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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确认书
TO: [Customer]
致:[客户]
1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保密协议
is a party to a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with [Customer] dated ("Agreement").
系与[客户]于(日期)签署的保密协议(简称“协议”)一方。
2 POSITION
职位
1.1 I am an [officer/employee/agent/adviser/Associate] of the and need to access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for the Purpose.
1.2
3 本人系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关联方],并出于协议目的而需要接触保密信息。 AGREEMENT
协议
1.3
1.4
4 I have read and understood the Agreement and will observe it as if I was a party to it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并将遵守本协议,如同本人系协议一方。 CONFIDENTIALITY
保密
I will keep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 strict confidence, and will not (except as expressly provided by the Agreement)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Customer]:
本人将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且未经[客户]事先书面许可,本人将不会(除非本协议有明确规定):
(a) disclo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any person;
向任何人士披露保密信息;
(b) u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r any other knowledge or information which I may acquire
as a result of receiving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for any purpose whatsoever other than the Purpose; or
出于协议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或本人因收到保密信息而获得的任何其他知识或信息;或
(c) copy, reproduce or transmit (by any means)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r knowingly
permit such copying, reproduction or transmission to occur.
复印、复制或传送(以任何方式)保密信息,或故意许可该等复印、复制或传送的发生。
5 OWNERSHIP AND IP RIGHTS
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nd al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rising from or relating to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re and will remain at all times the absolute property of [Customer].
保密信息及所有因保密信息而产生或与保密信息相关的知识产权是并将一直是[客户]的绝对财产。
1.5
1.6 I acknowledge and agree that: 本人确认并同意:
(a) I have no right or entitlement of any nature in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r an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本人对保密信息或任何知识产权不具有任何性质的任何权利;且
(b) any development, modification or improvement arising out of or in consequence of the use or
disclosure of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nd an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will be
[Customer] property, except to the extent agreed otherwise in writing.
在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及任何知识产权中产生或因之产生的任何开发、修改或改进将为[客户]的财产,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6 RETURN O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保密信息的退还
1.7
1.8 If required by. [Customer] or at any time, I will immediately: 如[客户] 或在任何时候提出要求,本人将立即:
(a) return to or the Recipient all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cluding all copies o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however stored) in my possession or control; and
向 或接收方归还本人拥有或控制的所有保密信息(包括以任何方式储存的保密信息的副本);且
(b) completely remove all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from any computer or other electronic
storage devices owned or used by me.
从本人拥有或使用的任何计算机或其他电子存储设备中彻底删除所有保密信息。
7 DEFINTIONS
定义
1.9 Capitalised terms used in this acknowledgement have the meanings given to them in the
Agreement.
1.10 本确认书中所使用的首字母大写的术语具有本协议赋予的含义。
Signature/签名:
Name/姓名:
Address/地址:
Date/日期:
保密协议审查的重点事项保密协议审查的重点事项
在提供审查保密协议审查意见之前,首先要审查以下重点事项:
1. 明确保密协议的缔约方
要明确方是否采用特殊目的公司(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作为缔约方,缔约方是否是信息持有方还是中介公司。明确此点可以确认保密协议权利义务的向对方及违反保密协议后可追索的实体。公司商务人员及法律顾问需要特别小心采用特殊目的公司作为缔约方的保密协议签署方。
2. 己方在保密协议中的地位
保密协议中的义务是否是双向(Reciprocal)还是单向(Unilateral)?还是仅仅一方是信息披露方(Disclosing Party),一方是信息接收方(Receiving Party)?己方是信息接收方,还是信息披露方?或者是两个角色均有?明确好角色后,就能确定如何在保密协议中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在并购交易中,卖方往往要求买方不得披露正在谈判的交易及交易细节,从买方角度看,买方也往往希望卖方不得向其他买方披露其身份及交易细节,否则卖方会利用此点来制造交易的气氛,哄抬价格。
3. 保密协议的目的和保密信息使用范围
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潜在商业交易评价,还是信息交换,抑或是其他商业目的?审阅的保密协议自身是否是其他协议的一部分?一般来说,信息接收方希望将保密协议的目的和保密信息使用范围写得越广泛越好,但信息披露方尽量希望限制保密信息的使用范围。保密协议的目的及保密信息的用途,需要明确而清楚的进行描述。
4. 保密信息的内涵和外延
保密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如何构成的?是缔结协议之前和/或之后从披露方获得的一切及所有信息(英文用“any and all information”)?是书面信息、口头信息还是电子信息?抑或是其他形式?提供信息时,信息接收方一般会要求披露方标明“保密”的信息方构成保密信息,这样增加信息披露方的义务和减少可能主张保密信息的范围;另,信息接收方一般会要求口头信息非书面化不得主张属于保密信息;这些要求通常会受到信息披露方的反对。注意:如果披露方要披露诉讼中的有关保密信息,需要确保受到“client-attorney privilege”保护的信息不能因为披露而丧失其特权。
5. 何种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一般来说,以下信息不应属于保密信息的范畴:
1)协议签署之前为信息接收方所知晓的信息;
2)公众范畴内所知的信息;
3)从有权披露信息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非经披露信息而自行研发获得的信息。
如果想将某类信息不包含在保密信息中,应当明确的将其写入排除范围内且写明哪一方承担证明责任。
6. 保密信息可在多大范围内披露及要求采用何种方式避免保密信息泄漏及保密信息泄漏后的责任范围
在多大范围内保密信息可以披露?信息披露方一般在保密协议的目的范围内总是尽量的缩小披露范围;反之,信息接收方一般在保密协议的目的范围内总是尽量的扩大披露范围。比如信息接收方往往要求保密信息可向自己的员工、关联公司、外部顾问、融资方、投资者、证券监管机构等披露。信息接收方和信息披露方往往会在哪些人构成“员工”、哪些人构成公司代表等进行谈判。信息披露方往往会要求加上任何披露的第三方均需要“on need-to-know” basis(有必要知晓)的限制。给信息接收方的融资方的披露往往也成为谈判的焦点。
一般来说,信息披露方往往要求向信息接收方的融资方前需要征得其同意,但信息接收方往往会通过对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区分来进行限制。采用何种方式避免保密信息泄漏?信息披露方是要求签“背靠背”的保密协议或者承诺,还是要求在“背靠背”协议中可以直接追究信息接收方所披露对象的责任?如果保密信息泄漏,信息接收方在多大范围内承担责任?是对信息接收方所有披露人员造成的泄漏负责,还是仅仅对信息接收方披露给第三方的高管人员造成的泄漏负责,还是仅对因信息接收方自身过错造成的泄漏负责,均是谈判中沟通的重点。比如,在保密协议的沟通过程中,信心披露方往往会要求信息接收方对因其雇员、顾问、银行等而造成的任何保密信息泄漏承担责任。
7. 保密协议的期限
信息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果来自上家,应注意对上家的保密责任的期限,需要传递到下家。特别如果信息披露方的信息来源是政府,需要明确对政府的保密义务在多大程度上限制信息披露方的披露范围、对象、或期限。保密信息在相关法域的法律法规规定下保密期限的长短,也是信息披露方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信息接收方来说,一个无限期保密的保密协议,肯定是非常大的限制,因此,保密期限的长短,也往往会成为保密协议谈判的一个焦点。
8. 保密协议的终止条款
在何种情况下保密协议终止?信息披露方是否有任意终止权?同时,需要注意,如果在保密协议涵盖的业务或者交易达成约束性协议时,保密协议一般需要终止或者被取代。进一步的,是否需要在保密协议中规定终止时确定具体终止时间和提供通知,也是信息披露方与信息接收方谈判点之一,信息接收方往往会要求信
息披露方在行使任意终止权之前的一段时间以书面提前通知。
9. 后协议义务如何规定
在保密协议中,还需要约定协议终止后各方的义务,如:一方是否需要返还获得的资料?何时返还?是否需要销毁根据保密协议获得的资料?如何证明已经销毁?是否需要信息接收方出具相关高管的书面证明(Officer Certificate)保证已经销毁(甚至是保证信息接收方披露的任何第三方销毁)?如果法律法规有备份的要求,是否可以备份;如果计算机系统自动备份了保密信息,则在不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况下,备份能不能被允许等,均要约定明确。需要注意的是衍生资料(即基于保密信息做成的汇报、报告等资料)是否需要销毁或者返还的问题,一般来说,信息披露方可接受衍生资料销毁而非返还,但信息接收方一般会拒绝返还包含了自身分析的保密协议载体。【保密协议的目的是】
10. 保密协议关于知识产权的约定
一般而言,信息披露方要求明确任何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不得因保密协议的签署而移转;而信息接收方往往要求写明在不使用保密信息和使用保密信息仅限于保密协议的目的的情况下,保密协议不得限制信息接收方开发类似的技术。在有些保密协议中,还会写明在保密协议的目的限制下使用保密信息得到的新数据、新技术的权利归属及使用权约定。
11. 保密协议本身的保密性
注意保密协议本身是否应有保密性;保密协议所涵盖的交易本身是否应有保密性。
12. 如何保密的约定
一般来说协议中有个大帽子,要求信息接收方对接收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同时信息披露方往往会要求详细的保密约定,比如要求采用合理手段保证保密性;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或者程序来进行保密;甚至要求将保密信息放在柜子里,双人开启等具体描述放到保密协议中。
13. 保密协议的陈述与保证(R&W,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对比其他并购的交易文件(比如资产、股权买卖文件),保密协议中的陈述与保证条款不多,核心主要是是否有权披露的陈述与保证。一般而言,信息披露方不会主动在协议中保证其有权披露,信息接收方应注意要求信息披露方保证有权披露,并保证披露不损害第三方的之权益。
笔者曾经在代表公司从事一个海外并购交易时(作为信息接收一方),收到资源国政府的一封信,指责信息披露方无权披露相关项目的保密信息的,同时要求笔者所服务的公司将所有资料退回该资源国政府并承诺保密,由于笔者在审阅保密协议的时候,特意要求项目的信息披露方作出了有关保证有权披露的陈述与保
证,并就该陈述与保证要求了Indemnity(保障),公司有理、有节的拒绝了该资源国政府的要求,并向信息披露方提示可能其保障义务将被触发,有效的保护了公司的利益。
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一般信息披露方在保密协议中会要求排除保密信息的精确性及完整性方面的陈述与保证。这是基于国际并购交易中买卖双方的
Sophisticated Businessman(精明商人)的假设,信息接收方应该能够依靠自身的行业经验、技术实力、商务实力、法律实力去鉴别信息披露方所提供的各类技术、商务及法律信息的精确及完整性,除非信息披露方故意提供误导性的信息。
14. 除保密协议规定的目的范围内,信息接收方在何种情况下可披露保密信息
法律法规、法庭命令、有权判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此种情况下,信息接收方一般要求信息披露方有通知义务。信息披露方常常会要求权利要求信息接收方采用一切可行的手段反对该种要求。反过来,信息接收方会要求信息披露方对反对上述要求所造成的损失进行承担。此种情况下,信息接收方一般要求信息披露方给予免责(“Indemnify”)。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上市公司并购中,最好约定明确信息接收方依据法令主动披露是否是违反保密协议-在实践中,笔者曾见过有的并购交易从友好收购(Friendly takeover)变为恶意收购(Hostile takeover)时,利用“依据法令主动披露”一条在发起代理权征集时向美国证监会披露相关信息时引用此条,从而引发了保密协议双方的诉讼。
15. 违反保密协议的救济方式(Remedies)
一般而言,信息披露方均要求在损害赔偿之外,有申请禁令(Injunction)和其他任何可行的救济的权利。信息接收方一般同意损害赔偿与申请禁令的救济,但不同意其他任何可行的救济的权利。在何种情况下信息披露方可以申请禁令,往往成为披露方与接收方之间的争论点。信息披露方往往要求在其怀疑或者其认为保密信息有泄露时,就有权申请禁令。信息接收方一般会要求在申请禁令的条件下加入合理的标准或者有相当程度的证据或确信的标准。违反保密协议的间接损失是否排除也是保密协议签署双方考虑的因素之一。注意:在保密协议中保留申请禁令及其他可行的救济方式时,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liquidated Damages),则有可能使信息披露方不能获得禁令。
16. 保密协议的管辖法和争议解决方式(Governing law and Disputes resolution)【保密协议的目的是】
中立地的管辖法或者英国法。如果涉及到石油业上游合同,资源国法也有可能被提出作为管辖法。一般来说,在非熟悉的法域作为管辖法时,需要征求当地律师对保密协议文本的法律意见。信息披露方比较愿意用法庭的争议解决解决方式;仲裁也是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在约定何种实体法管辖的时候,注意将相关法域的冲突法规则排除适用。
17. 不绕过 (“Non-circumvent”)条款
有些不规范的中介公司, 在得知部分项目信息后,就开始到处寻找潜在买方, 但其实这些中介公司往往并不是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有权披露人。这些中介公司往往会在保密协议中要求不绕过条款。不绕过条款一般会规定,在签署保密协议后,就保密协议所述项目,信息接收方不得再绕过信息披露方去找任何第三方寻求所述项目的合作机会。如果在协议中发现此等条款,需要非常小心,一定需要注意确认信息披露方是否有权披露及信息披露方是否是项目所有权人,或者信息披露方是否采用此条款来锁定信息披露方的商业选择范围及灵活性。
18. 限制行为条款
在保密协议中是否有守门人条款(“Gatekeeper”,意为未经允许,不得与信息披露方员工接触,免除对经营的干扰和信息源的统一)不得竞争条款
(“Non-compete”,意为一方不能利用获得的保密信息进行竞争目的)、不得买卖股权条款(“Standstill”条款,特别是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常见,意思为在签署保密协议或者讨论潜在交易后的一段时间,不得在公开市场上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因为信息接收方可能通过保密信息获取了其他人无法获知的公司的股价敏感信息,Standstill条款的关键在于弄明白证券法上强制性限制,如果披露方要求比证券法规所要求的限制期更长,则需要谈判确定。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间,出现了恶意收购方的时候,信息接收方往往会在协议里要求一个恶意收购时Standstill不能限制信息接收方)、不得招揽条款(“No Solicitation”,意为不得签署保密协议后,对信息披露方的雇员进行招揽,当然信息接收方一般要求禁止招揽只适用于某些高管或者特定人群,或者要求时间限制,如果是信息披露方的雇员主动应聘或者根据招聘广告应聘不受此限制)的限制。
19. 控制权变更(COC,即Change of Control)条款
此条款在油气业的一般保密协议中不多见,但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也能见到。一般是信息披露方提出,如果在信息接收方发生控制权变更时,信息披露方有权终止合同。
20. 转让条款(Assignment)
信息披露方一般会要求非经书面同意,信息接收方不得转让。信息接收方一般会要求较为宽松的条款,比如转让给自身的关联公司可以不经过信息披露方的同意;比如在信息接收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信息接收方有权将保密协议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1. 信息披露方审查协议的特殊注意事项
如果是代表信息披露方审查保密协议,除了以上需要考虑的问题之外,还需要注意:
保 密 协 议
甲方:
地址:
负责人:
乙方:四川昊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东方希望中心21楼 负责人:
甲乙双方因进行业务合作,鉴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双方合法所有的非公开信息,特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性质和范围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由甲方产生或依法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所有企业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无论该等信息是否明示为保密信息,且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或书面等形式。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商业秘密。甲方未公开的渠道信息、经营业务数据、统计数据、财务数据、信贷政策、业务决策、竞争策略、重大金融交易及交易细节、人力资源信息等。
(二)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资信状况、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客户交易记录以及对客户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资料。
(三)各类涉及双方及其客户形象和信誉的事件或案件情况。
(四)对甲方及其客户有重大影响的除上述信息外的其它信息。
(五)本协议及本协议目的之合作业务的相关内容。
(六)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信息的行为不被视为是以任何方式授予乙方,或是转让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技术秘密的行为;乙方取得信息并不表明取得了信息的任何知识产权。
第二条 保密义务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一、乙方同意严守秘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其从甲方获知的保密信息,保密措施不得低于乙方保护自身保密信息之措施,避免保密信息的泄露和未授权使用。
二、乙方保证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定于从事本协议或业务合作而所必须知悉保密信息的乙方代表或雇员、代理人、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以下称“相关人员”),承诺其接触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相关人员在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已经了解并遵守该保密协议。
三、乙方保证其相关人员获知甲方保密信息必须控制在为达到双方业务合作目的的必要限度内。
四、乙方保证约束其相关人员的行为,禁止其出于其他目的而探听、阅读、获取、复制甲方保密信息。
五、乙方仅在为双方合作之必需,且事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并且该第三方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乙方需对该第三方行为负责。除此之外,乙方承诺不泄露任何保密信息给任何第三方。
六、乙方仅为实现双方业务合作目的之必要,要求甲方提供保密
信息,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阅读、复制保存从甲方获知的保密信息。仅可在必要的最小的限度内,进行有关保密信息的复印、复制。
七、乙方不得出于双方业务合作以外的目的使用或部分使用从甲方及资方获知的保密信息。
第三条 例外约定
如乙方能证明其使用或泄密保密信息之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受本协议限制:
一、该保密信息已经合法公开。
二、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获得该保密信息,且该第三方对该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三、该保密信息已被合法出版发表。
四、依法任何法定或监管要求、任何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任何适用之法律、法规或规章、专业职责要求披露的文件或信息,或者由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服务所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其相关的任何索偿或潜在索偿而需披露的文件或信息,在此种情形下,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处理。
五、已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承诺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损害情况要求乙方承担如下一项或数项责任,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天内履行:
一、根据甲方要求更换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保密协议的目的是】
二、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重大实际经济损失和其他严重不良影响
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之合作,解除双方的业务合作协议,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返还保密信息。
四、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甲方依法最终认定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及其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及有关单位追索而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保密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开始,该保密期限是永久的,不因双方业务合作关系的变化而中止或终结。
第七条 协议生效及独立性、优先性
本协议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具有独立性,无论双方最终是否达成、履行、终止合作协议或合作关系,均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效力亦不受双方为本业务合作之目的将来或已经签署的任何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件的效力之影响。除非双方签署新的有效法律文件直接、明确表明要废除、变更、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具有优先性,如果双方已经或将要签署的任何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件中存在的保密条款所要求的保密义务低于本协议
的,适用本协议。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其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签署本协议并不代表任何一方有责任保证双方会达成合作决议,各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是否终止讨论可能的合作机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署: 有权签字人签署:
盖章:
日期:
日期: 盖章:
[篇一:保密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用人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均会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保密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软件,产品方案,产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及技术情报,财务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以及乙方依约或依法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资料、设备和软件,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三、甲方应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1、保密范围
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
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甲方专有产品技术、新技术(包括设计方案、测试结果和记录、数据资料、计算机程序等)和售后服务技术;
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2、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发展的机会;
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3、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将处以乙方_________万元罚款;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诉。
4、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补充合同
公司:_________(下称“甲方”)
员工:_________先生/小姐(下称“乙方”)
下列条款与条件经双方一致协商制订,若有不足之处,由双方协商修订并由甲乙双方签署生效。
一、适用范围
甲方已聘用的,可以接触公司技术或销售秘密的员工。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涉及到保密范围的工作内容提供方便。
2、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创造和应用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3、甲方在乙方离职时发放“离职补偿金”以要求乙方做到第四项条款。获取“离职补偿金”条件:当涉及违反甲方纪律而被处分,处罚或被解雇的乙方不在获取“离职补偿金”范围内。
4、“离职补偿金”发放的比例:
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2)已工作一年至三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资料、信息。
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兼职。掌握甲方专有产品技术或销售业务网络的乙方,在离开甲方的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利用甲方技术机密、商业机密、客户资源参与同行业竞争。
乙方在离职前可以得到甲方给予的“离职补偿金”作为须遵守以上条款的补偿。
四、注释: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
1、电力行业的相关公司。
2、可利用甲方软,硬件核心技术的相关公司。
3、可利用甲方客户资料及销售网络,渠道的相关公司;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合同,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当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时,甲方视情节轻重处理,处以乙方_________至_________万的罚款。
乙方违反此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得全额“离职补偿金”。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四:代理合作保密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应遵循以下原则
1、需要保密的信息
1.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提供给甲方注明为保密的信息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信息、协议、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 书都是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保密责任
2.1为避免泄密,双方应遵守:
a、甲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b、甲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甲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
c、甲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
2.2据本协议规定,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对该信息的保密期限为5年。
3.使用限制
3.1甲方承诺仅把所接收到的本协议指定的保密信息用于作为域名注册和/或虚拟主机代理商/合作伙伴提供相应服务时使用,不能移做它用。
3.2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
3.3甲方保证不使用保密信息的引申义。
3.4甲方同意任何以软件、数据、或数据库形式传送的信息只能用于甲方所有的计算机系统。
4.其他
4.1本保密协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适用法律管理和解释。签约双方均同意任何有关本保密协议的争议都无条件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协议不说明甲乙双方建立任何代理和合作关系。如建立代理和合作关系,需另行签定代理/合作伙伴协议。
4.2本保密协议签定后立即生效,但对于以下情况签约双方都不负担责任:
a、乙方在正式书面通知之前发布的信息,
b、非甲方错误导致的信息公开,
c、在发布之前甲方已知道的信息,
d、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条件下甲方独立发现的信息,
e、由乙方在对信息发布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公开的信息。
4.3本保密协议终止条件:违反本协议规定,且在一方(前者)发现并通知另一方(后者)后,后者于三天内没有能够改正。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面的未授权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单。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甲乙双方签定的相关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同时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
4.4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各自的受益者,继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
4.5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均有资格寻求针对违约的合法公平的补救措施。
4.6本协议的条款只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修改稿方为有效修改。
4.7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如果被认定是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该部分将从被认定时失效。同时甲乙双方应同意:
a.谈判确定尽可能接近原有条款含义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条款,
b.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4.8本协议包含了签约双方关于此类问题的相互理解和共识。
4.9针对某一保密信息,本协议所指定的任何责任可以由乙方以书面声明放弃。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该书面声明影响。
4.10本协议不说明签约双方建立了任何代理或合作关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篇五: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2)或,乙方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六:商业机密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业务项目;
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并,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以及,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或者,
4)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一:员工商业机密保密承诺书]
本人入职公司,在部门岗位工作,同意签订如下保密条款:
1、本人同意认为公司的一切技术资料、情报、图纸、文件(包括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设计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等技术信息,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经营管理模式、体制等信息均为公司的商业秘密(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甲方员工档案资料、培训资料、未公布的重大人事调整方案、经营管理规则、商业谈判中己方的谈判方案、对外经济合作中合作方要求保密的信息等。)
2、本人同意本人在为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图纸、软件或专有技术及其发展或改进,其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同意与此有关的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以公司名义进行,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公司独立保存,本人保证不私自保存及非法利用以上资料。
3、本人同意在国内、外出差期间拍摄的照片、公司图片、客户资料,工作记录,与外商客户洽谈的工作细节不得向同行透露。保密承诺书范文。
4、上述秘密本人保证严格保守,不披露、外传、扩散和非法使用这些信息。离开公司两年内,保证不游说、挖走公司的客户,本人愿意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抵毁公司声誉,传播不利公司的谣言。行
5、本人如违反上述条款,愿意接受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和索赔。6、本保密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xxxx年xx月xx日
[篇二:保密承诺书]
一、保密内容
作为上海迅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职工,fǔ 部门的行政程序获得赔偿。
4。2如果不需要通过法院或者行政程序强制执行承诺书的任何条款,胜诉方应有权被判定获得合理和必要的诉讼费用的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第五条其他
5。1本承诺书受中国法院管辖。
5。2如果本承诺书任何条款被宣布无效不影响本承诺书其余条款的效力。
5。3本承诺书的条款和条件在我受雇于公司及不再受雇于公司的所有时间内都有效。
5。4我已阅读和全面理解了本承诺书。
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四:公务员保密承诺书(离岗)]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旅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窒息的国家秘密;
三、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有秘密载体;
四、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五、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服从有关们的保密监管。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绩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
x年x月x日
[篇五:项目保密承诺书]
为保护公司、合作方及项目参与人员的合法利益,保证合作双方实现顺利合作,避免因信息泄露而给合作双方造成损失,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公司员工应承诺遵守本保密书内容。
1。保密信息
本书所示保密信息为合作双方就合作项目中涉及各方或各自关联方公司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
1。1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或其它可存取的方式记载的有关财务或商业信息数据及资料;或
1。2以口头方式说明需要保密的财务或商业信息;或
1。3以软件代码、文字图像、分析注释、备忘录、图纸、研究报告、编辑数据等各种方式出现的财务或商业信息;或
1。4公司与合作方之间的交易进程及所有信息、数据及资料。
1。5合作双方在讨论合作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对方处参观、考察的过程中以其它形式获得的财务信息或商业信息。
2。保密义务
2。1承诺人始终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及掌握的公司保密信息。
2。2未经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
2。3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董事﹑顾问﹑代理人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守则的规定。
2。4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应事先取得
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露保密信息。特此承诺!
承诺人:
x年x月x日
[篇六:公务员保密承诺书(在岗)]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旅行保密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四、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窒息的国家秘密;五、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六、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绩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
x年x月x日
[篇一:薪金保密制度]
一、目的:
1、1、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
二、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办法适用于监督全体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
2、3、本办法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定义:
3、1、薪资作业人员: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调阅的各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财务人员。
四、权责:
4、1、〈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审批——总(副)经理
4、3、〈薪资保密管理办法〉执行——全体职工
4、4、〈薪资保密管理办法〉监督——总(副)经理及财务部
五、具体内容: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薪资操作过程的保密性;
5、1、2、全体职工不打听别人的薪资水平;
5、1、3、全体职工不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4、任何职工发现薪资泄密情况都能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处理及时有效。工资保密制度。
5、2、确保薪资保密的总体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并由财务部监控其实施情况;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体职员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并实时监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专人用专柜、专匙保存薪资资料,确保薪资资料保存过程不泄密;
5、2、4、加强薪资作业人员及薪资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定薪、调薪、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过程不泄密。
5、3、为保证薪资的保密性,对薪资作业过程作以下规定:
5、3、1、薪资作业过程包含但不限于,新进职工定薪、职工调薪过程、薪资资料保存过程、薪资核算过程、薪资发放过程、薪资资料查阅过程等;
5、3、2、新进人员经权限主管确定薪资后,须在第一时间将薪资资料交于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处;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接到新进人员薪资资料后,将薪资资料保存于薪资资料专用柜;
5、3、4、调薪资料(包含转正调薪、周年调薪等)经核准后,应由薪资核算员统一保存于薪资资料专柜中;
5、3、5、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调阅本部门人员薪资资料时,须经总(副)经理核准,否则,的良好氛围。公开的薪酬体系不仅告诉员工管理部门相信薪酬政策是公平的,而且薪酬公开的行为本身就可增加公平性,因为这样能够为员工提供对管理层进行检查的机会。
第四,公开的薪酬制度有利于组织内部的沟通,并有助于培养员工的信任感。我们知道,在实行保密薪酬制度的组织,从来也没有能够杜绝员工私下讨论薪酬的问题,而这种私下的讨论和交流得到的往往是错误的信息,或者是被别人欺骗,或者是自欺欺人,正是在这种员工之间的相互博弈过程中,错误的信息在组织内部传播,员工的信任感也消失殆尽。根据沟通理论,在组织中,正是因为正式沟通的渠道不畅才会导致非正式沟通的产生和盛行。由于没有正式的沟通渠道,只好“曲线救国”,于是小道消息也就油然而生了。非正式沟通的目的往往不是传达信息,而是表达沟通者的感情,于是小道消息自然带有沟通者的主观色彩,很难保证其客观真实性。薪酬制度的保密性和竞争性在组织中为小道消息的产生和延续创造了有利条件。如果不提供一个公开的、正式的沟通渠道,小道消息会一直持续下去。如果组织能够公开薪酬制度这样敏感的问题,不仅开辟了一个正式公开的沟通渠道,同时也使员工相信组织在其他不太敏感的问题上也是值得信任的。公开讨论薪酬往往使员工比在薪酬保密制度下的猜疑和焦虑状态产生更高的满意度。另外,如果一个组织的薪酬体系是公平和公正的,收入公开会提高员工对收入和收入差距的满意度。
第五,保密的薪酬制度会让管理者在工资分配中用个人好恶来替代绩效标准,从而产生更大的不公平。组织应奖励高绩效者而不是其他“高明”的政治手腕,所以公开的薪酬制度可以防止管理者不合理的控制和权利的滥用。当组织的每个成员的薪酬水平和变化成为公众常识时,群众的眼睛是对公司管理最好的监督。
最后,员工应该拥有足够的知情权。员工的知情权应该与其隐私权相平衡,在员工为组织付出自己努力的同时,有权利了解组织中其他人收入,因为员工只有通过比较才能获得自己是否被公平对待的信息。
既然种种理由支持了薪酬制度的公开化,那么是不是薪酬制度一定要公开呢?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企业热衷于采取保密的薪酬制度呢?
首先,这些企业内部的许多工作的绩效是难以衡量的。组织内部的许多工作由于种种因素很难来衡量个人的工作业绩,如不同销售区域的经理,由于当地消费水平、消费倾向、销售基础的差异,往往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们的销售额,而这并不能反映他们的个人业绩和努力。另外,绩效的差异常常由体制造成,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性,组织经常是奖励环境而不是绩效,这相当于由于天气好而奖励气象预报员。保密的薪酬制度可以回避这个敏感问题。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在薪酬制度(尤其是操作层和技术层)基本公开的情况下,对一些业绩难以衡量的工作的工资进行保密。
其次,如果业绩评估体系本身不科学,会把不科学的因素引入到薪酬体系当中,当这种不科学在短时期内难以改变时,公开薪酬制度对于公平性的改善有害无益。因此,一个公平公开的薪酬制度首先要求有一个科学的业绩评估体系的支持,否则,薪酬还是保密为妙。
第三,许多员工希望他们的工资是保密的。讨论自己的确切收入就会像给陌生人描述自己的私生活一样不舒服,特别是收入低和绩效低的员工,公开的薪酬会使他们难堪,而且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的员工占很大比例,任何组织都难以对他们的存在无动于衷。员工享有隐私权,这似乎包括为他们的收入保密。
最后,保密的薪酬制度可以给管理者在收入管理中更大的自由度。因为他们不必对所有的工资差异作出解释。公开的薪酬制度会使管理者趋向于将工资差距最小化,更平均地分配收入。但现实不是这样,员工的绩效并不是平均分布的,而是倾向于正态分布,因此工资收人的差距也是不可避免的。为了让管理层减少麻烦,心安理得,薪酬保密制度是一个有效途径。特别是对于工资差距非常大的企业,保密的薪酬制度往往是管理上的一个法宝,因此也就不奇怪为什么众多的企业选择了保密的薪酬制度。
在我国,薪酬制度是公开还是保密,还要考虑中国企业的特殊性。首先,中国人的封建意识,以及小农平均主义的意识很强烈,大家更习惯于“大锅饭”,同时长期儒家思想的熏陶,导致了中国人“好面子”的特点,不习惯公开接受收入的差距。其次,中国企业的薪酬制度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不好,常常难以给员工稳定的期望,薪酬保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员工由于过高期望而带来的不稳定。此外,中国企业大多处于改革和创业阶段,难以保证薪酬制度的稳定性,薪酬体系变化比较大。为防止企业难以承受由于薪酬体系变化带来的风险,许多企业选择了保密的薪酬制度。
总体来说,保密的薪酬制度在薪酬管理实践中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但它仅仅是回避了一些问题,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薪酬体系才是大方向。
[篇五:企业为什么要实行工资保密制度]
在当前不少企业对内部员工的工资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从人力资源管理学上保密工资制度的利与弊各有各的理。
有赞同实行工资保密制度的主要理由有:
1、它能保护公司的关键人才。对于那些相对高薪的员工,如果他的工资被公开,有可能受到同事的排挤和刁难。
2、它能减少内部矛盾与摩擦。同事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往往被工资搞得变了味儿——“他怎么比我多了50元?”实行“工资保密”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这种现象,即使同事之间“不经意”了解到双方的工资差异,由于在原则上还是“保密”,大家可以装糊涂,比相互间挑明要好得多。
3、它能减少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薪资透明带来的攀比心理,和员工内部矛盾的摩擦,直接带来企业的内耗,和管理成本的增加。同时,薪酬制度保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员工由于过高期望而带来的不稳定,和排解企业由于薪酬体系变化或调整员工薪资结构带来的风险。
薪资的保密制度来源于企业间的竞争,特别是人才的竞争。当然薪资的保密有利也有弊。
其利在于:
1、薪资是企业的一种资源,在市场竞争中应该受到保护。不同企业间薪资保密是可以起到恶意竞争的局面;
2、员工个人的薪资保密是个人的隐私。我们均知道隐私权问题最早来自于外国。外企或合资企业均强调薪资保密。是为了保障员工之间合理竞争拿薪,避免优秀员工受到同事的妒忌,形成不良气氛。
弊端在于:薪资的保密首先从制度上为不公平合法化找到了外衣。你永远 不知道别人的收支,这样腐败就制度化了。
然有反对者则认为:
1、实行保密制度不能让员工明确自己个人发展目标。现存有不少人离职是因为个人发展空间受限,待遇达不到自己的期望值,但如果员工在选择企业时,可以明确地知道他将来的发展方向和所得报酬,就可以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即为企业节省招聘成本,也为员工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
2、实行保密制度不能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在薪酬保密制度下,老板在为"花了钱",给员工加薪了,可是总得不到正面的激励作用而在苦恼,而员工又在抱怨付出努力没有得到公平的回报而埋怨。员工心中缺乏一个客观公正的尺度去衡量付出和所得之间的公正性。
3、实行保密制度难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若薪酬制度透明可体现了不同岗位的价值大小,明确了员工的职务体系和职业生涯发展方向。这样也更直接地将公司核心的企业文化、薪酬理念告诉员工,使内部沟通更为有效,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误传、谣传,使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距离更近,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感,提高了员工的满意度。
我国不少企业实行工资保密制度是在借鉴西方国家保密工资制,但笔者认为不少在实施过程中有所异化,针对一些现象,笔者则从法律的角色与大家来共同探讨工资保密制度的是与非。
首先,笔者认为工资进行保密在管理上有其一定的实践性的积极意义,且对工资进行保密也有其法律渊源——-公民隐私权的保障。笔者也认为个人的工资情况确是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对其员工的工资不公布、不被他人所知是对员工个人隐私的保障。但保障个人的隐私权应建立在不侵犯其它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否定它不是对隐私权的保障,而是对隐私权的异化。
一、工资保密不能以剥夺员工的知情权为前提。
在我国不少企业实行工资保密制度对员工所谓的隐私权保护,其实是用人单位进行威权管理的幌子。如签收工资条时,员工看到的是一张非常简单的“工资单”,上面不写任何项目;或盖住具体组成项目,让员工签字后单子就被收回;或根本没有员工签收的程序,用人单位直接将工资存入员工存折或卡内,也往往不给员工工资清单,如此员工根本不知道工资的具体项目。而了解工资的组成对员工非常重要,因为它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它可让员工明确自己的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以多少金额、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金额是多少、加班费的计算、病假等各种假期的扣除计算等情况。这是员工知悉自己权益是否受损的最直接,最实质的相关材料。为此
二、笔者认为工资保密应限于保障员工工资不被他人所知悉的方面,而对其工资发放的程序应当建立在以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
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根本不让员工所知悉,这导致其员工根本不知自己的工资是怎么得来。那这样的规定合法吗?笔者认为:不合法!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薪酬制度作为用人单位涉及到员工的根本利益的基本制度应当公示于全体员工,以体现法治下的公平、公开、公正性。且
还有不少用人单位制度规定:若员工出现泄露自己的工资情况,用人单位动则罚款或处分,甚至可能会导致被解雇。笔者认为类似这种规定更加严重违法。因为需指出的是用人单位工资保密制度的主要法律渊源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而上述情况是该员工本人自身将工资情况告知他人,其本人的工资情况是其本人的个人信息,做为公民他完全有权处分自己信息,故不存在用人单位为员工保护隐私权的问题。那用人单位处罚该员工的法律依据又从何来呢?另当前我国已进入信息时代,生活的环境越来越透明化。在这种环境下,让员工对自己的工资“沉默”,也无多少现实意义。
[篇一:公司财务保密制度实施细则]
1、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保密制度及本实施细则,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2、公司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3、各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两个会计年度后,各主管会计必须及时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总监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财务保密制度。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总监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4、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5、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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