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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财政局篇一:江油市财政局文件
江油市财政局文件
江财采〔2006〕5号
江油市财政局
关于公布政府采购程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工业开发区,窦圌山风景区、李白故里保护
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体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
诚实信用原则。现将我市政府采购程序及操作流程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遵照执行。
附:1、江油市政府采购程序
2、江油市政府采购招标操作流程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采购 程序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存档。
江油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6年10月13日印发
(共印30份)
江油市政府采购程序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
规范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市级各部门、乡镇在实施政府采购工
作中,须按以下程序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一、属于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采购资金,通过财政“金
财网”向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申报采购计划,填报《江油市政府采
购项目申报审批表》。市财政局相关股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政
府采购办公室按《申报表》批示意见实施采购。
二、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技术需求和有关规
定,编制招标文件。确定不同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其他采购方式)。
三、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单位对招
标文件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意见修改招标文件。
四、政府采购办公室发布招标信息。招标信息在“江油政务
网”、“绵阳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五、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招投标会,邀请纪检监察、财政和
审计部门对招投标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由评标委员会(小组)确
定评标结果。
六、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结果发布中标公告,向中标供
应商签发《江油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
七、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办公室
对合同进行审查、备案。
八、合同履行完毕,采购单位验收后,出具《政府采购验收
结算书》,供应商凭《验收结算书》、发票复印件到政府采购办公
室结算。
九、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采购资金,由国库集中
支付中心直接支付。
属于单位自筹的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将采购资金转入政府采
购办公室专户,由政府采购办公室支付。
江油市政府采购招标操作规程表 操作规程
采购时限 公开招标 20天 邀请招标 20天 询价招标 3-7天 竞争性谈判招标 3-7天 单一来源采购 3-5天
1、《江油市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
2、采购项目内容:采购品目(品牌)、数量、详细技术参数、规格、配置、型号、功能与作用的详细描述及预算采购单位金额等。
提供资料 3、工程类采购:需提供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部门编制的预算书。
4、资金落实证明、拟定付款计划。
需书面说明 需书面说明
1、 用户提交《江油市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并附采购项目的详细说明。
2、 政府采购办编制招标文件,并提交用户确认。
3、 招标文件在“江油市政务网”、“绵阳政府采购网”发布。
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5、 供应商投标,采购办组织开标、组织评委评标、定标并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6、 政府采购办在“江油市政务网”上公示中标结果。
7、 政府采购办发《中标通知书》。
8、 用户与中标供应商签定合同,政府采购办审查、存档。
9、 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10、用户与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
11、政府采购办监督合同履行。
12、由用户或政府采购办组织合同验收,并填报《江油市政府采购验收结算书》。
13、政府采购办结算付款。 采购操作规程
4
江油市财政局篇二:江油市财政局文件
江油市财政局文件
江财监〔2009〕8号
江油市财政局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报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 专项检查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派出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09]2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报送表格在党政网软件下载里查收)
附件:川财监督[2009]27号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重点资金检查 报表 通知
抄送:四川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绵阳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存档。 江油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11日印发
(共印20份)
四川省财政厅文件
川财监督〔2009〕27号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报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
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川财监督[2009]2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
各市(州)、各扩权县(市)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统计报表由各市(州)财政局负责填报;省级部门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统计报表由省级部门负责填报。
二、填报要求
各市(州)财政局负责汇总本市(州)检查情况,汇总数据包应含各扩权县(市)。省级部门负责汇总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检查数据,垂管部门负责汇总本系统的检查数据。
三、报送地点
各市(州)、各扩权县(市)和省级部门应按规定将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总结报告,以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报送资料一式3份,各扩权县(市)同时还应报所属市(州)发改委、财政局。在报送纸质资料的同时,应报送电子版资料,电子版资料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办公业务资源网”“四川省财政厅邮件系统”,收件用户:省财政厅监督局王礼(联系电话:028-86725953)。
四、报送时间
自查自纠情况统计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5日。
五、资料下载
各市(州)、各扩权县(市)和省级部门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办公业务资源网”,在“电子公告”栏目下载《灾后恢复重
建资金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等资料。
附件:1、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2、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3、填表说明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重点资金检查△ 报表 通知
抄送: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计局。 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9年10月29日印发
(共印450份)
附件1:
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填 表 说 明
1、报表时间:2009年11月17日前报送表格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到财政局三楼财政监督检查室。
2、抗震救灾项目应包括汶川大地震后实际安排的各类抗震救灾专项补助项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应按照发展改革委计划安排项目为准填报。中期项目调整另作附表说明。
3、“规划投资额”应按照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的总投资额及年度安排为准填报。规划投资额合计数应与资金筹集合计相等。
4、“财政资金”反映各级财政实际投入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不包括抗震救灾资金)。
5、“援建资金”是指按照中央的要求外省市对口援建我省18个受灾县,以及按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内13个市州对口援建13个受灾县乡镇的资金(实物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6、“捐赠资金”是指社会各界捐赠给我省灾区用于重建的资金,包括境内外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捐赠的资金。
7、“金融组织贷款”是指通过各种金融机构或组织贷款并用于灾后重建的资金,包含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信用社、国外优惠紧急贷款和其他金融组织贷款。
8、“特殊党费”是指全国中国共产党员用特殊党费的形式捐
江油市财政局篇三:江油市财政局文件
江油市财政局文件
江财监〔2009〕5号
江油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灾后重建暨扩大内需资金督导检查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辖区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灾后重建及扩大内需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市财政局成立了灾后重建暨扩大内需资金督导检查组。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省委“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灾后重建暨扩大内需资金督导检查为重点,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财政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二、范围及内容
1、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资金范围主要包括:灾后重建基金,扩大内需专项资金、
对口援建资金、捐赠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督导组要重点加强对项目投资预算执行、资金拨付管理、项目财务管理、项目会计核算和竣工决算的指导检查。督促和指导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2、财政资金安全检查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尤其是在我市灾后重建期间各单位资金使用量较大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加强资金的安全管理,堵塞资金管理漏洞、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对财务管理单位的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资金收付管理、印鉴和票据管理、财务处理及对帐管理等十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
3、“小金库”专项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我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部门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4、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检查的总体目标是围绕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结合我省灾后恢复重建的实际情况,密切关注新会计审计准则和重大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切实整顿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是单位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延伸到
以前年度。
5、其他相关内容
其他与财政督导检查相关的内容。
三、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工作从2009年6月开始至2010年底灾后重建期完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6月至7月)
充分利用文件、网络、电视、会议、简报等宣传媒体,通过召开督导检查分组单位见面会、灾后重建暨扩大内需资金及财务管理培训会、督导检查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的意义和重要性、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为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由督导检查领导小组牵头对检查组成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及政策培训、提供各单位资金预算及资金拨付情况,制订督导检查实施计划。
2、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7月至8月)
各督导组深入各负责单位和乡镇,了解被查单位基本情况、掌握财务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展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为实施督导检查做好充分准备。
3、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
各督导检查组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听汇报、翻资料、查帐簿、看工程、问情况、访群众等方式对资金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被查单位及时纠正和整改。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及时上报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涉及违法案件应按规定移交检查机关处理。各组要对被
查单位的资金管理使用负监督责任,并定期向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上报相关报表,及时反馈督导检查信息。
4、总结巩固阶段(2010年12月)
总结督导检查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和成效,着力研究建立财政监督长效机制的方法和措施,巩固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的理财环境。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督导检查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省委“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施,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确保灾后科学、规范、安全重建,落实扩大内需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精神抓好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2、明确目标、落实职责。
各督导检查组要按照划定的单位和乡镇对纳入督导检查范围的资金实施全方位监督,把督导检查的关口前移,将工作重心由事后监督转为事前、事中监督。通过督导检查,使被查单位达到“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有序、工程档案齐全、投资效益明显”的总体目标。各组要对照总体目标和检查内容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自职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扎实、有序推进督导检查工作。
3、严格政策,依法行政。
各组要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督导检查。检查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财政检查,依
法做出检查结论或处理、处罚决定。,取证要充分、程序要合法、制作相关文书定性要准确、文书要规范。各检查组要确定专人收集整理督导检查所形成的档案和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限向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检查总结和相关文档资料。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同时,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政检查工作纪律。
4、边查边改、注重实效
各督导组要对被查单位的资金项目管理做出客观分析和评价,对重大问题和案件要及时通报。各督导组要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单位及时整改,切实堵塞资金及财务管理漏洞,使检查工作收到失效。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财政资金 督导检查 意见
报:省财政厅,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财
政监督检查局。
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
局,市审计局,市委易林书记,市政府开慧市长,市纪委
斯恩书记,市委常委贵刚同志。
江油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7月16日印发
(共印35份)
江油市财政局篇四:江油市农业局江油市财政局
江油市农业局
江油市财政
江农发[2009]141号
关于下达江油市2010年小麦、油菜良种补贴项
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川农业[2009]72号《关于下达四川省2009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小麦、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精心组织,认真搞好面积核实,狠抓措施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网 址:www.nyj.jy.gov.cn/)
附件:一、江油市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二、江油市2010年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小麦 油菜 良种补贴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绵阳市农业局 绵阳市财政局
江油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16日印
(共印60份)
附件一:
江油市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确保我市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才[2009]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江油市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思路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对农民种植小麦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稳定小麦播种面积,促进我市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补贴范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范围:2009年度全市秋播小麦的农户
(二)补贴对象:全市所有种植小麦的农户和其他小麦种植者(主要包括国有农场或承包(租种)国有农场土地的经营者)。
(三)补贴标准:按照计税耕地面积为基础的2009年秋播小麦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每亩补贴10元。
(四)补贴方式:按照核实的2009年秋播实际小麦种植面积,按标准对农民进行现金直接补贴。
(五)发放方式:小麦良种补贴资金以“一折通”形式发放。
三、主要工作及程序
1、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联合召开项目实施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培训业务。乡(镇)政府负责将市上工作会议精神和具体要求落实到村、社(组),并将补贴政策宣传到农户。
2、在小麦播种结束后,由村民小组登记小麦种植农户或其他种植者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受补贴农民或其他小麦种植者须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核实后报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核实后返回村民小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村民委员会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制清册,再逐级上报,层层核实把关。
4、市财政局依据补贴清册,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直接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不具备“一卡通”发放条件的地方,由乡(镇)财政所按照补贴清册到乡(镇)信用社办理存折开户手续,通过存折发放到户。
四、小麦种植面积核实
小麦种植面积核实主要包括核实对象与指标、核实权限与归口、核实程序、面积核查、监督与公示、核查截止时间等,具体办法见《2010年江油市小麦种植面积核实细则(试行)》。
五、项目管理
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落实、发
放和监管。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市级农业部门选择主推品种,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督导、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1、负责制定全市的项目实施方案,协调有关工作。
2、负责推荐并公布全市小麦主推品种,引导农民自主选择优良品种。
3、核实各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
4、组织全市技术培训、项目监督检查及总结,并将项目总结上报有关部门。
(二)市上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统计、监察、信用联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建立责任制。 2、开展基层技术人员及农户的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
3、市农业部门负责核实乡镇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并终审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所辖行政区域的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具体以村为基本单位开展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行政区域的小麦种植面积的汇总、审核、确认,并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小麦
江油市财政局篇五:共青团江油市委
团江委发„2009‟6号
共青团江油市委
关于表彰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优秀团组织、 青年突击队、共青团员、志愿者的决定 各乡镇团委,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团组织: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市各级团组织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发动广大团员青年以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抢险救人、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心理调适、爱心支教和助孤助残等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团市委决定授予中坝镇团委等20个团组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优秀团组织称号,江油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一中队青年突击队等10个集体优秀青年突击队称号,江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王娜等63名团员青年优
秀团员青年称号,江油市太白中学高2009级1班翟童阳等38名青年为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
此次受表彰的优秀团组织、青年突击队、优秀团员和志愿者是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众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的优秀代表。他们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关键时刻行动迅速、组织有力,在危难之际冲锋在前、奋不顾身,在紧急关头不畏艰险、连续作战,在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救治和辅助救治受灾群众、开展各类志愿服务、组建青年突击队、开展灾后重建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各级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集中展现了广大团员、团干部的奉献精神和优良作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为重建美好新家园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胜利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附:1、江油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优秀团组织名单
2、江油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优秀青年突击队名单
3、江油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4、江油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优秀志愿者名单
共青团江油市委 2009年2月6日
附1:
江油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优秀团组织名单 共青团江油市中坝镇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三合镇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武都镇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含增镇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厚坝镇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永胜镇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雁门镇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大堰乡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新兴乡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公安局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规划与建设局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财政局支部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国土局支部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人民医院总支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江油一中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江油中学实验学校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华丰中学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彰明中学委员会
共青团江油市太白中学委员会
附2:
江油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优秀青年突击队名单 江油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一中队青年突击队
江油市国家税务局青年突击队
江油市林业局灾后重建青年突击队
江油市新安镇黑滩村灾后重建服务队
江油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雁门分会
江油市枫顺乡抗震救灾青年突击队
江油市马角镇岳村抗震救灾青年突击队
江油市交通局交通抢险突击队
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外产科青年突击队
江油市重兴乡重兴学校青年突击队
附3:
江油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王 娜 江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
晏 杉 江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
李 军
张 政
郭 丹
胡志军
唐 亮
何 凯
卢国双
唐兴国
孟 艳
卢 炜
吕汶雯
阳容华
何 丽
赵 科
何玲霞
康 阳
高 容
曹雪梅
江油市规划与建设局城镇规划测绘所工作人员 江油市规划与建设局城镇规划测绘所工作人员 江油市小溪坝中学09级9班团支部副书记 江油市林业局公安科工作人员 江油市大堰乡柳坝村村主任助理 江油市厚坝初中学生会主席 江油市第六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 江油市重兴学校团支部书记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江油市天平镇文风社区主任助理 江油市香水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江油市香水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江油市东兴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江油市青莲职中学生 江油市财政局工作人员 江油市大康镇星火村村主任助理 江油市大康镇水口庙村村主任助理 江油市明镇中学教师
江油市财政局篇六:江组知(2010)29号 关于规范市级机关单位党组织设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江组知〔2010〕29号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中共江油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规范市级机关单位党组织设置和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派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江油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江委发〔2010〕4号)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理顺市级机关单位党组织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设置和党组织书记的配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机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管理体制
1、调整后的市级机关单位党组织设机关党委11个,机关党总支28个,机关党支部32个(见附表)。
2、市级机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可根据党员人数变化,实行动态管理。需要调整的,须及时报市直机关工委审定。
3、市级各部门、各派出党(工)委和上划部门的机关党组织受市直机关工委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双重”领导。市鸿飞公司机关党支部受国资委党委、鸿飞公司党委“双重”领导,市直机关工委协助管理。
二、关于机关单位党组织书记的配备
1、机关党委设专职书记1人,为副科级实职领导干部,进入部门党委(党组),排名与单位其他副职领导一并按任职年限排列。
2、机关党总支书记设专职书记1人,可按副科级领导干部条件选配,党员人数较少的,一般由本单位副职领导兼任。
3、机关党支部设书记1人,一律由本单位副职领导兼任。 三、关于机关单位党组织的换届
根据“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总支部
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每届任期2年”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2010年内,市级机关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待市政府机构改革结束后,按市直机关工委统一部署进行。换届时,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共同提名,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定。
附:机关单位党组织设置管理一览表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中共江油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年3月4日
主题词:规范 机关党组织 设置和管理 通知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0年3月4日印
(共印20份)
附:
机关单位党组织设置管理一览表
党组织类别
单 位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法院 市检察院
机关党委 (11个)
市经济商务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林业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国税局 工业技校 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机关党组织名称 中共江油市委办机关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政府办机关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市法院机关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检察院机关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经济商务局机关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林业局机关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委员会
中共江油工业技校委员会 中共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实行由市直机关工委和本单位党组(党委) “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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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类别 单 位 市人大机关 市政协机关 市委组织部 市委党校 市公安局
机关党组织名称
中共江油市人大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政协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委党校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公安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司法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民政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交通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供销社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财政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规划和建设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江油市环保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管理体制
实行由市直机关工委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的管理体制。
机关党总支 (28个)
市司法局 市民政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交通局 市供销社 市财政局 市规划和建设局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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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财政局篇七:江编办发20104号
江编办发„2010‟4号
中 共 江 油 市 委 组 织 部
江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 油 市 监 察 局
江 油 市 人 事 局
江 油 市 财 政 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
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派出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积极稳妥地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清退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委发„2008‟7 号)的规定,及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绵委发„2009‟23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
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健全联席制度。市委、市政府是我市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省、市的要求积极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研究解决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劳动保障、民政、审计等财政供养人员监督和管理机关(以下简称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机关)是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人员增减、工资管理、财政预算等相互协调配合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作为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要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管理和用人单位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任用、录(聘)用、调(聘)任、转任、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待遇的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经费预算的编制、资金的核拨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负责开设和管理财政工资集中发放专户;劳动保障、民政、人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社会保险、抚恤、丧葬补助及住房公积金等管理;审计部门要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经费管理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
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中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对违纪人员的查处。
(二)严格编制管理。一是规范编制使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必须使用国家审定的行政编制;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可以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使用省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的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党政机关和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工勤人员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或人员控制数内聘用。要规范编制使用,逐步取消混编混岗使用人员。二是严格编制审批程序。各机关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坚持“三个一”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统一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审批;上级业务部门不得干预下级部门的编制事项;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
(三)规范管理程序。一是新进人员程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每年应根据单位编制缺额、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工作需要等向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申报空缺编制使用计划(填报•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申报表‣),经审批后向用人单位发放•编制使用通知单‣,•编制使用通知单‣有效期为当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凭•编制使用通知单‣,再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进人申请,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相应的考试、考核(考察)合格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后,办理录(聘)用或调(转、聘)任手续。用人单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编制使用通知单‣和组织人事部门录(聘)用或调(转、聘)任通知,在15个工作日内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办理上编手续及实名制登记,领取•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通知单‣。用人单位凭录(聘)用、调(转、聘)任通知和•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到市人事部门办理工资福利手续,市财政、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凭编制、人事部门的手续再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减少人员程序:财政部门凭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财政供养人员减少通知单‣核减经费,核销工资发放手续。
(四)理顺供养关系。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核定和资金拨付应当按市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人员编制数办理。二是机关事业单位每年要定期向管理机关报送•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名册‣,经核实后,作为财政部门编制下一年度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并按预算核拨经费。三是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机关要建立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及时对系统中的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维护,确保机构、编制、人员岗位、工资关系相一致。
二、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清退工作
编制员额是行政机构、事业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使用人员的最高限额,在编制员额外使用人员均属违纪违规行为。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擅自聘用临时人员,不仅严重违反了机构编制和人事纪律,而且加重了财政负担,给社会也增添
了不稳定因素。根据•绵阳市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精神,要认真做好临聘人员的清退工作。
(一)清退的原则和范围。要按照“谁聘用谁清退”的原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经人事部门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一律必须清退,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被清退人员名单和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名单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清退政策。被清退人员的生活补贴和养老保险,已签合同中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无规定的或未签定合同的,生活补贴按照川委办„1999‟78号文件规定执行:一般每连续工作一年发给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最长不超过24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从最后一次被现单位聘用的时间算起,以往被其他单位聘用并被解聘的时间不予累计;养老保险可参照2009年解决被乡镇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有关问题的相关政策执行。
(三)组织领导。市上要成立江油市清退临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和市社保局要落实专人,负责全市临聘人员的清退指导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把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2010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纳入目标考核,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3月1日前报市清退办备案。清退工作要在2010年8月底全面完成,各单位要在2010年
江油市财政局篇八:江劳社〔2010〕31号
江劳社〔2010〕31号
关于印发《江油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
的通知
市级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9]13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绵府发[2009]19号)、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绵阳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劳社发[2009]44号)、绵阳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绵阳市2010年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绵就发
[2010]7号)精神,建立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培
训工作机制,现将〘江油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油市财政局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印发 补贴办法 通知
抄送: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绵阳市就业
服务管理中心就业培训科。
江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印
江油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竞争能力、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实现培训资金的科学配置和规范使用,达到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培训稳定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目的,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9]13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绵府发
[2009]19号),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绵阳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劳社发[2009]44号)、绵阳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绵阳市2010年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绵就发[20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以及我市法定劳动年龄内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地震灾区就业援助证〙人员、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
第三条 应结合不同培训对象群体的特点开展职业培训,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地震灾区就业援助证〙人员、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开展再就业培训,对失地农民开展失地农民转移培训,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对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大中专毕业生开展大中专毕业生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创业的群众开展创业培训。
第四条 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应符合相应专业
(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要求,使用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并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大纲开展相关教学活动,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教学时间比例为3:7;开展创业培训要严格按照创业培训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施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做好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工作,每个培训班的学员控制在25人左右,每个培训班至少由两名SYB教师授课。
第五条 培训机构不得对同一培训对象重复进行同一专业(工种)的同一等级培训,每个培训对象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免费职业培训。
第六条 培训对象可根据市场就业需求和个人意愿,在我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自主选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自主选择参加培训的专业(工种)。
第七条 培训实行实名制管理,开展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建立学员基本情况、培训情况、就业情况、创业情况、典型学员以及培训补贴使用情况等内容的台账,并接受市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培训所需费用,财政给予适当补贴,补贴资金在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第九条 培训补贴方式:实行先培训后补贴的办法。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后实现就业的给予全额职业培训补贴,未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第十条 职业技能培训按不同职业(工种)、等级和不同培训对象实行分类补贴。
培训补贴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培训难易程度以及实作能源消耗、原材料成本的高低,确定为A、B、
C、D四类标准,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1。
未制定补贴标准的,按经江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江油市财政局共同核定的培训实际发生费用和规定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不得超过880元。
第十一条 每期培训开班前,应提前5天向江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股提交开班申请,经江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油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
开班申请包括以下材料:
1、开班申请(附件2);
2、〘江油市职业培训花名册〙(附件3);
3、〘江油市职业培训申报表〙(由学员本人填写)原件(附件4);
4、培训学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地震灾区就业援助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或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相关证明复印件(再就业培训提交);大中专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大中专毕业生技能培训提交);江油市原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失地农民转移培训提交)。
6、各专业(工种)的教学计划。
创业培训开班申请材料按江创建办[2009]2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完成职业技能培训学业的学员凡符合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条件的,应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统一组织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给予办理〘职业资格证〙,未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由市劳动和社会
江油市财政局篇九:水土保持报告表-参考样式
类别:
编号: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送 审 单 位
(个 人):
法定代表人
(组织领导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送 审 时 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Ⅰ 方案报告表简要说明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 项目名称
1.1.2 建设地点
1.1.3 项目业主
1.1.4 项目建设目的
1.1.5 项目建设内容
1.1.6 项目投资
1.1.7 工程进度安排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第88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3年第120号令)
(5)《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大常委,1993年12月)
(6)“关于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的通知”(水利
部水总[2003]67号)
(7)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价字非[1995]118号文)
(8)《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四川省人民政府,1998年12月)
(9)“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有关技术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厅,川水发[2004]16号)
(10)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
[2009]187号)
1.2.2 技术文件
1.2.3 规范标准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3)《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4)《水土保持设施监测通用技术条件》(SL 342-2006)
(5)《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6)《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
2 项目区概况
2.1 自然环境概况
2.1.1 地理位臵、地质地貌及地质岩性
2.1.2 气象特征
2.1.3 土壤、植被
2.2 土地利用现状
2.3 水土流失现状
3 主体工程设计水土保持功能分析评价
4 项目建设过程水土流失预测
4.1 水土流失成因
4.2 水土流失类型
4.3 工程建设水土流失特点
4.4 建设过程新增水土流失量预测
4.5 预测结论和综合分析
5 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5.1 方案编制的原则和目标
5.1.1 方案编制的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的原则。
(2)水土保持措施设计与主体工程的保障设计相结合的原则。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进行分析和评价,充分利用主体工程自身具备的水土保持功能,避免重复设计。
(3)突出预防为主、防治并重、因害设防、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土地等措施相结合,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4)水土保持设计与自然环境协调一致的原则。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
合,在保证工程特定的前提下,尽可能使用与自然亲和力强的设计措施与材料。
(5)节省投资、增强可操作性的原则。工程实施过程中使用的土料、砂、石料、苗木等可就地就近取用,以便节省投资。所提出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要因地制宜,并考虑现有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5.1.2 方案编制的目标
5.2 防治责任范围
5.3 设计深度及设计水平年
5.4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5.5 施工进度计划
6 水保投资概算
6.1 编制依据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是整个工程总估算的组成部份,本方案估算根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结合主体工程估算相关标准进行编制,主要编制依据有:
(1)《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2)《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3)《四川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川价字非[1995]118号文)
(4)江油市财政局 江油市水利电力局文件 “江财综(1995)第35号。
6.2 编制说明
(1)人工预算单价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结合主体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人工基础工资为21.26元/工日。
(2)材料预算单价
江油市财政局篇十:江劳社2009316号
江劳社„2009‟316号
关于转发《绵阳市创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绵阳市创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江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油市财政局
江油市创建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劳动就业 创业项目 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江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10日
绵阳市创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绵阳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绵府办发
[2009]4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为有志于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服务,搭建创业项目服务平台,促进更多的创业者实现自主创业。特制定创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一、创业项目的征集
创业项目的征集工作由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征集的创业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创业项目的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具有可转化性。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优先征集;
2、具有一定的就业容量;
3、优先征集科技含量高,开发投入少,转化快,吸纳就业人员多的创业项目。
二、创业项目的评估和论证
创业项目中介机构或项目提供方向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报送创业项目时,应填写《绵阳市创业项目申报评估表》(附件1),并附《绵阳市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内容包含项目概况、评估依据、项目运作模式、市场可行性分析、技术分析、财务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资料。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在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初步评审,并将初评合格的创业项
目汇总后报送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组织审查合格后进入绵阳市创业项目库。
三、创业项目库的建立
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对通过论证的创业项目按产业类别建立创业项目库,供创业人员选择。
创业项目库项目总量不低于500个,每年入库的新项目不少于10%,连续两年无人选用的项目,实行退出机制,年更新率不低于5%。
四、创业项目的发布与推介
在市就业服务中心网页上开辟“创业项目超市”专栏,向创业者推介创业项目,不定期地举行不同行业的创业项目专题推介会,由项目人与创业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洽谈。每年开展一次大型创业项目推介会,方便有创业意愿的人员选择创业项目。
五、创业项目开发补贴
创业项目经过专家评议,市、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查进入绵阳市创业项目库后,根据项目价值大小给予创业项目提供方每个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补贴。对同一个创业项目只给予一次开发补贴。
六、补贴申报程序
创业项目纳入绵阳市创业项目库后,创业项目提供方可申请创业项目开发补贴。创业项目提供方填写《绵阳市创业项目开发补贴申报审核表》(附件3),并向项目所在区市县劳动保障部
门提出申请,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签章后,报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业容量大小,提出给予项目开发补贴金额的建议,经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批后,拨付给项目开发者。先期拨付创项目开发补贴40%;待项目转化后再拨付60%。
七、创业项目开发征集与推介的管理和服务
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的创业项目开发与推介进行指导管理,并负责对创业项目开发与推介过程的业务指导。原则上每半年举办一次创业项目推荐会。 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应对本地区创业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并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1)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帮助协调处理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碰到的相关问题;
(2)及时掌握创业者的经营状况;
(3)定期做好创业项目实施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附件:
1、《绵阳市创业项目申报评估表》
2、《绵阳市创业项目申报书》
3、《绵阳市创业项目开发补贴申报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