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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防治知识
艾滋病防治知识(一)
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
‚共抗艾滋,共担责任,共享未来‛
艾滋病的医学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简称艾滋病病毒)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
艾滋病病毒(HIV)主要存在于人体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和伤口渗出液中,在唾液、泪液、汗液、尿液和粪便中含量极少,一般不会引起传播。艾滋病病毒侵犯人体的免疫系统,主要攻击人体的一种免疫细胞—CD4+T淋巴细胞。艾滋病病毒是一种很脆弱的病毒,它不能在人体外单独生存,干燥、热、日常使用的消毒剂、家用漂白粉都可将其杀灭,但艾滋病病毒对紫外线不敏感。
1.艾滋病是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还没有治愈的药物和方法,但可以预防。
2.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
3.与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
4.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经性途径传染艾滋病的根本措施。 艾滋病是如何传播的?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交、血液、母婴三种途径传播。日常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如握手、拥抱、礼节性接吻、咳嗽、打喷嚏、共用餐具、电话、钱币、办公用品、劳动用具及公共交通工具,共用马桶、浴室、游泳池、床单、衣被等都不会感染艾滋病,蚊虫叮咬也不会传播艾滋病。
如何预防艾滋病?
1、血液传播的预防:拒绝毒品、不共用注射器静脉吸毒;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必要时,使用经过检测合格的血液或制品,并使用一次性注射或经过严格消毒的器具;不到不正规的地方拔牙、美容、穿耳、纹身、修脚等;不与他人共用牙刷、剃须刀等。
2、性传播的预防: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艾滋病和经性传播的根本措施,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套可以降低感染艾滋病、性病的危险。
3、母婴传播的预防: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孕妇要在医生指导下及时服用抗病毒药物、生产时避免损伤性操作、产后后实施母乳喂养等综合干预措施。
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
艾滋病防治知识(二)【艾滋病防治知识】
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
一、基本知识和理念
第17条:艾滋病、乙肝和丙肝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在第一次世界艾滋病大会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齐声呼吁人们的理解。此时,一条长长的红丝带被抛在会场的上空 „„支持者们将红丝带剪成小段,并用别针将折好的红丝带标志别在胸前。红丝带——象征着我们对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的关心与支持;象征着我们对生命的热爱和对平等的渴望;象征着我们要用“心”来参与预防艾滋病的工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感染了HIV病毒后通常会进入一个无症状潜伏期,潜伏期病人的血液中有艾滋病病毒,血液艾滋病抗体检测为阳性,这样的人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称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许多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人在潜伏期没有任何自觉症状,但也有一部分人在感染早期可以出现发烧、头晕、无力、咽痛、关节疼痛、皮疹、全身浅表淋巴结肿大等类似“感冒”的症状,有些人还可发生腹泻。这种症状通常持续1~2周后就会消失,此后病人便转入无症状的潜伏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很强的传染性,是传播艾滋病最重要的传染源。HIV感染者的潜伏期一般为8~10年。艾滋病患者艾滋病病毒严重破坏人体免疫功能,当HIV感染者的免疫功能逐步受艾滋病病毒破坏而导致抵抗疾病的能力极度下降时,就会出现各种症状,此时,HIV感染者就发展为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患者的临床症状并无特殊性,主要是因免疫功能下降而导致重复感染多种疾病,如带状疱疹、口腔霉菌感染、
肺结核,特殊病原微生物引起的肠炎、肺炎、脑炎及其他感染,后期常发恶性肿瘤。最终因长期消耗,全身衰竭而死亡。肿瘤和感染是艾滋病的主要死因艾滋病的治疗艾滋病是一种危害大、病死率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和治愈的药物。但已有较好疗法,可延长生命,改善生活。艾滋病是性传播疾病的一种,病死率高,危害性大。性病作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传播的一个协同因素,已被许多流行病学、生物学及人群中干预研究所证明。
三、艾滋病的流行特征艾滋病是可以预防的。1985年我国发现第一例艾滋病患者(美籍阿根廷游客)。1989首先在云南发现经静脉注射吸毒的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性传播,血液传播 ,母婴传播,性传播 通过性行为传播是艾滋病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 艾滋病可以通过性交的方式在男性之间、男女之间传播 血液传播 通过静脉注射毒品的人共用未经过消毒的注射器;输用未经过艾滋病抗体检测的供血者的血液或血制品,以及类似情况下的输骨髓或器官移植;注射器或针头消毒不彻底或不消毒。母婴传播 已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妇可通过胎盘,或分娩时通过产道,也可通过哺乳,将病毒传染给婴儿。 不会传播的途径 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播HIV 蚊虫叮咬不会传播HIV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与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一般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 空气(包括咳嗽和打喷嚏)、饮水、食物握手、拥抱、浅吻、办公用具等 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游泳池、公共浴池、电话机等公共设施和公用工具传播。吸血昆虫如蚊子、跳蚤、虱子不传播艾滋病 有防护的照料、护理艾滋病人不会感染艾滋
病。
四、怎样预防艾滋病1、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经性传播艾滋病的根本措施2、正确使用安全套、及早并治愈性病可大大减少感染和传播艾滋病、性病的危险。拒绝毒品,珍爱生命!3、减少静脉吸毒者中HIV的传播 医源性预防措施 使用的血制品都经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经过严格消毒的器皿。提倡无偿献血。伸出关爱之手 有很多孩子因为艾滋病成了孤儿 非洲艾滋病孤儿 俄罗斯的一个艾滋孤儿村 一个艾滋病患儿 每年的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宣传日 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影响社会的发展和稳定。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讲座最后请大家回顾一下今天讲课的主要内容,并回答以下三个问题,谢谢!你准备好了吗?问题一:今天的讲座主要讲的是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中第几条的内容?问题二:通过今天的学习,您掌握艾滋病的三个传播途径了吗?问题三:你认为蚊虫叮咬会传播艾滋病吗?
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
艾滋病防治知识(三)
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
国内有关专家根据目前存在的许多易使艾滋病传播的危险因素析认为:我国艾滋病流行已进入快速增长期,实际感染人数已超过30万。为尽快在全民中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遏制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卫生部疾病控制司特邀国内专家,编写了预防艾滋病的十条基本知识及相关的重要信息。
1.艾滋病是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还没有治愈的药物和方法,但可以预防。
艾滋病的医学全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AIDS),是由艾滋病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
艾滋病病毒侵入人体后破坏人体的免疫功能,使人体发生多种难以治愈的感染和肿瘤,最终导致死亡。
艾滋病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离开人体后,常温下只能生存数小时至数天。高温、干燥以及常用消毒**都可以杀灭这种病毒。【艾滋病防治知识】
感染艾滋病病毒4—8周后才能从血液中检测出艾滋病病毒抗体,但在能测出抗体之前已具有传染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血液、**、**分泌液、乳汁、伤口渗出液中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平均经过7—10年的时间(潜伏期)才发展为艾滋病病人,在发展成艾滋病病人以前,外表看上去正常。他们可以没有任何症状地生活和工作很多年,但能够将病毒传染给他人。
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免疫系统受到病毒的严重破坏,以至不能维持最低的抗病能力时,感染者便发展成为艾滋病病人,出现原因不明的长期低热、体重下降、盗汗、慢性腹泻、咳嗽等症状。
目前还没有能够治愈艾滋病的药物,已经研制出的一些药物只能在某种程度上缓解艾滋病病人的症状和延长患者的生命。积极接受医学指导和治疗,可以帮助艾滋病病人缓解症状、改善生活质量。
至今还没有研制出可以有效预防艾滋病的疫苗。
2.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
在世界范围内,性接触是艾滋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艾滋病可通过**的方式在男性之间、男女之间传播。性接触者越多,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越大。
共用注射器吸毒是经血液传播艾滋病的重要危险行为。
输入或注射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液制品就会感染艾滋病。【艾滋病防治知识】
使用被艾滋病病毒污染而又未经消毒的注射器、针灸针或其他侵入人体的器械会传播艾滋病。
病传染给婴幼儿。大部分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婴幼儿会在3岁以前死亡。
怀疑自己有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应在孕前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作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和咨询。怀疑或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应到有关医疗机构进行咨询,接受医务人员的指导和治疗。
3.与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
在工作和生活中与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一般接触(如握手,拥抱,共同进餐,共用工具、办公用具等)不会感染艾滋病。
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公共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 咳嗽和打喷嚏不传播艾滋病。蚊虫叮咬不传播艾滋病。
4.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经性途径传染艾滋病的根本措施。
建设精神文明、提倡遵纪守法,树立健康积极的恋爱、婚姻、家庭及性观念,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的治本之路。
性自由的生活方式、婚前和婚外性行为是艾滋病、性病得以迅速传播的温床。卖淫、嫖娼等活动是艾滋病、性病传播的重要危险行为。有多个性接触者的人应停止高危行为,以免感染艾滋病或性病而葬送自己的健康和生命
青年人要学会克制性冲动,过早的性关系不仅会损害友情,也会对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夫妻之间彼此忠诚,可以保护双方免于感染艾滋病和性病。
艾滋病的医学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简称艾滋病病毒)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 艾滋病病毒(HIV)主要存在于人体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和伤口渗出液中,在唾液、泪液、汗液、尿液和粪便中含量极少,一般不会引起传播。艾滋病病毒侵犯人体的免疫系统,主要攻击人体的一种免疫细胞—CD4+T淋巴细胞。艾滋病病毒是一种很脆弱的病毒,它不能在人体外单独生存,干燥、热、日常使用的消毒剂、家用漂白粉都可将其杀灭,但艾滋病病毒对紫外线不敏感。
艾滋病是如何传播的?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交、血液、母婴三种途径传播。艾滋病可通过无保护的性交传播,性伴侣越多,感染艾滋病的危险性越大。使用受污染的注射器或其他刺伤皮肤的用具,输入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或血液制品、共用针具注射吸毒均会被感染。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妇在怀孕、生产和哺乳时可能将病毒传给胎儿或婴儿。艾滋病病毒通过血液或血液制品传播的概率大约是100%,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的母婴传播机率是30%左右。
日常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如握手、拥抱、礼节性接吻、咳嗽、打喷嚏、共用餐具、电话、钱币、办公用品、劳动用具及公共交通工具,共用马桶、浴室、游泳池、床单、衣被等都不会感染艾滋病,蚊虫叮咬也不会传播艾滋病。
艾滋病的临床表现
从最初感染艾滋病到最终发展成为艾滋病病人,医学上将这个过程分为四期:
1、急性感染期:在病毒感染早期,有的感染者会出现发热、头痛、腹泻等类似感冒的症状,但往往都比较轻微,容易被忽略,有的感染者不出现任何症状。在感染早期,艾滋病病毒在体内大量复制,但血液中检测不出艾滋病病毒抗体,从感染艾滋病病毒到血液中能检测出艾滋病病毒抗体的这一段时期称为“窗口期”。窗口期通常为2周—3个月。在窗口期感染者体内有大量病毒,有极强的传染性,可以把病毒传给其他人,因此要避免不必要的输血,以防输入窗口期的血液;如果怀疑自己有些行为有可能感染艾滋病,应该在发生危险行为3—6个月以后进行抗体检测,才能确定是否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2、潜伏期:从感染病毒到出现临床症状的这段时期称为潜伏期,也叫无症状期,平均为7—10年。在这段时期内,感染者可能没有任何症状,可以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看起来和健康人完全一样,但这段时期不是静止期,更不是安全期,病毒仍在体内不断繁殖,具有传染性,病毒在持续不断地破坏着人体的免疫力。
3、艾滋病前期:当人体的免疫力被艾滋病病毒破坏到一定程度,人体不能抵抗外界病原体的侵袭,就会出现一些与艾滋病有关的早期症状和体征,如不明原因发热、体重下降、乏力、腹泻、生殖器疱疹等。
4、艾滋病期:当人体的免疫力进一步破坏,直至全面崩溃,病人就会出现严重的机会性感染(如肺结核、卡氏肺囊虫肺炎、隐球菌脑膜炎、巨细胞病毒脑病等)和恶性肿瘤(如卡波氏肉瘤),病人最终死于上述任何一种或几种疾病。
其中肺结核是艾滋病病人最常见的机会性感染,全世界已死亡的艾滋病人中1/3因结核病而死亡。
一个人是否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是不能通过外表和临床症状确诊的,只有通过HIV抗体确诊阳性才能确诊。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指感染了HIV,但未出现临床症状和体征的人,而艾滋病病人是指感染了HIV且出现临床症状和体征的人。
如何预防艾滋病?
1、血液传播的预防:拒绝毒品、不共用注射器静脉吸毒;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必要时,使用经过检测合格的血液或制品,并使用一次性注射或经过严格消毒的器具;不到不正规的地方拔牙、美容、穿耳、纹身、修脚等;不与他人共用牙刷、剃须刀等。
2、性传播的预防: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艾滋病和经性传播的根本措施,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套可以降低感染艾滋病、性病的危险。
3、母婴传播的预防: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孕妇要在医生指导下及时服用抗病毒药物、生产时避免损伤性操作、产后后实施母乳喂养等综合干预措施。
性病与艾滋病
性病与艾滋病宛如一对孪生兄弟,性病患者对艾滋病病毒的易感染是正常人的5倍,这是因为一方面患者生殖器上的溃疡或炎症损伤,容易作为病互进入体内的突破口,另一方面性病患者染上性病这一事,本身已显于了本人或者性伴有不安全性行为,增加了被病毒感染的机会。
毒品与艾滋病
共同注射器静脉吸毒是传播艾滋病的高危险行为,如果其中一个人是感染者,不需要很长时间,在一起共用注射器的吸毒者全部都会染上艾滋病。再加之多数吸毒者尤其是女性“以淫养吸”,通过不安全性行为有更多的机会把病毒在吸毒人群和卖淫嫖娼人群中传播开来。
艾滋病的治疗
目前还没有可治愈的药物,也没有可供预防的有效疫苗。但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法,1996年美籍华人何大一教授提出的“鸡尾酒疗法”,就是三种以上高效抗病毒药物联合运用,进行规范化治疗,可有效控制病毒复制,延缓发病,延长寿命,提高生命质量,降低传播危险。
怀疑自己有可能感染了艾滋病病毒该怎么办?
如果怀疑自己某些行为有可能感染了艾滋病,可以到各级病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咨询检测,咨询检测是免费和保密的。
如何对待感染者和病人?
我们应该关爱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创造不歧视的社会环境。这是因为:
1、艾滋病虽然是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严重传染病,但它不会通过日常社会交往传播,所以我们完全没必要过分紧张害怕,更没必要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采取冷淡、歧视和排斥的态度。
2、虽然引起艾滋病流行的主要原因是卖淫嫖娼、性乱和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但他们同我们一样,都是应该享有人生权利的人,不能因为我们的歧视行为使本已十分不幸的人更加痛苦。况且,有许多感染者和病人也是无辜受害者,随着艾滋病流行范围的不断扩大,无辜受害者将会越来越多。
3、歧视艾滋病还将加重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与社会的对立,会促使他们采取报复行为,有意通过高危行为将病毒传播给更多的人。
4、创造不歧视艾滋病的社会环境,使他们对各种预防措施采取合作态度,自觉遵守法律,服从管理,还可以发挥他们以切身体会教育群众和教育同伴的积极作用。
总之,我们的敌人是艾滋病病毒,而不是艾滋病病人,向他们伸出真诚的援助之手,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人,他们的不幸,就是我们人类的不幸,帮助他们就是帮助我们自己。因为艾滋病离我们已不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
艾滋病流行形势
自1981年美国发现第一例艾滋病病人以来,短短二十几年间,艾滋病已流行蔓延到全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2007年11月20日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报告:目前全球有感染者3300多万,其中15岁以下儿童250万,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依然是受影响最严重的地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达2250万,占全球感染人数的68%。我国自1985年首次报告艾滋病以来,经过传入期、播散期已进入快速增长期。截至2008年6月底,全国累计报告252748例,其中艾滋病病人73071例,死亡报告30883人。2007年卫生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对中国艾滋病疫情进行了新的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我国目前现存感染者约65万人,病人8.5万人,艾滋病疫情上升速度虽有所减缓,但性传播途径已逐渐成为我国目前仍至今后主要的传播途径。目前我国艾滋病疫情分布特点是农村高于城市,主要集中于15-49岁的青壮年。
传染病管理制度
艾滋病防治知识(四)
[篇一: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管理制度。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二: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1、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税收优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职责的;
(二)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未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其他有关失职、渎职行为。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宣传教育、预防控制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的;
(三)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进行核查,或者将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的;
(四)未遵守标准防护原则,或者未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或者医源性感染的;
(五)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的;
(六)推诿、拒绝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的;
(七)未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的;
(八)未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的。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七条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许可证:
(一)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仍然采集的;
(二)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执业许可证件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九条未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禁止入境或者监督销毁。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物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物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血液制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条血站、单采血浆站、医疗卫生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六十二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艾滋病,是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是指在批准开办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中,选用合适的药物,对吸毒成瘾者进行维持治疗,以减轻对毒品的依赖,减少注射吸毒引起艾滋病病毒的感染和扩散,减少毒品成瘾引起的疾病、死亡和引发的犯罪。
标准防护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将所有病人的血液、其他体液以及被血液、其他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是指有卖淫、嫖娼、多性伴、男性同性性行为、注射吸毒等危险行为的人群。
艾滋病监测,是指连续、系统地收集各类人群中艾滋病(或者艾滋病病毒感染)及其相关因素的分布资料,对这些资料综合分析,为有关部门制定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和依据,并对预防控制措施进行效果评价。
艾滋病检测,是指采用实验室方法对人体血液、其他体液、组织器官、血液衍生物等进行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抗体及相关免疫指标检测,包括监测、检验检疫、自愿咨询检测、临床诊断、血液及血液制品筛查工作中的艾滋病检测。
行为干预措施,是指能够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的各种措施,包括:针对经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病的美沙酮维持治疗等措施;针对经性传播艾滋病的安全套推广使用措施,以及规范、方便的性病诊疗措施;针对母婴传播艾滋病的抗病毒药物预防和人工代乳品喂养等措施;早期发现感染者和有助于危险行为改变的自愿咨询检测措施;健康教育措施;提高个人规范意识以及减少危险行为的针对性同伴教育措施。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1988年1月14日由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旅游局、原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的<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艾滋病防治知识(五)
[篇一:艾滋病防治工作汇报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各位同行:
近年来,我街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领导,广泛深入宣传,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重点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切实加强对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领导
我街非常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了防治艾滋病工作方案和计划,成立了遏制与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小组,明确职责,协调各方面力量,狠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地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
二、多种形式宣传艾滋病知识,提高群众对艾滋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
我街采取了多种形式宣传艾滋病知识,教育、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板报、宣传图片、讲座等教学形式向学生传授预防艾滋病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四是以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献血日、<献血法>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防保、计生、团镇委、妇联等部门上街宣传,通过悬挂布标、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半年来,我镇共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预防毒品知识及无偿献血知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3次,举办专题讲座1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1000份,悬挂宣传布标4条,接受群众咨询28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500多人次。
(三)优化服务环境,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生殖健康服务
我镇加大了对服务网络建设的力度,改善服务环境,全力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生殖健康服务。一是积极开展育龄妇女的“三查一服务”。根据育龄人群的不同需求,定期组织生殖健康检查,为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保健档案,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下乡义诊,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和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服务,共免费为孕产妇进行hiv检测,确保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二是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作为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常规性的调查、预查、筛查和干预工作。三是结合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宣传安全套避孕和预防艾滋病的双重作用,积极推广安全套的使用,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四)重点关注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实行分类管理
为进一步控制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我镇大力创新工作机制,对特殊人群进行分类管理。一是组织人员深入宾馆、招待所等旅馆业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并认真落实业主负责制,确保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摆放安全套工作落到实处。半年来,全镇安全套摆放场所已达12个,累计发放安全套2000只;二是积极组织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筛查;三是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关心戒毒人员的生产生活,切实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戒毒者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戒毒提高效果,降低复吸率。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在我镇防治艾滋病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群众防治艾滋病意识淡薄,总认为这件事情是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
(二)工作经费不足。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而乡镇工作本身任务重,工作量大,经费紧,为后续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社区、村委会缺乏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活动的专业人员,村一级的计生宣传员人员少,工作繁重,多数人缺乏必要的医学专业知识,影响基层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服务的质量。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有关部门的联动与协作,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共同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控机制。
(二)发挥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明确宣传教育的重点,对广大群众主要宣传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流行特点、防护知识;对各单位和全社会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艾滋病防治的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团组织和农村团员青年的作用,利用有线广播等贴近农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以及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城镇、社区、农村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三)继续加强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学校团组织阵地作用,发挥团组织在青少年中战斗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强的优势,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对青少年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使青少年在防治艾滋病工作起到主导作用。
[篇三:2013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县重防办:
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天全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及<天全县2013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卫生局的指导下,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宣传,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开展宣传
按照<天全县2013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副jú长刘晓松同志作组长,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合有关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重点加强以青少年学生为对象的防艾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农村防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法律六进”活动、“送法下乡”活动等为载体,深入开展防艾宣传教育下乡活动,切实抓好农村防艾宣传教育。
二、加强对特群人群管理及防治艾滋病教育工作。
抓好特殊人群的防艾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进一步认识艾滋病的危害性。一是把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与刑释帮教工作结合起来,在对“两劳”回归人员开展帮教工作中,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作为帮教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两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各乡(镇)司法所把外出务工人员列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认真开展防艾知识宣传教育。今年5月,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会同城厢司法所对城厢镇刑释解教进行走访慰问及亲情帮教,重点加强了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活动。
2014年,我局将在天全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防艾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多层面、多渠道地广泛开展防艾宣传教育工作。
[篇四:2014年上半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大宝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及区重传办的领导下,根据攀枝花市西区2014年度艾滋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攀枝花市西区2014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攀西重传办[2014]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广泛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重点开展以宣传教育为重点的服务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将我办2014年上半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
防治艾滋病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康,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我办充分认识到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成立了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各设置了一名艾滋病防治宣传员,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协调各方面力量,狠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地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艾滋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防治艾滋病重要性的认识,我办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一是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已婚育龄群众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教育,印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各种生殖健康、艾滋病预防小册子,送到社区、进家庭,使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生殖健康和艾滋病预防知识。二是积极邀请有关部门到社区举办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对全办干部职工、社区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三是以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献血日、<献血法>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健康教育、计生、团委、妇联等部门上街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半年来,我办共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预防毒品知识及无偿献血知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次,举办专题讲座1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200份,接受群众咨询2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50多人次。
(三)优化服务环境,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生殖健康服务
我办加大了对服务网络建设的力度,改善服务环境,全力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生殖健康服务。一是积极开展育龄妇女的“三查一服务”。根据育龄人群的不同需求,定期组织生殖健康检查,为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保健档案,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和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服务。二是结合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宣传安全套避孕和预防艾滋病的双重作用,积极推广安全套的使用,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四)重点关注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实行分类管理
为进一步控制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我办大力创新工作机制,对特殊人群进行分类管理。一是组织人员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等场所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关心戒毒人员的生产生活,切实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戒毒者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戒毒提高效果,降低复吸率。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在我办防治艾滋病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1。部分群众防治艾滋病意识淡薄,总认为这件事情是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
2。工作经费不足。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而街道、社区工作本身任务重,工作量大,经费紧,为后续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
3。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社区居委会缺乏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活动的专业人员,计生宣传员人员少,工作繁重,社区干部缺乏必要的医学专业知识,影响基层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服务的质量。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有关部门的联动与协作,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共同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控机制。
(二)发挥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明确宣传教育的重点,对广大群众主要宣传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流行特点、防护知识;对各单位和全社会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艾滋病防治的政策。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作用,利用黑板报等贴近居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以及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街道结合计生继续开展以安全套使用为主的预防艾滋病性传播宣传工作。
街道将通过各种宣传,使辖区居民更多的了解艾滋病的防治知识,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