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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
本公司的住所: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三条本公司依法成立(注明公司是改制还是发起组建),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本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广大职工积极性,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职工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六条公司中的中国共产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行使职权,开展党的活动,公司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xxx万元人民币,公司首期股份总额为---股。
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xxx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xxxx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
xxx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xxxx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
xxx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xxxx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
(上述股东不少于1人,不超过50人)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通过出资持有本公司股份者为本公司股东。
第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按出资份额享有对重大问题表决权;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按出资份额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
事或监事的权力;
按出资份额分享红利;
按出资份额享有以公积金配送股份的权利;
5、查阅或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6、依法转让出资或受让他人出资;
7、在公司增资扩股时,优先认缴出资;
8、依法要求公司收购其出资;
9、在终止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10、对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或监事会提交人民法院予以诉讼,如董事会、监事会不予授理,股东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公司股东履行以下责任义务:
1、按期足额缴纳对公司的出资额,不得抽回对公司的出资(股份),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亏损及债务责任;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
3、因自己过失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对公司忠诚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四章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凡自愿参加本公司劳动,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者为本公司职工(或称员工)。向公司投资入股的职工,兼有职工与股东
双重身份,在享有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同时,享有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本公司职工享有如下权利:
参加本企业劳动,依法享有劳动保护、福利待遇、休息休假的权利;
参加本企业劳动,依法享有劳动报酬及劳动分红(奖励)的权利;
参加本企业劳动,依法享有参加社会养老、失业、医疗、生育等保
险的权利;
参加公司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
5、自愿参加本公司的工会组织,享有会员的权利,承担会员的义务;
6、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及经理层征询意见等形式,表达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7、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代表职工进入董事会为成员,行使决策权利;
8、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代表职工进入监事会为成员,行使监督权利;
9、依照劳动法律和公司基本制度,职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在辞职前3个月(或1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履行手续,否则,须赔偿因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公司职工履行以下责任义务: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商业和社会道德,爱祖国、爱人民;
遵守公司章程及制度,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遵守劳动纪律;
在公司确定的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尽职尽责,提高工作效率;
4、诚实守信,团结合作,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5、因自己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股权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股权管理办公室,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公司向股东颁发股权证作为股东出资凭证和分红依据。
公司制定股权管理规则(或实施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十五条公司因发展需要,调整股权结构、吸收外部重要的新股东及增资
扩股、减资缩股等重大举措时,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十六条股东的股份不得抽回,在创建初期(时间范围由企业自定)股东不得转让股权,但遇到职工退休、调离、辞职、辞退、除名等特殊情况,可以转让股权(职工下岗、内退是否转让、何时转让,按企业实际确定)。
第十七条股东可按公司股权管理规则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
股东向公司内股东转让股权,须经股权管理办公室确认后办理过户手续;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篇二:《(全新)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全新)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发起人、股东及股份 ..................................................................................... 2
第三章 股东大会 ...................................................................................................... 4
第四章 董事会 .......................................................................................................... 6
第五章 监事会 .......................................................................................................... 8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 9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 ............................................................................................. 10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 10
第九章 附则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视公司需要而定)。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的,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 公司中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选)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本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 本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者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
第八条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_______ 年(或为“永续经营“,由股东自行约定),
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 _______ 万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份每股票金额(面值): _______ 人民币元。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第二章 发起人、股东及股份
第十三条 公司发起人为人,其姓名(名称)、住所、认购股份为: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发起人的出资计划如下表所示(如一次到位,不再填写二期及以
后的认缴情况;如有两期以上的分期缴付约定,应当续表):
第十五条 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㈢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
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义务不因发起人转让股份转让而消失。
第十六条 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发起人依法转让
股份后,仍依发起人协议义务承担约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非发起人股东的出资计划如下表所示(如一次到位,不再填写二
期及以后的认缴情况;如有两期以上的分期缴付约定,应当续表):
第十八条 股东未按约定出资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发行记名股票的,发起人股东、除发起人以外的其他股东,以及
继受发起人股份的股东的姓名(名称)记载于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还
应当记载股份类别、分红权特殊约定、是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等与股权相关的信
息。
该股东名册集中托管在深圳市政府指定的登记托管机构(深圳国际高新技术
产权交易所)。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为登记托管机构登记确认的股东名册的副本。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发行无记名股票。
第二十一条 股东股份除普通股以外,还存在优先股类别。优先股享有优先
分红的权利,优先分红的权利内容为: 。优先股的发
行明细应当依照第十九条记载于股东名册(可根据情况选用)。
第二十二条 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股东应当按照第十九条的规定记载
于股东名册(可根据情况选用)。
第二十三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股份,应当在市政府
认可的交易场所(如: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进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除公司法的限制以外,还应当受到如下限制: (视公司需要而定)。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定向募集股东的股权转让应当受下列限制: (视公司需要而定)。
第二十四条 股东转让股份后,股东所负有的分期缴付出资义务随股份转让
而转移,转让方分期缴付的违约责任不随股份转让而转移(供选择适用)。
第二十五条 公司依法收购本公司股份时,应当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同意
收购所持股份的股东应当在要约有效期内和公司签署减资回购合同。
第三章 股东大会
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发起人(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其职权是:
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㈡选举和更改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㈣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进行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单项或者总额_____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总资金_____%以上的)的转让资产、受让资产、向其他企业投资、为他人提供担保,其决议的权利属于股东大会(视公司需要而定,可以都由董事长决定,也可以按照该条示范条款的表述按照金额、比例大小划分股东大会和董事长的权限)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该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注:由股东发起人自行确定,如发起人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对上述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 其他情形(注:股东可以自行约定,如没有则删除此条)
第二十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
股东大会的召开可以采取现场会议方式,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第三十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章程中的发起人名称(姓名)、住所的变更、非发起人股东名称(姓名)的变更、非发起人股东转让股份事宜应适用本章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注:
篇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4.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8.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利润的分配方法。
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3.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格式: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由 、 、 、 、 、为发行人,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注册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 CO.LTD.
公司注册住所地:
公司经营期限: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利,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为宗旨。
第六条 公司以××××为企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争做贡献。
第七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公司现行股份按照投资主体分国家持股、法人持股、社会公众特股,均为普通股股份。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有面值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条 公司股份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股本总数为:××股,发起人共认购××股,占股本总数的××%。
公司股权结构为:
第十二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加资本。公司增加资本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新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新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发行新股。
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呈报审批。 第十四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在下列情况下,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购回其发行在外的部分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
第十六条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股东转让上市流通部分的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尚未上市流通的部分股份可以协议转让,证券交易所依据公司董事会的意见,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公司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九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合议,并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
(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六)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其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厂公司股东不得退股。
第五章 股东大会
第二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二条 股东大会特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钓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股票和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要求的数凝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重0%以上(含10%)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剐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五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平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半数以上通过。股冻大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 ,
第二十六条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委托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5人至19人之间),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第三十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居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六、第七、第十一项必须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篇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篇一: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八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注: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注意不要将货币写成“现金”、将实物写成“设备”、将知识产权写成“专有技术”、“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如果股东的出资方式在两种以上,应分别列出以每种方式出资的数额及总的出资额。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应与验资证明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股东名录部分相一致。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可以分期出资,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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