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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尘埃落定有感篇一
《读《尘埃落定》有感》
读《尘埃落定》有感
新疆奇台二中闫荣清13619962992
——藏族最后的土司生活的历史再现,土司制度如尘埃般一定落地 从这部小说中,我又看到了似乎封闭落后的世界,愚昧混沌中的文明的闪光。如电影《红河谷》中所表现出的一个古老民族所具有的独特的民族民俗文化一样,阿来的这部反映藏民族生活历史发展进程的著作,一个自在的民族的智慧、瑰丽奇幻的民族特色的光芒,也从容绽放。
从这部小说中,我看到在藏民中普遍信仰的宗教,在文中通过“我”的眼、“我的”经历,生动自然的呈现出来,真实地表现出宗教对政治、权力的依附、仆从地位,生动的反映了宗教依赖于经济,宗教服务于政治,精神与物质的相互作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决定与反作用的关系,在一件件历史事件的发展中生动自然而真切地呈现出来。
从这部小说中,我再一次看到农奴制度。一种不平等的制度,在这里是天经地义毫无争议的天理,似乎贵族贱民,自由人,奴仆,贵者贫者,一切都安于天命、天意、统治者操作运转的统治机器。是什么麻醉了本应反抗的人民,是什么又润滑着本该砸碎的奴役人的机器?愚昧、宗教应该是重要原因吧。
还有土司传袭,决定权就在老土司一人决定或是通过暴动改制。小说中不想篡权的有才有智有德者的土司理想的继承者——老土司的二儿子,只能坐以待毙或被冷落。政治难道就是这样,历史就是这
样吗?没有玄武门事变,就不会有李世民的贞观之治;没有华国锋、叶剑英老帅的秘密逮捕令,就没有十年内乱的结束,没有拨乱反正的新时代的开始。
一双“神”眼,依附“傻”相,在纯真质朴在人性光辉中,“傻瓜”达“智者”不能达,愚公智叟之辨之别,又再现眼前。返璞归真,爱人人爱,达人达己。此中真意,自合天机。玄而不玄,人心向背,自古同理。
在种植大烟花贩卖鸦片中获得先机先富,又发展军事,努力保持先富先机。后来开始粮食买卖,豪爽而又富有人性化的智慧的经营,进一步推动了经济发展,人心归向。继而开办贸易,又率先占据世界发展先机。三次领先,富可安民,自然成为“土司的土司”的无冕之王。可惜老土司及老土司的大儿子不能顺应历史的选择但他们也必将被历史的车轮碾个粉碎。欧美日本等先进发达国家的发达史,早就同出一辙。
发展才是硬道理。经济基础决定地位实力,浅显而又深刻。一招领先,占尽先机。随机而动,顺应历史发展前进的潮流,勇立潮头,手把红旗旗不失的弄潮儿,才是笑到最后的历史宠儿。这也是必须不断自觉顺应时代发展规律,不断发展的亘古不变的硬道理吧。
历史的车轮永远会毫不留情的碾碎落伍者的老牛破车,碾碎他们的黄粱美梦。与其怀念,不如推进。烟花女用腐朽溃烂送葬了最后的土司们,就像《食人鱼》寓言般的揭示,一切腐朽享乐都难逃自我覆灭的命运。玩火者必自焚,纵欲的极限就是灭顶之灾的到来。享乐思
想必将葬送只知玩乐者的警示,浅显而有深刻的内涵,在文中又一次以生动而极具象征性的历史事实呈现出来。
好书读罢,心有所失。心潮起伏,慨叹不已。书中情境如绕梁之余音,袅袅不绝,不断给人新的启迪。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二
《读《尘埃落定》有感》
这是个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种生活,而这种生活属于一个傻子。
这是怎样一个傻子呢?让周围的人们想起、说起时候,都要带着惋惜和遗憾。那个由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那个曾经生下那么勇敢而聪明的大儿子的土司,怎么会又生出了个傻儿子?想象的到周围的人惋惜中带着欣快:看,土司的傻儿子。
这个傻儿子从不关心土司的家业国业有多辽阔,不关心哥哥可能得到的荣耀和权利,他只流连于周围的丫环仆役,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成日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没有正形,浑浑噩噩,年复一年。所有人都觉得傻儿子就这么靠着土司的老爸装疯卖傻一辈子,永远都是扶不起的刘阿斗。但是,生活的精彩就在于未来无限的不确定性,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很多东西都在改变,人们认为应该改变的改变了,人们认为不应该会变的也改变了。
突然,某一天,那个被奚落和忽略的傻儿子改变了,像再世为人的惊天动地。士别三日当刮目,傻儿子突然像时代的先知,时而疯癫时而清晰的说着预言家的话,这一公认的傻子偶尔灵光闪现的做出一两件让人刮目相看的事,通常能收获颇丰,傻子偶尔的疯言疯语又能在不久的未来成真。
老麦其土司因种罂粟暴富,其余的土司随之效仿后广泛播种,傻儿子却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开年在漫山遍野的罂粟中仅有傻儿子金黄色的麦田,物以稀为贵。一时间,傻儿子成为所有人的救命稻草,傻儿子开仓卖粮,一步一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兜兜转转,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当一个曾经的傻儿子突然摇身一变成为救世大英雄的时候,世界其实也颠倒了吧。故事发生的大背景是新中国尚未成立的几十年前,土司的日渐没落,权利更替,历史的车轮碾过旧统治,土司最终被时代所抛弃,而傻儿子建立的新市集,如同垂暮老人的回光返照,是将死之人的最后呻吟。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所谓尘埃落定,尘埃虽然在空中飘浮,最终要落到地面。引申为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历经几十年的土司纷争,最终被另外的取代,期间纷纷扰扰,期间人民流离失所,期间的种种,都化为空中浮尘,飘飘摇摇后落回地面,地面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透过阿来《尘埃落定》,看到一个时代的变迁,看到曾经差点改写历史的人被时间磨损的支离破碎,最后尘埃落定。那历史的厚重感,看完后让我深深叹息。 傻子很天真,天天抬头看云彩,连幻想都没有的,呆呆望着天。
傻子很聪明,建立了他们地区最大的物资流通地,看到未来不会有土司的存在。 傻子很幸福,有时候做傻子意味着没有负担、压力和没有阻力的表达。
而所谓大智若愚,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三
《读《尘埃落定》有感》
读《尘埃落定》有感
《尘埃落定》—一本洋溢着浓厚的高原气息的如诗歌般清秀、灵动的小说,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而来: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野草与青稞的梦幻交织;堡垒森严的土司赛城;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穿行于西藏的健壮男人和淳朴女人……
这一切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也融入了作者的意绪和激情,更把我的眼球吸引到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地方——西藏与四川阿坝的交界处,西藏是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自小在西藏长大,并且耳濡目染她的文化的阿来提供了素材,因此,他把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题材,阐述了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识和思索。
阿来曾凭借这部小说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更有人曾预言,阿来会凭借这部小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
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在遥远的西北部四川和西藏交界的地方,生活着康巴藏族,这里的藏族被称为“嘉绒”,他们信仰藏传佛教,当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土族统治着,麦琪土司便是其中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为藏族太太所生,聪明勇敢,是理想的麦琪土司的继承人人选,二儿子是麦琪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生的,天生愚钝,整日和丫鬟卓玛厮混,被大家当做“公认的傻子”,家里仆人的孩子也都乐意跟二少爷玩,在他们眼里,二少爷只是一个“十足的傻子”,二儿子也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在土司家生活着,耳濡目染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似傻非傻的冷眼观察着这一切。后来,国民政府派来了一个黄特派员到麦琪土司家,在黄特派员的指点下,麦琪土司开始在其领地内广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麦琪土司凭借贩卖鸦片暴富并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琪家族因为种植鸦片而暴富,其他的土司也纷纷效仿,偷来种子在自己的领地内播种,而这时,“天生愚钝”的二少爷却突然建议种植麦子。恰巧这一年,内地遭逢旱灾,地里颗粒无收,饥荒在整个阿坝地区开始蔓延,大批的人员死亡,各土司损失惨重,大批大批的难民纷纷投奔到麦琪土司的部下,麦琪土司家族迅速庞大,此时的二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同时,傻二少爷还决定进行粮食交易,将粮食卖给各土司。
因为二少爷的帮助,各路土司纷纷度过了饥荒,为答谢二少爷,各路土司纷纷到二少爷的官寨庆祝,而就在此时,二少爷的官寨周围出现了一片片的帐篷,酒楼客栈,歌榭勾栏,处处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后来,黄师爷建议二少爷建立税收体制,二少爷依照黄师爷的建议逐步建立起税收体制,并开办了钱庄。就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了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形,古老的阿坝地区开始逐渐的发展起来,二少爷也因此深受大家的爱戴和尊崇。
眼见二少爷如此受爱戴,土司家族在二少爷的带领下,蒸蒸日上的发展,大少爷嫉妒之心日渐加深,他暗自谋算着争夺二少爷得来的一切,一场争名夺利的家族继承权的战争也因此展开……
终于,解放军攻到阿坝地区,二少爷决定率全体民众迎接解放军的到来,而小酒店主却迫使二少爷率众人逃往麦琪土司官寨,在与解放军的激战中,二少爷受伤被俘,后来他主动投诚,并与失散的妻子重逢,最终,封建奴隶制度结束了,一个旧的世界尘埃落定,一个新的世界正在拉开帷幕……
在《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二少爷的行为常常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他经常和卓玛以及仆人的子女一起打闹,常常做出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但细细想来,却又处处表现
出大智若愚,似乎在以这样一种特别的方式来维持自己在这样一个庞大复杂的大家族里艰难的生存。可以说,二少爷身边的人都是具有智慧的,他们精明的算计着土司家族里的一切,就如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琪土司,精明毒辣的大少爷哥哥,美若天仙却水性杨花的妻子以及形形色色的其他土司,他们因为二少爷的“傻”而忽略了他成为麦琪土司家族继承人的可能,没人可以准确的判断傻二少爷的心思,他们不知道他究竟是傻孩时聪明绝顶,通过傻二少爷的内心和眼睛,给人们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繁荣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傻二少爷是这段历史唯一的见证人,在他的眼里,不含有任何主观因素的真实反映了那一段真实残酷的历史。
看完《尘埃落定》,不自觉的把它和《阿甘正传》两个故事联系起来了,在这两个故事里,主人公都是有点憨厚,傻乎乎的人,他们的经历都是奇遇,也是时代历史在他们身上的折射。阿来笔下的傻二少爷时不时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为他引路,适时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传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执着和专注,他本身有一种令人感动的力量。可以说,傻二少爷和阿甘这两个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都能给人以一种哲理和思考,他们经历各不相同,但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的独特却又类似的世界。尽管周围世界是不公平的,但是他们仍坚持以自己的方式生活着,坚持爱着这个世界,以自己独特却又略显笨拙的方式完美的诠释着生命的意义。
看完整本书,我也曾上网浏览了一下大家对这本书的看法,书的评价很高,但是,对于书中的二少爷傻傻的形象,人们是褒贬不一的,有人认为这个形象过于夸张,不能真实的反应生活,不符合当时的时代背景,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的人则是比较欣赏二少爷的这个形象的,他们认为正是因为有了二少爷的疯疯癫癫,才有了整本小说天马行空的叙述空间,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由的气度。对于我而言,我是比较欣赏二少爷这个形象的,我认为正是因为有了二少爷这一形象才使小说里种种荒诞离奇的行为有了现实的基础,他们本身便是生存在一个比较特殊的环境中,二少爷形象的塑造是与小说所设置的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可以说,二少爷的形象与小说的人物的生存环境的描写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只有那样的环境才能促使二少爷这种性格的形成,也只有那样的环境才能完美的包容二少爷这种人物形象的存在。黑格尔曾经说过“存在即合理”,二少爷这一形象即存在了,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我想,也正是因为有了二少爷这一形象的存在,才有了小说如此丰富多变的人物形象。
整本书,作者以诗一般的语言展开描述,文笔所及之处无不展现着西藏以及四川交界处独特的自然和人文风情,在感受小说曲折生动的情节的同时,又能根据作者诗意的语言勾勒出一幅幅美丽的景象,读书的过程也便成了一次感受西藏四川阿坝交界处独特风土人情的文化之旅了。
记得《尘埃落定》曾有过这么几句话“我看到土司官寨的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读完这几句时,眼前不禁浮现出一副凄凉的画面:
荒凉的土地上,腾起一片一片的尘埃,四下无物,荒无人烟,太阳也折射出一股暗淡的光芒,仿佛整个世界在哪个大家猝不及防的瞬间就会消失了,周围安静的升腾起一股恐怖诡异的味道,偶尔几只丑陋的野鸟飞过也很快就飞走了,不愿在这里做过多的停留,整片土地就像是刚经过激烈战争的荒凉的战场,战鼓的声音由远处飘来,忽远忽近……可是,在即将迟暮的时候,在太阳下到海平面以下的那个瞬间,有株野草自海平面向内陆迅速的生长蔓延过来,整个大地有迅速有了生机,葱葱拢拢的一片绿……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四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读了这本书,我很羡慕那个傻子少爷,他出生于一个优越的家境却没有被权力、财富诱惑,没有被欲望所扭曲。聪明人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
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五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
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臵,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六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它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到终结的历史。简单的叙述,却有无限的张力,留给人无限的感慨。小说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一个独立完整的世界,一个存在着土司制度的世界。在那样的世界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每天都在上演着各种各样的把戏,各种各样的纷争。
小说讲述的了一个跌宕而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众人眼中的聪明人,是理所当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汉人太太生的傻儿子,偶尔会道破天机的傻儿子。麦其土司因为栽种了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而迅速富足,成为了最强大的土司。后来,别的土司为了像麦其土司一样富裕,也都悄悄跟着种罂粟花。可麦其土司这边,却在傻儿子的建议下,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其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其余的土司都只有罂粟,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麦其土司越发强大。其余部落的缺粮灾难让粮食丰足的麦其土司家的傻儿子发起了卖麦贸易,建立起边疆城镇,茶马互市。与此同时,两个儿子关于吐司继承权的争夺也激烈地进行时。在这看起来似乎是麦其家辉煌鼎盛的时候,随着汉人解放军的进入,所有的东西随着旧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一切尘埃落定,只剩下一片死一般的沉寂。
我很喜欢小说的名字:尘埃落定。世间一切的繁荣与浮华不过是千千万万尘埃组成的,借着风,在空中飞扬、舞蹈,可当风过雨后,尘埃落定了,便什么都不存在了。我们每个人不都是天地间一粒飘忽不定
的尘埃吗?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美女,不论你在人生的舞台,甚至于历史的舞台上扮演着多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历史来说,终究也只是一粒尘埃而已。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食与色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一切都是浮云,一切不过尘埃。
书中的傻子实在是谙熟这些道理的聪明人,他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
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七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仅四字却似乎饱含哲理。眼前便展现出开阔邈远的天地,吹着永不停息的风——这是初见这四字时的第一感觉。多么奇妙……
神秘的藏族文化,浓郁的高原气息,穿插其中的宗教色彩,都为这部作品蒙上了一层神秘而诱人的面纱。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幻的宗教信仰…开卷,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便扑面而来。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面一路铺展延绵: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与青稞的色彩交织,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官寨夹杂着权力与火药的飞雪尘埃,衣着淳朴的男男女女穿行其中… 在这片土地上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骁勇善战的大儿子,憨痴愚钝的小儿子,王位的继承者似乎已是毫无悬念。而后,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老土司为了宗央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贪心的他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土地蔓延。次年其余寨落的饥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动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市场,门庭若市。看似迎来了麦其家的鼎盛时期,然而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文中,尊贵的麦其土司的小儿子,是众人眼中的傻子,然而,他却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这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但这就是所谓的大智若愚吧。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其实,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土司或是贫民,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
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最终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
花谢花开,云卷云舒,潮涨潮落。现在看来,我似乎更钟情于这四个字:尘埃落定。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一切浮云,免不了尘埃落定。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八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
想完完整整的写完一部小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想写一部受人瞩
目,与人产生共鸣的的小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片粗犷无边的大草原,无论面向何方,面向何点,都无法将四周的一切完整的描述下来。因为惊艳的物和震撼的心,像风一样、雪一样,川流一样,轰然的在脑中极速旋转、尽情飞扬、彻底奔腾。这让它的观摩者无法理智的解说、判断,它会让你的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华、奔腾。《尘埃落定》正是这样一部佳作。小说以简单、真实、幽默的文字,演绎了在土司制度盛没及终结史。简单而深刻的人生思索,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作者无比深厚的情感,让人读来荡气回肠,不禁感叹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高超才华。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
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在阿来的《尘埃落定》中介绍了这样的一个故事:19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的地区存在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他们的首领被称为“土司”。其中一个强大部落的土司(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土司和正室所生,小儿子是土司酒后和抢来的汉族太太所生。在当时人们看来,大少爷聪明勇敢,骁勇善战,对权利充满渴望;而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
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所以,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大少爷是权力的继承者。但是,老麦琪土司却认为自己的大儿子在大事没有自己的判断力,而自己的小儿子有时却聪明的异常,虽然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
《尘埃落定》中以傻子少爷的为第一人称序写着一幅美丽而充满斗争的藏族土司文化风情卷轴。在比较封闭的土司部落里,“傻子”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因为他违背了当时的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当时的活下来的规则,简单的说他是一个不适时的人。正是因为他是傻子,所以他能在土司制度下很好的活着。他不像他的打个那样在尘埃漫天飞,仇恨化的世界里活着。他没有权欲,他是傻子,所以他有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相反,其他人都在清晰的等级制度下活着。他们市场牢记——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这样森严的等级制度压抑着很多人,这样也滋生他们心头的仇恨。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对视他们为平等人的傻子产生了感激之情。这也使得之后有很多人愿意跟随这样的一个傻子。
但是,当这个傻子遇到一件需要有远见的大事的时候,他将比任何人都将聪明,为他有前瞻远瞩的目光。比如这样的一件事:老麦琪土司在郭明政府的特派员的劝说后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这也让麦琪土司大赚了一笔,并且购买了大量的武器让他组装了一只强大的武装力量,之后便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
其他的土司盗得,使得罂粟广泛种植,而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琪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然而这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这时 建立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生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景象。这里是傻子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不是世人眼中的傻子,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一个平常人一样,从而不会参加一场血雨腥风的家族内部斗争。所以,他宁愿永远呆在这样的一个与世不同的世界里。
但傻子在“傻”,也不会想到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所以,历史文明怎么会允许这样的一个欲望膨胀、仇恨升华的地方存在呢?它会无情的把这些碾在他的车轮之下的。然而,时钟却依旧这样摆动着,摆动着……终于,终于,在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剿国民党残部,在隆隆的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欲望、仇杀同时也被绞杀了,一个旧的腐朽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众不同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的。 此时,我们在看看那个“傻子”,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
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此时,我们虽不知“傻子”是否是聪明人,但我们至少知道他不是傻子,只因为土司已经不存在了。
我们总说历史是强大的,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像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昔日在这片土地上是如何飞扬,但终将于历史的这篇净地上尘埃落定。 大风起兮尘飞扬,正因为有有风的助长,当风停之时,自然便会迎来“尘埃落定”。解放军整齐的脚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那曾今的事,曾今的人也将不复曾在。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九
《尘埃落定读后感》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可是,这又引起了我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
“我”不是那么专断。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超前的意识,但并不想去改变什么,他维持着旧的制度,也为之注入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在我们的身边总是有很多的人,看上去有多么的聪明和未卜先知。他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
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己谋得不少福利。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
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更能得心应手地叙事,按自己的理解书写一段迥异于正史的如尘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与此同时,每一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