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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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制度 篇一:《差旅费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务出差流程,控制费用,降低成本,提高出差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各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制度内容

一、规范

1、出差定义: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到异地办理事务。

2、出差审批申请:出差人员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并详细填写出差事由及出差期间的行程安排等,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3、审批程序:公司员工出差报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各公司高管级别人员需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4、借款:出差申请经批准后,出差人员需填写《借款单》,说明用款计划,由部门领导签字,财务人员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凭《出差申请表》及《借款单》在各公司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5、出差报告:出差员工返回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认真填写《出差报告》对出差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掌握的信息,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做出书面汇报,必要时或通过会议形式传达、报告出差的工作内容。

二、出差考勤:

1、员工出差考勤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考勤,如无出差申请者,可定其为缺勤或旷工,但需与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员工出差计全勤,不计加班。

2、员工出差之前应持经审批的《出差申请表》到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3、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除外,不得任意改变行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发生前述情况的应经相应出差审批人特批予以追认。

三、费用标准:

1、出差补助原则: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及高效的原则选择交通工具和住宿,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用、交通费用执行标准上限制,标准以内据实报销,超标准部分自行承担。

2、交通费、住宿费等报销补助标准详见下表:

1)岗位职级分类(差旅费管理制度)

2)差旅费用补贴标准:

注: ①C、D级员工出差火车单程时间在20小时以上,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乘坐飞机。

②伙食补贴: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

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

③跟随上级领导一同出差的,如因业务需要,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补贴标准方可上浮至上级领导的标准一并执行。

④出差期间自带车辆的,不再享受交通补贴,按照加油费及过路过桥费的实际票据予以报销。

四、车票或机票的预定及要求:

1、出差人如需订机票或车票,应提前5日填写《车票预定申请表》,以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为依据,待部门领导签字,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统一交至行政人事部订票,严禁自行订票。

2、行政人事部根据《车票预定申请表》的信息及时进行车票预定工作,并做好《车票预定费用统计表》的登记,作为每月行政费用统计的依据;出票后需跟当事人进行电话确认,并将车票预定信息发至当事人的手机上。

3、行政人事部与公司签订车票预定协议的票务公司预定机票,订票时,在满足当事人出行要求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开支的原则进行预定。

4、行政人事部在订票前应与当事人核对所提供的信息是否正确,若因当事人提供的错误信息而导致机票错误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若因行政人事部的疏忽而导致机票错误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则由行政人事部承担。

五、费用报销:

1、所有发生费用均必须提供原始票据,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若因票据遗失或不符合规定,相应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2、凡与原出差申请表填写的地点、天数、人数等内容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的,需经部门领导说明签字后方可报销。

3、当事人出差结束后,必须在一周内报帐,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差旅费用审批:出差人员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签字→行政总监签字→分管副总经理签字→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若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者,

每超出一天罚款50元,以此类推,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追究其部门领导的责任并罚款500元。

4、财务人员对当事人出差的借款要严格把关,本着“前帐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若财务人员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部经办人及领导的责任,并罚款500-1000元。

第三章 其它规定

1、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差旅费管理制度)

2、 去合作方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完毕,将有关培训资料、书籍交至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在公司内部进行转训后,其所在部门经理及行政人事部领导方可在差旅报销单上签字。(差旅费管理制度)

3、出差人应在出差行程结束后及时返回,若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者,需电话请示相关领导批准,否则延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4、凡参加各种业务、会议、培训、学习等人员,凭组织单位的相关证明,执行公司报销制度与标准报销。如组织单位提供并承担食宿与交通费用的,公司不再给予费用报销或补助。

5、邀请外单位人员的出差,被邀请人员其费用按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说明:

1、一线城市指的是: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城市。

2、二线城市指的是:地级市、县级市。

3、部门经理(含)以上级别员工出差最高标准可搭乘飞机(短途可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乘火车仅限硬座),部门经理以下级别员工出差车程20小时以内乘火车(仅限硬座),20小时以上可搭乘飞机,但须事前申请。

(差旅费管理制度)

4、凡超出最高费用标准发生的费用,除特殊原因经过公司批准外,应由员工本人承担。(差旅费管理制度)

5、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当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实际发生交通费报销,(除事前申请紧急情况给予报销出租车费用外,其他一律按公交车标准给予报销)。

第四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二、各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差旅费管理制度)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差旅费管理制度)

出差申请表

差旅费管理制度 篇二:《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兰州西热东输经营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经营公司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 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

第六条 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总经理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

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第七条 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凭相关票据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八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十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按规定等级购买同席卧铺票;从

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下的,或连续乘车未超过12小时的,可按规定等级购买同席座位票。

(四)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一)出差人员住宿标准见下表:

(二)公司领导住普通套间,中层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三)对于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住宿住宿费限额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标准按照甘肃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标准按照甘肃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包干 , 具体标准为省外每人每天 100 元 , 省内每人每天 60元。对于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伙食补助费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标准按照甘肃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五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六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外每人每天80元,省内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其他单位转嫁。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

个人自理。

第二十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出差(不含公休假、探亲)期间因病住院,按出差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减半发放公杂费。住院超过30天的,不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超标准开支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门对公司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差旅费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第二十四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差旅费管理制度 篇三:《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制度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差旅费的支出合理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及标准

1.1 报销范围

本制度所称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异地洽谈业务、开发市场,协调关系或处理公司事务,开会、学习的活动

差旅费包括城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费等项目;不包括外出接待客户、洽谈业务、联络关系所需的招待费及购买材料、配件的费用。

差旅期间的洗衣费、健身保健费及住宿房间内的有价商品等,不予报销;

1.2 费用标准 1.2.1城际交通费:

1.2.2住宿费

住宿费包括房费、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险等费用。

费用标准 单位:元

1.2.3 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指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包括公共汽车、地铁、中巴、出租车等,以及因此产生的相应的过桥、停车等费用。

费用标准 : 单位:元/天

1.2.4 出差补贴

该补贴为因出差而使出差人员有可能产生的用餐费用及通讯费用的增加部分,公司给予的补贴,实行包干制,即以规定的标准按出差的时间给予补贴

费用标准 单位:元/天

第二条 差旅费的报销的相关规定

1. 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清楚出差地点、预计时间、出差目的,

出差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副总审批,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其出差费用不予报销;如紧急情况可经副总、总经理口头批准后出差,并在出差当日补填《出差申请单》;

2. 需要事先借款的,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具体的出差借款金额,凭审批

后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或分公司办事处财务处办理借款预借差旅费;对于没有还清前次差旅借款,或者是虽然没有超过上限,但计算不合理的,财务有权不予借款;

3. 出差期间需要发生业务招待费的,要在《出差申请表》的业务费项目逐项认真

填写,须就业务招待预期目标及额度做出预计;出差期间的业务招待费要与出差费用一同提交报销,不得单独报销;

4. 出差人员在上报的出差计划内无法完成任务需延长,必须以书面报上级审批,

并交人事行政、财务部备案;

5. 出差返回后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报销单,并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

项。

第三条 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写及票据的粘贴

1. 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 2. “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

3. “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

时间顺序,整齐地粘贴在大小等同于A4纸的1/2的纸上;为节约费用,请尽量使用废旧的纸张;

4. “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

5. 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X月X日即

可;

6. 出差补贴根据出差的实际天数及相应的补贴标准填写;

7. “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如果是去办事处所在地出差,而

没有住在宿舍的,必须在相应的“费用说明”栏中说明原因;

8. 差旅期间如有宴请费用,应在“其他”中列明,并注明我公司陪同人员,说

明应扣除的出差补助;

9. 订票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在“其他”栏,填写; 10. “预借现金”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

11. 员工在差旅期间的所有费用支出,都应取得正式发票,并据此报销,对于不

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可写说明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销;需凭票报销的项目,若报销单据丢失,除火车票,飞机票外,一律不报销;飞机票,火车票报销按实际金额的50%给予报销。

第四条 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程序

出差人员报销,费用额度在总经理审批的《出差申请单》费用范围内的,应先交其部门领导,再由行政审核,财务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审核后可予以报销,超过额度的,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第五条 差旅费额度

差旅费在各部门预算额度内实报实销,如超出本年度预算标准,超出部分

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可在从严掌握的原则上申请追加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六条 特别说明事项

1. 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可享受驻外津贴,津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计算,原则

上与工资一起发放,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总经理签字生效;其中长期驻外工作指连续出差时间在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工作,长期驻外人

员出差前必须持经总经理审批的《出差申请》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在出差期间临时延长出差时间以致实际出差一个月以上的,需补填《出差申请》并向人力资源部备案,报销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

2. 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在当地发生的相关费用不适用差旅费制度管理,除城际交

通费外,不再计报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费用及住宿费;驻外人员的住宿原则上由当地负责人提前以签呈形式向总部申请宿舍安排住宿,特殊情况需要发生住宿费的需提前申请;

3. 驾驶员出车去外地,除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外、不再报支其它费用。自备车

出差,不发生市内、外交通费。其过桥、过路、修车、燃油费等另行规定,均不适用本差旅费管理范围;

第七条 出差人员申报差旅费用应以诚信为原则,如从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就按

虚报金额的2—5倍处罚;对于出具伪证的公司员工及审核人包庇作假的行为,按违纪人处罚金额的50%处以罚款;

第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九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与本制度相抵触的相关条款自动作废。

差旅费管理制度 篇四:《出差管理制度》

[篇一: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管理办法

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出差管理制度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出差管理制度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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