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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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篇一
《关于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央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党委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是增强企业活力、培育公司软实力的重要环节和阵地,是国有企业独特的政治竞争优势,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要以“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维护大局,促进发展”为指导思想,按照“围绕中心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的基本思路,坚持“聚焦、务实、有效”的工作原则,形成以人为本的工作格局,创新党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与内容,重点加强党支部班子和基层管理者、骨干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第二章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第四条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一)党支部在上级党委(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本单位思想政治、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支部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围绕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教育以及党的民族政策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宗教政策的教育,推进党员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并带动职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建设学习型员工队伍,着力创建学习型党支部。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党员在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七)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

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职工、知识分子、少数民族职工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八)教育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政纪,保证企业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

(九)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十)做好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工作。

(十一)按照“PDCA+认真”的要求深入推进“党员登高计划”活动。

(十二)按照“正常化、受欢迎、有实效”的要求精心设计策划好党组织生活。

(十三)党支部要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员工政治鉴别力和思想免疫力,明辨“三股势力”的本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维护企业稳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结对子”等活动,积极培育民族团结最佳实践者。

(十四)关注员工的需求点,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个性需求,构建“八个人”工作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真情关爱职工,帮助职工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帮助职工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激发职工的内在活力。

第三章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

第五条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党支部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审议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审议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增选党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其职权主要是: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支部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选举支部委员会。

第七条 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决议,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参照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民生活会的要求和程序召开。

第八条 支部委员会除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讨论、研究外,还应当讨论、决定以下问题:

(一)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二)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三)必须向行政提出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员工需求及关注点问题;

(五)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

(六)确定重点培养和发展对象;

(七)全年党组织生活设计计划的审定;

(八)党员登高计划书内容的年初审定、年中修改与年度评价。

第九条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小组的划分和建立,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党小组的建立情况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每个党小组至少要有三名党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正式党员)。

第十条 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和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活动内容。通常要组织党员学习,检查党员履行义务与执行支部决议情况,完成党支部布臵的任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按月收缴党费;了解和倾听群众的意见,协助支部做好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一条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向支委会、党员

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篇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基层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是企业固本强基的基石,是基层工作的核心力量。

第三条 基层党支部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继承创新、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以选配一个好书记、建设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完善一套好制度、构建一个好机制、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六个一”党支部创建为目标,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章 党支部工作目标

第四条 选配一个好书记。党支部书记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全心干事业,精心抓管理,用心带队伍,贴心爱员工,信心创佳绩,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班长”和带头人作

用。

第五条 建设一个好班子。班子坚强有力,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清正廉洁、务实开拓,整体功能有效发挥,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第六条 带出一支好队伍。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牢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员工队伍思想素质好,业务技能精,始终保持昂扬向上、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和谐团队建设富有成效。

第七条 完善一套好制度。制度规范健全,有效管用,符合党章要求和党支部工作规律,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和基层实际,切实得到贯彻执行。

第八条 构建一个好机制。机制完善配套,科学长效,富有活力,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

第九条 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充分发挥,队伍风气正、作风硬,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强;管理规范精细,安全环保无事故,无严重违法违纪,产品服务质量优良,生产经营指标全面完成。

第三章 党支部工作职责

第十条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宣传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宣传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和任务;宣传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并确保在本单位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 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做好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动员组织员工全面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第十二条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抓好党员理论武装,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三条 抓好员工队伍建设,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和石油工业优良传统作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持队伍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构建和谐团队,打造忠诚事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奉献石油的“铁人式”员工队伍。

第十四条 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弘扬企业精神,践行企业宗旨,培育“我为祖国献石油”的共同价值观。深化安全文化、环保文化、廉洁文化、服务文化、和谐文化、班站文化等子文化建设,突出基层企业文化特点,用先进理念引领员工思想,养成良好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

第十五条 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深化以目标任务、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费用支出、评先选优为主要内容的队(站、车间)务公开,组织员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好群众组织

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四章 党支部设置

第十六条 基层单位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或业务相近的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

第十七条 外出执行临时性任务、参加短期学习或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工作,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第十八条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第十九条 按照应专必专、宜兼则兼和积极推进交叉任职的原则,设置党支部书记岗位。一线生产队、站、库、车间,野外独立作业、施工的基层单位,队伍规模较大、承担特殊任务的基层单位党支部,应设立专职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与同职级行政正职享受同等待遇。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工委员,其他委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设置。

第二十条 党支部应根据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选举党小组长1人。一个党小组不

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党员。党员数量比较少的党支部也可不划分党小组,由党支部书记直接组织党员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政策理论水平较高。

(二)思想品德良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团结同志,谦虚谨慎,工作务实,作风民主,廉洁自律,群众威信高。

(三)业务素质较高,能够有效做好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解决突出矛盾和实际问题,凝聚支部班子,带领党员和群众完成任务。

(四)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业务,有较强的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管理能力。

(五)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第五章 党支部班子建设

第二十二条 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业绩观,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十三条 加强班子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班子成员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成为员工的主心骨和带头人。

第二十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

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篇三
《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培训中心(学院)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承担的任务。

第二条:加强党支部班子的建设,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

1、要按照党章规定,定期改选,把德才兼备、符合“四化”要求的同志选上来,增强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活力;

2、要充分发挥支部书记和委员的作用。书记和委员是党支部的带头人,应积极负责地搞好党支部工作,应当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3、支部委员要努力学习,掌握党支部工作的性质、作用、工作原则和各自的职责。

第三条:按照党员的标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按照党章的要求,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党性;

2、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3、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经常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顿纪律及时处理违纪党员;

4、认真搞好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第四条:积极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认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和教育,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特别是吸收战斗在培训、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职工和干部入党。

第五条:加强党支部的制度建设。按照党章规定和实际需要建立党支部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支部工作任务,支委成员的工作责任和每个党员的业绩、请示汇报制度,支部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等等。

第六条: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党内监督。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第七条: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八条: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支部工作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始终以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为着眼点,保证培训中心(学院)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扩展阅读篇】

工作总结格式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四部分。

(1)标题。一般是根据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目的要求、总结方向来定。同一事物因工作总结的方向——侧重点不同其标题也就不同。工作总结标题有单标题,也有双标题。字迹要醒目。单标题就是只有一个题目,如《我省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尝试》。一般说,工作总结的标题由工作总结的单位名称、工作总结的时间、工作总结的内容或种类三部分组成。如“××市化工厂1995年度生产工作总结”“××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总结”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总结”,省略了单位名称。毛泽东的《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其标题不仅省略了总结的单位名称,也省略了时限。双标题就是分正副标题。正标题往往是揭示主题——即所需工作总结提炼的东西,副标题往往指明工作总结的内容、单位、时间等。例如:辛勤拼搏结硕果——××县氮肥厂一九九五年工作总结——

(2)前言。即写在前面的话,工作总结起始的段落。其作用在于用简炼的文字概括交代工作总结的问题;或者说明所要总结的问题、时间、地点、背景、事情的大致经过;或者将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主要经验、成绩与效果转载自百分网

(3)正文。正文是工作总结的主体,一篇工作总结是否抓住了事情的本质,实事求是地反映出了成绩与问题,科学地总结出了经验与教训,文章是否中心突出,重点明确、阐述透彻、逻辑性强、使人信,全赖于主体部分的写作水平与质量。因此,一定要花大力气把立体部分的材料安排好、写好。正文的基本内容是做法和体会、成绩和缺点、经验和教训。

1)成绩和经验这是工作总结的目的,是正文的关键部分,这部分材料如何安排很重要,一般写法有二。一是写出做法,成绩之后再写经验。即表述成绩、做法之后从分析成功的原因、主客观条件中得出经验教益。二是写做法、成绩的同时写出经验,“寓经验于做法之中”。也有在做法,成绩之后用“心得体会”的方式来介绍经验,这实际是前一种写法。成绩和经验是工作总结的中心和重点,是构成工作总结正文的支柱。所谓成绩是工作实践过程中所得到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所谓经验是指在工作中取得的优良成绩和成功的原因。在工作总结中,成绩表现为物质成果,一般运用一些准确的数字表现出来。精神成果则要用前后对比的典型事例来说明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精神境界的高尚,使精神成果在工作总结中看得见、摸得着,才有感染力和说明力。

2)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一般放在成绩与经验之后写。存在的问题虽不在每一篇工作总结中都写,但思想上一定要有个正确的认识。每篇工作总结都要坚持辩论法,坚持一分为二的两点论,既看到成绩又看到存在的问题,分清主流和枝节。这样才能发扬成绩、纠正错误,虚心谨慎,继续前进。

写存在的问题与教训要中肯、恰当、实事求是。

(4)结尾一般写今后努力的方向,或者写今后的打算。这部分要精炼、简洁。

(5)署名和日期。署名写在结尾的右下方,在署名下边写上工作总结的年、月、日,如为突出单位,把单位名称写在标题下边,则结尾只落上日期即可。

简而言之:

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 那么,工作总结怎么写?个人工作总结的格式是怎样的?详情请看下文解析。

(一)基本情况

1. 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 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 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具体可以参考部分工作总结范文。

(二)写好总结需要注意的问题

1. 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 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 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另外,在结尾处也可以附上下一步个人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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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篇四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doc》

目 录

一、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切联系群众制度

四、组织生活制度

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六、发展党员制度

七、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

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十、党务公开制度

十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十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三、诫勉谈话制度

十四、基层党支部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制度

十五、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十六、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

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上级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的关系,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个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同时,各党支部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7、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

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

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篇五
《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部书记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部书记会议由党(工)委召集,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总)支部书记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

2、部署中心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

3、探讨推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收集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通报党(工)委近期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各党(总)支部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6、列席党(工)委中心组学习。

7、需提交党(总)支部书记会议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三)会议召开前,由镇(街道)党政办负责征求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组宣)委员的意见后确定会议议题,并提前通知各党(总)支部书记。会议严格执行签到和请假制度,原则上不允许代会。

二、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一)党(总)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议题: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的决议、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组织观看电教片,开展党员电化教育

3、听取和审议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党(总)支部委员会,撤销和增补党(总)支部委员,选举和撤销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6、需要提交党(总)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三、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召开支委会的次数,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

(二)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检查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党(工)委部署的工作及落实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2、安排和总结本月的工作,围绕重要工作的完成做出决议。

3、讨论研究本支部党员的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4、分析党员、预备党员、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发挥作用的情况,制定帮促计划。

(三)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四、党小组会制度

(一)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应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小组会的内容要根据党(工)委和支部的安排、布置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主要事项是:

1、学习党内文件,传达支部及党(工)委、党(总)支部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讨论研究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根据党的任务和上级的布置,讨论党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汇报分析群众的思想,汇报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酝酿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的违纪处理问题。

(三)会议要发扬民主,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做到畅所欲言。

五、党课制度

(一)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讲授党课,是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形式,也是党组织以党章和《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其他重要文件的学习,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单位情况和党内思想实际,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

教育的一项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应自觉地、积极地参加党课学习。

(二)党课一般每季度上一次。

(三)党课教育在形式上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在内容上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教育的内容。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党课教育的效果、反映和要求,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党(工)委,以不断提高党课教育的质量。

六、党(总)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党(总)支部委员既要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也要定期参加党(总)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班子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主要程序是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召开事宜;组织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党员是党支部对党员在一个时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遵守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二)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工)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一般一年开展一次。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要对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检查党员工作,把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完成党的工作任务、维护党的大局等内容作为评议的重点。

(四)民主评议一般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党支部要教育党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党(总)支部定期或开展某项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同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建立支委或党员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二是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要求每个党员联系几个群众,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对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

九、“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两公开”就是公开办事规则,公开办事结果;“一监督”就是加强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的批评监督。“两公开”、“一监督”是党支部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领党员和群众保证党支部廉政制度的贯彻实施。

十、违纪追究制度

党纪处分是党的组织、纪检部门同党内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内法规、党的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危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党支部实行违纪追究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执行。

十一、党(总)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党(总)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十二、集体领导制度

党支部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的议事规则、表决制度和分工负责制,真正做到在集体领导下,事事有人管,人人负专责。

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十三、党内统计制度

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主要包括党员统计和党组织统计。党支部必须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要求,派专人负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篇六
《党支部工作条例》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中央有关加强党的建设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的一级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基层单位的战斗保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与基本任务

第三条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车间、值、班组、队、多种经营等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七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在七人以上的,应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五十人以上的,可建立党的总支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支部。

第四条 凡正式党员不足三人,没有条件单独建立党支部的基层单位,可与相同性质的临近单位的党员组成党支部。

第五条 党员外出执行临时性任务和临时组建的单位,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单位在一年以上的,应建立正式党支部。

第六条 设立或撤销党支部,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七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公司及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深入了解职工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

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九)参与研究讨论本单位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任务的完成;

(十)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党员中的模范事迹,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一)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组织实行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关心工会、共青团的工作和建设,听取工会、共青团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工作中重大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十二)按时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对党员的审查和鉴定工作。

第三章 支部党员大会

第八条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具有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的职权。在支部范围内,支部党员大会享有最高的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如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以请示公司党委

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说明情况,进一步讨论决定。

第九条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及布置的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讨论通过支部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讨论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通过接收新党员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表彰奖励和处分;

(四)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公司党委召开的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增补支部委员;

(五)讨论通过支部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的重要措施;

(六)讨论和决定支委会提出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十条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党员大会的次数。

第十一条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应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的每个党员都必须服从,坚决贯彻执行,若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公司党委反映,但在行动上不得违背决议和决定。

第四章 支部委员会

第十三条 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幕期间,负责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对支部大会、全体党员、公司党委负责,接受公司党委的领导。

第十四条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

第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根据本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定,一般以三至五人为宜,最多不超过七人。

第十六条 支部委员会一般设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其他委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而定。委员如有缺额,应及时增补;

第十七条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讨论制定加强党支部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的措施;

(二)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司党委的指示、决议的措施;

(三)讨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和重要活动安排,讨论修改支部工作总结报告

(四)定期分析党员思想动态和发挥作用情况,确定教育和管理的目标、措施;分析职工思想动态,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五)根据公司党委制订的党员干部政治学习计划,认真组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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