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人员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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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人员的最新政策篇一
《下岗4050职工有望提前退休》

下岗4050职工有望提前退休

提案第3997号 已立案案由(提案主题): 关于4050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和见意90年代末期以来,国内兴起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化改制浪潮。民营化改制导致的大量下岗失业职工,生活陷入困境,异常艰难。全国由此产生的下岗失业职工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这数千万人涉及到数千万个家庭,直接间接波及到上亿人。 下岗失业职工生存遇到的严峻挑战,他们“真穷、真苦、真可怜”的生活状况,却被完全忽视了。其原因,就是真相被一层层严严实实地掩盖着。鉴于此,我们郑重地向“两会”简要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一、公有制企业改制对待职工的做法地方公有制企业改制对于职工的处理,一般的做法是,除了少数工龄满三十年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实现内部退休,每月可领取二三百元(各地有差异)的内退工资之外,其他人无一例外地被“买断工龄”,即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统一解除劳动合同。“买断职工工龄”一般是按原有企业留存资产和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工龄标准。各地政府部门把实际上与“裁员”区别不大的“买断职工工龄”,称之为“安臵职工”。其实,众所周知,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基本上没有安臵职工,即并未重新安排就业。在公有制企业改制过程中,原职工在政治上没有受到尊重,过于微薄的经济补偿,根本不足以真正补偿他们长期以来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的贡献。二、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困境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之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除极少数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职工尚有生活保障外,其他职工全部失业。这些失业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年轻、有技术、学历较高的人比较容易“再就业”。购买公有制企业的民营企业主一般是收购原国企最核心的有效资产,所需员工数量很少,因此原职工在改制之后的民营企业就业者所占比例很小,而且,一般情况是,在劳动强度增大、劳动时间延长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在原公有制企业相比,反而有所下降。其他下岗失业职工,特别是占多数的女职工年过40岁、男职工年过50岁的“4050”人员,陷入了非常严峻的生活困境。长期以来,这些人数多达数千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曾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巨大的历史性贡献,表现了工人阶级伟大的奉献精神和优良品质。这些同志以厂为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是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家园。虽然工作期间工薪待遇一直低廉,基本上仅够当时养家糊口,一般是没有积蓄的,但是只要积极认真、遵纪守法,就不会有失去饭碗之忧。因此,他们始终充满着主人翁自豪感,以乐于奉献、艰苦创业的精神为社会所公认。然而,正是这些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在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岁月献给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后,他们被改制抛向社会自谋职业。下岗失业职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连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都面临就业难的境况下,“再就业”之路异常艰难。他们到劳务市场找职业没有任何优势,论体力、精力比不上进城的农民工,论文化比不上待业的大学生,只能应聘一些报酬最低条件苛刻的岗位:更夫、卫生员、护理员等,没有正常休息日。事实上,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有从事清洁工、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和家政服务之类工作的机会,而多数人面临四处碰壁的极度窘境,为了温饱,每天四处凄惶奔波,以求获得偶尔打几天零工的机会。一些下岗失业职工只能靠拾荒勉强度日,一些下岗失业女工甚至被迫从事色情业以维持全家人生计。尤其是一些职工夫妻双双下岗失业后,生活困难更大,“贫贱夫妻百事哀”,因此家庭不和、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现象比比皆是。在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断绝之后,下岗失业职工还要自己交纳每年四五千元并不断上涨的社保金(养老金和医保金),还要养家糊口,并有可能遇到家人就医、孩子上学成家、住房改善等特殊情况需要开销。其生活之艰难可以想见。这些年来,这些原国企职工居住在被人称之为“贫民窟”的职工生活区,居住在原国企生活区的狭小的住房里,艰难度日,无人问津,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着,不但生活极其艰难,而且普遍受到社会的蔑视与

欺凌,精神创伤非常严重。近几年,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诸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涨工资、提高养老金标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但是几乎全都与下岗失业职工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是一个完全被社会遗忘、冷落的庞大群体,他们的生活境遇实际上已经远不如大多数农民和农民工。三、关于下岗失业职工问题的建议鉴于下岗失业职工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中遭受的极不公平待遇,鉴于他们的实际生活困境和他们长期以来的共同诉求,我们郑重提出如下建议。(一)希望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认真关注下岗失业职工这个人数众多的庞大群体,关注他们艰难的现实处境,关注他们在生活上面临的各种困难和严峻挑战。建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统一的政策措施,研究处理下岗失业职工问题。深入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进行切实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使他们也有机会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民春风。鉴于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的巨大贡献,区分各地不同情况,制定适当标准,对他们在国企改制中付出的巨大牺牲进行合理的经济再补偿,把他们从生活的泥沼中拯救出来。(二)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工龄满3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女,年满45岁,工龄满25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

4050人员的最新政策篇二
《公司录用4050人员优惠政策》

⑴税收减免政策。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需经劳动部门认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合同签订时间,在4000元定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⑵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服务型、商贸企业(需经劳动部门认定),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合同签订时间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3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仍由本人负担。⑶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可以办理最高不超过200万的小额担保贷款,按照有关规定据实予以贴息。⑷社会保险、岗位补贴政策。企业招用的失业人员是“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开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补贴,标准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规定缴费比例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本人负担。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困难群体,按公益性岗位工作每人每年1000元、非公益性岗位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开发补贴。在2005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社保、岗位补贴的,在2008年12月底享受期限满3年、且仍然实现再就业的,可继续享受社保、岗位补贴。2006年1月1日后享受社保、岗位补贴的,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050人员的最新政策篇三
《2010年4050社保补贴国家有什么新的政策》

2010年4050社保补贴国家有什么新的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08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以上—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满50周岁以上—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申请人已办理托管或建立社保档案,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享受时限和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从2008年9月开始,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补贴标准为申请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额。 办理程序 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5、

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申报社保补贴时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其中复印件按上级要求统一使用A4纸复印。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 5、《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 6、从其他公共托管机构转移到市档案托管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往年度社保补贴享受情况证明。

4050人员的最新政策篇四
《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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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核心提示:4050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怎么样?根据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申请4050人员社保补贴需要达到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并且属于灵活就业者等条件才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仅供参考!

“4050”是指截止至2011年12月31号前,达到4050标准(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挂靠单位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二、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办法:

1、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每年1—2月申报上年7至12月社会保险补贴,7—8月申报当年1至6月社会保险补贴。

2、报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未参加社会保险、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以及对申请手续和相关凭证材料不齐全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期限:

1、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2、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并仍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可按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期限相应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3、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起,对连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

4、2008年12月31日前已连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剩余期限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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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庆市4050人员申请社保补贴的程序:

1、每年3月和9月,“4050”人员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交相应材料;

2、经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初审,当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后,4月中旬和10月中旬送财政部门复核;

3、财政部门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直接将社会保险补贴划入个人储蓄账户,并及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相关险种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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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人员的最新政策篇五
《关于4050政策学习》

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4050”是指截止至2011年12月31号前,达到4050标准(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挂靠单位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二、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办法:

1、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每年1—2月申报上年7至12月社会保险补贴,7—8月申报当年1至6月社会保险补贴。

2、报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未参加社会保险、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以及对申请手续和相关凭证材料不齐全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期限:

1、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2、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并仍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可按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期限相应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3、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起,对连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

4、2008年12月31日前已连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剩

余期限按规定执行。

四、重庆市4050人员申请社保补贴的程序:

1、每年3月和9月,“4050”人员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交相应材料;

2、经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初审,当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后,4月中旬和10月中旬送财政部门复核;

3、财政部门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直接将社会保险补贴划入个人储蓄账户,并及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相关险种经办机构。

4050人员的最新政策篇六
《关于4050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和意见》

E提案第3997号 已立案

案由(提案主题): 关于4050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和意见

90年代末期以来,国内兴起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化改制浪潮。民营化改制导致的大量下岗失业职工,生活陷入困境,异常艰难。全国由此产生的下岗失业职工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这数千万人涉及到数千万个家庭,直接间接波及到上亿人。 下岗失业职工生存遇到的严峻挑战,他们“真穷、真苦、真可怜”的生活状况,却被完全忽视了。其原因,就是真相被一层层严严实实地掩盖着。鉴于此,我们郑重地向“两会”简要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

一、公有制企业改制对待职工的做法

地方公有制企业改制对于职工的处理,一般的做法是,除了少数工龄满三十年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实现内部退休,每月可领取二三百元(各地有差异)的内退工资之外,其他人无一例外地被“买断工龄”,即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统一解除劳动合同。“买断职工工龄”一般是按原有企业留存资产和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工龄标准。各地政府部门把实际上与“裁员”区别不大的“买断职工工龄”,称之为“安置职工”。其实,众所周知,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基本上没有安置职工,即并未重新安排就业。

在公有制企业改制过程中,原职工在政治上没有受到尊重,过于微薄的经济补偿,根本不足以真正补偿他们长期以来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的贡献。

二、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困境

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之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除极少数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职工尚有生活保障外,其他职工全部失业。这些失业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年轻、有技术、学历较高的人比较容易“再就业”。购买公有制企业的民营企业主一般是收购原国企最核心的有效资产,所需员工数量很少,因此原职工在改制之后的民营企业就业者所占比例很小,而且,一般情况是,在劳动强度增大、劳动时间延长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在原公有制企业相比,反而有所下降。

其他下岗失业职工,特别是占多数的女职工年过40岁、男职工年过50岁的“4050”人员,陷入了非常严峻的生活困境。长期以来,这些人数多达数千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曾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巨大的历史性贡献,表现了工人阶级伟大的奉献精神和优良品质。这些同志以厂为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是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家园。虽然工作期间工薪待遇一直低廉,基本上仅够当时养家糊口,一般是没有积蓄的,但是只要积极认真、遵纪守法,就不会有失去饭碗之忧。因此,他们始终充满着主人翁自豪感,以乐于奉献、艰苦创业的精神为社会所公认。然而,正是这些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在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岁月献给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后,他们被改制抛向社会自谋职业。

下岗失业职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连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都面临就业难的境况下,“再就业”之路异常艰难。他们到劳务市场找职业没有任何优势,论体力、精力比不上进城的农民工,论文化比不上待业的大学生,只能应聘一些报酬最低条件苛刻的岗位:更夫、卫生员、护理员等,没有正常休息日。事实上,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有从事清洁工、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和家政服务之类工作的机会,而多数人面临四处碰壁的极度窘境,为了温饱,每天四处凄惶奔波,以求获得偶尔打几天零工的机会。一些下岗失业职工只能靠拾荒勉强度日,一些下岗失业女工甚至被迫从事色情业以维持全家人生计。尤其是一些职工夫妻双双下岗失业后,生活困难更大,“贫贱夫妻百事哀”,因此家庭不和、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现象比比皆是。

在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断绝之后,下岗失业职工还要自己交纳每年四五千元并不断上涨的社保金(养老金和医保金),还要养家糊口,并有可能遇到家人就医、孩子上学成家、住房改善等特殊情况需要开销。其生活之艰难可以想见。这些年来,这些原国企职工居住在被人称之为“贫民窟”的职工生活区,居住在原国企生活区的狭小的住房里,艰难度日,无人问津,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着,不但生活极其艰难,而且普遍受到社会的蔑视与欺凌,精神创伤非常严重。近几年,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诸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涨工资、提高养老金标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但是几乎全都与下岗失业职工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是一个完全被社会遗忘、冷落的庞大群体,他们的生活境遇实际上已经远不如大多数农民和农民工。

三、关于下岗失业职工问题的建议

鉴于下岗失业职工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中遭受的极不公平待遇,鉴于他们的实际生活困境和他们长期以来的共同诉求,我们郑重提出如下建议。

(一)希望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认真关注下岗失业职工这个人数众多的庞大群体,关注他们艰难的现实处境,关注他们在生活上面临的各种困难和严峻挑战。建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统一的政策措施,研究处理下岗失业职工问题。深入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进行切实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使他们也有机会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民春风。鉴于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的巨大贡献,区分各地不同情况,制定适当标准,对他们在国企改制中付出的巨大牺牲进行合理的经济再补偿,把他们从生活的泥沼中拯救出来。

(二)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国有企业工龄满1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女,年满45岁,国有企业工龄满1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

4050人员的最新政策篇七
《关于4050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Microsoft Word 文档》

侯露 E提案第3997号 已立案案由(提案主题): 关于4050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和见意90年代末期以来,国内兴起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化改制浪潮。民营化改制导致的大量下岗失业职工,生活陷入困境,异常艰难。全国由此产生的下岗失业职工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这数千万人涉及到数千万个家庭,直接间接波及到上亿人。 下岗失业职工生存遇到的严峻挑战,他们“真穷、真苦、真可怜”的生活状况,却被完全忽视了。其原因,就是真相被一层层严严实实地掩盖着。鉴于此,我们郑重地向“两会”简要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一、公有制企业改制对待职工的做法地方公有制企业改制对于职工的处理,一般的做法是,除了少数工龄满三十年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实现内部退休,每月可领取二三百元(各地有差异)的内退工资之外,其他人无一例外地被“买断工龄”,即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统一解除劳动合同。“买断职工工龄”一般是按原有企业留存资产和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工龄标准。各地政府部门把实际上与“裁员”区别不大的“买断职工工龄”,称之为“安置职工”。其实,众所周知,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基本上没有安置职工,即并未重新安排就业。在公有制企业改制过程中,原职工在政治上没有受到尊重,过于微薄的经济补偿,根本不足以真正补偿他们长期以来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的贡献。二、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困境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之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除极少数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职工尚有生活保障外,其他职工全部失业。这些失业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年轻、有技术、学历较高的人比较容易“再就业”。购买公有制企业的民营企业主一般是收购原国企最核心的有效资产,所需员工数量很少,因此原职工在改制之后的民营企业就业者所占比例很小,而且,一般情况是,在劳动强度增大、劳动时间延长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在原公有制企业相比,反而有所下降。其他下岗失业职工,特别是占多数的女职工年过40岁、男职工年过50岁的“4050”人员,陷入了非常严峻的生活困境。长期以来,这些人数多达数千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曾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巨大的历史性贡献,表现了工人阶级伟大的奉献精神和优良品质。这些同志以厂为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是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家园。虽然工作期间工薪待遇一直低廉,基本上仅够当时养家糊口,一般是没有积蓄的,但是只要积极认真、遵纪守法,就不会有失去饭碗之忧。因此,他们始终充满着主人翁自豪感,以乐于奉献、艰苦创业的精神为社会所公认。然而,正是这些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在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岁月献给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后,他们被改制抛向社会自谋职业。下岗失业职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连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都面临就业难的境况下,“再就业”之路异常艰难。他们到劳务市场找职业没有任何优势,论体力、精力比不上进城的农民工,论文化比不上待业的大学生,只能应聘一些报酬最低条件苛刻的岗位:更夫、卫生员、护理员等,没有正常休息日。事实上,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有从事清洁工、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和家政服务之类工作的机会,而多数人面临四处碰壁的极度窘境,为了温饱,每天四处凄惶奔波,以求获得偶尔打几天零工的机会。一些下岗失业职工只能靠拾荒勉强度日,一些下岗失业女工甚至被迫从事色情业以维持全家人生计。尤其是一些职工夫妻双双下岗失业后,生活困难更大,“贫贱夫妻百事哀”,因此家庭不和、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现象比比皆是。在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断绝之后,下岗失业职工还要自己交纳每年四五千元并不断上涨的社保金(养老金和医保金),还要养家糊口,并有可能遇到家人就医、孩子上学成家、住房改善等特殊情况需要开销。其生活之艰难可以想见。这些年来,这些原国企职工居住在被人称之为“贫民窟”的职工生活区,居住在原国企生活区的狭小的住房里,艰难度日,无人问津,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着,不但生活极其艰难,而且普遍受到社会的蔑视与欺凌,精神创伤非常严重。近几年,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诸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涨工资、提高养老金标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但是几乎全都与下岗失业职工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是一个完全被社会遗忘、冷落的庞大群体,他们的生活境遇实际上已经远不如大多数农

民和农民工。三、关于下岗失业职工问题的建议鉴于下岗失业职工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中遭受的极不公平待遇,鉴于他们的实际生活困境和他们长期以来的共同诉求,我们郑重提出如下建议。(一)希望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认真关注下岗失业职工这个人数众多的庞大群体,关注他们艰难的现实处境,关注他们在生活上面临的各种困难和严峻挑战。建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统一的政策措施,研究处理下岗失业职工问题。深入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进行切实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使他们也有机会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民春风。鉴于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的巨大贡献,区分各地不同情况,制定适当标准,对他们在国企改制中付出的巨大牺牲进行合理的经济再补偿,把他们从生活的泥沼中拯救出来。(二)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工龄满3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女,年满45岁,工龄满25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

4050人员的最新政策篇八
《4050社保补贴政策4050社保补贴政策 4050是指截止至》

4050社保补贴政策 4050社保补贴政策 4050是指截止至**年12月31号前,达到4050标准(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单位给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通常申领年限为三年,女性满45周岁,男性55周岁申请的,补贴申领至退休(就是最长年限五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就没有补贴了。 社保局专家介绍,一般而言,我们现在说的“4050社保补贴”是指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政府针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即女性年满16—50周岁,男性年满16—6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出台的就业援助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按时参加社保的均可申请享受社保补贴。 享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社区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实现灵活就业;(3)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4)缴纳了社会保险;(5)个人向社区提出申请。

“4050”社保补贴标准

金投保险网专家介绍,通常,“4050”社保补贴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两个险种,社保补贴金额为申请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金额的2/3,具体标准以当地社保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享受时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所以,因故未享受满规定期限的人员,可以继续申请享受剩余期限的补贴。

4050社保补贴如何办理?

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5、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4050人员的最新政策篇九
《2014就业新政策宣传单》

就业新政策宣传

一、税收优惠政策

1.提高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

2.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并符合条件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收费减免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1.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劳动者和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个人最高可达5万元,妇女创业最高可达8万元,大学生创业个人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对通过使用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创业、稳定经营、依法纳税,经营项目较具成长潜力且对直接带动就业有贡献的,可申请二次贴息贷款。

2.认定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

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办理失业登记、难以实现就业且无其它生活来源的具有宜宾县籍城镇户口的人员(不含已享受或正在享受社保补贴、自谋职业补助费、自主创业奖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的人员):“4050”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残疾人员、城镇低收入或低保家庭人员、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五、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在我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可按经其免费就业服务后实际就业的登记失业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每介绍成功1人补助200元;对年度组织化输出100人以上的,另给予100元/人的奖励。

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享受职业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藏区“9+3”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次最高不超过1800元。

企业新录用的上述五类人员,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合格并根据取得或未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及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给予不同额度的培训补贴;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30%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职工,分别给予2000元、2500元的培训补贴。

七、创业补贴和奖励

1.创业补贴。对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藏区“9+3”学生自主创业的,在其首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6个月后,可申请不高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对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藏区“9+3”学生自主创业成功,新增吸纳2名(含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每吸纳1人给予500元的奖励。

对在电子商务、数字出版、创意设计、家政养老服务等领域新创办的企业,以及组织城乡劳动者居家灵活就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以其登记注册后3年内对地方就业促进的贡献予以适当奖励,新增吸纳就业2名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0元/人的奖励。

3.创业孵化服务。通过公开征集、委托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创业孵化服务并成功创业的,按每个项目50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服务机构孵化服务费。

八、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下列两类人员的补贴,除对首次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2.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其实际缴费但不高于上年度省平工资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九、岗位补贴政策

1.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保缴费后按其实际安排的就业困难人员人数及类别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的期限,除对首次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

3.专业技术人才到小微企业兼职兼薪的,给予优秀人才政府激励岗位奖励标准50%的岗位补贴。

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类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高级技能260元、中级技能205元、初级技能150元、专项职业技能120元执行。

十一、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由就业见习基地先行垫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后,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见习期为3-12个月。

咨询电话:6200046 6202654

宜宾县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 印制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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