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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制度篇一
《科举制度》
科举考试制度篇二
《古代科举制度基本常识》
古代科举制度基本常识
2013-05-30 作者: 编辑:化成天下
中国古代的考试制度。也是政府选拔官吏的一种方式。开始于隋朝(公元518年——公元618年),一直到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共延续了1000多年。
读书人要先参加“童试”,参加的人不论年龄多大都叫“儒童”或“童生”,考试合格被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国家按月发给粮食;二等的叫“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可参加正式科举。
正式科举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比”。考上的叫“举人”。考试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首都的“礼部”(政府的一个管理机构)举行,考上的叫“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有“贡士”才有资格参加,分“三甲”录取。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
二甲赐“进土出身”,第一名称“传胪”。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一、古代考试内容
在古代中国两千多年的考试史中,古人几乎尝试过各种可能想到的考试内容。
从西汉到南北朝的察举时代,以推荐为主,考试还只是一种辅助手段。那时的考试内容有两项:读书人考试经学,在朝官吏考试章奏。此后荐选时代的考试内容变化不多。
到了以考选为主的科举时代,旧的考试内容被逐渐丰富。唐朝进士录取以诗赋为重,从而促成了唐诗的空前繁荣。到了宋元两朝,经义逐渐取代诗赋成为一种主要的考试内容。明、清科举考试分量和难度都有所增加,八股文作为一种考试的文体格式逐渐发展定型。
总之,中国古代选举考试的主要内容不外乎经学(家法、帖经墨义,经疑、经义)与文学(诗赋)。在察举时代,经学、文学分途;科举时代,两者渐渐合一。
二、八股文
是中国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和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时期,科举考试时所采用的专门文体。因为它要求文章中应有四段对偶排比的文字,一共八部分,所以叫八股文。“股”是对偶的意思。
八股文的题目都出于中国古代的两本很古老的教科书《四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五经》,论述内容以中国古代的哲学家的注解为准,结构体裁有一套硬性的规格。全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大结等各部分组成,作用互不相同。八股文对字数有也有一定的限制,文中要求点句、格式等都有很严格的要求。
三、各朝代情况
隋朝(公元581年——公元618年)建立后,广大中小地主的势力得到加强,要求做官参政的愿望也愈加强烈。科举制度不但能满足这种愿望,而且能更广泛地发掘、笼络人才,因此成为政府选拔官吏的方式之一。
唐朝(公元618年——公元907年)科举制度开始系统和完善起来。在政府各级学馆学习的生徒和不在学馆的普通读书人都可参加科举,此外还有现任官员参加的科考等。科举考试中,常见的科目有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等科,稍后又开设了制举和武举。考中进士只是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下一步还要经过吏部选试合格,才被授予官职。
宋朝(公元960年——公元1279年)科举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发展。科举考试中,常见的科目有进士科、制科、词科、明经、三史、明法、童子、武举以及“三舍法”取士等。 宋朝进士、明经等科考试一般分为州试、省试、殿试三级。省试、殿试通过以后,朝廷便立即授予考生官职。
元朝(公元1279年——公元1368年)蒙古统治者实行的科举制度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色彩。科举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乡试(行省考试)、会试(礼部考试)、御试(殿试)三级。在乡试、会试时蒙古人和西北各少数民族只考两场,而汉人则须考三场。御试时,虽然考生都考策问一道,但前两种人仅限五百字以上,而汉人必须在千字以上。在考试内容上,汉人的题目也比较难。
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科举考试以进士科考试最为重要。考生通过县试和府试后称为童生,就可以参加进士科的正式考试,考试中必须用八股文作文章。院试是国家科举正式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院试之后是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考试一次,乡试取中的称举人,已经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名叫做会元。贡士还要参加名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出榜分三甲,其中一甲赐进士及第,就是大家熟悉的状元、榜眼、探花。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
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科举基本上沿袭了明朝的制度和考试程序。在清朝,每逢遇到皇帝生日、登基等庆典时,还额外有加科乡试,叫做恩科。二甲、三甲的进士殿试以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清朝科举考试中也必须用八股文作文章。乾隆年间考试内容增加了诗赋,以后院试、乡试、会试都必须考诗,称为试帖诗。
科举考试制度篇三
《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指朝廷允许普通人士和官员自愿向官府报名,然后经过分科考试,依照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和授给官职的一种制度。
科举制度是唐朝开始正式实行的,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一直紧紧伴随着中华文明史,结束于清朝光绪二十七年最后一科进士考试。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经历着几个时期:
隋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隋朝统一全国之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就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度代替以前的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唐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完备时期。
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的主要科目有明经、进士。
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大体有两种:
一种是朝廷所设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以及各地的州、县学馆的学生,当时称为生徒。他们在学校内考试合格之后便可以参加朝廷于尚书省举行的科举考试,也称为省试。
二是不在学馆的普通读书人,可以向所在的州、县官府报考。地方州、县逐级对他们进行考试,合格的人被送到京城长安参加尚书省的省试。这样的人叫做乡贡。凡是被举送参加省试的考生,可称举人。省试被录取称及第。第一名称状元或状头。
科举考试及第者只是取得做官的资格,尚不能直接得到官职,还须经过吏部的考试,才能被授予官职。
吏部的考试是在每年十月以后,次年的夏天来临之前,吏部便要按照“三注三唱”的程序公布考试人员所得到的官职,并经尚书、门下两省和皇帝批准之后,以皇帝的名义发给委任文书“告身”【古代授官的文凭】。
宋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朝由于封建经济的发展,中小地主阶层逐渐扩大,想任职官吏的人在经济实力日益雄厚的同时,迫切地要求通过科举走上政治舞台。因此宋朝的科举制度与唐朝相比,有着显著的发展:
第一, 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任用的范围。唐代录取进士及第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
则几人、十几人。宋朝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及第,二等称赐进士出身,三等称同进士出身,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唐代录取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实际授予官职还须通过吏部考试一关。而宋朝一经录用便可任官,排名在前的即可得到高官。宋朝还不限制应试者的出身,甚至僧道之人也可以参加科举。
第二,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由皇帝亲自殿试考选,考生一律成为天子的
门生,避免考生与主考官之间以师生为名结成同党。
第三, 从宋代开始,科举正式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糊名就是
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封密起来,誊录就是将考生的考卷另行抄一遍。这样
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都无从辨认,做到绝对的公平竞争。这些方法都被后来明清所继承。
第四, 在考试的内容上,改变了唐代只考诗赋的做法,进士科增加了经义等内容,还设有“明
法”科,“试律令,《刑统》大义、断案,”考中者任司法官员。
明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超过了以往历代。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
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
明代的科举制度在程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中乡试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解元(jiè-) : 唐宋科举时乡试(州府举行的考试)的第一名。宋元以后用作对读书人的尊称,如明代唐伯虎,人称唐解元。】。中会试者参加由皇帝主持的殿试。殿试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通过逐级考试,统治者可以从中挑选最有用的人才。
明代科举考试内容的重要变化即八股取士制度的确立。明太祖朱元璋采取刘基【刘基(1311-1375) : 明初大臣。字伯温,浙江青田人。元末进士。曾任元朝官吏,后弃官隐居,著《郁离子》,揭露元末暴政。元末农民大起义爆发后,至应天(今江苏南京)劝朱元璋脱离韩林儿独树一帜,并参预机要,筹划用兵。明初任御史中丞兼太史令,封诚意伯。1371年被胡惟庸诬陷而遭免职,忧愤而死。善文章,与宋濂齐名,有《诚意伯文集》。】的意见,规定各级考试专用四书五经命题,作者只能按照宋代程、朱等几家的经义解释来回答,绝不允许抒发自己的见解。明宪宗时,更创立了“八股”的格式,要求文章在形式上逐段对偶。堆砌雕琢,完全脱离社会现实。所以比唐宋诗文取士,更禁锢人们的思想,使科举制度完全服务于皇帝专制的需要,同时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
清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时期。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科举只是为汉官铺设的一条参加政权的阶梯。科举考试的内容,仍然采取明时的八股文,用以禁锢士大夫的思想。之后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
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严厉,但由于科举制度本身的弊端,舞弊越演越烈,成为历史进步的障碍,所以最终只有走上被消灭这条道路。
总体来说,科举制度的实行在古代是积极多于消极的。
从个人角度来说:
它的积极性体现,一个出生普通家庭的人想要进入朝廷,高榜题名,然后升官晋爵,光宗耀祖,飞黄腾达,全家富贵,一切的一切,都是依靠科举考试。
它的消极性体现,假使一个普通人士极度看重他的名望或是某些其他原因一心要成为官吏,便投住一生的心血埋头苦读,本可以开始其他路途发展的机会,但全都不去考虑,有些人还是到死的那天都不能高中,不能够成全他毕生的愿望,含恨而终。所以有的时候也不能一味地将科举视为殊死搏斗的政治战场,白白虚度大好光阴,渐渐加速社会的腐败。 从社会角度来说:
它的积极性体现,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让他们明白考科举可以是一条很好的出路。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提高社会的行政效率。改变了封建社会前
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科举制度成为了选拔官吏唯一公正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考试和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和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更加促进了文学的繁荣昌盛。
它的消极性体现,作为一项文官选拔制度,科举的直接结果是选拔了十万名以上的进士,及近百万名以上的举人。这庞大的群落,当然也会滋养不少贪官污吏或卑鄙的害群之马,做官位却不做其事,皇帝赋予父母官的政策等得不到实施。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应考者,使得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他们原本活跃的思想,对学术文化的发展没有推动作用,反而败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直至最终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古代的科举制度这样一路走来,经历了不断的改革,不断的进步,至此古代的科举考试演变成现在的高考。其实现在的高考也有一些当时的科举制度历史存在,两者有着相似性,像当时采用糊名的方法来批阅试卷,现在的高考制度也是需要糊名的,这样可以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像科举考试是选拔全国各地最好的人士,高考也是全国性的,这样有利于更多的精英荟萃,一山还有一山高的汇总。像当时都是选举考试第一名的,任职的官位就越高。现在的高考也是选取分数最高的就读最好的大学,以分数高低决定前途。其次现在的高考制度比古代的科举制度具有先进性,古代的科举制度要在学堂住上三天三夜,直到考试圆满结束。而现在的高考不必这样,只是需要两天时间分科考完四门课程。古代的科举制度只允许男子考,做官的更是堂堂男子汉,而现在的高考男女皆可考,废除了性别歧视制度。古代的科举制度是为封建社会不同等级成员间的相互转变创造了条件,通过考试决定做官的机会,高中之后唯一的出路就是做官。而现在的高考是通过考试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感兴趣的专业就读,将来朝着自己的理想发展和最终获得求职的机会。古代的科举得了第一名之后就是状元,没有再高的学位,而现在的高考制度之后就是本科生,甚至继续考研究生,博士,博士后,步步高升。古代的科举制度在满清曾经出现舞弊案兴大狱,江南科场狱等混乱局面,手段阴险毒辣,令社会人士都人心惶惶。而现在的高考中也存在舞弊事件,但随着科技手段的运用以及惩罚手段的严厉性,所以概论已少之又少。
因此,科举制度与现在的高考有其关联对应性,国家正在一步步完善各项不足,一项制度的实行必定有利有弊,怎样做到尽善尽美正是中国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为国家输送和培养各行各业的人才还是付诸于现在高考的制度,必须做到公平原则,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国民综合素质,这是振兴中国的必然之道。
科举考试制度篇四
《中国科举制度发展历程》
科举制度始于哪个朝代? 中国科举制度的发展历程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科举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让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
科举制的殿试部分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
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也是现代选拔公务员的一种制度,改名为“国考”
中国科举制度的发展历程
科举以前的人才制度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周礼之 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后者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会征辟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征辟制也存在着种种弊端。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他令"诸州岁贡三
人"参加考试,合格者可以做官。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大业年间,隋炀帝还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
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两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元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中落时期
蒙古人不着重开科取仕,灭宋后一度不举办科举,至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
年)才再次开办。
元代的科举制度基本沿袭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时办时废,共举办过十六次,取士一千余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
科举考试制度篇五
《科举制度简介》
科举制度简介
科举是我国古代封建王朝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也是中国历史上独有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被誉为下层贤能之士进身仕途的敲门砖。科举制起源于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历经唐、宋、元、明,直到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废止,历时1300多年,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考试制度,对于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民俗乃至民族性格有着深刻广泛的影响。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唐以前,我国选拔人才基本上采取选举制,专掌此事的官员往往注重门第,轻视德才,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科举始于隋文帝时期,是与开凿大运河同时实行的另一项促进民族大融合的措施,它不分出身和民族,凭能力选拔官员。文帝开皇十八年( 598年)七月,“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将科举制推广和普及,希望通过这一制度,解决江南人的不满情绪,给中下层读书人提供入仕之途。又因为隋炀帝喜文学,炀帝
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他始设的“进士科”后来成了科举考试中最重要的一科。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了我国科举史上新的篇章。
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唐朝建立后,逐步完善科举取士制度,考试科目分常科制科和武举三种。每年分科举行的称常科,科目有秀才、明经、俊士、明法、明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五十多种,最重要的是明经、进士二科。明经重帖经、墨义,因此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以中式;而进士则重诗赋,需要具有文学才能。明经科录取的名额比进士科多,明经科得第的每年有二三百人,而进士科少则几人,最多时也才三四十人。进士及第,当时称为“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
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又把中进士成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
唐代考上进士之后,有两样最荣耀的事情:一个是慈恩塔上题名。白居易就写过“慈恩塔上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还有一个就是游街。放榜之后,所有的青楼张灯结彩,夜夜笙歌,都是新科状元来游。当时的大族选女婿,都瞄着新科进士。因为一个人能在唐代考取进士,如果又能做翰林的话,就有百分之五十的希望做宰相。
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落选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是武则天始创选拔武将的考试,至清朝时改革武
科。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500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视,武举出身的官员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从宋代开始,武举不只考武力,且要“副之策略”。
隋唐时期:科举文体的特点是兴诗赋。
宋元: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虽然也设常科、制科和武科,但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了重大改革,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除进士科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进士分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第称进士出身,三等称同进士出身。考试分两级进行,一级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另一级由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还于开宝六年( 973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便成为科举制史海钩沉炎黄纵横度的最高一级考试,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制度。进士科考帖经、墨义、诗赋,明经只强记博诵。录取名额成倍增加,真宗咸平三年( 1000年),录取进士 409人,诸科 1229人。一经录用,便立即授官,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因此进士科又有宰相科之说。
元朝建立后,长期没有科举制度。直到仁宗皇庆三年( 1314年)开始实行科举,到元朝灭亡的 50多年中,共
举行 7次进士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四书》以内。文体以“策”为主。“古赋”、“昭诰”、“章表”中选考一道,古赋、昭诰用古体文,章表用四六文体,参用古体。每次录取的名额最多 100人,最少 50人,被称为科举制度的中落期。
宋元时期:科举文体的特点是经义、论、策为主。 明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明朝则是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科举方法之严密性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明朝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意阐述其中的义理。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1367年,朱元璋发布了“设文武二科取士”的命令,要求各级地方官“劝谕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时勉学。俟开举之岁,充贡京师。”洪武四年( 1371年)正月,朱元璋又令各省连续三年举行乡试,所有举人都免予会度,赴京师听候选官。连考三年后,朱元璋发现所录人才大多是“后生少年”,文章虽写得好,却缺乏实际工作能力,便于洪武六年(1373年)决定暂停科举,实行荐举,直到十年后才下诏恢复科举,实行科、荐两举并用。永乐( 1403— 1424年)后,科举日重,荐举日轻。
清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1644年,清王朝建立后,认识到“治天下在得民心,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对知识分子的作用越加重
科举考试制度篇六
《科举制度对中国现代考试制度的启示》
科举制度对中国现代考试制度的启示
[摘要]中国是最早采用科举考试取士的国家,科举制度既促成了中国古代的繁荣,又导致了中国在近代的落后。解放后我国实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为主的现代考试制度,用以选拔人才。正确认识科举制度,对于改革,完善,发展中国现代考试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中国现代考试制度启示[关键词]科举制度
一、考试制度不应成为社会流动的唯一途径
“科举制度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
确立于唐朝,完善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1]从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建立,到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被废止。科举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中国各阶层之间的流动,为封建中国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凭事实讲,科举制度显然在开放政权,这始是科举制度之内在定义与生命。”[2]
在封建中国官民二元结构中,“官”是一种稀缺资源,所谓“士者国之宝,儒为席上珍”。科举制度的设置,为社会各阶层竞争“官员”这一资源提供了相对公平的平台。潘光旦、费孝通对915份清末朱卷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五代之内均无功名的布衣子弟在科举录取总人数中约占13.33%,父辈一代无功名的布衣子弟约占33.44%。于是,参加科举考取功名一直被下层人民视为实现向上流动的唯一途径,成为一般下层家庭的强烈愿望。“欲求生富贵,须下死功夫”、“十载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凡此种种,都反映了下层社会对考取功名的热望,以及视科举为向上流动的“华山一条路”的社会心理。
然而,这种“读书-考试-做官”的单一流动模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官本位主义。早在春秋末,儒家就提出“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论语・子张》)。在科举制度下,这一思想贯彻得更为彻底。“社会上一切皆以官为中心,以官为转移。再者,单一的科举流动模式导致社会智力高度集中在官吏阶层。官吏是社会管理人员,并不能创造社会财富。现代考试制度依然承担着社会流动的功能,但绝不应成为唯一的社会流动渠道。二、考试应面向社会各种人群
科举制度具有公平开放性,强调“家不尚谱牒,身不重乡贯”,很大程度上排除了血缘、籍贯、家世等先赋性因素对社会流动的影响。尽管历代对报考者仍有一定限制,但这些限制一般都不针对宗族、身份。当时除了娼、优、隶、卒等“贱民”外,其他人均可参加考试。而所谓“贱民”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极小,且他们的身份是可改变的。唐代科举的考生来源主要是生徒和乡贡。由中央和地方官学送往尚书省参加考试的考生称为“生徒”,即在校生;在校外自学,通过相关考试后进入尚书省参加考试的考生称为“乡贡”,即校外自学者。二者科举中第后都能得到社会认可,且认可程度与这两种出身无关。科举制度对考生的开放程度之
大,是中国现代考试制度值得借鉴的。面向社会各种人群,是考试制度的精神所在,也是考试制度成熟和自信的表现。
三、选拔人才应将卷面考试与平时能力考查相结合
唐代的科举考试成绩并不是唯一的录取标准,当时还设有纳卷、行卷制度。所谓纳卷,即考生将自己的优秀旧作汇集成卷送与礼部供主考官录取时参考;所谓行卷,即考生将得意文学旧作汇编成册送与文坛名人、达官贵人以求获得赏识与推荐。能否得到权威人士的赞赏和推荐,成为录取时参考的重要标准。白居易曾向著名诗人顾况行卷,顾况打趣道:“长安米贵,在此‘白居’是不‘易’的。”当顾况随手翻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两句时,大为赞赏,道:“有这样的好诗,便是在天下任何地方‘白居’,又有何难!”随之顾况大造舆论,令白居易声名大振。王维不到二十即负盛名,应考前出入歧王、公主之门行卷,得到他们的赏识和推荐,考试时一举中第。当前的“高考”,就是“一考定终身”的典型。科举的纳卷、行卷制度,为中国现代考试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很好的思路:选拔人才应将卷面考试与平时能力考查相结合。
四、考试内容应与社会生产生活实践相结合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很多,有明经、进士、明法、明算、明字、一史、三史、道举、童子、开元礼等。明经科有帖经、墨义、策问,进士科则有诗赋、帖经、策问,明法科主要考律令。所谓帖经,既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考生填充。墨义则是对经文字句的简单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以中试。而试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总而言之,唐代科举考试科目虽多,大多是考查考生对经典的熟练程度以及文学修养,这使得儒学的意识形态统治地位的以保持和巩固,也在一定程度上繁荣了文学,但失之于与社会生产实践联系不大。到明代以后,科举考试内容与文体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即“八股取士”。具体来说,即考试内容专取《四书》《五经》的语句命题,《四书》以朱熹的集注为依据,作文要仿古人语气,“代圣人立言”;文体上要求全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俗称“八股文”。同一时期的欧洲正进行工业革命,资本主义工业高速发展,而科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科学、新文化的发展,造成了中国
在近代的落后。只有考试内容与社会生产生活实践相结合的考试制度,才不至于被时代所抛弃。否则,即便像科举制度这样有着相对充分的合法性的考试制度,也会逐渐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
五、教育与考试不应本末倒置
教育与考试,分别承担着育才和选才的功能,二者是枝与叶,本与末的关系。考试应该为教育服务,而不是相反。“隋唐科举制的创立,立刻对学校教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生徒’作为考生的主要来源之一,它鼓励人们进学校读书,使得学校教育繁荣昌盛。另外,科举考试成为学校教育的指挥棒。如唐代的官学国子监六学中,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学的教学计划就是按照科举九经取士的要求安排的,律学、书学、算学的教学科目与科举所考科目相同。又如进士科注重诗赋,乡村学校中便普遍学习做诗,并形成一种普遍风气。科举考试的题型也就成了学校训练学生的范例。”[4]到清代时,“书院所重既在考课,而考课大抵又重在诗文两项,故书院仍不外为士子做科举的准备。”[5]“上之所以教,下之所以学,惟科举之文而已。道德性命之理、古今治乱之体、朝廷礼乐之制、兵刑、财赋、河渠、边塞之利病,皆以为无与于己,而漠不关其心”(孙鼎臣《论治二》)
作为人的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受社会委托,负责年轻一代的社会化工作,帮助他们学会特定的适应社会生活的本领,培养和树立价值观念,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在科举制度下,教育逐渐沦为考试的附庸,成为升官发财的阶梯,失其应有之义。当前中国教育面临着“考试成为指挥棒”的趋势。“不是考学了的,而是学要考的”的现象,与中国人心中的科举情结不无关系。理清教育与考试的关系,分清本末,是中国现代考试制度改革的方向之一。
参考文献
[1]林定中《谈科举制度建议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发展》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2]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台北:三民书局有限公司,1974
[3]奂平清、王等等《试论科举制度的历史作用》克山师专学报2001年第4期
[4]王德昭《清代科举制度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84
2010.F237
科举考试制度篇七
《科举制度[1]》
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封建皇朝选拔人才的一种考试制度。始于汉代,隋唐时期形成制度。
1. 汉代实行征辟和荐举制。征是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辟是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举荐,如张衡曾被举为孝廉和连辟公府。
2. 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
3.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到明代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各地考生参加县府的考试,由省提督学政莅临主持,及格者称生员,俗称秀才;乡试,即省级考试,三年一考,逢子,卯,午,酉年秋季举行,由皇帝派主考官主持,及格者为举人;会试,乡试的第二年春季举行,由礼部主持,及格者称贡士;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分三甲出榜。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统称进士。一甲三名,一二三名分别叫状元,榜眼,探花。考试内容主要是八股文,或称制艺,时文,四书文。
明清两代考生首先参加童试,参加者无论年龄大小,一律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也就是秀才。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中凛生,由官家按月发给粮食;成绩次好的称增生,不供给粮食。廪生和增生有一定名额限制。成绩再次的是附生,就是才入学的附学人员。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能参加正式科举考试。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北。录取的人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称亚元。会试于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录取者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参加考试的人是贡土。考取后称进士,第一名是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叫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隋代科举制度
举荐与考试相结合的选拔人才方式是隋代科举制度的一大特色,与后来成熟状态下科举制依靠被选者自己报名参加考试的方式有所不同.隋代科举考试的科目不很固定,基本定型的科目有秀才科、进士科、明经科、孝廉科和俊士科等.隋代对报名资格、考试程序和考试内容也作了一系列的规定.隋代所确立的科举制对中国选官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宋代科举制度
宋代强化君权、重视文教、经济文化发展及社会阶级和阶层的变化,对当时科举考试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使之与前代相比,表现为考试性质由资格考试变为任用考试、科举取士取消门第限制、录取名额巨增、选拔人才质量更高、考试防弊严密、中央集权制在科举考试中得到强化等诸多显著特点.
元代科举制度
元代也曾实行过科举考试,但时断时续.其形式继承前代,又有一些变革.它是元代汉族文化与蒙古等民族文化交汇的一个重要契机.它对促进民族交往与融合起了重要的作用.程朱理学也第一次在科举考试内容中占了支配地位.
明代的科举考试
明代的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童生(即未入学的士子)先参加州县级的考试,及格的称做“秀才”或生员,进入府州县学读书。学习成绩优秀的一二等学生,被定为“科举生员”,才能参加省级的考试。乡试每三年一次,考中的称做“举人”,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资格。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会试及格者,再经过一次复试,地点在皇帝的殿廷,叫做廷试,亦称殿试。考中的分为三甲(等),一甲只取3名,分别叫“状元“”榜眼“”探花”,统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当时,民间又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二、三甲第一名为“传胪”。乡试由布政使司主持,会试由礼部主持。凡考中进士的,统统被任命为官员。一般来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考选为庶吉士,也都是翰林院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未考中的举人,只授小京官或外地教职。
考取童生(秀才)要经过县试、院试和府试三级进行。县试在2月进行,要求有4名村庄里的人和1名秀才保举方可考试。院试则要求有4名村庄里的人和2名秀才保举。府试考取的就叫生员(秀才)。乡试考中的第一名叫做解元。会试第一名叫做会元。殿试第一名叫做状元。
科举考试是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
科举考试的等级名称
1.汉代实行征辟和荐举制
征,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辟(bì),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例如:
(1)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张衡传》)
(2)公车特征拜郎中。(《张衡传》)
2.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
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共分四级(见下表)。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于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吏、三吏、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惟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明清科举简表:
院试 乡试(秋闱) 会试(春闱) 殿试
考场 学政巡回 京城和各省城 京城贡院(礼部) 皇宫(宫殿)
主考人 各省学政 中央政府特派官员 钦差大臣 皇帝
参加者 童生(儒生) 生员及监生 举人 贡士
中者名称 生员(秀才) 举人 贡士 进士
日期 三年之内两次 子、卯、午、酉年八月 乡试次年三月 会试同年四月
桂榜 杏榜 金榜
第一名 案首 解元 会元 状元
第二名 榜眼
第三名 探花
桂榜:秋闱发榜时,正是桂花飘香之时,所以也称桂榜。
杏榜: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开放,所以又称为“杏榜”。
3.学校与教师
古代学校有“庠”(xiáng)、“序”、“太学”。“庠”和“序”是地方学校。例如:
又嘱学使俾人邑庠。(《促织》)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梯之义。(《齐恒晋文之事》)
“太学”是全国最高学府。例如:
因人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张衡传》)
明清时最高学府称国子监,入监读书的人称监(jiàn)生,国子监掌管人员为祭酒、司业;教学人员为教授、博士、直进、助教等。例如:
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送东阳马生序》)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
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三元,指解元、会元、状元,分别为科举制度下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连中三元指接连在乡试、会试与殿试中考取第一连中三元
连中三元、或三元及第一词来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考试制度。乡试考中的考生被称做“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会试考中的考生被称做“贡生”,第一名为“会元”;殿试考中的考生被称做“进士”,第一名为“状元”或“殿元”。连续考中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被称做“连中三元”。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中,有17人能够连中三元,他们是:
唐朝的 张又新、准元翰;
宋朝的 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若叟、冯京;
金朝的 孟宋献;
元朝的 王崇哲;
明朝的 黄观、商辂;
清朝的 钱檠、陈继昌和戴衢亨。
此外,历史上也出过两位“武三元”。
其一是明朝万历年间,浙江永嘉人 王名世连中武科三元,官授锦衣卫千户。他博通经史,工诗善书,时人称其武艺、诗词、书法为“三绝”。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他秉性刚介,不媚权贵, 颇有直道君子之风。
其二是清朝顺治年间,也是浙江人 王玉璧,连中武科三元。此人在明末曾参加武秀才考试,射箭第一,号称“神射手”,故人们赞其为“武四元”。他虽是武士出身,但手不释卷,文笔斐然,也有文武全才之誉。
科举制度废除
光绪三十一年(1905)慈禧太后下诏书,宣布自光绪三十二年开始废除科举。上面所提到的解元、会元、状元,即所谓"三元""三元"。据史书记载,自实行科举考试起至废科举,连中三元的有十三人。他们是:唐朝的张又新、准元翰,宋朝的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若叟、冯京,金朝的孟宋献,元朝的王崇哲,明朝的商辂,李骐清朝的钱檠和陈继昌。
在宋元明清三级考试制里,乡试第一名称解元,会试第一名会元,殿试第一名状元。连中三元极少出现,堪称科场佳话。据知元代仅一人(王宗哲),明代三百年中亦只两人(黄观、商辖)。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庠xiáng】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序】周代学校的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官】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国子监jiàn】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