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uakaob.com--大学英语三级】
第四周(2014年3月3日-9日)上学期期末补考。
第六周(3月17日-3月21日)补考成绩录入。
第七周(3月24日-3月30日)学信网核对图像信息。
第五至七周(3月12日-3月24日)重修报名,完善毕业生信息。
第八至十二周(3月31日-5月1日)重修上课。
第十一周(4月21日-25日)修改毕业生身份证号,按照教务处-学籍管理-修改身份证的说明提交材料(燕山校区办公楼538);
核对辅修专业学生名单(2年制的和3年制的),见具体通知。
第十二周(4月28日-5月4日)公选课考试结束;
部分毕业班第8学期课程考试结束。
第十三周(5月5日-5月11日)公选课成绩录入;
部分毕业班第8学期课程成绩录入;
毕业班重修考试(具体时间见通知)。
5月11日前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毕业论文、实习成绩录入。
第十四周(5月12日-5月17日)毕业班重修成绩录入;
辅修专业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
审核国外访学学生毕业、学位资格。
第十五周(5月19日-5月23日)主修专业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 。
第十六周(5月26日-6月1日)毕业资格审核、证书打印、盖章。 毕业生离校,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山东财经大学文件
政任〔2015〕7号
关于吴蓉等工作人员任职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
吴蓉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许志强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李超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王成海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马兴文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姜栋献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王芳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杨海波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史齐建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李永信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张建勇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林炳霞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张士树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秦成民为校长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贾学福为法律事务室正科级干部;
苗文利为发展规划处正科级干部;
田艳为发展规划处正科级干部;
刘永凌为发展规划处正科级干部;
赵亮为人事处正科级干部;
苏丽娜为人事处正科级干部;
王福滨为人事处正科级干部;
韩雯为人事处正科级干部;
董文冉为人事处正科级干部;
夏咏冰为人事处正科级干部;
田梦为人事处正科级干部;
耿宝民为人才工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李永健为人才工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赵建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陆兴宁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陈玫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孙德昌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孟海燕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郭桂媛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许滋坤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赵鲁胜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李辉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张澜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孟蕾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宋保峰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张宝义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林秀梅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刘娟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李军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梁秀梅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张莉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毛晓波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郑祥华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李海迎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王慧慧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李亚伟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俞宁华为教务处正科级干部;
潘斌为科研处正科级干部;
孔振焕为科研处正科级干部;
王晓迪为科研处正科级干部;
于远念为科研处正科级干部;
杜啸尘为科研处正科级干部;
于楠楠为科研处正科级干部;
朱晓薇为研究生院正科级干部;【山东财经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王永真为研究生院正科级干部;【山东财经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涂罡为研究生院正科级干部;
王丽萍为研究生院正科级干部;
黄鑫为研究生院正科级干部;
谭璐为研究生院正科级干部;
李斌为研究生院正科级干部;
王征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正科级干部; 卢飞红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正科级干部; 焦文超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正科级干部; 杨春晓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正科级干部; 张雷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正科级干部; 王玉梅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正科级干部; 黄付建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正科级干部; 马晓倩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正科级干部; 杨南南为离退休工作处正科级干部; 赵胜昔为离退休工作处正科级干部;
朱明利为离退休工作处正科级干部; 宋燕为离退休工作处正科级干部; 林清平为离退休工作处正科级干部; 贾世军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申轶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孙霞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孙垂芹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徐超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王淑坤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张显虎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刘雪贞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郑燕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王福琴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邵伟然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毛昭蔚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刘咏梅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鞠建国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董彬为财务处正科级干部;
江世正为总务处正科级干部;
张力军为总务处正科级干部;
贾涛为总务处正科级干部;
张凯为总务处正科级干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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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2015-07-02 14:47:47 浏览44次
关于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有关说明 各学院(部):
1.今年教师录入成绩时间截止到7月20日24点,教师录成绩期间会关闭学生查询成绩功能,任课教师成绩录入完毕后,学生方可查询成绩,届时关闭教师录入功能。
2、录入方法:学校主页——快速通道——教务系统——教师入口,然后按要求输入密码登陆。如密码遗忘或错误,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理。
3、成绩录入过程中,无论学生是否参加期末考试,一定要录入平时成绩,否则后期录入缓考学生的成绩时系统只计算按照比例期末成绩(学生成绩为不及格,老师要填写成绩更正单才能修改),请务必认真查看平时、期中成绩和考场记录单,录入平时成绩;老师在保存整个班成绩生成最后期末成绩后,若想改正某位学生的成绩,请先清空总评后修改,然后再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提交。
4、民族生、高水平体育生和经济学院(原人武学院的退伍军人和实践生)成绩录入时,请查看成绩录入系统的备注字段,凡备注为“民族生”、“ 高水平”和“退伍”学生,录入成绩时需参照《山东财经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成绩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要求,以上类别学生的期末成绩按卷面成绩(卷面36分以上)的开方乘10折算后
输入,卷面成绩在36分之下的按实际成绩输入期末成绩一列,平时成绩和普通学生一样输入,生成的总评成绩即为学生最后成绩。
5、教师在打印成绩登记表和成绩分析报告时,如果不清楚打印流程,请仔细查看教师本人录成绩教务系统页面通知公告处成绩录入基本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关内容;
6、按学籍管理规定,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可以更正学生本学期成绩,错过更正时间的一律不予更正,更正程序请查看教师本人录成绩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基本流程及注意事项要求有关内容。如老师在成绩录入时忘记录入平时成绩,也要按照此流程办理。
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根据我校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特色名校工程建设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学校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学校特色名校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就学校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进行立项研究和改革实践,旨在促进教学与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立项原则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有关要求,按照“整体推进,示范引领,重点突破,鼓励创新”的原则,结合国情、省情,立足校情,针对我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与问题,遴选一批研究与改革项目,开展深入研究和实践,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
1. 整体推进。紧密围绕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专业结构、改革培养机制、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学院把教育资源配置、学院工作着力点和教师的精力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上来,整体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
2. 示范引领。积极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推动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 重点突破。针对专业特色不够鲜明、教师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薄弱、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不强等问题,通过加大教学改革研究和建设力度,力争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
4. 鼓励创新。鼓励以创新为导向的教改研究,紧密结合山东省高等教育和我校实际,从理论探讨、实践应用、开发研究等不同角度进行探索创新,体现教育教学研
究的战略性、前瞻性,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实效性,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思想、理论、制度、经验、模式和标准。
三、立项内容
有关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专业建设综合改革、培养方案优化设计、课程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方法改革、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大学生素质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等方面的探索、研究及实践方面内容,均可申请本次校级教研教改立项,已列入国家、省“质量工程”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项目申报人要紧密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就学校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自拟题目。
四、立项数量、项目管理与项目经费
1.立项数量。本次教研项目立项共50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35项,自筹项目10项。
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照《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度教研教改项目推荐立项名额分配表》(附件1)中的推荐数额,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
2. 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确定后,各单位负责项目研究,学校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与督导。项目建设期满,根据我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结项。
3. 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的发放采取资助和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在项目立项后,学校即下拨一期项目经费,重点项目1.5万元/项,一般项目0.5万元/项,用于资助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顺利展开。结项时学校采取奖励方式进行经费发放,即项目结项与校级教学成果奖评比同时进行,教学成果一等奖16项,各奖励1万元,二等奖20项,各奖励0.4万元,以鼓励广大师生多出高水平、高层次的教研教改成果。
五、申报资格要求
1. 教研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的教师、教辅和教学管理人员。一般项目负责人应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技术人员或科级以上的管理人员,重点项目负责人应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技术人员或副处以上的管理人员。
2. 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教研教改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含2项);项目组成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
3. 已承担省级、校级教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申报。
六、评审程序
1. 资格审查。对于各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教务处根据申报资格要求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2. 专家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学校将组织立项评审专家组,依据山东财经大学教研教改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 (附件2 ),进行严格公正的评审。
3. 省级立项申报工作。此次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立项将作为下次山东省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依据,学校将结合省教育厅申报教改项目的工作要求,择优推荐参评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本次未立项为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的不能参加省级教改项目的申报。
七、申报材料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自拟选题后要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3)一式5份,A4双面印制,左侧双钉。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项目的初审,并在“所属部门推荐意见”栏内写明评审意见。
2.各单位统一填写《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
4),一式1份。
3.纸质材料请各单位于2015年6月20日前报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530,电子版由各单位汇总后集中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压缩文件包名、邮件名为“单位名称+2015校级教研立项”。
联系电话:88525869
教 务 处
2015年5月5日
附件1: 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度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推荐立项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山东财经大学教研教改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
附件3: 山东财经大学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4: 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山东财经大学档案证明办理预约办法及流程
为加强档案利用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山东财经大学档案馆现实行对外办理档案证明网上预约办法。
一、 预约内容: 1、研究生:录取新生名册(复印盖章)、在校成绩(复印盖章)、论文答辩情况(复印盖章)、学历证明(本人填写,流程见附件2)、学位证明(本人填写,流程见附件2)。
2、全日制本专科生:录取新生名册(复印盖章)、在校成绩(复印盖章)、学历证明(本人填写,流程见附件2)、学位证明(本人填写,流程见附件2)。
3、成人类函授、夜大本专科生:录取新生名册(复印盖章)、学历证明(本人填写,流程见附件2)、学位证明(本人填写,流程见附件2)。
4、省干部业余班:毕业学员花名册(复印盖章)。
二、预约方式
需要开具证明的人员,需发送电子邮件至档案馆官方电子邮箱:
504@sdufe.edu.cn预约。电子邮件须填写:
1、主题:注明需开具的证明类别、在校期间所属学校(原山东经济学院、原山东财政学院、山东财经大学)。
以原山东经济学院毕业的学生查询入学材料,开具录取新生名册为例,如下图所示:
2、邮件内容: 注明需要开具证明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年至**年,在***学校(注明是原山东经济学院、原山东财政学院还是山东财经大学),**专业(开具在校成绩的需注明班级),**学习(注明学习形式: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生、成人类函授/夜大、干部业余班),获得**学历。
3、添加附件:
(1)上传添加需要开具证明的人员毕业证复印件。
(2)需要开具学历、学位证明的,需上传填写好信息的学历、学位证明(模版在档案馆网站,需下载填写,具体操作见附件2。)
三、预约回复
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若档案馆未存查档人相关材料或因信息填写不全导致未找到相关材料,将会电话或邮件通知查档人;未接到通知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个工作日后取件;集中取件日为每周三、周五。
取件地点:
1、原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经大学档案证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图书馆楼203房间
2、 原山东财政学院档案证明——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办公楼412房间【山东财经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山东财经大学办理学生成绩单、入学
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明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校办理学生成绩单、入学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明的管理,统一标准,方便学生,服务社会,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成绩单、入学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是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学历的证明。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社会公认。
二、根据学生的类别及在校或毕业等情况,分别由研究生部、教务处、成人教育学院、档案馆等出具相应的证明。
三、在校博士生、硕士生的学习成绩证明、入学证明、学籍、学历证明,由学生所在院(部)提供学习成绩单后到研究生部办理;在校本、专科生的学生成绩证明、入学证明、学籍、学历证明,由学生所在院(部)提供学生成绩单后到教务处办理;在校的继续教育学生、外国留学生、网络教育学生的学习成绩证明、入学证明、学籍、学历证明,分别由各相关院部负责办理;毕业生的学习成绩证明、入学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并加盖山东财经大学档案证明专用章。
四、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出具档案证明可视情况适当收取费用。翻译、制作中文外文成绩、中外文学位证书档案证明可以收取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为在校生提供学习成绩和学籍、入学证明、学历证明,不得收取费用。
五、根据学校财务工作有关规定,出具档案证明收费必须开具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提供的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所有收费缴财务处,不得以白条代收据或使用自制(外购)的非法票据。
六、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热情地搞好服务,不得刁难,不得作假。对违反规定乱收费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学历、学位证明操作说明
1、登陆山东财经大学官方网站:
2、点击网站上方“组织机构”,出现界面后点击“教辅单位”中的“档案馆(校史办公室)”,进入档案馆网站
(也可在IE浏览器地址栏直接输入档案馆网址,进入档案馆网站:
3、进入档案馆网站后,点击右上方“下载专区
”
4
、出现界面后,点击左边的“模版”
后,出现:
点击想要办理的证明,弹出框(以学位证明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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