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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办法-正式》
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篇
人员出差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统一规范本公司所有员工,因公出差之相关申请.以及费用报销等规定,并建立合理的作业管理办法.
二、 范围:
1.对象: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2.出差地域:中国大陆、港澳、台湾以及国外区域等。
三、作业办法:
3.1定义:凡因工作任务需要,非经常性且往返行程超过一天以上者,称之;若
能当日往返者,视为因公外出(依本公司请假及外出管理规定办理)。
3.2人员出差的划分;
3.2.1.1根据公司的运作状况,将出差人员阶别划分为:
1) 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 2) 副理/经理等级别人员; 3) 工程师、主任、厂长级别人员;
4) 外籍人员(依个案处理,有总经理核定比照之标准); 5) 一般从业人员;
3.2.1.2根据出差地域划分为:
1) 大陆区域; 2) 台湾及香港区域;
3) 国外区域等;
3.2.1.3部份高阶干部每隔固定时间之返乡休假,依《高阶干部返乡休假管理
办法》办理。
3.3人员出差的申请;
公司所有人员因公出差,必须提出申请,填写“人员出差申请单”(见附表一),注明出差的目的、地点,且须经其职务代理人确认签字后,转呈其相关主管签核后生效。
3.3.1人员出差申请的核准权限:
3.4出差费用的核销;
公司所有人员出差,根据其阶别人员出差核销标准之范围内,实行实报实销,应尽量节约其出差费用为原则,但公司所有人员出差时的财务费用必须财务处主管审核后,经处级主管、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核销;超过其出差核销范围之外的费用,实行自行负担的原则,如果在特殊状况下,可提交费用使用报告,并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予以核销,出差费用包括:(1) 交通费用,(2)住宿费用,(3)膳食费用,(4)杂项费用。 3.4.1人员交通费用之核销;
3.4.1.1公司所有出差之阶别人员,在出差使用交通工具时,根据其地域状况等,
由公司统一订票;公司所有阶别人员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出差统一由公司安排车辆,如确实不能安排车辆时,自行乘坐火车或公共汽车(费用核销时,需随附上正式之车票);
3.4.1.2在长江三角洲之外、以及港澳、台湾、国外区域出差时,
3.4.1.2.1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如航程于4小时(含)内均乘座经济舱,航
程于4小时以上(非大陆内地)则依实际情况乘坐商务舱;
3.4.1.2.2其余人员出差一律乘坐经济舱;
3.4.1.1.3因公务需要,阶别不同之人员同时出差时,每阶别人员依上述标准处
理;
3.4.1.1.4所有人员出差时,在使用其它辅助交通工具一律采取实报实销; 3.4.2人员出差的住宿费用之核销;
3.4.2.1大陆区域之住宿费用核销;{出差管理办法}
(备注:一般从业人员若是派驻外地厂家配合验货者,出差费用除交通费用准
予报销外其余均配合驻在地厂商之住宿与膳食)
3.4.2.2台湾、港澳区域之住宿费用核销;
协理(含)以上阶别人员采取实报实销;其余人员出差至港澳、及台湾区域,均以每日以不超过HK$500元为准。
3.4.2.3国外区域之住宿费用核销;
3.4.2.3.1协理(含)以上阶别人员采取实报实销
3.4.2.3.2其余人员出差东南亚地区,每天以US$50元为限;出差欧美地区每
天以US$80元为限;
3.4.3人员出差膳食费用之核销;
3.4.4杂项费用之核销;
3.4.4.1交际费:因工作之需要,须进行应酬时,可据实填写于“费用报销单”
内,并注明对象以及方式(见附表二),经其相关权限主管核准后,方可报销;
3.4.4.2其它因公费用,确实需要时,经相关权限主管核准后,实报实销。 3.4.5当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在一星期内,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费用使
用的金额、项目等,并按项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将出差时所有车船票、单据、发票装入袋中,经其相关主管核准后,核销或退还其借支款项。
3.5差旅费及出差报告; 3.5.1差旅费借支范围;
大陆区域出差最高借支在RMB$5,000元以内。 港澳及台湾区域出差最高借支在HK$6,000元以内。 国外欧美出差最高借支在US$1,500元以内。
*备注:若因公务需要,差旅费借支超过借支上限,或出差时须购置设备、器材等,可依特殊情形呈报总经理以专案处理。 3.5.2差旅费的借支作业;
公司人员出差申请单经相关权限主管核准后,可根据出差的区域以及出差时间的长短,由其主管研判需要预知差旅费之金额后,由本人凭“人员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相关主管核准后,可于借支一定的出差费用。 3.5.3出差报告;
协理以下级别人员以及外籍人员等因公出差或考察、训练时,时间在五天时间(含)以上者,(但不包括高阶干部的休假在内),必须向其直属最高主管提交出差报告(见附表三),方可进行费用报销作业。
3.5.4公司所有人员不得报支浮滥,确实核报其费用,如经查处有虚报现象者,
从严处罚并需补回核报之费用。{出差管理办法}
四、备注:
因工作关系而造成在就餐时间内不能於公司就餐者考虑到其就餐实际需求,可适当之补贴,每餐补贴误餐费RMB15元/餐,但每日误餐补贴不可超过RMB45元。 4.1误餐费每餐补贴时段
早餐补贴时间为在7:00之前出公司者。 中餐补贴时间为在12:45之后回公司者。 晚餐补贴时间为在18:15之后回公司者。
4.2所有误餐费补贴必须依据人员外出单或派车单上加盖实际返厂时间为准。 4.3误餐人员若有同出人员报销费用者,不可再补贴误餐费。
4.4所有误餐人员要事实禀报误餐费,严格职业操守,要尽可能於公司就餐后
外出,避免公司成本增加。
五、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即日起生效,并依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出差管理办法}
永旭/永全鞋业有限公司 附表一
出差申请表
核准:
初核:
填报人:
永旭/永全鞋业有限公司 附表二
( )费用报销单
所属部门: 填报日期200 年 月
日 附件 张 领款人: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办法 第二篇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 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 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 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
做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
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总(副)经理进行裁决。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
审批;
(4)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
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5)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出差管理办法}
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6)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金额在1000~2000元,主管
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未按规定期限提报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
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且于日后报销时,按报销单所填金额90%予以报销。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条 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部门经理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4、将出差申请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5、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6、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行政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销售人员交由销售内勤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7、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
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0、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
11、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2、销售部门各驻外办事处业务人员,除财务审核环节外,在办事处内部需严格按前述内容执行,但与总部财务部门核销时,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核销,并以财务部门的为准。
13、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始得报销。
第十条 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
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帐。
2、员工出差期间获得的信息未按规定整理,总结上报的,处罚责任人20-200元/次,获得的资料未按时办理归档手续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出差管理办法}
3、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2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4、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处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5、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第十一条 出差相关规定
1、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业务人员原则上应当天往返,若确需住宿留驻,应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业务人员则根据其《出差申请》进行相关时间安排;出差人员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标准具体按附件1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别批准后执行。
3、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差旅费报销必须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结清者,从当月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出差纪律
《万科集团出差管理办法》
出差管理办法 第三篇
万科集团出差管理办法(MHKG-ZG-ZD-011)
1. 目的
为了对本公司员工出差事宜加强管理,节约差旅成本,规范员工出差审批、费用标准等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 3. 定义
出差是指本公司员工到京外并须在外地夜宿执行公务。公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调研、开会、交流、培训、讲课。 4. 职责
4.1. 集团综合管理部
4.1.1. 制订和修订万科集团出差管理办法。 4.1.2. 负责出差人员的票务预定工作。 4.1.3. 协助出差人员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4.2. 集团财经部
4.2.1. 参与制订和修订万科集团出差管理办法。
4.2.2. 负责审核出差人员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其职级标准,并按规定报销。 5. 程序和内容:
5.1. 出差审批。各级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见附表)。普通员工出差应经所在
部门经理同意并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部门经理出差应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出差应报总裁审批。 5.2. 出差费用标准:
5.3. 如到上海、杭州、广州、深圳四城市出差,无论职级,住宿标准均上浮100元。 5.4. 出差费用(包括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和伙食补贴)在出差费用标准范围内凭当地发票
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5.5. 公司提倡员工出差乘座火车,如因旅途较远、公务紧急或其它工作需要,经主管公司
领导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5.6. 二人或以上员工同行出差时,可住同一酒店,一般应住标准间,住宿费标准按其中最
高标准执行,伙食补贴仍按各自职级标准执行。
5.7. 在北京及外地住宿地点至机场、火车站、港口的往返交通,在外地市内因公交通,均
可乘坐出租车,凭发票实报实销。
5.8. 出差日期自员工离京之日起至员工到京之日起计算。
5.9. 出差如属于对方招待,员工实际未支出交通、住宿、伙食费用者,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5.10. 员工使用公司公车出差,按上述有关规定审批,车辆使用费实报实销,员工住宿费
及伙食补贴按有关标准执行。
5.11. 员工出差期间的公关、招待费,须事先向主管公司领导请示或事后请主管公司领导
审批后予以实报实销。
5.12. 本公司因公务指定非本公司员工(包括子公司员工及外单位员工)单独或随同本公
司员工出差,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审批,出差费用标准按其职级标准执行,并实行实报实销。
5.13. 因公境外出差,应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一律经总裁审批,全部费用实报实销。 5.14. 出差人员应尽可能提前3天订票。订票时,可凭“出差审批单”请综合管理部统一
订票;经综合管理部同意,也可自行订票。报销时,凭“出差审批单”将经主管公司领导签批后的报销单据交由财经部按规定报销。 5.15. 附则。 5.15.1. 5.15.2.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集团综合管理部解释并修改。
6. 支持性文件:无
7. 相关记录:
7.1. 《出差审批单》 MHKG-ZG-BD-042
《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办法 第四篇
[篇一: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管理办法
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出差管理制度。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出差管理制度。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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