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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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篇一
《国家关于女职工二胎产假的规定》

1、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2、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2条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3、《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按四十七条第一款(一)、(二)、(四)项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按下列规定处理:(一)国家工作人员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给予记过的行政处分,3年内不得评为先进;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

(二)农民、无用工单位的城市居民在社会抚养费缴纳后3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三)产假期间停发奖金、福利,孕期检查、分娩、产褥期的医药费自理。

4、:《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问题解答》二十、怎样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四条规定?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1990年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复函》(劳办计字(1990)21号)中进一步明确“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也不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在处理有关女职工在“三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时,应全面理解、适用以上有关法规和文件。

5、依据劳动部上述解答针对女职工特别加了一个定语“实行计划生育的”,可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是合同续延到哺乳期满的条

6、《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可见,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单位都应当无条件批准。

7、单位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怀孕流产能否请产假: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怀孕,流产可以享受产假,但不能享受产假待遇。产假和产假待遇是不同的概念。

8、产假是法定的,但产假待遇是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部分。它是以建立在符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的。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篇二
《2016年放开二胎》

2016年放开二胎:步伐太慢太小

梁建章 黄文政

2014年10月1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称,中国可能在两年左右时间内向所有夫妇放开二胎政策;放开二胎政策可能不会显著提高生育率;中国计划生育政策、金融政策、公共政策的调整将给经济增长带来巨大好处。然而,国家卫计委在17日晚间回应称,目前暂无全面放开生育二胎的时间表。同一天,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接受中国广播网采访时表示:“现在来讲,我们全部开放二胎,应该对我们整个生育水平的影响也不是很大,所以我觉得并不是说一定要两年时间。实际上现在我们国家的生育水平已经非常低了,在我看来,现在全面开放二胎也并不是操之过急。”

我们认为,尽管蔡昉的言论具有积极意义,但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的步伐,依然太慢太小。事实上,即使现在全面放开生育,已是太晚,遑论只放开二胎。按照现在的生育水平和未来趋势,政府应立即全面放开生育,并尽快实施鼓励生育的政策。仅仅放开二胎,仍然是在限制生育,其后果将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人口目标南辕北辙。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应该保持每年出生人口的大致稳定,并最终使生育率维持到更替水平附近,这样下一代人口与上一代人口才能基本保持均衡。对于出生性别比正常而且女孩死亡率较低的国家,更替水平的生育率是2.1。然而,由于性别比严重偏高,中国生育

率的更替水平高于2.2,即,每对夫妻至少要生育2.2个孩子才能维持人口的可持续繁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数据,2010、2011、2012年的生育率分别仅为1.18、1.04、1.26。即便假设生育率被低估10%,那2012年的实际生育率也不到1.4,而这一年还是被认为处于婴儿潮的龙年。在2.2的更替水平下,1.4的生育率意味着每隔一代人,出生人口将减少36%,这显然不符合“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其长期后果是人口结构的极度老化和人口规模的急剧萎缩。如我们在财新网本专栏的系列文章所论述的那样,无论是从资源、环境、经济、文明传承来说,这种严重衰微的人口趋势对中国的未来没有任何好处,对中华民族的复兴更是釜底抽薪。

那么,全面放开二胎是否能把生育率提升到更替水平附近呢?实际上,即使全国所有夫妇都生二胎,也达不到更替水平。何况,在一胎化已经成为城市常态的情况下,很多夫妇不愿意生二胎。而且,根据中国人口协会发布的调查结果,不孕不育患者占育龄人口的比例就高达到12.5%。因此,中国社会需要很多三四胎的孩子才能弥补一些家庭的无子或者一胎。仅放开二胎是远远不够的。

有些人担心,一旦全面放开生育,出生人数会大幅反弹。确实,由于堆积效应,在全面放开后的头几年,出生人数的会出现反弹,但这正是缓解中国未来人口严重老龄化和急剧萎缩的一剂良药。而且,根据大量的生育意愿的调查,就是生育意愿被认为较高的农村年轻夫妇,其理想的子女个数也仅在1.7左右,与日本接近,但远低于美国等西方国家。根据人口学的一般规律,实际生育子女数要远低于理想子女个数,因为身体、事业、家庭等原因会让很多妇女不能完成理想子女个数。比如,日本的理想子女个数是1.7,但实际生育率仅1.3。

可以预料,如果不加任何限制,中国的自然生育率很可能也只有1.3,很难超过1.5。其实,发展水平落后于中国的越南和泰国,其生育率在没有严厉的生育限制政策的情况下也降到了1.8甚至更低。因此,真正要担心的不是全面放开生育后,新生婴儿会大幅反弹,而是即使放开,年出生人数还是会雪崩式地坍塌。实际上,由于中国处于生育旺盛期的24到29岁的女性的数量在未来10年将从7387万减少到4116万。这意味着,即使把生育率提高50%,年出生人口的崩塌也难以避免。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我们建议密切监测生育率的变化。理论估算和各国的经验都表明,限制性政策逆转的第一年是生育反弹的最高峰。因此,如果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第一年后的生育率依然低于更替水平,那就应该立即全面放开,而没有任何理由再拖延了。从目前的数据来看,全国各地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申请人数远低于预期,全国每年新增出生人数最多不超过100万,对生育率提升的幅度不到0.1。

从历史经验来看,计划生育部门和某些人口专家(如翟振武教授等)对人口形势存在严重误判,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高估,对单独二孩的数据估算也是如此。例如,根据福建卫计委的统计数据,福建符合单独两孩的夫妇约有12万对,从今年3月31日实施单独两孩至8月底,福建申请单独两孩生育证的夫妇17811对,占符合条件人数的15%。辽宁省有育龄“单独家庭”82万左右,其中有生育意向的约为45万。自3月27日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以来至6月30日,全省申请生育“单独两孩”的有7356人,批准7155人,预计将远低于此前测算的每年生育10万人的数量。

当然,人口危机是个慢性问题。在宏观上,晚两年放开生育也许不会对未来的人口形势造成根本性的差异,而逐步放开看起来似乎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妥性。但对无数家庭来说,对生育放开的任何拖延都可能会带来难以承受的人生悲剧。比如,每晚一年放开,全国预计就会增加7.6万个失独家庭,相当于每晚一天会多产生200多个失独家庭。没有任何理由让这些家庭付出这种伦理代价。 相比于单独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二胎当然是一个进步,但依然还是在限制生育。在如此低生育率下,中国真正需要的是鼓励生育,仅放开二胎与这个理想的生育政策相差甚远。

首先,仅放开二胎会给社会传达错误的信息,继续扭曲社会对人口趋势的判断,让人们觉得生育率依然太高,需要控制。但实际上,中国生育率已经太低了,即使鼓励都可能回天无力。而且未来10年,处于生育高峰期的女性数量将锐减近半,因此真正需要的是尽快鼓励生育。从全面放开到鼓励生育的过度非常自然,但从放开二胎到鼓励生育则要困难得多。弄不好四五年就过去了,中国真的等不起。

第二,仅放开二胎的政策对那些希望生育三胎甚至更多孩子的高龄女性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人生遗憾。她们生育更多的孩子既能增加家庭的幸福感,也可以缓解未来的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和人口萎缩的幅度。

第三,作为一种限制性政策,仅放开二胎会让原有整个计划生育体制和行为得以完整地保留下来,“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可以继续存在,“社会抚养费”会继续征收,强制堕胎、强制结扎和强制上环这些行为还会继续发生。这种种问题在不断地危害社会稳定,损害政府的信誉。

第四,现在社会上呼吁放开生育限制的动力很大,但放开二胎后,社会再要求全面放开的动力将大幅减弱。当然,另一方面,由于很少中国人愿意生育三胎以上,全面放开二胎将会使得“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大幅降低;没有了丰厚的“油水”,计划生育部门也许会失去了继续阻挠人口政策改革的动力。

中国文化推崇中庸。在人口政策改革上,有些人会觉得一胎化太极端,同时又认为全面放开是另一个方向的极端,所以放开二胎自然成为比较稳妥的选择了。但实际上,仅放开二胎并没有什么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的支持,这种折中的结果无论是从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还是从全世界200个国家和地区来看都依然属于人类历史上最极端的限制政策。

维持出生人口的基本稳定不是极端的建议,而是维持民族正常繁衍的最低要求。要做到这点需要的是,尽快全面无条件放开生育,并在出生人数再度下滑之际,像几乎所有其他低生育率国家一样,实施鼓励生育的措施,让普通家庭生得起孩子,养得起孩子。只有这样,中国社会才可能恢复到正常的生育状态,从而奠定家庭的幸福和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的基础。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篇三
《2016元旦起生二孩产假可延长》

2016元旦起生二孩产假可延长 原标题:元旦起生二孩产假可延长

2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该修正案拟于2016年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如获通过,“全面两孩”元旦开始即可实施,在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修正案草案指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同时对计划生育配套制度进行调整完善,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本报记者 刘志浩

全面生二孩改为“提倡” 各省规定具体实施办法

修正案草案: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解读:“五中全会对二孩政策的表述是„实施‟,而计生法草案对此的表述是„提倡‟。”山东社科院人口所所长、研究员崔树义认为,从这一措辞中可以看出二孩政策推行的急迫性。

据了解,我国2002年出台的计生法,对“生育一个子女”表述时用的也是“提倡”,即“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而在五中全会前对“二孩政策”进行讨论时,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多用的是“允许”。

崔树义预测,政策落地后,卫计部门的管理任务将相对减轻,为此应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上来。

当务之急,“是要抓紧修订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规,像当年宣传一孩政策那样做好全面二孩政策宣传,并在孕前孕中服务、产床产房以及医护人员方面提前做好准备。”

未来生二孩 或有更多奖励

修正案草案: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解读:崔树义解释,此前的奖励政策都与独生子女政策相配套,“之前不鼓励多生,所以计生政策提倡晚婚,同时对晚育也做了具体的奖励规定。”

比如,国家2002版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2012年实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提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山东对此也有相应措施: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目前省内情况来看,山东二孩孕妇享受98天的国家法定产假。“全面二孩落地,一些奖励措施需要做有针对性的调整。”崔树义表示,比如延长生育假期,至于延长多少,目前仍需等省里的具体政策。如果没有这些细则,一些单位的女职工在生育时的权利将难以保障。

新独生子女父母 将不再有奖励

修正案草案删除了目前计生条例中对于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老规定,但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解读:“对于已经实行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孩子,现有奖励政策不会废除。”崔树义表示,这可以被理解为“老人老办法”,相对应的是“新人新办法”:如果夫妻未来按规定生了二孩,就不再是“独生子女父母”,不享受奖励。

崔树义介绍,所谓“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指农村年满60周岁,育有独生子女或双女的夫妻,目前省里对这部分人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80元。“独生子女父母”一般指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目前省内的补助为每人每月5元。

据了解,我省从2008年起,对失独家庭父母从女方满49周岁开始发放特别扶助金,标准现为每人每月500元,青岛、淄博、烟台等市结合实际还出台了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抚慰金制度。

此外,我省曾规定,晚婚时可以多休假14天,如果取消晚婚奖励,意味着这部分假期将没有了。

强行“结扎”将成历史 “禁止代孕”有望入法

修正案草案: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解读:针对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专家表示,根据生育政策调整,全国将配套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因此删除了原本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这也意味着强行“结扎”、“上环”将成历史。

而针对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根据国家卫计委此前公布的数据,我国全面符合二孩政策的夫妇大约有9000多万对,60%的育龄妇女超过35岁,70后成为潜在的生育主力。但她们面临的生育风险也大很多。

崔树义表示,之前执行独生子女政策时,不少夫妇做了绝育手术,现在政策放开,这些夫妇再想要孩子,很多就可能走“代孕”或“买卖精子卵子”等灰色渠道。 他介绍,目前“代孕”等不法行为在山东发现得较少。但根据媒体报道,北上广等大城市一些“见不得光”的辅助生育行为,屡禁不绝。专家表示,此次如果被

列入计生法,也就意味着从国家层面对“代孕”的否定态度,一旦触犯,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篇四
《如何规定第二胎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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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第二胎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 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第二胎产假如何规定?

1、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2、二胎产假的长短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0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从上述规定来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三天无法享受。当然,如果单λ能多给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单λ批准的话,你还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以前月工资性收入的80%。

3、产假期间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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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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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篇五
《生育二胎的产假规定》

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

文思海辉生育二胎的产假规定

一、

1. 取得二胎生育证的女员工生育产假

1) 对于取得二胎生育证的女员工,产前、产后假、难产、多胞胎产假天数与头胎产假标准一

致,但不享受晚育假。

2) 产前、产后假、难产、多胞胎产假天数具体参见《文思海辉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3) 如各分公司当地政府相关政策与以上有冲突,请按照当地政府政策执行。

2. 未取得二胎生育证的女员工生育产假

对于未取得二胎生育证的女员工,如有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按病假进行申请,否则,按事假进行申请。

女员工生育二胎的产假

二、 女员工生育二胎的产假工资

1) 对于取得二胎生育证的女员工产假期间月工资标准与头胎产假月工资标准一致,具体参见

《文思海辉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2) 对于未取得二胎生育证的女员工,如病假按病假工资发放,如事假则无工资。

三、 男员工的二胎护理假及护理假工资

1) 如男员工的二胎子女已取得二胎生育证,则男员工的二胎护理假及护理假工资按当地政府

政策执行。

2) 如男员工的二胎子女未取得二胎生育证,则男员工不享受二胎护理假及护理假工资。

四、 政策生效、回顾与修订

本政策于2013年1月1日生效。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或公司政策的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本政策进行回顾、修改。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文思海辉人力资源部。

Data Classification: Pactera Internal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篇六
《2016广东全面二孩政策》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

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据了解,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根据新条例,广东于2016年1月1日起依法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实行两孩生育登记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父母去办理登记即可,不需要再办证。

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删除现行条例中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

在取消晚婚晚育假的同时,将原来独生子女父母产假,调整为计划生育奖励假30天。并将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

提倡生育两个子女

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

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收养子女不影响生育权利

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家庭收养子女影响其生育行为的规定。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产妇可享受30天奖励假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新条例还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比如新条例实施前的独生子女父母,且终生只生一个子女的,退休时可享受奖励待遇。

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

新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即可。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

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都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样去办“准生证”(也就是计划生育服务证)。所谓的再生育,就是政策内2孩之外,还需要再生育,就需要审批了。

昨日,广东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回应,新条例规定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通过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

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具体的登记和审批办法正在抓紧制定,争取尽快出台。但这不会影响群众的权益,在办法出台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即可。

未婚先育一孩不用再交罚款

新条例规定实行诚信管理,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这意味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将在申请贷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新条例还规定推行避孕节育自主选择,删除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减轻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取消禁止招聘录用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禁止向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出租、出借房屋的规定。

新政八大变化

1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2

晚婚晚育假取消,产妇多30天奖励假;男方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3

合法生育二孩不再审批,但仍需登记

4

只生一个不再享受奖励优待

5

收养不再影响生育权,生育一个孩子后又收养了小孩,还可以再生育一胎 6

“未婚妈妈”第一胎不再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7

上环结扎不再强制执行

8

计划生育情况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心声

可以全身心备战二孩了

“政策一落地,我就立马准备二胎。”李女士是东莞莞城人,今年36岁,已育有一子,一直以来,她都想要生二孩,但苦于不符合政策。

“一个孩子实在太孤单了。”李女士说,现在左邻右舍都比较陌生,儿子也没什么同龄的玩伴,“每天放学回家后,不是躲在房间里面玩玩具、看书,就是缠着让我陪他玩”。久而久之,李女士发现,因为缺少和小朋友相处的机会,儿子的性格受到了很大影响,“遇见陌生人就很害羞,带他出去参加小朋友的活动也很难融入进去”。

今年,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满天飞,李女士满心欢喜跑去居委会询问,“对方说是还未收到文件,最好等政策落地后再怀。”

李女士只能一直等着,昨日,得知明年元旦广东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李女士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了,“政策来得比我预期的要快多了,现在总算能全身心准备生二孩了。”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篇七
《单独生二胎的产假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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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生二胎的产假是多少天 “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半个月以来,尽管全国各地的落地政策还未出炉,但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已经在着手准备。“生小二子,有晚育假吗?”“生二胎的费用,能报销吗?”最近,不少人都关心单独二胎生育的产假和待遇问题。

根据我国已经出台的一些计生政策和计生部门工作人员的说法得出的结论是:单独生育二胎与生第一个孩子相比,生二孩的产假福利会缩水,比如没有晚育假了,女方少休30天。但是,符合生育政策的二胎仍然可以继续享受生育津贴。

生二胎,产假比生第一胎少放30天。

根据去年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那么,符合政策“单独”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吗?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生二胎,仍然可享生育津贴

不管你是生第几个,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

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

虽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贴,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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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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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篇八
《2016年将可能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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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将可能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试点工作 核心内容: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并未让生育出现井喷。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加速的社会大趋势下,有人赞同或明确支持逐步放开二胎政策。究竟会不会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若开放,2015年能实现全面开放吗?湖北人口学会副秘书长石智雷表示,2016年底或2017年初就应该推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试点工作。

生二胎的条件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宣布了单独二胎政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这标志着延后多年的单独二胎”政策将正式实施。“单独二胎”是指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单独二胎政策将不会分省试点,而是一次性全面放开,接下来是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个省份的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修改各自的《计划生育条例》,将新政策在法理上予以确认。这一步骤预计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即可进行。

国家计生委表示,2015年生二胎的条件正在拟议中,其中不排除全面开放二胎。即“十二五”结束之后有可能会放开二胎政策,即届时夫妻双方,无论是否是独生子女,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2015全面放开二胎可能吗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宣布了单独二胎政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全面放开二胎可能吗?根据目前国家发展的趋势来分析,2015全面放开二胎还是具有可能性,不过还没出台相关的政策确定全面放开二胎的时间,2014年10月,国家卫计委会提出,目前还没有全面放开二胎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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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即全国城乡统一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将比现在增加100万人左右,超过200万人的可能性很小。中国总人口高峰将在2026-2029年左右出现,高峰总人口估计值的均值为14.01亿人。而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且生育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则中国总人口高峰将在2023-2025年出现,高峰时期总人口估计值的均值为13.92亿人。也就是说放开二胎政策可能不会显著提高生育率,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计划生育政策、金融政策、公共政策的调整等带来巨大好处。

根据2014年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卫计委科学技术所所长、首席研究员马旭在接受采访时,称“全部放开单独二孩没有时间表”,预计今年全国共计有20多个省份实行“单独二孩”政策,由此产生的每年新增新生人口不会超过200万,对整体公共服务有一定压力,但压力不大。但是国家卫计委回应称,目前暂无全面放开生育二胎的时间表。

老龄化已经是中国面临的日益严峻的挑战。放宽生育政策后,新增的出生人口会稀释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为此全面放开二胎有助于缓解20年之后的高度老龄化局面,使总人口变化更加平稳,并再次获得人口红利,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消息:2016年或2017年将可能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试点工作

2010年2月4日,《中央明确五年内不会放开二胎政策》:国家人口计生委针对2009年以来国内外关于放开二胎”的争议和传闻,强调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2011年3月7日,《国家计生部门正研究二胎政策或在京沪穗试点》: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表示,预计十二五期末有可能放开生二胎。据悉,第一步将为单独子女”放开二胎,第二步才将全面放开二胎,城乡一致。

2011年7月10日,《广东申请试点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二胎》: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接受采访时称,广东已正式向国家提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二胎”试点的申请。 2012年8月,《广东单独二胎”试点申请一年多未获批复》:广东省从2011年3月开始向国家申请单独子女生二胎试点尚未收到批复。广州市人口计生委表示,由于广东省的试点申请尚无结果,原计划成为广东省试点城市的广州也无法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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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9日,《国家计生委:前主任所称放开二胎非官方口径》:国家计生委表示前主任张维庆所称计划生育政策改革正在研究中,一项可能的改革是允许城市居民生二胎,即使夫妻其中之一并非独生子女”并非官方发布,也非可靠消息,张维庆的说法不代表官方口径。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宣布了单独二胎政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014年10月17日,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栏目微博消息,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蔡昉称,中国可能在两年左右时间内向所有夫妇放开二胎政策;放开二胎政策可能不会显著提高生育率;中国计划生育政策、金融政策、公共政策的调整将给经济增长带来巨大好处。

此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就“国家是否正考虑全面放开二胎”向国家卫计委求证,国家卫计委17日晚间回应称,目前国家暂无全面放开生育二胎的时间表。

2014年11月5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计委监督局监察专员赵延配表示,对于普遍放开二胎的问题,目前仍无时间表。发布会上,卫计委透露下一步将做好出生人口的监测预警,改进服务管理,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政策落实,同时将跟踪调研分析生育水平的发展变化,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打下基础。

2014年12月15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中国目前生育率已经非常接近“低生育陷阱”,呼吁尽快从“单独二孩”向“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过渡。对于全面放开二胎,从国家层面仍然持谨慎态度。

2015年1月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关于2016年全部放开二胎问题,其表示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一致,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单独两孩”的政策,逐步完善调整生育政策,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卫计委2015年1月1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大概有100万对的单独夫妇提出了申请。2012和2013年,中国劳动人口已经连续2年下降,近期,2014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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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将公布,2014年劳动年龄人口可能还将延续前两年的下降趋势,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步伐也有望加快。

2015年1月13日,承担国家发改委“十三五”人口政策课题研究的专家,湘潭大学副校长、商学院院长刘长庚表示,鉴于符合条件的“单独二孩”生育意愿低于预期,建议加快实施全面放开二孩的步伐,并建议先试点。

与此同时,河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金营预计“十三五”后半期实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可能性比较大。湖北人口学会副秘书长石智雷表示,到2016年底或2017年初就应该推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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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篇九
《二胎产假多少天2015年》

二胎产假多少天2015年

自从二孩政策开放后,不少家庭都打算再生一胎,但是对于职工妈妈而言,二胎产假多少天2015年?生二胎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这些都是问题,小编介绍,按国家规定,生二胎产假只有98天,3个月多一点而已。另外,第一胎男方有10天左右的陪产假,但二胎是一天假也没有的。

按国家规定,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合计128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这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生育一孩时能够享受的奖励性产假形成了鲜明对比。生育一孩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叠加享受包括晚育奖励产假和独生子女奖励产假等在内的奖励性产假后,总产假天数远远超过98天。

那么,生二胎产假工资如何发放?小编介绍,生育津贴跟产假是直接挂钩的,他俩是一对好基友。所以,产假少了30天,生育津贴也少了30天的补贴。 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也就是说,不管你是生第几个,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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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篇十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二孩时代”将到来》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二孩时代”将到来

十八届五中全会“全面放开两孩”,一阵欢欣鼓舞过后,大家静静地想了想,这不是夫妻俩人的事——怎么生好、养好孩子,与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入托入学等许多相关行业与部门密不可分。

那么,要生“老二”,家庭准备、公共服务、计生工作都能跟上吗?妇女权益能得到更好地保障吗?

“二宝”来了,家里人都准备好了吗?

“自己年龄大了,年迈的父母也需要照顾,再要一个谁来照顾?”江西上饶市信州区70后市民缪慧只有一个孩子,一直盼着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但真正放开了又很纠结。

她的第一个孩子已经上初中,现在开始备孕,过两年大的读高中,小的才出生。缪慧说:“高中正是学习紧张的阶段,再生一个孩子,大家都会分心,这也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而西安市70后妇女杨雪说:“西安已经有人算出来养二胎要63万元,但我主要考虑的不是钱,而是像我这样的年龄,生孩子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有影响吗?还能不能生出高质量的孩子?真的害怕缺陷儿出生几率高啊!” 陕西省卫计委主任戴征社分析认为,孩子今后抚养和教育成本不断增加、女性担心自身的工作和事业发展受到影响、优质医疗资源和教育资源的不足,这些都导致不少家庭做出生育决定时犹豫不决。

各地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一年多来,生育热情没有出现预期中的井喷现象。陕西省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启动这项实施,截至2015年9月底,全省共受理单独夫妇申请19680对,审核批准19152对,出生人数9005例,平均每个月申请1055对,没有出现扎堆生育的现象。

多数研究认为,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背离是不争的事实。山东威海市符合政策的家庭中,有70%明确表示愿意生育二孩,但实际申请量不足6%。郑州市金水区大石桥社区,符合政策61%的人表示想生二孩,但实际申请不足25%。 从全国来看,2014年因新政出生的人口仅为47万,远低于每年新增200万的预期。而国家卫计委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1100多万单独夫妻仅有145万申请再生育。

信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办公室主任江铁山说,传统的“儿孙满堂”“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在淡化,绝大多数人的生育数量意愿是一至两个子女,三到四人的家庭将成为主要的家庭模式。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了“中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在对全国31个省份3万多个家庭的调查结果显示,计划生育家庭总体发展水平明显高于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在经济发展、健康管理、代际互动等方面。

角色变了,卫生计生工作跟得上吗?

今年51岁的刘巧云是位干了近30年的“老计生”,作为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计生服务站站长,她对计生工作最忙碌的那些年记忆犹新:“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那段时间是计划生育工作抓得最紧的时候。当时队伍浩浩荡荡,十几个人一起去动员生育了二孩的妇女结扎。”

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姜全保认为,当前我国人口发展的目标已由控制人口增长为主转向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计划生育工作需顺应新形势,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同步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

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已经逐渐开始了角色转变。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卫生院副院长刘淑娟说:“威远镇是县城所在地,共有7万人口,尤其是大量在外务工的流动人口,他们的一系列婚育证明都绕不开威远镇卫生院。现在卫生计生工作整合了,卫生院代替威远镇人民政府办理计生相关行政工作,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等。”

而“普遍两孩”政策的实施,让很多35岁以上的女性有机会再次怀孕生子,这也给我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带来挑战。以北京市为例,从单独二孩的年龄结构来看,36岁到49岁的高龄产妇约占17%,去年三级助产机构的高位孕产妇所占比例达到45.6%,高龄产妇越来越多,对孕产妇的安全管理也造成了比较大的压力。

我国是出生缺陷的高发国家,全国每年新增出生缺陷90万例,其中出生时临床明显可见的出生缺陷有25万例左右,出生缺陷总发生率是5.6%。出生缺陷已经成为我国婴儿死亡和伤残的重要原因,也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刘巧云说,孕前一级预防在减少缺陷儿出生方面成效明显,但仍有部分孕产妇因为遗传、个体差异等原因,导致农村地区的缺陷儿远远超过城市。 2014年,彭泽县上报的缺陷儿有6个,2015年已经有7个。

“一个缺陷儿,影响数代人。”刘巧云告诉记者,如今在城市已经极为普遍的二维或四维B超产前诊断,受经济条件限制,在农村依然比较少见。 孩子多了,公共服务能“齐步走”吗?

为了上班方便,西安市民李琳把家安顿在城市远郊一片新建住宅小区中。在这套80多平方米二居室里,李琳夫妇住一间,两岁多的儿子和外婆住一间。 孩子快到入托的年纪了,李琳这才留意到很难在周边找到合适的幼儿园。李琳说:“附近只有一所私立幼儿园,名额有限,得托熟人才能报上名。且不说收费要比公办幼儿园高出许多,吃住条件也不太令人满意。”

听闻全面放开两孩政策,李琳思忖一下说:“再等等吧,过几年经济条件好了换套大点儿的房子,孩子入托上学方便了再考虑。”

“要不要再生一个?”每个家庭如何选择,不仅取决于国家政策,还要看上学、看病、社保等公共服务条件是否能够支撑,而上学难、看病贵等一系列多年痼疾至今仍困扰着不少地方。

在北京,2014年全市分娩量为24.9万,三级甲等助产机构一床难求。在陕西,由于缺少省级的儿童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长期以来承担着全省乃至周边省市儿童的医疗保健任务。

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中心小学有27个班,1600多名学生,其中80%都是留守儿童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记者在这里看到,有不少班级都是挤满了六七十个孩子的“超级大班”,到了课间休息时间,由于场地有限,只能有一部分孩子在操场上玩耍。

副校长何新军说,这几年新入学儿童数量有增加的趋势,随着生育政策调整,学生数量还会不断增加。“教学和户外活动空间已经没有余地,孩子多了,怎么给这些留守儿童及流动儿童足够的关爱和帮助,也是我们的新课题。”

从另一个方面看,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应进一步提高。在南昌一家媒体工作的陈诗蕾担心,全面两孩后,因独生子女而奖励的3个月产假会取消。可是多生一个孩子,妇女的负担会更重,工作会更受影响。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说:“下一步要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政策的衔接。要加强生殖健康、妇幼健康、托儿所幼儿园等公共服务的供给。要帮助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要便民、利民,做好服务工作,把这件惠民生、利长远、合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办好。”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115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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