改办、区人保局审核通过后聘任。
2、初级(助理级) 二级教师专技职务的聘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教育教学岗位上满一年,参加新教师见习期培训,经考核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在教育教学岗位上满三年,完成规定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自我申报、学校聘任委员会根据二级教师任职条件进行考核、评议通过后,报教育局职改办、区人保局审核通过后聘任。
3、中级 一级教师专技职务的评聘: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个人申报(提供材料);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依据晋升申报要求、评聘条件与学校一级教师岗位空余数进行考核评议推荐;区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评议审核委员会考核评议;评议通过的,学校以投票表决形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教育局、区人保局审核批准后聘任。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教育教学岗位上任教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在学校一级教师岗位数内,可申报一级教师专技职务的认定、学校聘任委员会评议通过后,报教育局职改办、区人保局审核通过后择优聘任。
具有中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任职资格、超过三年未被聘任的,须参加晋升一级教师学科专业化考试并取得C等及以上等次,在学校一级教师岗位数内,可
申报一级教师专技职务的聘任,学校聘任委员会评议通过后,报教育局职改办、区人保局审核通过后聘任。
4、副高级 高级教师专技职务的评聘: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个人申报(提供材料)、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综合评议、市高级教师学科评议组评议、市高评委综合评审,市高评委评审结果经公示之后将结果反馈给学校。学校依据设置的高级教师岗位数,校聘任委员会以投票表决形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教育局、区人保局审核批准后聘任。
凡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岗位聘任已经满额的单位,一般不予以推荐,对特别优秀(近5年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优秀)的骨干教师,个人可向学校提出晋升申请,经学校考核可推荐1名特别优秀的教师参加晋升职务评审。评审通过后,学校有空余岗位的择优聘任。
6、正高级 正高级教师专技职务的评聘:待市教委专技处布置后另行通知。
三、晋升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要求
㈠师德建设
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师生关系健康、良好;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团队合作精神;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并具有进取精神。
教师职务评聘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指标由学校聘任委员会按照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教师道德规范》有关精神制订具体内容。
㈡支教工作
1、松江城区教师晋升高、中级专技职务,有支教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2、市、区重点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申报晋升高级教师,一般应有不少于一个学年的初中或农村学校的教学经历。未满一学年但已到岗的,可申报评审,但满一学年后方可聘任。
㈢申报学科
申报高级教师:语文、政治、德育一组、德育二组、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幼教、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
申报一级教师: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历史、政治(品社/思品/社会/思政)、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书法)、劳技、自然、科学、信科(计算机)、职教、社区、德育(少先队)、心理、校外教育、学前教育等。
㈣职务培训与专业考试
1、申报晋升教师高、中级专技职务:必须取得“十一五”培训结业证或免修证书,并有已完成“十二五”教师职务培训的相应学分的证明。
2、申报晋升教师高、中级专技职务: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考试(晋升高级教师专业考试在评审过程中进行;晋升一级教师先专业考试、再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最后提交申报材料)。学科专业考试内容范围主要是:学科专业知识、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材分学前段、小学段、初中段、高中段)、教学方法、课程标准和课程理念等方面。笔试结果当年有效,笔试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C等及以上等级可以申报晋升一级教师。
㈤教学工作量
申报者必须在申报学科的教学岗位上。
1、专任教师课时量:任期内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规定的周工作量。
2、学校中层干部课时量:中学每周不少于4节,小学每周不少于6节,幼儿园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
3、校级领导课时量:中学每周不少于2节;小学每周不少于3节;幼儿园每周不少于1个半天。晋升高级教师,申报教育管理者任正职领导工作须满五年以上,并达到规定学科教学工作量。
4、教师兼职员:中学每周不少于6节,小学每周不少于8节,幼儿园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
5、申报德育二(少先队教育专业)学科的,具体要求见《上海市少先队辅导员参加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条件的规定(试行)》(另发)。
6、申报社区教育学科的,具体要求参见市教委人事处下发的《社区教育学科的有关口径》(另发)。
7、卫生保健教师:中学或小学不少于每周4-6节;幼儿园不少于1-2个半天。
㈥学历
1、高中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小学(幼儿园)教师:
申报晋升高级教师,197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
以上学历;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报晋升一级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㈦任职资历
1、申报晋升高级教师:
任一级教师累计满5年。
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专技岗位转到普教教师岗位上的教
师,在普教教师岗位上任教不少于1年。
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级专技岗位转到普教教师岗位上的教
师,应任中级职务累计满5年,其中在普教教师岗位上任教不少于1年。
2、申报晋升一级教师:
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任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
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任二级教师职务满5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毕业后在教育教学岗位上满3年;
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级专技岗位转到普教教师岗位上的教师,在普教教师岗位上任教不少于1年。
3、任职资历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
㈧信息技术
1、晋升高级教师,195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职称),并取得合格证书。
2、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①“英特尔未来教育” 取得合格证书或“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中级)水平考试”取得合格证书;②“多媒体制作能力”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职称)”取得合格证书。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申报者不作要求。
3、取得计算机科学技术学科所属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可免考。
㈨英语水平
1、195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城区教师晋升高级教师、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城区教师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综合),并取得C级考试合格成绩。申报英语学科的教师,应有本专业外语A级或第二外语C级考试合格成绩。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取得英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英语教学工作的;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任教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申报晋升一级教师的。
3、凡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突出的城区幼儿园骨干教师申报晋升一级教师,符合破格条件的,可免考外语破格晋升。
㈩教科研
1、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要提交2-3篇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成果,成果文章中至少有1篇经区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其它至少在区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应附交流证明),其中有1篇教科研成果必须经上海市评估院鉴定,并取得C及以上结果。鉴定结果有效期为3年。
2、申报晋升一级教师,要提交2篇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成果,其中有1篇教科研成果必须经区论文鉴定专家组鉴定,并取得C级及以上鉴定结果,鉴定结果有效期3年,其它至少在校内交流过(应有证明)。
(十一)任期内考核
1、申报晋升高级教师,在任一级教师近五年必须取得2次及以上学年度考核优秀。
2、申报晋升一级教师,在任二级教师专技职务近五年必须取得1次及以上学年度考核优秀。
3、2009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教师申报晋升一级教师的,须取得区1-5年教龄青年教师区级基础性考核合格证及学校5年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
4、2012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申报晋升一级教师的,须取得区1-5年教龄青年教师区级基础性考核合格证及学校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
(十二)班主任工作
1、申报晋升高级教师,在任一级教师期间必须有3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年限。
2、申报晋升一级教师,在任二级教师期间必须有3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有1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年限。
以上年限要求因工作需要学校未安排担任班主任者除外(应有学校证明)。
四、破格申报晋升的要求
(一)破格申报晋升高级教师的要求
申报晋升高级教师,只能破格任职资历与高一层次学历。任职资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或在学历上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破格评聘,破格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具体如下:
1、任中级职务期间完成5年任课教学工作量。
2、思想品德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各方面均符合高级教师专技职务任职条件,且在区县考核评议中名列前茅。
3、任教师中级职务期间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晋升德育学科高级教师专技职务的,其担任班主任工作应满10年(资历破格者应满8年),有较高的知名度,任中级职务期间承担区县级及以上德育工作的咨询、示范、评估、审定等任务,在德育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带班级曾获市级及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或本人获市级及以上德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申报教育管理学科的校级领导,必须任校级领导职务满5年,任中级职务期间教育教学管理业绩显著,学校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文明单位称号,或分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一般应满8年,在推动素质教育、课程教材改革方面卓有成效,了解本学科教学研究动态,有较高的知名度,任中级职务期间承担区县级及以上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咨询、示范、评估、审定等任务,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发展智力、培养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观摩竞赛一、二等奖。
(4)、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任中级教师职务期间承担区县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等第奖,或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水平的论文。
(5)、因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部、委级教育教学专项荣誉称号。
4、在申报高级教师专技职务时,按规定应取得高一层次学历的教师,其高一层次学历是党校毕业的视作为破格晋升。
(二)破格申报晋升一级教师专技职务的要求
城区幼儿园骨干教师申报晋升一级教师,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外语。
1、在德育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带班级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区级及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或本人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区级及以上德育先进荣誉称号。
2、在实践素质教育,改进学科教学,提高学生素质和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区级一、二等奖或市级一、二、三等奖(四年一次的中青年课堂教学评比)。
3、教学业绩显著而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4、学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的教师。
六、其他有关规定与说明
1、凡上年度被高评委否决的申报对象一般应隔1年后方可申报晋升高级职务。有新的特别突出的教育教学业绩材料者可作破格申报。
2、特级教师可暂不占学校高级职务岗位。
3、本年度,对申报晋升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的学科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仍然全部实行借校借班上随堂课的形式进行。申报晋升一级教师,学科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须达到C等及以上。
4、本年度面试的主要内容为对任教学科教材的教学论分析,要求申报教师
2015年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对照表(中小学系列)
201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市中小学教师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14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办法》《2014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2015年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方案】
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办法》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
情况,现制定我校工作方案如下:
一、 评聘委员会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 参评条件
依据《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附后
三、 评审程序
1、 公布职数
经市教育局人事处批准,我校2014年使用岗位职数为:高级岗
位职数5人,中级岗位职数7人,公示日期:2015年1月6—8日
2、 个人申报
本校教师按照自愿原则,凡符合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
标准条件的教师,均可向学校评聘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学历证件: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原
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
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四个模块原件)、《实施课标、使用教材合格证》(原件)、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原件)、任职来个人获奖证书、证件(校级以上),申报高级岗位需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
3、 资格审查
学校评聘委员会根据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认真审核参评教师个人信息及提供的评审材料。审查结果在本校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公示日期:2015年1月12—14日
4、 考核评价
学校评聘委员会综合考核参评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学业绩、承担工作、学术成果、表彰奖励、工作年限的基础上,按学校公布的职数,根据排名顺序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推荐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日期:2015年1月15—21日。
5、 推荐上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组织被推荐教师准备材料并完成上报。时间:2015年1月22—30日
四、 推荐办法
凡符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条件的参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公室提交申请进行申报,并提交有关全部证件的原件。由学校评聘委员会审核参评教师个人信息及提供的评审材料,对参评教师进行有效评价,并按学校公布的职数,根据排名顺序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五、 工作纪律
1、严格实施三次公示制度。
2、严格程序,确保申报推荐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3、学校评聘委员会成员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秉公办事,要熟悉和掌握有关政策,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审查、介绍、评价每个被参评教师的情况时,都要出以公心,实事求是、准确客观,不以感情代替政策,更不以原则做交易,降低评审标准和质量,损坏委员会集体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