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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房客没交房租还卖了家电跑路,房主欲哭无泪》
租房带家电再正常不过,然而最近一房主却被房客将租房中的家用电器几乎一扫而空,该如何防止这类事情的发生呢?中国联保认为,与物业公司保持沟通可能是唯一相对而言比较凑效的方法。
据了解,昨日上午10时50分,海口市滨海之星公寓B202房业主汪女士接到该公寓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她B202房的房客是不是退房了。因为他们看见房客凌晨搬行李离开了。汪女士一听感觉不妙,急忙赶到该公寓,她打开B202房门发现里面一片狼藉,自己购置的冰箱、电风扇等部分家电不知去向。 汪女士称:该房间的房客是一名湖北籍男子,名叫汪龙,今年34岁,2006年来到海口市滨海之星公寓二楼开网吧,并租住汪女士的房子。前几年汪龙交房租较及时,但从去年起,就不时会拖欠房租。汪龙声称自己投资亏本,老婆赌博输钱,父亲患病花钱。汪女士看在其是老房客的面子上,就让他打了欠条,也不催促。汪龙表示自己有钱一定会将房租及时补上。上周五上午,汪龙向汪女士交了1200元房租后表示,今日将交清房租。但令人没想到的是,他竟悄悄变卖掉房东的部分家电,并在昨日凌晨离开了海口。昨日下午,中国联保来到该公寓二楼的网吧,网吧管理人员说汪龙在几天前就退掉了网吧的股份,并于前天购买了昨天凌晨回老家的机票。房客不交房租跑了。
昨日下午,汪女士向辖区海口市滨海派出所报了案,警方介入调查。
篇二:《房客不知情租用法律禁止出租房》房客不交房租跑了。
房客不知情租用法律禁止出租房
租用了这样的房子,就有可能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也因此无法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但这个时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房租,如果出租人有过错的话,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是因为受到出租人的欺诈而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承租人还可以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承租人即使在租赁的时候知道这种情况,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篇三:《出租房对房客的管理制度》房客不交房租跑了。
出租房对房客的管理制度房客不交房租跑了。
针对出租房与房客之间相互配合更加融洽,居住环境更加舒适、安全、卫生。特此管理制度
1. 进出大门随手关门(谨防小偷)
2.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 楼道内禁止堆放个人杂物、垃圾
4. 按时缴纳房租,最迟不超过一星期,越期未交者禁止继续居住
5. 禁止损坏房间内任何物品(包括门、窗等)损坏者按原价赔偿+人工费
6. 禁止大声喧哗,楼层较高,请看管好自家孩子,不要在楼梯与护栏处玩耍,保证孩子人身安全,安全第一,请有孩子的家长自觉遵守
请自觉遵守以上管理制度,感谢大家的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