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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落实启东市教师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强化校务公开,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优化教师队伍,促进学校稳步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作为推荐评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依据。
一.指导思想
根据启教人【2014】8号文件、2014年南通市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通教职称〔2014〕2号 、3号)文件要求,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鼓励教师专业化发展,突出实绩与能力,激励先进,促进学校和谐竞争机制的形成。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定工作,成立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荣华
副组长:岑晓泉、陈玮、施阜扬、徐咏梅
成 员:沈兰美 张 辉 丁鹏程 周 倩 袁皆康 刘佳洪 杨 杰 陆向前 杨凯红 李洪涛 施 亚 陆 英 蔡晓玲 倪晓燕 盛红庆 樊海东
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由校办负责。
三、职称晋级考核办法
1.根据《2014年南通市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意见》及《南通市2013年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及2013年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由评审领导组在教师自评基础上进行审核打分,按总分排序,得分排名在上级核定指标内者获推荐资格。
2.在同分情况下参照下列标准:一线上课教师优先;班主任、教研组长优先;中途接班的班主任优先;班主任任职年限多者优先;时 1
任毕业年级的班主任或教师优先;任毕业年级班主任或教师次数多者优先;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有支教经历的教师优先;年龄大的、进校时间长的教师优先。
三、职称评定的时间安排
1.2014年5月19日,办公室发布相关通知,教师学习职评文件。
2.2014年5月20日,成立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报名通知,起草长江中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2014年5月21日,职评领导组讨论学校职称评定方案、公布上级给学校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指标、成立监票小组、民主测评组,明确有关分工。申请者到校办报名登记。
4. 2014年5月22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修改、通过学校职称评定方案;公开上级分配的指标;公示学校监票小组;公示职评工作时间安排;传达市职评工作精神。
5.2014年5月20——25日,参评教师完成论文等佐证材料准备及自评量化表,26日上午将自评量化表及佐证材料交校办。
6.2014年5月27日,对申报者的材料、量化表予以展开公示,校评审组完成材料审核、民主测评,领导组集中量化打分,确定拟申报名单。办公室负责公示校评审结果,到局领取装料袋。
7.2014年5月30日,拟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课堂展示。
8.2014年6月16日,教师完成网上申报,学校完成网上审核。
9.2014年6月17日,教师打印《中小学教师申报表》,评审组完成审核盖章。
10.2014年6月18日,学校上报推荐教师的材料。
20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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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教发[2012]34号)和莲人社[2012]3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二、职称评审
1.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违反《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依据《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程序
⑴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⑵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职称聘任
1.聘任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聘任对象及基本条件
按照丽水市有关规定经评审已被认定为高、中、初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聘任。其受聘基本条件为:【教师职称实施方案】
⑴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⑸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八、
九、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十、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且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同时要根据莲都区编办、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定的编制职数聘任。
3.聘任程序
⑴按结构比例计算出本校空缺岗位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审定,确定空缺岗位。
⑵学校在聘任前,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教师职称实施方案】
⑶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群众评认的基础上,结合综合打分的情况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并张榜公示后择优提出推荐意见。
⑷学校将聘任推荐名单交区教育局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正式发文聘任上岗。
4.聘任具体要求
⑴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学校要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校均应高度重视搞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召开会议讲清政策,公布指标和对象。
⑶严肃工作纪律,反对不正之风。学校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此工作,必须做到能者上、庸者下,选优择能。对因工作失职或者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和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聘任评分细则
(一)评分办法
总得分=教师近二年个人年度考核成绩之和÷2+附加分,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二)附加分
⑴教龄加分:任现岗位以来,每年加1分。
⑵行政任职加分:任现岗位以来,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的每年加1分。
⑶年度考核加分:任现岗位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的每年加1分。
⑷任现岗位以来,获区级以上奖励加分:
(三)评分说明
⑴任现岗位以来,同项目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一次加分。
⑵学科竞赛奖有两名以上指导教师的,按相应等级得分的平均分加分;课题获奖只承认负责人和执笔人,按相应等级得分的平均分加分;论文附加分市级以下只承认第一作者,省级及以上第一作者加70%,第二作者加30%。
⑶行政职务中,有兼职者不重复加分,取最高职务加分。
四、评聘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1.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评聘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聘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评聘委员会由5--7人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评聘委员会应有党政工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2.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评聘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监督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其他教师代表参加,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二分之一。
3.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本校教师职务评聘过程中评聘行为的规范性,发现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评聘机构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
4.申报人或其他人员发现评聘机构在评聘过程中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可向监督小组或教体局书面申诉或检举。
备注:本方案自峰源小学八届二次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为了更客观地反映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情况,坚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规则办事,决定对下列几项内容进行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聘任指标15倍接受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和表决。
1、资历记分:从评为受聘职称后每一年记3分。
2、教龄记分:每一周年记2分。
3、骨干教师记分:被评为全国、省、市、学校小学骨干教师,分别记4、3、2、1分;被评为上述相应层次学科带头人,分别记5、4、3、2分(凭证只记一次分,不按年加分)。
4.职务加分:校级正、副领导每年分别记6、5分,中层正、副主任每年分别记4、3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年记3分,处室干事、备课组长每年记2,工会小组或学科仪器保管员成员每年记1分(多项兼职按最高职务分加其他兼职次项分的一半记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班主任每期记15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多项兼职按最高职务分加兼职次项分的一半记分)。语、数学教师教双班者每期记05分
5、出勤记分:每年出全勤给5分,迟到、早退每年1—5次,记4分,迟到、早退每年在6—10次以内者给3分,事假3天或病假10天之内(含)给4分,出现旷会、旷课现象的不给分,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旷课3节以上者取消当年聘任资格,其他情况每年给2分(以受聘当年办公室、各处室检查统计考勤结果给分)。
6、评优记分:获国、省、市或学校党政、表彰的“三优(三先)”、优秀(先进)教师(含师德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先进)班主任、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加4、3、2、1分,其他主管部门实行单项表彰的分别记3、2、1、05分,(同年同一系列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记分、不同系列得奖可以累积加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
7、考核记分:教师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排在岗教师人数的10%以前名次(含)记5分,排在岗教师人数的10%—30%之间名次(含)记4分,排在岗教师人数的30%名次至考核合格者记3分(此项按学期累计加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规定可不兼课的教师按每学期加3分计算。
10、教学成绩记分:同年级同学科比较,语最低与最高不能相差(含)6分、数学不能相差(含)8分,否则低者记0分。在年级班平均分1分(含)以内记5分、低于者再以2分为标准依次减1分。体艺学科专任教师通过考核小组评分分优、合格两等,其中优者(占20%)按语、数学教师的平均得分记分、合格者教师(80%)相应减1分。规定无法比较成绩的,不兼课的教师,按每学期加3分计算。
11、教学素质记分: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素质测试(如计算机考试、“三字一画一话”测试、理论、业务考试等)成绩合格者记2分,不合格者不记分,规定免考者记2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
12、教学比赛记分:承担全国、省、市或学校主办的教学比赛(优质课、课例、优秀教案、说课、课件制作、自制教具等)获一等奖分别记7、5、3、1分,获二、三等奖者各依次减半记分,承担校级公开课每节记1分(开放日上课不计)同一项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记分,多人合作按平均分记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承担萍师附小大讲堂讲座者每次记2分
13、课题研究记分:承担全国、省、市、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研究课题,
立项后在实施过程中有阶段性成果鉴定,课题负责人分别记3、25、2、1分,如经相应层次专组鉴定合格者,课题负责人分别再记3、25、2、1分,其他课题组成员相应减半记分(同一课题多层次申报,仅取最高层次记分,受聘时前五年内记一次分)。
14、教育教学论记分:教师的教育教学论在国、省核心刊物上发表,分别加5、3分。在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种教育学会中获国、省、市一等奖分别记2、15、1分,二等奖减半记分,在校级交流并编入论集每遍记05分(同年内只取最高级别的两篇记分,不重复记分,多人合作按平均分记分);反映学校教育教学业绩或重大活动的报道字,在国、省、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分别记2、1、05分。
15、辅导(训练)学生获奖加分;辅导学生参加全国、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一等奖分别加10、6分,获二、三等奖依次递减2记分(同一次辅导学生多人获奖,仅取前两名成绩最好学生记分);参加全国、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等奖分别加6、4、2分。辅导学生在全国、省、市级正式刊物发表章记1、05、02(受聘时前五年内记一次分)。国、省政府、市政府组织的各种竞赛及全省全民运动会获奖情况参照上述标准记分。
16、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良好以上每学年记1分(从受聘前5年起记分)。
17、有下列行为之一,性质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当年聘任资格。
(1)有较大教学事故一次以上的(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2)提供的各种证件有造假的。
(3)从事第二职业、未经批准在外兼课的。
(4)乱订资料、乱收费的。
(5)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其他损害教师形象或学校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的(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18、非教学岗位人员依据行业考核条例比照此细则量化记分。
19、男58岁(含58岁)者、女53岁(含53)岁者不参照此细则,直接受聘。
20、特殊情况加分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教师提供的证件必须是原始件。
21、本方案适应已评职称而未聘任的教师。每次取被评为受聘职称三年以上的教师进行考评打分。
22、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组成)10分
沙河乡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推进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实现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相关部门关于岗位聘任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根据2009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聘任)或聘任时间(拔高)、教龄为主,行政职务、荣誉称号及论文(仅取最高等级计分)分值不宜过高的原则,实行竞聘。
二、聘任条件及期限 (一)聘任范围。
截止2013年1月1日,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竞聘。
截止2013年1月1日,已经聘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拔高”聘任。
(二)聘任条件。
参照2009年《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稿)》,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聘任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无严重的教学事故);
(3)、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资格; (4)、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和聘任年
限。
2.竞聘条件
(1)、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五级岗位;
(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六级级岗位;
(3)、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八级岗位;
(4)、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九级岗位;
(5)、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基本任职年限,聘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三)聘任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本次聘任后,聘期为2013年1月-2015年12月。
三、聘任办法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资格)年限,一年2分(满半年计2分,不满半年计1分);
(二)、教龄年限赋分(以教龄为准,不以参加工作时间为准),一年
1分,(满半年计1分,不满半年计0.5分);
(三)、荣誉称号赋分 聘任(取得资格)以来至2013年1月1日前的荣誉称号,仅限以下五项,取其中一项,
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个人)。 1、省政府表彰或省人事厅与省教育厅联合表彰5分;
2、省教育厅、市政府表彰或市人事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表彰3分; 3、市教育局、县政府表彰赋2分。 4、县教体局表彰赋1分。
以上赋分,仅限最高一项,不累计赋分。
(四)论文赋分(限聘任以来至201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论文)
赋分刊物名称: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山东教育报、济南教育(以上五种刊物仅取其中一种)。
1、国家级(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赋3分; 2、省级(山东教育、山东教育报)赋2分; 3、市级(济南教育)赋1分;
以上赋分,仅限最高一项,不累计赋分。 四、聘任程序
(一) 宣传、动员;
(二) 成立职称聘任工作小组、制定方案(聘任及拔高); (三) 召开教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大会审议通过方案; (四) 6月3日,各学校上报所有参会人员亲笔签字的方案,教体局、人社局备案;
(五) 6月4日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公示(不少于二个工作日); (六) 6月6日工作小组对所有参聘人员进行赋分,6月7日按方案确定聘任人员、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 6月12日前,聘任审批表及花名册报教体局人事科,汇总后人社局审批、备案。
职称聘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和全县教师队伍稳定,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阳光操作,确保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五、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竞争聘用的有关事项
1、若名次出现并列情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资格)赋分高者排前,若相同,教龄赋分高者排前,若仍相同,年龄较大者排前。
2、在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没有空缺的情况下,具有上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职低聘时,可聘用下一级职务岗位的最高等级。
五、组织机构 (一)聘任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丙堂
成 员:苗春元 王树庆 王富春 刘吉刚 李法平 于辉
工作职责:负责审定聘任方案,审定综合考核结果,推出拟聘任人选等。
(二)聘任监督小组 组 长:金永华 副组长:徐德忠
组 员: 王加祥 闫红霞 王思良 邸天佐 柳风顺
(三)聘任工作组 组长:李丙堂
组员:王加祥 李春尧 杜培星 赵红霞 赵霞 柳风顺 徐学兵 闫红霞 赵红忠 金永华 徐德忠 宋业冰 胡安亭 金永华
工作职责:负责材料收集、汇总、审查聘任人员资格,对量化赋分进行汇总、审核考核结果,公示聘任结果等工作。
沙河教育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参评人员签字:
附表3:
梅州市中小学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推荐评审量化必备条件指标
(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
县(市、区):__________ 学校: ___________ 申报人: ______________
1.此表和单位材料一并上报,供评委评审时参考; 2.此表须进行评前公示; 3.凡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评价条件和文件规定的在对应栏目打"√";不符合的打“×”
1
附表4: 梅州市中小学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推荐评审量化评价指标
(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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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xx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xx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所有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兑现资格)。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三、教育教学成绩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五、评聘方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六、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
七、适用对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2016年1月1日前xx镇中心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八、职称评聘领导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
(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九、方案解释权在xx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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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审 承诺书
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内部活力,根据县教育局教字〔2016〕104号《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形成有效的竞争、择优、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学校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审推荐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多元化评价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本次推荐评审,先依据标准量化记分,再由推荐委员会依据记分结果投票表决,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三、评审推荐数量
1.对高级、一级岗位仍有空缺的学校,在空缺数额内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2.对高级、一级岗位没有空缺但已取得资格尚未聘用人员较多的学校,按照2016年度已聘人员减员人数“减三晋一”的原则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通过评审后,由学校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我校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增设1个一级岗位。
四、评审推荐条件
参加评审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4.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7.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教学成绩优良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3)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的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5)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教师职称实施方案】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4.取得相应计算机合格证书(到2016年12月30日,年龄达50岁者除外)。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1.一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2.二、三级教师:按照相应条件自然晋级。
六、评审推荐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10月21日下午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成员的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帮助教师进行政策性咨询。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10月23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1)传达县教育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会议精神及学习有关文件;
(2)公布叩官中心小学《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量化记分标准》;
(4)个人报名。符合条件参加推荐评审人员提交书面申请,诚信承诺书;
(5)资格审查并公示,由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报名教师资格,对报名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6)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见附件);
(7)师德评议;组织全体教师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对评审人员师德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按100、90、80、70四个分值打分;
(8)推荐成立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委员会由13人组成,其中班子成员2人,中心小学前勤4人,后勤1人,王庄、北回头、南回头小学各2人。委员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推荐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并写出诚信承诺书。
(9)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证件原件。
3.核定基本成绩。
10月24日推荐评审工作小组对参加评审人员核定基本成绩。根据学校量化计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年度考核、荣誉称号、教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成绩进行核定。绩效考核成绩以2016年到2016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和2016年、2016年各两个学期的绩效考核成绩分档计分。根据本校实际确定民-主评议成绩、基本成绩、绩效考核成绩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考核分数相同的,按教龄、荣誉称号、学历依次排列。排序后进行公示。
4.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投票决出推荐人员名单,当场进行公示,如最后一名得票相同,对相同者二轮投票决出。
5.填表上报。
拟推荐评审人员如对公示有异议,须在公示后12小时内提出复议,推荐评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处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如公示无异议,填表上报县教育局。
七、评审推荐量化记分标准
(一)师德分(20%)
1.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班子成员,对本次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2.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单位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针对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采取单人单桌打分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分别除掉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按照班子成员40%和专业技术人员60%的比例算出得分,将得分以20%权重记入总分。
(二)基本条件分(3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35%)
1.学历分:
硕士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4分,高中及以下3分。凡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后学历同样记分,本项只记一次最高分。
2.获得任职资格年限分:
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获得任职资格每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六个月的不计分。
3.专业工作年限分:
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每一年记1分,超过30年的,超出年限每满一年计2分。如中间因离职进修、病休、病假等各种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按规定休产假的除外)的时间扣除,满六个月按一年扣,不满六个月的不扣。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如遇寒暑假等节假日,均计算为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时间。
4.年度考核分:
自2016年度以来的历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属优秀的每次记10分,称职的每次记9分,基本称职的每次记6分,不称职的不记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案为准)。
5.论文成果分:(最高计5分)
(1)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被评为县以上优质课或在县以上举行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观摩课,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5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2)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凡讲课比赛中获奖励的或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辅导教师奖的,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3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3)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撰写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学术论文、优质教案(制作的教具、课件)在“核心期刊”上刊登发表,以刊物的级别为准;获奖的以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及下设的学会评选的为准(含获奖博客)。县级的一篇(件)记0.5分,市级的一篇(件)记1分,省级的一篇记(件)记1.5分,国家级的一篇(件)记2分(第一作者按此记分,第二作者按2/3记分,第三作者按1/3记分)。每年只记一篇(件)最高级别的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分,同一篇(件)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在不同的年度重复发表(获奖)的只记一次最高分。本项记分最高为5分。本项记分,应出示相应证件,不能出示证件的不得记分。
(4)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立项教研课题参加人员,国家级记2分,省级记1分,市级及以下记0.5分,以结题证书为准,只记一次最高分。
6.业务荣誉称号分:(最高计25分)
(1)凡获得过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县级记4分,市级记8分,省级记12分,国家级记15分,教学新秀减半记分。获双重称号的,只记一次最高分。
(2)受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记2分;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记5分;受市委、市政府、市人事局表彰的记10分;受省委、省政府、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表彰的记15分;受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表彰的记25分。除此,受其它教育部门表彰的降一级记分。本项记分只记一次最高表彰得分。
以上两项只记一项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7.管理工作分:(最高计10分)
(1)现主持学校工作的校长记10分。
(2)现任学校副职(含工会主席)记7分。
(3)现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职务(以教育局备案为准。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主任、乡镇幼教辅导员)记5分,中层副职、少先队总辅导员、女工主任,记4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担任过中层领导职务的,每干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不记分。最高不超过4分。
(4)现任村完全小学校长记5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曾任村小校长的,每干满1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不记分;任村完小教导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的减半记分。
(5)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从事班主任、中心教研组长、教研室聘任教研活动片组长,每干满一年记0.6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的不记分。班主任兼任本项内其他工作的,最高不超过4分。
管理工作只记一次最高分。
8.继续教育分:最高计3分
自2016年以来,每年均达到10学分的记3分,达不到的不记分。
9.特殊贡献分:争取社会投入(以到位为准)1万元的记0.5分,最高不超过5分。招商引资的,每1万元记0.1分,最高不超过5分。
10.特殊环境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在村小工作,每年加0.5分。
(三)工作实绩分(4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45%)
自2016年到2016年,这3年年度考核,每年考核优秀记10分,良好的记8分,一般的记6分,较差的记0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案为准)。2016年度和2016年度以学校绩效考核结果分学期优秀记5分,良好记4分,一般记3分,较差记0分。
八、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学校的团结与稳定。这次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工作是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用人体制改革,加快内涵发展,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搞好本次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工作,学校成立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公开公正。
要强化监督管理,推荐评审期间,学校将加强监督和指导。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人事厅《关于处理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予以严肃处理;参加人员一律写出诚信承诺书;要实行回避制度,凡本人或配偶及直系亲属参加推荐评审的,不得参加推荐评审工作,以保证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老河口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通知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襄人社职〔2016〕42号)精神,现就我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具备申报条件的从事教育教学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2016年在职在岗人员。
二、 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按省、市职改部门有关要求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三、指标分配
市人社局分配给我局高级指标44个,一级指标100个。根据各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在对现有岗位统计、摸底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测算、单位之间权衡、缩小比例差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指标全部分配到校,实行各单位等额推荐上报。
四、申报程序和打分排序
为了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央“简政放权”有关精神,谁主管谁负责,充分发挥法人代表履行法律责任、主体责任的作用。
(一)制定评分细则各学校(单位)要根据省、市职称评审要求,以《老河口市教育系统中(高)级教师职称晋升对象考核量化表》中的评分项目为基础,结合单位实际,坚持倾斜一线教师,注重工作量,突出教学实绩,适当降低表彰、称号、科研成果类分值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党组织、教代会的作用,自主制定本单位《2016年教师职称评分细则》。
(二)个人申报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申报。申报教师应按要求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保证填写内容的客观真实。
(三)单位推荐1、各单位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不超过3人)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职称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同时接受同类申报人员的互评互查。
2、学校职称推荐小组依据教师提供的材料对照本单位制定的《2016年教师职务评分细则》对参评教师逐一打分。
3、职称推荐小组将核对后的打分排序结果和《一览表》在校内公示一周以上,打分排序结果要让每位参评教师知晓。
4、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打分排序顺序确定人选,经校委会研究后推荐上报教育局。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四)证件认定学校、教师对有关证件有疑问,可以到相关发证责任科室进行审核认定。教师工作科负责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教研室负责对优质课、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发表等证件真实性进行审查;监察科对申报人遵规守纪情况进行审查;人事科对表彰、年度考核、学历、教龄进行审查等。
(五)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对学校推荐教师申报材料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包括:组织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公示内容是否齐全等内容。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评审资格,单位不再递补。
五、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职称评审工作在8月15日完成评审、公示。考虑到我市各学校教师都在放假,为使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今年职评集中一周内完成。8月23日各学校上报符合参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教育局审核;8月27日各校完成评审、打分排序和公示;8月29日前单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8月31日教育局、人社局完成申报人员档案审核工作。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局鄂价费[2001]30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300元,中级150元。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文件,不得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
七、有关要求
1##、坚持公示制度申报人员打分排序和《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示栏公示一周,并出具公示证明(附件2)和公示照片。其它申报材料在专班审查、申报人员互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适当范围予以公示。凡未按要求公示的,视为违规申报,推荐结果将不予认可。
2##、坚持诚信承诺制度每位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申报职称人员有伪造学历、资历、相关考试成绩、论文科研获奖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依靠虚假材料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撤销,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3##、严肃教师职评纪律。局监察科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学校违规操作和教师弄虚作假情况进行查处。2
高中教师职称评定申报材料(述职)
本人于**年8月毕业于**大学常熟高专本科班,进入**市**高级中学任教,**年8月进入**市第一中学工作,至今已工作7年,其中担任副班主任工作6年,班主任工作1年. 2016年度被评为学校先进个人.
回顾过去的7年,从一开始,我就是因为喜欢才从事教师这个职业的,所以我的工作态度是积极的,主动的. 从执教的第一天起,就要求自己的举止行为要更加规范,因为从今以后我将为人师表,一言一行都影响着一批人,即我所教育的对象,我要对他们负责.
在担任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工作中,我把热爱学生放在第一位,有了这种心境,师生之间就能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许多事情便迎刃而解,热爱学生包括尊重信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只要是我的学生,无论成绩好坏,我都一视同仁.对性格孤僻的学生,更多给以热情帮助,试图使他们恢复自信,走出自我评价的误区.人的感觉是相互的,教师的真诚学生是能感受到的.
本人一直做到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重视班风,学风的培养,深入了解每个学生的思想动态.严格管理,积极与家长配合,研究教育学生的有效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针对学生常规工作常抓不懈,实施制度化管理.培养学生养成学习,生活的良好的习惯.努力创造团结向上,富有朝气的班集体.所带的各个班级表现都比较好. 在班主任工作中, 2016-2016学年度,获得了**市第一中学"优秀班主任"称号
要尽到教书育人的职责的话,还必须要勤奋钻研,科学施教.教育活动有其客观规律,学习新课标,正确运用教学规律,能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比如所带的班级里总有一批好动,学习和生活习惯不好的学生,刚开始时,对于毫无教学经验的我,有相当大的难度. 经过本人不懈努力,请教有经验的老师,不断向她们学习,不断钻研新课标,还通过上网,接受学校培训等渠道,不断学习新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只有遵循学生心理活动的规律,把学科特点和年龄,心理特征结合起来才能使学生愿意学,主动学.总之,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不是知识的容器.教师传授知识,技能,只有充分发挥学生积极性,引导学生自己动脑,动口,动手,才能变成学生自己的财富.
教书育人同时要求教师不断地完善自身,提高业务水平,扩大知识面,从教7年,在较好地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我还认真进行教学研究,积累教学经验,不断锤炼自己的教学基本功.
1,撰写教学论文,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2016年参加了省级课题《****》.同年,结合平时英语教学,撰写《****》一论文,在**市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举办的论文竞赛中获得全市三等奖.并且还在**市第一中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叙事竞赛中,以《****》一文获得二等奖.在这几年的教学经历中,多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课展示和同题开课活动并得奖,还两次参加高三调研活动,所上的课受到一致好评.
2,参加2016年**市第一中学组织的青年教师把握学科能力竞赛,取得三等奖.
3,继续教育.几年来,积极参加各类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普通话通过二级甲等;参加电脑培训并顺利通过考试;06年顺利通过信息教育技术考试;二外日语也顺利通过了省考和市考,成绩优良.
-在学校许多经验丰富的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在同仁们的帮助中,我在过去的七年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成绩属于过去,何况教育教学这门艺术永无止境,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虚心学习,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水平,争取再创佳绩.在此,特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望领导专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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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实现教师均衡合理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我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办好全镇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文的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能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达到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进步、均衡发展的目的,使全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较大提高。
二、基本原则
遵循"政策引导、制度保障、稳妥推进、合理流动"的原则,教师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促进教师由师资富余学校向师资不足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交流与晋职、评优、评模相挂钩。
三、交流时间
自2016年1月1日起,交流时间不少于1年。
四、交流对象
1.全镇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
2.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教学业务骨干到薄弱学校交流优先安排。
3.各小学根据专任教师和班级数确定交流教师数,对申请交流教师进行统一安排。
4.考虑到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情况,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安排交流:(1)重病,不能满负荷工作的;(2)妊娠、产假或哺乳期的;(3)子女在任教学校就读四年级及以下,且无人接送的;(4)依靠本人照顾的直系亲属重病的。
5.音体美和英语学科的优秀教师可以申请多校兼课,
五、交流类别与具体要求
1.奖励性交流
(1)条件:优秀的在职在岗的任课教师。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师可优先考虑:主动要求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确定为学校后备干部的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人数和年限:每校原则上限报1人,交流时间为1年及以上。
(3)产生办法:由教师本人申请,学校推荐,中心校集体研究批准后,统一安排交流学校。
(4)优惠措施: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加分。具体办法由职称评聘方案规定。②在评先评优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5)要求:参加奖励性交流的教师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安心工作,认真教学,在教育教学教研方面要真正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师生满意度较高。若在交流时所任教学科在镇内文化素质测评时名列后三名或学生成绩与全镇平均分相差15分以上的,责任心不强引起学校及学生家长严重不满的,出现违背师德师风的,取消优惠待遇,并由中心校进行严肃处理。
2.督促性交流。
(1)产生依据和人数:出现以下情况的教师作为督促性交流的对象:①近三年来凡在全镇文化素质测试中连续名列后三名的教师或学生成绩与全镇平均分相差15分以上的。②工作不认真,不服从学校安排,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的。③违背师德师风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2)交流时间最少1年。
(3)产生办法:由中心校统一安排交流学校。
(4)要求:交流期间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安心工作,认真教学,素质测试较接任时排名上升,否则,继续交流。
3.逆向交流
(1)由上级主管部门调入到中心校的教师,由中心校安排,首先必须到村小任教,1年后有资格参加交流,。
(2)根据中心小学生源、班级数及学科缺额情况,确需补充教师的,由村小交流到中心小学,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中心校领导班子研究、考核合格后方可交流。如出现“督促性交流”中第(1)条相应情况不得交流。
六、工作流程
1.每年7月下旬,奖励性交流教师提交申请,所在学校审核后报中心校。
2.8月上旬,中心校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交流人数和学校。审查奖励性交流教师材料,择优确定人选;确定督促性交流人选。
3.8月中旬,将交流情况报告教育局备案。
4.8月25日前,中心校将交流情况通知到相关学校和教师。
5.8月25日教师到交流学校报到。
6.8月30日交流正式开始。
七、其他
以上方案,若出现遗漏或与上级文件精神相冲突的事项,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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