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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上下班时间考勤篇一
《酒店员工工作时间与考勤制度》
酒店员工工作时间与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每周工作 6天,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
报总办、总经理同意后,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2、办公室每日工作时间:
星期一 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星期二-星期六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公司下辖酒店各部工作时间根据实际班次制定实施(须报管理公司总经办备案)。 超过法定每周 40小时工作时间的工资,已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总额当中。
3、特殊情况下工作时间如有变动,以总经办通知为准。
二、考勤
1、工卡制度
(1)根据工卡的记录资料依据合同按月薪制计算当月工资;
(2)每天打卡两次。分别为上班卡和最后下班卡;
(3)员工如发现打错卡或漏打卡,需于 2个工作日内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交总经 办加签核准,未按规定补卡者,以缺勤论处;
(4)因业务工作需外出而无法按时打卡者,需在该业务工作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
交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并交总经办加签核准。逾期不办理者,按第 2条 ① 款惩处;
(5)私自涂改工卡及授意或代替他人打卡的,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记大过一 次;
(6)每月一日由总经办文员统计工卡出勤情况,并以工卡记录作为计算当月工资凭 据。
2、迟到与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 5~30分钟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 5分钟内离岗为早退;
(3)迟到 30分钟至1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因公外出及请假者除外);
(4)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一日处理(因公外出及请假者除外);
(5)无故提前 15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6)缺勤惩处制度
凡迟到、早退的按以下范围扣罚处理:
① 超过5-10分钟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200元;
② 超过11-20分钟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200元并从工资中扣罚 50元;
③ 超过21-30分钟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200元并从工资中扣罚 80元;
④ 超过 1小时的,作旷工一天处理。
3、其它事项
(1)员工不得无故旷工,每旷工一天,除取消当日工资和当月全勤奖 200元外,另
加扣罚 100元。连续旷工超过 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10个工作日,公司将与 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员工请假(包括事假、年假、婚假等),须提前向部门领导及总经办申请才能休 假,非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休假者,视为无故旷工处理。
(3)对于缺勤(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年内两次 书面警告的,按公司规定将勒令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
(4)员工在办公时间若要外出公干,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并于出入登记本上登记 有关资料,若当天先外出公干再回公司办公的,则于早一天下班前预先登记外出资料。
(5)严禁员工先打卡再进食早餐等行为,如发现员工8:30后在进餐并已打卡者, 以第2条 ① 款惩处。
三、加班
1、本公司如因施工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
除因特殊情况经上级主管批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上级领导论处。
2、员工加班,事先由部门主管代为申请,报部门经理或总经办核准后方可加班,并
按规定打卡,加班报总经办备案后待后调休(如因上级领导外出未能及时批准的,亦须事先 以电话请示征得领导同意)。
3、本公司加班原则上作补休处理,不计发加班费,加班一天补休一天。
4、员工的加班必须以打卡记录为依据,未打卡而加班者一律不予计算加班。
5、因工作繁忙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及总经办批准,方可计发加班工资。
员工的加班工资由公司财务部凭总经办审批的《加班申请表》及员工考勤记录计发。
6、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如遇轮班不作加班处理,不计发加班工资,可给予安排补休。
酒店员工上下班时间考勤篇二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工作时间
1、酒店每年365天,每年24小时营业。
2、一线岗位员工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享有法定节、假日,每月休息四天,实行轮休制度。酒店因营业需要设多种班次,不向某一员工保证提供任何特殊班次。
3、机关员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每周六、日休息。
二、 考勤管理
(一) 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未按部门规定的上班时间正常出勤或未按程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 而无故不上班者,即为旷工。
(二) 扣罚规定
1、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给予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两次罚款50元;
迟到、早退三次罚款100元;
多次迟到、早退,按严重违纪辞退处理。
2、旷工: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元并扣除一日工资和一个月年
终奖;
连续旷工两天,给予书面警告罚款200元并扣除两日工资和当年
的年终奖;
连续旷工三天或半年内累计旷工三天,按严重违纪辞退处理。
3、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调岗、调班、调休者,罚款100元。
4、当班时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他部门岗位闲逛、闲聊、办私事者,给予口头警告,超过1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 考勤规定
1、考勤截算日为:上月25日至当月25日。
2、各部门的考勤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负责考勤工作的员工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公正无私地记录员工每日出勤情况,考勤记录应完整、准确、详实、清楚。每月26日前将经部门领导签字后的考勤表交人事培训部审核,并附各类原始请假单据(请、休假报告单、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历本等)。
3、人事培训部负责审核每月考勤表,审核后呈送总经理签名,最后呈送财务部核准发放工资。
三、请、休假管理
(一) 请、休假规定
1、员工请、休假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休假报告单。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未经批准擅自超假者按旷工处理,属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除外。
2、员工请、休假需经所在班组班长及所在部门经理签字批准,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请、休假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有超越权限批假者,扣除审批人员当月岗
位工资的50%。
3、请、休假报告单一式两份,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一份部门留存,一份随每月考勤表一并交到人事培训部备案。
4、各部门每年年初要作出书面休假计划,合理安排员工休假。
(二) 假期类别
1、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2、工休假
⑴ 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可享有带薪工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含)以上的,年休假15天。
⑵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工休假:
①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60天以上的; ②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90天以上的; ③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120天以上的; ④ 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30天的(含30天)的;
⑤ 一年内累计请病、事假相加超过60天(含60天)的;
⑥ 当年下半年由外单位调入酒店的,或在集团范围内调动已在原单位休过年假的。
⑶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工休假的假期。
⑷ 工休假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不跨年度安排或累计。经领导批准,可分
段安排。
⑸ 工休假一切待遇不变。
3、婚假
⑴ 在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婚假3天。属于晚婚者(男25周岁以上,女23岁周岁以上),另增加10天假期。
⑵ 原则上婚假应在领证当年即安排休假,确因工作原因当年无法安排的,可延至第二年,过期不再安排。
⑶ 婚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
4、丧假
⑴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集团:7天)
⑵ 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假期内返回酒店上班,应提前请假,假期按事假处理。
⑶ 丧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
5、产假
⑴ 女员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实行晚育者(23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独生子女(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
⑵ 休产假凭医院证明一次性休完。
⑶ 产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其它待遇不变。
6、看护假
凡配偶生育符合国家政策的, 给予男员工10天的看护假(限在妻子产假期间)。配偶实施结扎的,可享受3天;人流手术的,可享受1天;引产手术的,可享受5天。看护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
7、哺乳假
⑴ 产假期满后,确有实际困难,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发本人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的75%,不享受酒店其他福利。
⑵ 女员工婴儿未满一周岁的,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视为出勤)。 ⑶ 婴儿满一周岁后,需继续请假者,经酒店领导批准最多可请事假一年,期间取消包括工资在内的一切福利待遇。
8、节育手术及流产假
接受节育、流产手术的酒店员工,凭医院手术证明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手术及流产假。
⑴ 放臵宫内节育器的,可休息3天;符合规定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可休息2天;皮下埋植剂避孕,植入或取出的,可休息3天;男性结扎的,可休息10天;女性结扎的,可休息30天。
⑵ 女员工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休息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休息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的,可休息45天。
⑶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的,按施行手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⑷ 节育手术及流产假期间,不享受工作餐费,其它待遇不变。未婚人流或已婚生育后因未采取措施的人流,按事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采取节育措
酒店员工上下班时间考勤篇三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thldl.org.cn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酒店员工上下班时间考勤篇四
《酒店员工考勤与休假规定(暂行)》
成都嗨喽酒店考勤与休假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考勤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嗨喽酒店(以下统称酒店)。
第三条 考勤、休息、休假管理工作由酒店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酒店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的工时制度。酒店因行业特点,每周工作6天。
第五条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六条 酒店实行考勤机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到考勤机打卡。员工代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的,按《员工奖惩条例》处理。
第七条 若员工打卡时发现考勤卡损坏、打卡异常、忘带卡或忘打卡等情况,需填写《员工出勤证明单》向部门主管报备,否则视为旷工。即使经过部门主管确认,一个月之内员工若三次忘带卡或忘打卡,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 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公外出,需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经部门主管签字核准后方可外出;外出返回酒店后,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实际返回时间。若主管外出,非特殊情况下需打电话请示后方可外出,并在事情完毕后由主管补签字确认。不经请示擅自外出的视为脱岗,脱岗视为旷工。
第九条 考勤卡更换、补办。员工若发现考勤卡损坏或遗失,需申请补办。
第十条 未经请假晚于上班时间上班,视为迟到。
第十一条 未经请假早于下班时间下班,视为早退。
第十二条 一个月内,员工迟到一小时(含),早退、中途溜班时间累计达半小时(含)以上的计为旷工半天,每达四小时的计为旷工一天。
第十三条 员工上班时间干私活或在外兼职,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玩游戏、网上购物或炒股发现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十四条 员工有迟到、早退和旷工行为的按《员工奖惩条例》处理。
第三章 出差管理
第十五条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根据出差地点和期限长短按规定报批。
第十六条 员工出差归来第一天到酒店上班,应到部门报到销差。凡是考察、学习性质的出差,原则上必须在回厦门三天内提交出差报告,否则不予计算出差补贴也不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七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出差期限,应 -1-
电话请示批准后方可延长出差期限。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十八条 出差审批权限:
一、国内出差需经集团董事长审批。
二、国外出差,按成都嗨喽酒店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加班管理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凡在每天的工作时间以外完成规定必须完成(临时追加的工作除外)的本职工作的,不计为加班。
第二十条 员工如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的,需事先填写《员工加班申报表》,经部门经理、酒店总经理批准方可计为加班。酒店统一组织加班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部门经理于每月三日前将上月本部门《员工加班申报表》交行政部,行政部将根据考勤记录等进行查核,确认员工的加班时间。
第二十二条 上班时间每周不足法定四十八小时的,申报加班时应先减去法定工作时间与实际工作时间的差额,而且采取全年调剂计算的方式。
第二十三条 加班原则上由酒店安排调休,一般在一个年度内安排;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第二十四条 加班费依酒店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 休假请假制度
第二十五条 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可按规定申请病假、工伤假和事假。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条,并按批准权限审批。 员工在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因故确需延长假期的,应按批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的,其延长部分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 员工符合晚婚条件的,可申请十五天婚假;不符合晚婚条件的,可申请三天婚假;再婚的,可申请三天婚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及子女去世的,可申请三天丧假。 第三十条 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已婚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一次流产可给予产假十五天。
第三十一条 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并报企业批准后,超过产假期间的按病假办理。
第三十二条
-2- 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
第三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二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四个月以上的。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企业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经酒店行政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报批后方能有效,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以上应附病历,五天(含)以上要有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
第三十六条
方能有效。
第三十七条 因工伤需治疗、疗养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及医院证明,由所在员工请婚假需附结婚证书,酒店行政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报批后部门提出意见后按批准权限报批。
第三十八条 员工有正当理由,报经企业批准可请事假。请事假应提前办理,假满如需续假,也应提前办理手续。未办理手续者,按旷工论处。非特殊原因一次性连续请事假不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不超过十天。
第三十九条
条例》处理。
第四十条 审批权限。
一、婚假、产假、工伤假和带薪年休假:由员工提出申请,所在部门主管审核,行政部复核,总经理审批。
二、丧假: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报备行政部。
三、病假:三天(含)以下的,所在部门经理审批,报行政部;三天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
四、事假:一般员工,事假三天(含)以下的,所在部门审批,报行政部;三天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须报总经理直接审批。
第四十一条 假期工资待遇,依照酒店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行。
员工采用欺骗、伪造证明等手段骗取休息休假的,按《员工奖惩本规定之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酒店有关制度要求执-3-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
同。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酒店总经理办公室。 本规定经征求员工意见,提交酒店经营班子会审议通过,修改时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酒店原有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执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4-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酒店员工上下班时间考勤篇五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明确员工考勤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内容
2.1 工作时间
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由人力资源开发部另行通知。
2.2 考勤办法
酒店员工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及部门签到制。
2.3 考勤规定
a) 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指纹考勤。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上下班的签到、签退
工作,并保管好签到本。
b) 保安部负责监督员工上下班考勤,员工在考勤时必须着工装,佩戴工号牌,否
则不予以考勤。人力资源开发部、财务部依据每月指纹考勤记录与部门提报的考勤表进行核对,核算当月工资。
c) 特殊情况外出办理酒店事务而来不及考勤者,在返回酒店24小时内,管理层
人员持总经理证明,员工持部门负责人证明到人力资源开发部补充记录,超过24小时后按事假论处。
d) 上班时间开始后至30分钟进行考勤者,视为迟到;提前于下班时间前考勤下
班者,视为早退。
e) 员工上班须提前十分钟到酒店,管理人员须提前二十分钟到酒店,到酒店后在
更衣室换好工装,佩戴好工号牌,整理好仪容仪表,方可考勤上班。
f) 上班时间开始后超过30分钟考勤到岗者,与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前考勤者,
以旷工论处。
g) 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未经许可不得走客用通道。
h) 员工下班须视营业情况而定,在顾客较多时,不能更衣下班,须服务完顾客后
方可下班。
i) 值班员工将客人满意送走,并打扫干净工作区域卫生,检查设备、关闭门窗、
电源,收拾好用品用具,做到日事日毕,方可考勤下班,下班后不得在工作区域逗留。
j)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旷工。
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者。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休班者。
上班时间因私事离岗超过30分钟者。
请假、续假未获批准,而私自续假者。
2.4 员工休假规定
a) 公休假
酒店实行无薪公休日,管理人员每月享有二天无薪公休日,督导级每月享有三天无薪公休日,基层员工每月享有四天无薪公休日,具体休息时间按部门排班表执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休息可按加班处理。员工加班按照实际加班天数,按10元/天计算,各部门要严格掌握好班次,超时加班可进行补休。
b) 法定假日
所有与酒店签订合同的员工每年享有10天法定假日:
元旦(公历1月1日)1天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天
国际劳动节(公历5月1、2、3日)3天
国庆节(公历10月1、2、3日)3天
上述假日当值者,由部门另行安排补假。
c) 事假
员工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必须按酒店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无
故缺席或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知会人力资源开发部备案;1
天以上、2天(含)以内者须经人力资源开发部审批;3天(含)以上者,须经总经理批准。
各部门负责人休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事假工资核算按1:1.2的比例核算。
d) 病假
病假单须经酒店所指定的医院(益都中心医院、青州市人民医院、青州市
中医院)证明才能有效。员工病假请假手续,同事假一样。
病假工资核算按1:1比例核算。
e) 旷工
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视同于旷工,按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f) 婚假
与酒店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结婚符合国家规定,可享有有薪婚假3天,申请须提前15天向部门提出,并出示结婚证书,经人力资源开发部审核、报总经理 批准后执行。
g) 丧假
如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不幸去世,可享受3天无薪丧假。 h) 注意事项
员工尽量调休,避免请假,如因生病、紧急事务等特殊情况须请假,必须
经各级批准,人力资源开发部备案。
病假连续请假超过两个月(含两个月)或年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
酒店将予以辞退。
事假连续超过15天(含15天)或年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酒店将予
以辞退。
员工休假结束后必须销假,正常公休向部门负责人进行销假,其他情况到
人力资源开发部进行销假,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销假。
2.5 公差
公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办理出差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开发部备案,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手续,出差完成后回酒店,应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由相关领导证明,人力资源开发部审核、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2.6 处罚
a) 迟到或早退,工资1000元以内每分钟1元;2000元以内每分钟2元;3000元
以内的每分钟3元,依此类推。
b) 未着工装考勤或仪容仪表不规范,扣2元。
c) 不走员工通道,扣2元。
d) 丢下顾客私自下班,警告处分,扣20元,造成严重后果予以开除。 e) 未关闭设备、门窗、电源,扣10元。
f) 未收拾用品用具,扣4元。
g) 下班后在工作区域逗留,扣4元。
h) 上班忘记考勤或签到,一律做无薪处理,下班忘记考勤、签退每次扣4元。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酒店员工上下班时间考勤篇六
《酒店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1. 在考勤机进行上下班考勤登记是每一位酒店员工的应尽职责,酒店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均适用于本制度。每位员工都应在工作日,按照酒店规定的工作时间,在考勤机进行上下班考勤登记,并确保记录完整。人事部会随时对考勤机记录的信息与部门的出勤记录、实际出勤进行核对,若发现不相符的情况,将按照酒店绩效考核制度对部门经理和部门考勤员进行处罚。
2. 考勤机系统设置的有效签到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有效签退时间为规定下班时间推迟1小时内。
3. 每位员工都应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酒店,穿戴好全套制服,以规范的仪容仪表,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及工作班次向所属部门报到后准时开始工作。
4. 除按照酒店请假流程审批的假期以外的其它缺勤,将根据其缺勤时长并参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迟到、早退、旷工等处理。对于未经批准而缺勤的员工,在缺勤超出1小时后,部门经理应在2小时内书面告知人事部,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
5. 各部门有责任在本部门内登记、保存其员工的上班、下班二次考勤记录,人事部负责抽查核实。
6. 如遇紧急情况(上班途中遇紧急事故或突发疾病等),造成员工无法准时上班,应尽快通知或至少在工作开始前1小时以上通知部门经理,并于到岗后2小时内持部门经理签字的证明到人事部登记。
7. 因工作原因未正常考勤的人员,须在24小时内持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调整单》到人事部登记,但仍须在考勤机进行考勤以确认到达、离开酒店的时间。
8. 在工作时间内,若要离开工作岗位,则必须首先获得直属上级的同意及部门经理的批准。
9. 关于排班:
1) 酒店所有岗位工作班次及工作时间的设置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部门需要增加、减少、变更班次,须部门经理报经总经理审批后,送交人事部备案执行。
2) 在遵守酒店关于排班、排休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各部门自行安排员工的排班,在本部门内周知,并在每月25号将部门经理签字批准的次月《排班表》送交人事部备案。
3) 部门经理要合理安排本部门员工工作时间和班次,以保证在工作时间内、节假日期间以及员工用餐期间其部门、工作区域有人在岗、值班。员工餐用餐时间为每餐半小时。
4) 若需要进行调班,当事人须提前填写《考勤记录调整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人事部备案。人事部将依据有效单据,对人员排班、出勤情况进行调整,对考勤记录进行确认。
5) 十二小时工作制班次进行排班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班,若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在保证相关调班人员不连续工作24小时(两个班次)的前提下调班。
6)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其部门经理及酒店做出的关于休息日和工作时间的安排。
10. 酒店以考勤机记录的信息确认每位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5号前,各部门须提交上月《部门考勤月汇总表》。人事部在考勤机统计报表的基础上核对各部门的考勤月汇总,形成酒店考勤汇总,并在报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报送财务部以作为计算人员工资的依据。
11. 部门申请加班,须按要求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无审批单的加班无效。临时性应急加班由总经理特批。
12. 关于公休的规定:
1) 非十二小时工作制班次的员工在正常出勤的情况下,每月享有四天有薪假期。若当月出现事假、病假等无薪假情况,将依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确定其应享有的有薪假天数。酒店以实际工作六天,可享受一天有薪假为计算依据。
2) 十二小时工作制班次的员工,按照十二小时工作制排班规律进行上班和有薪休息。若当月有请无薪假情况,其记薪天数=应出勤天数-(无薪假班次数*1.5)天。
3) 新入职员工在进入部门工作的第一周无公休。对于十二小时工作制班次的员工,按照排
班出勤后,在月底进行考勤汇总时,其有薪假扣减一天,即无薪假相应增加一天。
4) 在酒店运营需要并且加班申请获得批准的前提下,主管级以下员工(不含主管级)当月
未进行公休,可享受全勤奖100元/人;若已公休但天数不足4天,剩余天数顺延至次月休完。
13. 关于迟到的规定:
1) 员工超过上班时间1小时内未进行考勤机签到及到岗的情况即为迟到。
2) A级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含),按10元/次进行处罚,计算当班出勤。
3) B级迟到:迟到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含),按30元/次进行处罚,计算当班出勤。
14. 关于早退的规定:
1) 员工未到下班时间1小时内进行考勤机签退或离岗的情况即为早退。
2) A级早退:早退15分钟以内(含),按10元/次进行处罚,计算当班出勤。
3) B级早退: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含),按30元/次进行处罚,计算当班出勤。
15. 关于旷工的规定:
1) 员工超过上班时间1小时以上未进行考勤机签到及到岗、未到下班时间1小时以上进行
考勤机签退或离岗的情况,即视为旷工。
2) A级旷工:旷工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含),按60元/次进行处罚,不计当班出勤。
3) B级旷工:旷工4小时以上,开除处理。
4) 员工B级旷工一次、一周内连续或累计A级旷工两次,酒店对当事人予以开除处理,
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及伙食费。
16. 员工因非工作原因在有效签到时间前进行考勤机签到、在有效签退时间后进行考勤机签
退,即为无效考勤,按30元/次进行处罚,计算当班出勤。
17. 员工因非工作原因在当班班次未进行考勤机签到或签退,按照A级旷工处罚;若在当
班班次未进行考勤机签到和签退,按照A级旷工处罚金额的两倍处罚。
员工未按照部门排班上班,且无有效的《考勤记录调整单》,按50元/次进行处罚,计
酒店员工上下班时间考勤篇七
《酒店工作时间及考勤制度》
酒店前厅工作时间及考勤制度
一、 每日上班时间:
上午:9:30分正式点名(正式考勤) 9:35---9:50早饭时间
9:50----10:30清理卫生时间 10:30---11:00摘豆角时间
11:00例会时间、培训时间 下午:5:00正式点名
5:10---5:40清理卫生时间
5:40---6:00摘豆角时间
6:00全部到岗
二、 每日以点名时间为考勤时间,点名未到视为迟
到,迟到在30分钟内,每次罚款10元∕次;迟到超30分钟,视为旷工,旷工一日扣除3日工资和当月全勤奖,每月旷工3次以上含3次,予以开除,被开除者,扣发所有未发的工资、奖金及提成。
三、 个人事假、病假需填写请假条,厨房人员由厨师
长签字同意,前厅人员由前厅经理签字同意后请假条交回考勤人员;如遇突发事件可电话请假,但事后需交回有关证明并补填请假条后才生效。
如未能交回有关证明或未能证实突发事件的真实,电话请假无效,按旷工处理。
四、 正式录用后员工,如有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递
交辞职报告申请辞职,并且经批准后,招回新员工接替岗位后,交回酒店工衣及其他物品方可离岗,不遵循者均视为自动离岗处理,自动离岗者扣发所有未发放的工资奖金。
五、 员工事假、病假最多可请一周(7天),多与7
日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扣发所有未发放的工资奖金。
酒店员工上下班时间考勤篇八
《酒店政策与程序(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武汉嘉鑫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各部门员工的劳动纪律、规范内部管理、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
控制对员工迟到、早退、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提高员工对客服务的质量,从而严格要
求自己的作息时间为目的,特制订此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酒店将结合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实际运作情况,在提前知会的情况下确定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不含就餐时间1小时)。如遇特殊工作安排,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若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加点,员工所在部门可视情安排补时或补休。
二、缺勤:
A. 迟到:超过部门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未按要求完成出勤记录者为迟到。
B. 早退:未按部门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正当理由也无相关考勤记录者为早退。
C. 脱岗:未经上司许可,无任何形式的请示或知会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超过5分钟以上者为脱岗。
D. 旷工:未按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正常出勤、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以上或无故缺勤者均为旷工。连续旷工3 天或当月累计旷工5天(含)者,则被视为不符合劳动条件,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 所有缺勤统计 ,均以该员工当月出勤的记录为原始依据,一经确认均参照相关规定对应扣薪。
三、扣罚规定:
A. 迟到/早退/脱岗(以单次计算): 5-30分钟扣罚30元,31-59分钟扣罚50元。
B. 旷工:超过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1—4小时视旷工半天处理,以此类推;旷工半天扣发1.5天工资(半天无薪, 再扣1天工资),以此类推。
C. 漏打卡签到:原则上员工每月“漏打卡签到”不得超过3次,否则,从第4次开始,扣罚20元/次。如有外勤等原因不能准时打卡的,可按照签卡处理,不计算在“漏打卡签到”范围内。
D. 换班:因故未按正常排班时间上/下班,须于3天内填写《工时变更表》,由部门负责人签批确认后交执行总经办审核,否则,扣罚20元/次。
E. 正常上/下班忘打卡签到需于48小时内填写《工时变更表》,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交执行总经办审核。对于多次(3次以上)不打卡签到、且又不按规定填写《工时变更表》的部门或个人,则视为违反酒店考勤制度,除扣罚当事人20元/次外,同时对其发出《员工违规通知书》作书面警告。
F. 属正常出勤、但无上/下班考勤记录者,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视为旷工处理,旷工者按照本制度中“扣罚规定”的B点执行。
G. 员工必须亲自打卡签到上/下班,严禁代人打卡签到或授意他人打卡签到,违者,经查实,代打卡签到者及被代打卡签到者视情况扣罚50-100元/次。员工打卡签到上班时,必须己更换好酒店工衣,才能打卡签到上班;员工打卡签到下班时,必须己更换好自带服装,方能打卡签到下班。
四、超时工作:
A. 加班:在暨定的例休或法定假期中,由执行总经办或部门管理人员委派、安排出勤或值班时,此工时为加班;若因自身能力未完成份内工作、无故自行安排当班的现象,则不按加班对待。
B. 加点:超过规定下班时间,仍因工作需要必须继续留守工作岗位、或部门领导要求额外完成工作任务时,此工时为加点;各部门岗位必须超过或达到1小时以上,方可按加点对待。部门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超时工作则不按加点处理。
任何形式的超时工作必须事先向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申请,按其当日完整的出勤/打
卡签到记录为准,并及时提交相应的书面审批资料至执行总经办,否则不按加班/加点计算;部门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加班,必须由执行总经办审批后方可有效。所有人员的加班、加点将由所属部门在90天内安排补休,并将补休记录抄送执行总经办;逾期无任何理由、无任何审批记录的并未能安排的存休一律予以充公。
五、工时变更:
A. 例休:员工在按照部门排班完成本职工作后应该享受的休假,每人每月不少于4天;该假期可以累计存休或连休,但必须在120天内完成补休,逾期无任何理由未能安排时则一律作废处理。
B. 补休:必须有明确书面记录、已被审批确认的存假或加班时,在部门管理人员同意的前提下申请的休假统称为补休。员工级连续补休5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三天申请(月初排班上已显示者无需再填写);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补休连续3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三天申请。
C. 补钟:有明确书面记录并审批确认的存假或加班,由部门管理人员根据运作需要临时安排提前下班、或调整出勤时间的现象统称为补钟;补钟通常按小时计算。
D. 换班:因故未按正常排班时间发生的任何工时更改、调整、倒班等,均为换班;换班属当月内产生的工时变化。
E. 借休:本身并无存休,但要求把尚未发生的假期预先借休者一律不予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F. 提休:在同一月份中预先享受规定的休假称为提休。原则上不予批准,各部门管理人员应酌情严格控制,按员工申请理由是否充分而审批;提休必须由部门管理人员、或执行总经办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G. 调休:在部门许可的前提下,未按正常排班申请调整或更改休假时间的变化为调休;调休通常为当月内产生的工时变化。
H. 连休:连续例休4天以上为连休;申请连休者须在其部门落实下一月度的更期和排班前,提早向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申请,各部门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因
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时仍应服从正常的更期和排班。连休4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月初排班上已显示者无需再填写);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连休3天以上者,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执行总经办书面申请,部门第一负责人休假时还应发《联络单》知会各部门。
备注:任何形式的工时变更必须事先向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申请,均以实际当日发生的考勤记录和提交至执行总经办审批的书面凭证为准,在每月终止日仍未提交书面通知、或逾期未填写《工时变更表》者将不予认可。
六、请假/消假:
A、事假:员工因故申请事假,必须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书面申请,由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签署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假一律无薪。
B、病假: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超过12个月,可享受每月1天的有薪病假,但必须提 供地区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诊断证明方属有效;该假期不得累计或逾期享受, 需要住院的员工无任何特殊对待。
C、婚假: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满12个月,必须提前至少10天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员 工本人3个月内办理的合法《结婚证》为附件方能享受。符合条件者可享受3天有 薪婚假,未达到或超过规定时限的申请不予认可。
D、产假:在酒店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已婚女员工(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要求),可 享受为期90天的产假,但须提供有效《准生证》和专业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产 假期间仅享受本人基本工资的70%。
E、法定假:国家规定的11天假期(元旦一天、农历清明节一天、5月1日一天、农历端午节一天、农历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农历春节三天),相关休假规定及补休将参照每次假期的另行发文执行。
F、工伤假:员工当值期间,完全按照安全规范操作仍然出现的意外、致使本人或身边同事受伤时,则断定为工伤;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时,应即时通知所属部门管理人员、或通知执行总经办备案,并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工伤期间将参考本市或地区区
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诊断证明享受全薪假期;若休假超过2个月以上时,由第3个月起则享受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伤休假最长不得超过120天。
G、慰唁假:员工在转正后,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身故,享有3天有薪假期;旁系亲属(配偶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身故,则享有1天有薪假期。慰唁假的申请要求提供亲属死亡地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有效身故证明,其他类型的证明一律无效。
H、消 假:员工在因故取消休假时,应书面办理消假审批手续;部门管理人员连续休假超过3天、或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假期3天以上时,应书面报知执行总经办,并书面知会各部门,及补充办理相应消假手续,否则上述情况一律按无薪事假处理。
因服务行业的特殊性,本酒店员工除享受以上指定假期的类别外,其它形式的休假一律按无薪事假对待;任何形式的连续休假超过5天以上时,期间不得再重复享受例休、法定节日等待遇。
上述管理规定由2012年4月起生效并执行,其解释权由武汉嘉鑫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至此,酒店之前有关员工考勤管理、计算方式等将全部废除并停止使用;任何人员考勤按此文执行,原则上不得有悖于全员管理大纲。酒店执行总经办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对本《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此制度望酒店各部门同仁共同遵守,认真落实、严格执行!
酒店员工上下班时间考勤篇九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酒店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 8:00---12:00
下午13:30—17:3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下,经酒店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员工劳务合同工作类别选择第三项的)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前15分钟(方便制服更换)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
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月底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
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2.4倒休
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
3.3.1病假
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2事假
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3.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3.3有薪节假日
3.3.3.1每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3.3.3.1.1 行政部门每周日为法定公休日,其余部门为周内轮休制,保证每位员
工每周休假一天。
3.3.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3.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3.3.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
束工作时间。
3.3.4婚假
3.3.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3.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3.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3.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5丧假
3.3.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3.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3.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产假与哺乳假
3.3.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3.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3.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3.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3.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