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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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篇一
《信访制度汇编》

xxxxxxx信访制度汇编目录

1、xxxxxxx信访制度

2、xxxxxxx重点稳控工作制度

3、xxxxxxx越级访排查工作制度

4、xxxxxxx越级访处理预案

5、xxxxxxx集体访排查工作制度

6、xxxxxxx集体访处理预案

7、xxxxxxx制止非正常上访规定

8、xxxxxxx非正常访排查工作制度

9、xxxxxxx严格控制去省、进京上访规定

xxxxxxx信访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信访部门职责:

(二)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三)承办上级和本级供销社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四)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五)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第二条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率,维护信访活动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市社各科室、单位主要领导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

(六)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对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条各级各部门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接访,及时排查化解信访苗头隐患。

第五条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信访苗头排查

第六条加强信访苗头排查网络建设。将包保干部、各科室、企业干部全部纳入信访信息员管理,负责信访苗头隐患的经常性排查,

第七条各部门每月25日前向市信访局上报信访苗头隐患排查情况专报。

第八条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例会,研究决定复杂疑难信访苗头隐患的调处方案和稳控措施。分析例会要形成会议纪要,并报送市信访局。

第三章信访接待工作

第九条每周一为领导接待日。领导轮流接待群众来访,由信访室统一安排。领导要确保信访接待日到岗接待,如遇特殊情况,可与其他领导进行调换,同时通知信访室。

第十条信访室负责做好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各项工作,维持好现场秩序,及时通知涉访的单位和群众工作站人员到场,对信访人反映问题和接访领导意见认真记录,整理汇总,予以交办。

第十一条每个工作日明确一名领导干部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做好接访记录备查。情况复杂、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由单位主要领导按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人,限期解决。

第十二条信访人员到市社或市以上越级上访,有关责任单位接到市信访局通知后,立即赶到指定地点,将信访人员劝返接回。不按要求到位接访的,市社两办,信访室要记录在案,定期通报批评,因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发生信访人员围堵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阻塞交通,举打标语口号,散发宣传品,冲击会场,损害接待场所公私财物,影响党政机关工作秩公务员,纠缠、侮辱、殴打、威胁各级领导和接待人员,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等情况时,经过接访机关劝阻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

理。

第十四条对非法上访、带头组织煽动闹事、故意挑起事端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并及时在媒体公布;对参与、组织、幕后指挥集体越级上访的党员干部,由监察机关依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下班时间和节假日的上访,由两办负责报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主持按程序处置。

第四章信访事项处置

第十六条对所有排查出的信访苗头隐患,由信访室统一汇总梳理,逐件落实“四明确”责任制。需市社领导分包的信访案件,报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主要领导审阅后,确定包案领导及责任单位。

第十七条市级领导分包信访案件的基本原则是按工作分工和分包联系确定,出现多个需市级领导分包的信访案件时,根据信访事项的难易程度,按职务排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分包。

第十八条全面推行“信访代理”工作制度。选配1名专职信访代理员,各单位按照规模选配1名专职信访代理员。群众反映的信访请求和信访事项,凡是能代理的,均由本单位信访代理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逐级代理,主管部门对信访代理员代理的信访事项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答复。

第十九条坚持“首接负责”与“归口办理”相结合。职责范围内的

信访制度篇二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公司各级组织同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和大局稳定,逐步形成大信访格局,使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信访,是指本公司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及所属单位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等,依法和依照工作职责应当由本公司各单位、部门处理的活动。

第二章 第三条 信访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2、坚持保护信访人信访权利原则。对进行检举、揭发的信访人及其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对信访人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3、坚持疏导教育原则。及时、就地依法解决来信来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4、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思想教育为主,做好疏导和超前工作,减少进京上访,减少越级上访,控制集体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5、凡发生系统内职工越级上访,上访者所属部门接到×公司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将上访人员接回本单位妥善处理。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部门。 第五条 各单位要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成立信访

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信访机构,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信访干部。公司本部各部门、实体公司、所属单位的二级单位要设兼职信访人员,建立信访网络,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河南×系统的信访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 信 访 人

第六条 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和各单位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七条 信访人可对下列事项进行信访: 1、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2、检举、揭发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3、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4、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应遵循逐级上访制度,对信访事项应当先向与信访事项直接管理的单位提出。 第九条 多人反映共同问题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十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信访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所属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对信访工作负有一定责任。 ×公司机关各部门、有行政职能的专业公司、中心负责人,对分管专业内的信访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各单位、部门应当建立负责人阅信、接访包案等制度。对重要和重大信访事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并主持处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部门要重视信访工作,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信访部门的具体职责: 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2、贯彻好上级信访指示精神,承办上级机关或信访部门及本级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向所属各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4、协调、参与有关重要信访事项处理,指导检查所属单位、责任部门的信访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和检查。 5、在查办信访件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需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分办处理。 6、对已经或正在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一般不予受理,应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7、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做好信访的统计、分析和信访资料的管理工作,及时向领导提×信息并做到上情下达;×公司所属各单位每半年向×公司办公室上报统计数据(报表格式附后)。 8、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信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范围: 1、秉公办事,文明接访,不得以权谋私。 2、对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信访人及信访事项要有保密意识。 3、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在转办检举、揭发和控告信访件时,可通过抄录或摘录转办;转办要准确及时。 4、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5、办理信访事项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六条 单位、部门发现本单位对信访事项处理有误的,应当重新处理。上级发现下级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有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责成下级重新处理。

第十七条 信访部门应及时分析信访工作中反映的情况和职工群众的愿望,定期向领导汇报。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并提出建议,改进工作。

第四章 信访受理

第十八条 信访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各单位信访部门是代表本单位处理信访事务的主管协调部门,要按照职权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单位内的信访事项。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有关主管业务内的信访事项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单位协商受理;有争议的由×公司办公室协调或请示×公司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指定牵头部门并由各部门联合办案。部门解决不了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解决。涉及重大事件及分管副总经理无法解决的问题,报请总经理研究处理。

第二十条 受理信访事项处理完毕时,应向信访人答复。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或要求书面答复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第二十一条 对不持答复意见越级到×公司走访的信访人,除特殊重大问题外×公司信访主管部门只做登记、咨询、解释,一般不做处理。

第五章 受理时限

第六章 第二十二条 信访部门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在30日内办

理完毕,并根据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二十三条 领导交办、上级转办的信访事项,要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单位领导或上级信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对超过5人以上的集体上访事项,应在3日内报告×公司信访科;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紧迫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要在当日报告×公司信访科。同时,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 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当时能予答复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要在接访后的30日内给予答复;对有署名的信函件,要在30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答复来信人。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发函转办要结果的信访事项,一般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办结;特殊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办结;紧急事项要依据转办的时间要求办结,并将结果报×公司信访科。

第六章 信访秩序

第七章 第二十七条 受理信访事项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及信访人应当共同维护信访秩序。

第二十八条 任何人不得煽动、胁迫他人参加集体上访或者防止他人退出集体上访(党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策划、参与集体上访)。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不遵守信访规定的,信访部门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部门可请求治安保卫部门将其带离接待场所。

信访制度篇三
《信访制度汇编》

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信息互动制度

一、通过国家、省、市信访信息系统和现有的政务网,以及来访接待工作统计办公系统,实现信访信息资源共享。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二、利用信访接待大厅的电子屏幕和宣传板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三、与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政务办公系统对接,有关委办局也可利用现有网络,实现信访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四、利用来访接待处统计系统平台,实现对各区、县(市)及市直有关委、办、局目标考核和业务检查指导。

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信访事项提出制度

群众逐级上访程序

一、上访人反映问题应首先到所在地有直接管辖权的单位和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访人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信访问题的直接管辖部门,是受理来访的第一责任单位。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部门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单位或部门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协调处理。

责任单位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已做处理的,要出具书面处理意见,并答复上访人。

二、上访人对责任单位或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服,持处理意见向其上一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反映。

(一)对村、社区居委会处理不服的,应到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反映。

(二)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企事业单位处理不服的,应到所在县区或企事业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

(三)对所在地政府管辖的职能部门处理不服的,可到当地政府或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对上级垂直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处理不服的,应到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

(四)对县(区)或市直单位处理不服的,到市及有

关综合职能部门反映。

三、上访反映的问题可通过诉讼、仲裁程序或行政复议管辖处理的,应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凡属控告、检举、申诉的事项,应向有管辖权的单位或部门提出依法处理。

四、对受理单位或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作出处理又不说明情况的,可向其上一级主管单位或部门反映。

五、上访反映问题,应到受理部门指定的接待场所。表达群众意愿的应选派3-5名代表反映,不得组织、串联集体上访。

在信访案件处理期间,不得越级上访。

信访制度篇四
《局信访制度》

***局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信访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降低信访社会成本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机关实行基层科牵头协调机关的信访工作,各科室联动处理相关信访事项的信访工作机制。

第三条 为建立局领导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特设局长信箱,由局长直接受理重要信访事项;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局领导直接接待来访人员,处理信访事项。

第四条 信访工作人员收到群众来信后,应当及时拆阅、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呈领导批办;接待来访人员要对来访人的相关信息及来访事项进行登记,对接谈重要内容做详细记录,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当场书面答复。

第五条 自收信接谈之日起15日内,根据信访事项的内容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其他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予受理,但应告知信访人依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三)对有关机关已经受理正在办理或者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再以同一信访事项提出的,不予受理。

(四)信访中如涉及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需紧急处理的异常突发情况,应区别对待,按有关要求及时登记、处理。并及时将信息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

(五)对越级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介绍转送到下一级工作机构,并要求其按时反馈转送信件的办理情况。但来信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六)对属于本局机关法定职权内的信访事项予以受理。

第六条 信访工作由局基层科协调负责,要认真遵守工作程序:

(一)接待、受理。基层科对群众来访陈述意见、反映情况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对人民来信要及时拆封,认真阅读,准确掌握来信与来访者的意图、要求。

(二)登记。将来信与来访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所反映的问题和要求等内容逐项登记

(三)处理。对明文规定的问题,基层科可直接答复;对无法直接答复的问题,呈报有关领导阅批,并及时转交有关职能科室办理。

(四)催办。对由领导转批给有关职能科室的信访事项,应及时督查催办,并将处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七条 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报局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的理由。

第八条 转交下级单位办理的信访事项,要填写《来信来访转办单》,明确办理要求;收到下级单位办结报告后,有关部门应及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呈送领导审查。对存在事实不清、处理不当、办理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提出退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的意见;对调查事实清楚,处理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理程序完善,上报资料规范的办理事项,应提出同意办结意见。

第九条 上级机关或者上级领导批转办理的信访事项,承办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办结报告》的形式反馈办理结果。

第十条 对不服处理机关的处理意见或者其上级机关复查意见,向我局申请复查或者复核的,相关科室要收到复查或者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或者复核意见,在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书面告知来访人。

第十一条 信访事项涉及的科室负责该事项督办工作,信访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监察室督办,或由领导指定部门督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结结果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五)办理信访事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不能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七)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第十二条 对借上访为名煽动、串联、胁迫、引诱、操纵他人在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焦,围堵、冲击机关,拦截公务车辆,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接待完毕在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接待人员应当对其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应及时提请公安机关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同时,根据情况可通知来访人所在单位立即派人员到现场会同有关业务科室、部门妥善处置,及时劝返来访人。

第十三条 基层科应认真做好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对已办结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归档,做到一件信访事项一卷,要素齐全,装订整齐,统一保管。

第十四条 基层科应适时通报机关办理信访事项情况。

信访制度篇五
《公司信访制度》

Xxxxxxxxx公司

访

2013年1月1日

目 录

1、公司信访机构…………………………………1

2、信访人制度……………………………………3

3、信访登记管理…………………………………4

4、信访受理制度…………………………………6

5、信访保密制度…………………………………8

6、回信回访………………………………………9

7、信访统计………………………………………9

8、档案管理………………………………………9

Xxxxxxx公司

信 访 制 度

第一条 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规范办理员工来信来访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省盐业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公司员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络平台及走访等形式向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提出投诉请求,依法应当受理的活动。由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属于公司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照本制度办理。

公司信访机构

第三条 遵循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员工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科室协助处理。相关部门和领导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倾听员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四条 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是公司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党委办公室分管具体信访工作。

(一)党委办公室为公司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信访日常工作。重大信访问题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

究意见,协调处理。各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经分管领导审阅后,由相关承办部门反馈告知来信来访人。

(二)党委办公室要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设臵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办理信访事项。

(三)各部门的信访工作,由部门领导具体分管,由专、兼职信访干部处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 实行领导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员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约访工作。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领导接访、下访、约访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第一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解决 信访工作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 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一)实行领导包抓重点信访事项制度。对重大、复杂的信访事项,主要领导亲自批办,组织专题研究,确保办结落实。

(二)对于赴京、赴省、赴市集体上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要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确保信访事项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

第七条 实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会商制度。对矛盾纠纷隐患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并建立排查化解台帐。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汇集研判和任务交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

处理解决时限和要求。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形势研判会,研究解决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对本级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一级相关职能部门。

信访人制度

第八条 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公司员工。

第九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

(一)对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监督、揭发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失职行为;

(三)自己合法权益受到公司部门侵犯的行为;

(四)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信访事项。

第十条 信访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反应自己的合理要求和诉求,严禁通过任何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公司规定的方式进行信访活动。

第十一条 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相关部门和领导提出。

第十二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到有公司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走访不得围堵有关人员、不得拦截领导车辆、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影响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工作秩序、不得纠缠、威胁、侮辱、殴打接待人员。

信访制度篇六
《信访制度》

目 录

1.麦垛山煤矿信访工作流程图…………………………… 1

2. 麦垛山煤矿信访办职责范围……………………………2

3. 麦垛山煤矿信访工作管理办法…………………………3

4. 麦垛山煤矿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管理办法……………11

5. 麦垛山煤矿信访领导干部包案制度……………………14

6. 麦垛山煤矿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7

7. 麦垛山煤矿信访信息工作制度…………………………19

8. 麦垛山煤矿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21

9. 麦垛山煤矿处臵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预案……………26

10.麦垛山煤矿信访工作制度………………………………33

11.麦垛山煤矿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37

12.麦垛山煤矿信访责任追究制度…………………………39

13.神华宁夏煤业集团信访十条须知………………………40

14.麦垛山煤矿信息员管理制度……………………………42

15. 首问负责制度…………………………………………43

麦垛山煤矿信访工作流程图

麦垛山煤矿信访办职责范围

第一条 负责受理本单位辖区内员工群众的来信来访事宜;

第二条 负责承办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部门交办、转办的来信来访事宜;

第三条 认真登记员工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筛选重要信息,及时向分管信访工作的矿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第四条 向有关部门交(转)办信访事项,并适时督促、检查、直到调查处理结果得到最终落实;

第五条 检查、指导基层单位的信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第六条 经常深入基层,严密注视信访动态,对上访单位或个人进行回访,巩固信访工作成果;

第七条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和档案,严格管理,保守机密。

麦垛山煤矿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密切联系员工群众,推动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信访条例》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访”,是指矿区员工群众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职能科室、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科室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员工群众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信访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坚持以法律、政策为准绳的原则。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五)坚持及时、就地解决的原则。

(六)坚持依法处理与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

(七)坚持维护员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八)坚持领导干部亲自动手处理信访问题的原则。

(九)坚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的原则。

(十)坚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第五条 矿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信访部门具体抓,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信访事项。

第六条 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 长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各分管矿领导,办公室、人力资源科、经营科、财务科、工程科、工会、组宣科、纪检监察科、生活服务中心、治安保卫队、信访办公室负责人及各基层区队党政负责人

主要职责:

(一)安排部署年度信访总体工作。

(二)指导信访办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及工作人员职责。

(三)指导、督促信访办做好日常信访工作。

(四)协调解决疑难信访事项。

(五)直接处臵重大和突发性信访事件;发生群体或越级上访事件时,全力协助、配合集团公司做好稳定工作;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安排信访工作人员参加必要的会议和政治学习,阅读有关文件,及时掌握企业改革发展的形势和政策信息。

(七)组织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信访制度篇七
《信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信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一、信访工作人员及其分管领导,在坚持原则、执行政策、秉公执法、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工作作风等方面,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应严格按规定拆阅、登记、建好来信来访台帐,及时送有关领导阅批。不得瞒案不报、徇情办案或私自处理信访件、举报材料;

三、信访件的交办和办理结果要及时作好签收登记和回复。对交办的信访件,必须严格按照登记——送阅——交办——承办单位查办结果——审查结案——立卷归档程序进行;对一般初信初访件,按照登记——送阅——建立转交台帐——转办——跟踪催(督)办;对自办的信访件,按照登记——送阅——调查取证——形式报告——处理结论——与信访人见面——兑现落实——审批结案——立卷归档的程序进行;

四、对署有实名的信访件,除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外,还须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人,并告知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五、不得在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案情,或向涉案人员、被举报人传递信息。外出调查、办案取证,应有二人以上参加。

六、及时建立健全信访档案。

七、不能按期办结的信访件,必须提前出具延期报告,说明原因。

上述制度从二00七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信访制度篇八
《信访规章制度》

定期统计月报表制度

一、统计月报表及时上报。

二、填写统计月报表要确保其内容真实、准确、不谎报。

三、统计月报表要书写规范。

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一、本单位发生信访事例,校信访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会议,由接待信访人汇报信访情况,汇报时必须确保真实性、准确性。

二、信访领导小组例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力争解决实际问题。

三、没有特殊原因,校信访领导小组成员都要准时参加会议。

四、例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解决的问题就要认真贯彻执行。

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要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信访工作。

二、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应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杜绝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单位给予奖励。

办信工作制度

一、要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

二、办信前领导要有高度负责精神,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履行职责。

三、办信领导要密切配合,协同工作,标本兼职。

四、认真合理地解决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处理不了的信访事件应及时与公司信访处沟通。

领导包保制度

一、领导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校长包保教导处及更夫人员;书记包保班主任、科任人员)

二、领导要针对包保办公室人员情况,做到详细了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三、领导要关心职工群众生活。

四、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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