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微信平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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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微信平台费用篇一
《微信公众平台认证资费相关问题》

公众微信平台费用篇二
《微信公众平台营销计划书》

公众微信平台费用篇三
《微信公众号收费,腾讯再现杀鸡取卵》

微信公众号收费,腾讯再现杀鸡取卵

微信终于撕开了伪善的面目,将商业之手再度伸向了它的拥趸者。 今天,微信公众平台启动了公众账号认证收费服务,无论成功或者失败,提交者都需支付300元/次的审核服务费用。

微信公众平台对此解释为,审核服务费用是用户基于腾讯提供的资质审核服务而支付的一次性费用,用户每申请一次认证服务需要支付一次审核服务费。因为这些审核是第三方机构负责,所以无论成功与否,都要支付成本费用。 看似价格公道,童叟无欺的背后,实际上是微信“店大欺客”的拙劣表演。打个比方,你去汽车4S店咨询一通信息后,没有下订单,难不成要为销售人员的热情服务买单吗?

庆幸的是,微信这次并没有大张旗鼓,开刀的只是公众账号,也就是所有的服务号,以及政府、传统媒体、个人等非企业类型的订阅号。

不过,这只是收费的第一步。据介绍,认证成功后,用户的账号名称、认证标识以及认证信息将会保留一年。认证用户还要在一年内完成年审认证,年审认证需要再另行支付审核服务费。如果未通过年审认证,认证标识以及认证信息将会被取消。

这势必是腾讯内部权衡许久的结果。据腾讯内部人士称,微信每个版本的更新,每个功能的开发,每个内部产品的嫁接都需要和微信反复研究,反复商讨。

这其中不乏各BU之间的利益博弈。

商业规则下,利益至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曾提到,如果有30%的利润,人们就回去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人们就会去犯罪;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家就连杀人都敢干了。

倾巢之下,岂有完卵。公众账号认证新规则只是微信收费的开始,未来全面收费会将是一个常态。如同PC时代的QQ,微信将在移动端再复制一个商业规则。基因使然。

从5.0版本开始,微信逐步露出了真面目,不管是张小龙意志还是马化腾意志,一定是符合腾讯意志——商业机构的原则,赢利。

在用户乐此不疲的打飞机时,微信谋划许久的游戏中心,接踵而至的各种手游,都悄然上线。像在PC时代建立游戏帝国思路一样,腾讯要用微信重新建立一个移动时代的游戏霸主。

很快,它表现出了潜质。上线第二天,就冲到了App Store免费榜NO1,上线半半个月后营收达到7000万,单日营收高峰突破500万元。

这时,手游公司开始意识到了点什么,开始质疑腾讯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的双重标准。不过为时已晚,腾讯手游已经用小红旗插满了应用商城。微信也真正地迎来了商业化地开始。

似乎并没有影响到用户体验。或者说,用户的接受程度远远超过了张小龙甚至腾讯的想像。随后的每次小升级里,微信都在尝试商业探索,与易迅网合作精选商品,再度变法引导用户买单。

在刚刚发布的5.1版里,用户可以发现微信能干的事情更多了,手机话费充值,Q币充值,微信电影票等。微信越来越能干了,开始涉足本地生活服务领域了。

无可厚非,开门做生意,何况这么大家门店,不做生意,光成本就能让腾讯的海外大股东急眼。

但是,新版本中有点不能容忍的是,微信与时俱进玩起了“私人定制”,移动互联网事业群其下产品应拥宝被定制到微信5.1中。据了解,微信通过公众帐号“微信团队”向安卓用户(推荐——但抢先体验5.1之前,用户必须下载安装应用宝。

显然,腾讯对微信用户的忠诚度是有着足够的信心。不久的未来,可以在不同版本的微信中,看到不同的腾讯出品的作品嫁接过来。这条商业化的路径很明显,也很直接。

如此看来,微信全面开花甚至赶超PC的业绩已经不会太远。毕竟,除了能

够复制PC时代QQ的模式,还能够结合移动端的特点,实现自收费。

当然,微信有这个资本,更有这样的自信。数亿的用户规模是它骄傲的资本,PC时代QQ的成功,是它昂首的自信。不过,在竞争对手们还在拼命做用户体验、建立生态平衡的时侯,请腾讯不要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做一家让人尊敬的企业。

文章来源于:

公众微信平台费用篇四
《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报价表》

备注:以上价格不包含代运营费用,代运营费用另外再收取。

附件:代运营费用详情

公众微信平台费用篇五
《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

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

【首部及导言】

欢迎你使用微信公众平台!

为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以及专项规则等。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您对本服务的登录、查看、发布信息等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其他上述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一、【协议的范围】

1.1 本协议是您与腾讯之间关于您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腾讯”是指腾讯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用户”是指注册、登录、使用微信公众帐号的个人或组织,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其他用户”是指包括其他微信公众帐号用户和微信用户等除用户本人外与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相关的用户。

1.2 本服务是腾讯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发布、客户服务以及与此相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微信用户关注微信公众帐号后将成为该帐号关注用户,微信公众帐号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为相关用户提供服务。

1.3 本协议被视为《腾讯服务协议》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本协议与上述内容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腾讯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服务声明、业务规则及公告指引等内容(以下统称为“专项规则”)。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

二、【帐号注册与认证】

2.1 您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微信公众帐号。微信公众帐号通过电子邮箱帐号进行绑定注册,请您使用未与微信帐号绑定的电子邮箱帐号注册微信公众帐号。腾讯有权根据用户需求和产品需要对帐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关于您使用帐号的具体规则,请遵守相关帐号使用协议以及腾讯为此发布的专项规则。

2.2 微信公众帐号分为订阅号和服务号,用户在注册微信公众帐号时需要选择帐号类型,且选择后将无法更改。注册完成后,系统将为您自动匹配微信号,您可以对微信号进行设置,但仅可设置一次,设置微信号后将无法修改。

2.3 用户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对微信公众帐号申请微信公众平台认证。微信公众平台认证服务内容仅限于用户资质审核,腾讯仅对用户提交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核,并不对用户实际运营行为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担保。因用户行为导致与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发生争议的,由用户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因此给腾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为向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服务,您同意授权腾讯可以委托第三方对您所提交的认证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进行独立判断后确定认证结果。同时,为依法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在先权利并规范平台运营,部分微信公众帐号需要认证才能注册和使用。关于微信公众平台认证的具体规则,请遵守腾讯为此发布的专项规则。

2.4 用户应当如实填写和提交帐号注册与认证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如用户提供服务或内容需要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或进行备案的,用户应当在帐号注册与认证时进行明确说明并提交相应的许可或备案证明。否则,腾讯有权

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依照本协议对违规帐号进行处罚。因此给腾讯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腾讯的一项基本原则,腾讯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腾讯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个人信息。腾讯对相关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3.2 您在申请本服务过程中,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请保持这些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腾讯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或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请您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若您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3 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帐号申诉服务)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及其他验证信息。

3.4 腾讯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3.5 未经您的同意,腾讯不会向腾讯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6 腾讯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腾讯的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3.7 您应对通过本服务了解、接收或可接触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在内的任何人的个人信息予以充分尊重,您不应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四、【用户行为规范】

4.1 【信息内容规范】

4.1.1 本条所述平台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帐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4.1.2 您理解并同意,微信公众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您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4.1.2.1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1.2.2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4.1.2.3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4.1.2.4 发表、传送、传播骚扰、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4.1.2.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4.2 【平台使用规范】

4.2.1 本条所述平台使用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申请认证、帐号运营推广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进行的行为。

4.2.2 您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进行如下行为:

4.2.2.1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4.2.2.2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帐号、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

4.2.2.3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4.2.2.4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4.2.2.5 填写和提交帐号注册与认证资料违反本协议规定,或申请微信认证资料与注册信息内容不一致,以及运营行为与注册或认证信息所公示身份无关的;

4.2.2.6 未能按照微信公众平台业务流程注册和使用本服务,违反本服务功能限制或运营策略,或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前述流程、限制或策略,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的;

4.2.2.7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利用其他微信公众帐号、微信帐号和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

4.2.2.8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通过其他第三方工具、运营平台或任何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的;

4.2.2.9 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4.2.2.10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

公众微信平台费用篇六
《微信公众平台应用》

公众微信平台费用篇七
《最全微信公众平台应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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