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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选择城市排水体制篇一
《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
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内比较常用的城市排水体制,并根据各自特点进行比较,使得在建设过程中,对排水体制的选择有一个比较好的依据,从而使得城市排水工程的设计经济合理。
关键词:城市排水体制选择
1、前言
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是城市排水系统规划设计中的首要问题。它影响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对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也有着深远影响,同时也影响排水系统工程的总投资、初期投资和运行管理费用。
城市排水体制是指在一个地区内收集和输送雨水和污水的方式,有分流制和合流制两种基本形式。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还形成了分流制和合流制并存的混合制的区域。合理选择排水系统的体制,是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和设计的重要问题。它不仅从根本上影响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而且对城市的规划和环境保护影响深远;同时,也影响排水系统建设的总投资和维护管理费用;排水体制和执行情况的好坏,也直接影响整个排水工程的投资效果——即取得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程度。
2、排水体制的形式
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混合在同一套管渠内排除的系统,合流制又分截流式合流制和直排式合流制。
分流制排水系统是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分别在两套或两套以上各自独立的管渠内排除的系统,又分完全分流制和不完全分流制。
混合制排水系统是既有合流制也有分流制的排水系统,一般在具有合流制的城市需要扩建排水系统时出现。
国内很多大中城市,由于小区和城市建设之间的不同步,存在大面积的混合制排水系统,实际上为合流制排水系统,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同一片区内,城市下水道部分采用合流,部分采用分流。
小区内采用分流制,城市下水道管道采用合流制。
小区内采用合流制,城市下水道管道采用分流制。
有的城中村或乡村地区根本没有完善的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雨水通过
地表漫流进入河涌,污水也就近接入河涌。
目前采用的排水体制主要有三种类型。
(1)截流式合流制:在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的排污口处设置截流井,并建造一条截流干管,在晴天和初雨时,将所有污水和初期雨水都截流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水体。当雨量增加,混合污水的流量超过截流干管的输水能力后,将部分混合污水经溢流井溢出,直接排入水体。 这种排水体制的优点是污水收集系统的实施比较容易、工程上马快、投资省,能收集较脏的初期雨水,避免初期雨水对水体的污染。缺点是雨量大时,有部分污水溢流入水体,对水体水质有一定的污染。截流式合流制多适用于老城区改造。
(2)分流制:排水管道分设雨水和污水两个管渠系统。污水管渠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或利用;雨水管渠汇集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 分流制系统的优点是对水体的污染较小、卫生条件较好。缺点是工程投资大,仍有初期雨水污染问题,对现有老城区,工程实施较困难。分流制主要适应于新建的城市、工业区和开发区。
(3)混流制:所谓混流制,即既有合流制,也有分流制。混流制兼有合流制和分流制的优点。混流制是与城市发展的不同时期相联系的。城市中由于各区域自然条件和建设情况不同,因地制宜地在各区域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即混流制。
3、排水体制的确定
各种排水体制各有优缺点,对于一个城市的排水体制的选择,应因时因地而宜。一般新建的排水宜采用分流制,但是若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有些新建地区采用合流制也可能合理,如离旧城较近,又靠近污水处理厂,则可采用合流制,同时处理部分雨水。 必须注意到,降雨量较大时,实行合流制排水体制的地域,将有部分污水随溢流带入水体;而实行分流制排水体制的地域,只要可形成径流的降雨,必将把整个地域的面源污染全部带入水体中。雨水在降落过程中,从大气中吸入气溶胶、灰尘和溶解性气体,然后沿着房顶、街道等表面流行,洗刷其中积聚的有机物、垃圾、碎屑、汽油和油脂等。雨水,尤其是初期雨水的污染较为严重。因此,两种排水体制,对受纳水体水质都存在负面影响。
目前,国内大中城市的排水体制由于历史原因,旧城区原有地下排水系统混乱而分散,雨污合流,排水成份复杂。新规划城区街道大部分采用雨污分流,但汇合时仍合流到一起。新、旧城区污水、雨水大部分排入城区的大江河。从现状来看,若近期将合流制排水系统全部改造为分流制,则难度很大,需要时间较长,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要求。尤其是中心城区,建筑密度大、街道狭窄,改造时涉及到千家万户,需要大面积破马路、拆迁,施工很复杂,工程投资大,不现实,完全改造为分流制不现实。现状河涌的部分河段已经修建涵箱,覆盖涌面,实际上已经成为雨污合流排水渠,因此,沿河涌敷设截污干管,将区内污水截流引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是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城区排污解决方案。
4、截留倍数的确定
4.1截流倍数的影响因素主要有:
(1)受纳水体的水环境容量;(2)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及其总变化系数;
(3)城市的暴雨强度和气象条件;(4)受纳水体的卫生要求和水文条件;(5)投资情况;(6)人口密度大小及人口构成;(7)工商业结构及布局(8)本地区远期排水体制及污水量大小。
4.2规划截流倍数的取值
(1)建成区考虑截流倍数的原因:国内大中城市的老城区均采用合流制排水体制,贯穿城区的江河接纳老城区的污水和全部地面雨水,这就需考虑与降雨径流受地表污染程度以及地表水应达到的水质目标控制值有关的截流倍数。一般情况下,降雨径流中污染物浓度NH4+-N和TN都远低于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值;COD、TP与综合排放一级标准相当。但若按地表水Ⅲ类标准控制,大部分建成区地表降雨径流中仅TN远低于标准,其余各项均高于标准四五倍或以上。因此建成区的初期雨水务必收集起来与污水一并处理后,再排入水体,方能达到地表水Ⅲ类或以上的水质目标要求。
(2)采用的截流倍数: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编制组的调查,国内一些城市截流倍数一般采用1,当截流倍数增大时,其投资的增长倍数与环境效益的改善程度相比较,从经济效益上考虑是不合算的。因此,当合流制排水系统具有排泄能力较大的合流管道,可采用较小的截流倍数,或设置一定容量的雨水调节设施。截流倍数的确定,主要是依据经济条件和环境要求的合理性,截流倍数越大,其环境污染的程度越轻,而截流管的基建投资越大。因此,任何一个设计都必须找到一个合理的截流倍数,这个截流倍数必须兼顾经济和环境两个因素。随着城市建设的进行,合流管道的比例会逐渐降低,经治理后,雨、污分流的排水管道将实行分流,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雨水排入河道,只在少量合流管渠设截流管。沈阳、北京、苏州、上海等地的经验,n值采用1-3较为合适。截流干管的设计流量受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和管理条件的限制,雨天送往污水处理厂的雨污混合量不能与旱流量过于悬殊,相差多少取决于保护水体的标准。具体确定管径的原则是满足远期需要,并在充满度上留有余地。
5、各种排水体制的特点比较如下表所示:
各种排水体制的特点比较
序号 名称 合流制 分流制 合流分流混合制
截流式
合流制 直排式
合流制 完全分流式 不完全
分流式
有初雨截流 无初雨截流 有截流 无截流
1 雨水管道
(或合流管道)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2 污水管道 无 无 有 有 有 部分有 部分有
3 截流管道 有 无 有 无 无 有 无
4 初期雨水截流 有 无 有 无 无 有 无
5 雨季污水截流 有 无 有 无 无 无 无
6 对排放水体的污染 一般 最大 最小 小 一般 较小 较大
7 排水系统完善程度 较完善 不完善 最完善 完善 不完善 较完善 不完善
8 环境保护程度 较好 差 最好 好 一般 较好 较差
9 防洪排涝能力 较好 较好 好 较好 较差 较好 较好
10 排水管网造价 一般 较小 大 较大 最小 较大 一般
11 泵站造价 一般 较低 高 一般 最低 高 一般
12 污水厂造价 稍高 无 稍高 一般 一般 稍高 最低
13 综合造价 一般 较低 高 较高 较低 稍高 一般
14 维护管理 一般 易 一般 一般 易 一般 易
注:本比较表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截流倍数在0-5以内
通过比较,推荐的城市排水体制为:首先为带有初期雨水截流的分流制,其次为无初期雨水截流的分流制,再次为截流式合流制。
参考文献
1、《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2、相关的设计规范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
如何合理选择城市排水体制篇二
《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及规划实例》
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及规划实例
摘要:如何根据当地情况选择合理的城市排水体制
关键词:城市排水排放方式
东莞市凤岗镇于1987年设建制镇,开始了由农村向城市过渡的城市化步伐,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全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也日渐突出。城市排水现状上也存在着旧有小城镇的一般有特点,如合流排水、排水设施零乱不成系统、排水通道以明渠和由明渠改造而成的盖板渠为主、排水设施淤积堵塞、排水管理不力、排水设施旧损及遭到破坏等等;但凤岗镇又是属于城市化快速发展地区,城镇建设带动大量排水设施的建设,新旧排水系统相互衔接、同时并存,增添了排水系统的复杂性。在建设过程中会出现按新的标准建设的排水系统在系统完善和廷伸建设时与旧有排水设施改造形成矛盾等问题,也有因排水体制不确定而造成建设时序不合理以及与城市景观建设、环境保护的不协调。由此看来,尽早理清城市的排水体制对指导城市排水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城市排水体制概述
城市的排水体制选择是城市排水系统规划中的首要问题。它影响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对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也有着深远影响,同时也影响排水系统工程的总投资、初期投资和运行管理费用。
城市排水体制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要求、污水利用处理情况、原有排水设施、水环境容量、地形及气候等条件,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确定。
一个城市,通常采用混合制的排水系统,即既有分流制,也有合流制,这是与城市发展的不同时期相联系的。城市中由于各区域自然条件及建设情况的不同,因地制宜地在各区域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都是合理的。
对一个现有城市,要建设污水收集系统,采用的排水体制主要有三种类型。
①截流合流制
在现在合流制排水系统的排污口设置截流井,并建造一条截污干管,在晴天和初雨时,将所有污水和初期雨水都截流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水体。当雨量增加时,混合污水的流量超过截流干管的输水能力后,将有部分混合污水经溢流井溢出,直接排入水体。
这种排水体制的优点是污水收集系统的实施比较容易、工程上马快、投资省,能收集较脏的初期雨水,避免初期雨水对水体的污染。缺点是雨量大时,有部分污水溢流入水体,对水体水质有一定的污染。截流合流制多适用于老城区改造。
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有关合流水量一节中规定,截流井后管段的设计流量Q’: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no+1)Qdr+Q’s+Q’dr
式中:
no——截流倍数,即开始溢流时所截留的雨水量与旱流污水量之比;
Qdr——截流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L/s),按Qdr=Qs+Qg(L/s);
Qs——设计综合生活污水设计流量(L/s);
Qg——设计工业废水量(L/s);
Q’s——截流井后汇水面积的设计雨水量(L/s);
Q’dr——截流井后的旱流污水(L/s)。
因此,在截流井中被截留下的流量为(n0+1)×Qdr,按GB50014-2006规范第
3.3.3条规定:截流倍数no一般采用1~5。由于no变化较大,并且又直接影响水环境质量和基建投资及运行费用的大小,故需进行必要的研讨。经过多方面分析比较,确定凤岗镇排水截流系统截污倍数取值n0=1。
上述合流水量计算公式适用于传统截流系统中下游截流干管的合流水量计算,即截流干管上有雨水直接进入。近些年来各地方对合流排水的截流改造大多采用了对支流(管、渠)截流,而截污干管上不溢流的模式,这些截污干管的流量计算公式应为:
Q’=(no+1)Qdr +Q’dr
即:截污干管不承担地块雨水量,只承接分流制污水和截流污水进入。
②分流制
分设雨水和污水两个管渠系统。污水管渠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或利用。雨水管渠汇集雨水和部分生产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
分流制系统的优点是对水体的污染较小、卫生条件较好。缺点是工程投资大,仍有初期雨水污染问题,对现有老城区,工程实施较困难。分流制主要适应于新建的城市、新建工业区和开发区。
分流制系统污水量由生活污水和工业工业废水量组成,污水管渠断面计算和工程规模确定时,以最高最大时污水量来计算。污水总变化系数可通过表格查找,也可直接以下列公式计算:
KZ=2.7/(Q0.11),且KZ≥1.3,
式中Q为平均日平均时污水流量(L/s),
③混流制
所谓混流制,即既有合流制,也有分流制。混流制兼有合流制和分流制的优点。混流制是与城市发展的不同时期相联系的。城市中由于各区域自然条件和建设情况不同,因地制宜地在各区域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即混流制。这是城市排水系统中采用最多的一种排水体制。
根据《东莞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要求东莞各城镇远期合流制排水的污水量占总污水量的30%。根据凤岗镇的实际情况规划不同的排水体制,合流排水区域占排水区域的37%。
2.凤岗镇现状排水体制
凤岗镇地处山区,镇内山地较多,高程变化大,雁田河由南向北纵贯整个凤岗镇,镇内建设用地主要位于沿河两岸,形成东南向西北倾斜,四周向中间倾斜的盆地特征,有利于雨水污水的迅速排放,雁田河为凤岗镇的排水受水体。
以雁田河为界,凤岗镇分为东、西两个相对独立的排水区域。根据现状地形特征、主要排水渠分布以及地块建设情况又将雁田河以东排水区域分为:浸校塘工业区排水片区、竹塘上下围村排水片区、玉泉工业园排水片区、黄洞水库-黄洞村排水片区、金凤凰工业园排水片区、油甘埔-官井头排水片区、雁田村河东排水片区;雁田河以西排水区域可分为:雁田村河西排水片区、碧湖工业园排水片区、中心区排水片区、天堂围村排水片区、竹尾田村排水片区。
目前凤岗镇大部分区域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主要排水体为水库山塘的泄洪沟及雁田河,镇内雨、污水通过自然明渠或暗管(渠)排入雁田河;新建玉泉工业区、碧湖工业区采用雨污分流制,中心区部分改建、新建道路采用了分流制排水系统,但这些区域下游的排水总管(渠)还是合流制,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给区域内的河涌、河流带来严重污染。
3.凤岗镇排水体制规划
各种排水体制各有优缺点,对于一个城市的排水体制的选择,应因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地域而宜。一般新建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分流制,但是若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有些新建地区采用合流制也可能合理。如离旧城较近,又靠近污水处理厂,则可用合流制,既节省管网投资,还能同时处理部分雨水。
必须注意到,降雨量较大时,实行合流制排水体制的地域,将有部分污水随溢流带入水体;而实行分流制排水体制的地域,只要可形成径流的降雨,必将把整个地域内的面源污染全部带入水体中。雨水在降落过程中,从大气中吸入气溶液、灰尘和溶解性气体,然后沿着房顶、街道等表面流行,洗刷其中积聚的有机物、垃圾、碎屑、汽油和油脂等。雨水,尤期其是初期雨水的污染较为严重。因此,两种排水体制的实施,对受纳水体水质都存在负面影响。
由于合流制和分流制各有优缺点,不能笼统地说哪种排水体制最好。因此,规划排水体制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从现状来看,现有排水体制中,除正在开发建设的玉泉工业园、碧湖工业园、中心区近几年来新建、改造的道路采用分流制排水外,其余区域都为合流制。若近期将合流制排水系统全部改造为分流制,则难度很大,需要时间较长,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要求;并且旧城区受道路、建筑、管位等多方面条件的限制,改造涉及到千家万户,需要大面积破马路,拆迁、施工很复杂,工程投资大,不现实。从邻近地区具有类似排水现状的城市的调查了解来看,大多数城镇都认为完全改造为分流制不现实。
如何合理选择城市排水体制篇三
《关于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和管理》
关于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和管理
一、城市排水体制的分类
城市排水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类型:
(一)合流制排水系统
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将城市生活污水、 工业 废水和雨水径流汇集人在一个管渠内予以输送、处理和排放。按照其产生的次序及对污水处理的程度不同,合流制排水系统可分为直排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和全处理式合流制。
城市污水与雨水径流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的合流制称为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国内外老城区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均属于此类。
随着工业化的不断 发展 ,污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必须对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才能够减轻城市污水和雨水径流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为此产生了截流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是在直排式合流制的基础上,修建沿河截流干管,并在适当的位置设置溢流井,在截流主干管(渠)的末端修建污水处理厂。该系统可以保证晴天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雨季时,通过截流设施,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可以汇集部分雨水(尤其是污染重的初期雨水径流)至污水处理厂。但另一方面雨量过大,混合污水量超过了截流管的设计流量,超出部分将溢流到城市河道,不可避免会对水体造成局部和短期污染。并且,进入处理厂的污水,由于混有大量雨水,使原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势必对污水厂各处理单元产生冲击,这就对污水厂处理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雨量较小且对水体水质要求较高的地区,可以采用完全合流制。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降水径流全部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这种方式对环境水质
的污染最小,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要求高,并且需要大量的投资和运行费用。
(二)分流制排水系统
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水管渠排除时,称为分流制排水系统。
其中排除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系统称为污水排水系统;排除雨水的系统称为雨水排水系统。根据排除雨水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完全分流制、不完全分流制和截流式分流制。
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分设污水和雨水两个管渠系统,前者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送至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或加以利用。后者通过各种排水设施汇集城市内的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但初期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后,将对水体造成污染。
近年来,对雨水径流的水质调查发现,雨水径流特别是初降雨水径流对水体的污染相当严重,因此提出对雨水径流也要严格控制的截流式分流制排水系统。截流式分流制既有污水排水系统,又有雨水排水系统,与完全分流制的不同之处是它具有把初期雨水引入污水管道的特殊设施,称雨水截流井。小雨时,雨水经初期雨水截流干管与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大雨时,雨水跳跃截流干管经雨水管排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的关键是初期雨水截流井,它要保证初期雨水能进入截流管,而中期以后的雨水能直接排入水体,同时截流井中的污水不能溢出泄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可以较好地保护水体不受污染。由于仅接纳污水和初期雨水,截流管的断面小于截流式合流制,进人截流管内的流量和水质相对稳定,亦减少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费用。
不完全分流制只建污水排水系统,未建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沿着地面、道路边沟和明渠泄入水体。或者在原有渠道排水能力不足之处修建部分雨水管道,待城市进一步发展或有资金时再修建雨水排水系统。该排水体制投资省,主要用于有合适的地形、有比较健全的明渠水系的地方,以便顺利排泄雨水。目前还有很多城市在使用,不过因为没有完整的雨水管道,在雨季容易造成径流污染和洪、涝灾害,所以最终还得改造为完全分流制。对于常年少雨、气候干燥的城市可采用这种体制,而对于地势平坦,多雨易造成积水地区,不宜采用不完全分流制。 分流制的优点是它可以分期建设和实施,一般在城市建设初期建造城市污水下水道,在城市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后再建造雨水道,收集、处理和排放降水尤其是暴雨径流水。
在一个城市中,有时采用的是复合制排水系统,即既有分流制也有合流制的排水系统。复合制排水系统一般是在由合流制的城市需要扩建排水系统时出现的。在大城市中,因各区域的 自然 条件以及修建情况可能相差较大,因地制宜地在各区域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也是合理的。
二、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
为了进一步改善受纳水体的水质,建立理想的分流制或将合流制改为完全分流制系统,在排水体制的选择上应改变观念,允许部分地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采用合流制截流体系并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污水处理率上,这才是保护水体的根本方法。在对老城市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在各地新建开发区规划排水系统时也有必要充分分析当地条件、资金的合理运作,同时还要从管理水平、动态 发展 角度进行研究,不要盲目模仿、生搬条款。在已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合流制排水管网中,适当的地点建造新型的调节、处理设施(滞留
池、沉淀渗滤池、塘和湿地等)是进一步减轻城市水体污染的关键性补充措施。它能拦截暴雨初期“第一次冲刷”起的污染物送往污水厂处理,减少混合污水溢流的次数、水量和改善溢流的水质,以及均衡进入污水厂混合污水的水量和水质,它也能对污染物含量较多的雨水作初步处理。
三、排水系统体制选择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排水管网的建设
不少城市和地区,往往只把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工程对待,而放松与之相配套的污水管网的建设。常常是污水处理厂按计划建成投产,而污水管网却只建了部分污水干管。造成一方面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不足,一方面污水仍直接排入河体污染环境的情况。因此,排水管网的建设应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作为一个整体,同步实施。
(二)截流倍数
无论是合流制还是分流制(雨水道),其排水干管或干渠,都应采用截留式排水系统,在其末端加设溢流井,其顶端设置溢流堰,排水干管采用适宜的截留倍数;其大小直接影响受纳水体的洁净与否,过小会导致受纳水体遭受严重污染;过大则会造成浪费。故合理选取截流倍数是关键,其取值应综合考虑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受纳水体的自净能力、城镇的文明程度(或级别)、人口密度、降雨量、投资等各种因素。
(三)雨水径流污染物含量及控制
随着 经济 的高速发展,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增加,对污水收集系统容量的要求也不断增加,这不仅由于不断扩大的城市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污水,而且由于不透水排水面积的增加导致了城市暴雨径流量的增加。最终导致了在大的居民区
内,更多的是大城市、超大城市的周边,水文环境和城市水源受到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因此,无论合流制或分流制排水系统,都应对截留雨水径流进行处理。
(四)排水管网的管理
加强管理,对于建成后排水管网的成效至关重要。如果一个排水系统已经进行了雨、污分流,而管理措施跟不上,沿街居民私自乱接出户管,或图方便省钱,将生活污水管就近接人雨水管道,就会造成花大量资金建成的雨污分流系统失去作用,污水由雨水管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河流污染。因此,城市排水系统能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排水管网的管理,从源头上做好雨、污分流。
四、结语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排水系统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排水体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及 工业 企业 的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污水利用情况、原有排水设施、水质、水量、地形、气候和水体等条件,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确定,同时,加强对城市水系雨水径流管理和污染控制的工作。
如何合理选择城市排水体制篇四
《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江俊
城市排水体制和管道系统是整个水污染控制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我国对它们的研究还比较薄弱,工程实践中暴露出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难以得到科学解答和技术支持。如我国城市雨水径流的严重污染、雨水资源的大量流失并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城市环境和生态问题等,与发达国家相比至少有10年以上的差距,构成我国城市有效实施水污染控制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的制约因素。
城市排水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类型:(一)合流制排水系统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将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径流汇集在一个管渠内予以输送、处理和排放的系统。按照对污水处理的程度不同,合流制排水系统可分为直排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和全处理式合流制。城市污水与雨水径流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的合流制称为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国内老城区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均属于此类。
截流式合流制是在直排式合流制的基础上,修建沿河截污干管,并在适当的位置设置溢流井,在截污主干管的末端修建污水处理厂。该系统可以保证晴天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雨季时,通过截流设施,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可以收集部分雨水(尤其是污染较重的初期雨水径流)至污水处理厂。当雨量大到混合污水量超过了截污干管的设计流量时,超出部分将溢流进入城市河道,不可避免会对水体造成短期污染。并且进入处理厂的污水,由于混有大量雨水,使进厂原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势必对污水厂各处理单元产生冲击,对污水厂处理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雨量较小且对水体水质要求较高的地区,可以采用完全合流制。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径流全部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这种方式对环境水质的污染最小,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要求高,并且需要大量的投资和运行费用。
(二)分流制排水系统
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水管渠排除时,称为分流制排水系统。 其中排除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系统称为污水排水系统;排除雨水的系统称为雨水排水系统。根据排除雨水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完全分流制、不完全分流制和截流式分流制。
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分设污水和雨水两个排水系统,前者收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送至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或加以利用。后者通过各种排水设施收集城市内的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但初期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后,会对水体造成污染。 不完全分流制只建污水排水系统,未建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沿着地面、道路边沟和明渠泄入水体。或者在原有渠道排水能力不足之处修建部分雨水管道,待城市进一步发展时再修建雨水排水系统。该排水体制投资少,主要用于有合适的地形、有比较健全的明渠水系的地方,以便顺利排泄雨水。不过因为没有完整的雨水管道,在雨季容易造成径流污染和洪涝灾害,所以最终还需改造为完全分流制。对于常年少雨、气候干燥的城市可采用这种体制,而对于地势平坦,多雨易造成积水地区,不宜采用不完全分流制。
近年来,对雨水径流的水质调查发现,雨水径流特别是初降雨水径流对水体的污染相当严重,因此提出对雨水径流也要严格控制截流式分流制排水系统。截流式分流制既有污水排水系统,又有雨水排水系统,与完全分流制的不同之处是它具有把初期雨水引入污水管道的特殊设施,称雨水截流井。小雨时,雨水经初期雨水截流干管与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大雨时,雨水跳跃截流干管经雨水管排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的关键是初期雨水截流井,它要保证初期雨水能进入截流管,而中期以后的雨水能直接排入水体,同时截流井中的污水不能溢出泄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可以较好地保护水体不受污染。由于仅接纳污水和初期雨水,截流管的断面小于截流式合流制,进入截流管内的流量和水质相对稳定,亦减少了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费用。
分流制的优点是它可以分期建设和实施,一般在城市建设初期建造城市污水系统,在城市建
设达到一定规模后再建造雨水系统,收集、处理和排放降水尤其是暴雨径流。
在一个城市中,有时采用的是复合制排水系统,即既有分流制也有合流制的排水系统。复合制排水系统一般是在由合流制的城市需要扩建排水系统时出现的。在大城市中,因各区域的自然条件以及修建情况可能相差较大,因地制宜地在各区域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也是合理的。
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在资源、环境与生态方面也走过弯路,他们研究积累了一些好的技术和经验。尤其是在近20年里,美、德、日等国家对城市排水系统的完善、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管理、雨水径流及合流管系溢流(CSO)污染控制都投入大量资金和研究,也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城市排水体制的分类
二、发达国家排水体制的经验美国从70年代开始重视对城市雨水径流和CSO污染控制的研究。早在1965年通过国会批准的专项资金寻求城市雨水的控制方案。到上世纪80年代,经过10多年的努力,研究开发出各种技术和措施,如城市雨水污染的评价与监测,科学管理城市雨水资源和控制雨水径流污染的技术与非技术体系,CSO及雨水处理技术等。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也开展了对城市雨水利用与管理的研究。他们提出“雨水抑制型下水道”,并纳入国家下水道推进计划,制定相应的政策,已有大量的工程实施。在全国63.5%下水道中,合流制约占20%,但在一些大中城市,合流制则占有更大的比例。如东京的合流制超过90%,对已有的合流制下水道采取的主要对策是对雨季的溢流污水进行处理。这与德国及一些欧美国家的策略类似。
这些发达国家的经验说明,城市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如果还只停留在如何尽快地将城市雨水直接排放和简单地依赖“雨污分流”等传统观念上,已明显不能满足现代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改善受纳水体的水质,建立理想的排水体制,在排水体制的选择上应改变观念,允许部分地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采用合流制截流体系并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污水处理率上,这才是保护水体的根本方法。在对老城市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在各地新建开发区规划排水系统时也有必要充分分析当地条件、资金的合理运作,同时还要从管理水平、动态发展角度进行研究,不要盲目模仿、生搬条款。在已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合流制排水管网中,适当的地点建造新型的调节、处理设施(滞留池、沉淀渗滤池、塘和湿地等)是进一步减轻城市水体污染的关键性补充措施。它能拦截暴雨初期冲刷起的污染物并将其送往污水厂处理,减少混合污水溢流的次数、水量和改善溢流的水质,以及均衡进入污水厂混合污水的水量和水质,它也能对污染物含量较多的雨水作初步处理。
(一)排水管网的建设
不少城市和地区,往往只把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工程对待,而放松与之相配套的污水管网的建设。常常是污水处理厂按计划建成投产,而污水管网却只建了部分污水干管,造成一方面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不足,一方面污水仍直接排入河体污染环境的情况。因此,排水管网的建设应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作为一个整体,同步实施。
(二)截流倍数的选择
无论是合流制还是分流制排水系统,其排水干管或干渠,都应采用截留式排水系统,在其末端加设溢流井,其顶端设置溢流堰,排水干管采用适宜的截留倍数;其大小直接影响受纳水体的洁净与否,过小会导致受纳水体遭受严重污染;过大则会造成浪费。故合理选取截流倍数是关键,其取值应综合考虑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受纳水体的自净能力、城镇的文明程度(或级别)、人口密度、降雨量、投资等各种因素。
(三)雨水径流污染物含量及控制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增加,对污水收集系统容量的要求也不断增加,这不仅由于不断扩大的城市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污水,而且由
于不透水排水面积的增加导致了城市暴雨径流量的增加。最终导致了在大的居民区内,更多的是大城市、超大城市的周边,水文环境和城市水源受到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因此,无论合流制或分流制排水系统,都应对截留雨水径流进行处理。
(四)排水管网的管理
对于建成后的排水管网,管理的成效至关重要。如果一个排水系统已经进行了雨、污分流,而管理措施跟不上,沿街居民私自乱接出户管,或图方便省钱,将生活污水管就近接入雨水管道,就会造成花大量资金建成的雨污分流系统失去作用,污水由雨水管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河流污染。因此,城市排水系统能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排水管网的管理,从源头上做好雨、污分流。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排水系统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城市排水体制选择应充分借鉴别人的经验,少走弯路,应充分体现前瞻性、战略高度和因地制宜,应与城市雨水资源的利用相结合,与城市径流污染控制相结合,与削弱城市径流和水涝相结合,与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应建设一种可持续性的、生态型的新型城市排水系统。
三、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
四、排水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五、结语(作者单位:襄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如何合理选择城市排水体制篇五
《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及管理》
NO.4.20092009年第4期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CumulativetyNO.115)(总第115期)Chinesehi-tech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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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及管理
杨国荣
(锦州市市政管理处,辽宁锦州121000)
摘要:城市排水系统就是将城镇的污水和雨水有组织地排除与处理的工程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
部分,它通常由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组成。排水体制的选择应因地制宜,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确定;同时,要加强对城市水系雨水径流管理和污染控制的工作。关键字:城市排水体制;合流制;分流制;复合制;截流倍数中图分类号:X7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4-0146-02
一、城市排水体制的分类
城市排水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类型:
(一)合流制排水系统
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水管渠排除时,称为分流制排水系统。
其中排除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系统称为污水排水系统;排除雨水的系统称为雨水排水系统。根据排除雨水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完全分流制、不完全分流制和截流式分流制。
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分设污水和雨水两个管渠系统,前者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送至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或加以利用。后者通过各种排水设施汇集城市内的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但初期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后,将对水体造成污染。
近年来,对雨水径流的水质调查发现,雨水径流特别是初降雨水径流对水体的污染相当严重,因此提出对雨水径流也要严格控制的截流式分流制排水系统。截流式分流制既有污水排水系统,又有雨水排水系统,与完全分流制的不同之处是它具有把初期雨水引入污水管道的特殊设施,称雨水截流井。小雨时,雨水经初期雨水截流干管与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大雨时,雨水跳跃截流干管经雨水管排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的关键是初期雨水截流井,它要保证初期雨水能进入截流管,而中期以后的雨水能直接排入水体,同时截流井中的污水不能溢出泄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可以较好地保护水体不受污染,由于仅接纳污水和初期雨水,截流管的断面小于截流式合流制,进入截流管内的流量和水质相对稳定,亦减少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费用。
不完全分流制只建污水排水系统,未建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沿着地面、道路边沟和明渠泄入水体。或者在原有渠道排水能力不足之处修建部分雨水管道,待城市进一步发展或有资金时再修建雨水排水系统。该排水体制投资省,主要用于有合适的地形、有比较健全的明渠水系的地方,
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将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径流汇集入在一个管渠内予以输送、处理和排放。按照其产生的次序及对污水处理的程度不同,合流制排水系统可分为直排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和全处理式合流制。
城市污水与雨水径流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的合流制称为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国内外老城区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均属于此类。
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污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必须对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才能够减轻城市污水和雨水径流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为此产生了截流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是在直排式合流制的基础上,修建沿河截流干管,并在适当的位置设置溢流井,在截流主干管(渠)的末端修建污水处理厂。该系统可以保证晴天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雨季时,通过截流设施,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可以汇集部分雨水(尤其是污染重的初期雨水径流)至污水处理厂。但另一方面雨量过大,混合污水量超过了截流管的设计流量,超出部分将溢流到城市河道,不可避免会对水体造成局部和短期污染。并且,进入处理厂的污水,由于混有大量雨水,使原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势必对污水厂各处理单元产生冲击,这就对污水厂处理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雨量较小且对水体水质要求较高的地区,可以采用完全合流制。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降水径流全部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这种方式对环境水质的污染最小,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要求高,并且需要大量的投资和运行费用。
(二)分流制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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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顺利排泄雨水。目前还有很多城市在使用,不过因为没有完整的雨水管道,在雨季容易造成径流污染和洪、涝灾害,所以最终还得改造为完全分流制。对于常年少雨、气候干燥的城市可采用这种体制,而对于地势平坦,多雨易造成积水地区,不宜采用不完全分流制。
分流制的优点是它可以分期建设和实施,一般在城市建设初期建造城市污水下水道,在城市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后再建造雨水道,收集、处理和排放降水尤其是暴雨径流水。
在一个城市中,有时采用的是复合制排水系统,即既有分流制也有合流制的排水系统。复合制排水系统一般是在由合流制的城市需要扩建排水系统时出现的。在大城市中,因各区域的自然条件以及修建情况可能相差较大,因地制宜地在各区域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也是合理的。
二、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
为了进一步改善受纳水体的水质,建立理想的分流制或将合流制改为完全分流制系统,在排水体制的选择上应改变观念,允许部分地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采用合流制截流体系并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污水处理率上,这才是保护水体的根本方法。在对老城市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在各地新建开发区规划排水系统时也有必要充分分析当地条件、资金的合理运作,同时还要从管理水平、动态发展角度进行研究,不要盲目模仿、生搬条款。在已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合流制排水管网中,适当的地点建造新型的调节、处理设施(滞留池、沉淀渗滤池、塘和湿地等)是进一步减轻城市水体污染的关键性补充措施。它能拦截暴雨初期“第一次冲刷”起的污染物送往污水厂处理,减少混合污水溢流的次数、水量和改善溢流的水质,以及均衡进入污水厂混合污水的水量和水质,它也能对污染物含量较多的雨水作初步处理。
三、排水系统体制选择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排水管网的建设
不少城市和地区,往往只把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工程对待,而放松与之相配套的污水管网的建设。常常是污水处理厂按计划建成投产,而污水管网却只建了部分污水干
管。造成一方面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不足,一方面污水仍直接排入河体污染环境的情况。因此,排水管网的建设应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作为一个整体,同步实施。
(二)截流倍数
无论是合流制还是分流制(雨水道),其排水干管或干渠,都应采用截留式排水系统,在其末端加设溢流井,其顶端设置溢流堰,排水干管采用适宜的截留倍数;其大小直接影响受纳水体的洁净与否,过小会导致受纳水体遭受严重污染;过大则会造成浪费。故合理选取截流倍数是关键,其取值应综合考虑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受纳水体的自净能力、城镇的文明程度(或级别)、人口密度、降雨量、投资等各种因素。
(三)雨水径流污染物含量及控制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增加,对污水收集系统容量的要求也不断增加,这不仅由于不断扩大的城市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污水,而且由于不透水排水面积的增加导致了城市暴雨径流量的增加,最终导致了在大的居民区内,更多的是大城市、超大城市的周边,水文环境和城市水源受到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因此,无论合流制或分流制排水系统,都应对截留雨水径流进行处理。
(四)排水管网的管理
加强管理,对于建成后排水管网的成效至关重要。如果一个排水系统已经进行了雨、污分流,而管理措施跟不上,沿街居民私自乱接出户管,或图方便省钱,将生活污水管就近接入雨水管道,就会造成花大量资金建成的雨污分流系统失去作用,污水由雨水管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河流污染。因此,城市排水系统能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排水管网的管理,从源头上做好雨、污分流。
四、结语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排水系统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排水体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及工业企业的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污水利用情况、原有排水设施、水质、水量、地形、气候和水体等条件,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确定,同时,加强对城市水系雨水径流管理和污染控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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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选择城市排水体制篇六
《第九章城市排水系统的体制和组成》
如何合理选择城市排水体制篇七
《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和管理》
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和管理
作者:裴倩
来源:《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4年第16期
[摘要]:城市排水系统就是将城镇的污水和雨水有组织地排除与处理的工程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常由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组成。排水体制的选择应因地制宜,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 经济 比较综合考虑确定;同时。要加强对城市水系雨水径流管理和污染控制的工作。
关键字:城市排水体制 合流制 分流制 复合制 截流倍数
一、城市排水体制的分类
(一)合流制排水系统。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将城市生活污水、 工业 废水和雨水径流汇集人在一个管渠内予以输送、处理和排放。按照其产生的次序及对污水处理的程度不同,合流制排水系统可分为直排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和全处理式合流制。城市污水与雨水径流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的合流制称为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国内外老城区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均属于此类。随着工业化的不断 发展 ,污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必须对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才能够减轻城市污水和雨水径流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为此产生了截流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是在直排式合流制的基础上,修建沿河截流干管,并在适当的位置设置溢流井,在截流主干管(渠)的末端修建污水处理厂。该系统可以保证晴天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雨季时,通过截流设施,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可以汇集部分雨水(尤其是污染重的初期雨水径流)至污水处理厂。但另一方面雨量过大,混合污水量超过了截流管的设计流量,超出部分将溢流到城市河道,不可避免会对水体造成局部和短期污染。并且,进入处理厂的污水,由于混有大量雨水,使原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势必对污水厂各处理单元产生冲击,这就对污水厂处理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雨量较小且对水体水质要求较高的地区,可以采用完全合流制。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降水径流全部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分流制排水系统。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水管渠排除时,称为分流制排水系统。其中排除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系统称为污水排水系统;排除雨水的系统称为雨水排水系统。根据排除雨水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完全分流制、不完全分流制和截流式分流制。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分设污水和雨水两个管渠系统,前者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送至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或加以利用。后者通过各种排水设施汇集城市内的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但初期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后,将对水体造成污染。近年来,对雨水径流的水质调查发现,雨水径流特别是初降雨水径流对水体的污染相当严重,因此提出对雨水径流也要严格控制的截流式分流制排水系统。截流式分流制既有污水排水系统,又有雨水排水系统,与完全分流制的不同之处是它具有把初期雨水引入污水管道的特殊设施,称雨水截流井。小雨时,雨水经初期雨水截流干管与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大雨时,雨水跳跃截流干管经雨水管排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的关键是初期雨水截流井,它要
保证初期雨水能进入截流管,而中期以后的雨水能直接排入水体,同时截流井中的污水不能溢出泄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可以较好地保护水体不受污染。由于仅接纳污水和初期雨水,截流管的断面小于截流式合流制,进人截流管内的流量和水质相对稳定,亦减少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费用。不完全分流制只建污水排水系统,未建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沿着地面、道路边沟和明渠泄入水体。或者在原有渠道排水能力不足之处修建部分雨水管道,待城市进一步发展或有资金时再修建雨水排水系统。该排水体制投资省,主要用于有合适的地形、有比较健全的明渠水系的地方,以便顺利排泄雨水。目前还有很多城市在使用,不过因为没有完整的雨水管道,在雨季容易造成径流污染和洪、涝灾害,所以最终还得改造为完全分流制。对于常年少雨、气候干燥的城市可采用这种体制,而对于地势平坦,多雨易造成积水地区,不宜采用不完全分流制。分流制的优点是它可以分期建设和实施,一般在城市建设初期建造城市污水下水道,在城市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后再建造雨水道,收集、处理和排放降水尤其是暴雨径流水。 在一个城市中,有时采用的是复合制排水系统,即既有分流制也有合流制的排水系统。复合制排水系统一般是在由合流制的城市需要扩建排水系统时出现的。
二、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
为了进一步改善受纳水体的水质,建立理想的分流制或将合流制改为完全分流制系统,在排水体制的选择上应改变观念,允许部分地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采用合流制截流体系并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污水处理率上,这才是保护水体的根本方法。在对老城市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在各地新建开发区规划排水系统时也有必要充分分析当地条件、资金的合理运作,同时还要从管理水平、动态 发展 角度进行研究,不要盲目模仿、生搬条款。在已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合流制排水管网中,适当的地点建造新型的调节、处理设施(滞留池、沉淀渗滤池、塘和湿地等)是进一步减轻城市水体污染的关键性补充措施。它能拦截暴雨初期“第一次冲刷”起的污染物送往污水厂处理,减少混合污水溢流的次数、水量和改善溢流的水质,以及均衡进入污水厂混合污水的水量和水质,它也能对污染物含量较多的雨水作初步处理。
三、排水系统体制选择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排水管网的建设。不少城市和地区,往往只把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工程对待,而放松与之相配套的污水管网的建设。常常是污水处理厂按计划建成投产,而污水管网却只建了部分污水干管。造成一方面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不足,一方面污水仍直接排入河体污染环境的情况。因此,排水管网的建设应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作为一个整体,同步实施。
(二)截流倍数。无论是合流制还是分流制(雨水道),其排水干管或干渠,都应采用截留式排水系统,在其末端加设溢流井,其顶端设置溢流堰,排水干管采用适宜的截留倍数;其大小直接影响受纳水体的洁净与否,过小会导致受纳水体遭受严重污染;过大则会造成浪费。故合理选取截流倍数是关键,其取值应综合考虑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受纳水体的自净能力、城镇的文明程度(或级别)、人口密度、降雨量、投资等各种因素。
(三)雨水径流污染物含量及控制。随着 经济 的高速发展,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增加,对污水收集系统容量的要求也不断增加,这不仅由于不断扩大的城市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污水,而且由于不透水排水面积的增加导致了城市暴雨径流量的增加。最终导致了在大的居民区内,更多的是大城市、超大城市的周边,水文环境和城市水源受到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因此,无论合流制或分流制排水系统,都应对截留雨水径流进行处理。
(四)排水管网的管理。加强管理,对于建成后排水管网的成效至关重要。如果一个排水系统已经进行了雨、污分流,而管理措施跟不上,沿街居民私自乱接出户管,或图方便省钱,将生活污水管就近接人雨水管道,就会造成花大量资金建成的雨污分流系统失去作用,污水由雨水管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河流污染。因此,城市排水系统能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排水管网的管理,从源头上做好雨、污分流。
四、结语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排水系统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排水体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及 工业 企业 的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污水利用情况、原有排水设施、水质、水量、地形、气候和水体等条件,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确定,同时,加强对城市水系雨水径流管理和污染控制的工作。
如何合理选择城市排水体制篇八
《浅析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与管理》
浅析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与管理
作者:王光信
来源:《建筑科技与经济》2014年第06期
摘要:城市排水系统就是将城镇的污水和雨水有组织地排除与处理的工程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常由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组成。排水体制的选择应因地制宜,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确定;同时。要加强对城市水系雨水径流管理和污染控制的工作。
关键词:城市排水体制;合流制;分流制;复合制;截流倍数
Talk about the sel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urban drainage system
Wang Guang-xin
Abstract: urban drainage system is the urban sewage and rainwater organized to remove and processing of engineering facilities, and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urba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t is usually composed of drainage pipe network and sewage treatment plant. The choice of the drainage system should adjust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 from the overall situation, through the technical and economic comparison determined by comprehensive consideration, At the same time. Must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urban water system stormwater runoff and pollution control work. Key words: the city drainage system; Sewage system; Shunt system; Composite system; Closure multiples
1.城市排水体制的分类
城市排水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类型:
1.1合流制排水系统
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将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径流汇集人在一个管渠内予以输送、处理和排放。按照其产生的次序及对污水处理的程度不同,合流制排水系统可分为直排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和全处理式合流制。
城市污水与雨水径流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的合流制称为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国内外老城区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均属于此类。
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污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必须对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才能够减轻城市污水和雨水径流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为此产生了截流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是在直排式合流制的基础上,修建沿河截流干管,并在适当的位置设置溢流井,在截流主干
管(渠)的末端修建污水处理厂。该系统可以保证晴天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雨季时,通过截流设施,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可以汇集部分雨水(尤其是污染重的初期雨水径流)至污水处理厂。但另一方面雨量过大,混合污水量超过了截流管的设计流量,超出部分将溢流到城市河道,不可避免会对水体造成局部和短期污染。并且,进入处理厂的污水,由于混有大量雨水,使原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势必对污水厂各处理单元产生冲击,这就对污水厂处理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雨量较小且对水体水质要求较高的地区,可以采用完全合流制。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降水径流全部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这种方式对环境水质的污染最小,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要求高,并且需要大量的投资和运行费用。
1.2分流制排水系统
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水管渠排除时,称为分流制排水系统。 其中排除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系统称为污水排水系统;排除雨水的系统称为雨水排水系统。根据排除雨水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完全分流制、不完全分流制和截流式分流制。
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分设污水和雨水两个管渠系统,前者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送至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或加以利用。后者通过各种排水设施汇集城市内的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但初期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后,将对水体造成污染。 近年来,对雨水径流的水质调查发现,雨水径流特别是初降雨水径流对水体的污染相当严重,因此提出对雨水径流也要严格控制的截流式分流制排水系统。截流式分流制既有污水排水系统,又有雨水排水系统,与完全分流制的不同之处是它具有把初期雨水引入污水管道的特殊设施,称雨水截流井。小雨时,雨水经初期雨水截流干管与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大雨时,雨水跳跃截流干管经雨水管排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的关键是初期雨水截流井,它要保证初期雨水能进入截流管,而中期以后的雨水能直接排入水体,同时截流井中的污水不能溢出泄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可以较好地保护水体不受污染。由于仅接纳污水和初期雨水,截流管的断面小于截流式合流制,进人截流管内的流量和水质相对稳定,亦减少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费用。
不完全分流制只建污水排水系统,未建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沿着地面、道路边沟和明渠泄入水体。或者在原有渠道排水能力不足之处修建部分雨水管道,待城市进一步发展或有资金时再修建雨水排水系统。该排水体制投资省,主要用于有合适的地形、有比较健全的明渠水系的地方,以便顺利排泄雨水。目前还有很多城市在使用,不过因为没有完整的雨水管道,在雨季容易造成径流污染和洪、涝灾害,所以最终还得改造为完全分流制。对于常年少雨、气候干燥的城市可采用这种体制,而对于地势平坦,多雨易造成积水地区,不宜采用不完全分流制。
分流制的优点是它可以分期建设和实施,一般在城市建设初期建造城市污水下水道,在城市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后再建造雨水道,收集、处理和排放降水尤其是暴雨径流水。
在一个城市中,有时采用的是复合制排水系统,即既有分流制也有合流制的排水系统。复合制排水系统一般是在由合流制的城市需要扩建排水系统时出现的。在大城市中,因各区域的自然条件以及修建情况可能相差较大,因地制宜地在各区域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也是合理的。
2.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
为了进一步改善受纳水体的水质,建立理想的分流制或将合流制改为完全分流制系统,在排水体制的选择上应改变观念,允许部分地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采用合流制截流体系并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污水处理率上,这才是保护水体的根本方法。在对老城市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在各地新建开发区规划排水系统时也有必要充分分析当地条件、资金的合理运作,同时还要从管理水平、动态发展角度进行研究,不要盲目模仿、生搬条款。在已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合流制排水管网中,适当的地点建造新型的调节、处理设施(滞留池、沉淀渗滤池、塘和湿地等)是进一步减轻城市水体污染的关键性补充措施。它能拦截暴雨初期“第一次冲刷”起的污染物送往污水厂处理,减少混合污水溢流的次数、水量和改善溢流的水质,以及均衡进入污水厂混合污水的水量和水质,它也能对污染物含量较多的雨水作初步处理。
3.排水系统体制选择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排水管网的建设
不少城市和地区,往往只把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工程对待,而放松与之相配套的污水管网的建设。常常是污水处理厂按计划建成投产,而污水管网却只建了部分污水干管。造成一方面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不足,一方面污水仍直接排入河体污染环境的情况。因此,排水管网的建设应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作为一个整体,同步实施。
3.2截流倍数
无论是合流制还是分流制(雨水道),其排水干管或干渠,都应采用截留式排水系统,在其末端加设溢流井,其顶端设置溢流堰,排水干管采用适宜的截留倍数;其大小直接影响受纳水体的洁净与否,过小会导致受纳水体遭受严重污染;过大则会造成浪费。故合理选取截流倍数是关键,其取值应综合考虑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受纳水体的自净能力、城镇的文明程度(或级别)、人口密度、降雨量、投资等各种因素。
3.3雨水径流污染物含量及控制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增加,对污水收集系统容量的要求也不断增加,这不仅由于不断扩大的城市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污水,而且由于不透水排水面积的增加导致了城
市暴雨径流量的增加。最终导致了在大的居民区内,更多的是大城市、超大城市的周边,水文环境和城市水源受到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因此,无论合流制或分流制排水系统,都应对截留雨水径流进行处理。
3.4排水管网的管理
加强管理,对于建成后排水管网的成效至关重要。如果一个排水系统已经进行了雨、污分流,而管理措施跟不上,沿街居民私自乱接出户管,或图方便省钱,将生活污水管就近接人雨水管道,就会造成花大量资金建成的雨污分流系统失去作用,污水由雨水管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河流污染。因此,城市排水系统能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排水管网的管理,从源头上做好雨、污分流。
4.结语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排水系统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排水体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及工业企业的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污水利用情况、原有排水设施、水质、水量、地形、气候和水体等条件,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确定,同时,加强对城市水系雨水径流管理和污染控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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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6-2688(2014)06-0022-02
如何合理选择城市排水体制篇九
《城市排水体制选择的探讨》
城市排水体制选择的探讨
城市排水系统就是将城市的污水、废水和雨水有组织地排除与处理的工程设施。城市排水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常由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组成。采用一个管网系统还是用两个、三个管网系统来排除污废水和雨水径流,构成了不同的的选择是城市排水系统规划中的首要问题。它影响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对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也影响深远,同时还影响排水系统工程的总投资、初期投资和运行管理费用。城区的排水体制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污水利用处理情况,原有排水设施,水环境容量,地形、气候等条件,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确定。本文讨论城市排水系统体制的选择问题,目的是对过去和现有理念的局限性进行探索,进而研究基于新技术条件下城市水管理问题的新思路,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新观念。
一、城市排水系统的功能
传统观念上的排水系统是以防止雨洪内涝、排除和处理污水、保护城市公共水域水质为目的,污水是有害的、应尽快排除到城市下游。这种观念导致的结果往往是保护了局部的生活环境,危害了广大流域地区。实际上,良好的水环境不是局部地域的,它的范围是整个流域的。21世纪排水系统的定位应从以前的防涝减灾、排污减害逐步转向污水的资源化,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好比是城市水循环的动脉与静脉,排水系统起到回收城市污水和净化再生,畅通城市水循环的作用,从而恢复健康水循环和良好水环境,维系水资源可持
续利用。
二、城市排水系统体制的分类
城市排水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类型。
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将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径流汇集入在一个管渠内予以输送、处理和排放。按照其产生的次序及对污水处理的程度不同,合流制排水系统可分为直排式合流制、截流处理式合流制和全处理式合流制。城市污水与雨水径流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的合流制称为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由于污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必须对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才能够减轻城市污水和雨水径流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为此产生了截流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是在直排式合流制的基础上,修建沿河截流干管,并在适当的位置设置溢流井,在截流主干管(渠)的末端修建污水处理厂。该系统可以保证晴天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雨季时,通过截流设施,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可以汇集部分雨水(尤其是污染重的初期雨水径流)至污水处理厂,当雨-污混合水量超过截流干管输水能力后,其超出部分通过溢流井泄入水体。这种体制对带有较多悬浮物的初期雨水和污水都进行处理,对保护水体是有利的,但另一方面雨量过大,混合污水量超过了截流管的设计流量,超出部分将溢流到城市河道,不可避免会对水体造成局部和短期污染。并且,进入处理厂的污水,由于混有大量雨水,使原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势必对污水厂各处理单元产生冲击,这就对污水厂处理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雨量较小且对水体水质要求较
高的地区,可以采用完全合流制。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降水径流全部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这种方式对环境水质的污染最小,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要求高,并且需要大量的投资和运行费用。
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水管渠排除时,称为分流制排水系统。其中排除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系统称为污水排水系统;排除雨水的系统称为雨水排水系统。根据排除雨水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完全分流制、不完全分流制和截流式分流制。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分设污水和雨水两个管渠系统,前者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送至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或加以利用。后者通过各种排水设施汇集城市内的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但初期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对水体污染严重。近年来,国内外对雨水径流的水质调查发现,雨水径流特别是初降雨水径流对水体的污染相当严重,因此提出对雨水径流也要严格控制的截流式分流制排水系统。截流式分流制既有污水排水系统,又有雨水排水系统,与完全分流制的不同之处是在于它具有把初期雨水引入污水管道的特殊设施,称雨水截流井。在小雨时,雨水经初期雨水截流干管与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大雨时,雨水跳跃截流干管经雨水出流干管排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的关键是初期雨水截流井。要保证初期雨水进入截流管,中期以后的雨水直接排入水体,同时截流井中的污水不能溢出泄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可以较好地保护水体不受污染,由于仅接纳污水和初期雨水,截流管
的断面小于截流式合流制,进入截流管内的流量和水质相对稳定,亦减少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费用。不完全分流制只建污水排水系统,未建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沿着地面、道路边沟和明渠泄入水体。或者在原有渠道排水能力不足之处修建部分雨水管道,待城市进一步发展或有资金时再修建雨水排水系统。该排水体制投资省,主要用于有合适的地形、有比较健全的明渠水系的地方,以便顺利排泄雨水。目前还有很多城市在使用,不过它没有完整的雨水管道,在雨季容易造成径流污染和洪、涝灾害,所以最终还得改造为完全分流制。对于常年少雨、气候干燥的城市可采用这种体制,而对于地势平坦,多雨易造成积水地区,不宜采用不完全分流制。
三、我排水体制的现状
我国在城市排水方面,一直以来偏重于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对城市排水体制方面的关注极少。科技进步对城市排水管网领域的推动作用不大,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城市排水管网领域的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己大大落后,与先进的城市污水处理理论与技术形成强烈的反差。在对待城市排水体制和雨水问题上,主要还停留在单纯“排放”的思考上,简单地倾向靠分流制来解决点源污染的控制,而忽视雨水资源的保护利用与城市生态的关系,忽视雨水的排放和非点源污染的关系。另外,我国在有关城市排水管道的污染规律及雨水径流,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的基础理论、工程规划与设计、管理与法规等方面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实际上,仅靠分流制解决点源污染,
隐患较多。
近年来,随着可持续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我国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和研究城市雨水径流的污染和雨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于80年代初期在北京开始了对城市雨水径流非点源污染的研究,此后其他一些城市也相继开展过相关研究。但由于点源污染矛盾一直突出,对城市径流污染未予以足够重视。近年来,非点源污染矛盾有加重趋势,水污染控制的力度也在加大,城市径流污染开始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
四、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
在排水体制的选择上,一方面,我国存在着不切实际地选择分流制问题。分流制有很多优点,但对于经济不发达城市的老城区来讲,如道路不改造拓宽,小区不改造, 尤其是深圳等许多城市的住房阳台改成厨房或装上洗衣机,其产生的污水排入雨水管道系统,即使污水主干管已经建成,那么也无法实施雨、污分流。其结果只能是:一方面污水总干管未能充分利用,造成投资浪费;另一方面,污水还是走雨水管道排河,继续污染水体。
建立理想的分流制或将合流制改为完全分流制系统的成功率较小。在排水体制的选择上应改变观念,允许部分地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采用合流制截流体系并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污水处理率上,这才是保护水体的根本方法。在对老城市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在各地新建开发区规划排水系统时也有必要充分分析当地条件、资金的合理运作,同时还要从管理水平、动态
如何合理选择城市排水体制篇十
《城市排水体制选择的探讨》
城市排水体制选择的探讨
摘要:阐述了我国城市排水系统体制的研究进展,论述了我国排水系统在体制的选择上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改变观念,因地制宜地选择城市排水系统体制的观点。
Abstract: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urban drainage system the research progress of the system, discusses the drainage system in the choice of system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idea change, adjust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 to choose urban drainage system system point of view.
城市排水系统就是将城市的污水、废水和雨水有组织地排除与处理的工程设施。城市排水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常由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组成。采用一个管网系统还是用两个、三个管网系统来排除污废水和雨水径流,构成了不同的的选择是城市排水系统规划中的首要问题。它影响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对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也影响深远,同时还影响排水系统工程的总投资、初期投资和运行管理费用。城区的排水体制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污水利用处理情况,原有排水设施,水环境容量,地形、气候等条件,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确定。本文讨论城市排水系统体制的选择问题,目的是对过去和现有理念的局限性进行探索,进而研究基于新技术条件下城市水管理问题的新思路,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新观念。
一、城市排水系统的功能
传统观念上的排水系统是以防止雨洪内涝、排除和处理污水、保护城市公共水域水质为目的,污水是有害的、应尽快排除到城市下游。这种观念导致的结果往往是保护了局部的生活环境,危害了广大流域地区。实际上,良好的水环境不是局部地域的,它的范围是整个流域的。21世纪排水系统的定位应从以前的防涝减灾、排污减害逐步转向污水的资源化,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好比是城市水循环的动脉与静脉,排水系统起到回收城市污水和净化再生,畅通城市水循环的作用,从而恢复健康水循环和良好水环境,维系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城市排水系统体制的分类
城市排水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类型。
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将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径流汇集入在一个管渠内予以输送、处理和排放。按照其产生的次序及对污水处理的程度不同,合流制排水系统可分为直排式合流制、截流处理式合流制和全处理式合流制。城市
污水与雨水径流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的合流制称为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由于污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必须对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才能够减轻城市污水和雨水径流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为此产生了截流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是在直排式合流制的基础上,修建沿河截流干管,并在适当的位置设置溢流井,在截流主干管(渠)的末端修建污水处理厂。该系统可以保证晴天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雨季时,通过截流设施,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可以汇集部分雨水(尤其是污染重的初期雨水径流)至污水处理厂,当雨-污混合水量超过截流干管输水能力后,其超出部分通过溢流井泄入水体。这种体制对带有较多悬浮物的初期雨水和污水都进行处理,对保护水体是有利的,但另一方面雨量过大,混合污水量超过了截流管的设计流量,超出部分将溢流到城市河道,不可避免会对水体造成局部和短期污染。并且,进入处理厂的污水,由于混有大量雨水,使原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势必对污水厂各处理单元产生冲击,这就对污水厂处理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雨量较小且对水体水质要求较高的地区,可以采用完全合流制。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降水径流全部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这种方式对环境水质的污染最小,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要求高,并且需要大量的投资和运行费用。
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水管渠排除时,称为分流制排水系统。其中排除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系统称为污水排水系统;排除雨水的系统称为雨水排水系统。根据排除雨水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完全分流制、不完全分流制和截流式分流制。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分设污水和雨水两个管渠系统,前者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送至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或加以利用。后者通过各种排水设施汇集城市内的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但初期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对水体污染严重。近年来,国内外对雨水径流的水质调查发现,雨水径流特别是初降雨水径流对水体的污染相当严重,因此提出对雨水径流也要严格控制的截流式分流制排水系统。截流式分流制既有污水排水系统,又有雨水排水系统,与完全分流制的不同之处是在于它具有把初期雨水引入污水管道的特殊设施,称雨水截流井。在小雨时,雨水经初期雨水截流干管与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大雨时,雨水跳跃截流干管经雨水出流干管排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的关键是初期雨水截流井。要保证初期雨水进入截流管,中期以后的雨水直接排入水体,同时截流井中的污水不能溢出泄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可以较好地保护水体不受污染,由于仅接纳污水和初期雨水,截流管的断面小于截流式合流制,进入截流管内的流量和水质相对稳定,亦减少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费用。不完全分流制只建污水排水系统,未建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沿着地面、道路边沟和明渠泄入水体。或者在原有渠道排水能力不足之处修建部分雨水管道,待城市进一步发展或有资金时再修建雨水排水系统。该排水体制投资省,主要用于有合适的地形、有比较健全的明渠水系的地方,以便顺利排泄雨水。目前还有很多城市在使用,不过它没有完整的雨水管道,在雨季容易造成径流污染和洪、涝灾害,所以最终还得改造为完全分流制。对于常年少雨、气候干燥的城市可采用这种体制,而对于地势平坦,多雨易造成积水地区,不宜采用不完全分流制。
三、我排水体制的现状
我国在城市排水方面,一直以来偏重于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对城市排水体制方面的关注极少。科技进步对城市排水管网领域的推动作用不大,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城市排水管网领域的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己大大落后,与先进的城市污水处理理论与技术形成强烈的反差。在对待城市排水体制和雨水问题上,主要还停留在单纯“排放”的思考上,简单地倾向靠分流制来解决点源污染的控制,而忽视雨水资源的保护利用与城市生态的关系,忽视雨水的排放和非点源污染的关系。另外,我国在有关城市排水管道的污染规律及雨水径流,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的基础理论、工程规划与设计、管理与法规等方面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实际上,仅靠分流制解决点源污染,隐患较多。
近年来,随着可持续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我国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和研究城市雨水径流的污染和雨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于80年代初期在北京开始了对城市雨水径流非点源污染的研究,此后其他一些城市也相继开展过相关研究。但由于点源污染矛盾一直突出,对城市径流污染未予以足够重视。近年来,非点源污染矛盾有加重趋势,水污染控制的力度也在加大,城市径流污染开始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
四、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
在排水体制的选择上,一方面,我国存在着不切实际地选择分流制问题。分流制有很多优点,但对于经济不发达城市的老城区来讲,如道路不改造拓宽,小区不改造, 尤其是深圳等许多城市的住房阳台改成厨房或装上洗衣机,其产生的污水排入雨水管道系统,即使污水主干管已经建成,那么也无法实施雨、污分流。其结果只能是:一方面污水总干管未能充分利用,造成投资浪费;另一方面,污水还是走雨水管道排河,继续污染水体。
建立理想的分流制或将合流制改为完全分流制系统的成功率较小。在排水体制的选择上应改变观念,允许部分地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采用合流制截流体系并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污水处理率上,这才是保护水体的根本方法。在对老城市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在各地新建开发区规划排水系统时也有必要充分分析当地条件、资金的合理运作,同时还要从管理水平、动态发展角度进行研究,不要盲目模仿、生搬条款。在已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合流制排水管网中,适当的地点建造新型的调节、处理设施(滞留池、沉淀渗滤池、塘和湿地等) 是进一步减轻城市水体污染的关键性补充措施。它能拦截暴雨初期“第一次冲刷”起的污染物送往污水厂处理,减少混合污水溢流的次数、水量和改善溢流的水质,以及均衡进入污水厂混合污水的水量和水质,它也能对污染物含量较多的雨水作初步处理。
加强管理,对于建成后排水管网的成效至关重要。如果一个排水系统已经进行了雨、污分流,而管理措施跟不上,沿街居民私自乱接出户管,或图方便省钱,将生活污水管就近接入雨水管道,就会造成花大量资金建成的雨污分流系统失去作用,污水由雨水管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河流污染。因此,城市排水系统能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排水管网的管理,从源头上做好雨、污分流。
五、小结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排水系统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针对排水体制的研究表明,建立理想的分流制或将合流制改为完全分流制的成功率很小,且投资巨大,管理困难。我国排水体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及工业企业的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污水利用情况、原有排水设施、水质、水量、地形、气候和水体等条件,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确定,而不应该只重政绩而盲目的选择分流制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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