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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单位职称申报承诺书
单位职称申报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个人承诺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制定出台的评审条件及要求,本人承诺在申报评审(或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表》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其它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评审(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考试,并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接受相应处罚。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内容:
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有关评审及考试工作程序进行申报,保证本部门、单位每个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将按照张掖市人事局《关于在职称申报评审考试工作中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的通知》(张人职[xx]37号)规定,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审核人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和评委会所在部门各存查一份。
2、所有申报人员均要填写此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职称申报材料。
3、签名必须是申报人、审核人、法人代表本人,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式样)
本人申报__________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承诺本人申报材料真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人事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参考范本)
本人郑重承诺:此次职称申报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
则不予参评。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请将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87
发布时间:2016-05-13
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237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开展2016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请申报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提前准备职称申报材料及代表作相似性鉴定材料,现将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皖教秘〔2011〕363号、皖教秘〔2012〕92号文件规定,今年拟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需提供3篇送审代表作,拟申报副教授职务需提供2篇送审代表作,以论文破格申报的须增加1篇鉴定论文,拟申报讲师(实验师)(去年送检过的今年不需送检)职务需提供1篇送审代表作,以申报条款为学术专著(或规划教材等)者,提供的代表作须包含学术专著(或规划教材等)。
2、送审代表作复印一式1份,代表作复印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复印材料需干净、整齐,从左侧上下装订两针,连同自己的代表作原件 (新发表代表作也需交电子档)报送组织人事处,送检论文用word或PDF格式(拍摄的除外)电子稿。
3、请申报教师认真填写附件1《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和附件2《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送鉴明细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2015年已送鉴论文需在备注栏标明)。
4、附件1及代表作电子版请发至邮箱:49170794@QQ.COM,附件2用A4纸打印,联系电话:3172931。
5、代表作检测费按照教育厅收费标准:80元/篇,对上一年度已经送鉴论文免费提供报告单,在报送送审材料时交组织人事处(南306)。
6、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2016评职称承诺书】
2016年5月13日
附件1:/userfiles/file/附件1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xls
附件2:/userfiles/file/附件2: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doc
承 诺 书
我叫系浮山二中教师,申报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所提供的评审资料,全部真实,如有虚假,自愿放弃本次评审资格。
二、任现职期间如违反职业道德,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自愿放弃本次评审:
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和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者;
2.工作期间严重失职或在教育教学中有重大事故,或屡出一些事故而无悔改表现;
3.伪造学历、资历、荣誉证书,夸大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者;
4.任职期间无故旷课半月以上或因故请假连续半年以上者;
5.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编写教辅资料,推销教辅资料、学具,组织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考试竞赛;
6.强迫在校生假期假日参加各种有偿补课或艺术培训,体罚学生,不平等对待学生,以各种借口和手段驱使学生辍学、转学、退班、留级;
7.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并同意少得本学年度个人绩效工资总额30%。 欢迎全校师生监督,本人诚恳接受!
承诺人: 2015年11月11日
初级职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2份(至城市广场领取)
2、学历证书(含专业进修证明)各1份
3、身份证复印件、小二寸照片各1份
中级、高级职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至城市广场领取)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五年);(各1份)(见附件三表样包)
3、学历证书(含专业进修证明);(1份)(自行准备)
4、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1份)(自行准备)
5、外语考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单);(1份)(自行准备)
6、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单);(1份)(自行准备)
7、任职资格通知(或资格证书)和聘书;(各1份)(自行准备)
8、继续教育证书;(1份)(自行准备)
9、综合考评一览表;(20份)(见附件三表样包)
10、学术论文、著作(译文、译著);(各1份)(自行准备)
11、业务工作总结;(1份)(自行准备)
12、有关获奖及成果证书;(各1份)(自行准备)
13、破格人员破格评议推荐表;(3份)(见附件三表样包)
14、公示证明;(1份)(见附件三表样包)
15、承诺书;(1份)(见附件三表样包)
16、其他(身份证复印件、小两寸彩照等);(1份)(自行准备)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中级、高级职称人员,须将所有材料自行装订成书后上报。【2016评职称承诺书】
符合中级职称第三条申报条件的人员(研究生,工作满3年)申报中级职称领取《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准备学历证书原件及工作小节一份即可;
2016年度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准备要求
(仅限2016年使用,各系列通用)
温馨提示:申报中高级职称必须档案在我中
心存档一年以上,申报职称之日起一年内不能办理调档和档案借出手续
中小学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不要职称英语,要交一个整年度的班主任手册、教案、听课本)其他和下面材料一样(培训机构任教不能评审中小学系列中高级)
如需办理继续教育,请到省人才中心9楼909办理,咨询电话:0731-85063786, 85063092、85063781
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模块考试在湖南省人事考试
院报名,/
材料准备要求
中高级职称评审所须准备材料分为(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2类。
以下材料所涉及的表格请登录湖南人事代理官网(/hnrsdl/里的相关下载中下载2016年度中高级评审相关表格压缩包,打印和手写均可,表格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复印无效,并到外面打印室装订好(请不要用订书针),无特殊要求,装订干净工整即可,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都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及验证人签名
一、材料要求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3、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及验证人签名)。
4、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及验证人签名)
5、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及验证人签名)
6、外语水平(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及验证人签名)或省、市人事考试部门开具的
证明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及验证人签名)或省、市人事考试部门开具的证明或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8、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9、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部队转业人员提供转业相关证明材料,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
10、高级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原件。中级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及验证人签名)
1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中级不要提供)
13、《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原件。
14、高级职称特殊要求(中级不需要提供)
(1)播音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截止申报当年年底未满45周岁的申报人员须提供,45周岁以上的申报人员暂不作要求,用A4纸)。
(2)会计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当年参评有效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3)中专教师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
已验证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无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4)高校教师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无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5)农业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业绩登记卡》原件(仅限分支专业为农技推广的申报人员)。
(6)市州以上城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职称者还需提供《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原件。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个人述职报告(份数要求多的系列只装订一份)。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3、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4、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5、《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三)整理申报材料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
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称、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3、所有申报材料中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申请表格”栏目中的表格在(/hnrsdl/html/category/download)下载。
(二)外语要求(其他免考或降分请见附件)
根据湘人发„2001‟109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级别要求为: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报考A级;申报副高级(含未分正副高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报考B级;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报考C级。
根据湘人发„2007‟56号文件,从2005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取消有效期限。对职称外语水平要求所作的其它政策性规定详见附件。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如丢失,须提供由省、市人事考试部门补发的证书或证明,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三)计算机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3‟39号和湘人发„2009‟17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需统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自2010年起,我省凡申报高级职称者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已取得的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可算
教师职称评审 承诺书
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内部活力,根据县教育局教字〔2016〕104号《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形成有效的竞争、择优、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学校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审推荐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多元化评价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本次推荐评审,先依据标准量化记分,再由推荐委员会依据记分结果投票表决,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三、评审推荐数量
1.对高级、一级岗位仍有空缺的学校,在空缺数额内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2.对高级、一级岗位没有空缺但已取得资格尚未聘用人员较多的学校,按照2016年度已聘人员减员人数“减三晋一”的原则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通过评审后,由学校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我校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增设1个一级岗位。
四、评审推荐条件
参加评审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4.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7.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教学成绩优良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3)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的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5)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4.取得相应计算机合格证书(到2016年12月30日,年龄达50岁者除外)。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1.一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2.二、三级教师:按照相应条件自然晋级。
六、评审推荐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10月21日下午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成员的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帮助教师进行政策性咨询。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10月23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1)传达县教育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会议精神及学习有关文件;
(2)公布叩官中心小学《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量化记分标准》;
(4)个人报名。符合条件参加推荐评审人员提交书面申请,诚信承诺书;
(5)资格审查并公示,由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报名教师资格,对报名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6)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见附件);
(7)师德评议;组织全体教师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对评审人员师德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按100、90、80、70四个分值打分;
(8)推荐成立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委员会由13人组成,其中班子成员2人,中心小学前勤4人,后勤1人,王庄、北回头、南回头小学各2人。委员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推荐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并写出诚信承诺书。【2016评职称承诺书】
(9)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证件原件。
3.核定基本成绩。
10月24日推荐评审工作小组对参加评审人员核定基本成绩。根据学校量化计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年度考核、荣誉称号、教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成绩进行核定。绩效考核成绩以2016年到2016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和2016年、2016年各两个学期的绩效考核成绩分档计分。根据本校实际确定民-主评议成绩、基本成绩、绩效考核成绩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考核分数相同的,按教龄、荣誉称号、学历依次排列。排序后进行公示。
4.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投票决出推荐人员名单,当场进行公示,如最后一名得票相同,对相同者二轮投票决出。
5.填表上报。
拟推荐评审人员如对公示有异议,须在公示后12小时内提出复议,推荐评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处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如公示无异议,填表上报县教育局。
七、评审推荐量化记分标准
(一)师德分(20%)
1.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班子成员,对本次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2.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单位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针对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采取单人单桌打分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分别除掉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按照班子成员40%和专业技术人员60%的比例算出得分,将得分以20%权重记入总分。
(二)基本条件分(3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35%)
1.学历分:
硕士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4分,高中及以下3分。凡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后学历同样记分,本项只记一次最高分。
2.获得任职资格年限分:
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获得任职资格每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六个月的不计分。
3.专业工作年限分:
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每一年记1分,超过30年的,超出年限每满一年计2分。如中间因离职进修、病休、病假等各种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按规定休产假的除外)的时间扣除,满六个月按一年扣,不满六个月的不扣。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如遇寒暑假等节假日,均计算为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时间。
4.年度考核分:
自2016年度以来的历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属优秀的每次记10分,称职的每次记9分,基本称职的每次记6分,不称职的不记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案为准)。
5.论文成果分:(最高计5分)
(1)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被评为县以上优质课或在县以上举行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观摩课,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5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2)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凡讲课比赛中获奖励的或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辅导教师奖的,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3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3)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撰写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学术论文、优质教案(制作的教具、课件)在“核心期刊”上刊登发表,以刊物的级别为准;获奖的以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及下设的学会评选的为准(含获奖博客)。县级的一篇(件)记0.5分,市级的一篇(件)记1分,省级的一篇记(件)记1.5分,国家级的一篇(件)记2分(第一作者按此记分,第二作者按2/3记分,第三作者按1/3记分)。每年只记一篇(件)最高级别的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分,同一篇(件)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在不同的年度重复发表(获奖)的只记一次最高分。本项记分最高为5分。本项记分,应出示相应证件,不能出示证件的不得记分。
(4)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立项教研课题参加人员,国家级记2分,省级记1分,市级及以下记0.5分,以结题证书为准,只记一次最高分。
6.业务荣誉称号分:(最高计25分)
(1)凡获得过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县级记4分,市级记8分,省级记12分,国家级记15分,教学新秀减半记分。获双重称号的,只记一次最高分。
(2)受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记2分;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记5分;受市委、市政府、市人事局表彰的记10分;受省委、省政府、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表彰的记15分;受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表彰的记25分。除此,受其它教育部门表彰的降一级记分。本项记分只记一次最高表彰得分。
以上两项只记一项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7.管理工作分:(最高计10分)
(1)现主持学校工作的校长记10分。
(2)现任学校副职(含工会主席)记7分。
(3)现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职务(以教育局备案为准。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主任、乡镇幼教辅导员)记5分,中层副职、少先队总辅导员、女工主任,记4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担任过中层领导职务的,每干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不记分。最高不超过4分。
(4)现任村完全小学校长记5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曾任村小校长的,每干满1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不记分;任村完小教导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的减半记分。
(5)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从事班主任、中心教研组长、教研室聘任教研活动片组长,每干满一年记0.6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的不记分。班主任兼任本项内其他工作的,最高不超过4分。
管理工作只记一次最高分。
8.继续教育分:最高计3分
自2016年以来,每年均达到10学分的记3分,达不到的不记分。
9.特殊贡献分:争取社会投入(以到位为准)1万元的记0.5分,最高不超过5分。招商引资的,每1万元记0.1分,最高不超过5分。
10.特殊环境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在村小工作,每年加0.5分。
(三)工作实绩分(4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45%)
自2016年到2016年,这3年年度考核,每年考核优秀记10分,良好的记8分,一般的记6分,较差的记0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案为准)。2016年度和2016年度以学校绩效考核结果分学期优秀记5分,良好记4分,一般记3分,较差记0分。
八、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学校的团结与稳定。这次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工作是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用人体制改革,加快内涵发展,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搞好本次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工作,学校成立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公开公正。
要强化监督管理,推荐评审期间,学校将加强监督和指导。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人事厅《关于处理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予以严肃处理;参加人员一律写出诚信承诺书;要实行回避制度,凡本人或配偶及直系亲属参加推荐评审的,不得参加推荐评审工作,以保证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老河口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通知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襄人社职〔2016〕42号)精神,现就我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具备申报条件的从事教育教学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2016年在职在岗人员。
二、 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按省、市职改部门有关要求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三、指标分配
市人社局分配给我局高级指标44个,一级指标100个。根据各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在对现有岗位统计、摸底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测算、单位之间权衡、缩小比例差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指标全部分配到校,实行各单位等额推荐上报。
四、申报程序和打分排序
为了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央“简政放权”有关精神,谁主管谁负责,充分发挥法人代表履行法律责任、主体责任的作用。
(一)制定评分细则各学校(单位)要根据省、市职称评审要求,以《老河口市教育系统中(高)级教师职称晋升对象考核量化表》中的评分项目为基础,结合单位实际,坚持倾斜一线教师,注重工作量,突出教学实绩,适当降低表彰、称号、科研成果类分值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党组织、教代会的作用,自主制定本单位《2016年教师职称评分细则》。
(二)个人申报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申报。申报教师应按要求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保证填写内容的客观真实。
(三)单位推荐1、各单位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不超过3人)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职称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同时接受同类申报人员的互评互查。
2、学校职称推荐小组依据教师提供的材料对照本单位制定的《2016年教师职务评分细则》对参评教师逐一打分。
3、职称推荐小组将核对后的打分排序结果和《一览表》在校内公示一周以上,打分排序结果要让每位参评教师知晓。
4、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打分排序顺序确定人选,经校委会研究后推荐上报教育局。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四)证件认定学校、教师对有关证件有疑问,可以到相关发证责任科室进行审核认定。教师工作科负责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教研室负责对优质课、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发表等证件真实性进行审查;监察科对申报人遵规守纪情况进行审查;人事科对表彰、年度考核、学历、教龄进行审查等。
(五)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对学校推荐教师申报材料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包括:组织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公示内容是否齐全等内容。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评审资格,单位不再递补。
五、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职称评审工作在8月15日完成评审、公示。考虑到我市各学校教师都在放假,为使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今年职评集中一周内完成。8月23日各学校上报符合参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教育局审核;8月27日各校完成评审、打分排序和公示;8月29日前单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8月31日教育局、人社局完成申报人员档案审核工作。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局鄂价费[2001]30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300元,中级150元。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文件,不得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
七、有关要求
1##、坚持公示制度申报人员打分排序和《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示栏公示一周,并出具公示证明(附件2)和公示照片。其它申报材料在专班审查、申报人员互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适当范围予以公示。凡未按要求公示的,视为违规申报,推荐结果将不予认可。
2##、坚持诚信承诺制度每位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申报职称人员有伪造学历、资历、相关考试成绩、论文科研获奖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依靠虚假材料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撤销,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3##、严肃教师职评纪律。局监察科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学校违规操作和教师弄虚作假情况进行查处。个人申报职称承诺书
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程序进行审核、推荐申报,保证本部门、单位每个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审核人:
(单位公章) 2016年8月31日
职称申报承诺书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资历、获奖证明、工作业绩、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接受单位及人社部门的相关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承诺书本人严格依照宁德市人事局、宁德市经贸局《关于报送 2016年工程技术(经济)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参加2016年度宁德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特此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确实属于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专业、任职年限等各项任职申报条件;
2、本人所提交的证书原件均真实有效,没有造假和欺骗行为;
3、本人所提交的专业论文、技术总结等各项申报材料均为本人独立撰写,没有弄虚作假行为;
4、如在职改部门材料审核中发现本人有与上述承诺不相符合行为,本人愿就此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所属企业:
年 月 日
教师职称承诺书
本人, 学校教师,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正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相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年 月 日
黔东南州教师评职称承诺书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考试合格证书及论文、业绩材料等)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材料,本人愿就此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任职资格。
承诺人(签名):
所属单位:
年 月 日
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江苏晖明装潢有限公司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建筑工程工程师 (专业技术资格)。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自愿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职称主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页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参考范本)本人郑重承诺:此次职称申报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参评。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请将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 ,并接受政府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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