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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授权书篇一
《品牌授权书》
杭州庄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品 牌 授 权 书
授 权 人:
被 授 权 人:
被 授 权 人 代 表: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经销合同》等有关规定,被授权方已符合授权方经销商的相关要求。现授权方授权被授权方 在 省 市 商场(市场),合法使用本公司 品牌。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叁个月止。
授权方与被授权方正式签订《经销合同》的,本授权书的授权期限自动延期至合同截止日。
授权期限与合同期限一致,如因合同提前解除或者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约的,本授权书的效力自动终止。如被授权方在授权书失效后仍从事授权事宜的,给授权方造成的损失均由被授权方承担或者在授权方赔偿后有权向被授权方追偿。
授权人:有限公司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因为顾家 所以爱家
品牌授权书篇二
《品牌授权书(范文)》
品牌,商标授权书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 标 授 权 范 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 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 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 省内 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双 方 的 权 利 和义 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 同 的 生 效 与 终 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五、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七、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
十九、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二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一、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 易 程 序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 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可分为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诺在48小时之内加急将合同交付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备案,与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受理此备案,甲方将全部退还所有商标许可使用费给乙方。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种方式: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杭州麦下商标事物所有限公司做备案书,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 约 责 任
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十九、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 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三十、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一、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 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适 用 法 律
三十二、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 议 的 解 决
三十三、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 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四、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五、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杭州麦下商标事物所有限公司。
三十八、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
三十九、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 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下是一些品牌商的授权证书展示:
品牌授权书篇三
《品牌授权书(范文)》
商标授权书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深圳市宏达四邦实业有限公司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深圳市千色店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 标 授 权 范 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销售的欧酷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只限于乙方的销售渠道内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授权其他销售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双 方 的 权 利 和义 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三、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 同 的 生 效 与 终 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四、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五、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六、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七、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
十八、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九、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一、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 易 程 序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 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
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公司做备案书,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 约 责 任
二十七、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十八、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销售的产品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二十九、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 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适 用 法 律
三十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 议 的 解 决
三十二、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 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三、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四、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三十五、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六、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
三十八、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 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如下是一些品牌商的授权证书展示:
年 月 日
品牌授权书篇四
《品牌代理授权书》
品牌授权协议书
品牌商: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授权 _ 有限公司 与 ___ ___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就乙方获得甲方“中国直投授权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作为 商标的(A、直接代理商_____B、间接代理商_____C、运营商)_ ___ 与乙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将_ _品牌商标展示在 公司旗下网站使用( )以及自动生成附页的任何地方为甲方提供广告宣传,所有版权及广告或链接必须是甲方提供(不涉及医药、文化、色情等国务院明令禁止内容)。
2.商品及品牌广告授权:乙方需在其公司主页所链接进入的附页为甲方提供品牌形象广告宣传,宣传广告来源需由甲方提供并且在合法的前提之下(不涉及医药、文化、色情等国务院明令禁止内容)。
3.商品照片展示:乙方公司主页链接所进入该品牌的附页页面将会为甲方提供产品展示等功能。包括产品的型号、类别、品名、货品折扣、图片、可供网友购买的数量等产品资料。所有商品图片来源由甲方提供(不涉及医药、文化、色情等国务院明令禁止内容)。
4.直营店与加盟店信息公布:乙方需在该品牌主页进入的附页页面为甲方提供导购信息及在线交易功能,直营店、加盟店地址与地图功能,甲方需提供每个下属直营或加盟店正面照片一张。代理的销售价格不能低于网站上的批发价格,
需比网站上的批发价格高10元以上,若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代理资格,不再供货。
5.以上授权,甲方将会严格管理,乙方不得进行站外应用交易等行为,如需站外做宣传手册或其他宣传资料,乙方必须以协议方式向甲方另行申请,获批后方能使用。
6.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对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品牌授权使用协议期限为__ 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_日终止。本协议终止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_ _”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第二条:广告投放
乙方就利用 的网络平台向甲方网络平台用户资源进行产品和企业宣传,与甲方达成协议.乙方保证 网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合法的专为客户提供产品、服务宣传的电子商务网站。
1.甲方委托乙方于_ 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在乙方网络媒体上投放广告。总计 月,广告投放费用免费。包括商品宣传信息、公司的宣传推广信息、以及公司旗下直营店、加盟店宣传推广信息。
2.广告规格为(该品牌无视频广告,可提供动态或静态图片广告)
尺寸:视频广告播放器尺寸; 400X250 (所有尺寸格式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材料而定)
静态商品图片尺寸; 128X128
新品静或动态图片尺寸;950X160 或 310X160
格式:视频广告格式; flv
静态图片格式; jpg/gif
新品静或动态图片格式; jpg/gif
位置:首页logo位,附页整页面
3.若甲方需自行设计附页,要在保证整体网站功能模块位置不变的情况下,将设计样张,完成成品提前5个工作日交给乙方进行审核及调试,方可进行发布.
并保证整体页面总大小不超过1.2M(无视频广告的情况下),包含视频广告的页面除视频外总大小不超过1M。
4.在广告刊登期限内,甲方若需更换、更改广告内容,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材料,以便审核后即时发布。
5.甲方的广告内容以及广告条信息及广告所链接的内容不能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欢迎的活动,包括但不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信息;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信息.广告内容不得含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同时也不能包含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民族团结等信息。乙方有权根据谨慎判断与社会咨询来决定是否对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进行发布。
6.甲方有权监督自身广告的投放情况,甲方可要求修改广告内容,乙方有权对甲方修改的内容于投放前进行最终审核批准。甲方将广告资料电子版以及音视频资料交乙方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并保证所投放的广告宣传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并对其拥有版权,不会对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如造成损失由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7.甲方对广告所引起的任何政治、经济、侵权、等法律责任或纠纷负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责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是中国境内的合法经营者,已经取得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其它必要的销售许可,并提供本合同附件说明的有关资质文件。本合同须加盖合同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或受法定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签署时必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2.商品销售的直接买卖关系双方为甲方和消费者.甲方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承诺和必须的咨询、服务。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承诺尽力通过自己的互联网资源推广甲方品牌形象、合理的商务信息和网络销售服务。
2.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的日常商务联系,积极响应甲方有关的市场推广、营销策略与活动。
3.乙方全面免费负责受托网络销售服务的商品在网站上的信息制作与维护、对消费者的技术服务、定单生成与管理等。乙方保证不把属于甲方的定单转移给第三方并对此负保密义务的一切责任。
4.乙方同意在自己的推广、宣传中,尽力宣传甲方与甲方授权方网络销售服务的商品。
5.乙方在设计、制作网站等工作中产生的网站、创意、设计、程序代码和其它著作,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以在本合同存续期内,为履行本合同而无偿使用。甲方的产品资料、定单资料等归甲方所有。
6.乙方必须对甲方所提供的广告内容保密,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利益诱惑,进行商业交易,在甲方未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修改甲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
第五条:商品的配送
1.产品定单的详细资料由乙方以邮件、QQ[或 ]形式通知甲方,在正常有货的情况下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定单载明的定货人以定单载明的方式发货.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方委托乙方销售的商品以本合同附件“供应商品清单”中所列的商品为准.该附件内容如果发生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商品、减少商品、变更价格、变更商品资料等),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生效。
3. 甲方按商品吊牌零售价的 折向乙方供货。网上批发价格均不含运费,运费客户自理;运费请查看运费收费标准。
4.商品的配送:
(1)甲方可以给乙方的客户提供1件代发货,运费由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承担,按网站运费收费为准.
(2)接到订单后,发货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须将商品安全运送至订单的交货地点。
第六条 :价格
商品价格,是按甲方提供的官方网站市场价!经双方确认的变更所约定的价
格结算.(网络市场最低零售价不得低于市场价的3折)
第七条:结算
1. 在网站上线之后乙方需支付甲方5000元合同保证金,双方依据乙方出货明细、甲方给予乙方的市场价格折扣进行结算.结算为每周一次
2.在线交易: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财付通(银联)或网银.
第八条:责任免除
1.因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甲方日常工作不能正常运行;
2.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行;
基于以上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行.乙方认同属于正常现象,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合同终止(任何一方可在发生以下情形下可在存续期内立即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1.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合同条款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情形而终止.
4.在未能配合甲方工作或有损甲方声誉的情况下,甲方可无条件立即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商业秘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到期前,双方如果没有书面表示异议,则协议自然延续一年.协议终止通知应在到期前一个月送达对方.期满前如需续约可另行协商.
2.双方同意,双方将来可经对方同意,以与其相关或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等)取代其在本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但本合同的约定内容自然延续.
3.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
品牌授权书篇五
《品牌授权书》
授权书
兹授权“深圳市奥克龙科技有限公司”为 东莞市庄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销售中为特约经销商,负责销售我公司“ 爱优威 ”“AIYOVI”品牌产品。
授权期限:2014 年8月1日至2018 年 8月1日 特此授权!
授权方:东莞市庄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日期:2014 年8月1日
品牌授权书篇六
《品牌授权书》
广州电子
****品牌授权书
兹授权: 为我司在 地区
的唯一品牌代理商,负责在该地区销售本公司的产品
销售以及市场业务的拓展。
特此授权!
备注:
1、授权商若利用本公司名义从事违法活动本公司将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并由经销商承担全部损失。
2、即日起,授权书有效期限12个月,期满后自动失效。
3、本授权书最终解释权归广州普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 月 日
品牌授权书篇七
《品牌授权书(淘宝天猫用)》
品牌授权书
兹有xxxx公司 为xxxx 商标的持有者。
现授权淘宝ID:xxxx;店铺地址:xxxx为我品牌在淘宝网/天猫商城上的分销商,所售商品均为正品,且可以使用xxxx商标进行品牌推广。
店铺广告推广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及责任由该分销商承担。 授权期限: 2013 年9月10日至 2014年9月11日。
授权人:xxxx
公司盖章/个人签字:
2013 年9月10日
品牌授权书篇八
《品牌授权书》
产品授权书
授权人:陈娜 授权人单位:天津市万鹏川服装贸易有限公司 被授权人: 黄玉婷 身份证号:452332198008262128 授权人就天津市万鹏川服装贸易有限公司服饰产品的推广、广告、销售、售后服务等事项,交与被授权人负责,上述费用由授权人按照业务预算支付,产品收入由授权人收取。
授权期限:2013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 2日
特殊说明:饰产品,其他产品不在此授权范围。
授权人(签字): (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时间: 2013年 9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