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uakaob.com--护士资格证】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方法及其程序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室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0、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1、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科室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诊疗活动前患着身份确认制度
为了杜绝因患者身份识别错误造成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门诊、急诊、住院患者进行各种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种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使用姓名、年龄、床号等两项身份识别方式核对患者身份,准确无误后方可从事诊疗活动。
二、禁止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三、门诊患者使用姓名、年龄(性别)两项核对患者的身份。 四、住院患者身份确认。
1、所有住院患者均必须使用住院号作为患者身份识别的标识。 2、实行双向核对,病区医护人员除核对床尾卡与住院号外还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有效沟通作为对患者身份的最后确认。询问患者姓名时,须由患者说出自己的姓名(你叫什么名字?)不能直呼患者的姓名;如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不能回答时,腕带作为唯一标识并由家属代为回答姓名确认。 3、作各种辅助检查及治疗时,除与住院号核对外,还必须让患者说出自己的名字。如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不能回答时,腕带作为身份确认唯一标识并由家属代为回答姓名确认。
4、严格执行腕带使用制度。
第1篇:医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医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病人在院期间应被正确识别身份,包括门、急诊病人和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均应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
2、腕带佩戴规范
目的:(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手术、外出检查等);(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5)医生查房时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①手术病人(包括微创手术)、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腕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②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有损坏,及时更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③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在医院死亡病人需经家属确认尸体后才去除)
④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核对腕带。
附:国际病人安全目标管理规程
(一)目的
保证医院相关运作流程和政策符合国际病安全目标的要求,通过有效的监控措施,保证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得到执行,以确保病人安全,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标准
1、正确识别病人:要使用至少两套病人识别码
(1)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输血制品、抽血标本或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标本、给病人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或操作时,至少要有两套病人识别码。
(2)住院病人使用住院号(性别或年龄)和病人姓名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在病人入院时记录在腕带上;急诊抢救室的病人使用病人的姓名(对于身份不明的昏迷病人,由接诊的医护人员临时命名)和门诊号作为病人的标识码,在病人进行抢救室时记录在手腕带上;门诊病人使用病人姓名、就诊卡号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可以作为病人识别的补充信息,当使用识别码有困难时可选择这些补充信息,询问病人后再与这些信息进行核对。在核对病人的识别码时,询问病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让病人回答,然后将病人的回答与手中信息进行核对。
(3)放射科、检验科等辅助科室允许使用流水号或住院号、姓名等其他符合要求的号码作为病人标本的识别码,但科内必须统一,并在科室管理规程中书面写明政策。
(4)在病人的血袋、药袋和标本的标签上要写明(或打印出)进行病人的识别码,以便与病人进行核对
(5)在给病人治疗、用药、输液、输血、抽血或留取其他标本时要对病人的识别码进行核对。
(6)病人的床号和房间号不能作为病人的识别码使用。
2、有效改善相互沟通
(1)在工作只能需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接到各类的紧急口头报告时,必须有一个口头确认过程,护士或接听报告的人首先要把别人告诉你的信息写下来,要有书面记录,然后大声复述一遍口头医嘱的全部内容、各类检查紧急的口头报告内容,对方确认无误。
(2)医院允许在病人抢救、中深度镇静治疗、手术时使用口头医嘱。在紧急情况下,在医师不能立即到达又需要立即处理时可以使用电话医嘱,其他情况不准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原则上尽量减少使用电话医嘱,患者出现病情变化,下级医生请示上级医生后,上级医生在电话中下达的医嘱要由值班医生或管床医生下达书面医嘱后护士才能执行,而且要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相关内容。【标本采集前确认患者身份的制度,方法】
(3)口头或电话医嘱下达后,护士即要立即书面记录(可记录在口头医嘱单或其他记录纸上),并根据书面记录内容大声复述给下达医嘱的医生后,听到复述医嘱后,医生要明确示意,经确认无误后护士执行。在特别紧急且人手紧张的情况下,护士记录口头医嘱会影响到病人抢救时,可先按要求在保证正确用药的前提下执行口头医嘱,事后立即补记医嘱内容。口头或电话医嘱要在病人抢救完成后六小时内在电脑系统内补录,并打印签字。手术病人的口头医嘱单要求下达医嘱的医生和执行护士签字确认,并存入病历中保存。
(4)所有急诊检验结果、危及到病人安全的异常检查、检验结果(简称危急值)需要及时通知临床医护人员。检验科和其他辅助检查科室要建立检查危急值报告标准,标准中要包括检验、检查危急值得项目名称、临界值、报告流程和报告责任人。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同时要对全科人员、新入职员工进行培训。检验危急值得报告可以通过LIS系统自动控制,并提醒检验师。所有急诊检查项目的结果和/危急值结果的书面报告要在审核后立即发送,并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以便医师及时得到相关报告。
(5)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包括医师和护士在接听到急诊检查结果、危急值结果报告后,要有书面记录,并将记录的内容大声复述一遍给报告人听,要得到对方的确认。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检查项目名称、检查结果、接听电话时间、报告给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的时间等。各科要有记录本登记,以便职能部门检查。
(6)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接到检查项目高危报告后,要及时对病人进行评估和处理,必要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请示报告,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
(7)在急诊病人入院前与接收科室进行电话沟通时,需将收治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初步诊断、生命体征、基本病情、病人可能需要的特殊医疗设备(氧气、心电监护、呼吸机能)以及病区问的其他相关信息等告知病区,病区接电话人员要有书面记录并大声复述给打电话的人员,要得到对方的确认,同时医护应相互告知。其他情况下进行的电话沟通要按《医疗工作电话沟通记录管理规程》进行记录。
3、消除手术错误
(1)手术前暂停:为了避免手术病人、手术方案和手术部位的错误,在手术开始前停止术前所有操作及术前核对。
(2)手术前核对
①为了避免手术病人和手术部位的错误,在手术室的手术和门、急诊小手术都要列出核对清单,手术开始前要停下其他所有工作认真核对清单中所要求的内容,一致确认手术病人、手术方案、手术部位和病人体位是正确的且在正确的手术室,手术需要的所有医疗文书齐全,医疗设备已准备好且功能正常。
②在手术室进行的手术、手术前核对要在麻醉诱导前进行,手术病人本人(清醒可合作的病人)、手术医生、麻醉师、巡回护士一起根据《手术护理记录》中“手术前核对清单”中的内容进行逐项核对,核对内容由巡回护士记录,并将参与核对人员名单记录。
③门、急诊的小手术应在手术前由病人本人(清醒可合作的病人)、手术医生、治疗护士一起核对,核对内容由治疗护士记录在《门急诊、介入手术护理记录单》中,并将参与核对人员名单进行记录。
④当核对清单内的项目无法通过(填“否”)时,手术不得进行,如果在特殊情况下仍需手术时,要经过医务部或总值班同意。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以争取时间、抢救病人生命为主要责任,可以先抢救,后报告。
(3)术前手术标记:所有手术操作,包括在手术室内进行的手术、在门诊进行的手术、在急诊进行的小手术都要进行手术标记。标记要精确、清晰可见,可能情况下由病人讲出病变部位。
①住院病人由手术医生在病区进行手术标记,门、急诊手术的病人也应有手术医生在门急诊进行手术标记,除非是威胁到病人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在手术室手术前铺单前进行手术标记。手术标记需要病人或家属的参与,清醒病人进行确认时要触动病人的肢体方向确定左右,要得到病人的认同。昏迷的病人进行确认时要请病人家属参与,要得到病人家属的认同。
②手术切口、穿刺点和手术部位的标记都要准确、清晰,铺单后还能够看得清楚。手术标记要使用蓝色和紫色油性标记笔。
③手术标记笔应放在各病区的指定地点,每位医生都要知道具体地点,每位术科医生应随身携带标记笔,手术室应备消毒后的标记笔供使用。标记笔只能用来作手术标记,不准它用。
③其他操作或治疗如有左右区分,在操作或治疗时容易发生部位错误时也需标记,如局部热疗、胸穿、腰穿等情况。
4、减少病人跌倒风险
(1)建立可靠和有效的评估工具来测定和确定病人跌倒的危险因素,对高危病人进行跌倒风险评估。
(2)门、急诊病人对病人进行跌倒风险的评估和记录,如有跌倒风险要进行预防跌倒的健康教育,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住院病人
①每位住院病人的初次护理评估中必须包括对病人跌倒的风险评估(新生儿除外)。跌倒风险评估内容包括病人的年龄、意识状况、走动能力、自我照顾程度、跌倒病史、药物使用情况、环境设施情况等引起跌倒的风险因素,并对病人及家属进行预防跌倒宣教,且要有记录。
②所有跌倒高危病人均须进行动态评估,病人出现下列情况需随时评估:转入病人、病情变化(如手术后,意识、活动、自我照顾能力等改变)、使用镇静/止痛/安眠/利尿/降血压/、调血糖等药物时、跌倒后、分值发生变化时、更换陪人或家属时;同时对病人家属进行预防跌倒教育,并有书面记录。
③对于跌倒风险的病人要在床头挂标识医院牌,并根据医院的相关指引制定切实的预防病人跌倒的计划,而且这些计划要得到执行。
④病人跌倒发生后护士要对病人是否受伤、受伤的程度进行评估,如有受伤立即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对病人的伤情进行进一步评估,并进行相应处理。同时要对病人进行相关的健康教育和采取预防再次跌倒的计划,同时要按流程和要求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跌倒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程度、引起跌倒的危险因素、事件处理经过及具体建议。
⑤总务、基建后勤要确定哪些环境因素和设备因素是引起病人跌倒的高危因素,定时巡查评估,同时要培训和教育医务人员,尤其是病区护士发现病人跌倒的高危环境和设备因素存在时,及时通知后勤进行处理。
⑥护理部、医务科每月对导致病人跌倒的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报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相关部门执行。
⑦科主任和护士长要对员工,包括新入职的员工进行预防跌倒的培训,医护人员对病人及家属进行预防跌倒的健康教育。
⑧护理部、医教科等职能部门联合制定预防病人跌倒的指引。
第2篇: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一、在门诊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三、各诊区挂号、分诊护士,挂号时认真核对患者“健康行”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了解患者基本病情并正确分诊,帮助患者选择医师,准确为患者刷卡挂号,避免因分诊错误导致换号、退号。
四、给患者建卡时核对身份证或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正确输入患者信息。
五、对预约患者认真核登记表中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及手机号码、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医师为患者诊治前核对就诊卡及门诊病历患者基本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六、对昏迷、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能力、新生儿、7岁以下患儿及无痛检查、手术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的表示和查对的有效手段。在各种诊疗、护理操作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上的各项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七、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八、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第1篇: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15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15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15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标本采集前确认患者身份的制度,方法】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15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2篇:2015年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华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遵循“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保公正”总体思路,以“司法办案更加公正、保障服务更加有力、法院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更加过硬、基层基础更加牢固、群众评价更加满意”为努力方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
一、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工作大局
2015年,我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案件1206件,审、执结1114件,结案率为92%,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3件,审结117件,结案率为89%。共判处人犯177人,给予刑事处罚17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五年以下95人,缓刑49人,免刑10人,拘役3人,管制4人,单处罚金3人。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惩处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及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社会安全感的“两抢一盗”案件。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必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既严厉地惩罚了罪行较重的罪犯,又给予未成年犯和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以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对因邻里纠纷发生的轻伤害案件和过失轻微犯罪尽可能地选用非监禁刑罚,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
安创建活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组织公开宣判、公开开庭、法制讲座等活动达到全县各中小学全覆盖。刑事审判进社区、进军营15件次,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教育了群众,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75件,审结825件,结案率为94%。一是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和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二是及时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三是注重审理好侵权纠纷案件,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确保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四是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案件,对恶意欠薪和确因“三角债”引起的欠薪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情况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以调解的方式兑现农民工的工资,消除了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五是加强调解工作,注重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相互配合,形成良性互动,促使大量的纠纷在进入法院审判之前得到化解或调解处理。进入审判程序后,优先选择调解方式结案。全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608件,调撤率为74%,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三)积极探索行政协调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我院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坚持立案审查“宽进严出”,充分保护诉权。让群众感受到有论理讲法的地方,切实解决行政相对人“告状难”问题;二是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充分做好案外协调工作。通过宣传释明法律,由行政机关主动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由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以此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确保行政机关有效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0件,审结10件。
(四)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尽快实现
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一是依靠党委领导,立足执行联动平台,凝聚执行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在县政府及各乡镇的大力支持下,对涉及zhèng fǔ 部门、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履行政府职能形成的债务纠纷案件全部执结,如期完成“涉府”案件清理任务。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对每个执行案件实行“三限时一严格”,做到“三穷尽”。即限时查清财产线索、限时采取强制措施、限时评估拍卖、严格责任追究。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程序。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恶劣的“老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定期给予曝光。在执行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案说法,提高了执行效果。四是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使一大批执行积案和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得到彻底有效地解决。全年共计收案164件,执结159件,执结率97%,案件实际到位率达到89%。化解有重大信访苗头案件10件。实现了案件执结率上升、标的到位率上升、涉执信访率下降的“两升一降”目标。
二、深化司法为民措施,维护群众权益
强化宗旨意识,增添为民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做到心中有人民、倾心听民声、真心解民忧、诚心抓落实。
(一)完善司法服务平台
大力推进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拓展诉讼服务功能。立案信访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来诉来访的当事人,问题不出大厅就能得到答复和办理。为当事人配备了储物柜,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在当事人等候区,配备了休息座椅、饮水机、雨伞、花镜、急救药箱等设施。提供报刊、文书样式、打印复印及公共网络和长途电话服务等。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在立案调解方面,我们选聘曾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罗东旺同志常年驻大厅工作,为来诉者进行服务。并在全县选聘了十七名司法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以上方法,今年我院诉前调解案件316件,占全院民事立案数的40%,减轻了民事审判的压力,也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余万元。司法救助生活困难当事人16人次共计5万余元。
(二)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开展清理涉诉信访专项活动和“百日会战”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治权威。坚持院长接访制和领导班子处访制;确立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做到有访必接、来信必复、处理及时,全年共处理各级交办群众来信6件,处结率为100%,无一例因我院工作不当引发的赴京上访、越级访案件。加强源头治理,落实风险评估、约期接谈、情况通报、案件终结等制度,努力从案件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加强审判监督,对确有问题的案件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树立司法公信。
(三)继续深入推进审判“五进”活动、“一村一法官”活动和“一村一警一干”活动
继续深化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活动。今年我院采用五进方式审理案件226件,五进率为18%,征询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7件。并在全县242个行政村都设立了法官工作点。全院抽调55名干警参与“一村一警一干”活动,走村入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就地调解纠纷,把司法为民体现在基层一线,向群众宣传平安创建知识,努力提升“两率一度”。
三、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生命线,抓管理提公正,推公开促公正,强监督保公正,以公正司法筑牢公信基础。一是大力提升审判质效。把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作为重中之重,努力形成全员参与上下协力抓办案、提质效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通报排名制度,对各业务庭的案件质效情况逐月通报、季度分析、半年研判、年终排名。年终排名末位的向院党组说明情况,对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定期分析研判,落实改进措施。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在对所有办结案件进行评查的基础上,对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督办和追责。增强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大力推动司法公开。实行法律文书上网制度,逐月对全院法律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今年网上公开法律文书475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全年陪审率达到53%。在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了院长邮箱,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及社会各界群众到法院旁听庭审、征询对案件裁判意见建议,提高了裁判的民意认同度和审判工作群众知晓率。成立了网络新闻中心,建立健全网民意见研判机制;开通了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工作信息,目前对八起案件庭审实行了网上微博直播,实现司法审判和社会舆论良性互动。
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全面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一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了党支部学习、全院干警专题讨论、党组书记上党课等活动,党组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聚焦“四风”查找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院党组班子成员走基层、访民意、听民声,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重点组织开展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问题、“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问题、涉诉信访问题、违规使用警车问题等专项治理。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更加体现民意、更加服务民生、更加赢得民心。法院队伍的理想信念
进一步坚定,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公正公信形象进一步树立。二是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司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和公务车辆专项治理活动,结合一些反面典型开展了整风肃纪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案件、重要节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切实转变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对2名法官干警进行了警示训诫,给予1人政纪处分,整饬了风纪,纯洁了队伍。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今年以来,我院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截止11月底,已全面建成人民法院专网,实现了上下级法院专线通信、视频应用和数据交换、法院办公办案全部上网。积极争取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加快推进基层科技法庭、网上庭审直播系统、数据中心和电子档案系统建设,提升了基层装备水平。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报告,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法院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结,办结率为100%。加强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参与调解、监督执行。开展集中走访“两代表一委员”活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落实改进措施。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对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少数审判人员的大局观念和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利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执行工作还未真正实现良性循环,“执行难”问题还比较突出;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2015年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院工作的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突出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地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提高审判质量。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提高审判质量是司法效能建设的首要目标。审判质量不高、司法不公,司法效能也就失去了基础。要强化质量意识,始终把提高审判质量作为加强效能建设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不断提高审判效率。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合理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要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当庭宣判率;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案件的快审、快结,缩短审判周期,提高审判效率。
三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为民的核心就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要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依法简化立案程序和手续,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强和改进诉讼风险告知和诉讼指导;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健全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让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四是狠抓信访案件的处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落实信访维稳责任追究,促进涉诉信访工作良性有序开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从大局着眼,从小事入手,从细节做起,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要建立和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意识和能力。
六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结合开展“双联双争”、“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通过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全体法官干警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展示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广大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
七是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依托信息化建设平台,充公运用互联网、专网双重互动,扩大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在网上公开法律文书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网上执行信息公开、庭审视频直播、当事人网上查询审判进程工作。继续深化审判“五进”,扩大巡回审判案件范围,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方位、多角度让公众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
各位代表,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这既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广大法官的崇高使命。让我们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实力、人文、宜居、和谐新华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3篇:2015年蒲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
我代表蒲城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O一三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职责使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93件,审(执)结2133件,结案率97.26%,民(商)事案件调撤率81.2%,诉前调解结案356件,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打造平安蒲城。2015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6件,审结129件,结案率94.85%。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传销、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遏制、预防和减少了犯罪,有效促进了平安蒲城建设,创造了刑事审判工作新业绩,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视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注重庭审教育,庭后帮教。积极协助做好非监禁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2015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91件,审结1456件,结案率为97.65%。妥善处理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及时审理借贷、工程承包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正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妥审理宅基地纠纷和相邻关系案件,防止矛盾激化,促进了相邻关系和睦。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共有1182件通过调解、撤诉结案,调撤率达81.2%。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强化诉权保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积极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结合受理、审理案件情况,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30余条。到行政机关举办法制讲座,向行政执法人员讲述行政审判理念,帮助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审结12件,结案率92.31%,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152件,执结152件,执结率100%,成功审结了法兰西水泥(中国)有限公司不服蒲城县国家税务局税收征收首例涉外行政纠纷案件。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2015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53件,执结536件,结案率96.93%,执结标的达1247万元。深化执行机制建设,通过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查配合,加强执行联动;通过限制高消费、借助媒体曝光、与银行合作建立诚信档案等措施,加强执行威慑;通过依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抗法行为,优化执行环境;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制措施,积极查扣被执行人财产,落实《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依法打击各类规避执行行为,提高实际执结率,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
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调解工作抓“合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构建,全面加强调解、和解、协调工作,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加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指导调解工作,注重依靠基层力量,积极与乡镇司法所联系沟通,同时注重发挥村(居)人民调解员、执行联络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合力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非诉讼调解结案356件,有效推进了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建设。
惠民举措抓“规范”,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强化立案信访服务大厅功能,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好导诉导访、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案件查询、便民服务、判后答疑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改进窗口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对诉讼当事人“冷”、“硬”、“横”、“推”的现象,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作风,努力为人民群众参与各项诉讼活动提供高效的服务。
为民服务抓“主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坚持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先后8次选择赡养、交通事故赔偿等典型案件深入农村就地开庭巡回审判,扩大法制宣传,送法到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和执行救助工作,努力让每一位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依法对306件案件缓交诉讼费15余万元,向16名生活困难亟需救助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8万元。
涉诉信访抓“源头”,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加强案件源头治理,狠抓案件质量、释法析理、排查化解、初信初访等工作,着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坚持用群众路线统揽信访工作,扎实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落实领导包案、重点督办、联动化解和考核通报等工作措施,着力化解上级交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2015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50余人(次),当场答复200余人(次),收到各级督、转办案件21件,已化解18件,其中包括5件多年未化解的积案。
三、创新机制,切实提高法院管理水平
强化审判管理意识,加强审判管理。建立了院长主抓,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主管和各业务庭负责的“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多次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把评估数据作为案件质量的“体检表”和“指挥棒”,进行审判质效评估,对影响案件质量、效率、结案率、均衡结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市中院在对全市法院的考评中,我院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市中院的表彰。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考评及奖惩办法》的规定,考核奖惩法官干警工作,突出绩效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
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确保裁判公正。实行由审判长、庭长审核,主管院长签发的审签制度,严把案件审核、法律文书签发关,并对已结案件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和归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高。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研判和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指导,确保了季度、年度均衡结案。
强化案件管理监督,规范庭审行为。成立了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审务督察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合议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的实施方案》、《案件回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对各业务庭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出监督通报,限期整改并回访;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业务庭的庭审规范情况,对于法官不守时,不按公告时间开庭,庭审中着装不规范等现象,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四、从严治院,切实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
开展主题活动,筑牢思想根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百名政法干警大走访”、“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两学一读”等活动,引导干警自觉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贯彻于审判执行工作之中,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开展了“清风伴我行、办案解民忧”为主题活动的演讲、征文比赛,深化教育活动效果,全面展现了法院队伍、法官干警的良好风貌。
建设学习型法院,提高司法能力。深入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先后选派61名法官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并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班,构建多形式、全覆盖的法院队伍全员培训体系。2月份,我院邀请省高院赵建民老师讲授了新《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一系列培训,切实增强了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法律适用、辨法析理、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鼓励支持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和专项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法律素养。实施精品审判工程,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集中优势审判资源精心打造一批精品庭审、精品裁判文书、精品审判执行案件。2015年,共进行庭审观摩案件10件,参评法律文书1800余份,参评案件2000余件,并评选出了优秀审判长3名,精品法律文书6份,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法官的精品意识,提高了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加强调研工作,倡导广大干警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和文章,共编发工作简报、调查研究80余篇,其中10篇被中国法院网和陕西高院网采用,38篇稿件被市中院网采用,为更好的搞好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
抓风险重防控,确保司法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做到了审判业务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着力将教育、制度、监督、惩处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最高院制定的六项措施,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坚持廉政教育经常化。开展了春训教育活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影片《南平红荔》,发放了反腐倡廉书籍,进一步提高了廉洁自律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四风”治理活动和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大排查大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内部作风巡查,突出治理“庸”、“懒”、“散”、“奢”现象,规范了庭审行为,严肃了审判纪律。
沟通抓载体,自觉接受监督。我院始终把人大的监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工作制度纳入到法院整体工作之中,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措施,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评议和监督。在重大案件、重要工作、法官任免等重大事项方面及时向人大请示报告,虚心听取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方式和渠道,认真办理人大批转和督办的案件10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原有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了人民陪审员25名,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2015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84件,参审率为60.2%。
五、固本强基,切实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抓好法庭规范化建设,完善后勤保障。切实抓好人民法庭的规范化管理。罕井、兴镇、孙镇法庭已完成装修绿化及网络化改造,配齐了办公用品,搬入新法庭,实现了管理网络化和办公自动化,提高了人民法庭的办案效率。克服经费紧缺困难,想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我院立案接待大厅进行了合理的改建,重新合理分配了执行局和法警大队的办公场所,有计划的更新了必需的物质装备。
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科技强院。加强法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完善硬件、深化应用的要求,开通了内网的办公系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组织了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使广大法官干警尽快会用、善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基本实现了案件基本信息网上查询、网上公告,办案流程网上管理、网上考评,办公、办案自动化程度有了新的提高。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体干警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各项工作呈现稳步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我院先后有7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奖励。省高院授予刑事审判庭“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孙镇人民法庭“优秀人民法庭”、省政法委、省高院授予执行局“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行政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蒲城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对长期以来理解、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5年,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办案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审判难度增大;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一些法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党睦新法庭主体工程已完工,尚未装修绿化、室外硬化,缺少配套设施;办案经费严重不足,装备落后,严重制约审判执行工作等等。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尽早予以解决,力争在短期内使法院的总体工作有一个新发展、新突破、新跨越。
二O一四年工作任务
2015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理念,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平安蒲城、法治蒲城建设,为蒲城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一、全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好量刑规范化意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逃税骗税、制假售假、传销和金融、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强揽工程、暴力阻工、强买强卖、盗抢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力度。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依法公正审理涉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及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加强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力度。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行政案件特点,提出化解和预防行政争议的建议。加强执行工作,适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对有能力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执行,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依法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与土地、城建、交通、银行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切实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全力破解执行难。
二、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加强诉前调解,注重司法调解与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相互配合,形成良性互动,合力构建“大调解”格局,促使大量的纠纷在进入法院审判之前得到化解或调解处理;着力完善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机制,切实帮助涉诉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全力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切实维护清正廉洁形象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案例教育、廉政讲座、廉政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政意识,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疑难纠纷的能力;通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丰富干警业余文体生活,增强队伍凝聚力;重新梳理、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完善以制度管人、按规范办事的管理体系。
四、全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力争完成党睦法庭建设任务,争资金、跑项目,努力使党睦法庭早日投入使用,为本辖区人民群众服务;加强内务管理,有计划的更新必需的物质装备;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科技强院水平,适应审判工作的新需要。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法院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县委、人大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县委和人大的支持;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支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齐心协力、奋勇拼搏,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构建平安蒲城、法治蒲城,实现蒲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4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的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八项司法”,为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和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08万件,结案107.6万件,首次突破100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0.6%和11.3%,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185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3倍;上诉率为6.3%,二审改判发回率为7.8%,生效裁判息诉率为99.2%,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确保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新收一审刑事案件8.62万件,审结8.63万件,同比分别下降2%和1.2%,判处罪犯12.46万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05万人,同比下降26.1%。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放火、涉黑涉毒等犯罪案件1.02万件;加大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假药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752件,判处罪犯1346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79件,判处罪犯1358人,其中处级66人,厅级5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44件;依法审慎适用死刑,完善死刑犯临刑前会见制度。审结强制医疗申请案件70件,依法对62名精神病人决定强制医疗,使社会免受侵害,也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治疗。对3.38万名尚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判处缓刑。为8019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的律师出庭,获得刑事辩护的比例领先全国。对公诉案件8名被告人和自诉案件中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52件。
做好刑事冤错案件的纠正预防工作。对发现“两张叔侄强奸案”和“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的冤错,省高院及时启动复查、再审程序,改判无罪并作出国家赔偿。推动各级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完善预防冤错案件的工作机制,联合出台关于死刑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证据补查程序等规定,共同坚守纠正预防冤错案件的法律底线。
调判结合妥处民商事纠纷。贯彻新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和实体权利。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52.68万件,审结52.6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7.7%和9.1%。对婚姻家庭、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区环境;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理性医患关系的角度,注重利益平衡,尽可能减少对抗冲突;对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绿色通道”、优先清偿赔付、司法救助等措施。审结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2.6%,劳动报酬、赡养、扶养、抚育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偿付率达89.3%。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引导社会公众增强行为规范和法治意识。成立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审结涉军案件352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执法化解争议。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611件,审结3626件,同比分别上升1.1%和下降2.6%,九成半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相对集中管辖的试点。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89.3%。落实高中级法院院长与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共商破解执法难点热点问题。省高院连续六年向省政府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全省已有63家法院跟进,及时反映政府年度执法的成效和不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标本采集前确认患者身份的制度,方法】
二、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破解执行难。新收执行案件34.8万件,执结34.6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2.6%。注重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建立健全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等执行新机制。与在浙58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存款系统,与25家银行建立了网上冻结存款机制,共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07万人次,14.2万件案件得以执结或部分执结。与公安、民政、国土、工商、机场等单位建立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威慑力度,促使6.3万名被执行人自行给付。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拘留、罚款3749人,对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30人依法判刑。
健全诉讼便民利民。推动基层法院设立“站点式”巡回审判,健全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打造“一站式、低成本”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推行12368短信服务、在线诉讼服务、网上远程视频庭审与询问取证等便民方式。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8.7%,3.2万件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有效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加大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案困难当事人等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4852.2万元,为2493名被害人、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439.5万元。
保障申诉信访权利。在全国各高院中率先出台意见,全面规范刑事申诉复查、再审工作,畅通申诉渠道。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092件(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保障重点工程和整治环境污染等工作依法推进。依法稳妥处理涉重点工程的土地及房屋征收等行政案件,兼顾重点工程、城市化建设等公共利益需求与被征收人合法利益保护。共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4876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3461件,不准予636件,撤回226件,作其它处理553件,无一起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发生。依法支持环保部门处罚违法排污等行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287件。落实污染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省高院明确环保联合会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35人依法判刑。
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坚持涉诉困难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运用集中管辖、活扣押、债转股等司法手段,帮扶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审结涉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的借贷纠纷、投资合同纠纷3.7万件,兼并、改制、股份转让等案件2641件。出台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审纪要、破产财产变价分配纪要等指导性文件,发布企业破产审判白皮书,依靠当地党政加大破产企业司法重整、重组或清算的协调化解力度,加速有效资产的重新配置,逐步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破产企业有序退出的常态机制。全年共受理破产案件346件,审结269件,同比分别上升145%和265%。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连续5年邀请外国驻华机构、境外媒体列席我省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首次发布《浙江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等案件1.16万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妥善审理各类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6613件,最高法院批准我省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增加到36家,数量居全国第一,为外向型经济和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优化金融法治环境。省高院及时出台审理民间借贷纠纷10条意见,推动民间融资的规范化、阳光化,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依法保障温州金改和丽水农村金改的先行先试。集中开展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核销专项活动,审结金融纠纷案件4.5万件,同比上升15.8%,结案标的额845.1亿元;执结银行为申请人的金融债权案件2.02万件,标的额362.4亿元;妥善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1.5万件,同比上升3.7%,结案标的额613.6亿元,有效防范了区域性金融风险。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行委托调解和立案协调等工作,在诉前成功化解了民商事纠纷5.4万件,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工作,依法办理减刑假释4.7万人。改进外地籍被告人缓刑平等适用和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向zhèng fǔ 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868份,七成得到采纳落实,有效延伸了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力。
四、坚持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抓好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应用。推行省高院联手浙江大学研发的国内首创“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选取最能直接反映司法公开实际水平的36个评估指数,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我省103家法院进行客观监测和量化评估。根据该院测评反映的问题,倒逼全省法院有针对性地抓好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审务公开中薄弱环节的改进,努力形成开放、透明、便民、现代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予以推广。中国社会科学院、最高法院在京联合召开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新闻发布会”,受到国内外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
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改革。实行“公开网拍优先”,全省105家法院中已有101家借助淘宝网进行了司法网拍,拍品种类已经涵盖了汽车、房产、机器设备、公司股权、海域使用权、商位使用权等几乎所有涉诉资产,真正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零佣金”,有效杜绝了传统拍卖中串标围标低价拍卖牟利的暗箱操作潜规则。目前已成交1946件,平均每件网拍的围观人数达1.2万人,总成交额为42.9亿元,成交率96.5%,平均溢价率45.6%,比传统拍卖分别提高19个百分点和26.6个百分点,为当事人节省佣金9127万元,受到当事人、网民和中小微企业界的一致好评。
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省法院均已建立门户网站,并开通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依托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电子评估体系,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现对所有案件流程节点的网上全程监控。开通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在网上查询本案的审理、执行进度。发挥数字化法庭的优势,选择典型案件在互联网和当地广场视频上开展庭审直播、点播,拉近法院与公众距离。全省法院已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共计91万余篇,数量领先全国。全面启动案卷档案的数字化采集、存储工作,逐步实现全省已结案件的网上调档、网上查阅,为当事人、律师安全快捷查阅卷宗提供便利。
提升新媒体时代的沟通应对能力。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同时,运用好网络、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全省法院均已开通官方微博。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1769次,社会公众5万余人参加,召开新闻发布会214次,扩大全媒体环境下法治先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坚持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改进司法作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出台浙江法院“10项措施”。通过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全省律师评法院、干警座谈会、院长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梳理后可立即整改的59个问题,做到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加强审务督察和明查暗访,对1312场庭审程序作风进行了视频抽检督察。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萧山法院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最高法院和省委联合召开了追记陶蛟龙同志一等功追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向全国法院和全省推广我省的这个优秀领导干部典型,年前入选央视“2015年度致敬英雄”。
深化司法廉洁。开发廉政风险预警系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做好每年法官授职典礼和春节后首个工作日的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组织拍摄《柔性处理艺术拒绝——法官拒礼、拒请、拒托廉洁司法教育》情景剧,编印违纪违法干警忏悔录,深化警示教育。
落实科技强院。构建了网络互联通、业务广覆盖、数据大集中、资源共享用的浙江法院办案信息化体系,有效服务基层审判,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受到最高法院的多次肯定和推广。1758个审判用法庭全部实现数字化,开庭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在90个看守所建立了92个远程视频提讯室,使一大批简易刑事案件可通过该系统完成提讯或开庭。省高院数据中心已汇集到全省法院758万个案件的涉案信息,为实现海量数据的实时分类检索和比对研判奠定了基础。省高院和多数中院已建成集庭审督察、执行指挥、司法公开、安保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集控中心。
加强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固本强基观念,着力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201个人民法庭完成了统一标识工程。出台青年法官培养工作意见,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对5016名基层法官进行了办案实务技能培训和指导,编写出版《审判实务技能》丛书11册,填补我国法官培训教材空白。组织开展司法警务安全保障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涉诉群众、法官和法院安全及正常秩序。
六、坚持接受监督,促进法院工作
认真贯彻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省“两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4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和决定抓好整改落实。继续做好三级法院院长分工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向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定期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接待信访。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一审案件11.8万件,陪审率达93.4%,领先全国法院。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认真研究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机制。审结的621件抗诉案件中,维持24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49件,调解撤诉89件,其它方式结案41件。
2015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八项司法”,推进人民法院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为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我们必须以时不我待、敢于担当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加快司法改革步伐,着力在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深化司法公开、完善人权保障、健全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建立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等改革方面取得新进展。坚守法治,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审判,努力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实施好新刑事诉讼法。坚守防止冤错底线,建立废止劳教后轻微犯罪案件的简易速裁机制,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诉调衔接工作机制,重视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中的涉案应对,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更加重视审判领域的民生保障问题,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加大对污染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制裁力度,妥善审理好医患纠纷、欠薪、征地拆迁和社会保障等涉民生的各类重点案件。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改革,综合运用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多种执行措施,争取各方协助,合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做到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建设过硬队伍。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腐败现象,清除害群之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关心关爱法院干警,千方百计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优化基层司法环境。
第1篇:抗菌药物使用的分级管理制度
2015年,卫生部就出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各医疗机构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是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是指: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主要为: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等;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伏立康唑,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等。
第2篇: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卫生部8日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管理办法共6章59条,提出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遴选、采购、临床使用、监测和预警、干预与退出全流程工作机制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同时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管理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高价抗菌药不得在门诊使用
管理办法规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这意味着一些价格昂贵的抗生素将不能列入门诊处方。
据了解,管理办法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不得在门诊使用。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根据管理办法,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对抗菌药物应用进行排名公示
管理办法还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
依照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应当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门诊抗菌药物处方率降至15%
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8日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结果显示,受查医院门诊患者的抗菌药物处方率从2006年的27。8%下降至2011年的15%,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从80。5%下降至58%。
据了解,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细菌耐药,对用药个体和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去年4月以来,卫生部在全国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对全国430多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专项督导检查结果显示,门诊、住院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率明显下降,使用强度有所降低,微生物送检率逐步提高。
王羽还表示,清洁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从2006年的99%下降到了58%,住院患者抗菌药物联合使用率从51。5%下降到不足30%,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
针对部分患者对减少抗生素使用的不理解,全国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委员肖永红在发布会上指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不仅仅是医疗机构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挑战,因此医疗机构、药店、有关部门和媒体等方面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患者教育,提高我国公众的科学素养。
第3篇: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一)医院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责任内容,切实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在实处。
(二)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三)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1、根据情况,参照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订我院抗菌药处方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分级管理实施情况(检查项目参见附表),并根据临床需要,定期调整。
2、规范抗菌药物采购行为,对同一通用名的药品,每一剂型只能选定1~2家生产企业的药品。
3、每年至少2次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建立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发现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理用药调查,对医师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并对医院调整采购和使用抗菌药物提出建议。
4、督促临床医师按病情需要及早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以根据病原菌药敏结果合理用药。
5、组织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每年至少2次,并有培训记录备查。
6、组织对临床科室和医师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检查和考评。
7、规范抗菌药物应用会诊制度,会诊咨询要有会诊单和记录。
8、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向有关临床科室通报监测结果以采取相应措施。
第4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特制定《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按照安康市卫生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我院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全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抗菌药物的比例控制在药品总收入的25%以内。
二、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即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详见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三、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审批制度,并按使用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对注射用抗菌药物由医生填写申请表,并注明属预防性、经验性、治疗性(针对性)。
(一)预防性使用:主要是围手术期使用,一般使用不超过2次或48小时。特殊病种的预防性用药参照《指导原则》。
(二)经验性使用:能确定是感染性疾病,尚无病原学依据,可根据经验使用,但必须了解本地区或本单位微生物流行病学资料及其耐药性,熟悉针对病原菌的抗菌治疗原则,正确选择抗菌药物。经验用药前应尽量采集标本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一般不超过3天。
(三)治疗性(针对性)使用:对有病原学依据的感染者,根据药敏试验结果使用,一般不超过5天。
四、抗菌药物使用实行分级审批管理。住院医生可以使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主治医师使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所有抗菌药物均须经科主任以上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级人员使用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均须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审批表》;高级职称人员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审批表》,审批表随运行病历归档备查。
五、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定期动态监管。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学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医院决定由药剂科负责每月对全院住院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状况进行分类统计、排名,即前10种抗菌药物(指药物价值金额,以下同)、月使用量(金额)前3种中的前10位医生。
(三)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工作小组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医生人均分管病员数及疾病轻重程度分析不合理因素,并对检查认定结果每月全院通报。
六、对抗菌药物促销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人进行相应处理。
(一)对发现药品促销、使用频率异常及滥用的抗菌药物停止使用。
(二)医生有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经检查认定,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两次以上),造成不良影响者,除通报批评外,扣发当月超劳务奖;情节严重,给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引发医疗纠纷者,按医院有关医疗纠纷或差错、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情节恶劣者,吊销其处方权,并调离医生岗位。
(三)科主任是本科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第一责任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现象比较严重的科室,科主任负有管理责任,除全院通报批评外,扣除当月科主任津贴。
七、本《办法》实施后以此为准,其他类似规定同时废止。
八、本《办法》由药学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抗菌药物遴选与采购制度
一、本院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由医院药剂科统一采购,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与调剂活动。
二、医院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的遴选应当遵循“安全可靠、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四、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的品规数量,抗菌药物的品种控制在50种,原则上不得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的药品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具有相同或相似药学特征的药品不得重复采购。
五、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种。
六、医院引进新的抗菌药物品种,需由使用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同意遴选意见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报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见附表)
七、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发现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或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均可提出清退或更换意见。清退或者更换意见获得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50%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品种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八、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使用统一制式的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进行调查,并讨论是否列入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及管理规定
一、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药品。由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须同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申请理由等,报药剂科审核。药剂科主任经核实、签署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情况异常紧急时,可先通知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审批后购买,事后再补办手续。(见附表)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临时药物采购申请。
三、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品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
四、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临时采购不得超过5次。否则纳入本机构抗菌药物常规采购目录,且不得增加医院抗菌药物总的品种、品规数。
五、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时,需向委员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员会批准,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备案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六、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科室提交申请→药剂科审核→药学部审核→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药剂科购买→市卫生局备案。
第四章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5〕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1、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监督管理。
2、成立感染性疾病临床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指导。
(二)选用原则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2、一般对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3、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治疗。
4、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使用前必需组织院级专家组成员进行病例讨论,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5、外科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一般选择非限制类抗菌药物,并按照预防用药原则使用。
(三)医师权限
1、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均应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未通过考试的无抗菌药物处方权。
2、所有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注册临床医师均可开具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
3、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可以开具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
4、患者病情需要选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时,应经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1天用量,并做好记录,事后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第五章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一、依据
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15]285号)文件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15]38号)文件的要求,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安康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详情见安医发[2015]14号)
三、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的责任和权利
1、熟悉抗菌药物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其要求。
2、带头规范、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并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3、对本科室或分管的科室医生使用特殊类别抗菌药物时审核申请单,并在审核栏签字,并加强规范特殊类别抗菌药物使用的宣教、指导、监督。
4、应邀参加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会诊。
四、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
1、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2、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3、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由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4、临床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5、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专家组专家审核通过后,可以使用上述药物,但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5天。
6、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7、门、急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五、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
1、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必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并于24小时内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审批表》(见附表),请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表格随运行病历归档备查,并做好相关病程记录。
2、紧急情况下需越级使用的,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如需继续使用,须专家组专家于24小时内审核。
3、工作小组会定期对全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做得好的科室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不遵守规定的科室或个人,予以批评和处罚。
第六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
一、医院应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
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15)38号)等文件;
3、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的规章制度;
4、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的相互作用;
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三、培训结束后,进行抗菌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四、被限制或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和被限制或取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药师,重新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必须再次经过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七章抗菌药物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制度
一、建立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
二、临床微生物室负责本院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按月或季度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细菌耐药情况,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办公室及本院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检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三、在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中,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得低于30%。
四、加入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定期对本院细菌耐药监测情况进行上报。
第八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制度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负责每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并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进行统计。信息科应提供技术支持。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的重点:
1、重点监测疾病:
I类切口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
介入手术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
2、重点监测药物:特殊使用类药物、氟喹诺酮类药物;
3、重点监测科室:外科系统、心血管内科等介入治疗科室、感染性疾病科和呼吸内科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始终不达标的科室。
4、重点监测医师:抗菌药物使用量前3种中的前10名医师;检查中发现存在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现象较多的医师。
三、监测的内容应包括: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使用时间(天数)、使用量、使用强度、用法及次数和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等。
四、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
1、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
2、半年来使用量排名,始终处于医院前10位的抗菌药物;
3、临床经常超适应症、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
4、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
5、频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
五、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现象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六、定期对本院所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予以清退。
第九章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评价标准
一、成立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药学、质控、医务、感控等相关专业、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
二、成立抗菌药物处方点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医务科、感控科、药学部门、感染性疾病科、临床微生物学室等部门负责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相关问题的咨询工作。
三、点评范围:全院门诊处方、运行病历、终末病历。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和介入治疗病例。
四、点评内容: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抗菌药物的治疗性应用、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等。详情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价标准表》附表1、附表2、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症不适宜;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及医保、农合报销品种;
5、用法用量不适宜:
6、联合用药不适宜;
7、重复用药;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9、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症用药;
2、用药与诊断不相符合;
3、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
4、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
5、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
七、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给予其考核周期;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定期考核不合格,须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上报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八、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九、医院每月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茵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予以表扬;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公示和诫勉谈话;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十、对拒不执行不合格处方修改,并侮辱、损毁处方调配药师人格的医师,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一、药师应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若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不得发药。
十二、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药学干预的,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第十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一、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对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情况予以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部门负责人、医师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三、医院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四、医院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五、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的;
(二)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六、药师连续3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七、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八、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主管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后仍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使用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四)索取、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九、药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主管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购入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调剂审核处方、医嘱,造成患者严重损害的;
(三)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和规格的;
(四)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药品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医院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
第十一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一、医院每月进行抗菌药物的专项点评,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并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诫勉谈话,进行教育,督促其改正。
二、医院每月对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及用量排名前3种中的前10名医生进行用药调查。对调查中发现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谈话、教育。
三、对存在严重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由医院主管院长进行谈话、教育。
四、对谈话、教育之后,仍不改正的医师,按《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奖惩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任务及委员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任务:
一、学习、贯彻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院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制(修)订安康市中心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安康市中心医院《处方集》。
三、指导、检查全院合理用药。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
四、组织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院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检查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医用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开展医院药学学术活动,举办药学进展、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药学、合理用药、药政管理等培训讲座。三个月办一期《药学通讯》。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政法规的情况。
二、负责制订和定期修改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确定本院用药的品种范围;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讨论药品的正确合理使用。
三、审核本院新制剂,按有关规定上报。
四、监督检查本院新用药品、制剂的质量情况。
五、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六、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药事法规的讲座。
八、制定医院疾病标准治疗方案,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九、制定医院药源性疾病防控办法,促进医院感染管理的实践。
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要积极参与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评价购进新药或淘汰药品的过程中,按照有关回避制度,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3以上委员进行投选,接到会议通知的委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执行会议要求保密的规定。
第5篇:某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1、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是由医疗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质管、院感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
2、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药物的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积极开展并规范围术期用药。
3、必须贯彻有样必采的原则,药敏结果未报告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根据临床经验用药。用抗菌药前采样(可多次)送培养和药敏,待药敏报告后再调整。
4、遵循分线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6、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7、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具体由质管科负责。质管科每月对使用审批情况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科室抗菌药物量化考核。
8、坚持量化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对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
第1篇:人事助理2015年工作总结
我于年月日在xx客服中心担任人事助理一职,至今在这里工作已近一年,现将我入职以来的工作向领导汇报:
一、XX年主要工作业绩及存在的不足
(一)做好人事基础工作
我首先接触的工作就是人员招聘,因为新乡招聘市场比较局限,所以我们把重点放在网络招聘上,定时在网上更新我们发布的招聘信息,并根据新乡人才市场的招聘时间,去人才市场参加现场招聘。我们根据公司各岗位入职标准进行筛选,通知其进行面试、审批、通过、录用。员工录用后我们会根据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并且每次培训都会进行意见反馈,不断完善我们的培训内容。加上郑州分公司对我们进行的各种培训,大大提升了员工的知识面和业务水平。
(二)完善人事档案管理
我会按月把员工的资料整理清楚,并分析各部门员工的情况,根据公司岗位编制,按月统计出本月全公司员工数,员工的新进人数,辞职人数,需要招聘人的人员,需要签定合同的人数,每个部门的总人数,上报需转正人员,上报失职问责等。并且按照集团要求每月上报本项目的花名册,及时更新人员情况。由于刚接手人事的时候,交接工作没有做好,导致花名册人员对照不上,令郑州分公司人事专员花了好长时间才把人数对上。从那以后,让我明白了,做人事工作,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因为一点点的疏忽对员工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三)保障员工福利机制
我于11月份开始接手配合地产行政人事完成新乡公司社保开户及员工参保工作。由于之前从未接触过社会保险,一开始工作起来相当迷茫,有想过要放弃社保这个工作,但是我清楚必须要做好这项工作,所以经常往返于社保局和办公室之间。从对社会保险一无所知到略知一二,再到必须掌握基本的知识和流程,通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开通新乡社保账户,并陆续办理员工参保。接下来,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学习社会保险知识,才能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为员工服务。
(四)规范行政工作流程
在从事人事助理的同时,还兼做一些办公行政工作。例如日常例会的安排,协助各部门按计划进行培训,以及一些活动的组织和协调。通过这些日常的工作,不仅充实了我的工作内容,也锻炼了我的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有幸能参加集团组织的岗位培训,通过系统的学习,让我这个刚入门的新手如沐春风,受益匪浅。从郑州回来后,就开始系统的整理我的工作,但是还是有不足的地方(
在过去的四个月中,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
由于我本身经验不足,做事常粗心大意,导致在工作中总会出些小差错,加上做事考虑的不够全面,所以我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生活中,更加仔细、认真,才能保证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二、2015年工作计划
通过四个月的工作和学习,使我初步掌握了人事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接下来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学习恒大的文化、精神、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
1、进一步掌握行政人事工作流程及规范。除了按照公司时间节点高效、高质量地完成日常工作以外,还要努力提升自己工作业务水平,争取在行政人事工作方面能够独挡一面。
2、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完成日常工作。深刻领会公司下发传阅文件,协助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文件要求。
在过去的四个月里里,我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及教训,继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2015年,我将更加努力,积极配合领导完成日常行政人事管理工作。
感谢恒大给我这个能够锻炼和发挥的平台,我会不断学习,努力工作,用成绩来回报公司。
第2篇:2015年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XX年,××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帮助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省、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不断推进公务员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各项工作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对XX年工作作出总结,并提出XX年工作计划:
一、XX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卓有成效地开展人事人才工作
XX年,我县人事人才工作按照“人才强县”的总体目标要求,在认真执行人事工资政策、搞好人才管理等日常业务工作的基础上,从以下几方面抓好人才使用、培养、引进和考核的各个环节,促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
1、以贯彻《公务员法》为主线,严把优秀比例,确保考核质量。
我县XX年公务员考核工作在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各考核单位的重视参与下,严明纪律,规范程序,确保了考核质量,圆满完成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目前全县行政机关实有公务员(包括机关工勤人员)1437人,应参加考核1362人。考核结果为优秀266人,称职1020人,基本称职1人,不定等次75人(新录用的公务员)。
2、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工作
一是顺利完成XX年全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技人员考录工作。我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0个公务员岗位和138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而取消3个公务员岗位和27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最终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全县共录用37名公务员及105名专技人员,为我县的人才队伍建设输送了新的血液,提高了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是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初见成效。根据云组通〔XX〕34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向社会公开招聘125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经报名、笔试、面试等考核合格后122名高校毕业生现已分配到基层一线工作。
三是拓宽引才渠道,大力引进紧缺急需人才。XX年,我县向外引进大学本科毕业生9人,其中教育系统4人,卫生系统5人,进一步加强了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的力度。
四是根据《××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补充招聘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及单位编制情况和用人需求,XX年我县新聘驾驶员8人、续聘驾驶员29人。
3、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扎实开展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XX年,我们按照热心服务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各项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在人事管理方面,因工作需要、家庭需要等原因共有75名同志进行了工作调动,其中县内调动67人,调出本县5人,外县调入3人;依据相关政策落实工龄15人;为XX年至XX年招考的75名公务员办理了转正定级和确定行政职务工作;现存人事档案4000余件,装订各类表格10000余份,档案室各类配套齐全,无遗失现象。
在人才服务方面,我局不断推进社会化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全力发挥人才劳动力市场在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牵线搭桥的作用。XX年5家单位委托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1个,共举办人才招聘会2场,通过新闻媒体共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2条,接待求职人员28人,达成意向性协议5人,成功推荐各类人才5人。
在工资福利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的工资福利等政策,积极稳妥地完成全县工资正常晋升和变动工作。XX年,机关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58人;事业单位正常增资4251人;机关公务员滚动升级234人;全县共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5799人,兑现优秀公务员奖343人;因学历变动,增加知识分子补贴259人;调整公安等2个部门调整警衔津贴117人,办理卫生系统审批防疫津贴56人,执行农、林、水、卫一线固定90人;办理正常退休35人,教育改革提前退休34人,病休16人,遗嘱补助23人。
我局按照省、市文件和会议要求,于XX年9月实施了全县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全县义务教育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在职职工月增资108万元,退休人员月增资13、1万元。通过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的施行,扎实推进我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工资分配新机制,把国家工资政策落实到了实处。
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方面,继续执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管理工作,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考试、考核及职称改革,结合行业特点,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职业道德、创新能力等继续教育培训,构筑终身教育体系,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发展。XX年共计审查、推荐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务359人,其中:副高级46人、中级288人、初级25人;确定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83人;按照《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试行办法》对各系列评委库进行了换届;组织了337名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进行初聘培训考试;完成各类选拔推荐上报工作;举办危机管理培训班,共组织3840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危机管理》培训考试工作,圆满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
今年以来我县启动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核准、组织实施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最后的审核过程中,所有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运行,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工作。
4、积极落实政策,稳定帮扶企业军转干部
我局积极探索军转干部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军转干部基本情况,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对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实现了“部队、地方、个人”的三满意,XX年我县共接收6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目前我县共有35名企业军转干部,分布在13个企业,在XX年“八一”建军节之际,我局按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22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了特困补助和慰问金共计6万余元,确保军转干部的待遇及时的落实到位。
(二)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XX年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顺利完成了XX年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打下基础。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政府各部门机构编制、职能职责情况,制定全县政府机构改革计划,按时顺利地完成我县机构改革任务;二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事业编制使用范围,继续从严控制编制;三是按照上级安排,全县一次性取消了党政群机关混用的事业编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基础工作,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杜绝超编进人,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以人为本,千方百计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创业是发展之基、就业之源、富民之本。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实现就业的重要途径。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立足本县实际,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加大扶持、广开门路,极大地促进了就业工作,全县就业人数持续增长,就业环境日益改善,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充分发挥就业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失业人员就业难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做好创业就业工作的要求,我县及时成立了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摸底调查、咨询服务、资格审查、创业培训、项目筛选、项目推荐、配备导师、跟踪服务的工作流程认真开展工作,截止11月我局共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30人共计150万元;就业再就业工作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截止XX年11月,共为545名失业人员减免各种税费51万元。
二是建立创业带动就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小额担保贷款,合理确定贷款对象,鼓励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自主创业。我局按照“求真务实,规范运作,稳步推进,灵活操作”的工作思路,积极与财政和银行部门协调,理顺关系,今年我县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160万元,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500万元,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有力缓解了我县部分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资金困难。
三是以劳务派遣机构为中介,全面提升就业服务水平。XX年,全县成功创业人数55人,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45人的122、2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02人,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700人的100、29;稳定困难企业就业岗位633个,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240个263、75;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06人,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300人的10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251人,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250人的100、4;截止11月共认定“零就业家庭”4户9人,清除4户9人,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目标;《再就业优惠证》年检率91,完成市政府下达90的任务率;加强再就业资金的管理与使用,XX年1至11月共支出再就业资金94、47万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54、4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0、71万元;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3、7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63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金34万元。
四是按照“以培训促就业,培训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对农民工提供就业、培训、管理等全程服务。XX年培训城镇失业人员30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159人(返乡农民工培训)。
五是扎实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XX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51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4500人的100、22;10月末登记失业人数1001人,有效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030人以下;城镇登记失业率4、49,有效控制在市政府年初计划的4、6以内。
六是多渠道多形式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在“五一双胞节”期间举行了××县农民工现场招聘会,取到了明显成效。期间参加企业18家,参会人员达1000余人,达成合作意向协议岗位300余个,签订劳动合同249人,作为促进就业的创新模式,在全市首例。期间为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为30名返乡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0万元。我县还针对××双胞之家的特点,出台了《××县双胞胎用工优惠办法》,进一步促进就业。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拓展社会保险覆盖面
(1)基本养老保险
截止XX年10月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962人,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数8127人的98,其中企业职工577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数5787人的99、8,预计年末参保人数为8200人;完成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1604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数1766万元的90、8,当期征缴率为92、5;基本养老保险费清欠104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数133万元的78、2;
(2)失业保险
截止XX年11月,全县参加失业保险单位266户,参保职工7611人,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7742人的98、31、其中企业93户2847人,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2980人的95、54;事业单位173户4764人,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4762人的100、04;失业保险征缴231、49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240万元的96、45,其中: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征缴144、09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71万元的84、26,企业征缴87、40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69万元的126、67;历年失业保险清欠9、61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数10、1万元的95、15,其中: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清欠2、48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数4、8万元的51、67;企业失业保险清欠7、13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数5、3万元的134、53、XX年1至10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册人数357人,2797人次,共发放失业保险金127、46万元。
(3)基本医疗保险
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截止XX年11月,全县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14004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6079人的87,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7人,完成目标任务数63人的200;基本医疗保险征缴195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220万元的88;征缴欠费2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3万元的16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收入2147万元,其中:统筹收入1477万元,个人帐户收入670万元;支出1461万元,其中:统筹支出819万元,个人帐户支出642万元;统筹基金累计结余XX万元,个人帐户累计结余1326万元。
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截止XX年11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638人,完成目标任务数8003人的95,实际缴费人数5638人,其中:普通成年人1795人,低保、重残、低收入老年人1042人,普通中小学生、儿童及未成年人2712人,低保、重残儿童89人;征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缴部分1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25万元的60;个人收入15万元,上级补助55万元,总收入70万元,支出49万元,累计结余21万元。
(4)工伤保险
截止XX年11月,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为9943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参保6480人,企业职工参保2721人,农民工参保693人,其他人员参保49人;征缴工伤保险59、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6万元,企业4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支出5万元,累计结余65万元;清欠4、6万元。
(5)生育保险
截止XX年11月,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为8967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6480人,企业参保3014人;生育保险费征缴56、9万元,其中征缴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16万元,企业40、9万元;生育保险费清欠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支出11万元,累计结余43万元。
(6)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XX年我局将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暨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一起布置,同时将社会保险书面稽核、换证工作一并开展。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44户,2990人,工资基数为466、9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63户,3675人,工资基数为612、6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07户,2737人,核定工资基数492、7元。认真审核,确保书面稽核工作的效果,完成书面稽核93户,书面稽核率65、开展实地稽核6户,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数5户的120,查出漏缴社会保险费37、4万元,及时清缴37、4万元,其中养老34、9万元,工伤1、3元,生育1、2元。XX年应换证数235户,实际换证206户,其中企业82户、机关53户、事业单位71户。
(7)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实施社会化管理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各项手续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共280人,开展基础信息采集1862人,其中社区采集登记1005人,个体171人,乡镇150人,异地居住170人,森工局359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为84、6、
(8)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工作,加大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根据××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开展情况,我局及时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划入个人帐户比例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标准;完善和修订了《××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治疗管理及统筹补助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患特殊病、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服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2万元,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在XX年基础上上调了5;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参加医保的良好氛围,我局充分利用节日、街天等走上街头,采取咨询、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
(9)落实养老保险费补缴及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工作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进行了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目前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并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共140人,乡镇集体企业离职职工105人,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一步审核过程中,保证符合政策条件的人员均能按照政策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并享受相关待遇。
(10)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为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问题,逐步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及时将政策情况和工作要求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汇报,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目前各乡镇已全面开展调查统计和政策宣传工作,在统计数据核实后,由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集体承担的比例及资金来源,最后按照工作程序办理参保工作,此项工作预计到12月可以全面启动。
(1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申报工作
为做好农村,农民工作,经多方努力,我县成功申报成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突出表现,也是实现现阶段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要求新特征、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农村居民提供老年基本生活保障的又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我局已经完成老农保数据录入,并积极争取工作经费,从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方面做好准备。
(12)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
为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我县及时启动了对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使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等充分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惠及更多人群,对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促稳定,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3、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
劳动监察工作队伍得到了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加强。我局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为工作出发点,不断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力度,XX年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旅游行业专项检查整顿”、“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石化行业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检查”五次专项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03个,涉及劳动者1730人;受理投诉案件10件,结案10件,为69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31、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立案11件,结案8件,其余正在办理;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38万元;完成了对全县347户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共审查出不合格单位23户。追缴社会保险14、11万元,新扩5户。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了《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共发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141份,受教育群众8446人,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4、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力度,顺利完成技校招生工作
XX年我县新增技师培训11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培训53人,其中高级工51人,中级工21人;为进一步做好XX年技校招生工作,我局利用节假日进行了广泛宣传,截止9月底,共报名121人,顺利完成了全年招生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科学计划,抓紧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在市局下达明确了具体的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之后,我局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上级的支持,并按照市局下达的目标责任要求,县人民政府与财政、税务和劳动保障部门分别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我局多次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对完成好XX年度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计划和时间、达到的目的等方面的要求,将工作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股室和部门,落实到具体的经办人员,并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完善责任追究、限时办结、首问首办等制度,落实工作措施,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基本情况
随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向乡镇的不断延伸,我局加强了对乡镇各项基本情况的调研。重点检查和了解乡镇的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扩面、企业用工等情况,为深入乡镇开展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打下了基础。加强与企业军转干部的了解和沟通,及时掌握企业军转干部思想动态,做好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保证企业军转干部队伍的稳定。
(三)加强政务公开,实施“阳光政务”
我局按照建设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要求,加强内部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在抓好日常工作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社会上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信息、网络、报刊等形式公开我局工作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以及事项办理结果。把工作摆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取得了较好的社反响,在规范、促进我局工作开展的同时,也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肯定与支持。
(四)落实责任,求真务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全局上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和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分清职责,结合我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探索工作的新途径、新对策,在各项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不断开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一是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建立责任追究制,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的同时,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案件,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了部门的作风建设。二是自觉纠正人事和劳动保障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抓好单位职工队伍建设,强化以人为本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工作人员业务量化考核管理指标,坚决杜绝在办理各项业务和行政执法中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通过建立二五学习制度,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现实意义,对全局党员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以惠民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做好惠民、利民工作
一是启动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二是成功申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新农保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农民将直接受益。新农保工作的开展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国家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对提高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根据××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开展情况,提高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划入个人帐户比例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标准,使患者得实惠;四是为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我县启动了对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使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等充分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使我县退休人员历史遗留问题能得到更好的解决,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惠及更多人群;五是多方努力,妥善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XX年我县以“新人新办法”的方式聘用了4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已解除聘用16人,目前共聘用27人,聘用人员月工资为600元。因原定的工资待遇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XX—XX年期间,“新人新办法”聘用人员多次向我局提交申请,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待遇。为妥善解决这部分人员的实际问题,体现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经我局多方努力,报经市人事局同意后,这部分人员的身份及待遇问题经XX年第六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同意通过,将这27人全部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套改,彻底解决了这部分人员的身份及待遇问题,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认可。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XX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进展,但主要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人事人才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全县人才队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很好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大,特别是在如何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用人、管理、保障机制的综合配套上办法不多。
(二)就业再就业形势严峻:一是经济欠发达,财政投入不足,新增就业岗位少;二是失业人员年龄大、文化低、技能单一,就业再就业困难;三是失业人员居高不下,结构性矛盾突出;四是失业人员流动性大,增加了管理难度,对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难以准确把握。
(三)扩面工作难以开展,社会保险欠费严重。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较为滞后,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任务完成较为困难,欠费现象依然突出,基金缺口大。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难度较大,进展缓慢。虽然我局为做好扩面工作积极主动地抽调人员对城区内的个体私营单位逐户进行了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但收效不大。此外,今年我县的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较多,各项基础性工作难以开展,扩面工作举步维艰。我县社会保险欠费数较大,欠费企业大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已经关闭,已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我县社会保险欠费不断增加。今年县人民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筹措资金,清缴了两户欠费较大企业的社会保险费,但是社会保险欠费数仍呈上升趋势。
(四)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五)我局工作涉及政策法规较多,业务也较为复杂,但相关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目前经办机构存在人员老化、设施陈旧等问题,业务经办能力已难适应今后工作的开展。
四、XX年工作计划
XX年的工作,我局要认真对照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找出工作中的差距,抓住中心工作,强化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各项惠及民生的政策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一)做好XX年我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招考工作,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做到不拘一格选拨人才,不断充实我县人才队伍。进一步规范我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就业登记、档案管理等工作,切实解除大中专毕业生的后顾之忧。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防止用人上的随意性和不正之风。充分发挥人才劳动力市场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的调节和配置作用,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库;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
(二)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为契机,积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相关政策,坚持按岗位职责要求选人用人,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三)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按时完成我县机构改革任务。继续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基础工作,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四)按照上级下达工作任务,以新进入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加强宣传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加强与税务部门的配合,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认真细致地做好欠费企业的欠费清理工作,合理、逐步清收社会保险欠费。
(五)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惠民工作的各项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规范工作流程,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在各有关部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保证符合条件的农民得到切实的社会保障待遇,确保各项惠及大众的社会保险政策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同时根据试点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养老险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六)进一步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通过加强就业培训力度、完善就业援助等措施,充分促进劳动者就业,尤其是返乡农民工就业。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建立“零就业家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长效机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七)充分运用××县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把握灵活的参保原则,采取“分类指导、区别对待、降低门槛、逐步吸纳”的方式,切实解决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居民、困难企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进一步完善定点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和准入制度,做好定点协议服务管理,督促定点机构严格执行“三个目录”,不断理顺医、保、患三者的关系。
(八)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针对在年审中审查出的不合格单位,协同社保、医保等部门进行执法工作。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帮助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九)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干部的创新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经办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真正做到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对外服务高效便捷,树立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新形象。
第3篇:2015年人事工作总结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人事部门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省人事工作会议、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七大战役”目标任务,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筑牢“十二五”开局之年人事人才工作基础,为推动泰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现将上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服务民生,扎实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就业调研,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上“广探索”。加大调研力度,积极探索就业渠道,从毕业生报到、实习、求职等环节入手,构建形式多样的就业平台。组织人员深入11家重点企业走访摸底,调研征集毕业生见习岗位26个,上半年共发布招聘岗位72个,求职登记146人次。二是认真抓好专场招聘,在就业政策上“广宣传”。2月份,会同县劳保局、团县委等部门组织召开毕业生专场招聘会,32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1300余个就业岗位,180名求职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与县劳保局、科协等部门联合举办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岗位需求和就业政策宣传资料600余份,进行求职信息咨询及人事政策法规解答130余人次。3月中旬,派员参与市局组织的招聘团赴西安、兰州、西宁等地高校招聘我县XX年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共11名高校毕业生与我县文化、卫生事业单位达成初步就业意向。三是全面推行聘用制管理,在人事代理服务上“广覆盖”。根据《泰宁县人事局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泰人〔XX〕83号)规定,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泰宁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和《人事代理合同》,同时针对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才难进难留的问题,为有意向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建功立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寄存、办理档案工资、转正定级、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等全方位人事委托代理服务。半年来,为我县36家非公企业招聘单位办理人事代理242人,办理人员交流手续85人。四是加强就业政策引导,在基层志愿者服务项目上“广实施”。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等实施办法要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岗位征集工作。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先后实施了“三支一扶”、选调生、选聘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就业项目。共征集上报“三支一扶”岗位16个,实际到位10人。同时,招募3名毕业生到社区服务,招募选调生2名、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人员6名到基层工作。
二、围绕服务大局,积极推进人才强县战略
一是贯彻落实各类人才政策“不动摇”。加大对《泰宁县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泰宁县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泰宁县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在全社会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领办创办经济实体,下派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会同财政、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出台试行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的评选管理办法,强化政策导向,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教育、卫生系统确认学科带头人各12名,业务技术骨干分别为33名和22名。牵头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及农村实用培训等54个办班计划报审工作,今年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远程教育人数达1980人,占应参训人员99%,为历年来报名人数最多的一年。二是抓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不松懈”。编制发布《XX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列入该指导目录专业毕业的以及国家“211”工程高校毕业的本科学历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继续采取免于笔试、直接面试、考核、体检的方式进行招聘。今年拟引进临床医学、考古学、精细化工等专业人才16名。三是深化引智工作“不遗力”。主动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以福建汉堂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单位”为契机,加强对外国专家工作的科学管理和引智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对引智专项补助经费的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推荐上报了福建陶金峰高岭土有限公司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四是创新引才工作机制“不停滞”。继续鼓励县陶金峰高岭土有限公司和胜达化工有限公司建立博士实习工作站,目前吸引3名总工程师及在读博士在企业从事科研工作。围绕优化引才环境,着力解决我县引进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和新录(聘)到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住房安置问题,积极向县政府建言献策,努力推动人才公寓建设。
三、围绕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决心”。继续保持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在全市领先的势头,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编制职能调整后的岗位调整工作,强化岗位人员变动报备制度,实现规范有序的岗位动态管理。上半年,根据对教育部门采取“人事部门把总数,教育部门分指标”等管理办法,完成教育系统1400名工作人员的第二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同时根据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拟为教育、卫生、林业、水利等部门的事业单位组织招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141名。二是深化职称和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有恒心”。推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承诺、公示及差额申报制度,进一步量化初级职称评价标准。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机制,加强对人档分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对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成效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予以聘任职务。努力探索解决特殊行业、特殊人才职称难以评审的有效途径。半年来我县共有2人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0人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9人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是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公心”。认真核定各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及绩效工资实施的指导、监督,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扎实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参照周边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会同县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了调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文件,普遍调减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承担比例;同时,鉴于我县属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津补贴水平较低及人才流失严重的实际,会同县财政局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作绩效奖励及离退休人员生活慰问方案,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缩小我县与我省同类旅游地及周边县(市、区)干部职工的待遇差距。
四、围绕完善制度,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有力度”。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了政府系统XX年度春季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共面向社会和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3名和参公工作人员4名,同时上报秋季公务员招考职位25个,拟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20名和参公工作人员11名。认真开展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法执行情况自查活动,迎接省检查组赴我县开展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转发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的通知>》(闽人发〔XX〕15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公务员登记备案和退出备案工作。上半年,共新登记公务员10名,参公工作人员8名,备案退出公务员6名。二是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有保障”。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认真做好考核奖励惩戒工作。坚持“规范考核行为、严格考核程序、提高考核质量、注重考核结果应用”的原则,组织开展了XX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14位同志给予三等功奖励,对XX年考核优秀的159位同志给予嘉奖奖励。组织XX至XX年累计两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XX年以来受市级表彰以上荣誉的先进个人,赴省外休假考察。上半年,按照任免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科员22人,辞退公务员1名。三是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有加强”。强化公务员执政能力建设,认真履行职能,本着“学有所用,专培结合”的原则,积极协调,认真组织,上半年完成全县行政机关657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知识与职业道德公共课程培训报名工作,组织17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市里统一举办的初任培训。进一步规范先进评选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全国先进集体1个,省级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5人,市级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7人。
五、围绕和谐发展,统筹推进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一是退休干部管理工作“重服务”。严格退休审批,按退休政策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干部退休审批政策和遗属补助政策的要求,从年初对机关事业单位即将退休的工作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及时为到龄退休的28位同志办理了退休手续。同时按照遗属补助政策,审批和调整遗属困难补助4份。二是军转安置工作“重维稳”。切实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和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根据泰委办〔XX〕7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和随军家属就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有计划的做好军转家属和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上半年安置军转家属1人,随军家属2人,同时积极做好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解困和维稳工作。上半年对我县的9名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进行了健康体检,“春节”期间进行了走访慰问,并对家庭生活困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实行困难补助,共发放慰问金、家庭生活困难补助等5800元。三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重安全”。巩固提升去年档案工作名列全县前茅的成果,严格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和定期检查整理机制。细致抓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日常工作,上半年完成档案收转156份。四是其他各项工作“重统筹”。围绕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要求,统筹抓好党建、精神文明、综治、计生、招商引资、旅游营销、信访、人事人才信息宣传、人事代理、挂村帮扶等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受理工作,做到了及时接访、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半年来受理信访案件4起,办结率100%。
六、围绕提质增效,全力推进人事系统自身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抓素质”。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加强人事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的学习,有效利用周二、周四两晚学习时间,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能力,既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又学习人事业务知识,特别注重对新技术、新知识领域的学习,不断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善于寻找新视角,提出新创见,谋求新举措,实现新发展,提高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事人才保障。二是完善制度“抓作风”。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月汇报制等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狠抓干部岗位目标管理,深入开展“三基一化”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和“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四个不让”服务行为准则,更多地关注民生、更多地关心基层、更好地服务人才,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干部群众和各类人才办好事、办实事。三是强化监督“抓廉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教育全体人员强化四种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廉政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时时处处做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筑牢遵纪守法和拒腐防变心理。认真履行计生、综治成员单位职责,在春季公务员招考、“评先”、年度考核中,严把协审关,执行“一票否决”制,努力打造“阳光人事”,树立人事部门的良好形象。
半年来,县公务员局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分解目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总体上看,“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县人事人才工作基础扎实,运行状况平稳,但纵观工作大局,凸显的现实问题和困难也还不少,突出体现在:一是特岗津贴标准不合理。一些特殊岗位的行业津贴标准太高,政策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不利于调动大多数其他岗位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和谐。二是人事制度改革还不配套,维稳压力加大。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后,省、市、县级公务员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另一方面,泰宁作为旅游城市
,随着申遗成功及旅游知名度的提高,近年来各类物价飞涨,然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涨幅却很小。三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缺乏相应软件支持,管理难度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影响因素杂,工作量大而事细,亟需相应的软件支持,而当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缺乏与人事信息系统对接的电子化管理手段支持。
下半年,我们将围绕两个“推进”、两个“加强”,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一是研究完善人才引进、使用和培养的政策措施,构筑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二是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努力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分发挥人事部门“铺桥引路”作用。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四是加大智力引进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证。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新型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一是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后续工作。二是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管理监督。三是加快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进度。四是进一步规范职称评聘工作。
(三)加强干部培训和考核,提升干部服务能力与水平。一是继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制度,严把人员“入口关”。二是注重抓好干部能力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三是注重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加强检查监督考核,全面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任务。
(四)加强抓好自身建设,力争各项人事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人事干部素质。二是努力转变作风,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树立人事部门新形象。
第4篇:组织人事科工作总结一、主要工作及做法
1、注重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条例》的有利时机,把干部教育培训摆上了议事日程。在完成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下达的调训、选训任务的同时,着力加强局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一是在落实“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方面,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精神,结合市委要求和工作部署,从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到整改落实这三个阶段,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学习,查找出存在的不足,制定了强有利的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为了提高商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选送60余人次参加各种类型培训班学习,适应了新形势,提高了素质,增强了能力,为开展好商务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2、科学调配、任用干部,干部队伍建设日趋加强。今年来,人事教育科严格落实局党组的指示精神,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共调配、任免干部20人次(其中提拔使用了5名干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共和“四不唯一不拘”的原则,优先选拔年青有为的干部,盘活了局机关的人才资源,营造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良好局面。通过一年来的考察,新提拔的干部工作出色,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3、规范考核评优工作,促进勤政廉洁,提高工作效能。今年初,按照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对商务系统内的55名工作人员(含酒管办、涉外企业服务中心)进行了年终考核,通过民主推荐、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评出了9名优秀干部。通过考核评比,较好地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4、扎实做好公务员登记、劳动工资统计及年报上报工作。一是认真核查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信息情况。二是准确填报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工资异动审批表88份,审核市直商务战线各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表、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审批表496余人次。三是认真完成劳动工资、人员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情况等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由于工作细致、填报准确及时,被市统计局评为先进单位一次。
5、不断完善干部职工人事信息,使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今年来,认真落实上级档案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组织部信息管理科要求,规范了档案的查阅、借阅工作,严格把好档案的调入和调出工作,做到接收规范,转递合格。全年共整理、规范个人档案100余份,移送处级干部档案材料143份,转递档案17份,查阅档案40份,借阅档案20份。
6、扎扎实实地做好老干部工作,努力开创老干部工作新局面。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分管领导的具体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老干部局的指示精神,积极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做到政治上更好地关心老干部,生活上更好地照顾老干部,工作上更好地服务老干部,到目前为止,全系统离退休老干部思想比较稳定,没有出现集体上访现象,局机关40名离退休老干部对人事教育科的工作比较满意。一是经常与老同志保持电话联系,问寒问暖,交心谈心,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家庭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病号及时探望,先后到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中医院看望住院老干部11人次,解答工资福利问题18余人次,组织老干部在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了体检。对长期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进行了专程慰问或电话问候,及时解决和回答他们提出的合理化问题。二是始终把老同志利益放在首位,加强与市老局和市老年协会联系,先后两次组织离休干部在市委迎宾会议厅听取李亿龙书记《关于怀化市情发展变化》的报告和健康讲座。一次洪江区、工业园、中方新城和洪江市的参观考察活动,组织评选了健康老人和健康之星活动,我局边喜廷、尹镇修、刘恒象分别被评为健康之星和健康老人,周厚庆夫妇被评为钻石婚夫妇。三是活动经常。为了丰富老干部的晚年生活,“七一”、“十一”分别组织局机关离退休老同志外出参观市区和工业园区的发展变化情况,到芷江受降坊进行爱国主义继续教育,每次都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做到车接车送。四是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有关的文件精神和通报局里工作情况,及时耐心回复老同志提出的问题,使离退休老同志感到,虽然退休在家,但仍然了解商务局的发展变化,支持局里工作。
7、加强联系,与上级机关沟通协调有了新的突破。今年来,主动加强了与组织、人事教育、编制的联系沟通,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方便。通过积极协调,为局机关多争取了一个评优指标,在组织、人事教育、编制等方面的工作也有了新的突破,使各种报送材料及报表、人事信息得以顺利进行。
8、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活动,一是汽摩会,今年3月份,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心策划,专门抽调13名同志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的筹备和各项工作的完善,大部分都是早出晚归,中午都是在体育中心吃盒饭,走到汔摩会闭幕结束。二是积极参加怀化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活动,全体干部职工放弃了休息时间,早出晚归,分别坚守在几大市场一线。三是积极参加国庆活动,为了搞好国庆的稳定工作,提前一个月安排人员值班,提前做好几大商场和市场的安全稳定工作。
9、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今年以来,各科室工作人员为了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班加点的工作,坚持按时上下班,一心一意为了工作。做到有事先请假,假期休完就销的好习惯,全年请公休假22人次,没有延假和超假现象,很多同志一心为了工作,放弃了应该享有的正常休假。
二、存在的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足。一是工作中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有时候缺乏一抓到底的精神。二是创新意识有待加强。工作中还存在着按部就班的思想,工作缺乏超前意识,导致有时工作比较被动。
三、XX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组织、人事的要求拟报干部培训计划。落实人员调配、调动、工资、任免等工作。
2、认真做好各种统报和年报工作;
3、及时报送各种人事信息材料,完善档案管理和整理工作。
4、扎实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工作,
5、高标准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5篇:2015年度人事管理工作总结2015年是一个创新的一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管理创新上实行竞争上岗,强化优胜劣汰,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方案的确定与实施。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竞争机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用人环境,真正做到人尽其才,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及潜能,实现人力资源最佳配置。
2015年度人事管理工作在部室经理和同事们的支持及帮助下,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合理调配现有人力资源,力增达到最佳配置
协助经理做好公司内部分人员的合理调配。按照《公司2015年度管理机构设置》,圆满完成竞聘上岗、优化组合及空编、缺编单位在公司内部进行招聘工作,做好了运行车间合理配备检修人员工作,同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合理调配人员,确保了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年度下达各种调配调(指)令等共计477人次,其中下达人事指令104人次,下达待岗指令93人次。
二、采取三级管理考核办法,做好各单位人员人事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合理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用人环境,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达到人力资源最佳配置,重点做好拟发通知、组织实施等工作。采取三级考评管理办法(自评、互评、领导评价),按照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效四项考评标准,先个人自评;后员工之间互评,互评后经所在班组汇评;最后由员工所在部门汇总终评,按照有条不紊的程序对公司员工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本项工作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本次人事评价共计463人次。
二、做好03年度听证会工作
重点做好了听证会议的组织、筹备和材料准备工作,保证了会议质量,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此项工作在总经理班子的大力支持和参与指导下,重点做好了文件制发,质询题等材料准备,会议的组织。参加评论听证会的党员代表10人,团员代表8人,职工代表13人,董事代表1人,监事代表1人,评分人员9-12人不等,共计约50人。会议期间,高层管理人员3名及各部室单位21名人员进行了述职,述职内容均围绕履行职责和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情况。听证团共向述职人提出质询意见70余条(领导小组44条),建议43条。述职人均做了回答,无消极应付情绪。其中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原煤采购部获得了与会人员的认可,取得了听证团的好评。由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以及各方面密切配合和职工的积极参与,听证会开得圆满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劳动合同管理
1、重点做好拟发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及签订意向书的工作。根据公司员工人事评价结果及《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对生产、技术、管理骨干采取长期(5年)合同管理,对生产工人及其他工作人员采取中期(3年)、短期(1年)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的管理办法,按照先个人填写《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后部门填写意见;最后公司依据员工人事评价结果及部门填写意见,确定劳动合同意向,反馈本人。此项工作全面完成,共确定劳动合同意向596人次,其中确定长期劳动合同意向141人次;确定中期劳动合同意向223人次;确定短期劳动合同意向226人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意向6人次。
2、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年限的确定和手续办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公司员工人事评价结果及《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对生产、技术、管理骨干采取长期(5年)合同管理,对生产工人及其他工作人员采取中期(3年)、短期(1年)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的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工作,确定了合同年限,共确定续签劳动合同554人次,其中:①续签长期合同136人次,续签中期合同222人次,续签短期合同196人次;②不再续签合同18人次,针对公司其他人员在续签合同的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和困难,但是通过座谈、多方联系等大量工作的开展,终于在6月底根据确定的合同年限圆满完成1108份合同文本的填制及审核工作。
(二)、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
(五)、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依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将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标准、范围、使用期限及管理要求予以规定,通过半年多的实施过程及认真了解、调查结果,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予以下发。进一步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管理,同时规范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程序,在减少库存,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及安全经济服务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办理离退厂人员手续工作
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及时做好了调动、辞职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人员的谈话、确定及手续办理工作。同时认真学习《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及《劳动合同争议》等法律法规,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不同规定办理离退厂手续,包括劳动合同解除、档案移交等工作,基本完成了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共计43人次。其中:不再续签合同18人次,退休1人次;调入鲁阳集团公司24人次。
(二)、做好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
1、做好2000年至2015年所有增资表的整理、分类、汇总及装档工作,共整理增资表2230余份,同时将干部身份117人增资表及30份《企业女职工管理、工人岗位基本情况表》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及时分装个人档案。
2、做好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此项工作通过汇总、分类,按照姓名进行排序,重新将公司所有人事档案进行规范存档管理,进一步达到了整齐、有序,便于查找。通过整理员工档案,查出汽机车间沈元华、2人没有档案,及时通知本人进行查找落实;同时查出200余份个人档案材料,经过整理分别装入个人档案,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员工档案。公司在册员工553人,现存员工档案432份,人才交流中心存档114份。
(五)、做好内退人员走访工作
利用五一放假期间,对内退人员进行走访,达50人次。此项工作通过传达第四届一次职代会精神,同时让内退人员了解了目前公司煤炭紧张、生产经营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达到了与内退人员进一步沟通的目的。同时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做好了与公司内退职工子女的座谈工作,达10余人次。
(三)、做好人才储备计划的编写工作
热电公司历经十七年的发展历程,人事管理制度逐步成熟,人力资源的储备工作日益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特别是近两年由于人员流动较大,造成个别车间的人才空缺和技术断档,人才的储备工作已提升到战略性高度。人才储备有利于企业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构成现状,从人才储备的方式和办法及人才的培训等方面,结合公司实际编写完成了人才储备计划。
(五)、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
1、做好工作服的发放工作
根据公司要求,按照各单位统计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提报计划、配合定做及协调物资供应部做好领取发放等工作,圆满完成工作服统一配发工作,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了《关于统一工作服穿着的规定》,并自9月1日起执行。
2、定期发放季度劳动保护用品
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提报季度劳保计划,定期配发,跟踪调查,逐步完善。本年度共计配发
3、做好2015年度安全帽的统一配发的前期工作。
通过调查了解,查阅相关资料,根据不同颜色代表的意义不同,拟定运行人员、检修人员配发黄色(代表操作工人);化验员、计量员等配发蓝色(代表质量检验人员)、管理人员配发红色(代表管理者),以《安全帽配发报告》书面上报,经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颜色与数量进行提报计划,完成2015年度安全帽的统一配发的前期工作。
(六)、协助做好企业发展基金收缴工作
按照公司下发的《关于缴纳企业发展基金的通知》精神,拟定缴纳人员名单,下发通知,积极做好企业发展基金收缴工作,通过周密细致的宣传工作,为本次企业发展基金收缴,起到了促进工作。同时按照公司领导部署,积极做好部分困难职工企业发展基金收缴工作。通过与困难职工的谈话确定了企业发展基金收缴数额工作,为本次企业发展基金收缴,起到了促进工作。已交470人次,共缴纳发展基金302、2万元。
(三)、协助做好员工培训工作
1、做好四月份生产人员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运行、检修人员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水平,正确把握每位员工的工作状况,从而为员工的奖惩、晋升、调整等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为达到公平公正的检验目的,使参加考试、考核人员能够真正掌握所学知识,体现运行、检修人员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成绩的真实性,依据总经理签批的拟定《考试考核方案》,下发《关于组织运行、检修人员考试考核的通知》,明确考核标准,使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同时与生产技术部一起,重点做好了试卷的编制、监考、阅卷等各项工作,使本次考试、考核客观、公正,成绩真实达到预期的效果。组织生产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达611人次,参考率达94、2%,总成绩合格率达87、4%(80分合格)。其中:实际操作考核及格率达98%;理论考试:安规考试及格率达93、8%(80分及格);专业考试及格率达91、9%(60分及格)。
2、组织做好《执行》、《行动手册》、《致加西亚的信》三本教材的阅读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整体素质,加强管理理念及敬业、忠诚、勤奋的思想观念和执行能力的培养,组织培训达次,共计培训人员人次。
3、按照公司要求,做好选拔锅炉业务骨干参加130T/H,高参数锅炉外出培训工作。此项在生产技术部及锅炉车间的配合下,依据锅炉车间四月份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及平常工作表现,共选拔30名锅炉业务骨干参加130T/H,高参数锅炉外出培训学习,同时为了达到培训效果拟定《外出培训学习人员管理规定》,顺利完成高参数锅炉外出培训工作。
4、与生产技术部协同做好锅炉、汽机、电气、化水车间人员外出培训工作。此项工作在生产技术部及各车间的配合下,已顺利完成两批外出培训学习任务,培训人员达36人次。其中:锅炉车间12人次;汽机车间12人次;电气车间8人次;化水车间4人次。
5、协同生产技术部组织开展安全讲座活动。6月24日,公司聘请安检局领导来公司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授课人员达210人次。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员工增强了安全生产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做好职业病健康查体及各项检查工作。
本月份协同生产技术部组织生产人员进行一年一度的职业健康查体达128人次,其中锅炉车间72人;汽机车间19人;电气车间10人;燃料车间17人;修造车间9人;化验室1人。支付市职业病防治医院查体费11000元。
(六)、专业技术人员
1、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2015]19号《关于转发人事局〈关于二00四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发通知组织符合条件人员予以报名学习,共有8人申报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征订《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教材8本。
2、做好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根据县人事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县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组织9名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进行填表,按期完成调查上报任务。
3、做好高层次人才进行调查摸底工作
本月份根据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对全县高层次人才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组织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填表,按期完成调查上报任务。
4、做好职业资格证书自查工作
按照[2015]50号《关于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通知各单位收集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完成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统计表、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登记表的统计填写工作。
(八)、协助工会做好各项工作
1、协助做好第四届职代会一次会议工作
随着公司管理体制的逐步调整与完善,公司原有的很多职工代表由于工作和岗位的变动调整,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能反映和代表广大员工的意愿。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民主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职工当家作主的作用,按照《职工代表结构分配及推选办法》协助做好职工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及新一届职工代表培训工作。
2、协助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1)、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召开新调整的女工委成员及女工小组长会议,总结03年工作及04年工作计划;组织女工委成员、小组长及后勤女职工进行义务植树52棵;组织公司在册已婚育龄女职工进行健康查体,应查171人,实查148人。按照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工作在各个岗位上的164名女工每人奖励50元进行造册发放,共计8200元。
(2)、协助工会开展五一、五四、十一纪念活动。五一、五四期间组织开展职工篮球、乒乓球比赛;组织参加县里乒乓球比赛;、组织篮球、乒乓球联谊赛;十一期间组织参加篮球和体操比赛活动,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体人员发挥团结协作、勇争一流的团队精神,取得了篮球比赛第三名、体操比赛第二名的优异成绩。
(3)、做好庆祝元旦的筹备工作
按照公司安排协同办公室做好庆祝元旦的筹备工作。重点进行了三项工作:一是同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共同组织了迎新春庆元旦联谊活动,活动效果良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二是组织4位优秀人员参加了集团公司庆元旦文艺演出活动,得到了一致好评;三是协助做好了元旦期间张挂彩旗等活动。
(3)、协助做好西服及仲秋福利的发放工作
集团公司二十周年厂庆,为公司员工定做的西服于9月6日送达,我部在提供发放名单的同时协助办公室将467套西服全部发放到各单位。同时做好了仲秋节福利发放的名册编制及协助发放工作。
(九)、其他工作
1、做好公司计划生育工作
完成了城区计生委下发的2015年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表(56人次)、特殊人群摸底表(81人次)、移出人员明细表(6人次)及移入人员明细表(23人次)的统计、填写与上报工作。同时按时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报告单》月度报表工作。
2、做好学生青岛旅游工作
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组织13名学生到青岛旅游,期间与集团公司领导积极配合做好监护组织工作,带领13名学生安全、顺利地完成本次青岛2日游任务。
第6篇:公司人事部门工作总结人事部门的工作期实也是我在领导关心指导下一个人的工作。下面我对本学期的人事工作总结如下。
一、立场鲜明讲政治
人们说,人事也是一个实权位置,当然他大概是指其他行业吧,我想我的工作体会是我从事的是政策性比较强的工作,面对的是“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的问题,不存在模棱两可的回答,针对具体问题,一旦形成决定,不是面对这一类人可以这样,面对那一类人可以“不是这样”,更不可以带着私心杂念,感情
用事,所以人事部门工作应该是一种原则性较强,有着党性作保证的很严肃的工作。在以往的工作中我也确实做到了这样,也具备了对党的忠诚和对人的负责精神。
二、摆正位置顾大局
学校人事所处的工作位置是联系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较多,与本校教师联系的反而比较少,许多事情是向上级主管部门拿出我校的各项管理数据,包括资金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管理及学校发展管理等等,所以大量的时间是一个人埋头苦干,而不会被人发现,更不会被人理解我从事的工作的辛苦,也无法了解我所做的工作的重要性。
1、为了查阅资料方便,今年暑假我化了大力气将本校教师的所有有关人事资料整理成一本材料,作为我的工作资料,今后许多项目需要查阅时,我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当中为学校领导提供资料。许多老师想了解自己的某些情况,我一查就知道了,老师们看了我的这本资料,感慨的说:要整理出这本东西,那是一项很大的工程吧?是啊,我为了整理出这本东西,不知道设计了多少方案,做了废,废了再做,最终化了将近20天时间才完成了这项大工程。
2、加工资今年共进行了三次,二次是工资调整,一次是在暑期里、一次是在元旦。酷暑严寒,别人在空调中与亲人团聚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之时,我冒着烈日,冒着寒风,到学校为教师们的工资待遇的提高工作着,暑期里我烧到38、8度,由于时间紧迫,不能停下来,只能边吃药,边干活,元旦之时,天冷的要命,为了及时完成工作,我感冒咳嗽到晚上经常坐起来胸口受不了,但我不能停下来,因为时间紧迫。马上就要放寒假了,老师们都在完成了一个学期的辛勤工作等待着一个美好假日、盛大节日之时,我却在为老师们的第三次加工资,两年一次晋升工资档次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即所谓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努力着,加工资对老师来说是一种喜事,对我来说是喜事,更是苦不堪言之事。当然这是我的工作,不管多么辛苦我都会一丝不苟的去完成工作
,我一直是这样要求自己,我不可能是最好的,但我会为每一的“更好”而努力。
三、文明团结修养好,以身作则树榜样。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塑人类的灵魂,首先要有一台能塑人类灵魂的好机器,怎样才算是一台好机器呢?我认为这台机器应该具有无论外界条件多么的恶劣,无论别人想怎样的损坏你,你都能够抱着一种宽广的胸怀接纳,同时感化他,我想我已经做到了这一点。我是一名教师,应该是学生的榜样,我又是一位中层干部还应该是普通教师的榜样。为此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上课绝不迟到早退,不备课不进教室,不带胸卡不站在学生面前。穿着打扮朴实大方,既不华众取宠,也不怪模怪样。让学生服我而不威我,敬我而不远我。让同事和我相处,既随和又放心。
关心同事的生活,积极帮助有困难的同事,敞开胸怀,容纳同事的误解、容忍同事的不讲道理的言行,减少与同事产生的误解,有时静不下心来之时,我也会感到很痛苦,为什么别人可以误解我,我要怕伤害别人呢?但仔细一想我毕竟是一位中层干部,为了学校的稳定为了管理者的方便我应该配合学校领导尽可能的减少与同事,尤其是对中层干部有着“心理嫉恨感”的老师们的矛盾。有道是“正义终久会战胜邪恶”
四、工作勤奋肯实干,钻研业务能力强,职责到位出成绩。
4、本学期的工作从大的方面讲,我完成了八、九月份:1)人才引进工作2)学校统计法执法大检查3)非在编人员用工制度4)部分合同工的合同签订工作5)出缺勤统计扣款统计工作6)协保人员鉴合同7)农民工的用工处理8)工资标准统计调整工作9)调整工资一人一表的填写、盖章、审核工作10)XX学年度考核三类表格填写工作11)学年度考核统计工作12)学年度考核一人一表填报工作
十月份:1)教师及职工编制的核编工作2)教工花名册的编册工作3)教师人事信息的修正工作包括a、人员基本情况表b、学历和学位表c、专业技术资格情况表d工资表等信息4)调进调出人员的手续办理工作5)中高级教师比例预测工作6)就引进人员的签约工作7)医保补贴性工资统计及计算工作8)医补一人一表填写、审核、盖章、编号工作9)社保卡的登记填表工作
十一月份:1)献血工作2)退休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申办工作3)初级职称申报审批工作4)初级职称人员晋升工资工作5)初级职称人员职岗调整工作6)教职工基本情况汇总表二十五套表格7)出勤
统计扣款统计工作
十二月份:1)人才引进招聘工作2)年终报表共三十套表格个统计工作3)劳动福利统计工作4)劳动情况104表的统计工作5)第二次工资标准调整工作6)工资调整一人一表填写、审核、盖章、档案调整号填写工作7)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工作8)保险福利构成情况统计工作11)出勤统计扣款统计工作12)年度考核汇总表、个人表审核、盖章工作13)社保卡的发放工作
XX年1月:1)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办理工作2)第三次工资即二年一次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工作3)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办理工作4)人才引进办理工作5)叶铭玉退休手续办理工作6)出勤统计扣款统计工作发7)教师资格证书办理中补充条件办理工作8)人事资料的存档工作
五、勇于科研求创新
探索创新是青年人应有的职责,也是社会向高层次发展的必由之路。我顺应时代付于给我们的历史重任,参与人事电脑操作培训,勇于在人事工作方面多使用现代化的武器,不断寻找能人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力求能在人事的工作领域寻找出一点有价值的东西。
总之,我无愧于一个人民教师,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无愧于学校领导所委托的重任。
上一篇:患者身份识别及核查制度
下一篇:21卫生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